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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5.18•【字号】哈发[2001]第11号•【施行日期】200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哈发(2001)第11号2001年5月18日)为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把哈尔滨市建设成为世界冰雪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特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加快旅游业发展(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发展旅游业对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快发展旅游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强加快发展哈尔滨市旅游业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以建设世界冰雪旅游名城为目标,坚持观念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旅游业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水平,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争取“十五”期末实现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20亿元人民币,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7%左右。

(二)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强化政府对旅游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成立由市长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旅游委员会,负责对全市旅游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旅游政策的制定及旅游市场的宏观调控。

旅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旅游局合署办公。

全市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与积极支持旅游工作,主动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尽快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战略格局。

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设立工作机构,指导、管理、协调本区域旅游产业发展工作。

二、突出特色,搞好规划,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三)依托哈尔滨市资源特色,搞好旅游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协调。

市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突出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

组织研究制定哈尔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旅游开发项目库。

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高度重视和体现旅游功能;建设、市政、交通、文化、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把旅游开发纳入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大型工程和其他项目在工程设计、功能定位上要统筹考虑旅游功能。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2•【字号】浙政发[2010]56号•【施行日期】201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56号)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业发展,推动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新时期旅游业发展思路(一)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全面把握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服务水平、继续走在前列”的要求,大力推进旅游大众化、多样化、国际化和信息化,充分发挥旅游业“兴一业旺百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建成旅游经济强省。

(二)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完善市场配置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坚持协调发展,着眼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统筹城乡区域旅游协调发展,注重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生态环保,合理开发资源,重视节能减排,倡导低碳发展,开展绿色消费,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确立旅游业战略性支柱产业定位(三)旅游业要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确定旅游业为我省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支撑作用。

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1]

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1]

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促进我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战略定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既要鼓励又要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深入实施“旅游强县”战略,围绕“国际旅游休闲度假胜地”目标,着力发展乡村休闲度假产品,使乡村旅游与湖区观光游、旅游综合体共同成为淳安旅游业的三驾马车,成为千岛湖休闲度假旅游的主平台。

进一步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产业,使乡村旅游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途径,成为淳安富民强县的主载体。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使“淳安模式”成为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新模式,成为中国乡村旅游的新典范。

二、规划布局1、发展目标。

壮大乡村旅游产业规模,到2012年,全县力争完成年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60万人次,年旅游收入1.8亿元。

新发展乡村旅游景点4个以上,使乡村旅游景点达到18个以上;新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2个以上,使休闲观光农业园区达到4个以上;新发展农家乐130户以上,使农家乐经营户达到500户以上。

力争新建乡村旅游示范村5个,创建四星级以上农家乐10家,国家AAA级旅游景点5家,新发展农家乐特色村6个,使淳安成为杭州领跑、浙江示范、中国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2、重点产品。

丰富旅游产品,用三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一批以峡谷漂流、森林氧吧、乡村旅游示范村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景点,以采摘体验、垂钓休闲为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休闲农庄),以避暑养生、果园采摘、庭院休憩、临湖观景、民俗风情、农事体验等六大类型为特色的农家乐产品体系。

在进一步发展景点、园区、农家乐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自驾骑游、登山探险、古道探迷、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

以“秀水千岛湖,醉美乡村游”为主题,打造“中国漂流之乡”、“长三角养生避暑胜地”、“中国自驾游示范基地”、“农家乐休闲集聚区”。

3、空间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以“一园五点七线十四板块”为总体布局,即规划建设好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着力推进富文葛岭、左口龙坑坞、界首严家、安阳乌龙和浪川芹川等五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精心包装推广好千汾民俗风情线、昌文休闲养生线、白小科普修学线、浪黄康体避暑线、千威漂流亲水线、环湖自驾骑游线、威坪方腊洞-凤凰庙-石柱-板桥-千亩田淳北自然风光线等七条乡村旅游特色线路;进一步提升屏门乡上西板块、临岐镇临岐板块、千岛湖镇农林板块、屏湖板块、石林镇茶园板块、富文乡青田板块、左口乡桥西板块、金峰乡景山板块、宋村乡白云溪板块、界首乡桐子坞板块、浪川乡芹川板块、姜家镇姜家板块、中洲镇札溪板块、安阳乡乌龙板块等十四个农家乐板块品质,加强威坪、大墅、枫树岭等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呈现户有卖点、村(板块)有特点、乡镇有看点、县有重点的乡村旅游新局面。

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明确旅游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旅游产业是朝阳产业、富民产业”的理念,围绕“城乡统筹、和谐共荣”xx 目标,着力打造“休闲”旅游品牌,积极发掘三国文化、文化、文化等旅游文化的文化内涵,以市场导向和项目为核心整合旅游资源。

(2)产业定位:期间将旅游业作为整个区域xx的经济增长点优先发展,通过5-10年的努力,将休闲为特色的旅游业培育成为区域经济中xx的支柱产业。

(3)发展目标:到年底,全区接待游客12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力争突破6亿元。

二是统筹规划,突出xx,全面推进旅游项目开发。

(1)加强旅游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建立旅游发展规划和全区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规划两级规划体系。

在编制旅游规划时,要加强发展方向的统筹协调和建设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

各区各部门在编制专业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旅游发展需求,做好与旅游规划的对接工作。

(2)精心打造“一带两区”核心旅游景区和线路。

未来3-5年,xx将以三国文化、文化、文化旅游为基础,规划“一带两区”。

即沿江城市中以休闲观光、夜游、水上游乐为核心的带;随着现代xx商务区的开发建设、特色街的建设、老街老厅的保护修复,将成为xxxx商业游憩区;以景区为核心的国道沿线城市生态休闲区。

着力打造米公祠、明清会馆、夜游、历史文化街区、生态景区、文化景区、文化城市、湿地公园、古银杏公园、石河湾休闲度假区等十大xx旅游观光休闲项目。

通过5年到10年的努力,将生态景区打造成为4A级景区,将湿地公园、文化景区培育成为3A级景区。

在此基础上,规划完善一日游精品游线路,重点打造城区、郊区环线并融入全市环线旅游圈,推出我区休闲旅游品牌。

在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景区(园)建设中,要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相结合,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参与式旅游精品节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1]第9号文件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1]第9号文件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1]第9号文件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28•【字号】鲁政发[2001]第103号•【施行日期】200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1]第9号文件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01)第103号2001年9月28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第9号)已翻印发给你们,现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贯彻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促进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各地要在《山东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各市和有关县的旅游规划。

要努力提高旅游规划编制和项目策划水平,加强旅游规划和旅游项目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搞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市县旅游规划要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经计划部门审查,报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上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规划的指导,并对全省从事编制旅游规划的单位进行资格认证。

各地要根据批准的旅游规划,认真编制好重点旅游景区规划。

建立全省旅游项目库,对重点旅游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与管理。

二、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一)增加对旅游基础设施的财政性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旅游景区(点)配套的交通设施,环保、卫生设施,供水、供电设施,安全保障设施,自然环境设施和文化遗产保护设施。

(二)各级政府要把旅游业作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促进地方财源建设的重点项目来抓。

对条件成熟的大型骨干旅游项目,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以引导投向,促进融资,把旅游业培植建设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三)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市场宣传促销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市场开发促销的工作力度,特别是重点旅游城市要通过深化市场开发,扩大宣传促销,增加客源,提高旅游收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8•【字号】淮政发[2011]137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淮政发〔2011〕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苏政发〔2011〕6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景区景点开发为重点,以打造华东一流、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旅游发展模式,突出我市“名城、名人、名菜、名湖、名著、名河”的旅游特色,打造“文化名城、名人故里、运河之都、美食之乡、生态家园”的城市形象,推动全市旅游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旅游业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合理开发、和谐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旅游开发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的原则,编制高起点、高标准的旅游发展规划;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旅游品牌景区和旅游特色产品;坚持政策引导、优先扶持的原则,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全市旅游开发重点,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和实施建设力度,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奋斗目标。

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4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以上,成为全国知名旅游城市;到2020年,力争使旅游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7%以上,将淮安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城市。

二、工作重点(一)坚持规划先行,以旅游规划引领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建议] 发展旅游业的建议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建议] 发展旅游业的建议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建议] 发展旅游业的建议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建议乡村旅游是指充分利用农村的优势资源,以乡村自然景观、乡村本土文化、独特的乡村形态等作为吸引物,来满足游客到乡村旅游的一种旅游经营形式。

是一个游客需要、农民受益、前景无限广阔的朝阳产业。

乡村旅游是发展县域旅游的重要抓手,是生态经济的重要产业。

一、发展乡村旅游的优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的发展,我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带动力和辐射力初步显现,乡村旅游初具规模:一是自然资源特色鲜明。

像处女泉、夏阳瀵、黄河湾、武帝山森林公园、**河湿地公园等景点。

二是文化资源丰富多彩。

**是诗经文化、黄河文化、农耕文化的发祥地,大禹治水、子夏施教、韩信用兵、达摩传法等历史遗存较多;是“ 四圣母”,“华夏第一相”伊尹,力荐三苏的雷简夫,三部尚书张大有,中国近现代著名学者、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印光等名人的故里。

三是文物古迹珍贵资源。

全县有文物古迹、遗址600余处,其中国家级6处(魏长城遗址、**青石殿、百良寿圣寺塔、大象寺塔、**寺塔、文庙古建筑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蒙汉合文碑、**古建筑群),万历初年出土的国宝级文物汉隶曹全碑。

四是生态农业建设成效初显。

拥有如意现代农业园区、红提人家农业园区和**红提、北雷红薯、富硒小米等特色农业,带动了农业观光和乡村休闲生态游。

五是乡村农家乐快速发展。

我县农家乐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洽川风景名胜区沿线农家乐数量、质量、规模有明显的变化,特色农家乐有128家,县城附近农家乐开发也已悄然兴起,方便了群众就近休闲放松。

二、存在的问题我县乡村旅游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其他发展较好的地方相比差距太大,主要表现在:对开展乡村旅游重视不够,科学的发展规划不是很到位;农家乐经营管理不规范;爱情诗之源、民间民俗、历史文化、乡土特色等旅游产品的挖掘和开发不深;对外宣传推介力度不够;乡村景点档次不高、分布较散等问题。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25•【字号】包府发〔2014〕99号•【施行日期】2014.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4〕99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联度强、带动作用大。

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大就业、增加收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生态环境改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意义重大。

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提高我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理念和目标(一)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建设“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的要求,围绕打造中西部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塞外黄河草原文化旅游名城、自治区观光休闲度假旅游的重要支撑三个定位,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扩大包头市在全国旅游市场的影响力,发挥旅游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接待旅游者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90亿元,相当于全市GDP的6%,相当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4%。

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到6万人,间接就业人数达到30万人。

力争创建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到2017年,全市接待旅游者人数超过1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380亿元,相当于全市GDP的7%,相当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5%。

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到7万人,间接就业人数达到35万人。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22•【字号】厦府规〔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厦府规〔202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全局理念,按照“七以七为”部署要求,以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运用改革的思维、市场的办法,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旅游业投资、建设、生产、服务、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发展目标。

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总目标,坚持“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理念,高品位打造国际滨海花园旅游城市,高水平建设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大力拓展全域旅游内涵,实现产业全域覆盖、景区全域联动、产品全域优化、线路全域统筹、品牌全域整合、市场全域营销,推动旅游产业高端化精品化发展。

力争到2025年旅游收入超过3700亿元,年均增幅15%;到203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0亿元。

二、提升产业能级(三)优化发展格局。

着眼打造旅游核心区,突破旅游资源瓶颈,在“山海交融、岛湾一体、中西合璧”上下功夫,坚持岛湾一体,依托“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文旅载体平台,持续构建以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为吸引核,以本岛城市度假区、海湾新城休闲区、都市近郊游憩区、北部山地生态旅游区为功能区,以本岛东部片区、环东海域新城片区、集美新城片区、马銮湾新城片区、东部体育会展片区、翔安机场片区等为节点的“一核、四区、多节点”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鲁发[2009]9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鲁发[2009]9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发[2009]9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一)加快发展旅游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发展潜力巨大,是服务业的龙头。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旅游业发展迅速,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大力发展旅游业有利于繁荣发展服务业,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加快发展旅游业是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必然要求。

旅游业兼具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是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最具典型性的产业之一。

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可以增加经济总量,还可以有效提升文化软实力。

我省是文化大省、旅游资源大省,但旅游对经济、文化发展的贡献还不够突出。

要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旅游对经济、文化发展的贡献度,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三)加快发展旅游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现实需要。

旅游消费是大众消费、最终消费,拉动社会消费作用明显。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对扩大消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培育和发展旅游消费,努力把我省巨大的旅游消费潜能转化为现实的旅游消费能力,拉动社会消费快速增长,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明确发展旅游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解放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参与联动、旅游品牌带动、大企业大项目拉动,努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旅游强省,打造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竞争力的观光与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04•【字号】合政[2002]196号•【施行日期】200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合政[2002]196号)各县人民政府、各区人民政府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尽快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一)旅游业是效益高、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朝阳产业,旅游产业的发达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对于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市场扩张能力,扩大对外交流,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国际旅游业迅猛发展,国内旅游市场蓬勃兴起,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战略,都为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抢抓机遇,齐心协力,尽快把旅游业培育和发展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二)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旅游业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旅游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市里成立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重大旅游项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

市属各县、区政府也要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健全旅游管理和领导机构,充实人员力量,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二、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旅游经济理论为指导,全面实施“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大协作、大发展”战略。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直属单位:随着“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的提前全面实现和“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目标的圆满完成,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追求更高水平、更加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旅游业作为关系我市城市功能和形象的重要产业,必须按照“抓住新机遇,适应新形势,再上新水平”的工作总要求,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1、加快旅游业发展是事关全局的重大举措。

天津旅游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

“十五”以来,全市旅游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旅游收入保持年均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跨入了全国旅游业发展较快地区行列。

2004年全市国际旅游接待人数到达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亿美元;国内旅游接待人数4483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到全市GDP的4.43%,旅游业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奉献越来越大。

同时,也要看到,与天津的城市地位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在旅游资源整合、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品牌塑造、旅游市场规模和旅游产业水平上还有明显的差距和极大的发展空间。

实现国务院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从增强旅游功能入手,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文化品位,塑造现代都市形象。

把传统文化和现代理念、地方特色和旅游景观有机结合起来,统一于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对于落实“五个统筹”,实施我市“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改善城乡人居、创业和生态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劳动就业,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和深远意义。

2、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港口城市特点,全面整合、深度开发旅游资源,深入挖掘天津近现代文化底蕴,全力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核心旅游品牌,发展以海河为轴线、以市区为中心、以滨海和蓟县为两翼的旅游开发格局,积极推进环渤海地区乃至东北亚旅游合作,加强京津冀旅游发展,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实现新跨越。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0•【字号】沧政字[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字〔20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休闲旅游为主攻方向,以重点项目建设引领和总揽旅游业发展全局,紧紧抓住国家转变发展方式、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即将上升为国家战略、河北建设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以及京沪高铁贯通的重大机遇,大力推进旅游城市建设,着力构建“一城、三带、四大聚集区”的发展格局,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沧州市国民经济的重点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原则,形成“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企业主体突出、社会力量参与”的发展机制;二是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景区(点)专项规划,旅游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配套规划,形成全市旅游“一盘棋”;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促进旅游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生态休闲旅游,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四是坚持集群发展的原则,充分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加强旅游集群内企业间的合作,加快建设旅游产业聚集区,提高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1013万人次,年均增长12%;入境游客人数达3.6万人次,年均增长16%;出境旅游人数达7万人次,年均增长10%。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政策全解读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政策全解读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政策解读(王月浩曾博伟作者单位: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已于2009年12月1日正式发布。

《意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旅游业提出了全新的定位,指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宏伟目标,并就新时期旅游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的发展目标。

《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大旅游”的战略角度对未来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阐述,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兼具原则性和引导性,又具有极强的操作性,是此次《意见》一个突出的亮点。

贯彻落实这些政策措施,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大责任和光荣的历史使命。

为便于全国旅游行业更好地理解《意见》中有关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政策立意,我们从《意见》中梳理了二十八条政策,分析现状,进行解析,希望各地在下一步工作中既要依据职能做好本职工作,又能更好地进行统筹协调,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把《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好。

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现状分析: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各种资本进入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

就旅游行业而言,目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并无明显的行业壁垒存在,但在操作层面,由于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不同,加之保护本地区利益的需要,有些地方确实存在一些事实上的行业和地区壁垒。

如有些地方规定非本行政区的旅游车辆不能进入本地区景区点,或要求其交纳一定的额外费用方许进入;又如,异地旅游企业进入本地区经营时,有些地方规定或在操作中执行一些高于本地企业的进入标准,实质性限制旅游企业的跨区域经营;再如在一些地区导游的异地带团还存在一定的障碍。

这些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旅游业的发展,虽然在全行业的努力下有所改观,但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力度。

贵州省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贵州省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贵州省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13•【字号】•【施行日期】2002.12.1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2002年12月13日)贵州省旅游资源集独特的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为一体,发展旅游业潜力很大。

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已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条件。

但是,贵州省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与先进省(区、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旅游基础设施薄弱、管理体制不顺、服务质量不高、资源开发水平较低、资源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为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贵州省新的支柱产业,逐步建成自然风光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旅游大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旅游发展规模,进一步发挥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作用;坚持旅游资源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便捷、安全的旅游交通网络,完善旅游景区配套服务功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政府的组织协调,依法治旅,创新旅游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提高旅游企业竞争力和旅游业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十五”期间,力争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5%左右,“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0%左右。

到2010年,力争把贵州省建成多民族特色文化和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旅游产业增长方式在适当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向提高旅游业档次和水平转变,旅游业成为贵州省新的支柱产业;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旅游精品、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城镇及民族文化村寨,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经济网络,构建起配套协调的大旅游产业格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9.12•【文号】旅发[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旅发〔2007〕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准确把握我国旅游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旅游业是兼具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集传统与现代,生产性与生活性,劳动密集型与资金、知识密集型等特征于一体,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服务业。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旅游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人们的旅游需求将大幅增长,对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方面,我国旅游业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

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旅游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届时,全国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左右,占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10%以上;旅游外汇收入占服务贸易出口额的40%以上;旅游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5%以上。

到2020年,全国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2%以上。

另一方面,我国旅游业面临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

全行业要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努力实现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宏伟目标。

关于如何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完整版)

关于如何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完整版)

关于如何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如何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贯彻县委书记孙学余在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力推动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发展,进一步做好当前旅游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创新旅游发展理念。

书记从贯彻科学发展观高度,全面阐述了旅游与文化、城市建设、产业发展、脱贫奔小康等问题,为我县旅游业发展指明了品质提升和产业融合的新思路。

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文件精神,解放思想,确立全局观念和创新理念,努力在旅游产业地位、发展目标、发展方式和融合发展等方面形成共识,以放开、放手、放活的理念,推进**旅游大产业、大市场格局的形成。

二、提升旅游文化品位。

挖掘以容美土司中府、南府、西坪府寨、**爵府、万人洞、情天洞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打造以生态园林城、生活** 为主体的山水文化,以佛教、道教为代表的宗教文化,以**为代表的土司文化,以满山红烈士纪念园为引领的红色革命文化,以董家河地质奇观为特征的坡立谷地质文化,以**翠泉牌茶叶为代表的茶文化。

探索运用影视、演艺、动漫、民间工艺、诗歌乐曲、书法艺术和旅游纪念品等现代创意文化丰富旅游娱乐元素。

三、挖掘城市旅游资源。

整合、放大、共享、用好旅游资源。

结合旧城改造包装古资源,集中打造娄水文化,保护开发恢复古建筑。

结合新城扩展创造新资源,发挥城市亲水走廊及城市广场的旅游功能。

结合城市建设攻坚年的契机打造特色**山城,彰显武**山最精美县城。

开发社会大产业,拓展旅游大市场,延长旅游价值链,深入挖掘工业、农业、水利、特色镇村、民间工艺、乡俗、饮食、演艺、养生等方面的旅游资源。

四、转型升级产品业态。

按照服务大众休闲和个性体验的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增强产品的趣味性、互动性、参与性和吸引力。

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打造新的旅游业态,提升新的旅游品质,创建新的旅游品牌。

把产业发展和旅游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围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农业旅游、健康养生旅游等,策划好本地区本行业新的旅游产品业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9.12.01•【文号】国发[2009]41号•【施行日期】2009.12.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

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

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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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doc 7页)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为了充分发挥我省的旅游资源优势,切实加快旅游业发展,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一)充分认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旅游业是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安置空间大,资源消耗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目前,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小康水平,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扩大消费对于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旅游消费比重的不断提高,旅游业正在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切实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并且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也符合我省实际。

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开发和脱贫致富,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我省旅游业潜力巨大但发展相对滞后。

我省拥有类型多样、种类齐全、特色鲜明的旅游资源,具有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优势和基础,市场开发潜力巨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省旅游业获得了长足发展。

目前,制约全省旅游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对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认识不够一致,各方面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二是总体发展规划滞后,基础配套条件不够完善,资源整合和开发程度较低。

三是市场化程度不高,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市场开发和促销方式缺乏创新,政府导向性投入较少。

四是管理体制和主要旅游景区(点)之间的公路改造,抓紧建设旅游景区(点)与国(省)道的连接道路。

注意与周边省、区路网和旅游景区的联结。

要抓紧敦煌铁路、兰渝铁路建设,根据旅游线路和客源情况增开旅游专列。

要以兰州机场为中心,逐步增加国际、国内航线和航班密度,改建扩建嘉峪关机场,争取建设天水、金昌、陇南、夏河等支线机场,形成联接国际、国内客源市场和省内各主要旅游景区(点)之间方便快捷的航空旅游交通网络。

要结合旅游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合理确定项目布局与建设标准、景区(点)的消费定位,注重体现以人为本和方便、实用的要求,配套建设旅游基础设施,重点完善主要旅游景区(点)道路、停车场、环卫、给排水、供电、通讯、消防、安全防护、卫生等基础设施。

(六)树立品牌意识,打造旅游精品。

突出“文化甘肃、山水甘肃、民族甘肃、现代甘肃”主题,多元开发旅游资源。

实施点、区、群、带战略,由点到面,完善功能,充实要素,丰富景区群,调整布局,加速形成以丝绸之路黄金旅游线和黄河风情旅游线为基本构架的旅游发展布局。

要着力培育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精品。

一是立足现有基础,突出特色,努力提升重点景区的品位和水准,积极创建A级景区,特别要大力创建4A级以上旅游景区。

崆峒山等4 A级景区,要及早着手进行创建5A级旅游景区的各项工作,争取进入国家旅游精品行列。

二是要下功夫打造和培育精品旅游线路。

重点培育从兰州向东、西、南、北以及东北、东南方向的六条线路。

“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开发丝绸古道、寻根访祖、草原风光和红色胜地旅游线。

三是积极创建和提升特色旅游城市品牌。

各市州要结合国家开展的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最佳旅游城市活动,强化经营城市、发展城市、提升城市的理念,把发展旅游业与城市改造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立足当地特色资源以及历史文化渊源,培育城市文化,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的品牌效应,推动当地旅游业快速发展。

已创建的6个优秀旅游城市,要不断突出特色,提升品位,争创最佳旅游城市。

尚未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市州,要加快创建步伐。

(七)加强资源整合和区域性联合开发。

改变旅游资源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的现状,加大旅游资源的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国土、建设、水利、林业、文化、体育、文物、园林、民族和宗教等部门发展旅游的积极性,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实行以市、县为主的开发管理机制,进行区域整合,联合开发。

发挥甘肃独特的区位优势,以旅游产品为纽带,注重和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合作互动。

按照区域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联合开发,保证跨省际旅游线路的畅通无阻,打造区域性旅游品牌,形成市场互通、游客互动、客源互送、利益共享的格局。

三、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八)加大旅游形象宣传力度。

要切实加大旅游宣传和市场促销力度,提高宣传策划水平,创新宣传形式,借助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各类媒体,建立形式多样的宣传促销机制,通过长期、系统、大规模、多形式的连续宣传,把甘肃的旅游名牌产品推向国内外,提升甘肃旅游业的整体形象,提高甘肃旅游产品的知名度。

省内各大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要将旅游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开辟专栏、优先安排旅游公益广告。

政府各驻外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甘肃旅游宣传力度。

在重要口岸(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城市出入口等设立旅游形象广告,在交通主干线设立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重要旅游区指示标志,并纳入相关市政建设规划。

同时,要加快建设各级政府旅游网站、旅游景区(点)网站和旅游企业网站,充分发挥其宣传促销、咨询服务的快捷便利优势。

利用申办和组织各类国际性、全国性会议、会展及文体、经贸活动的机会,加强对外宣传,提高甘肃旅游的海内外认知度。

(九)大力开发各类特色旅游商品。

鼓励各级研发机构和各类生产企业加大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和旅游用品的开发与创新力度,不断提升甘肃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品位和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市场份额。

重点开发能够充分体现甘肃深厚文化底蕴和浓郁地方特色、深受游客喜爱的旅游工艺品和纪念品,做大做强一批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开发、生产和销售企业,提供充足的旅游用品供应,不断提高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

(十)改善旅游经营环境。

加快旅游法制化建设步伐,抓紧制定、完善地方性旅游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健全旅游法规体系和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制度,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

完善旅游行业规范,推进标准化管理,分类制定旅行社、导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和旅游宾馆饭店等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

加强旅游安全和卫生保障工作。

各级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监、安监、防疫、民航、铁路、旅游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在宾馆、饭店建立旅游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预警联动系统,制定旅游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安全消防责任,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物价部门对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实行监控,需要变动时,要广泛采用听证制度,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制定合理的门票价格。

门票价格调整时,要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

旅游星级宾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清理对旅游行业的不合理收费,除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收费项目外,严禁向旅游企业和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

对旅游汽车公司、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用于旅游客运的车辆,在淡季允许按月办理临时报停运营,报停期间免收相关规费。

四、强化旅游业市场化运作能力(十一)加快推进旅游企业多元化改革。

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今年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对旅游企业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大对现有国有旅游企业改革的政策支持,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破产、承包经营、股份制改造和一次性出售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改革进程,转换经营机制,努力向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抓住国家放开旅游开发经营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国内外、省内外优势企业和知名企业,通过参股、收购、特许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独资、合资旅游企业。

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发展民营旅游企业,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旅游经济实体,开发旅游项目,发展壮大旅游企业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十二)积极探索旅游景区(点)市场化经营模式。

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点)经营权,形成多方投资办旅游的发展格局。

按照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模式,以特许、转让、承包、租赁等方式,依法对景区(点)经营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积极探索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的市场化模式,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景区(点)的开发与建设。

旅游景区(点)所产生的收益要按照适当的比例合理分配,充分调动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发展旅游的积极性。

(十三)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

尽快做好省、市州旅游协会机构的组建、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专业人员的选聘工作,使其成为联系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桥梁、纽带。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性、服务性功能和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主体利益和要求的特点,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在优秀旅游城市、星级饭店、景区(点)、内河星级游船评定和导游翻译管理、导游等级认定等方面,发挥行业自律、协调、同业商议的作用。

制定《诚信经营公约》,确保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协调旅游行业内部的各种关系。

五、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十四)强化对旅游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建立由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旅游业发展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和相关政策。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履行职责。

建立职能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强化对旅游业发展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管理。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旅游业的发展作为重要工作和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研究,常抓不懈。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履行好产业规划、行业管理、形象推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指导服务的职能,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发挥好牵头作用。

要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五)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

强化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各部委对我省旅游发展的专项资金投入;省级财政要在原安排旅游发展资金和宣传促销资金的基础上,逐年增加投入,省级各部门在编制发展规划和各种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时,要充分考虑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市(州)、县两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力度,扶持旅游业发展。

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旅游开发项目,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项目建设计划。

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旅游资源开发和重点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乡村公路、扶贫开发、民族发展、天然林保护、以工代赈、财源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充分考虑当地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促进和带动旅游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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