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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环保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税目计税单位税额备注大气污巢物每污染当登L2元至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L4元至14元煤环百每吨5元固尾矿每吨15元体危险废物每吨1000元■冶炼施、粉煤灰、物炉渣、其他固■体废物(着半固态、液密废物5每吨25元嗓工业噪声声超标1—3分贝每月350元1.一举单位边界上有多处瞟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员题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宥两处以上噪声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一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64标贝一翅分每月700元冕打、7n分贝每月1400元超标10—12分贝每月2800元超标13—15分贝每月5600元超标16分贝以上每月11200元附表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一、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二、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三、值、色度、大肠菌群数兀余氯量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四、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者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揖污者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五、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总1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政策法规司 2017-04-17(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三章税收减免第四章征收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政策法规司 2017-04-17(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三章税收减免第四章征收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完整)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完整)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完整)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一、大气污染物税目税额1. 二氧化硫(SO2):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6元。

2. 氮氧化物(NOx):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6元。

3. 颗粒物(PM10):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3元。

4. 颗粒物(PM2.5):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6元。

5. 挥发性有机物(VOCs):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3元。

二、水污染物税目税额1. 总氮(N):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4元。

2. 总磷(P):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4元。

3. 化学需氧量(COD):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3元。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3元。

5. 总悬浮物(TSS):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3元。

三、固体废物税目税额1. 一般固体废物:每排放吨征收税额为20元。

2. 危险废物:每排放吨征收税额为100元。

四、噪声污染税目税额1. 昼间噪声:每超过规定标准1分贝,征收税额为200元。

2. 夜间噪声:每超过规定标准1分贝,征收税额为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数额以实际法规为准。

各企业应按照环保税法规定,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按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

通过税收手段,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有助于引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绿色生产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重点和难点解析: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一、大气污染物税目税额1. 二氧化硫(SO2):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6元。

2. 氮氧化物(NOx):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6元。

3. 颗粒物(PM10):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3元。

4. 颗粒物(PM2.5):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6元。

5. 挥发性有机物(VOCs):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3元。

二、水污染物税目税额1. 总氮(N):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4元。

2. 总磷(P):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4元。

3. 化学需氧量(COD):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3元。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每排放千克征收税额为3元。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政策法规司2017-04-17(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三章税收减免第四章征收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最新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最新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噪声
按照不同噪声源和影响程度,分为不同的税额标准。例如 ,对于商业经营场所噪声超标排放,每个超标声级(dB )税额为10元至100元不等。
02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 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工业生产、生活服务、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以及其他排污单位和个人。
VS
区别
环境保护税是一种特殊的税种,其税基和 税率的设计旨在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与其他税种相比,环境保护税更加注重 对环境行为的调节和引导,以实现经济、 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与其他税种的协调与衔接
协调
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之间需要相互协调 ,以避免重复征税和减轻企业负担。例如 ,在征收资源税时,可以考虑到环境保护 因素,对资源开采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污 染行为征收附加税。
衔接
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之间需要良好的衔 接,以确保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例如,在开征环境保护税时,需要考虑对 原有税收政策的调整和衔接,以避免对企 业和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对其他税种的潜在影响分析
对企业的影响
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 担,特别是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影响更 为显著。这些企业需要积极采取环保措施, 减少环境污染行为,以降低税收负担。
对政策实施的建议与意见
01
强化环保税政策的执行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法,确保环保税政策的权威性和
有效性。
02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环保部门、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
机制,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效果。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4.氯气
0、34
5、氯化氢
10.75
6。氟化物
0、87
7.氰化氢
0。005
8、硫酸雾
0。6
9.铬酸雾
0、0007
10、汞及其化合物
0、0001
11。一般性粉尘

12。石棉尘
0。53
13.玻璃棉尘
2、13
14。碳黑尘
0、59
15.铅及其化合物
0。02
16。镉及其化合物
0.03
17、铍及其化合物
0、0004
2、1-2, 12—13
3。2—3, 11-12
4。3—4, 10—11
5、4—5, 9-10
6.5-6ﻩ
0.06吨污水
0、125吨污水
0。25吨污水
0.5吨污水
1吨污水
5吨污水
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2。色度
5吨水·倍
3、大肠菌群数(超标)
3.3吨污水
0.25
40、四氯化碳
0.04
41.三氯乙烯
0、04
42、四氯乙烯
0。04
43。苯
0。02
44。甲苯
0.02
45、乙苯
0。02
46、邻-二甲苯
0、02
47。对-二甲苯
0、02
48。间-二甲苯
0、02
4二氯苯
0.02
52。对硝基氯苯
0.02
53。2,4-二硝基氯苯
每月700元
超标7~9分贝
每月1400元
超标10~12分贝
每月2800元
超标13~15分贝
每月5600元

环保税计算公式表(供学习参考)

环保税计算公式表(供学习参考)
附表1: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税额
大气2元
水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4元至14元
煤矸石
每吨
5元
尾矿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每吨 每吨
冶炼渣、粉煤灰、炉渣、 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 每吨 、液态废物)
超标1-3分贝
15元 1000元 25元 每月350元
超标4-6分贝
每月700元
噪声
工业噪声
超标7-9分贝
每月1400元
超标10-12分贝 每月2800元
超标13-15分贝 每月5600元
超标16分贝以上 每月11200元
税税目税额表
备注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 标升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 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 纳税额,合并计征。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 额,累计计征。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 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 算应纳税额。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 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 算应纳税额。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34.丙烯腈
35.氯乙烯
36.光气
37.硫化氢
38.氨
39.三甲胺
40.甲硫醇
41.甲硫醚
42.二甲二硫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3.苯乙烯
25
44.二硫化碳
20
吨污水
大肠菌群数和余氯量只征收一项。
4.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水)
吨污水
四、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者物料衡算的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类型
污染当量值
备注
禽畜养殖场
1.牛

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征收。
三、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
备注

, 13-14
, 12-13
, 11-12
, 10-11
, 9-10
吨污水
吨污水
吨污水
吨污水
1吨污水
5吨污水
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2.色度
5吨水·倍
3.大肠菌群数(超标)
22.甲醛
23.苯胺类
24.硝基苯类
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26.总铜
27.总锌
28.总锰
29.彩色显影剂(CD-2)
30.总磷
31.单质磷(以P计)
32.有机磷农药(以P计)
33.乐果
34.甲基对硫磷
35.马拉硫磷
36.对硫磷
3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环境保护税概述 • 环境保护税税目 • 环境保护税税额 •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 环境保护税与相关法规 • 环境保护税的意义与影响 • 环境保护税未来展望
01
环境保护税概述
环境保护税的定义
环境保护税
指国家为了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 资源,对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和污染环境资源的行为征收 税费。
收效率。
增加财政收入
03
环保税的征收,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政府实施环保政策
提供了资金支持。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环保税的征收,促使企业改变生产方式,从污染密集型向绿色、 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方式转变。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环保税的征收,促进了绿色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 动力。
2000年代初
中国开始研究与试行环境保护税政 策
Hale Waihona Puke 环境保护税的作用与意义• 作用 • 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与技术进步; • 优化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 • 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 • 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 意义 • 有利于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 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与循环经济的发展; • 有利于完善国家财政政策与市场经济调控手段; • 有利于增强国民的环保意识与生态观念。
环境保护税的内涵
限制和约束过度消费自然资源,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 利用;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 ;激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促进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税的起源与发展
1970年代
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开始实 施环境保护税政策
1990年代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煤矸石 尾矿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每吨 每吨 每吨
5元 15元 1000元 25元 每月350元 每月700元 每月1400元 每月2800元 每月5倍执行。 河北按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的4倍执行。 河北按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的4倍执行。 河北按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的4倍执行。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 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 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 税额,合并计征。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 额,累计计征。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 声级和峰会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 纳税额。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环保税法 规定税额 已明确税额的省市 备注
大气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2元至12元
水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4元至14元
辽宁、吉林、安徽、 福建、江西、陕西、 每污染当量为1.2元。 甘肃、青海、宁夏和 新疆 2018年1月至12月,每污染当量为1.2元; 云南 从2019年1月起,每污染当量2.8元。 每污染当量为4.8元。 江苏 每污染当量为3.9元。 四川 每污染当量为12元。 北京 分为3档,分别按最低标准的8倍(9.6元)、5倍和4倍执 河北 行。 对不同种类的大气污染物区别对待。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6元,其他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 山东 1.2元。 辽宁、吉林、安徽、 福建、江西、陕西、 每污染当量为1.4元。 甘肃、青海、宁夏和 新疆 2018年1月至12月,每污染当量为1.4元; 云南 从2019年1月起,每污染当量3.5元。 每污染当量为5.6元。 江苏 每污染当量为2.8元。 四川 每污染当量为14元。 北京 分为3档,分别按最低标准的8倍(11.2元)、5倍和4倍执 河北 行。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34.丙烯腈
35.氯乙烯
36.光气
37.硫化氢
38.氨
39.三甲胺
40.甲硫醇
41.甲硫醚
42.二甲二硫
43.苯乙烯
25
44.二硫化碳
20
三、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
备注

, 13-14
, 12-13
, 11-12
, 10-11
, 9-10
吨污水
吨污水
吨污水
吨污水
1吨污水
5吨污水
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2.色度
5吨水·倍
3.大肠菌群数(超标)
二、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备注
11.悬浮物(SS)
4
12.生化需氧量(BOD5)
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只征收一项。
13.化学需氧量(CODcr)
1
14.总有机碳(TOC)
15.石油类
16.动植物油
17.挥发酚
18.总氰化物
19.硫化物
20.氨氮
21.氟化物
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
超标4~6分贝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税额
备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每月440元
超标3分贝
每月550元
超标4分贝
每月700元
超标5分贝
每月880元
超标6分贝
每月1100元
超标7分贝
每月1400元
超标8分贝
每月1760元
超标9分贝
每月2200元
超标10分贝
每月2800元
超标11分贝
每月3520元
超标12分贝
每月4400元
超标13分贝
每月5600元
超标14分贝
每月7040元
超标15分贝
每月8800元
超标16分贝
每月11200元
附表1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计税单位
税 额
大气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2元
水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4元
固体废物
冶炼渣
每吨
25元
粉煤灰
每吨
30元
炉渣
每吨
25元
煤矸石
每吨
5元
尾矿
每吨
15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每吨
25元
噪声污染
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元
工业噪声
超标1分贝
每月350元
超标2分贝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18.镍及其化合物
0.13
19.锡及其化合物
0.27
20.烟尘
2.18「
21.苯
0.05
22.甲苯
0.18
23.二甲苯
0.27
24.苯并(a)芘
0.000002
25.甲醛
0.09
26.乙醛
0.45
27.丙烯醛
0.06
28.甲醇
0.67
29.酚类
0.35
30.沥青烟
0.19
31.苯胺类
0.21
32.氯苯类
5.总砷
0.02
6.总铅
0.025
7.总镍
0.025
8.苯并(a)芘
0.0000003
9.总铍
0.01
10.总银
0.0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备注
11.悬浮物(SS)
4
12.生化需氧量(BoD)
0.5
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 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 只征收一项。
13.化学需氧量(CODCr)
3.3吨污水
大肠困群数和余氯量 只征收一项。
4.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 水)
3.3吨污水
四、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者物料衡算的畜禽养殖业、小型 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类型
污染当量值
备注
禽畜养殖场
1.牛
0.1头
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 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 等的禽畜养殖场征收。
1
14.总有机碳(TOC
0.49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常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常用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附表1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计税单位
税 额
大气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2元
水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4元
固体废物
冶炼渣
每吨
25元
粉煤灰
每吨
30元
炉渣
每吨
25元
煤矸石
每吨
5元
尾矿
每吨
15元
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每吨
25元
噪声污染
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元
工业噪声
超标1分贝
每月350元
超标2分贝
每月440元
超标3分贝
每月550元
超标4分贝
每月700元
超标5分贝
每月880元
超标6分贝
每月1100元
超标7分贝
每月1400元
超标8分贝
每月1760元
超标9分贝
每月2200元
超标10分贝
每月2800元
超标11分贝
每月3520元
超标12分贝
每月4400元
超标13分贝
每月5600元
超标14分贝
每月7040元
7.第8栏“污染当量数或计税依据”:按照《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计算的,“污染当量数”=特征指标值÷污染当量值。采用按次申报的,直接填写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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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数和余氯量只征收一项。
4.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水)
3.3吨污水
四、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者物料衡算的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类型
污染当量值
备注
禽畜养殖场
1.牛
0.1头
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征收。
0.02
54.苯酚
0.02
55.间-甲酚
0.02
56.2,4-二氯酚
0.02
57.2,4,6-三氯酚
0.02
58.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0.02
59.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0.02
60.丙烯腈
0.125
61.总硒
0.02
三、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
备注
1.PH值
1.0-1, 13-14
每月700元
超标7~9分贝
每月1400元
超标10~12分贝
每月2800元
超标13~15分贝
每月5600元
超标16分贝以上
每月11200元
附表二
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一、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
0.0005
2.总镉
0.005
3.总铬
0.04
4.六价铬
0.02
5.总砷
0.02
6.总铅
0.025
7.总镍
0.025
8.苯并(a)芘
0.0000003
9.总铍
0.01
10.总银
0.02
二、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备注
11.悬浮物(SS)
4
12.生化需氧量(BOD5)
0.5
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只征收一项。
13.化学需氧量(CODcr)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税额
备注
大气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2元至12元
水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4元至14元
固体废物
煤矸石
每吨
5元
尾矿
每吨
15元
危险废物
每吨
1000元
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每吨
25元
噪声
工业噪声
超标1~3分贝
每月350元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4.氯气
0.34
5.氯化氢
10.75
6.氟化物
0.87
7.氰化氢
0.005
8.硫酸雾
0.6
9.铬酸雾
0.0007
10.汞及其化合物
0.0001
11.一般性粉尘
4
12.石棉尘
0.53
13.玻璃棉尘
2.13
14.碳黑尘
0.59
15.铅及其化合物
0.02
16.镉及其化合物
0.03
17.铍及其化合物
0.0004
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
超标4~6分贝
0.25
40.四氯化碳
0.04
41.三氯乙烯
0.04
42.四氯乙烯
0.04
43.苯
0.02
44.甲苯
0.02
45.乙苯
0.02
46.邻-二甲苯
0.02
47.对-二甲苯
0.02
48.间-二甲苯
0.02
49.氯苯
0.02
50.邻二氯苯
0.02
51.对二氯苯
0.02
52.对硝基氯苯
0.02
53.2,4-二硝基氯苯
18.镍及其化合物
0.13
19.锡及其化合物
0.27
20.烟尘
2.18
21.苯
0.05
22.甲苯
0.18
23.二甲苯
0.27
24.苯并(a)芘
0.000002
25.甲醛
0.09
26.乙醛
0.45
27.丙烯醛
0.06
28.甲醇
0.67
29.酚类
0.35
30.沥青烟
0.19
31.苯胺类
0.21
32.氯苯类
28.总锰
0.2
29.彩色显影剂(CD-2)
0.2
30.总磷
0.25
31.单质磷(以P计)
0.05
32.有机磷农药(以P计)
0.05
33.乐果
0.05
34.甲基对硫磷
0.05
35.马拉硫磷
0.05
36.对硫磷
0.05
3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0.25
38.三氯甲烷
0.04
39.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0.72
33.硝基苯
0.17
34.丙烯腈
0.22
35.氯乙烯
0.55
36.光气
0.04
37.硫化氢
0.29
38.氨
9.09
39.三甲胺
0.32
40.甲硫醇
0.04
41.甲硫醚
0.28
42.二甲二硫
0.28
43.苯乙烯
25
44.二硫化碳
20
1
14.总有机碳(TOC)
0.49
15.
0.08
18.总氰化物
0.05
19.硫化物
0.125
20.氨氮
0.8
21.氟化物
0.5
22.甲醛
0.125
23.苯胺类
0.2
24.硝基苯类
0.2
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2
26.总铜
0.1
27.总锌
0.2
2.猪
1头
3.鸡、鸭等家禽
30羽
4.小型企业
1.8吨污水
5.饮食娱乐服务业
0.5吨污水
6.医院
消毒
0.14床
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照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2.8吨污水
不消毒
0.07床
1.4吨污水
五、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二氧化硫
0.95
2.氮氧化物
0.95
3.一氧化碳
16.7
2.1-2, 12-13
3.2-3, 11-12
4.3-4, 10-11
5.4-5, 9-10
6.5-6
0.06吨污水
0.125吨污水
0.25吨污水
0.5吨污水
1吨污水
5吨污水
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2.色度
5吨水·倍
3.大肠菌群数(超标)
3.3吨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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