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中暑的分类及 处理方法
中暑的分类和表现及处理方法根据我国《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11508-89)一:可将中暑分为以下三级:1.先兆中暑:是患者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等症状。
2。
轻症中暑:除有先兆中暑的症状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3.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热射病:1、热射病的典型临床表现为高热(41℃以上)、无汗和意识障碍,常在高温环境中工作数小时,或老年体弱慢性病患者,在连续数天高温后发生中暑先驱症状,有全身软弱乏力、头昏、头痛、恶心、出汗,继而体温迅速上升,出现嗜睡谵妄或昏迷,皮肤干燥灼热无汗呈潮红或苍白;周围循环衰竭时,呈紫绀脉搏快脉压增宽血压偏低,可有心律失常,四肢和全身肌肉可有抽搐,瞳孔缩小后期扩大对光反应迟钝,严重患者出现休克、心力衰竭、肺水、或肝肾功能衰竭。
2、热痉挛:常发生在高温环境中强体力劳动后患者常先有大量出汗然四肢肌肉腹壁肌肉甚至胃肠道平滑肌发生阵发性痉挛和疼痛实验室检查有血钠和氯化物降低尿肌酸增高3、热衰竭:常发生在患者对热不适应,体内常无过量热蓄积,患者先有头痛、头晕、恶心、继有口渴、胸闷、脸色苍白、冷汗淋漓、脉搏细弱或缓慢血压偏低,可有晕厥并有手足抽搐,重者出现周围循环衰竭。
二:解除中暑的方法:1、迅速把患者移到阴凉、通风处,坐下或躺下,宽松衣服,安静休息。
2、迅速降低患者体温,可用冷水擦声,在前额、腋下和大腿根处用浸冷水的毛巾或海绵冷敷3、给患者饮用加糖的淡盐水或者清凉饮料,补充因大量出汗而失去的盐和水分.注意,不宜大量补充水分,不然会引起腹痛、呕吐和恶心等不适症状不宜饮用咖啡、酒精类饮料4、若患者已经失去神志,可先按压其人中、合谷等穴位尽快将其救醒。
如以上的抢救措施没有奏效,请及时拨打急救电话送往医院就医以免耽误病情。
5、患者病情严重时要注意呼吸、脉搏,并尽快呼叫急救车送医院。
gbz41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Heat IllnessGBZ41-2002前言本标准的第6.1条为推举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相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11508-1988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接触从事高温作业时由于热平衡和水盐代谢紊乱,可能中暑。
为了爱护健康,便于开展中暑的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暑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以保障从事在厂矿、农场及其他露天作业环境中劳动以及在体育竞赛和军事训练时所发生的中暑。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的单位有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中暑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要紧表现的急性疾病。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暑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生产劳动(工厂、矿山、农场及其他露天作业等)、体育竞赛时所发生的中暑的诊断和处理。
非职业性中暑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3 诊断原则依照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要紧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要紧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4 中暑先兆中暑先兆(观看对象)是指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刻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中国职业卫生标准中暑的诊断
ICS13.100C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41—2019代替GBZ 41-2002职业性中暑的诊断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heat illness2019-01-30发布2019-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4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与GBZ 41-2002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诊断原则;——删除了诊断分级;——修改了中暑先兆、热痉挛、热衰竭、热射病的描述;——调整了处理原则的内容;——修改了附录A的内容。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起草人:李婷、阮艳君、吴冬梅、杨成新、王刚、张静波、魏桃英、易桂林、王永义、梅良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1508-1989;——GBZ 41-2002。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暑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中暑的诊断和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3 诊断原则根据高温作业的职业史,出现以体温升高、肌痉挛、晕厥、低血压、少尿、意识障碍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辅助检查结果,参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4 中暑先兆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工作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口渴、多汗、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低于38.0 ℃,可伴有面色潮红、皮肤灼热等,短时间休息后症状即可消失。
职业性中暑课件
03
解开患者领口、腰带等 束缚物,保持呼吸道通 畅。
04
若出现心跳骤停,立即 进行心肺复苏。
紧急送医治疗
在等待急救人员或救护车到来之前,密切监测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若患者意识不清或出现抽搐,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受伤。
确保患者头部位置适中,避免因呕吐导致窒息。
事后调查与处理
01
02
03
全卫生责任、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等。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列出了10类132
种职业病,其中就包括职业性中暑。
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设施和 用品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 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预防职业性中暑 的发生。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加强健康教育和培训
提高员工防暑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员工对职业性中暑的认识和预防 意识。
中暑急救知识培训
组织员工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让员工了解中暑的症状、 急救措施等。
03
职业性中暑的应急处理
现场急救措施
01
立即将患者移至阴凉通 风处,避免阳光直射。
02
快速补充水分,最好是 含电解质和糖分的运动 饮料,避免大量饮用冰 水。
职业性中暑课件
目录
• 职业性中暑概述 • 职业性中暑的预防 • 职业性中暑的应急处理 • 职业性中暑的案例分析 • 职业性中暑的法律法规与责任
01
职业性中暑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职业性中暑是指在高温和热辐射作业环境下,人体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 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综合症。
职业病诊断标准目录
41
GBZ 43-2002
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诊断诊断标准
GB 11510-1989
2002-04-08
2002-06-01
42
GBZ 44-2002
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GB 11511-1989
2002-04-08
2002-06-01
43
GBZ 45-2010
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
GBZ 60-2002
2014-10-13
2015-03-01
59
GBZ 61-2015
职业性牙酸蚀病的诊断
GBZ 61-2002
GB 16381-1996
2015-09-09
2016-03-01
60
GBZ 62-2002
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
GB 16382-1996
2002-04-08
2002-06-01
2002-04-08
2002-06-01
64
GBZ 67-2015
职业性铍病的诊断
GBZ 67-2002 GB 4868-1996
2015-09-09
2016-03-01
65
GBZ 68-2013
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
GBZ 68-2008
2013-02-07
2013-08-01
66
GBZ 69-2011
GBZ 45-2002
2010-03-10
2010-10-01
44
GBZ 46-2002
职业性急性杀虫脒中毒诊断标准
GB 11513-1989
2002-04-08
2002-06-01
职业病诊断标准目录
职业病诊断标准目录职业病诊断标准目录以下是职业病诊断标准目录的相关信息,包括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时间和实施时间。
1.GBZ 3-2006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2.GBZ 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3.GBZ 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4.GBZ 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5.GBZ 7-2014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诊断6.GBZ 8-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7.GBZ 9-2002 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诊断标准8.GBZ 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9.GBZ 11-2014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10.GBZ 12-2014 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11.GBZ 13-2002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12.GBZ 14-2015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13.GBZ 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14.GBZ 16-2014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的诊断15.GBZ 17-2015 职业性镉中毒的诊断16.GBZ 18-2013 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这些标准的发布时间从2002年到2015年不等,实施时间也有所不同。
这些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得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标准已经被代替,因此需要使用最新的标准来确保准确性。
1.标准编号:GBZ 38-2006,标准名称: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
该标准于2006年3月13日公布实施,适用于因职业接触三氯乙烯而引起的急性中毒症状的诊断。
2.标准编号:GBZ 39-2002,标准名称: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
该标准于2002年4月8日公布实施,适用于因职业接触硫酸二甲酯而引起的急性中毒症状的诊断。
3.标准编号:GBZ 40-2002,标准名称: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该标准于2002年4月8日公布实施,适用于因职业接触高温环境而引起的中暑症状的诊断。
职业卫生诊断标准目录2016新版
职业卫生诊断标准目录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GBZ3-2006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GBZ3-2002GBZ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GBZ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GBZ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GBZ7-2014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GBZ7-2002GBZ8-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GBZ9-2002 职业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GBZ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GBZ11-2014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GBZ11-2002GBZ12-2002GBZ12-2014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GBZ13-2002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GBZ14-2015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GBZ14-2002GBZ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GBZ16-2014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GBZ16-2002GBZ17-2002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GBZ18-2013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GBZ18-2002GBZ19-2002 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GBZ20-2002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GBZ21-2006 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GBZ21-2002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GBZ22-2002 职业性黑变病诊断标准GBZ23-2002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GBZ24-2006 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GBZ24-2002GBZ25-2014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GBZ25-2002GBZ26-2007 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GBZ26-2002GBZ27-2002 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GBZ28-2010 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GBZ28-2002GBZ29-2011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GBZ29-2002GBZ30-2015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GBZ30-2002GBZ31-2002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GBZ32-2015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诊断标准GBZ32-2002 GBZ3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GBZ34-2002 职业性急性五氯酚中毒诊断标准GBZ35-2010 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35-2002 GBZ36-2015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GBZ36-2002 GBZ37-2002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GBZ38-2006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GBZ38-2002 GBZ39-2002 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GBZ40-2002 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GBZ41-2002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2-2002 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诊断标准GBZ43-2002 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GBZ44-2002 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GBZ45-2010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GBZ45-2002 GBZ46-2002 职业性急性杀虫脒中毒诊断标准GBZ47-2002 职业性急性钒中毒诊断标准GBZ48-2002 金属烟热诊断标准GBZ49-2014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 GBZ50-2015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GBZ50-2002 GBZ51-2002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已废止)GBZ52-2002 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GBZ5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GBZ54-2002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GBZ55-2002 职业性痤疮诊断标准GBZ56-2002 棉尘病诊断标准GBZ57-2008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GBZ57-2002GBZ58-2014 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GBZ58-2002GBZ59-2002 GBZ59-2010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GBZ60-2002 GBZ60-2014 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诊断标准GBZ61-2015 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GBZ61-2002 GBZ62-2002 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GBZ63-2002 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GBZ64-2002 职业性急性铊中毒诊断标准(已废止)GBZ65-2002 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GBZ66-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GBZ67-2015 职业性铍病诊断标准GBZ67-2002 GBZ68-2008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GBZ68-2002GBZ69-2002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已废止)2011版本探讨中GBZ70-2009 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2002 GBZ71-2013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GBZ71-2002 GBZ72-2002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诊断规则GBZ73-2009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73-2002 GBZ74-2009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GBZ74-2002 GBZ75-2010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75-2002 GBZ76-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77-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损害综合征诊断标准GBZ78-2010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GBZ78-2002 GBZ79-2013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诊断标准GBZ79-2002GBZ80-2002 职业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诊断标准GBZ81-2002 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GBZ82-2002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GBZ83-2013 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GBZ83-2002GBZ84-2002 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诊断标准GBZ85-2014 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诊断标准GBZ85-2002GBZ86-2002 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诊断标准GBZ87-2002 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已废止)GBZ88-2002 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GBZ89-2007 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GBZ89-2002GBZ90-2002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GBZ91-2008 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诊断标准GBZ91-2002GBZ92-2008 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GBZ92-2002GBZ93-2010 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GBZ93-2002GBZ94-2014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GBZ94-2002 GBZ95-2002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96-2002 GBZ96-2011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GBZ97-2009 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GBZ97-2002GBZ98-2002 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GBZ99-200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0-2010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GBZ100-2002 GBZ101-2011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GBZ101-2002 GBZ102-2007 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GBZ102-2002 GBZ103-2007 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GBZ103-2002 GBZ104-2002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5-2002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6-2002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Z107-2002 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GBZ108-2002 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GBZ109-2002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GBZ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GBZ111-2002 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GBZ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GBZ/T157-2002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162-2004 放射性口腔炎诊断标准GBZ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GBZ 185-2006 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诊断标准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90-2007 放射性食管疾病诊断标准GBZ/T191-2007 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GBZ209-2008 职业性急性氰化物中毒诊断标准GBZ214-2009 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T218-2009 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指南GB/T 16854.1-1997 GBZ219-2009 放射性皮肤癌诊断标准GBZ226-2010 职业性铊中毒诊断标准GBZ64-2002,GBZ87-2002GBZ227-2010 职业性传染病诊断标准GBZ/T228-2010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诊断标准GBZ235-201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6-2011 职业性白斑的诊断GBZ/T237-2011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GBZ/T238-2011 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GBZ239-2011 职业性急性氯乙酸中毒的诊断GBZ241-2012 放射性心脏损伤诊断GBZ242-2013 放射性肝病诊断GBZ245-2013 职业性急性环氧乙烷中毒的诊断GBZ246-2013 职业性急性百草枯的诊断GBZ/T247-2013 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诊断GBZ258-2014 职业性急性碘甲烷中毒的诊断GBZ/T260-2014 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GBZ/T265-2014 职业病诊断通则。
高温作业职业危害
一、什么叫高温作业?高温作业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北京地区为30℃)2℃或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
二、常见的高温作业有哪些(分类、分型)按其气象条件的特点分为三种类型(一)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如:1、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炼钢等车间2、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车间3、陶瓷、玻璃、建材工业的炉窑车间4、发电厂(热电站)、煤气厂的锅炉间等(二)高温高湿作业,如:1、纺织印染等工厂2、深井煤矿中(三)夏天露天作业,如:建筑工地、大型体育竞赛等。
三、高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一)对生理功能的影响:1、体温的调节: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及人体的健康状况等因素,对体温调节都有影响。
2、水盐代谢:高温作业时,排汗显著增加,可导致机体损失水分、氧化钠、钾、钙、镁、维生素等,如不及时补充,可导致机体严重脱水,循环衰竭,热痉挛等。
3、循环系统:高温作业时,心血管系统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可导致血压发生变化。
高血压患者随着高温作业工龄的增加而增加。
4、消化系统:可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胃肠道疾病的患病率随工龄的增加而增加。
5、神经内分泌系统:可出现中枢神经抑制,注意力、工作能力降低,易发生工伤事故。
6、泌尿系统:由于大量水分经汗腺排出,如不及时补充,可出现肾功能不全,蛋白尿等。
(二)中暑性疾病:按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热射病:由于体内产热和受热超过散热,引起体内蓄热,导致体温调节功能发生障碍。
是中暑最严重的一种,病情危重,死亡率高。
典型症状为:急骤高热,肛温常在41℃以上,皮肤干燥,热而无汗,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重症患者可有肝肾功能异常等。
2、热痉挛:是由于水和电解质的平衡失调所致。
临床表现特征为:明显的肌痉挛使有收缩痛,痉挛呈对称性,轻者不影响工作,重者痉挛甚剧,患者神志清醒,体温正常。
中暑 - wl
中暑高危人群的预防保护
(5)关注中暑气象条件指数预报:当日平均气
温连续3天超过30oC、空气相对湿度超过73%时, 气象台在夏季发布中暑指数。根据指数的上升或 下降,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6)及时就医。
预防中暑食疗
1、西瓜翠衣汤:西瓜皮洗净后切下薄绿皮,加水煎煮30分钟,去 去渣加适量白糖,凉后饮用。
日射病
头部未戴帽或无遮阳的情 况下,头部直接受太阳辐 射,患者初感头痛、头晕、 眼花、耳鸣、恶心,继而 头痛剧烈、呕吐、淡忘、 昏迷,头部温度常较体温 高,称日射病,属热射病 的特殊类型。
诊断
凡有高温接触史,大量出汗,伴有肌痉挛 及体位性昏厥、短暂血压下降者,结合实 验室检查,不难诊断热痉挛或热衰竭。
过高热、干热皮肤和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 症状被认为是热射病的三大特征,再加上 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有散热机制障碍 或热负荷增加等诱因,一般不难确诊。
治疗
现场初步治疗
出现中暑前驱症状时,应立即撤离高温环境, 在阴凉处安静休息并补充清凉含盐饮料,即 可恢复。
现场初步治疗
有循环衰竭者由静脉补给生理盐水并加葡萄糖液或 氯化钾液。
散热障碍---体内热蓄积过多---体温升高--至中暑高热---缺氧,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组织水肿发生代谢性酸中毒---中枢神经系 统损害。
散热时大汗引起水代谢失调 出汗时盐的丢失至电解质紊乱
散热方式
在正常室内温度下(15-25°C)人体散热的 方式:
辐射60%(主要散热方式,取决身体表面 与环境温度差)
气温虽不高,但湿度高或通风不良环境下从 事体力劳动者。
诱发因素:肥胖,过度劳累,缺乏锻炼,睡 眠不足,慢性病人,体弱老年人。
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88-2014代替GBZ 188-200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 2014- 05-14发布2014-10-01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4)4 总则 (5)4.1职业健康监护目的 (5)4.2 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 (5)4.3 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 (5)4.4 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则 (6)4.5 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 (6)4.6 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 (7)4.7 职业健康监护方法和检查指标的确定 (8)4.8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 (8)4.9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管理档案 (9)4. 10 常规医学检查 (10)5 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11)5.1 铅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439-92-1) (11)5.2 四乙基铅(CAS No:78-00-2) (12)5.3 汞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439-97-6) (13)5.4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439-96-5) (14)5.5 铍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440-41-7) (15)5.6 镉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440-43-9) (16)5.7 铬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440-47-3) (18)5.8 氧化锌(CAS No: 1314-13-2) (19)5.9 砷(CAS No: 7440-38-2) (19)5. 10 砷化氢(砷化三氢,CAS No:7784-42-1) (21)5. 11 磷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723-14-0) (21)5. 12 磷化氢(CAS No:7803-51-2) (23)5. 13 钡化合物(氯化钡、硝酸钡、醋酸钡,CAS No:7440-39-3) (23)5. 14 钒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440-62-2) (24)5. 15 三烷基锡 (25)5. 16 铊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440-28-0) (26)5. 17 羰基镍(CAS No:13463-39-3) (27)5. 18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CAS No:7782-41-4) (27)5. 19 苯(接触工业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CAS No:71-43-2) (28)5. 20 二硫化碳(CAS No:75-15-0) (29)5. 21 四氯化碳(CAS No:56-23-5) (30)5. 22 甲醇(CAS No:67-56-1) (31)5. 23 汽油(CAS No:8006-61-9) (32)5. 24 溴甲烷(CAS No:74-83-9) (33)5. 25 1,2-二氯乙烷(CAS No:107-06-2) (34)5. 26 正己烷(CAS No: 110-54-3) (34)5. 27苯的氨基与硝基化合物 (35)5. 28 三硝基甲苯(CAS No:118-96-7) (36)5. 29 联苯胺(CAS No:92-87-5) (37)5. 30 氯气(CAS No:7782-50-5) (37)5. 31 二氧化硫(CAS No:7446-09-5) (38)5. 32 氮氧化物(CAS No:977099254) (39)5. 33氨(CAS No: 7664-41-7) (41)5. 34 光气(CAS No :75-44-5) (42)5. 35甲醛(CAS No:50-00-0) (42)5. 36 一甲胺(CAS No:74-89-5) (44)5. 37 一氧化碳(CAS No:630-08-0) (45)5. 38 硫化氢(CAS No: 7783-06-4) (45)5. 39 氯乙烯(CAS No:75-01-4) (46)5. 40 三氯乙烯(CAS No:79-01-6) (47)5. 41 氯丙烯(CAS No:107-05-1) (48)5. 42 氯丁二烯(CAS No: 126-99-8) (49)5. 43 有机氟 (50)5. 44 二异氰酸甲苯酯(CAS No:26471-62-5) (51)5. 45 二甲基甲酰胺(CAS No:68-12-2) (51)5. 46 氰及腈类化合物(CAS No:460-19-5) (52)5. 47 酚(酚类化合物如甲酚、邻苯二酚、间苯二酚、对苯二酚等参照执行,CAS No:108-95-2) (53)5. 48 五氯酚(CAS No:87-86-5) (54)5. 49 氯甲醚[双(氨甲基)醚参照执行,CAS No:107-30-2] (54)5. 50 丙烯酰胺(CAS No:79-06-1) (55)5. 51 偏二甲基肼(CAS No:57-14-7) (56)5. 52 硫酸二甲酯(CAS No:77-78-1) (57)5. 53 有机磷杀虫剂 (57)5. 54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58)5. 55 拟除虫菊酯类(CAS No:28434-01-7) (59)5. 56 酸雾或酸酐 (60)5. 57 致喘物 (61)5. 58 焦炉逸散物 (63)6 粉尘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64)6.1 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结晶型二氧化硅粉尘,又称: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0%的无机性粉尘)] (64)6.2 煤尘 (65)6.3 石棉粉尘 (66)6.4 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 (67)6.5 棉尘(包括亚麻、软大麻、黄麻粉尘) (69)6.6 有机粉尘 (70)7 接触有害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71)7.1 噪声 (71)7.2 手传振动 (73)7.3高温 (74)7.4 高气压(参见GB 20827) (74)7.5紫外辐射(紫外线) (77)7.6微波 (78)8 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79)8.1 布鲁菌属 (79)8.2炭疽芽孢杆菌(简称炭疽杆菌) (81)9 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82)9.1 电工作业 (82)9.2 高处作业 (83)9.3 压力容器作业 (84)9.4 结核病防治工作 (84)9.5 肝炎病防治工作 (85)9.6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85)9.7 视屏作业 (87)9.8 高原作业 (87)9.9 航空作业 (89)附录A (91)附录B (92)附录C (103)附录D (105)附录E (107)GBZ188-2014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Heat IllnessGBZ41-2002职业性中暑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暑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生产劳动(工厂、矿山、农场及其他露天作业等)、体育竞赛时所发生的中暑的诊断和处理。
非职业性中暑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3 诊断原则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4 中暑先兆中暑先兆(观察对象)是指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5 诊断及分级标准5.1 轻症中暑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的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5.2 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也可出现混合型。
5.2.1 热射病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5.2.2 热痉挛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
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
常呈对称性。
时而发作,时而缓解。
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中毒的诊断标准
(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含职业性眼、耳鼻喉、口腔疾病)1、职业性噪声聋和爆震聋(1)总论噪声的定义(了解)噪声的分类(了解)噪声作业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禁忌证(掌握)噪声作业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必检项目(熟悉)(2)噪声的危害及主要临床表现噪声的主要危害(熟悉)听觉适应(熟悉)听觉疲劳(熟悉)职业性噪声听力损伤(掌握)职业性噪声聋的听力学特征(掌握)急性听损伤(又称爆震性耳聋)(掌握)急性听损伤的听力学特征(掌握)(3)职业性噪声聋和职业性爆震聋诊断诊断原则(掌握)诊断分级(掌握)处理原则(掌握)诊断步骤(掌握)双耳高频平均听阈及单耳听阈加权值的计算(掌握)2、职业性眼病(1)总论职业性眼病的分类及概念(掌握)职业性眼病的主要致病因素(熟悉)(2)职业性眼病的主要临床表现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临床表现(熟悉)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的临床表现(熟悉)职业性白内障的分类及临床表现(掌握)(3)职业性眼病的诊断3种职业性眼病的诊断原则(掌握)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和职业性白内障的诊断分级(掌握) 3种职业病眼病的处理原则(熟悉)3、职业性铬鼻病(1)诊断原则(熟悉)(2)诊断分级(掌握)(3)处理原则(了解)(4)铬作业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禁忌证(掌握)4、职业性牙酸蚀症(1)诊断原则(熟悉)(2)诊断分级(掌握)(3)处理原则(了解)(4)酸酐(酸雾)作业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禁忌证(掌握)5、职业性中暑(1)高温作业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禁忌证(掌握)(2)诊断原则(熟悉)(3)诊断分级(掌握)(4)处理原则(掌握)6、其他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职业性减压病(了解)(2)职业性高原病(了解)(3)职业性航空病(了解)(4)职业性冻伤(了解)(5)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熟悉)。
高温作业须知
高温作业须知一、什么叫高温作业?高温作业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北京地区为30℃)2℃或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
二、常见的高温作业有哪些(分类、分型)按其气象条件的特点分为三种类型(一)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如:1、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炼钢等车间2、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车间3、陶瓷、玻璃、建材工业的炉窑车间4、发电厂(热电站)、煤气厂的锅炉间等(二)高温高湿作业,如:1、纺织印染等工厂2、深井煤矿中(三)夏天露天作业,如:建筑工地、大型体育竞赛等。
三、高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一)对生理功能的影响:1、体温的调节: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及人体的健康状况等因素,对体温调节都有影响。
2、水盐代谢:高温作业时,排汗显著增加,可导致机体损失水分、氧化钠、钾、钙、镁、维生素等,如不及时补充,可导致机体严重脱水,循环衰竭,热痉挛等。
3、循环系统:高温作业时,心血管系统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可导致血压发生变化。
高血压患者随着高温作业工龄的增加而增加。
4、消化系统:可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胃肠道疾病的患病率随工龄的增加而增加。
5、神经内分泌系统:可出现中枢神经抑制,注意力、工作能力降低,易发生工伤事故。
6、泌尿系统:由于大量水分经汗腺排出,如不及时补充,可出现肾功能不全,蛋白尿等。
(二)中暑性疾病:按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热射病:由于体内产热和受热超过散热,引起体内蓄热,导致体温调节功能发生障碍。
是中暑最严重的一种,病情危重,死亡率高。
典型症状为:急骤高热,肛温常在41℃以上,皮肤干燥,热而无汗,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重症患者可有肝肾功能异常等。
2、热痉挛:是由于水和电解质的平衡失调所致。
临床表现特征为:明显的肌痉挛使有收缩痛,痉挛呈对称性,轻者不影响工作,重者痉挛甚剧,患者神志清醒,体温正常。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Heat IllnessGBZ41-2002职业性中暑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暑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生产劳动(工厂、矿山、农场及其他露天作业等)、体育竞赛时所发生的中暑的诊断和处理。
非职业性中暑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3 诊断原则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4 中暑先兆中暑先兆(观察对象)是指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5 诊断及分级标准轻症中暑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的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也可出现混合型。
5.2.1 热射病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5.2.2 热痉挛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
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
常呈对称性。
时而发作,时而缓解。
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5.2.3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2014_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目录
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
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职业性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 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 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 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20020408 20020601
20141013 20150301 20020408 20020601
GBZ 18-2002 GBZ 19-2002 GBZ 20-2002 GBZ 21-2006 GBZ 22-2002 GBZ 23-2002 GBZ 24-2006 GBZ 25-2014 GBZ 26-2007 GBZ 27-2002 GBZ 28-2010 GBZ 29-2011 GBZ 30-2002 GBZ 31-2002 GBZ 32-2002 GBZ 33-2002 GBZ 34-2002 GBZ 35-2010
代替GBZ 21-2002
代替GBZ 24-2002 代替GBZ 25-2002 代替GBZ 26-2002 代替GBZ 28-2002 代替GBZ 29-2002
代替GBZ 35-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职业性黑变病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 急性光气中毒诊断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五氯酚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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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先兆(观察对象)是指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职业性中暑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一)诊断原则
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中暑先兆
中暑先兆(观察对象)是指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诊断及分级标准
轻症中暑
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的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
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也可出现混合型。
热射病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
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
常呈对称性。
时而发作,时而缓解。
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
起病迅速,主要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二)治疗原则
中暑先兆:暂时脱离高温现场,并予以密切观察。
轻症中暑:迅速脱离高温现场,到通风阴凉处休息;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
重症中暑:迅速予以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对症治疗。
中暑者,形同而病别,延医亦各不同。
暑之为气,时应乎夏。
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人为心。
暑之伤,先着于心。
其症∶头痛眩晕,心烦面垢,身热口渴,其脉虚濡。
昏仆不知人,亦与中风相似。
名曰中暑。
中暑者,中气虚而受于暑也。
中寒治以温散;中暑治以清凉。
先候天时,次随症治。
大小须则形殊,病症漫同一例,因时视症,举一隅而类三隅切忌饮冷水,不可令卧冷地。
当急移阴处,用大蒜捣烂,加路上热土和水去渣灌之。
再掬路上热土,拥挤脐间作窝,令众人尿满,暖气透脐即苏。
又法∶急以姜汤或童便乘热灌下,外用布蘸热汤熨脐下三寸穴立醒,醒后忌饮冷水,饮之立死。
又曰∶暑月晒衣,不可便入箱柜之中,恐冬月服之,有中暑者。
若吹透再收,便无此患。
加味人参白虎汤:人参石膏(生)知母(生)粳米甘草苍术水煎服。
胸闷、头晕、面色苍白等小症状,都有可能是中暑的先兆。
我省知名保健专家戴光强提醒人们,不要忽视这些小症状。
戴光强建议,为了避免中暑,要尽量减少高温时的户外活动,更要避免长时间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活动和行走,尤其长时间暴露在烈日下。
心脑血管、肝、肾等疾病的患者以及年老体弱者和儿童,应尽量减少在高温环境中的停留时间。
夏天要穿宽松、透气性能良好的衣服,同时携带必要的遮阳工具,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一旦感到不适就要及时休息。
同时,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适当午睡一个半小时左右。
盛夏时节,环境温度过高,空气湿度大,人体内热量不易散发,热量积存过多,这样会导致体温调节中枢失控而发生中暑,因此,防暑除了注意物理降温之外,还要注意在饮食方面的调理。
多喝汤。
当人出汗比较多,体液损耗比较大的时候,多喝汤既能及时补充水分,又有利于消化吸收。
简单易学的“防暑汤”如山楂汤、绿豆酸梅汤、金银花汤、西瓜翠衣汤等。
多饮茶。
研究人员对炎热天喝温茶水和喝饮料的两组人员的测定表明,温茶能降低皮肤温度1-2度,而冷饮只能使口腔周围变冷;喝茶者感觉清凉舒适,渴感全消,而喝冷饮者,周身不畅,渴感未消。
高温作业者,如能在温茶中适当加点盐,以弥补出汗过多而丢失的盐分,对预防中暑更有裨益。
多吃粥。
在炎热的夏季,人的肠胃因受暑热刺激,功能会相对减弱,容易发生头重倦怠、食欲不振等不适,重者还会中暑。
因此,夏季喝消暑保健粥则是饮食调理措施之一,如绿豆粥、金银花粥、薄荷粥、莲子粥、荷叶粥、莲藕粥等。
多吃青菜。
天热湿气重,人们一般都喜欢吃清淡味鲜而不油腻的食物,而青菜既有这种特点,又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矿物元素。
所以,应尽量多吃青菜,如各种豆类、瓜类、小白菜、香菜等。
既可以凉拌生吃,也可放少许瘦肉丝炒熟吃。
多吃瓜果。
瓜果汁多味甜,不仅生津止渴,也能清热解暑。
西瓜味甜多汁性凉,是清暑解渴的瓜类之首。
另外,香瓜、黄瓜洗净之后生食,或榨汁之后饮用,都有很好的清热解暑作用。
猕猴桃含有大量维生素C,有非常好的清热解暑作用,是高温和野外作业人员经常选用的果品和饮料。
中暑后的饮食四大忌,夏季,天气炎热,特别是进入盛夏后,空气湿度明显增大,空气流通性差,天气更加显得闷热异常。
常在室外劳作的人们,很容易中暑。
中暑后除及时采取治疗外,在饮食上也有四忌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
第一,忌大量饮水。
中暑的人应该采取少量、多次饮水的方法,每次以不超过300毫升为宜。
切忌狂饮不止。
因为,大量饮水不但会冲淡胃液,进而影响消化功能,还会引起反射排汗亢进。
结果会造成体内的水分和盐分大量流失,严重者可以促使热痉挛的发生。
第二,忌大量食用生冷瓜果。
中暑的人大多属于脾胃虚弱,如果大量吃进生冷瓜果、寒性食物,会损伤脾胃阳气,使脾胃运动无力,寒湿内滞,严重者则会出现腹泻、腹痛等症状。
第三,忌吃大量油腻食物。
中暑后应该少吃油腻食物,以适应夏季胃肠的消化功能。
如果吃了大量的油腻食物会加重胃肠的负担,使大量血液滞留于胃肠道,输送到大脑的血液相对减少,人体就会感到疲惫加重,更容易引起消化不良。
第四,忌单纯进补。
人们中暑后,暑气未消,虽有虚症,却不能单纯进补。
如果认为身体虚弱急需进补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进补过早的话,则会使暑热不易消退,或者是本来已经逐渐消退的暑热会再卷土重来,那时就更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