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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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铁路行车、人身安全及设备运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电务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和由铁路局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

第3条铁路局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4条铁路局及所属电务(通信)段应依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办法等,全面加强和规范电务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5条铁路局电务处、电务(通信)段应健全和明晰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不断夯实电务安全工作基础,实现电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6条坚持安全风险管理,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风险意识,实施动态研判和风险预警,强化过程控制,做好应急处置,防范安全风险。

第7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以“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为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段、标准化科室、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建设等活动,将各项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落到实处。

第8条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保证行车、人身及设备安全。

第9条电务(通信)段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作业过程自控、互控、他控机制,完善监控手段,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第10条加强维修、施工、故障处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落实安全卡控措施,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增强电务职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铁路电务规则规章制度内容

铁路电务规则规章制度内容

铁路电务规则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电务工作,保障列车运行安全和顺利,提高运输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电务工作。

第三条铁路电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铁路部门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第四条铁路电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指令,做到忠于职守,廉洁从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铁路电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电力线路的管理第六条电力线路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电力线路必须按照铁路电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建设和维护,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二)电力线路的清晰度和可靠性必须得到充分保障,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三)电力线路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电力线路的管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定期对电力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三)严格遵守电力线路的开关、断投、联锁等操作规定,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电力线路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检查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九条铁路电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线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三章列车调度的管理第十条列车调度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列车调度必须按照列车运行计划进行安排,确保列车按时到达目的地。

(二)列车调度必须严格执行列车运行计划,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利。

(三)列车调度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列车运行计划,确保列车运行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列车调度的管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列车运行计划,不得擅自作出调整,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利。

(二)做好列车运行的预案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

(三)严格遵守列车调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铁路电务工作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环节,而电务安全规则则是确保电务工作有序开展、杜绝安全事故的关键准则。

首先,电务人员的资质与培训是安全的基石。

从事铁路电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新入职的员工要接受全面的岗前培训,了解铁路电务系统的基本原理、设备操作规范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在职员工也要定期参加复训,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方法,以适应铁路电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在设备维护方面,严格的计划和规范必不可少。

电务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运行可靠。

对于关键设备,如信号机、道岔转辙机等,要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内容和标准。

维护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在维护过程中,要认真填写维护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施工安全是铁路电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进行电务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步骤、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施工方案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确保其科学合理、安全可行。

施工过程中,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施工不影响铁路的正常运输。

在日常作业中,电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作业纪律。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

在进行设备检修、故障处理等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作业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三不动”“三不离”原则。

“三不动”即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三不离”即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应急处置能力也是电务人员必备的素质之一。

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2篇)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2篇)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第一条认真执行《电气化铁路区段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在电化区段高于1.1m的有关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保护接地线,并保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三条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距离。

第四条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第五条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准处理。

第六条在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和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第七条整修电缆工作,要将电缆故障外皮两端连通接地,并铺设橡皮绝缘垫,穿好高压绝缘鞋后,方准作业。

第八条电缆芯线发生故障,要把区段两端的接线盒上故障芯线的U型插头拔掉,并挂有有人作业,禁止接通字样的警示牌,方可作业。

第九条在架空通信线路和所有电杆上,应装设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维修架空通信线路,要先把导线接地(线路导线与地线间的连线用不小于25mm2的铜绞线制成)后,方可上杆作业。

第十条处理断线故障,要先确认断线无电,再把断线两端都接地后方可进行故障处理。

第十一条维修灯塔、灯桥作业前,应对接地保护线进行测试,合乎要求后方可作业。

作业时不得在馈线间吊物作业。

应在桥两端吊物,吊物、吊绳距网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m,否则必须申请接触网停电后方可作业。

作业中绳子、电线等物放置要稳妥,避免与接触网接触。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2)电务作业是指在电力系统中进行线路、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运行等工作。

由于电力系统的高压、高温和高电流等特点,电务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因此,制定电务作业安全守则,对电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电务作业安全守则,旨在提醒电务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工作安全。

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电务作业过程中,必须将安全摆在首位,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安全原则。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2篇)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2篇)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第一条认真执行《电气化铁路区段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在电化区段高于1.1m的有关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保护接地线,并保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三条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距离。

第四条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第五条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准处理。

第六条在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和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第七条整修电缆工作,要将电缆故障外皮两端连通接地,并铺设橡皮绝缘垫,穿好高压绝缘鞋后,方准作业。

第八条电缆芯线发生故障,要把区段两端的接线盒上故障芯线的U型插头拔掉,并挂有有人作业,禁止接通字样的警示牌,方可作业。

第九条在架空通信线路和所有电杆上,应装设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维修架空通信线路,要先把导线接地(线路导线与地线间的连线用不小于25mm2的铜绞线制成)后,方可上杆作业。

第十条处理断线故障,要先确认断线无电,再把断线两端都接地后方可进行故障处理。

第十一条维修灯塔、灯桥作业前,应对接地保护线进行测试,合乎要求后方可作业。

作业时不得在馈线间吊物作业。

应在桥两端吊物,吊物、吊绳距网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m,否则必须申请接触网停电后方可作业。

作业中绳子、电线等物放置要稳妥,避免与接触网接触。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2)电务作业是铁路运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电务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电务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和遵守一系列的安全守则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就电务作业安全守则展开阐述,希望能对电务作业人员有所帮助。

1. 守则的重要性:首先,要认识到守则的重要性。

守则是基于实践经验和技术标准总结出来的一套规范,它能够提醒作业人员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要求,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作业的质量和效果。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铁路电务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铁路信号、通信、信息等关键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任务。

为确保铁路电务安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1.1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支撑、制度保障”的原则。

1.2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铁路电务设备安全可靠,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职责。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 铁路电务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务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2 铁路电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3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制度3.1 铁路电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3.2 铁路电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3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1 铁路电务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信号设备维护、通信设备维护、信息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操作规程。

4.2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职工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4.3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5.1 铁路电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2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

5.3 铁路电务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单锁。 普速铁路天窗点外作业须纳入作业计划管理,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由车间或电务(通信)
段一级批准,具体审批程序由铁路局规定。 普速铁路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但严禁利用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
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其他维修项目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作业。 1.信号部门:光电缆径路检查、室内外设备巡视检查及道岔转换试验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机械强 度、电气特性的作业。 2.通信部门:在路肩以外进行不影响行车通信业务正常使用的通信设备、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 常维修、业务办理和保护试验等作业。
电务施工等 级按规模、 对运输影响 和难易程度 分为Ⅰ、Ⅱ、
Ⅲ级。
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二节:施工组织
铁路局应严格审查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方案。
电务(通信)段应配备专人对每处施工地点进行监控
设备开通后,应认真组织设备拆旧工作。
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及需要其他铁路局配合的跨局通信施工,施工总体方案由 施工申请铁路局编制、审核;施工等级由施工申请铁路局、施工配合铁路局和受 施工影响铁路局按照施工等级划分规定分别确定;施工计划由申请铁路局编制并 报总公司运输局审批;施工申请铁路局、施工配合铁路局和受施工影响铁路局应 同时在本铁路局进行施工登销记;施工开始、结束、延点、停止施工等情况,由 施工申请铁路局通信部门与相关铁路局通信部门联系、协调后按规定办理。
➢ 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等级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施工前的 准备措施,施工中的单项作业措施、安全卡控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后检查 试验措施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等。
第二节:施工组织
➢ 电务施工等级:根据影响范围分为Ⅰ、Ⅱ、Ⅲ级。 ✓ 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 ✓ 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 ✓ Ⅲ级施工由分项止负责人(副)担当或者车间主任(副)担当,影响范

铁路电务安全系统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系统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铁路行车、人身安全及设备运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电务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和由铁路局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

第3条铁路局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4条铁路局及所属电务(通信)段应依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办法等,全面加强和规电务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5条铁路局电务处、电务(通信)段应健全和明晰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推行安全管理规化,不断夯实电务安全工作基础,实现电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6条坚持安全风险管理,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风险意识,实施动态研判和风险预警,强化过程控制,做好应急处置,防安全风险。

第7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以“管理规化、作业标准化”为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段、标准化科室、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建设等活动,将各项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落到实处。

第8条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保证行车、人身及设备安全。

第9条电务(通信)段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作业过程自控、互控、他控机制,完善监控手段,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第10条加强维修、施工、故障处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落实安全卡控措施,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增强电务职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图文稿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图文稿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铁路行车、人身安全及设备运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电务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和由铁路局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

第3条铁路局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4条铁路局及所属电务(通信)段应依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办法等,全面加强和规范电务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5条铁路局电务处、电务(通信)段应健全和明晰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不断夯实电务安全工作基础,实现电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6条坚持安全风险管理,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风险意识,实施动态研判和风险预警,强化过程控制,做好应急处置,防范安全风险。

第7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以“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为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段、标准化科室、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建设等活动,将各项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落到实处。

第8条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保证行车、人身及设备安全。

第9条电务(通信)段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作业过程自控、互控、他控机制,完善监控手段,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电务段安全制度

电务段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务段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电务段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务段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电务段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技兴企”的原则。

第四条电务段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电务段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专业技术负责人对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八条操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维护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电务段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在岗员工应当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电务段应当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七条电务段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铁路电务工作安全制度

铁路电务工作安全制度

铁路电务工作安全制度铁路电务工作安全制度铁路电务工作安全三安全制“三不动”: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的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

“三不离”: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好不离;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一时克服不了的缺点,应先停用后修复);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三预想”:工作前预想:联系、登记、检修准备、防护措施是否妥当;工作中预想:有无漏修和只检不修及造成妨害的可能;工作后预想:是否检和修都彻底,复查试验、加封加锁、消记手续是否完备。

“七严禁”: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2.严禁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构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5.严禁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电务施工“四不”:1.施工负责人不到现场不施工;2.没有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施工;3.给点不充分不施工;4.准备工作未准备好不施工。

扩展阅读:浅谈铁路电务工作如何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浅谈铁路电务工作如何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王文仲铁道部长盛光祖今年以来在多次会议上强调,全路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风险的管理。

笔者认为这既是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新举措,也是适应高铁时代、提高铁路安全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新要求。

作为保证行车安全的电务工作单位,电务应从三个方面实践好、完成好这一新课题。

一、要树立强烈的安全风险意识。

意识决定行动。

只有干部职工人人树立了强烈的风险意识,个人的行为才能有效地得到控制,各项安全控制措施才能有效落实。

从铁路发生的事故来看,很多是干部职工风险意识差导致违章违纪造成的。

从电务队伍来看,职工日常工作中的风险意识还比较薄弱,没有认识到自己从事的一项风险很高的职业,直到真的出事了,自己受到超过想像的处罚才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原来要担这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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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电务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和由铁路局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

第3条铁路局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4条铁路局及所属电务(通信)段应依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办法等,全面加强和规范电务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5条铁路局电务处、电务(通信)段应健全和明晰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不断夯实电务安全工作基础,实现电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6条坚持安全风险管理,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风险意识,实施动态研判和风险预警,强化过程控制,做好应急处置,防范安全风险。

第7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以“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为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段、标准化科室、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建设等活动,将各项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落到实处。

第8条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保证行车、人身及设备安全。

第9条电务(通信)段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作业过程自控、互控、他控机制,完善监控手段,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前言铁路电务工作是铁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涉及到安全风险较高的工作。

为确保铁路电务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旅客和货物安全,铁路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电务安全管理规定,用于规范电务工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电务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本文就是根据这些规定总结而来,旨在进行详尽的介绍。

一、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定1.1电务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铁路电务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大量电气设备和高电压电流的工作,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

如果电务工作不规范,不仅会影响铁路的正常运营,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因此,对于铁路电务工作的安全管理要格外重视。

1.2电务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电务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电气安全管理规定2.电缆线路安全管理规定3.信号设备安全管理规定4.电缆安全附件使用规定5.高压隔离安全管理规定6.停电作业管理规定1.3铁路电务工作的安全措施铁路电务工作的安全措施包括:1.安全操作规定。

要求铁路电务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设备和器材要符合使用标准,同时人员也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

2.安全教育培训。

要求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3.安全设备保障。

要求提供安全设备,例如安全带、保护眼镜、手套等职业保护工具,增强防护能力。

4.安全监控措施。

安装监控设施,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操作,注意事故预防。

二、电务安全管理具体规定2.1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电气安全管理规定是针对电气安全方面制定的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电器设备安装要求、操作员安全等问题。

具体要求包括:1.电器设备应经过检查,符合国家的电器标准,符合电器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2.操作员应进行配备安全带、手套和防护眼镜。

3.电气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

4.电气设备应经过测试和检验后再投入使用。

2.2电缆线路安全管理规定电缆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是针对电缆线路安全方面制定的规定。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三篇)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三篇)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第一条认真执行《电气化铁路区段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在电化区段高于1.1m的有关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保护接地线,并保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三条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距离。

第四条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第五条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准处理。

第六条在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和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第七条整修电缆工作,要将电缆故障外皮两端连通接地,并铺设橡皮绝缘垫,穿好高压绝缘鞋后,方准作业。

第八条电缆芯线发生故障,要把区段两端的接线盒上故障芯线的U型插头拔掉,并挂有有人作业,禁止接通字样的警示牌,方可作业。

第九条在架空通信线路和所有电杆上,应装设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维修架空通信线路,要先把导线接地(线路导线与地线间的连线用不小于25mm2的铜绞线制成)后,方可上杆作业。

第十条处理断线故障,要先确认断线无电,再把断线两端都接地后方可进行故障处理。

第十一条维修灯塔、灯桥作业前,应对接地保护线进行测试,合乎要求后方可作业。

作业时不得在馈线间吊物作业。

应在桥两端吊物,吊物、吊绳距网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m,否则必须申请接触网停电后方可作业。

作业中绳子、电线等物放置要稳妥,避免与接触网接触。

电务作业安全守则(二)电务作业是铁路运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电务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电务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和遵守一系列的安全守则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就电务作业安全守则展开阐述,希望能对电务作业人员有所帮助。

1. 守则的重要性:首先,要认识到守则的重要性。

守则是基于实践经验和技术标准总结出来的一套规范,它能够提醒作业人员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要求,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作业的质量和效果。

电务四项安全基本制度

电务四项安全基本制度

一、引言电务工作作为我国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为确保电务工作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我国铁路部门制定了电务四项安全基本制度,旨在提高电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务四项安全基本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求。

二、电务四项安全基本制度1. 电务安全责任制电务安全责任制是指各级电务部门和电务人员在电务工作中,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安全责任,确保电务工作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具体内容包括:(1)电务安全责任制体系:建立电务安全责任制体系,明确各级电务部门和电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上下贯通、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体系。

(2)安全责任落实:各级电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3)安全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电务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级电务部门和电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2. 电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电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指对电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电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电务工作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具体内容包括:(1)培训内容:包括电务安全法律法规、电务安全规章制度、电务安全技术、电务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能力等。

(2)培训对象:电务部门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3)培训方式:采用课堂授课、现场教学、实操演练、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

(4)培训考核:建立健全电务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3. 电务安全检查制度电务安全检查制度是指对电务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务工作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具体内容包括:(1)检查内容:包括电务设备设施、电务作业环境、电务安全管理等方面。

(2)检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远程监控、安全评估等多种方式。

(3)检查频次:根据电务工作特点,制定合理的检查频次,确保检查效果。

(4)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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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一节: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
• 电务系统基本规章“红线”。 • 1.在施工、检修、故障处理等各项作业中,违章使 用封连线。 • 2.未按照规定程序,违章拆、改、配线。 • 3.未按照铁路局信号联锁管理办法,简化联锁试验 程序,联锁试验不彻底。 • 4.违反LKJ数据管理规定,错装、漏装LKJ数据。 • 5.未按照规定,违章上道作业。
事故案例
• 2.泸州鸿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教树对派出工人上 岗前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检查不到位。致使工人 在没有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章进行高空作 业。
事故案例
• 3.项目部对劳务用工审核把关不严,对超龄人员进 行高空作业的现象没有及时制止。安全教育培训不 到位,对工人的培训和岗前教育流于形式,工人缺 乏必要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违章 作业现象发生。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二节:安全风险管理
• 加强风险识别和研讨,围绕管理、设备、人员、环 境四大要素,对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分 层经建立风险控制表,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 安全风险预警制度 • 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闭环动态管理机制 •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铁总运【2015】26号)
2015年3月23日
内容提要
事故案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础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四章:施工安全 第五章:网络与数据安全 第六章:人身安全 第七章:故障管理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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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 11月25日17时25分,济南局青荣城际(联调联试) D55232次试验列车行至莱阳~海阳北间,因中交二 航局雇佣的农民工在无施工计划、未在车站登记、 未设防护、没有正式职工带班的情况下,违规擅自 打开栅栏门上线补砟作业,造成2名作业人员被撞 死亡。
事故案例
• 事故救援情况 • 事故发生后,王玉银给队长王教树打电话说宋兰从 224#桥墩上掉了下去。当时正在周围农田里浇地的 当地村民发现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8时25分左右 120赶到事发现场对宋兰进行了抢救,通过心电图 检查,其已无生命迹象,确定当场死亡。
事故案例
• 事故上报情况 • 接到报告后王教树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李蜀新报告。 李蜀新安排人员8时45分向徐水县交通局、东史端 乡政府进行了报告。徐水县交通局、东史端乡政府 在规定时间内均向徐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 报告,徐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后,派 人现场核实情况后,于11时以伤亡事故快报形式上 报到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事故案例
• 2014年6月17日7时左右,王教树派工人王玉银、宋 兰(死者)到津保高速铁路工程JBSG-1标段224#桥 墩上进行钻孔作业。224#桥墩高9米左右,由吊车 司机董猛将二人用吊车吊至桥墩上方工作面进行施 工,两人均未佩戴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 施工中由王玉银扶着水钻,宋兰负责调试钻孔的深 浅。7时50分左右,钻完第一个孔以后,钻第二个 孔时,水钻底部固定架未固定,钻机钻头碰到钢筋 被卡住,发生了反转。手扶钻机的王玉银脱手,钻 机将宋兰打下桥墩。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三节:高速铁路作业
• (一) 上道检查、检测、维修工作都必须在天窗时间内进行, 未得到准许作业的命令前,所有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桥面、隧 道和路基地段栅栏范围内。 • (二) 天窗上道作业,必须设置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和现 场防护员。 • (三) 上道作业的人员、工器具进出高速铁路必须进行清点。 • (四) 上道作业使用的工机具、仪器仪表、照明灯具、通信工 具等实行编号管理,并应带有反光标识。 • (五) 作业完毕,必须确认设备防松、防脱装置作用良好。 • (六) 作业负责人在确认作业人员、机具已全部安全撤出后, 方可办理销记手续。
事故案例
• 2014年4月26日16时51分,京广线郑州局管内汤阴 站,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一名劳务工在南 岔区西侧临时防护栅栏栽桩施工作业,横越线路被 通过的K630次旅客列车撞死,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 类事故。郑州北建筑段安阳房建车间在明知施工单 位林州八建公司没有施工计划和具体施工安全措施, 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违章擅自组织及配 合施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第一章:总则
• 目的:保障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 管理要求:建立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 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 管理主体:铁路局根据及电务处、段依据本规则制 定实施细则、标准、办法 ,规范电务安全管理 • 适用范围:本规则是铁路总公司电务安全管理基本 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和委托总公司及所属运输企 业维护的合资铁路、非国家铁路。
事故案例
• 2014年1月17日14时40分,济南局京九线聊城北-杨庙间上行线4106G、4118G和下行线4099G出现红 光带,下行线4111号信号机灭灯,故障延时5小时 15分,对京九线运输秩序影响较大,构成铁路交通 一般D9类事故。 • 事故的直接原因时聊城电力华昌有限公司顶管 施工时损伤电缆。
事故案例
• 直接原因 • 王玉银、宋兰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章高空作业, 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对水钻固定架进行固定,钻 头碰到钢筋被卡住后,钻机发生反转将宋兰打下桥 墩,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案例
• 间接原因 • 1.泸州鸿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按《施工劳务承 包合同》所约定的第十二条劳务用工管理中12.1款 规定的“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年满55岁以上 的老人进场施工”的相关约定内容,雇佣宋兰(62 岁)进行高空施工作业。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四节:普速铁路作业
• 普速铁路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但严禁 利用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 的间隔时间作业。其他维修项目必须纳入天窗,严 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作业。 1.信号部门:光电缆径路检查、室内外设备巡视检查 及道岔转换试验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机械强度、电气特 性的作业。 2.通信部门:在路肩以外进行不影响行车通信业务正 常使用的通信设备、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业 务办理和保护试验等作业。
•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 生产体系。 • 加强关键环节的控制:维修、施工、故障处理等。
• 发挥电务调度指挥中心的作用。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 开展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员工、转岗、 晋升人员必须经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专业 培训方可上岗。 • 新设备应组织技术培训要求。
• 明确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 对日常检查的量化规定。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五节:检查与考核
• 电务段应制定安全工作检查计划。
• 电务干部添乘规定。 • 各级综合考核规定。
• 严禁三违。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一节: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
• 第29条、电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三不动”、 “三不离”、“三不放过”、“七严禁”、通信电 路纪律“十不准”等基本安全制度。
• 设备故障或其他非正常情况需上道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申请 本线封锁、邻线限速,经准许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四节:普速铁路作业
• 凡影响营业线行车的维修作业均应纳入天窗,不准 利用列车间隔进行。 • 上道作业必须设置驻站(所)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 驼峰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局部封锁时,应将 封锁区域前端分路道岔置于隔开状态并单锁。 • 普速铁路天窗点外作业须纳入作业计划管理,天窗 点外维修作业计划由车间或电务(通信)段一级批 准,具体审批程序由铁路局规定。
事故案例
• 2014年5月13日4时05分,上海局杭州工务段检查监 控车间衢州探伤工区作业组6名职工,按段调度命 令要求在沪昆下行线衢州至后溪街站间K447+350处 进行探伤作业时,被后溪街站反方向运行的中铁电 化局运管公司杭州维管段接触网作业车撞上,造成 2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案例
• 事故的主要原因: • 1、不按规定申报天窗作业计划。杭州工务段调度 科在明知探伤工区没有天窗作业计划的情况下,没 有了解主体施工单位天窗作业方案,就盲目下发了 段施工调度命令,擅自同意该探伤工区在此天窗点 范围内进行探伤作业,严重违反《铁路营业线施工 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事故案例
• 3.驻站联络员严重失职。驻站联络员没有认真审 阅车站值班员提供的接触网作业车进入区间作业的 供电施工调度命令,没有关注接触网作业车反方向 进入区间的方案临时变化,没有理解车站值班员通 知其作业车已经开出的含义,没有及时通知现场防 护员,要求现场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严重违反《上 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安全防护办法》 (上铁[2014]164号)第六条“接发列车过程中, 在车站值班员复诵邻站开车通知、列车接近、开放 列车信号时,驻站联络员应密切监视列车运行情况, 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确认现场作业人员下道,并 按规定在《上海铁路局驻站防护控制表》相应栏内 进行填划”的规定。
事故案例
• 4.现场防护失效。发生事故时的作业现场除1名防 护员外,还有1名远方防护员和探伤负责人,都没 有认真执行《工务安全规则》第2.2.15条有关“现 场防护员„„应加强警戒,注意了望,监视来车与 工地情况”的规定,没有起到现场防护的作用。
事故案例
• 5 、金华车务段衢州车站没有认真履行施工协调的 主体责任。衢州车站值班员明知杭州工务段探伤工 区在天窗点内作业,且接触网作业车反方向进入探 伤作业区域,违反《上海铁路局工务安全管理办法》 (上铁工〔2013〕267号)第5.2.1条“天窗点内有 轨道车、大机等自轮运转设备运行或作业的区段, 不得再安排与其无关的施工作业项目”的规定,没 有制止工务探伤工区在该区域作业,也没有主动通 知作业车乘务员注意运行。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二节:联系要点和登(销)记
• (一) 上道作业和影响行车设备(行车通信业务)正常使用的作业必须在车 站(调度所)《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或《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 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或由扳道员、信号员取得车站值班员同 意后签认,方可开始。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现场防 护员,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 • (二) 电务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用 相关设备,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 (三) 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 员)及电务(通信)段调度,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用设 备。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同意后,方准进行处理。 • (四) 故障处理完毕,应进行检查试验,其结果应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 簿》,履行销记手续;施工、检修作业完毕,应进行检查试验,其结果应 记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履行销记手续。 • (五) 联系应使用标准用语,语意应简明、确切,做到相互复诵。联系、登 (销)记办法及标准用语,由铁路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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