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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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故障或其他非正常情况需上道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申请 本线封锁、邻线限速,经准许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四节:普速铁路作业
• 凡影响营业线行车的维修作业均应纳入天窗,不准 利用列车间隔进行。 • 上道作业必须设置驻站(所)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 驼峰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局部封锁时,应将 封锁区域前端分路道岔置于隔开状态并单锁。 • 普速铁路天窗点外作业须纳入作业计划管理,天窗 点外维修作业计划由车间或电务(通信)段一级批 准,具体审批程序由铁路局规定。
• 明确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 对日常检查的量化规定。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五节:检查与考核
• 电务段应制定安全工作检查计划。
• 电务干部添乘规定。 • 各级综合考核规定。
• 严禁三违。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一节: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
• 第29条、电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三不动”、 “三不离”、“三不放过”、“七严禁”、通信电 路纪律“十不准”等基本安全制度。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 安全管理基础: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基本的安全管 理体制,实行领导负责、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 位负责。
• 坚持风险管理:风险源、风险意识、动态研判、风 险预警、应急处置。
• 推进标准化建设:“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 守土有责:各级领导人员对安全生产负责。
•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 生产体系。 • 加强关键环节的控制:维修、施工、故障处理等。
• 发挥电务调度指挥中心的作用。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 开展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员工、转岗、 晋升人员必须经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专业 培训方可上岗。 • 新设备应组织技术培训要求。
事故案例
• 事故救援情况 • 事故发生后,王玉银给队长王教树打电话说宋兰从 224#桥墩上掉了下去。当时正在周围农田里浇地的 当地村民发现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8时25分左右 120赶到事发现场对宋兰进行了抢救,通过心电图 检查,其已无生命迹象,确定当场死亡。
事故案例
• 事故上报情况 • 接到报告后王教树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李蜀新报告。 李蜀新安排人员8时45分向徐水县交通局、东史端 乡政府进行了报告。徐水县交通局、东史端乡政府 在规定时间内均向徐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 报告,徐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后,派 人现场核实情况后,于11时以伤亡事故快报形式上 报到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四节:普速铁路作业
• 普速铁路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但严禁 利用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 的间隔时间作业。其他维修项目必须纳入天窗,严 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作业。 1.信号部门:光电缆径路检查、室内外设备巡视检查 及道岔转换试验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机械强度、电气特 性的作业。 2.通信部门:在路肩以外进行不影响行车通信业务正 常使用的通信设备、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业 务办理和保护试验等作业。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三节:高速铁路作业
• (一) 上道检查、检测、维修工作都必须在天窗时间内进行, 未得到准许作业的命令前,所有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桥面、隧 道和路基地段栅栏范围内。 • (二) 天窗上道作业,必须设置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和现 场防护员。 • (三) 上道作业的人员、工器具进出高速铁路必须进行清点。 • (四) 上道作业使用的工机具、仪器仪表、照明灯具、通信工 具等实行编号管理,并应带有反光标识。 • (五) 作业完毕,必须确认设备防松、防脱装置作用良好。 • (六) 作业负责人在确认作业人员、机具已全部安全撤出后, 方可办理销记手续。
事故案例
• 2014年6月17日7时左右,王教树派工人王玉银、宋 兰(死者)到津保高速铁路工程JBSG-1标段224#桥 墩上进行钻孔作业。224#桥墩高9米左右,由吊车 司机董猛将二人用吊车吊至桥墩上方工作面进行施 工,两人均未佩戴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 施工中由王玉银扶着水钻,宋兰负责调试钻孔的深 浅。7时50分左右,钻完第一个孔以后,钻第二个 孔时,水钻底部固定架未固定,钻机钻头碰到钢筋 被卡住,发生了反转。手扶钻机的王玉银脱手,钻 机将宋兰打下桥墩。
事故案例
• 2014年4月26日16时51分,京广线郑州局管内汤阴 站,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一名劳务工在南 岔区西侧临时防护栅栏栽桩施工作业,横越线路被 通过的K630次旅客列车撞死,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 类事故。郑州北建筑段安阳房建车间在明知施工单 位林州八建公司没有施工计划和具体施工安全措施, 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违章擅自组织及配 合施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铁总运【2015】26号)
2015年3月23日
内容提要
事故案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础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四章:施工安全 第五章:网络与数据安全 第六章:人身安全 第七章:故障管理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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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 11月25日17时25分,济南局青荣城际(联调联试) D55232次试验列车行至莱阳~海阳北间,因中交二 航局雇佣的农民工在无施工计划、未在车站登记、 未设防护、没有正式职工带班的情况下,违规擅自 打开栅栏门上线补砟作业,造成2名作业人员被撞 死亡。
事故案例
• 2.泸州鸿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教树对派出工人上 岗前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检查不到位。致使工人 在没有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章进行高空作 业。
事故案例
• 3.项目部对劳务用工审核把关不严,对超龄人员进 行高空作业的现象没有及时制止。安全教育培训不 到位,对工人的培训和岗前教育流于形式,工人缺 乏必要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违章 作业现象发生。
事故案例
• 2014年5月13日4时05分,上海局杭州工务段检查监 控车间衢州探伤工区作业组6名职工,按段调度命 令要求在沪昆下行线衢州至后溪街站间K447+350处 进行探伤作业时,被后溪街站反方向运行的中铁电 化局运管公司杭州维管段接触网作业车撞上,造成 2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案例
• 事故的主要原因: • 1、不按规定申报天窗作业计划。杭州工务段调度 科在明知探伤工区没有天窗作业计划的情况下,没 有了解主体施工单位天窗作业方案,就盲目下发了 段施工调度命令,擅自同意该探伤工区在此天窗点 范围内进行探伤作业,严重违反《铁路营业线施工 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事故案例
• 2014年1月17日14时40分,济南局京九线聊城北-杨庙间上行线4106G、4118G和下行线4099G出现红 光带,下行线4111号信号机灭灯,故障延时5小时 15分,对京九线运输秩序影响较大,构成铁路交通 一般D9类事故。 • 事故的直接原因时聊城电力华昌有限公司顶管 施工时损伤电缆。
事故案例
• 3.驻站联络员严重失职。驻站联络员没有认真审 阅车站值班员提供的接触网作业车进入区间作业的 供电施工调度命令,没有关注接触网作业车反方向 进入区间的方案临时变化,没有理解车站值班员通 知其作业车已经开出的含义,没有及时通知现场防 护员,要求现场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严重违反《上 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安全防护办法》 (上铁[2014]164号)第六条“接发列车过程中, 在车站值班员复诵邻站开车通知、列车接近、开放 列车信号时,驻站联络员应密切监视列车运行情况, 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确认现场作业人员下道,并 按规定在《上海铁路局驻站防护控制表》相应栏内 进行填划”的规定。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二节:联系要点和登(销)记
• (一) 上道作业和影响行车设备(行车通信业务)正常使用的作业必须在车 站(调度所)《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或《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 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或由扳道员、信号员取得车站值班员同 意后签认,方可开始。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现场防 护员,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 • (二) 电务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用 相关设备,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 (三) 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 员)及电务(通信)段调度,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用设 备。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同意后,方准进行处理。 • (四) 故障处理完毕,应进行检查试验,其结果应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 簿》,履行销记手续;施工、检修作业完毕,应进行检查试验,其结果应 记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履行销记手续。 • (五) 联系应使用标准用语,语意应简明、确切,做到相互复诵。联系、登 (销)记办法及标准用语,由铁路局制定。
事故案例
• 4.现场防护失效。发生事故时的作业现场除1名防 护员外,还有1名远方防护员和探伤负责人,都没 有认真执行《工务安全规则》第2.2.15条有关“现 场防护员„„应加强警戒,注意了望,监视来车与 工地情况”的规定,没有起到现场防护的作用。
事故案例
• 5 、金华车务段衢州车站没有认真履行施工协调的 主体责任。衢州车站值班员明知杭州工务段探伤工 区在天窗点内作业,且接触网作业车反方向进入探 伤作业区域,违反《上海铁路局工务安全管理办法》 (上铁工〔2013〕267号)第5.2.1条“天窗点内有 轨道车、大机等自轮运转设备运行或作业的区段, 不得再安排与其无关的施工作业项目”的规定,没 有制止工务探伤工区在该区域作业,也没有主动通 知作业车乘务员注意运行。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一节: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
• 电务系统基本规章“红线”。 • 1.在施工、检修、故障处理等各项作业中,违章使 用封连线。 • 2.未按照规定程序,违章拆、改、配线。 • 3.未按照铁路局信号联锁管理办法,简化联锁试验 程序,联锁试验不彻底。 • 4.违反LKJ数据管理规定,错装、漏装LKJ数据。 • 5.未按照规定,违章上道作业。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二节:安全风险管理
• 加强风险识别和研讨,围绕管理、设备、人员、环 境四大要素,对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分 层经建立风险控制表,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 安全风险预警制度 • 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闭环动态管理机制 •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事故案例
• 2.天窗点外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杭州工务段 在没有申报探伤天窗作业计划的情况下,又不执行 天窗点外探伤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现场只安排了 1名远方防护员。违反《杭州工务段施工、检修作 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杭工安[2014]84号)第十 八条“探伤作业原则上在天窗点内进行,天窗点外 进行探伤作业必须实行两端关门式防护,在作业组 前后2000米各设置一名远方防护员”的规定。仅安 排的1名下行来车方向远方防护员,却与作业组人 员在一起,没有起到远方防护的作用。
事故案例
• 直接原因 • 王玉银、宋兰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章高空作业, 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对水钻固定架进行固定,钻 头碰到钢筋被卡住后,钻机发生反转将宋兰打下桥 墩,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案例
• 间接原因 • 1.泸州鸿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按《施工劳务承 包合同》所约定的第十二条劳务用工管理中12.1款 规定的“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年满55岁以上 的老人进场施工”的相关约定内容,雇佣宋兰(62 岁)进行高空施工作业。
第三节:安全管理职责
• 明确各级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 电务处职责。 • 电务段职责。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四节:安全管理制度
• 电务部门应按照总公司、铁路局要求建立健全安全 管理各项制度。
• 明确电务处、电务段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Leabharlann Baidu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五节:检查与考核
• 电务部门应制定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 目的:保障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 管理要求:建立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 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 管理主体:铁路局根据及电务处、段依据本规则制 定实施细则、标准、办法 ,规范电务安全管理 • 适用范围:本规则是铁路总公司电务安全管理基本 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和委托总公司及所属运输企 业维护的合资铁路、非国家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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