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审批稿
操作风险管理实施方案
操作风险管理实施方案
首先,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构和风险管理工作制度。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其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
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和评估,确定各项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为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第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风险隐患,为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应对措施提供及时的信息支持。
第四,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应对和控制机制。
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预案,明确风险应对的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加强对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最后,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改进机制。
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和改进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之,操作风险管理实施方案的建立和实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系统的风险管理工作,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以上方案能够为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三)适当的组织架构;(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柜面操作风险把控方案
柜面操作风险把控方案柜面操作是银行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风险把控具有关键性作用。
为了确保柜面操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制定有效的风险把控方案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关于柜面操作风险把控方案的示范,总字数为700字。
1.建立完善的柜面操作制度。
制定明确的操作规范,明确操作程序和权限,确保操作的合规性。
同时,要定期进行制度的检查和更新,以适应业务环境的变化。
2.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
通过对柜员操作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隐患。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对风险进行监控和评估。
3.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
要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柜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加强对操作规范的理解和遵守。
同时,加强对柜员的日常管理,对违规操作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4.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在柜面操作中,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是重要的保障对象。
要采取必要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客户信息泄露和非法操作风险。
5.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建立内部控制标准和规程,明确收入支出、现金处理、账务核对等方面的控制要求,加强对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监控,提高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6.加强对外部环境的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
及时了解外部环境变化对柜面操作的影响,加强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避免因外部风险导致的经营损失。
7.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监管。
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体系,对柜面操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风险问题。
同时,加强对柜面操作的监管,确保操作规范和风险把控措施的执行。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柜面操作风险,提高操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也能增强银行的竞争力和信誉度,为银行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业务的日益复杂化,银行操作风险问题日益凸显。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确保银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实现操作风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2. 提高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处置能力,降低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
3. 强化操作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银行各项业务安全、合规、高效运行。
三、具体措施1. 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1)成立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流程,监督和评估操作风险管理效果。
(2)设立操作风险管理部,负责操作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处置等。
2. 建立健全操作风险管理制度(1)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明确操作风险管理的范围、原则、流程和责任。
(2)制定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要求。
3. 加强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1)定期开展操作风险评估,全面识别各类操作风险点。
(2)对高风险业务和岗位,制定专项风险评估方案,实施动态监控。
4. 提高操作风险监测能力(1)建立健全操作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实时监测操作风险状况。
(2)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风险监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5. 强化操作风险处置(1)制定操作风险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
(2)对操作风险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降低损失。
6. 加强操作风险培训与宣传(1)定期开展操作风险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2)加强操作风险宣传,营造良好的风险防控氛围。
四、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阶段(1-3个月):完成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调整、制度体系建设、风险识别与评估。
2. 第二阶段(4-6个月):加强操作风险监测,提高监测能力,开展操作风险培训与宣传。
3. 第三阶段(7-9个月):完善操作风险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第四阶段(10-12个月):总结经验,持续改进操作风险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构建操作风险防范体系,保障各项业务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规定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划分、控制管理方法、相应模型、管理流程等内容要求;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事件,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因素所造成财务损失或影响银行声誉、客户和员工的操作事件。
具体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七种类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操作风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本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报告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第六条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
主要职责包括:(一)在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方面,对董事会负最终责任;(二)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及总体政策,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三)全面掌握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操作风险事件或项目;(四)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及操作风险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确保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五)为操作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必要的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为操作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六)及时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修订,以便有效地应对内部程序、产品、业务活动、信息科技系统、员工及外部事件和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XX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确定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总体架构,明确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并逐步建立起对操作风险损失的测度、分类、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有效缓释和控制操作风险,降低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分支机构、各业务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给本行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如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被依法撤销或者确认无效;商业银行因违约、侵权或者其他事由被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依法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依法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操作风险引发的损失指某一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按照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反映在本行法定财务报表的损失,损失包括所有与该操作风险事件相联系的成本支出,但不包括为避免后续操作风险损失实施的相关成本支出。
第五条本行操作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及时调整、有效缓解与控制、成本与效益匹配、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以下的方针:(一)本行把操作风险作为影响银行安全和效益的重要风险进行专门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应符合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与全行发展战略、方针相适应。
(二)操作风险存在于全员、全过程,要确保全员了解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形成对操作风险定义的一致性理解并具备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意识。
各业务及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承担操作风险管理职责的人员是操作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各项活动;操作风险管理范围应涵盖所有机构、产品、活动、流程和系统。
(三)合规风险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各业务部门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着操作风险日常的重要管控职责。
银行操作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x银行操作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操作风险评估的常态机制,提升全行操作风险管理能力,满足实施新资本协议要求,根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等监管文件,结合x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评估,是指识别和分析各项内外部操作风险隐患,查找操作风险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判断当前风险状况与未来风险走势,并采取措施优化经营管理和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
操作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业务及管理部门开展的操作风险自评估和风险管理部门组织的专项风险评估。
第三条操作风险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重要性:以导致风险损失和产生不利影响为导向,识别与之关联度较高的操作风险。
(二)准确性:充分获取各种数据和信息,定性和定量分析风险大小,客观准确判断风险状况。
(三)持续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评估工作,不断掌握新情况,持续优化经营管理。
第二章对象与方法第四条操作风险评估对象主要包括:(一)操作风险隐患:业务、产品、设备、系统、人员、制度、流程、操作、管理、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及外部环境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二)操作风险管理情况:风险识别与监控、风险分类分级、风险报告与分析、风险处置与应急、风险抵补、风险考核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第五条识别操作风险隐患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集过去一年的操作风险事件,查找和分析风险事件发生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
(二)收集过去一年的业务经营管理、日常监控、尽职监督、内外部检查审计、外部监管提示、媒体报道等各类信息,查找和分析暴露出的问题。
(三)通过访谈、问卷调查、讨论会等方式,向相关员工和专家征集风险隐患。
(四)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
第六条评估操作风险隐患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定量分析过去一年的操作风险事件情况,对风险事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布、占比、趋势等分析。
(二)利用从风险事件、业务经营管理、日常监控、尽职监督、检查审计、调查问卷、评分卡、专家判断等途径获取的数据,定性定量估算当前风险隐患的涉及面、影响程度、发生概率。
《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银保机构对操作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
《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银保机构对操作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7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拟对原有监管规定进行全面修订,要求操作风险管理覆盖所有部门、岗位、员工和产品。
根据《办法》,银行保险机构适用统一的监管规则。
《办法》提出,区分规模实行差异化监管,鼓励规模较大的机构提升运营韧性,并在部分方面给予规模较小机构两年过渡期。
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办法》,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有效防范操作风险,降低损失,提升对内外部事件冲击的应对能力,为业务稳健运营提供保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操作风险是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根据《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审慎性、全面性、匹配性、有效性基本原则。
操作风险管理应当覆盖各业务条线、各分支机构,覆盖所有部门、岗位、员工和产品,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过程,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操作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
规定了内部控制、业务连续性管理、数据安全、业务外包管理等操作风险控制、缓释措施的基本要求,建立操作风险情况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机制等。
鼓励规模较大机构提升运营韧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此次制定的《办法》有两大主要特点,一是银行保险机构适用统一的监管规则。
同时,考虑到保险行业未将操作风险作为可量化风险进行管理,规定保险机构不适用风险计量、计提资本等方面要求,明确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再保险公司等参照执行。
二是区分规模实行差异化监管。
参照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机构的认定标准,《办法》划分规模较大和规模较小的银行保险机构,分别适用差异化的监管要求。
具体来看,鼓励规模较大的机构提升运营韧性;不强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但要求其相关信息系统应具备操作风险管理功能;明确规模较小机构的第二道防线部门可不设立操作风险管理专岗,并给予其在实施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和职责、风险管理基本要求方面两年过渡期。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是中国银监会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联合发布的重要文件。
该办法于2005年6月1日正式执行,旨在规范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提升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经营能力,保证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
银行操作风险是指企业在所从事的各项业务活动中,由于操作失误、员工不正当行为、系统故障、外力干扰等原因导致的损失和风险。
银行操作风险具有不确定性、隐蔽性、跨度性和整体性等特点,它可能会对银行的声誉、信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等方面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一、机构建设: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和职责,配备专业人员,确保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制度建设:银行应制定适当的政策和制度来规范业务操作,例如制定业务流程和审批程序、实行业务授权和监管制度等。
三、风险识别与评估:银行应设置和完善操作风险识别和监测系统,对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风险控制:银行应采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技术与措施,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等。
五、风险信息披露:银行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操作风险情况,并向投资者及时披露与操作风险相关的信息。
六、监管与处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上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内部应该进行相应处罚,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其的风险监控,确保银行操作风险得到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因此,根据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应当全面提升对操作风险的重视度,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构体系,完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环节,提高银行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1 / 1。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业务操作涉及到大量的金融资产和客户资料,因此需要特别重视操作风险管理。
本文将以某银行为例,介绍其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模板。
一、风险管理组织和责任
1.1 风险管理组织:某银行设立风险管理部门,由经验丰富的风险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管理银行的所有风险,并对操作风险进行特别管理。
1.2 责任分工: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对银行的操作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制定
应对方案、制定相应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并向银行高层报告操作风险的情况。
二、操作风险管理制度
2.1 操作风险评估:
(1)识别操作风险的来源
(2)评估操作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
(3)制定操作风险应对计划
2.2 操作风险控制:
(1)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制度和流程
(2)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和监督
(3)细化操作风险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并与其他风险保障措施配合执行
2.3 操作风险监测:
(1)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监测系统
(2)对操作风险进行实时、定期的监测和报告
(3)定期开展业务及流程审计,并及时发现、纠正操作风险漏洞
三、操作风险管理流程
3.1 风险识别:银行应建立起完整的风险识别机制,将风险因素逐一梳理,建立
风险清单,并进行评估和分类。
1 / 2。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Ⅹ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和落实《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交银董〔2010〕13号,下称“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延伸,由总行风险管理部根据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相关原则进行制定与更新,并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第三条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分为公司治理层面和职能管理层面两个层次。
公司治理层面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操作风险管理的领导机构。
职能管理层面由业务经营部门、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操作风险管理“四道防线”。
上述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交银董〔2010〕13号)的有关规定设置执行。
第四条为有效落实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下设操作风险管理二级部门,专职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的管理工作;分行风险管理部下设操作风险管理岗,负责分行层面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总行条线管理部门应指定相关的二级部门,承担本条线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分行条线管理部门也应指定具有一定业务和风险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条总行风险管理部下操作风险二级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实施办法和程序,并在总分行范围内组织落实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及其办法的实施;(二)作为全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协助总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各分行,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与报告;(三)牵头拟定及修订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偏好和关键风险指标,审核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容忍度;(四)监测全行操作风险并牵头管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五)推动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在本行的实施,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方法论,并对其进行持续研究和更新;(六)针对条线管理部门的新产品/新业务自评估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七)按照监管规定和本行实际状况制定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的具体方法,为未来操作风险资本的高级法计量做好准备;(八)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九)为各部门提供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协助各部门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十)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和报告操作风险, 汇总分析总行各业务部门和分行提交的操作风险评估报告,定期编制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评估报告提交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十一)制定和维护全行范围内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办法;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的编制方法;指导各部门制定和维护业务连续性计划和灾难恢复计划;定期审查各部门业务连续性计划和灾难恢复计划;(十二)指导和定期检查各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银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工作,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提高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和《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报告,是指各报告主体按照所授权限不同,根据操作风险管理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程序进行描述、汇总、分析和报告。
第三条本行操作风险报告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操作风险状况,严禁隐瞒、歪曲风险事实。
(二)统一性原则。
操作风险报告的记录标准、范围、程序和方法要保持相对一致,以确保报告结果客观、准确和具有可比性。
(三)重要性原则。
在综合汇总操作风险报告时,要对损失金额较大和发生频率较高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重点关注和确认。
(四)保密性原则。
严禁将操作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透露给行外人员或与此项工作无关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总行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订完善本行操作风险报告制度;(二)负责汇总分析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情况,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三)负责对全行操作风险报告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四)负责根据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操作风险报告的批示意见,督促各条线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落实整改;(五)其他操作风险报告管理职责。
第六条各分行、中心支行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汇总本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情况,按要求向上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报告,并向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报送;(二)负责组织落实针对本机构操作风险报告的批示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三)负责对所辖机构操作风险报告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四)其他操作风险报告管理职责。
第七条操作风险管理岗(含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本机构或条线操作风险管理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二)负责组织落实本机构或条线操作风险报告的批示意见,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三)其他操作风险报告管理职责。
商业银行业操作风险分析审批稿
商业银行业操作风险分析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RR/03/09CFEF研究报告中国商业银行业操作风险分析樊欣杨晓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虚拟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 RR/03/09中国科学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中国商业银行业操作风险分析*樊欣†杨晓光‡摘要: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是指在金融机构内由于顾客、不足的内部控制、系统或控制失败以及不可控制的事件所引起的收入或者现金流的波动。
操作风险很大程度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定量分析难度大,其定量的度量和管理的研究尚在起步阶段。
我国大多数银行还处在向真正的商业银行转型的过程中,内部控制机制很不完善,由于操作风险引发的损失事件时有发展,而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定量研究几近于无。
本文通过作者从公开媒体报道中所有可能搜集到的国内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从损失事件类型、业务部门、四大专业银行、区域分布等维度,对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频度和幅度进行定量分析,试图对我国银行业目前面临的操作风险的状况给出一个初步的定量概括归纳。
关键字: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损失频度、损失幅度*本研究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rant Nos.)资助。
?单位:中国科学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
?单位:中国科学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虚拟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
1 背景银行业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能否有效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和防范直接关系到银行的发展。
目前,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大体可以概括为市场风险(Market Risk)、信用风险(Credit Risk)以及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特定的市场风险因素变化而引起的净收入或投资组合价值的波动。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机构外部的合作伙伴、借款人、供货商违约引起的净收入或者净资产的波动。
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很早就引起了金融机构的重视,到目前为止都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风险管理技术。
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掌握全行操作风险状况,提高各级行对风险信息的敏感度,规范农业银行操作风险持续监测与报告流程,建立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工作机制,根据总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操作风险分类分级标准>和<中国农业银行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农银规章[2010]170号)以及农业银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监测是指通过持续监测风险点、关键风险指标以及负面媒体信息,识别风险信号及风险隐患,分析操作风险变化趋势并对异常状况作出预警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报告是反映操作风险事件(项)情况,分析操作风险发生原因,并按照规定范围、路径和时限进行报告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各部门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工作一律通过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
要全面监测和报告各类操作风险事件(项),覆盖所有操作风险。
(二)及时性。
要确保时效性,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监测和报告义务。
(三)准确性。
要客观、真实地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准确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分级。
(四)保密性。
要遵守有关保密管理及信息披露规定。
第四条操作风险事件(项)按照“谁发生,谁报告”的原则由事件(项)发生单位报告。
事件(项)发生单位是指发生操作风险事件(项)的县级(含)以上分支机构或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的内设业务管理部门,同时涉及我行多个分支机构或部门的,事发单位为牵头应对、化解风险的分支机构或部门。
派驻风险合规经理报告作为事件(项)发生单位报告的补充,在事件(项)发生单位不履行报告责任时直接向上级行报告。
事件发生(风险承担)单位要及时向事件处置(受理)单位提供风险事件线索,事件处置(受理)单位要及时向事件发生(风险承担)单位通报风险事件最新进展。
第五条依本实施细则报告操作风险事件(项)时必须遵循全行统一的操作风险分类分级标准,要划分事件主要、次要责任部门,按照事件类型、风险成因、产品线进行分类,按照影响程度进行分级。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三条本行进行操作风险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有效性原则: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应适时修订和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任何人在任何岗位办理任何业务均受内部控制约束,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二)全面性原则:操作风险的管理要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员工参与;(三)成本效益原则:操作风险管理应权衡成本与预期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操作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四条本行应选择适当的方法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
具体的方法可包括: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KRI)、操作损失事件数据收集(LDC)、操作风险业务连续性计划(BCP)。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及所有人员。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高级管理层、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各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各级条线管理部门、操作风险管理岗(专职及兼职)。
(一)总行:风险管理部设专职操作风险管理岗,其他条线管理部门设专职或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二)各分行:在法律合规部设专职操作风险管理岗,其它部门和支行(营业部)设专职或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三)各中心支行:在风险管理部、其他部门和支行(营业部)设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四)总行营业部:在综合管理部和其他部门设兼职操作风险管理岗。
第七条总行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职责主要包括:(一)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拟定;(二)负责根据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确定操作风险管理的具体程序,并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批;(三)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及报告工作;(四)负责定期检查并分析业务部门与其他部门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确保操作风险制度和措施得到遵守;(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本行业务特点,负责研究、开发和维护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分析和计量的方法、模型、工具;(六)负责组织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七)负责就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事务与监管机构联络;(八)其它操作风险管理职责。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与控制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与控制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核心,承担着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与控制责任。
操作风险是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指由于内部或外部事件、过程或系统失控而导致的损失的风险。
为了保障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客户利益的最大化,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与控制措施。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通过制定明确的流程与规范,对各类操作风险进行全面的识别与评估。
首先,银行应制定风险识别的原则与方法,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体系。
其次,银行需要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操作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程度和风险等级。
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银行能够全面了解操作风险的来源和潜在影响,为后续的管理与控制提供依据。
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操作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内部控制原则、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措施等内容。
首先,银行应明确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和职责,并明确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职责。
其次,银行应制定内部控制政策与规定,规范各类操作风险的预防和管理措施。
最后,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三、员工培训与教育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还需要依靠员工的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
因此,银行应注重员工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操作风险认知和风险应对能力。
首先,银行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相关培训课程。
课程内容包括操作风险的认识、风险管理的方法和工具、风险意识的培养等。
其次,银行应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普及操作风险管理的知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在现代银行业务中,信息系统已经成为支持和保障业务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
然而,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对于操作风险的控制至关重要。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信息的保密性。
首先,银行应制定信息安全政策和管理规范,规范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其次,银行应建立防火墙、安全监控等技术手段,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办法
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办法附件2: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掌握全行操作风险状况~提高各级行对风险信息的敏感度~规范农业银行操作风险持续监测与报告流程~建立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工作机制~根据总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操作风险分类分级标准>和<中国农业银行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农银规章[2010]170号,以及农业银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监测是指通过持续监测风险点、关键风险指标以及负面媒体信息~识别风险信号及风险隐患~分析操作风险变化趋势并对异常状况作出预警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报告是反映操作风险事件,项,情况~分析操作风险发生原因~并按照规定范围、路径和时限进行报告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各部门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工作一律通过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
要全面监测和报告各类操作风险事件,项,~覆盖所有操作风险。
,二,及时性。
要确保时效性~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监测和报告义务。
,三,准确性。
要客观、真实地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准确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分级。
,四,保密性。
要遵守有关保密管理及信息披露规定。
第四条操作风险事件,项,按照“谁发生~谁报告”的原则由事件,项,发生单位报告。
事件,项,发生单位是指发生操作风险事件,项,的县级,含,以上分支机构或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的内设业务管理部门~同时涉及我行多个分支机构或部门的~事发单位为牵头应对、化解风险的分支机构或部门。
派驻风险合规经理报告作为事件,项,发生单位报告的补充~在事件,项,发生单位不履行报告责任时直接向上级行报告。
事件发生,风险承担,单位要及时向事件处臵,受理,单位提供风险事件线索~事件处臵,受理,单位要及时向事件发生,风险承担,单位通报风险事件最新进展。
第五条依本实施细则报告操作风险事件,项,时必须遵循全行统一的操作风险分类分级标准~要划分事件主要、次要责任部门~按照事件类型、风险成因、产品线进行分类~按照影响程度进行分级。
银行分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2021年]
银行分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2021年]XX银行XX分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第2章XX银行XX分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2.1XX银行XX分行概况XX银行XX分行成立于1999年,经过17年不断进展,业务遍及辽宁各地,并在丹东、鞍山和锦州设立了三家二级分行。
到2015年底,拥有业务网点23家,其中XX地区网点17家,共有员工1000余人,是辽宁地区较大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XX银行XX分行实行条线式的管理模式,设有信管、风控、公司、零售、运营等多个部门,其中运营条线主要负责日常业务处理,特殊是柜台业务操作风险的防控。
2.1.1人员岗位分布及行龄截至2015年3月,XX银行XX共有柜面业务从业人员305人,设有对私、对公、综合、低柜、大堂、移动终端等岗位,详细数据如表 2.1所示。
依据XX银行XX分行统计的2015年营业网点人员状况同居数据分析显示,从业年限在1年至3年的有134人,占比最多,其次为从业年限在3年以上的,共有87人,占比36.1%。
如表 2.2所示。
2.1.2人员技能银行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包括点钞、货币鉴别、居民身份证及护照识别、数字书写与错数订正、计算器和计算机小键盘的使用、中文输入、电脑传票输入和银行柜台服务礼仪;综合业务技能包括活期和定期储蓄存款开户业务、银行卡开卡业务、银行汇票出票车务、联行电子报单录入业务、银行会计业务凭证批量录入业务等。
XX银行XX分行规定全部从事柜面业务的员工均需要进行职业基本技能培训及基本技能竞赛,基本技能达标才能上岗工作。
规定的基本技能包括机器点钞、手工点钞、汉字录入以及传票。
以2015年的考核及竞赛状况来看,柜面业务从业人员平均每分钟机器点钞数量为324张,平均每分钟手工点钞数量为141张,平均每分钟汉字录入数量为320个,95%以上的人员均达到考核要求。
2.1.3体制规制从部门架构角度看,XX银行XX分行的柜面业务主要在各营业网点的营业部进行,营业部内的操作人员包括对公柜员、对私柜员、低柜柜员、综合柜员以及大堂经理,对私柜员的主要业务操作为针对私人账户的服务;对私柜员的主要业务操作为针对单位或企业账户的服务;低柜柜员的主要业务操作为个人消费和住房贷款、个人理财等非现金业务;综合柜员主要业务操作为银行柜员已经发生业务的账务核对、监督和审查;大堂经理主要进行银行业务宣扬、客户分类引导、客户询问解答和帮助柜员办理业务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Ⅹ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和落实《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交银董〔2010〕13号,下称“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延伸,由总行风险管理部根据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相关原则进行制定与更新,并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第三条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分为公司治理层面和职能管理层面两个层次。
公司治理层面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操作风险管理的领导机构。
职能管理层面由业务经营部门、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操作风险管理“四道防线”。
上述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交银董〔2010〕13号)的有关规定设置执行。
第四条为有效落实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下设操作风险管理二级部门,专职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的管理工作;分行风险管理部下设操作风险管理岗,负责分行层面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总行条线管理部门应指定相关的二级部门,承担本条线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分行条线管理部门也应指定具有一定业务和风险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条总行风险管理部下操作风险二级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实施办法和程序,并在总分行范围内组织落实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及其办法的实施;(二)作为全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协助总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各分行,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与报告;(三)牵头拟定及修订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偏好和关键风险指标,审核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容忍度;(四)监测全行操作风险并牵头管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五)推动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在本行的实施,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方法论,并对其进行持续研究和更新;(六)针对条线管理部门的新产品/新业务自评估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七)按照监管规定和本行实际状况制定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的具体方法,为未来操作风险资本的高级法计量做好准备;(八)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九)为各部门提供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协助各部门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十)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和报告操作风险, 汇总分析总行各业务部门和分行提交的操作风险评估报告,定期编制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评估报告提交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十一)制定和维护全行范围内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办法;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的编制方法;指导各部门制定和维护业务连续性计划和灾难恢复计划;定期审查各部门业务连续性计划和灾难恢复计划;(十二)指导和定期检查各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分行风险管理部操作风险管理岗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定全辖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和细则;(二)对分行各部门和辖内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提供支持;(三)汇总分行层面的操作风险容忍度的边界值和关键风险指标的门槛值,汇总和整理全辖及分行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组织分行进行操作风险与控制评估及结果分析、指导分行业务部门对关键风险指标进行监控,对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应用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改进建议;(四)监督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和效果,统筹、协调跨部门行动计划的实施;(五)根据操作风险评估报告要求,对全辖及分行操作风险进行整体评估,对操作风险暴露及损失进行分析,形成操作风险评估报告,定期报送总行风险管理部;(六)为分行各部门提供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协助各部门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七)统筹管理本行的业务连续性计划,检查各部门危机管理计划、恢复策略、定期演练和备份方案。
第七条总行条线管理部门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包括:(一)根据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或结合条线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在制定本条线业务流程和相关业务制度时,充分考虑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确保与操作风险管理总体政策的一致性;(二)履行本条线、部门内部以及与总行风险管理部、其他部门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沟通、协调职责;(三)制定本条线业务流程的操作风险容忍度全行层级的边界值以及不同类型分行适用的操作风险容忍度边界值,牵头组织和指导部门内及本条线的操作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四)监控本条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对操作风险三大工具的应用提出改进建议,定期编制并提交操作风险评估报告;(五)参加操作风险管理培训,并组织本条线的操作风险管理的培训;(六)制定流程层级关键风险指标和全行门槛值,监测本条线的关键风险指标,及时通报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和重大损失事件;(七)收集和积累本部门自身操作风险的损失数据,为未来操作风险资本的高级计量法测算提供数据基础;(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条线的业务连续性计划或灾难恢复计划,定期测试和演练,保证持续经营,将重大或较大业务中断事件发生时导致的业务中断影响最小化。
第八条分行条线管理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包括:(一)宣传、推广操作风险管理文化,保证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和本分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的落实;(二)牵头组织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在本部门的实施,包括调整或细化本条线业务流程操作风险容忍度分行层级的边界值、流程层级关键风险指标分行门槛值、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保证本部门损失数据的及时收集和报送、监测本部门流程层级关键风险指标等;(三)牵头开展本部门行动计划的实施,保证进度及实施效果,并作为跨部门行动计划的联系人,积极协调、配合跨部门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四)定期总结分析本部门操作风险工作成果和现状,向总行条线管理部门和分行风险管理部汇报;(五)参加分行层面的操作风险培训,并在部门内组织培训。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在操作风险管理中承担对总分行操作风险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工作,全面反映总分行各层面操作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操作风险偏好和容忍度第十条本行的操作风险偏好强调业务规模、获利与风险承受度的匹配,在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注重操作风险的管理,持续强化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落实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本行通过确定操作风险容忍度、操作风险评估内容、关键风险指标、损失数据收集等手段将操作风险偏好落实到实际管理层面。
第十二条本行根据操作风险偏好和业务规模,釆用设置风险边界的方法,设定操作风险容忍度。
第十三条本行的操作风险容忍度区域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以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区分。
(一)绿色区域:表示操作风险暴露落在安全区域。
基于风险管理、成本与效益的考虑,不必釆取额外的控制措施来降低操作风险暴露。
(二)黄色区域:表示操作风险暴露落在加强监控的范围内,相关单位应加强管理及监控的力度。
(三)橙色区域:表示操作风险暴露巳落在警戒范围内,相关单位应该立刻启动行动计划,将操作风险迅速降低至安全区域。
(四)红色区域:表示操作风险暴露巳落在不可忍受的范围内,应立刻启动行动计划,将操作风险迅速降低至安全区域,同时启动责任认定程序,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操作风险容忍度分为全行和分行二个层次,分别由总行条线管理单位和分行业务条线牵头制定。
(一)总行条线管理单位针对主要业务流程的操作风险暴露制定本条线全行层级的操作风险容忍度。
全行层级操作风险容忍度由总行条线管理部门提出,风险管理部审核,并报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生效。
(二)分行各业务条线可依据总行制定的风险容忍度边界值,结合本条线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由分行风险管理部审核,分行行长核准后实行,并提交总行条线管理部门报备。
分行风险容忍度边界值原则上不得逾越总行制定的边界值,如确有特殊原因超越的,由分行部门经分行行长核准后,提交总行条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根据本行的操作风险偏好,在执行操作风险评估时,除评估操作风险事件对评估单位的财务影响外,至少应同时评估以下类型的影响。
(一)对业务持续运营的影响;(二)对广大客户服务质量的影响;(三)对本行声誉的影响;(四)对本行客户或员工人身安全的威胁;(五)监管机关对本行釆取监管行动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总行风险管理部应依据本行的操作风险偏好,牵头制定和监测全行层级的关键风险指标。
指标监测内容至少应包括员工道德操守、员工上岗能力、合规、服务质量、营业场所与工作环境安全、信息系统安全与稳定等。
第十七条总行风险管理部应在银监会监管规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行风险管理工作的成本与效益,制定全行一致的操作风险事件收集范围及损失数据收集门槛。
收集范围包含银监会规定的范围、本行特别关注的重大操作风险事件,以及其他损失金额达到特定门槛以上的事件。
第十八条总行业务条线可依据管理的需求,扩大操作风险事件收集范围或降低损失数据收集门槛。
分行损失数据的收集范围与门槛,应遵循总行所下发的《ⅩⅩ银行损失数据收集管理暂行办法》(交银办〔2010〕90号)第四章操作风险分类架构第十九条为实现操作风险管理和数据釆集的标准化,构建全行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本行将操作风险的损失事件、风险因子、影响类型、事件形态以及操作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架构化分类,形成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与控制字典。
第二十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建立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与控制字典。
操作风险与控制字典将另行下发,并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更新。
第二十一条在日常操作风险管理过程中,若现有字典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应提出申请。
(一)总行层级由总行条线部门发起更新需求,经总行风险管理部审核后维护。
(二)分行层级由分行风险管理部汇总各部门意见后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申请,总行风险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维护。
第二十二条在新产品/新业务上线前,若在识别操作风险与控制措施过程中,发现现有字典不足,由产品或业务牵头部门发起更新需求,经总行风险管理部审核后进行维护。
第二十三条当外部环境变化时(包括但不限于:宏观形势的变化、监管法规的更新、发生重大外部操作风险事件等)若发现操作风险字典或控制字典需要完善时,业务条线部门向总行风险管理部发起字典的检查和修订工作。
第二十四条总行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将全行的操作风险字典、控制字典的更新情况向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第五章管理工具实施的基本要求第二十五条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银监会有关指引中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目前本行主要应用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包括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 )、关键风险指标(KRI) 以及损失数据收集(LDC)(下称“管理工具第二十六条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以及损失—10 —数据收集管理工具,应在总行各部门、分行及辖下所有分支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