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法
第三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
3、法律优先
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 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 凡有抵触,都以法律为准, 触,凡有抵触,都以法律为准,法律 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 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 法律尚无规定, 在法律尚无规定,又不属于法律保留 的事项,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时, 的事项,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时, 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了规定, 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了规定,法律优 先,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 法律。 法律。
案例:某市工商局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案例:某市工商局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的规定, 的规定,以授权书的形式授权市林业局实施对市场销 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查处。某日, 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查处。某日,某市林业局在某 大酒店查获了一只准备宰杀的穿山甲, 4.4千克遂 大酒店查获了一只准备宰杀的穿山甲,重4.4千克遂 以该酒店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陆生野生动物为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 35条第一款 条第一款、 由,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第一款、《陆生 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7条 民法通则》 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民法通则》第61 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三项处理决定: 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三项处理决定: 没收酒店非法收购的重4 千克活穿山甲一只; (1)没收酒店非法收购的重4、4千克活穿山甲一只; 没收与购买穿山甲等值的价款2380 2380元 (2)没收与购买穿山甲等值的价款2380元; 罚款11900 11900元 某大酒店以某市林业局无权处罚、 (3)罚款11900元。某大酒店以某市林业局无权处罚、 给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给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法的渊源, 问:试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法的渊源,某市林 业局对某大酒店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 业局对某大酒店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重点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本章要点本章主要介绍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4)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5)行政法律关系的运动,包括行政法律关系运动的条件和原因,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界说法律是用以调整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一经法律调整必然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不同的部门法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据此形成不同的部门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规范的社会形式,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进行行政法研究的客观基础。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①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关系一经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便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和确认,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此可见,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行政法律关系是在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与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有密切的联系。
第二,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并非全部都是行政法律关系,只有那些受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行政关系才能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所以,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关系相结合的表现形式。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是发生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即包括权利义务的主体与客体和法律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基本要素。
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关系的结果,两者有密切的联系。
但是,行政关系并不等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区别: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意识范畴,体现国家的意志,而行政关系属于物质社会关系。
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力在形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般地,我们将其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两大类。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l)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可以有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确定的,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2)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行政法第三章行政职权
政治责任
其他法律责任
对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进行问责,包括警告、记过、降级 、撤职等处分。
如纪律处分、行业处罚等,根据具体情况 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职权的具体内容
04
行政立法权
总结词
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详细描述
行政立法权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旨在根据宪法、法律和其他上位法的 规定,制定具体的行政管理和执法的规范,以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
政职权进行监督。
行政内部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 的监督,以及行政监察、审计
等专门机构的监督。
行政职权的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 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上一级行政 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 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国家赔偿
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 职权进行监督,防止行政机关
违法行使职权。
行政职权的监督与救
03
济
行政职权的监督机制
01
02
03
04
立法监督
立法机关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 来监督行政职权的行使,确保
其合法性和正当性。
司法监督
法院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 职权的行使进行监督,确保其
符合法律目的。
社会监督
包括舆论监督、公众参与、媒 体报道等,通过社会力量对行
为相对人提供便利。
行政职权行使的方式
01
02
03
依申请行使
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 请而行使行政职权,如行 政许可、行政给付等。
依职权行使
第三章行政法基本原则
• 2.授益行政行为即使发现违法,但只要不是由 于行政相对人过错引起,一般不得撤销和改变, 除非有重大公共利益,但必须给予相对人赔偿和 补偿。
• 3.依法、依公共利益需要撤回、废止、改变行 政行为的,需进行利益权衡。
比例原则
• • 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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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无效原则
• 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 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不具有公定 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 但是各国对“越权”的具体解释和具体适 用范围有广有窄。
• 我国行政法的解释较窄。 • 无权限,级别越权,事务越权,地域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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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保护原则
• 是指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者承诺应守信用, 不是随意变更、反复无常。该原则表现有:
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 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 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 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 该原则包含以下三个子原则: • 1.适当性原则; • 2.必要性原则;(最小损害原则) • 3.均衡性原则;(狭义上的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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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程序原则
• 行政公开:政府行政行为和信息,除法律规定 保密的之外,一律必须公开。
• 行政公正:办事公道,平等对待所有的行政相 对人,不偏私。
• 行政公平:行政相对人机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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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为下述六项:
•
1.合法行政原则;
•
2.合理行政原则;
•
3.程序正当原则;
•
4.高效便民原则;
进行整体和宏观的调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对法治政府的扩张解读: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有限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服务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阳光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诚信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效能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责任政府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 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 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 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 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 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 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 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 裁决不起任何作用。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 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 具有不同的“强度”,而且这些不同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 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 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原则间作出 权衡,强度较高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 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 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 当然,在权衡原则的强度时,有些原则自始就是最强的,例 如法律平等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它们往往被 称为“帝王条款”。
服 要求复检,体检医院出具了第二次体检结果为“一、五项阳性”, 但得出的结论仍然是“体检不合格”。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相对保留:某些事项的设定权原属法律,但在特殊 情况下,立法机关可以授权国务院行使。如财产处 罚权。
但目前,我国法律和行政的关系尚未理顺。很多应 当由全国人大立法保留的事项不当的通过行政立法 来实施。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立法法》第8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 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 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 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 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 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 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 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 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 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的涵义
依法行政原则,又称“行政法治原则”或“行政合 法性原则”,是指行政必须依法实施,受法之拘束。
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价值观,是关于法治 国家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之基本原则,亦为一切行政 活动必须遵循之首要原则。包括职权法定、法律优先、 法律保留三项原则。
职权法定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
• 职权法定原则,是指任何行政权力的来源与 作用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则越权 无效,承担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职权 来源于法;(2)行政职权受制于法,“法无 授权即禁止”,行政不得自我设权。(3)越 权无效,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以法律形式体现的国家意志,优先 于所有其他形式体现的国家意志。法律优先实质上体现 的是法律的位阶关系。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规章和 具体的行政活动,一切行政法规、规章和具体行政活动 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立法法》第79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规章。 *包括行政立法在内的所有的行政活动均适用法律优先 原则,没有例外。
行政法课件(第三章)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听证制度
行政机关在作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 为前,应当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相对人的参与 权。
时限制度
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效率 。
信息公开制度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应当 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增加行政透明度。
特点,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遵循法律规范和法定程序。
行政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行政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君主专制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主制度的建立,行政法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 立的法律部门。
详细描述
早期的行政法主要表现为君主的诏令、敕令等,没有形成独立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主制度的建立, 行政法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各国相继制定了行政法典、行政程序法、国家赔偿法等法规,不断完 善行政法律制度。
01
起诉与受理
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
案受理。
02
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应当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判
决。判决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并
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程序法通过规定行政机关的 行为方式和程序,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 保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促进行政法治建设: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通过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推动法治国家建设。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原则
详细描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行政程序立法和实施的重要准则,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法第三章行政行为论
作出行政行为; • 第三、实施行为的公职人员应具有合法的
身份。
(二)行为权限合法
• 第一、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 的行为,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包括事务权限、 地域权限与级别权限。
• 第二、行为的实施没有滥用职权的情形。
案例一:乔占祥诉铁道部案
• 国家计委(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依据铁道部报送的 《关于报批部分旅客列车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的函》(铁 财函〖2000〗253号),于2000年11月下发 了《关于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计价格〖2000〗1960号),批准对铁路部分旅 客列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客流较大线路和春运、 暑运、“五一”、“十一”等主要节假日期间,客运繁忙 线路的铁路旅客列车票价适当上浮;允许部分与高速公路 平行、竞争激烈及其他客流较少线路列车票价常年下浮, 对团体购票旅客、提前购票旅客等实行下浮,同时规定了 浮动幅度、审批权限等。并在2000年12月同意由铁 道部颁发铁路旅客票价表,作为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的 中准价(计办价格〖2000〗931号)。
申请行政复议,尔后,在铁道部作出维持涨价通知的复议决定后,并
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判
决;乔占祥对一审判决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
法院作出了维持判决。
• 3、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 具有命令服从性质,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 • 4、具体行政行为是外部性处理。
• 该说认为: • 行政行为包括除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全部
有行政法意义的行为。 • 也就是说,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行政立法行
为不属于行政行为,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第3章行政法
Administrative coercion Spontaneous coercion
(三)执行性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 一定的强制措施,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履行 义务,或通过其他法定方式使相应义务得以实现
3 Executive coercion
五、行政处罚
Ⅴ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二)公务员
1、公务员的定义 2、公职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3、公职关系的内容
案例评析
案情:任某是某高校一大学生,因打架斗殴被 校派出所罚款100元,任不服,以派出所为被 告向有关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而人民法院却依 法告知其变更被告。
评析:此案涉及到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的问题。本 案中的派出所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即公安部 门的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有法 律、法规授权时才能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行政职 权。我国法律授予了派出所有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 为处以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权力,即它只对其在 治安管理领域内作出的警告、50元以下罚款行为独 立承担责任,对其作出的其他行为,由于没有法律 的明确授权,应视为其派出的公安机关的行为,由 公安机关作为被告承担法律后果。因此,本案中原 告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合乎法律规定 的。
Section 3 The Administrative Act
第三节
行政行为
Ⅰ The Outline of Administrative Act
一、行政行为概述
II.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二、行政立法行为
III. Administrative disposition
Chapter Three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法
(1)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 名义行使行政权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 责任的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 (2)行政相对人 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 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个人就是行 政相对人。
科。此二人是该科的两位刑警张某和熊某。张某和熊某要商
某交代刚才路过浴池时干了什么事。商某由于没有做什么 事,便无从回答。张某和熊某对商某施以威胁,熊某还打了
商某的头。无奈之下,商某说:“你们能否提示一下我究竟
干了什么事。”张某和熊某说:“你刚才路过浴池的时候, 偷看女同志洗澡。”商某没有承认,张某和熊某看商某不承 认,便说:“你态度还不老实,得来点硬的。”张某和熊某 又对商某拳脚相加。最后,在张某和熊某的威逼下,商某依 此二人的授意,写了一个交代材料,承认有偷看女同志洗澡 行为。张某和熊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决对商 某行政拘留7天。 事后商某自觉冤枉,提起行政诉讼。后经查商某根本没 有偷看女同志洗澡的行为,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科长周某 与商某有个人恩怨,为了报私仇便让该科的张某和熊某对商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 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与行政法
(一)行政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在其活动过程 中所进行的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 动。
行政法学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框架图【本章考情】本章属于行政律关系主体的内容。
考生须了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明确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掌握有关行政主体的基本知识。
考题以选择题和名词解释题为主,考核分值在10分以下。
注:※为本章真题考点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一、行政主体(P74)(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一般认为,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名+权+责第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是否享有国家行政权,是决定某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决定性条件。
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判断作出决定,发布命令,并以自己的职责保障这些决定和命令的实施,独立采取行政行为等。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主要标准。
第三,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关键性条件。
第四,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
行政主体是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概念。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具体表现。
行政优益权是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权的条件保障。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
1.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按照行政职权在实践中的逻辑规律,我们可以对这些行政职权分为:(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命令权;(5)行政执行权;(6)行政制裁权;(7)行政强制措施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委托、监督权;(10)行政司法权;(11)其他行政职权。
(1)行政立法权(第五章第二节)行政主体的行政立法权,即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特定的行政主体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的权力。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客观合理性
1、平等对待 平等对待原则适用于行政主体针对多 个相对人实施行政决定的情形,具体包括 三种情况:
(1)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同时或先后面对多 个相对人时) 注意 :先后面对多个相对人时,如果法律作出了改 变,可以允许区别对待。
案例:平等对待原则是否保护违法行为? 某市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王某在卫生检查中发现个体 户张某的糕点加工房有多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为此作 出了“限三天改进,罚款300元 的处理意见,张某第2 出了“限三天改进,罚款300元”的处理意见,张某第2天 缴纳了罚款。两天后,卫生防疫站再次派人到张某的糕点 加工房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要求张某两天内改 进。后来,卫生防疫站又派人检查时,发现加工房上锁, 便通知张某第二天同去加工房检查改进情况,张以“ 便通知张某第二天同去加工房检查改进情况,张以“没有 时间” 时间”拒绝前往。张某认为卫生防疫站的行政处罚对事实 的认定不准确,处罚过重,于是向直接主管市卫生防疫站 的市卫生局申请复议,并提出与自己相邻的一家面包厂存 在同样的问题,而卫生防疫站检查后却没有作出任何处罚 决定,原因是该面包厂的厂长李某与卫生防疫站的工作人 员王某是战友。 问题:1 问题:1、法院可否以平等对待原则裁定撤销卫生防 疫站的处罚决定? 2、对于面包厂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四、行政应变性原则 (一)何谓行政应变性原则 面对特殊情形或突发事件时,原有的行政 法律规范如果继续适用,会导致不公或无法实 现行政之目的,此时就要求行政主体按公共利 益原则直接表达其意志,这就是行政应变性原 则。 (二)适用行政应变性原则的条件: 1、符合法定之条件(立法宜列出特殊情 形) 2、符合公共利益 3、符合法定程序(事前报批或事后追认)
(2)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案例:纪某诉某县标准计量局行政处罚案 原告在修理第三人陈某的木杆秤时发现该 称是可大可小的“抹头称” 称是可大可小的“抹头称”,便当场教授第 三人使用方法。第三人为此酬谢原告价值5.4 三人使用方法。第三人为此酬谢原告价值5.4 元的长颈鹿牌香烟一条。另查明,原告未取 得台秤修理许可证,多次为他人修理已禁用 的市制木杆秤。基于以上事实,被告对原告 处以罚款1630元、没收非法所得79.9元,对 处以罚款1630元、没收非法所得79.9元,对 第三人处以没收非法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法(第三章)
第13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 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 息。
➢ 第14条第4款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 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 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可以予以公开。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北京科技大 学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所作的处理决 定不符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且未 直接向田永本人送达、宣布,因而不具有合 法性。之后,北京科技大学又给予田永该校 学生的待遇,应视为已撤销处理决定。故北 京科技大学应发给田永毕业证,并应召集学 位委员会对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 北京科技大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产生于美国,但是起源于英国 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natural justice)。
1610年鲍南姆诉医生协会案 1863年库珀诉万兹沃斯工程局案
.
自然公正原则,它包含两条基本规则: (1)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2)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
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 其意见的机会。正当程序原则后来在美 国宪法(第5条和第14条修正案)中以 成文法确定:任何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 (Due process of law)不得剥夺其生 命、自由或财产。
(1)违反管辖条件;
(2)违反明确的法定程序;
(3)不正当的委托;
(4)不合理;
(5)不相关的考虑;
(6)不适当的动机;
第三章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上的行政1.政法上行政的定义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活动。
构成要素:第一,行政的主体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
第二,行政的依据是行政权力。
第三,行政的范围是行政管理。
2.行政法上行政的特点:(1)国家性(2)执行性(3)法律性(4)强制性(二)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1.内部行政,是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对其自身进行组织管理和调节的活动。
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同属于行政系统。
从行政法律关系上说,内部行政关系是基于行政组织法或国家保管员法形成的行政隶属关系。
2.外部行政,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对非隶属于自身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管理活动。
(三)依法行政我国行政法的理论核心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第一,依法执行。
第二,法律限制。
第三,法律授权。
第四,权责一致。
二.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调整对象1.行政法的定义,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含义是:(1)行政法是以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为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的法律。
行政法是民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主要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关系特征:(1)行政关系的主体限定性。
(2)行政关系的单方性。
(3行政关系的国家意志性。
(二)行政法的内容1.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行政法的内容。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从范围上说,行政法规范主要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行政组织法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和行政编制法三个部分组成。
行政行为法从性质上可划分为:行政规范性行为,行政给付性行为,行政干预性行为,行政指导性行为,行政制裁性行为。
第三章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律法规:许可法、处罚法、复议法、诉讼 法;条例、规定、办法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合法性 2、合理性(▲同等对待:也叫反对歧视规则。在 谷某诉某区公安分局案中,原告谷某与第三人吕 某因故发生互殴,各有轻微伤。被告对原告作出 了拘留10日的处罚,却未对第三人作任何处罚,没 有遵循同等对待规则。法院认为被告的行政行 为显失公正,并作出了变更判决。)北京105个 罚单 ; 3、效率性(大连A、B岗位制度;)
三、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 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 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 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 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节 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一)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犯罪侦查、征收税款、行 政处罚、检验检疫;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工商市场检查、环境 检查、卫生、药监局;(八个部门管不住 一只猪)
(三)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招标公告(路灯、道路建 设、旧城区改造、实德)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三、行政立法 (一)职权立法(二)授权立法:(三)特别授权立法 四、行政执法 (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般许可:营业执照、驾照、身份证、房证 特殊许可:需要其他批准(成立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 等) 独占许可:专利权、商标权; 共存许可:营业执照、驾照、身份证、房证; 权力性许可(一般都是); 附义务许可(商标:3年内不使用撤销);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起施 行); (三)行政强制执行 (四)行政复议:不服、侵权、违法不办;
《实用法律基础》第三章行政法
2
行政行为必须考虑相关 因素
例如,公安机关处理违反社 会治安的打架事件时,应考 虑事件的起因、造成伤害的 程度及打架双方当事人平时 的表现等。
8
3 符合适当比例原则
行政手段的选择以达到行政 目的为限,不能超过必要限 度。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三、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对因行政活
关
行政许可权、行政司法权、监督检查
系
权等。
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
的 内
行政主体的义务(职责)包括:执行
服从管理、协助行政执法、执行行政
容
法律、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 决定等。
遵守法定程序等。
11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三、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违法行使职权应当 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对其违 法的行政行为承担 法律责任。这是保 障合法行政有效行 使的一个重要组成 部分。
7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 行政行为的动机正当
行政行为的动机应该符合法 律的要求,不得违背社会公 平观念或法律精神。
3
行
人身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身体
政 法
和身份,包括人身自由、资格等。
律 关 系
例如,在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中,人身就
02
成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拘留权的客体。
的
在行政给付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也是
客
基于被给付主体的资格而为的行为。
人身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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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认可:职业行业资格、资质 d.核准: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 e.登记: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
BD
单选 下列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 B.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C.交警开具违章罚单 D.民政局颁发《社团登记证书》
)。
A
三、行政许可
1、含义 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
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 行政行为。
(实质上是一种禁止性的解除)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
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 法 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照法 律授权进行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1、派出机关: 政府派出,有主体资格 省级政府:地区行署(行政公署) 市辖区: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 :区公所
2、派出机构:职能部门派出,授权才有 (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
3、内设机构:授权才有(商标评审委员会、专利复审委员会)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被授权的企业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 2.被授权的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 3.被授权的社会团体(如某些行业协会) 4.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
多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行政合法性原则 B. 行政合理性原则 C. 行政合情性原则 D. 行政伦理性原则
)。
AB
单选
在某些特殊紧急条件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
利益的特别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在限制条件下,采取没有法律
依据的或者同法律相抵触的措施,这体现了行政许可的设定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省级地方规章
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以下 行政机关不得设立行政许可
可以创设
法律未创设时可以创设
上位法未创设时可以创设
无权创设(上位法未创设时,必 要时可以创设临时性政府规章)
单选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
A.法律 B.县级政府的决定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B. 行政合法性原则
C. 行政应急性原则
D. 行政合理性原则
C
单选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的是 ( )
A. 跨国企业内部的管理关系 B. 行政机关缔结购买合同而形成的关系 C.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发生的民事关系 D. 行政机关行使某一行政管理权时与行政相对方发生的社 会关系
D
第二节 行政主体
(三)非行政主体: 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单选 下述说法正确的有( )。
A.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居民自治组织 B.街道办事处是城市最基层的一级政府 C.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 D.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
C
单选 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
A.市公安局 B.县政府 C.卫生部 D.居委会
D
BCD
二、行政行为分类
以调整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 1.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
对象不确定 反复适用 不可诉 准立法性 2.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就特定事项
作出的处理决定。
多选 下列选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
A.交通局发布《桥道收费管理办法》 B.教育局向李某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C.农业局与张某签订《粮食收购合同》 D.税务局向孙某送达《个人所得税缴费通知》
单选 某市甲区卫生局委托该区内某商场对在该商场内随地吐
痰的人处以罚款。如该商场某次罚款违法,则负责赔偿的机 关是( )。 A.该商场 B.市卫生局 C.甲区卫生局 D.该商场的上级单位
C
单选 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假种子
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权,技术推广局应以下列哪个单位的 名义行使处罚权( )。 A.县技术监督局 B.农业技术推广局 C.农业技术推广局执法站 D.县人民政府
A
单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行为不合法( )。
A.某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 B.国务院某部门制定规章设定行政许可 C.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B
3、许可的种类 (1)许可的范围 a.一般许可
b.特殊许可: 有限自然资源的 开发利用、公共资源 的配置或特定行业的 市场准入
B
单选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A.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 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B.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C.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D.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后果 不承担法律责任
单选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 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 一项要求?( ) A. 合法行政 B. 合理行政 C. 程序正当 D. 诚实守信
A
A
第三节 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含义与特征
1、含义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
的行为 。
2、特征: 执行法律的行为 一定的裁量性 单方意志性 无偿为原则,有偿为例外
多选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
A.某国家机关为建住宅楼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B.某县技术监督局对所管境内某化工厂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的行为予以处罚 C.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 专利权无效 D.工商机关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营业执照
一、行政主体定义
(权)享有公共行政权力 (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责)并能够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的范围
(一)行政机关:中央、地方
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
部(教育部、财政部) 委(发改委) 行(中国人民银行) 署(审计署、海关总署)
(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海洋局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