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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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三)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三)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三)摘要:本文对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和主要差异比较分析,并对如何新旧账务处理解析,使会计人员对变化部分引起关注。

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促进新制度贯彻实施,如何正确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处理规定随着新事业单位制度的发布,从2013年起所有的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新旧制度发生变化。

如何更好适应新制度需要从出台形式、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等方面进行深入理解,从而达到学习领会,掌握运用。

笔者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差异进行分析,权作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一、收入支出类1.新制度设置“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应交税费”科目。

上述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转账处理。

自2013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2.新制度取消“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转账时,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二、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事业单位应按照新制度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

事业单位应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将2012年年底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相当于追溯调整。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一)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一)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一)摘要:本文主要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以及主要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如何进行新旧账务处理进行解析,使会计人员对此变化部分引起关注。

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如何正确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处理规定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布,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的事业单位将执行新制度,新旧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制度需要从出台形式、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等方面进行深入理解,从而达到学习领会,掌握运用之目的。

笔者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差异进行了分析比较,权作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旧制度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就是将“现金”变为“库存现金”,这与企业一致,其他科目不变,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2. 旧制度设置了“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新制度取消了“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

存货的核算方法与企业几乎一致。

3.旧制度设置了“对外投资”科目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第一节新旧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一、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应当自2014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此前,行政单位仍应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以及财政部印发的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因此,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是: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与按新制度建立的2014年1月1日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相衔接。

二、新旧制度衔接的主要内容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衔接过渡,财政部印发了《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对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规定,行政单位新旧制度衔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单位在按新制度建立2014年度新账时,应当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按新制度规定及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转入2014年度新账各对应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中。

2.行政单位应当对2013年12月31日按原制度未进行核算,但按新制度规定应予以确认和核算的会计事项,按新制度的规定进行追溯确认,并相应调整2014年1月1日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3.行政单位如果有基本建设项目,且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基建账簿的,应当将基建账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按新制度的规定并入到新账各应对会计科目2014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中。

三、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行政单位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一)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1.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查实盘盈、盘亏、毁损资产,并按原制度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对本单位无形资产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核查,为追溯确认无形资产和计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做好准备。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考试试卷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考试试卷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考试试卷(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00分)考试得分:80.00分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6.00分,共60分)1、原账的固定资产可能对应新账的固定资产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2、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将原账“结余”转至新账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3、新旧制度衔接时,“固定资产”一律结转至新账“固定资产”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4、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将原账“结余”转至新账财政拨款结转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5、原账的“借入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代管经费”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6、原账的固定资产可能对应新账的无形资产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7、原账的固定资产可能对应新账的库存物品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8、新制度设置了“代管经费”科目,明细科目只包括库存现金。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9、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将原账“结余”转至新账工会资金结余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10、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将原账“结余”转至新账工会资金结转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二、单选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8.00分,共40分1、原账“固定基金”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不可能确认为新账的()。

• A.投资• B.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C.资产基金—库存物品• D.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A 您填写的答案是:A2、原账的“专用基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科目。

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1.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2号)财政部于2013年12月24日制定印发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为规范彩票机构会计核算,提高彩票机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国彩票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1月21日印发了《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2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彩票机构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基建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3号)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

衔接规定对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衔接的总要求、新旧科目转账、补提折旧、基建并账、会计报表衔接等问题做出了全面规定,特别是,专门增大篇幅针对基建并账这一重点、难点问题,从新旧衔接处理和日常并账处理两个方面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将为高等学校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确保全国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政策统一性。

3.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4号)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摘要】本文旨在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中可能面临的若干问题。

在将介绍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在将分析新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并探讨转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及衔接问题。

在将提出应对策略建议,展望未来发展,并总结全文内容。

通过本文的探讨,有望为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过程中提供参考与借鉴,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衔接、影响、问题、差异性分析、挑战、策略建议、展望未来、总结、研究背景、研究目的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前全面实施新会计制度的大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也面临着从旧会计制度向新会计制度的转换和衔接问题。

由于传统的旧会计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够透明、财务数据不够准确、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不高等,因此需要引入新的会计制度来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行政事业单位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机构,其财务活动对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来规范其财务管理活动。

在转换新旧会计制度的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如何调整会计政策、如何处理旧会计制度下的遗留问题、如何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等问题。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研究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的问题,对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也有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的现代化管理,提升其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的落实将为未来和提供深入而系统的分析和解决方案。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通过对新会计制度的影响、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性分析、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的挑战以及衔接问题的深入探讨,旨在提出一些可行的策略建议,为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转换过程中提供参考。

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3 . 将2 0 1 2 年l 2 月3 1 日 原 账科 目 余 额按 照本规 定进 行调 整
入 了解 相关的修订 背景 、 意义和实施 要求 , 切实增 强事业单 位 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 自觉性 , 有效提高会计人员 的业务 水平 和工 作能力 , 扎实做好 会计科 目的新 旧转换 、 会计 信息 系 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 确保新 旧《 会计制度 》 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 渡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 会计准则》 、 《 会计 制度 》 的规定进

新 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4 . 根据新账各会计科 目期初余额 , 按照新制度编制2 0 1 3 年1
月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 一) 自2 0 1 3 年1 月1 日起 , 事业单 位应 当严 格按 照新 制度的
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 三) 及 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事业单位应 当对 原有会计核 算 软件 和会 计信 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 , 正确实现数据转 换, 确保 新旧账套 的有序衔接 。

四、 加强宣传 , 营造《 会计准则》 、 《 会计制度》 实施的 良好氛 《 会计 准则》 、 《 会计制 度》 新 旧变化较大 , 实施时间紧 、 任务 重, 各地 区、 各部 门要加 大《 会计 准则 》 、 《 会计 制度 》 的宣传 力 度, 为其 贯彻 实施 营造 良好 的社会氛 围。各地 财政 部门应按照
局, 各省、 自治 区 、 直辖市 、 计 划单 列市财政厅( 局) ,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财务局 :
2 0 1 3 年1 月1 0日
新制 度的有效 贯彻实施 , 我部 制定 了《 新 旧事业单 位会计 制度
修订后 的《 事业 单位会计 制度 》 ( 财会 ( 2 0 1 2 } 2 2 号) 自2 0 1 3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 旧制度顺利衔接 、 平稳过渡 , 促进

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比较及衔接效果分析

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比较及衔接效果分析

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比较及衔接效果分析摘要:针对当前高校财会工作处于新旧制度交替时期,部分财会人员对新旧制度认识界限模糊的情况,也为了适应国家对高校财会工作的新要求,笔者立足本职工作,对高校新旧两种财会制度存在的诸多变化进行了对比,并对如何进行有效地衔接谈到了个人的几点建议,希望能通过具体实施新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其健康良性的发展。

关键词:新旧高校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实施建议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教育体制和该体制下的公共财政体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其在不断地完善中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与进步。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比1998年开始试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明显的进步,表现在会计基础已实现了由收付实现制为修正权责制的转变,会计项目以及财务报告更趋向于注重细节,这将给高校的会计工作带来实质性的改变。

而如何实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与转变,已成为各高校会计工作者应当关注的重要问题。

笔者将新旧两种制度进行了对比,并结合本单位实践,对两种制度如何实施衔接作了探索与思考,现将个人看法整理如下:一、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与1998年开始试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比(一)新制度执行经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修正后的权责发生制即为在高校会计工作中原则上实施权责发生制,对如财政拨款、捐赠收入等特定业务,在高校不具备实施完全的权责发生制的情况下,继续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权责发生制的补充实施制度。

新的制度优越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更加明确了固有资产类的收账范围,对营业业务、科研事业等本期应该的收入不管是否收进都应作为收进项目入账参加核算。

其次,为细化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对其补充了折旧、清理、摊销等项目。

再次,通过使用“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对高校在清查财产工作中发现的盈利、亏损、报废或毁坏情况进行价值核算。

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14 待偿债净资产 资借款科目的贷方余额之和减尚未使
用的借款金额(实行贷转存办法)】
并入大账“应付账款”+并入大账“长 期应付款”-未使用的借款 【方向相反】
资产基金——固 根据相关科目分析计算
15 定资产
【固定资产(借方余额)-累计折旧
(贷方余额)】 14
根据相关科目分析计算
3、净资产类
序号 “大账”科目

库存设备账

库存材料计
材料成本差科 目 异
委托加工器对 材

预付备料款表
预付工程款
7
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财产损失
21
序号
“大账”科目
8 应缴财政款
9 应缴税费 10 应付职工薪酬
11 应付账款
12 其他应付款
13 长期应付款
基建账科目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财政部分) 应交基建收入(应交财政部分) 其他应交款(应交财政部分) 应交税金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器材款 应付工程款(1年以内偿还的) 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应付票据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交款(非应交财政部分) 应付工程款(超过1年偿还的) 基建投资借款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其他借款
15
(五)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1、编制2014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新账各会计科目年初余额:原账余额转入金额;原未入账事项 确认入账金额;基建账并入金额。 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4年1月1日 期初资产负债表
2、行政单位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 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4年的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在编制2014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时,不要求 填列上年比较数。

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财政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原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高等学校,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财政部就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若干补充规定(附件1);同时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财政部对高等学校执行新制度及《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有关衔接问题做出若干规定(附件2)。

附件1: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附件2: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注:本规定所指高等学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专题讲座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三、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四、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的补充规定五、执行新制度若干问题账务处理补充规定六、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七、报表及编制说明八、其他事项(五)“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六)“其他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七)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四、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的补充规定(一)4101事业收入(二)5001业务活动费用(三)5101单位管理费用(四)6101事业预算收入(五)7201事业支出五、执行新制度若干问题账务处理补充规定(一)关于留本基金的会计处理(二)关于受托代理业务的账务处理(三)关于受托加工物品的账务处理(四)关于计提和使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账务处理(五)关于附属单位工资返还的账务处理(六)关于出资成立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账务处理(七)关于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八)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六、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一)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七、报表及编制说明(一)关于收入费用表(二)关于预算收入支出表(三)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报表编制的规定八、其他事项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二)新旧制度衔接工作(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一)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规定》中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规定

《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规定》中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规定

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规定《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八条高等学校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应当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

二级财务机构应当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七、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五)高等学校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注:本制度所称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是指高等学校内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或部门。

本制度所称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不同于本制度所称附属单位。

本制度所称附属单位,是指高等学校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

】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三、收入支出表(年度)编制说明(四)对于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度的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及年末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分配情况,应当纳入本表的相应项目反映。

将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支出纳入本表的方法如下:1.对于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注: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指校医院、食堂、水电暖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等。

】,应将其本年收入(不含从学校取得的补贴经费)、支出(不含使用学校补贴经费发生的支出)相抵后的净额计入本表中“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

如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全部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收入、支出相抵后的净额合计数为负数,则以“-”号填列于“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

2.对于不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其他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将其收入、支出并入本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高等学校内部业务或事项对本表的影响。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五、财务报表新旧衔接(一)编制2014 年1月 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即经过本规定“二”至“四”项新旧结转及调整后形成的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 2014 年 1 月 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项目 四、支出合计 (一)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二)其他资金支出 1.非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本期收支差额 (一)财政拨款收支差额 (二)其他资金收支差额 六、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一)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1.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 (二)年末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资产负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 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分类、分项 列示。 (至少年度)
收入支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全部预算收支 执行结果的报表。收入支出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的构成 和结转结余情况分类、分项列示。(月度、年度)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 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年度)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收入支出表
新旧主要变化:
增加了对结转结余调整变动情况的反映。 收入支出按资金性质分别反映,更为清晰。
收入支出表
需要注意的几点:
✓ “各项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及其所属各 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因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 各项资金结转结余的事项,以及本年因调入、上缴 或交回等导致各项资金结转结余变动的金额。
年初财政 拨款结转
结余
结转 结余
调整年初 财政拨款 结转结余
归集调入 或上缴
单位内部调剂 结转 结余
本年财政 拨款收入
本年财政 拨款支出
年末财政拨款 结转结余结转 结余财政拨来自收入支出表需要注意的几点:
✓ “调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 对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调整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 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中“年初余额调整” 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以“-”号填列。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分析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分析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分析作者:苗钾晨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27期摘要:单位在进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时工作任务量大,衔接过程当中有着一定的难度。

本文通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分析进行探讨,根据在衔接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有效合理的解决方案,从而可以保障了公司在进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时,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可以进行正常的开展工作。

关键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单位的会计制度不断的得到完善。

单位在实施新的会计制度时,新旧会计制度在进行衔接的过程当中,会出现制定的新的会计制度与在实际工作时在操作上会出现一些问题,应根据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对衔接工作当中的障碍进行有效解决。

一、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一)单位在固定资产折旧时出现的问题单位在进行资产折旧时制定的标准不够灵活,这和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和确认单位的折旧方式以及折旧年限有关,单位应根据新制定的会计制度的标准,对折旧的方式不能进行随意变更。

然而每个单位根据同一个设备在使用强度上是有所不同的,设备的使用年限与该单位部门有关,在进行资产折旧年限上不同单位部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针对一些设备不同部门使用率高,使用的强度也相对较大,因此该部门使用的设备在进行资产折旧年限上就相对短一些,相反部门对该设备使用率低折旧年限相对较长。

而针对单位多元化的固定资产在进行核算时,新的会计制定中对于基建银行贷款和相关利息应在哪个账户进行核算,相关规定比较模糊,很容易使单位的账户体系出现分离现象。

对于单位账户分开进行核算并不符合新形势下的单位会计核算的工作需求。

(二)单位在进行基建并帐时出现的问题单位在进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时,基建并帐是根据单位使用的资金以及单位资金的来源性质,进行分科目的计入到单位会计账当中。

在单位进行并帐的过程当中,单位的基础建设账目中的使用资金,应当归位单位资产类的账户当中。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比讲解59页PPT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比讲解59页PPT
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负责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 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 原因的部分,借记“其他费用”科目。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 分,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 因的部分,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2)、“银行存款”:明确了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 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增加了涉及外币业务的具体 会计处理(折算汇率的选择、列举了一些具体分录)。
(三)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求计提固 定资产折旧,并修改了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
(四)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将基建会计纳入“大 账”;
(五)对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反映 高等学校现实的收支情况;
(六)规定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 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并相应重新设 计表中项目构成(如取消了现行资产负债表中收入、支出项目), 改进了报表格式、完善了报表体系。
征求意见稿的基本理念是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 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 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
权责发生制能客观公正地反映绝对会计期间的收入和 费用水平,是国际公认的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以权责 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的会计核算,能够准确反映行政事业 单位的资产情况、以高等学 校为代表的事业单位,此前一直执行的以收付实现制为 核算基础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与新时期的财政预算管理 目标越来越不相适应。
事业单位以往在会计核算时,经费账和基建账相互分 离,而且固定资产都是采用历史成本价记账,没有计提 折旧,因此就不能综合、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资产情况。 此外,《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不 同的是,高等学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 收入和费用,以净资产取代了在公司中普遍采用的所有 者权益会计要素。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也没有 将结余、利润等列为高等学校的会计要素。

新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衔接问题探讨

新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衔接问题探讨

装 时往往 是一批 几 百个或 上千个 , 按 照 规 定 应 作 为 固 收 、 臀记、 清查 、 报废及处置 工作 , 因此 高 校 在 固定 资 产
定 资产 登记 , 后来 , 出 现 的个 别 的 毁 损 更 换 , 按 规 定 达 管 理 上 不 同 于企 业 , 固定 资 产 的 明 细 账 , 台 账 及 分 部 门
三、 新制度下有效贯彻 实施 固定资产改革
的建 议 及 对 策
1 . 要有与新 制度配 套的一系 列体 细化的顶 层制 度设 计
新 修 订 的《 高等学校 财务制度 》 是 一 个 纲 领 性 的 制
度 , 是高校从事 财务1 二 作 的指南 , 指 引今 后 高 校 财 务 工
理 人 员 的 专业 判 断 , 从而 增加 了实 际工作 的难度 。
新 的工作 , 没 有 已有 经 验 可 以借 鉴 , 其 次 高 校 的 固定 资 编 码 手 册 》 。 有 关 固定 资 产 的 分 类 , 教 育 部 和 财 政 部 分 产数 量庞大 , 类 别众多 , 不 仅 要 对 新 的 固定 资 产 进 行 计 类 标 准 一 直 不 统 一 , 各 高 校 的 固定 资 产 管 理 中 , 财 务 有
断 应 归 属 固定 资 产 , 依据用 途也 可归 为消耗 性产 品 。
的财 务 部 门 或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能 够 完 成 , 如何协 调两个
而对 于 软 件 的 判 断 , 大 部 分 单 位 把 它 归 入 固 定 资 产 而 部 门关 系 , 分 清 职 责 同时 又 能 协 同 工 作 , 相 互 配 合 则 是 不作 为无形资 产 , 一般来说 对于应用软 件 , 构 成 相 关 硬 新 制 度 下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的 一 个 重 要 的 问题 。 件 不 可 缺 少 的组 成 部 分 的 , 将 该 软 件 价 值 包 括 在 所 属

科学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要点【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科学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要点【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做法需改变。
一是科学事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 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是科学事业单位折旧或修购基金政策,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审批,并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不得随意调整计提折旧或修购基金政策;需要变 更计提方案的,应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批准。经批准提取修购基金的单 位,应当设置“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 记“事业支出” 、“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其他专用基 金(修购基金)”科目。不提取修购基金的单位,不设置该科目。原账 中修购基金如有余额继续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直至余额为零, 待余额使用为零后将相关明细科目注销。 三是注意固定资产核算新旧变化: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固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引入折旧;明确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发生后续支出延长使用年限的,重新计算折旧额;盘盈固定资产计价变 化;重置完全价值→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名义金额。 折旧资产不包括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名义金额计量资 产;折旧年限应根据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折旧方法为年限平 均法或工作量法,不考虑预计净残值;折旧按月提取,当月增加的从下 月起提,当月减少的从下月起不提,提足折旧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 继续使用,规范管理;发生后续支出延长使用年限的,重新计算折旧 额。 新旧衔接要做好几项工作 对于新制度实施后的会计衔接工作,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等情况后,在 2014年年底前进行补提。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累计折旧” 科目应无余额。 对固定资产账务模块进行调整 无论固定资产模块是否进行年度结转,目前采用的财务信息系统均无 法在操作界面直接将原设置的“本账套计提折旧” (基础设置———业务 参数———财务会计———固定资产或业务工作———财务会计——— 固定资产———设置———选项)选项由“否”改为“是” ,而必须通过 修改后台数据库方式进行。修改后台数据库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务必 做好数据备份;二是建议请系统工程师修改。 如建立新账套则不存在上述问题。 固定资产模块调整后,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 虽然原有固定资产建立新账时可暂不补提折旧,但 2014年 1 月 1 日起新 增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 起计提折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 为其全部成本,计提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第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可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并在税前扣除。 要注意惯性做法的改变 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调整幅度较大,会计人员多年形成的一些惯性

新会计制度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讲解

新会计制度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讲解

新会计制度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讲解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是指企业从旧会计制度过渡到新会计制度的过程。

新会计制度一般是指从旧会计制度修订而来的,或者是根据新的财务会计理论和法规制定的会计制度。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关系紧密,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和财务管理都有重要影响。

下面将从制度背景、重要特点和衔接方法等方面进行讲解。

一、背景:新会计制度一般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财务管理要求、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等需要而修订旧会计制度或制定的。

新会计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二、重要特点:1.现代化水平更高:新会计制度一般更加符合现代经济发展需要,体现经济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风险防控更加严格:新会计制度加强了财务风险的防控,提高了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

3.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新会计制度要求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和对外公布,提供更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给用户。

三、衔接方法:1.多层次过度:企业在过渡期内可以采用多层次的过度方式,先使用新会计制度编制附注报表或双报表,逐步从旧会计制度过渡到新会计制度。

2.简要说明附注:企业可以在财务报表中加入附注,详细说明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的关系,并对新旧制度之间的差异进行解释,以便用户正确理解和比较财务信息。

3.对比分析:企业可以编制新旧财务报表对比分析,突出新旧会计制度在核算方法、项目设置等方面的差异,分析影响因素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

4.培训和沟通:企业应组织内部培训和沟通,使各个部门了解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和变化,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知识和技能,确保正确应用新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报告编制。

四、实施中的问题和对策:1.人员培训不足:新会计制度的实施需要财务人员具备新的知识和技能,但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缺乏相关培训,导致无法正确理解和应用新会计制度。

解决办法是加强内外培训,提高人员的会计知识水平。

2.内外部信息矛盾: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可能导致内外部信息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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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高等学校应 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 编报财务报表。 (二)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 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科目余额 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 2014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且未领用出库的, 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并将原账中相应的 “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科目;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且已领用出库的, 应当按相应余额在原账中,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 定资产”科目,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 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Biblioteka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账中上述科 目发生变化,如不再包括修购基金。转账时,应在新账中“专 用基金”科目下按照新制度规定设置明细科目,并按以下要求 转账: (1)修购基金。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余额 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2)职工福利基金。将原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3)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将原账中“专用基金—— 学生奖贷基金”科目余额、“专用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科 目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学生奖助基金”科目。 (4)其他专用基金。对于原账中其他专用基金,按照《高等学 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 号)等有关规定保留的,将其余 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没有保留依 据的,将其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 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规定


财政部对 1998 年 3 月印发的《高等学校会 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 号) (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印发了新《高等学校会 计制度》(财会〔2013〕30 号)(以下简 称新制度),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高等学 校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四)收入支出类



1.“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 费拨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高等学 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对于高等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经费拨款,新 制度规定通过“科研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科 目核算。原账中上述 3 个科目分别核算高等学校从 各级财政获得的教育、科研和其他经费拨款。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5.“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价。 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 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 “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二)负债类


2.“应交税金”、“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 票据”、“代管款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税费”、“应缴财政专户 款”、“应付票据”、“代管款项”科目,其 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 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 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 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 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 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4.“经营结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与原 账中“经营结余”科目的核算范围基本相同。转账 时,如果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 直接转入新账中“经营结余”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5.“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 账中“事业结余”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 助基本支出结转和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新制度 未设置“结余分配”科目,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 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 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因原账中“事业结余”、 “结余分配”科目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直接启用 “事业结余”、“非财 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新账即可。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在该科目 下设置“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 账中上述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 结余、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占用的金额以及收回附 属单位归还的人员工资。转账时,应在新账中“事 业 基金”科目下按照新制度规定设置明细科目,并 按以下要求转账: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二)负债类

1.“借入款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两个科目, 核算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原制度 “借入款项”科目核算范围包括了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转账时,应对原 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从 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在 1 年内(含 1 年)的各种借 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借款”科目;将其中属于从 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各种 借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将剩余余额 分别转入新账中“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2.“应收及暂付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收及暂付款”科目,但设置了“应 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该 3 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收及暂付款”科目的 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应收及暂 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 应收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收账款”科目;将其 中属于新制度规定预付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预付 账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 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二)负债类

3.“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 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 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 职工薪酬”科目,其核算内容涵盖了原账中上述 3 个科 目的核算内容,并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等。高等学校应在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 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 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 中“应 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并对原账中 “应付及暂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高 等学校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转入新账 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3.将 2013 年 12 月 31 日原账中各会计科目的余额按照本 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补提折旧调整和基建 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 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 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 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前面PPT相关介绍。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 2014 年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高等学校应当对原 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 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材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 据”、“存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 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 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 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 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1)投资基金。对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 明细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对 应的基金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将 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长期投资对应的基金余额转入新账中“非 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一般基金。对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一般基金” 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 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下财 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将其中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 “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6.“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 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 资产的价值。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 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与原账中“无形资产” 科目余额相等的金额,从原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 金”科目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科目。 高等学校应当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 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 2014 年 1 月 1 日的 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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