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期货C发展史及现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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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期货CTA发展史及现状概述

2009年07月17日 07:39 来源:期货日报

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为广大期货投资者上了一堂生动的风险教育课。一时间,培育机构投资者的话题再度成为市场热议的焦点。从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和趋势来看,专业投资者应是成熟期货市场的主体结构。目前,国内期货市场仍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市场规模和流动性的起伏制约着我国期货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发挥,同时,这与我国迈向世界金融大国的步伐也并不协调。

目前,基于对此问题的战略思考和前瞻定位,证监会及相关领导已经在不同政策层面上开始倡导培育期货行业的机构投资者,并探讨开展CTA业务的可行性。为此,中期研究院特组织成立了专业的研究团队,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展开对特定CTA业务的全方位研究。即日起,本版将连续推出中期研究院“期货CTA业务模式及配套制度标准建设思考”系列,文章涉及CTA业务发展历史、评价标准、产品设计及发行、风险控制架构、政策建议和延伸业务思考等各个层面,全系列共分36篇。敬请关注。

——编者

一、CTA的具体内涵及其发展史

的定义

根据美国《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法》的规定,CTA是通过给他人提供商品期货期权相关产品买卖建议和研究报告,亦或是直接代理客户进行交易从而获取报酬的一种组织。这里的CTA并不特指机构,它还可以是个人。法案规定,所有期望注册成为CTA的组织都必须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提出申请,提供CFTC认为与申请人有关的必要资料和事实,在CFTC登记注册,并同时在全国期货业协会(NFA)登记注册,成为NFA的会员。此外,所有CTA都必须定期向CFTC 报告账户交易情况,披露相关信息,接受CFTC的监管。

2.期货投资基金行业的组织结构

期货投资基金,或者说管理期货(Managed Futures)基金,也称作商品交易顾问(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CTA)基金,它是指由专业的资金管理人运用客户委托的资金自主决定投资于全球期货期权市场以获取收益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和分红的一种基金组织形式。CTA基金与对冲基金(Hedge Fund)等同属于非主流投资工具(Alternative Investment),是国际期货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近年来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捐赠基金、慈善基金等对非主流投资工具表现出浓厚的投资兴趣,CTA的规模也随之急剧膨胀,CTA基金在全球期货期权市场中的作用和影响也日渐显现。

表1:期货投资基金行业的组织结构

其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商品基金经理(CPO)这一概念。它不等同于国内的基金经理,也不完全等同于国内的基金公司,但是相对而言,CPO与国内的基金公司更类似。CPO的主要任务是组建并管理公开上市的基金和私募基金,CPO直接聘用一个或多个商品交易顾问,或者聘用交易经理(Trading Manager),让其来挑选商品交易顾问,由商品交易顾问进行每日的市场具体交易,但CTA的交易会受到交易经理的监控,以控制其风险。此外,CPO还需要寻找托管机构管理储备现金,组织基金的营销活动和后台行政管理。

商品交易顾问CTA与国内的基金经理相类似,但是CTA与国内的基金经理也有区别。虽然CTA 与国内的基金经理都是设定交易程序、决定投资方法、确定风险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投资业务的人。但是,国内的基金经理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群体,他们一般隶属于某基金公司,属于该公司的职员;而美国的CTA虽然受雇于CPO,但是他们在地位上并不依附于CPO,而是形成了一个非常成熟的、独立的群体,每一个CTA都有自己独特的投资理念、投资风格、投资领域、投资组合、投资程序和风险控制办法,CPO会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选择与自己投资理念相近、投资业绩良好的CTA具体执行期货投资基金的投资业务,CPO和CTA有不同的分工,属于两个独立的群体。在国内,我们一谈到基金经理,多是指个人,而CTA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队。

的主要职能和法律约束

CTA是接受客户的委托,站在客户的利益上,代替客户作出交易决定;不时地为客户提供分析报告、建议等服务,通过这些服务收取管理费以及绩效提成。CTA必须严格地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并要将管理账户的业绩定期上报监管机构供检查并公布。

从法律上讲,由于期货投资基金中CTA的行为可能涉及公众利益,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强化主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美国将传统信托立法的谨慎义务(Duty of care)和忠实义务(Duty of loyalty)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相结合,升华为要求更高的职业诚信义务,要求CTA “尽最大的善意或诚意,仅为受托人的利益行事”因此,CTA的监管措施更为严厉。

首先是强制性地信息披露义务。依照美国的相关法案规定,每一位注册的CTA都必须将其自身所有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相关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受监督,并向社会公开、以使投资者对其有充分的了解,而且还对信息的具体要求进行详细地描述。

其次是严厉禁止CTA的欺诈行为和重大错误陈述。《1940年投资顾问法》、《1974年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和《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中都对此做出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最后是对CTA违法行为进行十分严厉地惩罚。美国对违反相关规定的CTA将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以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如果CTA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的发展史

全球期货CTA起源于1949年,美国海登斯通证券公司的经纪人理查德·道前(Richard Donchian)建立了第一个公开发售的期货基金(Managed Corn- modity Fund Futures Inc.),道前还发展了期货投资及其资金管理的系统方法,其中包括把移动平均概念应用于期货交易系统之中。此后,于1965年,唐(Dunn)和哈哥特(Hargitt)作为商品交易顾问CTA建立了第一个着名的管理期货账户,1967年两人第一次把计算机交易系统试用于期货交易。到了1969年,人们开始将商业化的交易系统大量应用于美国期货市场的投机交易中。当时期货投资基金开始引起人们的兴趣,但投资者主要是小额资金客户。

进入20世纪70年代,期货投资基金业迎来了它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开始了金融期货交易。从此,以农产品交易为主的期货市场开始转向以金融期货交易为主,为货币和资本市场提供避险工具。这个变化扩大了期货市场的规模和参与群体。美国政府在金融期货推出初期做过一项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期货市场个人投资者的亏损比例高达90%,这使得他们非常疑惑。经具体研究后发现,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在金融期货推出初期,参与的大多数投资者都是传统的股票与债券投资者,由于这类人还没有真正弄清证券与期货的差别,因而造成了这类客户大面积的亏损。期货实行保证金交易,并且不限制卖空机制,具有高杠杆性以及交易策略的多样化等特点。许多股票投资者根据固有的思维方式长期持有一个期货合约,结果导致爆仓。因此,股票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巧,而这种专业性又不是短时间就可以建立起来的,因此期货CTA这种专业的商品交易顾问逐渐盛行。

1971年管理期货行业协会(Managed Futures Association)建立,标志着期货投资基金行业的形成;1975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成立,对商品交易顾问(CTA)和商品基金经理(CPO)的行为进行监管。

进入20世纪80年代,期货投资基金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期货交易的品种扩展到债券、货币、指数等各个领域,同时全球新兴的金融市场不断涌现。随着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的诞生和投资技术的不断变化,期货投资基金在资产的风险管理与运作方面的作用日趋重要,很多机构投资者诸如养老金、信托基金、银行等都开始大量采用期货投资基金作为他们投资组合中的重要部分以达到优化组合分散风险的目的,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在,期货投资基金业已经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投资领域之一。

二、全球期货CTA现状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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