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医院设置标准,一级中医院标准,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一级综合医院标准,一级精神病医院标准资料讲解
一级中医医院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X光机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 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 条枕头 2 个床头柜 1 个床垫 1.1条床单 2 条枕套 4 个病员服 2 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床垫 1.2条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床单 2条枕芯 2个枕套 4个床头柜 1个暖水瓶 1个面盆 2个痰盂或痰杯 1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
(三)行政科室:至少设有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室)、信息统计(病、档案)室。
(1)查看临床、医技、行政科室设置情况,名称是否规范。
(2)查看急救药品、设施是否能齐全,完好备用。
(3)如有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按医院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标准验收,查看委托单位验收合格证或消毒供应合同。
2、※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3、※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4、※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1名药剂师。
5、※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6、药剂、检验、放射等专业配有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7、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
8、卫生技术人员衣帽整洁、佩戴工作胸牌。
二、床位
1、※住院床位总数100-199张。
2、每床单位设施齐全(床、床垫、被子、褥子、被套、床单、枕芯、枕套、床头柜、病员服)。
3、病房设有护士办公室、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
实地查看
5分
(1)床位不足100张,为否决项。
(2)2-3项不够标准,每项视情况扣1分。
三、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与预防保健科
(2)制定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3)建立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受理工作机制。公示投诉电话,并指派专部门、人员负责处置医疗纠纷投诉,有完整记录。
(4)医疗机构有符合国家规范格式的病历、处方、工作日志及其他医疗文书。
4、培训情况:加强业务人员岗前技术培训,要有培训计划和考核记录。
5、医院感染管理:成立感染控制组织,有专(兼)职人负责感控工作。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相关内容落实。
一级医院设置标准,一级中医院标准,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一级综合医院标准,一级精神病医院标准
一级中医医院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X光机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 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 条枕头 2 个床头柜 1 个床垫 1.1条床单 2 条枕套 4 个病员服 2 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床垫 1.2条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床单 2条枕芯 2个枕套 4个床头柜 1个暖水瓶 1个面盆 2个痰盂或痰杯 1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医结合或中医科室年均门诊量≥40 万例。 (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0 个,其中中西医结
合或中医项目≥2 个。 (")*+,-.' 具备完善的中西医结合学科体系,能够探索中西医结合门
诊、多学科会诊和中西医药物并用等临床服务模式,遴选适宜 中西医结合诊疗的病种,制定相应的诊疗指南和方案,建立中 西医结合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带动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服 务水平。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 设置标准
!"#$%&'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为中西医结合 诊疗水平全国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全国有较强的医疗 辐射能力和影响力。中西医结合科室诊疗科目设置齐全,具有 丰富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多种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疾病的 能力和经验,在中西医结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处于引领地位。人 才梯队结构合理,具备能够满足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设施、 设备和科研平台,能够全方位带动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和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坚持卫生健康事业的公益性,认真贯彻落 实医改相关工作,具备承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 能力和经验。推动中西医结合医疗联合体建设,承担对口支援 任务,引领和推动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满足以下基本 条件: (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具备涵盖多个专业的独立设置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 室。 (三)中西医结合、中医执业医师占全院医师比例≥10%。 (四)近 3 年,年均出院病例≥8 万例,其中中西医结合或 中医科室出院病例≥2 万例;年均门诊量≥200 万例,其中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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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型糖尿病性足溃疡和周围血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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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性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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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足
一级医院设置标准,一级中医院标准,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一级综合医院标准,一级精神病医院标准资料讲解
一级中医医院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 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X光机针麻仪咼压火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被子1 . 2条褥子1 . 2条被套2条枕头2个床头柜1个床垫1 . 1条床单2条枕套4 个病员服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 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基本要求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一级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精神卫生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院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急救站急救中心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部临床检验中心第十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护理站护理院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在100张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或推拿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
其中,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或输血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护士均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为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置
(一)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
(三)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二)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三)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三、医疗用房
(一)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
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
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四、设备配备
(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
(二)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五、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及专科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参照本《基本标准》执行.。
深圳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附件八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目录第一部分医院设置规范一、综合医院(一)一级综合医院(二)二级综合医院二、中医医院(一)一级中医医院(二)二级中医医院三、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四、专科医院(一)口腔医院(二)康复医院(三)医疗美容医院(四)耳鼻咽喉科医院(五)骨科医院(六)心血管病医院(七)皮肤病医院(八)肿瘤医院(九)精神病医院(十)中医专科医院第二部分门诊部设置规范一、综合门诊部二、中医门诊部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四、专科门诊部(一)普通专科门诊部(二)口腔门诊部(三)医疗美容门诊部(四)耳鼻咽喉专科门诊部(五)中医专科门诊部第三部分诊所、医务室设置规范一、普通诊所二、口腔诊所三、中医诊所四、中西医结合诊所五、医务室第一部分医院设置规范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置
(一)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
(三)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二)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
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三)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三、医疗用房
(一)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
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
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四、设备配备
(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
(二)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五、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及专科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参照本《基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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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级综合医院开办条件、要求、流程和设置基本标准》
《一二三级综合医院开办条件、要求、流程
和设置基本标准》
一二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基本标准: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综合医院标准、一级骨科医院设置标准、一级专科医院设置标准、一级中医院设置标准、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安徽省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二级专科医院设置标准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基本标准
一、床位:。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建立多种形式的中西医结合医疗联合体,开展远程医疗工 作,辐射带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积极开 展国际交流,推进中西医结合事业全球化发展。
(一)建立覆盖全国的中西医结合专科联盟。已成立至少 3 个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专科联盟,并且每个专科联盟成员单 位≥100 家,覆盖≥30 个省(市)。近 3 年,专科联盟开展疑 难危重疾病会诊不少于 1000 人次/年。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 设置标准
!"#$%&'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为中西医结合 诊疗水平全国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全国有较强的医疗 辐射能力和影响力。中西医结合科室诊疗科目设置齐全,具有 丰富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多种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疾病的 能力和经验,在中西医结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处于引领地位。人 才梯队结构合理,具备能够满足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设施、 设备和科研平台,能够全方位带动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和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坚持卫生健康事业的公益性,认真贯彻落 实医改相关工作,具备承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 能力和经验。推动中西医结合医疗联合体建设,承担对口支援 任务,引领和推动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满足以下基本 条件: (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具备涵盖多个专业的独立设置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 室。 (三)中西医结合、中医执业医师占全院医师比例≥10%。 (四)近 3 年,年均出院病例≥8 万例,其中中西医结合或 中医科室出院病例≥2 万例;年均门诊量≥200 万例,其中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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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合理待遇,保障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执业再培 训。
(二)组织管理。 1.医院组织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有 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和继 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设有教学相关委员会,明确承担教 学职能的部门,人员配备充足,职责明确,各专业明确教学工 作负责人和专职教学秘书。 2.对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医院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 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三)师资构成。 1.医院各专业具有教授、副教授≥150 名,其中中西医结合、 中医专业教授、副教授≥60 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00 名,其 中中西医结合、中医专业导师≥50 名。博士研究生导师≥80 名, 其中中西医结合、中医专业导师≥20 名。 2.建立师资遴选、培训、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医院和 科室均建立有效的教学激励机制,将教学质量和数量作为师资 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的重要内容。 (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 1.近 3 年,各专业均完成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培 训招收任务。 2.应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任务,近 3 年培训人 员≥700 人次/年(包括培训基地本单位住院医师、非培训基地
中西医结合诊所基标准(2023年版)
中西医结合诊所基标准(2023年版)一、概述中西医结合诊所是指以中医和西医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其服务范围包括预防、医疗、康复等多个方面,旨在为患者提供全面、高效、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本标准是中西医结合诊所建设和运营的基本要求,旨在规范中西医结合诊所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二、设施设备1.诊所应具备基本的医疗设施,包括诊疗室、药房、治疗室、输液室等。
2.诊所应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如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超声仪等。
3.诊所应配备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药品,以及相应的调配设备。
4.诊所应具备网络系统和信息化设备,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传输。
三、人员配备1.诊所应配备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师,且应具备中西医结合执业资格。
2.诊所应配备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负责护理和康复工作。
3.诊所可以根据需要配备药师、技师等技术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服务内容1.诊所应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注重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的运用。
2.诊所应提供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如针灸、推拿、拔罐等。
3.诊所应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为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和预防保健建议。
4.诊所应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
五、管理要求1.诊所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诊所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疗事故预防措施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3.诊所应配备专职的医疗管理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的监控和患者服务的协调。
4.诊所应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5.诊所应与上级医院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六、附则1.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西医结合诊所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2.本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中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医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加速中医医院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标准。
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本建设标准合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 张病床及以上的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宪法中关于“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和医药结合、同步发展等方针政策;遵循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政府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发展中医事业的规划。
中医医院建设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设,并按照中医医院建设用地要求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中医医院建设的总体规划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应一次规划一次建成。
投资确有艰难的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总体规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动。
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该贯彻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合理,流程科学,方便患者,不断改善就医条件等原则,中医医院建设应突出中医药特色。
中医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可用设施.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拟建医院所需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区域人口数、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可按0。
中西医结合诊所设置标准
中西医结合诊所设置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西医结合诊所设置标准】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逐渐增加,中西医结合逐渐成为一种受人们喜爱的医疗方式。
中西医结合诊所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由中医与西医共同服务,结合中西医学理论和诊疗方法,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诊疗服务。
中西医结合诊所的设置标准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安全,也关系到诊所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本文将从诊所的场所设施、医疗设备、医疗团队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探讨中西医结合诊所的设置标准。
一、场所设施中西医结合诊所的场所设施应符合卫生、安全、舒适的要求。
诊所应具有明确的门面和标识,门面要干净整洁,标识要清晰醒目。
诊所应设有接待大厅、诊疗室、药房、检验室等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之间要有明确的分隔和通道。
接待大厅应有舒适的休息区域,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挂号和咨询服务。
诊疗室要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诊疗设备,保证医生对患者进行诊疗时的操作环境和诊疗条件。
药房应设有药品储存、配药和出售等功能区域,药品储存要符合药品管理规定,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疗设备中西医结合诊所的医疗设备应配备完善,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诊所的医疗设备包括中医诊断设备、西医诊断设备以及治疗设备等。
中医诊断设备包括脉搏仪、舌诊仪等,西医诊断设备包括血压计、心电图机等,治疗设备包括针灸仪、推拿床等。
医疗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三、医疗团队中西医结合诊所的医疗团队是诊所的核心力量,团队成员应包括中医师、西医师、药师、护士等。
中医师应具有执业中医师资格证书,具备中医诊断和治疗的能力;西医师应具有执业西医师资格证书,具备西医诊断和治疗的能力。
药师负责药品的选择、配置和监管,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和康复指导。
医疗团队成员之间要有良好的协作和沟通,确保患者的诊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四、服务质量中西医结合诊所的服务质量是诊所的重要标志,关系到患者的就诊体验和满意度。
诊所应建立科学的就诊流程和管理制度,提供有序、高效的就诊服务。
一级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引言概述:一级综合医院是指具备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服务能力,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康复护理等综合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本文将从医院设置、医疗设备、医疗团队、医疗服务和科研教学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一级综合医院的特点。
一、医院设置:1.1 医院规模:一级综合医院通常是大型医疗机构,拥有较大的医院建筑面积和床位数量。
1.2 科室设置:一级综合医院设有多个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以满足各类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诊治需求。
1.3 医疗环境:一级综合医院注重医院环境的整洁、安静和舒适,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医疗设备:2.1 医学影像设备:一级综合医院配备先进的医学影像设备,如CT、MRI、超声等,以进行疾病的准确诊断。
2.2 实验室设备:一级综合医院拥有完善的实验室设备,能够进行各类检验项目,包括血液、尿液、生化等,以提供全面的检测服务。
2.3 手术设备:一级综合医院配备高质量的手术设备,包括手术台、手术灯、电刀等,以支持各类手术的进行。
三、医疗团队:3.1 医生团队:一级综合医院拥有规模庞大的医生团队,包括临床医生、主治医生和专家教授,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2 护理团队:一级综合医院配备专业的护理团队,包括护士、护理师等,能够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的康复和舒适。
3.3 医技人员:一级综合医院还拥有一支专业的医技人员队伍,包括放射技师、实验师、药师等,为医疗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医疗服务:4.1 门诊服务:一级综合医院提供全天候的门诊服务,患者可以通过预约或挂号的方式就诊,享受专业的医疗服务。
4.2 住院服务:一级综合医院设有病房,患者可以住院治疗,接受全面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治疗。
4.3 急诊服务:一级综合医院设有急诊科,能够随时应对各类急诊病患,提供紧急救治和抢救。
五、科研教学:5.1 科研成果:一级综合医院注重科研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临床研究和科研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技术能力。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置
(一)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
(三)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
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二)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
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三)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三、医疗用房
(一)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
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
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四、设备配备
(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
(二)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五、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及专科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参照本《基本标准》执行。
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与预防保健科;
(二)至少设有中药房、西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1名药剂士,1名中药剂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X光机给氧装置呼吸球囊呼吸机电针仪妇科检查台高压灭菌设备显微镜离心机紫外线杀菌灯器械柜抢救车蒸馏水装置各类针具中药煎药设备电冰箱人工洗片装置药品柜必备手术刀包吸引器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枕芯2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套痰盂或痰杯1个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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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与预防保健科;
(二)至少设有中药房、西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1名药剂士,1名中药剂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X光机给氧装置呼吸球囊呼吸机电针仪妇科检查台高压灭菌设备显微镜离心机紫外线杀菌灯器械柜抢救车蒸馏水装置各类针具中药煎药设备电冰箱人工洗片装置药品柜必备手术刀包吸引器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枕芯2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套痰盂或痰杯1个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