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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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公司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公司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公司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化妆品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产品,其质量安全对消费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所生产的化妆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化妆品公司制定了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化妆品公司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验工作,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检验管理体系1. 检验机构的设立(1)化妆品公司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验工作。

(2)检验机构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具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技术。

2. 检验人员的要求(1)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化妆品产品知识和质量检验技能,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2)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操作规范,保证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验标准的制定(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公司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2)及时更新检验标准,以确保与法规的要求保持一致。

三、产品质量检验流程1. 产品样品准备(1)从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并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2)确保样品的储存和运输条件符合要求,避免对样品质量产生影响。

2. 检验项目的安排(1)根据不同的化妆品类别和产品特性,设置相应的检验项目。

(2)确保检验项目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覆盖产品的各个方面。

3. 检验方法的选择(1)选择适用的检验方法,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微生物污染等方面。

(2)确保检验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错误判定和误导消费者。

4. 检验结果的判定(1)根据检验项目和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2)对不合格样品进行分类,区分产品缺陷程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四、质量问题的处理与改进1.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1)严格按照公司的处理流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包括退货、返工、销毁等。

(2)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跟踪处理过程,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 数据分析与改进(1)根据检验结果和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化妆品的检验管理工作,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检验目标1. 确保化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2. 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3.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检验依据1. 国家相关标准;2. 法律法规;3.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四、检验职责1. 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化妆品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负责;2. 生产部门负责提供化妆品的样品和相关资料,并协助检验工作;3. 营销部门负责跟进消费者的投诉,并将问题化妆品进行检验;4. 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检验工作。

五、检验方法和流程1. 随机抽样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检验部门将根据统计学原理和相应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化妆品样品进行检验。

2. 检测项目(1)外观检查:包括外包装的完整性、标签的准确性等;(2)成分检查:检验化妆品的成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3)有效成分检查:检验化妆品的有效成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4)微生物检查:检验化妆品是否存在细菌、真菌等微生物污染;(5)重金属和有害物质检查:检验化妆品中是否含有超标的重金属和有害物质;(6)稳定性检查:检验化妆品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7)防腐剂检查:检验化妆品的防腐剂是否符合标准。

3. 检验报告根据检验结果,检验部门将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生产部门和营销部门。

六、检验数据的管理和保存1. 数据管理检验部门负责对检验数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数据保存检验部门应将检验数据保存至少五年,以备相关部门查阅。

七、不合格产品的处理1. 扣押对于不合格或可疑的化妆品样品,检验部门有权扣押,并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和营销部门停止生产和销售。

2. 处理措施对于不合格的化妆品,生产部门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确保后续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3. 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销部门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对于涉及到不合格化妆品的投诉,应积极配合检验部门进行调查并及时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6.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20年6月16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第四条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

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

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

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化妆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2023新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2023新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2023新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23新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妆品卫生监督的管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第二条:各地区设立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化妆品卫生监督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化的技术人员。

第四条: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化妆品卫生监督的合力。

第三章: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制度管理,及时对未获得许可的企业进行整治。

第六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处理工艺、原辅料采购和贮存等环节。

第七条:对化妆品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产品标签、包装、不良品的处置等环节。

第八条:对化妆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广告承诺,防止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

第九条:对进口化妆品进行监督检验,确保进口化妆品符合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化妆品进行召回和下架处理。

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十一条:建设化妆品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进口化妆品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进口化妆品企业应按照要求,向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信息化平台应具备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和查询等功能,确保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五章:安全风险评估第十四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新投产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风险分级和管控。

第十五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报备新投产产品的技术资料和过程信息,并承担相应的安全风险责任。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本实施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化妆品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产品之一,涉及到人们的外貌、美容以及健康。

为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包括其背景、目的、方法和成果。

一、背景化妆品是一种直接应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可能对人体产生直接的影响。

然而,由于化妆品行业的蓬勃发展和市场的不断扩大,一些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的产品也开始出现。

这些差质量的化妆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目的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严格的产品检验,可以排除低质量和有害的化妆品,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促进健康发展。

三、方法1.法律法规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注册和许可、广告宣传、追溯体系等方面的规定。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这些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否则将面临处罚或者关停。

2.产品标准为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产品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对化妆品原料、配方、生产工艺、包装等方面的要求。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这些标准进行生产,产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才能上市销售。

3.风险评估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还包括对市场上已有的化妆品的风险评估。

这是通过监测和检测产品的成分、毒性、稳定性等方面来评估其安全性和风险程度。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及时识别出潜在的危害物质和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成果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首先,化妆品的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低质量和有害的产品被及时排除市场。

其次,产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和竞争力。

此外,风险评估的不断完善也使得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更加安全可靠。

总结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对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升行业质量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检验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品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化妆品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勤奋细致的原则。

第四条化妆品检验工作应当加强标准化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五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妆品检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化妆品检验机构第六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检验资质和能力,人员应符合相关要求。

第七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九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保持人员素质和技能的持续提升。

第十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审核,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化妆品检验标准第十一条化妆品检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化妆品检验标准应当包括产品成分、质量指标、安全性等内容。

第十三条化妆品检验标准应当定期修订和更新,与国际标准接轨,保持与行业发展的同步性。

第四章化妆品检验流程第十四条化妆品检验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省略检验环节。

第十五条化妆品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化妆品检验样品应当来自合法渠道,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化妆品检验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包括检验结果、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第五章化妆品检验记录和维护第十八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验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检验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九条化妆品检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五年,便于追溯和审核。

第二十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质量。

第六章化妆品检验质量评价第二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对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建立评价标准和体系。

化妆品105项-04-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105项-04-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105项-04-检验管理制度七、检验管理制度⼀、⽬的: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适⽤范围本制度适⽤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产⽤⽔、环境、⼈员等卫⽣指标的检验、管理和监控。

三、职责3.1 质量管理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产品的重新检验;⽣产⽤⽔、环境、⼈员等卫⽣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产⽤⽔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产制造部负责⽣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案,质量管理部负责跟踪验证。

四、内容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4.1.1原料标准依据:建⽴原料的检验项⽬的依据主要是与⽣产商的出⼚(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物卫⽣指标。

4.1.2抽样管理规定:进⼚原料按批(进⼚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当3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验收合格⽅可⼊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核对,并检查来料COA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检验员接到《送检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具、器⽫等。

3)质量管理部检验员按照相关要求到现场抽样,并依据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分析检查录,并填注原辅材料原始检验记录,整理检查结果填在原辅材料检验报告中,由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产等相关⼈员。

化妆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1. 引言化妆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是为保证化妆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国家、地区或行业的标准和法规要求,以提供安全、可靠、高质量的化妆品产品给消费者。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化妆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的各个方面。

2. 质量控制2.1. 品质标准确定化妆品的品质标准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

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化妆品品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配方和质量要求、生产过程的控制指标、成品质量的评估方法等。

2.2. 检验流程建立完善的化妆品品质检验流程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检验流程应包括原材料的采购检验、生产过程的中间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抽样检验针对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大量的产品批次,抽样检验是一种高效的检验方法。

根据抽样原则和抽样方案,抽取符合要求的样品进行检验。

抽样检验应覆盖全过程,并确保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 质量保证3.1. 质量培训为确保员工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化妆品企业应开展定期的质量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知识、法规法规要求、检验技术等,以提高员工对质量管理的理解和实施能力。

3.2. 不良品处理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化妆品产品,企业应建立不良品处理机制。

包括不良品的标识、分类、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等,确保不良品不会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3. 内部审核定期进行内部审核是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手段。

内部审核应包括对各个环节和程序的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性。

4. 质量改进4.1. 数据分析化妆品企业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评估,了解产品质量的表现和变化趋势。

数据分析可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并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

4.2. 改进措施基于数据分析和质量检验结果,化妆品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质量改进措施。

化妆品化验检验室管理制度

化妆品化验检验室管理制度

化妆品化验检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化验检验室的管理,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化妆品化验检验室的管理与运行。

第三条化验检验室应依法开展确认和审核检验工作,确保化妆品安全和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规范的检验工作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化验检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验设备和仪器,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操作。

第六条化验检验室应聘请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的检验人员,确保其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七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和保存制度,确保检验数据的可追溯性和机密性。

第八条化验检验室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化验检验室应持续改善工作方法和技术,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化验检验室管理第十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化验检验室应设立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和事故后果的发生。

第十二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规范的检验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健全的检验数据管理和保存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化验检验室应定期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健全的标准操作程序,确保检验工作按照标准操作进行。

第十七条化验检验室应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校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精度。

第三章检验工作程序第十八条化验检验室应制定和实施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

第十九条化验检验室应接受委托方的化妆品样品,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检验工作。

第二十条化验检验室应对样品进行收样、登记、标识和保存工作,并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样品的准备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化验检验室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检验项目和方法选择。

第二十二条化验检验室应严格按照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工作,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导言化妆品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与此同时,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也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化妆品行业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化妆品行业中产品质量的监管与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并适用于所有涉及化妆品生产、销售及使用等环节的组织或个人。

三、术语和定义1. 化妆品:指以改善人体肤质、外貌或清洁作用为主要功能,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应用于人体的日用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美容器具等。

2. 产品质量:产品在使用中所具有的适合性能的总和,包括产品的使用功能、卫生安全、质量稳定性等。

3. 检验:对化妆品的质量、性能进行验证、评估和判定的过程。

四、产品质量检验管理流程1. 质量标准制定:制定化妆品产品质量的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并满足消费者需求。

2. 原材料检验:对化妆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生产线检验:在整个生产线过程中设立多个关键环节的质量检验点,对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和参数进行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纠正。

4. 成品检验:对生产完成的化妆品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包括外观、配方、包装、标签等方面,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5. 产品抽检:随机选择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产品进行抽检,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防止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

6. 不良品处理:对经过检验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照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进入市场,同时进行原因分析,改进工艺和流程,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五、质量检验管理的责任分工与要求1. 生产企业: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检验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检验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设备,确保产品质量和检验的有效性。

2. 检验机构:负责接受委托,对化妆品产品进行抽检和检验,提供专业的检验报告,以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

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

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者)采购、销售化妆品的查验活动。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确查验职责、程序和要求,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查验职责第四条经营者应当设立专门的化妆品进货查验机构,配备相应的查验人员,负责化妆品的进货查验工作。

第五条查验人员应当具备化妆品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查验程序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在采购化妆品时,向供货者索取以下资料:1. 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2. 化妆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3. 化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4. 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5. 化妆品的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但复印件应加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对供货者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化妆品进行感官质量检查,包括外观、气味、颜色等,确保化妆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化妆品进行标签查验,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贮存条件等,确保化妆品标签真实、清晰、完整。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化妆品进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1. 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 化妆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等信息;3. 查验情况及结论;4. 查验人员姓名、日期。

第四章记录保存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化妆品进货查验情况,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一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一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制度的,责令改正,依法予以查处。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化妆品质量和安全性,加强化妆品生产、检验、管理各个环节重要性亟待解决。

本制度正是为此而制定。

本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旨在规范化妆产品的检验与管理,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涉及到企业内部管理、质量控制、检验标准、检验操作规范等方面,是化妆品企业顺利运行的重要环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本制度中所含的检测项目和质量控制方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化妆品检验工作。

三、化妆品检验要求1. 化妆品抽样检验为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公司每批生产的化妆品在出厂前,应从生产线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抽样应全面,充分体现该产品的特性。

2. 化妆品检验标准公司应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如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标准》等。

在产品出厂前,化妆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3. 化妆品检验项目化妆品检验项目应包括化学指标和微生物指标。

具体项目和检验方法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检验内容应全面、细致,确保化妆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性。

4. 化妆品检验记录化妆品检验记录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标志之一,每批化妆品的检验数据应严格记录。

公司应建立合适的记录格式和存档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化妆品不合格处理对于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的样品,应及时停止发货,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排查和处理。

对不合格的化妆品,应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退货、召回、处理或销毁等后续处理,同时要通知有关部门。

四、化妆品质量控制为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公司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检验方法、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常规测试包括外观检查、气味测定、颜色检验、微生物检测等方法。

在设计质量控制计划时,应考虑到原料、容器包装、工艺流程、环境温度和湿度等因素对化妆品的影响。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一、引言化妆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产品,其质量和安全性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定和执行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一套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检验范围和目标1.检验范围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应包括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化妆品,涵盖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

2.检验目标(1)确保化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含有禁用成分。

(2)保障化妆品在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中的质量和安全。

(3)加强化妆品的监管,减少次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

三、化妆品检验管理流程1.检验计划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检验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评估确定检验的重点和范围。

2.化妆品供应商审核在选取化妆品供应商时,应对其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制度、检验设备等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生产合格化妆品的能力。

3.化妆品样品采集按照检验计划,随机抽取化妆品样品,并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4.化妆品检验方法选择根据化妆品的不同性质和标准要求,选择适当的检验方法进行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检验。

5.化妆品检验过程(1)样品预处理:根据检验要求,对样品进行预处理,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物理性质检验:对化妆品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物理性质的检验,确保化妆品无明显瑕疵。

(3)化学成分检验:对化妆品中的化学成分进行检验,确保不含有禁用成分或超过标准限量的成分。

(4)微生物检验:对化妆品中的细菌、真菌等微生物进行检验,确保化妆品的无菌性。

(5)稳定性检验:对化妆品的稳定性进行检验,确认化妆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质量变化。

(6)其他检验项目:根据需要,对化妆品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6.检验结果评定根据化妆品的标准要求,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定,确认化妆品的合格性。

7.化妆品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编制化妆品检验报告,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供应商。

化妆品行业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化妆品的使用在现代社会已经变得日常化,因此对于质量的把关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化妆品行业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化妆品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和目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化妆品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和目的化妆品作为直接接触人体的产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

因此,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是化妆品企业的责任。

化妆品质量检测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消费者权益:质量检测能够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2. 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通过质量检测,行业可以发现并排除低质量、不合格的化妆品,推动行业的良性竞争和规范化发展。

3. 提高品牌形象:通过质量检测,企业能够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树立信任度和消费者口碑,增强市场竞争力。

化妆品质量检测的目的主要是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标准。

在化妆品质量检测中,通常会涉及到对产品成分、安全性、稳定性、耐受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二、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化妆品行业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主要受到以下法律法规的监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化妆品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卫生监督责任,规定了化妆品的分类管理、质量标准、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要求。

2.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该规定规定了化妆品标签应包含的信息及其表述要求,以保证产品信息的真实准确,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了化妆品生产企业应遵循的生产管理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以上法律法规为化妆品行业的质量检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并配备相应的质检人员和设备。

三、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为了确保化妆品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化妆品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健康,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国家对化妆品实行卫生监督制度,确保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

第五条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化妆品的卫生质量。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第三章审查批准第七条化妆品新原料、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八条申请审查批准的化妆品,应当提交有关安全性评价资料、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卫生标准等资料。

第四章检验检测第九条化妆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

第五章监督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产品质量进行抽检。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封存、召回、销毁等必要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六章罚则第十三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拒绝、阻碍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施行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七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本细则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模板

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模板

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妆品进货查验管理,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经营者在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对化妆品的进货查验活动。

第三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化妆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靠。

第二章查验内容第四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

第五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化妆品进行感官质量检查,确保化妆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外观无异常。

第六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使用化妆品监管APP或者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数据库查询供货者的登记状态、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第三章记录与保存第七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化妆品进货查验的相关信息,包括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八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保存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四章责任与义务第九条化妆品经营者是化妆品进货查验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十一条化妆品经营者发现化妆品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销售,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化妆品进货查验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要求化妆品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化妆品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化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化妆品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原创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本

原创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本

原创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本(注:本文件为化妆品检验部门的管理制度范本,用于规范化妆品检验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标准)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化妆品检验部门的工作流程,确保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二、术语和定义2.1 化妆品指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用于人体表面如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部位,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妆饰目的的产品。

2.2 检验指对化妆品产品进行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微生物等方面的检测和分析。

三、质量管理要求3.1 设备和仪器要求化妆品检验部门应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检验人员要求3.2.1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检验设备和仪器。

3.2.2 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3.2.3 检验人员应具备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样品管理要求3.3.1 样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采样方法进行采集,并确保采样过程的卫生和无污染。

3.3.2 样品应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尽量保持原样,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3.3 样品应妥善保存,在检验过程中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4 检验过程管理3.4.1 检验过程应按照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3.4.2 检验数据应及时记录,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方法和结果等。

3.4.3 检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5 质量记录和报告3.5.1 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

3.5.2 检验结果的报告应清晰、准确地表达,无歧义和误导性。

3.5.3 检验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和反馈。

化妆品行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在化妆品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为了规范和提高化妆品行业的质量检验管理水平,制定和执行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化妆品行业质量检验管理的必要性、制度的基本要素和执行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化妆品行业质量检验管理的必要性化妆品作为与人体直接接触的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因此,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化妆品行业涉及到成千上万种产品,其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可忽视。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制造商和经营者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其次,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化妆品的质量水平。

通过建立完善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可以对化妆品的成分、性能、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和检测,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和竞争力。

最后,建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和规范。

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对行业内的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遏制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等不良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二、化妆品行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1. 检验标准和规范:建立统一的检验标准和规范,明确化妆品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 检验设备和条件:配置适合的检验设备和仪器,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提供适宜的检验条件。

3. 检验人员和培训:配备专业的质量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4. 检验记录和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检验记录和信息管理制度,记录和保存产品的检验结果,并进行科学分析和处理,做好相关检验信息的统计和汇总工作。

5. 追溯和召回机制: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和召回机制,对于检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三、化妆品行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措施1. 制定法规和标准:相关行政部门应发布有关质量检验管理的法规和标准,明确行业的质量要求和检验要求,对行业进行引导和监管。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年修订)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年修订)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卫生监督正文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第三条国家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内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第四条凡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第六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生产企业应当建在清洁区域内,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符合卫生要求的间距。

(二)生产企业厂房的建筑应当坚固、清洁。

车间内天花板、墙壁、地面应当采用光洁建筑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并应当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和措施。

(三)生产企业应当设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化妆品原料、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场所。

(四)生产车间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的相应的生产设施,工艺规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五)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能对所生产的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的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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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X≤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1,取样随机取样;当X>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

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

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3)仓库接到《包装检验原始记录》后,对合格包装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包装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并由来料检验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车间对生产过程中的材料也要进行相应标识。

4.3过程检验
4.3.1过程巡检
质量管理部过程巡检员负责生产现场首件检查及巡检,保证各工序的制造质量。

质检人员在灌、(包)装作业过程中,按《灌装车间过程巡检表》进行过程巡回检验,检验结果及时填于表中,过程巡检员及时处理生产现场出现的不合格品,并将其与合格品分别堆放,不流入下工序。

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时通知生产车间停止生产,查明原因纠正后继续生产。

4.3.2首件检验
1)灌装首件:开始灌装时,经填充、封盖后的前10支在制品。

2)包装首件:开始包装时,经喷码、装盒、贴标等包装工序完成后的前10支在制成品。

3)质检人员接到灌装车间、包装车间所填写的《灌装车间过程巡检表》,并按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首件检验。

并签字确认,不合格则通知生产车间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并得到纠正后方可继续进行批量生产。

4.3.3 净含量检验
过程巡检员定期进行净含量检测和控制,有问题将立即要求生产灌装进行调整。

4.3.4 半成品的检验
1)半成品标准
由技术研发部负责制定半成品。

根据半成品的类别,确定检测项目,半成品的单项检验项目如外观、PH值、粘度、耐热、耐寒等半成品的微生物检验按GB7918.2—1987标准执行。

2)取样要求
质检人员均匀装取不少于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测用3倍量的半成品样品。

3)半成品检验
A)过程巡检员及时对半成品按标准进行抽样,并送质量保证员检验。

B)质检员在最短时间内检出结果,依照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测,按其相应化妆品执行标准进行判定。

并出具单项检验判定结果通知,不出具检验报告。

报检时须写明品种名称、配料时间及生产批号。

C)半成品全项检验完成后,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

将结果填入《半成品检验记录》中,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包装。

4)对于贮存期超三个月才灌装的,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品质异常返工的半成品,相关人员均须通知质管部对此半成品进行重检。

5)重检项目为对应《半成品检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判定标准亦同标准要求。

任一指标如与样板或标准存在明显差异,均须填报《半成品、成品异常处理单》报质管部负责人确认或通知返工。

4.4 成品检验
1)包装车间将待检成品置于待检区并进行待检标识。

2)成品质检人员依据“成品检验标准”规定首先对待检成品的品牌、系列、品名、规格、装量、生产日期及包装配套完整性进行初检,初检格后可先与成品仓交接放置于成品仓的待检区,并挂待检标识。

3)质检人员对成品初检后,按《取样管理规定》抽取成品样品,按照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测,检测合格将结果填入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并有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签名确认,然后通知生产部、仓库、计划。

4) 成品各项指标及微生物检测均合格后,责任质检人员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并对该批合格成品进行批合格品标识。

5) 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处理。

6)仓库接到通知后,对成品进行标识。

合格产品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5返工品控制
返工品按新品处理,即需要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6检验记录要求
1)所有项目的检验均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检验记录,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有写错时可将错处画掉另写,但画掉后必须能看清原字样,更改后需在旁边署上更改人姓名,检验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属实。

2)所有检验、检测记录及检验结果报告单,必须分别按月装订成册,并保存到产品保质期后半年。

3)所有检验的标准样品和生产留样均按《留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对于不合格品中异常处理审批为返工的,其返工情况需如实填写。

5.0相关文件
5.1 《留样管理制度》
5.2“原料检验标准”
5.3“包装检验标准”
5.4 “半成品(内容物)“检验标准”
5.5 “成品检验标准”
5.6 “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5.7 “生产用水检验标准”
5.8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0 相关表单
6.1《原料请检单》
6.2《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
6.3《包材检验原始记录》
6.4《半成品检测报告》
6.5《成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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