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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加快基建项目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项目应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XXX部门负责具体的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基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基建项目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基建项目的规范运作。

第七条基建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基建项目的全面管理。

第八条基建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项目管理档案,统一管理项目相关资料和文件。

第九条基建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十条基建项目需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评审及审批等程序。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当由专业的研究机构进行,研究报告应当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项目建议书应当详细说明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项目评审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过程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需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设计阶段第十五条项目的设计应当由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设计文件应当详细、准确、完整,确保设计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十七条设计变更需经过项目管理部门和设计单位的同意,且需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设计文件应当建立档案,并确保安全保密。

第五章招标阶段第十九条项目的招标应当按照国家招标法规进行,确保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第二十一条中标单位应当符合相关的资格条件,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二条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注明合同的履行期限和责任。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3篇)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3篇)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3篇)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

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

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

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

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篇2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暂行)一、施工前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

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项目。

2. 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3.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各职能部门协助项目部门,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4.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移交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三、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启动(1)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确定项目经费,编制项目预算计划和投资方案。

2. 项目规划(1)组织编制项目规划书,包括项目范围、工期、质量、成本等内容。

(2)明确项目分工和责任,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四、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1)综合各方面需求,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审批。

(2)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过程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

2. 设计审查(1)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明确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阶段管理(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

(2)每日召开施工例会,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安全生产(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2)严格遵守现场作业规程,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六、验收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1)项目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2. 完工移交(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门组织移交工程资料和设施。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包括各类房屋新、改、扩建基本建设工程;(二)房屋室内外装饰工程。

包括一般修缮、内外饰装潢;(三)环境整治工程。

包括拆建围墙、大门、厕所、停车场、道路、院内绿化、亮化等。

(四)土地征用。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

主要为财政性资金投资,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擅自超规模施工。

项目管理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认真落实。

(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

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建设的项目,需报经相关部门及县卫计局审核审批。

第三条建设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实行审核审批。

投资规模按照预算造价确定,工程决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____%。

对于涉及重大隐蔽工程或变更项目对工程造价影响在____万元以上的,需事先报县卫计局批准实施。

(一)工程预算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下称一般项目),由医院集体研究后批准建设,并报县卫计局备案。

(二)工程预算5-____万元(含____万元)的项目(以下称规模项目)。

预算造价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县卫计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理由、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县卫计局在受理后____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现场察看,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研究。

对于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由县卫计局上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县卫计局按照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医院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规模进行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六制”管理。

(一)项目法人制。

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实行项目法人制,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1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

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2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4.1工程管理制度4.1合同管理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

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基建工程项目。

三、管理机构医院设立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办公室设置项目管理部、工程监理部、质量监督部、安全监督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项目立项1. 基建工程项目在立项前,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医院基建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立项。

2. 立项阶段需明确项目范围、规模、投资、工期等基本信息,并制定初步项目计划。

3. 立项后成立项目管理组,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选址、规划编制、方案设计等。

五、项目计划1. 项目管理组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工期、人员配置、资源投入等,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项目计划需经过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执行。

3. 项目计划出现变更时,需及时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备并重新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六、项目实施1. 项目管理组需根据项目计划进行具体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保持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效沟通,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3. 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事项需要调整,需及时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备并经过审批。

七、项目监督1. 项目监理部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2. 项目监理部需定期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质量、进度等问题需及时报告,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解决。

八、质量管理1. 质量监督部负责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质量监督部需对工程材料、工艺、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进行整改或返工。

3. 质量监督部需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优化施工,提高投资效益。

(三)公开透明原则:公开招投标,严格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应积极配合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第七条建设项目立项: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资金情况,编制年度基建工程项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招投标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公开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九条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监理管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验收管理: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专款专用、预算控制、审批程序等原则。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审批程序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学校对基建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包括立项、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定期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规范操作、严格监督、高效实施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计划,组织实施;2. 负责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等工作;3. 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与检查;4. 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及后续服务工作;5. 负责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第六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招标等。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立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进行项目立项。

第九条设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医院需求。

第十条招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第五章工程验收与移交第十五条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第十六条移交: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检查。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2. 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3. 工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 工程资金使用是否合理;5. 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基建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其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立项管理制度。

二、立项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立项主体1. 项目立项申请人:指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所属的从事基建工程项目申报的个人或集体。

2. 项目立项审查机构:指责成的从事基建工程项目审查和评估的专业机构或部门。

3. 项目立项批准机构:指经授权得权机构或部门对项目进行立项批准的机构。

四、立项程序1. 项目立项申请: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提交给项目立项审查机构。

2. 项目立项审查:项目立项审查机构应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

3. 项目立项评估: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规模,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包括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

4. 项目立项批准:项目立项审查机构应将审查和评估结果报送给项目立项批准机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决定。

五、立项内容1. 项目名称:包括项目的名称、代码、责任单位等。

2. 项目背景:包括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说明。

3. 项目规模:包括项目的建设规模、工程量等。

4. 项目技术方案:包括项目的技术方案、设计标准等。

5. 项目投资:包括项目的投资预算、融资计划等。

6. 项目进度计划:包括项目的计划安排、工期计划等。

7. 项目风险分析:包括项目的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措施。

六、立项管理1. 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应指定一个专门负责项目管理的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 项目管理团队:每个项目应设立一个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3. 项目进度监控: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 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项目的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监督。

5. 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项目风险的分析和管理,及时制定风险预案,降低项目风险。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一、项目背景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建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项基建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成本和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

三、项目范围本项目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利;2. 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和调整;3. 项目进度的监督和检查;4. 项目进度延期和调整的处理措施。

四、项目组织和管理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的核心人员,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

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组织项目的各个环节,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2. 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是项目的执行主体,包括设计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

项目团队应按照项目经理的指导和要求,积极配合,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1. 项目阶段划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项目的阶段划分,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确保项目进度的控制。

2. 进度计划编制: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制定项目的进度计划,明确项目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关键节点和关键路径,确保项目按时进行。

3. 进度计划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发生变化。

项目经理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项目进度的监督和检查1. 监督责任: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的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2. 检查机制:项目经理应建立健全的进度检查机制,定期对项目的进度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进度报告:项目经理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项目的进度情况,及时沟通交流,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高效推进。

2. 项目进度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分配、严格监控、及时调整的原则。

3. 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项目进度。

二、组织机构1. 项目应设立专门的进度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进度计划。

2. 进度管理小组应由项目经理领导,各专业工程师、质量监督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3. 进度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进度计划、监控进度实施、分析进度偏差、提出调整建议、协调资源分配等。

三、进度计划1. 进度计划应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量、资源配置、环境因素等制定。

2. 进度计划应明确各阶段工作的起止时间、关键节点、里程碑任务及责任人。

3. 进度计划一旦确定,应作为项目执行的基础文件,任何变更都需经过严格审批。

四、进度监控1. 项目进度应实行动态监控,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2. 进度管理小组应定期收集进度数据,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

3. 如发现进度偏差,应及时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五、进度调整1. 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更导致原进度计划无法执行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2. 进度调整应充分考虑项目整体利益,避免对后续工作造成连锁反应。

3. 进度调整方案需经过项目管理团队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六、考核与奖惩1. 项目进度管理应建立考核机制,对进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价。

2. 对于进度管理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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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2、研究决定本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职责: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研究;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工作;4、指导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7、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会计人员职责:1、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和文件;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目。

(四)出纳人员职责: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2、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五)档案管理员职责:1、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2、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3、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

(六)审计人员职责:1、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2、依据审计需要,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3、参与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卫生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卫生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基建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程的全面领导、决策和协调工作。

2. 设立基建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基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3. 设立基建工程监督小组,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前期准备1. 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前期调研和论证。

2. 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

3. 组织工程招标,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4. 完成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

五、工程设计管理1. 设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2.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安全、环保。

3. 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审核,并报领导小组批准。

4. 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招投标。

六、工程招投标管理1. 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条件等。

2. 招标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3. 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业绩,确保中标单位具备承担工程的能力。

4. 招标结束后,应及时签订工程合同。

七、工程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4. 定期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工程验收管理1.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 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进行,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3.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九、工程档案管理1. 建立健全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基建管理制度[2]

基建管理制度[2]

基建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基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优化和提升基建项目的管理水平,确保基建项目的顺当进行、高质量完成。

通过制度化管理,加强对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项目风险,保障基建项目的安全、有效、可持续进展。

二、定义和范围1.基建项目:指用于建设、改造、维护等公共设施和相关设备的一系列工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给排水、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基建管理:指对基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3.基建管理制度:指对基建项目各环节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三、基建项目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1.编制项目准备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资源需求和时间布置。

2.进行项目可行性讨论,评估项目投资回报率、风险掌控和技术可行性。

3.开展项目地勘和环境评估,确保项目选址合理、土地使用符合规定、环保要求达标。

4.编制工程概算和投资预算,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

5.订立项目招投标管理方法,确保公正竞争、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2. 设计和规划阶段1.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

2.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由专业人士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和优化。

3.订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流程、机械设备配置和施工工艺。

4.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环保要求。

5.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期和任务分工。

3. 施工和监督阶段1.依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进行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工程质量,适时整改并记录。

4.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掌控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源。

5.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履约和施工质量。

4. 完工验收和项目交接阶段1.进行竣工验收,由专业人士对基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2.编制竣工资料和工程交接手续,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质保书等。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其他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项目。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成立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

第七条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修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二)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三)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管理;(四)协调解决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五)定期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前期管理第九条项目前期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第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环境影响、投资效益等因素。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应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程序进行,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规划选址应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源条件、交通状况等因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四章项目施工管理第十四条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秩序井然。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____腐-败,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财政资金,包括单位自筹的资金、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本所兴建的建筑及____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尊重基本建设规律,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三、以____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四、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

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

五、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

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为:一、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研究;二、申请,立项;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四、进行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五、开工建设;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造价结算。

需到上级政府部门审批或招标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工作分工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依照其性质及内在联系,分为前期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三大部分。

根据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原则,在所长领导下,各个环节的工作采用“一个制度管理、一个机构招标、一个领导主管、一个部门主办”的模式,有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分工和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推进。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第二条项目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活动的部门或单位,包括项目筹备组、项目管理组和总务组。

第三章项目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筹备组负责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工作。

第四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四条项目的管理流程分为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验收和项目总结四个阶段。

第五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由项目筹备组提出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第六章项目执行第六条项目执行包括项目的实施、进度跟踪、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七章项目验收第七条项目验收由项目管理组负责,包括对项目的成果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八章项目总结第八条项目总结由总务组负责,包括对项目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纳。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在基本建设领域实施的各类项目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依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地方的规划和政策要求,并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项目立项应考虑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等因素,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第七条项目立项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和投资计划等文件,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项目立项后,应组织项目组进行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招投标等。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九条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达标。

第十条项目实施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等。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验收。

(三)注重效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四)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第五条项目法人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项目管理。

(二)负责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四)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履约情况。

(五)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六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监理方案,组织实施监理工作。

(二)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四)及时报告项目监理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三章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第七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十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工程投资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基建工程项目投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投资合法合规。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

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

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

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1、项目的招投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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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

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

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

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公开招投标指以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7家。

邀请招投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3家。

公开招投标项目由卫生计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同确定施工招标小组成员,然后委托具有政府采购基建招标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招投标。

邀请招投标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单位的资质等具体事项,由招标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规,确定项目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以及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投标邀请书等相关文书。

卫生院应在6月内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领取施工许可证和开工建设等工作。

2、项目实施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立项、定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都必须有先后次序的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发包,凡符合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依法确定实施单位。

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草签合同文件必须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负责人及院长签字后方可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中的重要工序和环节不可随意更改。

五、竣工决算
必须执行工程决算审计制度。

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后30日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工程决算所需的资料,并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全权负责。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办理交付项目验收的依据,各单位法人代表要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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