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2021版)
自贡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员题库-判断题
自贡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员题库-判断题总分141分,每小题1分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伸缩式验电器,绝缘棒应拉到位,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不用戴绝缘手套。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安规(配电)平衡挂线时,在同一相邻耐张段的同相(极)导线上进行其他作业是严重违章。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来自《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电安监〔2021〕27号)SF6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检修人员可以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安规(变电)作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安规(配电)防止反送电:配合停电的交叉跨越或邻近线路,在线路的交叉跨越或邻近处附近应装设一组接地线。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安规(配电)酒后进入作业现场,酒后作业、值班、驾驶是红线禁令。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来自《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电安监〔2021〕27号)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设遮拦或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安规(变电)高处作业、攀登或转移作业位置时的防坠落措施不完善是红线禁令。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来自《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电安监〔2021〕27号)随意解除闭锁装置,或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是Ⅱ类严重违章。
关于国网公司重大违章行为清单
关于国网公司重大违章行为清单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以下是关于国网公司的重大违章行为清单:
1. 财务违规行为:
- 虚增利润:国网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故意夸大利润数字,误导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
- 资金挪用:国网公司将企业资金非法挪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 财务造假:国网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以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
2. 环境违规行为:
- 污染排放:国网公司未合规处理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导致环境污染。
- 违法建设:国网公司在未经批准的区域进行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 资源浪费:国网公司没有采取节约能源和资源的措施,造成资源的不必要浪费。
3. 安全违规行为:
- 违法操作:国网公司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不遵守相关规定,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发生。
- 安全管理不到位:国网公司未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机制,无法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 未按规定披露安全风险:国网公司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未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披露,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基于一般情况的了解,具体的违章行为清单可能因时间和地点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为了获得准确的信息,请参考官方公布的文件和报道。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电力企业反违章安全教育培训
8、使用未经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9、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10、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11、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12、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13、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14、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cuòshī); 15、在无法加装护笼的爬梯上(高度在3 米及以上)上下时, 未使用防坠器的。
第九页,共87页。
一、作业(zuòyè)性违章
(一)防触电类 1、非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 电作业; 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 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用具; 6、装设(zhuānɡ shè)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zhuānɡ shè)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7、设备技改、检修作业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 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第二十页,共87页。
8、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9、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10、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11、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jiǎnchá)试验; 12、在易燃、易爆区,工作人员不掌握相应的知识,不会使用 消防器材; 13、未及时更换生产区域内使用过期或无压力的干粉、二氧化 碳灭火器; 14、消防、逃生通道堆放杂物; 15、未及时对消防报警系统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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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佩 戴不规范;
2、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 抛掷物件,或高处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2021版安全生产法电力
2021版安全生产法电力2021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第一年。
电力是现代工业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而安全生产对于电力行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电力行业在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方面,有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
电力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之一,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同时,要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其次,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
电力设备是电力生产的核心,其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保障供电安全至关重要。
企业应制定并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此外,还要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对策。
第三,电力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能力。
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责任分工。
企业要组织应急演练,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供电安全。
第四,电力企业要加强对外协力单位的安全管理。
电力生产过程中常常涉及到外协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维修单位等。
企业要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责任和监督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同时,还要加强对外协单位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意识。
总之,2021版《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电力行业提供了更加严格的制度保障和规范要求。
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对外协力单位的安全监管。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供电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2021年电网建设违章现象示例
一般违章
2
36
施工现场未配置消防器材。
装置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37
防火重点部位动火作业未办理工作票。
管理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38
作业过程中吸烟。
行为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三)通用作业要求
39
高处作业未设专责监护人。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40
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低挂高用。
行为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41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
14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行为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15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施工现场配置和使用的安全设施或移做他用。
行为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16
作业现场的深基坑周围未装设可靠围栏。
装置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17
现场道路跨越深沟搭设的便桥不合格。
装置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18
施工现场金属房外壳未可靠接地。
装置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19
严重违章
4
78
乙炔气瓶在车厢中放倒运输。
行为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79
现场气瓶存放地点不满足要求,在烈日下暴晒。
行为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80
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与乙炔气瓶放倒使用,且瓶间距离不足5米。
行为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81
在防火重点部位动火作业未填用动火工作票。
68
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10米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工作。
行为性违章
电力“建立”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一、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1、现场作业没有按《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使用工作票;2、现场作业前没有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3、二次系统上工作,未按《南网工作票技术规范》要求填写二次安全措施单。
二、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说明]按照《安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必须事先完成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技术措施和《安规》在其它章节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
以下几种情况执行本条规定1、工作票上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补充的)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满足《安规》的要求。
如漏拉、合断路器;漏拉、合隔离刀闸;没有按规定挂接地线;2、未按《安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3、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人员擅自工作;4、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进行工作;5、挂接地线前没有验电;6、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悬挂警示牌(包括在公路边施工两端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
三、无人监护在高压设备上工作[说明]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属于无人监护行为1、未指派监护人;2、监护人本人擅自脱离监护工作岗位致使操作人员或工作人员失去监护,属监护人违章;3、监护人未到监护现场前,工作人员擅自进行工作,属工作人员违章。
四、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或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说明]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在平行移动作业的杆塔(构架)上作业时,还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站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时,应有专人扶持梯子,并将安全带(绳)挂在高于工作地点的梯子或其他可靠位置;任何人在进入除办公室、控制室(含控制室屏后的继电保护室)、通信机房、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以外的其他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鄂带。
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五、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说明]现场作业人员在从事生产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本单位按照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放的劳保用品,不按规定使用属于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违章;如本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则属领导或管理人员违章。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1 违章分类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与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2 名词解释2.1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与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2.2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与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2.3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2.4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与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与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3 违章的归类划分3.1 作业违章的归类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着装不符合规定.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3 .1.5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3.2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动火作业现场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易燃物未清除或有效隔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重要场所、工作间、库房、物资未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3.3 管理性违章行为的归类未与时落实国家、国华公司与电网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制定的标准低于##集团和国华公司标准;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与时更改;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与时采取防范措施;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未按公司相关消防管理规定例行工作;未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驾驶车辆;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违章使用临时工;不能与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3.4 指挥性违章行为的归类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补充规定》、《发电管理系统》以与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4 违章示例4.1 严重违章示例严重作业违章示例.1 无票操作或操作时不按规定进行唱票、复诵、核对名称,或不按照倒闸操作票填写的顺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除外〕;.2 无人监护进行操作和作业〔有规定的除外〕;.3 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没按规定执行地线揭示板制度;.4 没按规程要求设置封闭围栏;.5 约时停、送电;.6 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7 无票作业或擅自变更、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8 打开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有规定者除外〕;.9 登设备、杆塔、构架,不核对名称、编号、杆塔号、色标;.10 随意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11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12 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或作业;.13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14 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15 冒险蛮干,或经他人劝阻不听而违章作业;.16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列队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工作班成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字;.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结束时,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不到现场共同验收设备、查看现场状况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或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18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专人监护;.19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的照明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要求或无专人监护;.20 擅自拆除设备围栏、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加设明显标志并与时恢复;.21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22 搭乘载货吊笼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23 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的鞋等;.24在未做好动火工作前的风险评估并制定防火安全措施进行动火作业..25动火工作开工之前工作负责人未清理动火点周围10米以内与所涉与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26动火工作开工之前动火现场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与时消除火情..27动火工作结束后未清理现场,确保不遗留火种..28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进行动火作业..2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进行动火作业..30在禁烟区吸烟..31动火作业在遇有火险异常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危险前继续进行动火作业..32动火工作在间断或终结时未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3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占用消防通道..35因未落实灭火器材检查责任灭火器泄压、药剂失效未更换,使用后的灭火器未进行更换..36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隐患未与时修复..37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与管道施焊;.38 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与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39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火、防漏的可靠措施;.40 值班、作业期间脱岗、串岗等;.41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其它救生措施;.42 酒后作业,酒后或无证驾驶,超速行驶;.4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驾驶操作工程机械车辆;.44未经考试考核核发内部准驾证的司机驾驶公司车辆;.45驾驶车辆人货混装违规载人载货;.46未办理携物出门证携物出厂的或以其他形式出厂的;.47 违反标准化作业管理规定.严重装置违章示例.1 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2 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严重管理违章示例.1 施工队伍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2 因设计、订货、施工、调试、验收工作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造成工程有装置性违章移交生产;严重指挥违章示例.1 工作负责人在安全措施没有全部实施前允许作业组人员作业;.2 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3 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4 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4.2 一般违章示例一般作业违章示例.1 操作前不预演、不核对模拟图板,执行操作票时不按照顺序逐项打"√"开展操作..2 操作中图便利,委托他人代为操作;.3 操作中出现问题不中止操作、不汇报;.4 低压操作不戴线手套,高压验电,拆、装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不戴绝缘手套;.5 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设备接地;.6 地线拆除后没有与时登记、整理和放回规定位置;.7 测量绝缘前后,没有将被试设备对地充分放电..8 检修作业工作票未收回就进行恢复操作试验;.9 代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条件或安全措施;.10 非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或终结手续;.11 工作负责人代工作票签发人签票;.12 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同时,就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13 跨越〔或钻〕临时安全围栏或擅自越过安全警戒线;.14 擅自拆除"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15 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开始工作〔操作〕命令即开始工作〔操作〕;.16 专职监护人擅自脱岗,没有进行不间断监护;.17 不与时办理工作任务没完成而到期的工作票延期手续或重新办理工作票;.18 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工作地点下面未设围栏或其他防止落物伤人的保护设施;.19 在开关站和高压室内,单人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20 人员停留、行走在起吊物体下或拖运物体用的导向滑车内角中与绳索两侧;.21 使用有缺陷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22 安装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连接接地保护;.23 使用铜线或其他导线代替铅保险丝,或在空气开关、电源刀闸的进线侧接引负荷;.24 起重现场不按规定着装、不设专人指挥,手势不符合规定;.25 违反规定运输或吊运氧气瓶、乙炔气瓶;.26 使用梯子无人扶持或不绑牢;.27 在易燃物品与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28 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垂直放置并固定可靠;乙炔气瓶、氧气瓶之间距离小于8米,动火点与乙炔气瓶、氧气瓶距离小于10米;.29动火工作开工前结束后未落实专职消防人员到场检查验收并在动火工作票上加盖"已检查"和"已验收"章..30各区域消防器材责任人未按期落实消防器材检查签字手续..31 清理焊渣,不戴白光眼镜〔或防护眼镜〕;.32 焊接和动火人员离开现场前,没有检查和清除火种的;.33 电焊线裸露或接头没做绝缘处理;.34 电焊工作离开现场时不切断电源;.35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或器具〕不接保护接地线;.36 使用砂轮机、切割机、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或使用侧面磨削;.37 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38 使用风动工具钻孔、开挖作业时不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39 野外上山作业不穿防护服和登山鞋;.40 违反防火规定使用炉盘式电热;使用箱体式明火电热无保护罩、倾倒放置或周围一米以内有易燃易爆物品;.41 不按规定电压装设、使用行灯的;.42 装设碘钨灯照明不采取防止触电、防火的措施;.43 带电的二次设备有裸露部分,没有采取绝缘措施;.44 在电源插座接引电源不使用插头;.45 随意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46 电梯检修、维护作业,没有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先打开各层站门;.47 不按规定领用、运输、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48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49 在化验室吸烟、进食、喝茶饮水,或将食品、食具放在化验室内;.50 在生产设备区域内、设备室、电梯门厅、仓库、工作间、疏散通道停放自行车、摩托车;.51 违反限高标志,驾车进入生产设备区域;.52 厂区内与公共场所包括食堂、会议室、活动中心、班车内等流动吸烟;.53违规超时停车;.54员工未佩戴证件入厂.一般装置违章示例.1 工作现场设备、围栏、爬梯等的标志牌不符合要求;.2 工作现场〔或部位〕、楼梯、疏散通道照明亮度不够;.3 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4 设备标签缺损或字迹不清;.5 带电的二次设备有裸露部分,没有采取绝缘措施;.6 设备室、盘柜门、围栏门锁失灵;.7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8 转动机械的安全防护罩不符合安全要求;.9 设备、楼梯、平台的护栏〔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10 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铰链等;.11 电杆的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12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13 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14 设备、电缆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15 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与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志.一般管理违章示例.1 新设备投运或设备改造后,没有编制相关规程,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2 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3 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没有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4 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就安排上岗;.5 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6 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7 重大设备缺陷、安全隐患未与时组织排除;.8 工程施工或设备检修没有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或有安全措施而不认真执行,违反规定使用临时工;.9 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没有依法签定合同或安健环协议,或合同中未具体约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10 防范措施不当,同类事故在短期〔暂定为30天〕内重复发生;.11 设备室、围栏门、无专人看守的入厂通道门没有按规定上锁;.12 设备、装置、表记,无故超过检验期限.一般指挥违章示例.1 各单位中层领导、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员,对违章现象不制止、不考核;.2 安排单人进行至少二人同时进行的工作.4.3具体违章事例"两票三制"类.1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以正确地执行..2非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3无操作票操作,无工作票工作..4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5现场工作时,工作票、危险因素控制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6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7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8检修工作超过期限,不与时办理延期手续..9检修工作结束,不与时进行工作票终结..10几个电气操作项目和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11擅自扩大工作票内的工作内容..12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组人员交待安全措施与注意事项. .13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1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都审查签名而进行操作..15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16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17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有关人员不符合要求,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18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短时间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19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和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20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不办理工作票..21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22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23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24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它活动..25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核对模拟图..26运行值班人员对许可进行夜间抢修工作的有关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27岗位交接班制度不严,不在岗位进行交接,或交接时不认真,不清楚..28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系统工况检查,或未到正点以与接班人未签字就交接班..29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看不清..30巡回检查不准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31设备不按规定时间做定期切换工作..32 制粉系统不进行定期抽粉和执行粉仓降粉工作..33 值班监盘不认真,表计变化发现不与时,抄表弄虚作假..34热力系统重大操作,监护不到位或降低监护级别..35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盘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工作..36工作盘中安全措施制定不完善,危险因素控制分析不全,考虑不周,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把关不严,未到现场实际检查,未对突发事件采取防范措施,就许可开工..37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组成员情绪波动、明显精神状态差的情况不闻不问.触电类.1 接地线前不验电或使用不合格地验电器..2工作结束后,漏拆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未恢复至开工前状况..3电机试转、外壳未接地..4电动工具无接地线..5漏挂、错挂、未挂警告牌与标示牌..6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与通道未设围栏标志..7接电源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刀闸保险上口..8更换保险丝用同四、铝丝、铁丝等代替..9 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10使用外壳已破损的刀闸电源接线板,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的插座..11非电气人员擅自接电源线..12使用无盖电源刀闸.湿手摸触电灯开关以与其它电气设备..13 使用手提电钻、磨光机、手提砂轮等电气工具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漏电保护器..14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器具或行灯电源未切断就收电源线..15使用超周期或绝缘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进行工作..16在仪表保护电源回路上接电炉等负载..17 电气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18 未经许可任意解除防误闭锁装置..19巡检人员动手摸开关机构或移动遮拦越过安全距离..20低压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21 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22盲目在以停运已久的设备上工作..23 约时停送电或启动设备..24在控制保护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地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 .25带长木杆、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时无人随行监护..26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27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有电压,盲目锯割..28开启电焊机时,一手搭在焊机上,另一手推开关..29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30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31临近工作范围的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而进行工作..32遇有电气设备火情或人员触电时,不先切断电源慌忙进行抢救.高处坠落类.1 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2登高工作时不穿防滑鞋..3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4安全带、安全绳未定期进行静拉力试验..5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或挂在低于工作面的物体上..6 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来起吊重物..7 戴安全帽时未系好帽带..8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地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在木箱等不稳固支持物上就登高工作,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9将梯子靠在变压器等瓷瓶上工作..10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安全措施..11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和无人扶好梯子..12在没有装设栏杆的平台和脚手架上工作,无防护措施..13搭设脚手架时,不按规定敷设立杆、斜〔横〕撑、不满铺脚手板,脚手板绑扎不牢,不验收挂牌,不标注承载能力..14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不设安全标志..15在屋顶、杆塔、吊桥与其它危险边沿进行高空作业,临空作业的一面未设按网或防护栏杆..16 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与时恢复..17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工作,未采取防止踩空坠落按措施. .18酒后进行登高作业..19监护人不到场,工作人员擅自登高作业..20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其它方面.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栏内..2在裸露的齿轮、链条、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3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清试运转中机器..4 机械加工时,在设备运转中不停车变速..5机械加工时,所加工件长度或直径超过规定值,仍然强行加工..6女工进入生产现场,未将长发盘在帽内..7运转设备靠背轮等处未加设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固定牢就启动..8起动输煤皮带,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铃..9 在输煤皮带上站立或跨越皮带..10 在转动的输煤皮带架上清理堵煤..11进入磨煤机进口清理堵煤时,不压回粉管封气器,不停电源,不设监护人..12氧气瓶、乙炔气瓶同车搬运..13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中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应不小于8米〕..14氧气瓶、乙炔气瓶在露天无遮盖、暴晒..15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护套..16上班不按规定穿工作服,如穿汗衫、短裤、裙子、穿拖鞋、凉鞋等..17热工人员不与运行人员联系就动表计与测点..18检修工作结束后,验收马虎,现场不清理..19工作任务不明确,不事先进行了解,满目工作..20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坐在安全帽上休息..21进入厂区流动吸烟,在生产现场吸烟..22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23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电气工作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装拆保险不戴防护眼镜,使用砂轮机时不戴防护眼镜..24在除氧器等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与电动工器具..25高空作业,在行进和换位中失去防坠落保护..26擅自退出灭火保护等主保护运行..27在热力系统设备上作业未消压,或消压措施不当..28临时性用工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就进入生产现场工作..29 热机停送电,不使用"停送电联系单"..30不按规定验电接地..31特殊工种不按持证的规定上岗.。
国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2021新版)
国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2021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896国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2021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或控股的输变电(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机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工作规程等,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
第五条文件审查是指监理人员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2021年变电专业违章现象示例
一般违章
2
16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超期。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17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未经专门培训,未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不具备带电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四)隐患排查
18
未明确隐患管理组织机构。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19
隐患排查未做到全覆盖。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4
55
本企业或入网作业队伍的三种人及项目经理不具备相应资质、未备案。各类作业人员未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上岗
管理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56
连续间断电气工作3个月以上人员未重新学习《安规》
管理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57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人员未经安全知识教育,下现场参加工作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29
外包工程开工前,发包方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不完整。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30Βιβλιοθήκη 承包方未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或虽制定但未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31
承包方增加作业人员未按照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未按照要求办理胸卡。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32
劳务分包人员未通过安全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
管理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二、安全工器具管理
(一)配置、试验、维护、保管
33
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国网输变电工程严重违章清单2021版
国网输变电工程严重违章清单2021版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3.3.1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变电)》5.3.3.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线路)》5.3.3.5。
5: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
“十不干”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6.3.8.8和6.3.11.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5.3.11.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3.3.1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变电)》5.3.3.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线路)》5.3.3.56:作业点未在接地保护范围。
“十不干”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7.4.3和7.4.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6.4.1和6.4.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4.4.1、4.4.3和4.4.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变电)》12.3.2.1和12.3.2.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线路)》13.1.7。
7: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
“十不干”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4.2.3和6.3.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4.2.3和5.3.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3.3.12和14.1.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变电)》5.3.3.5和8.4.1. 6;《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线路)》5.3.3.5和8.4.1.6。
8: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架线施工前,未检查、紧固地脚螺栓。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1〕68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电力安全协同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电力安全监管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NB/T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电力项目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通知书时,应同时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示范文本见附件),告知书一式两份,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和建设单位各一份。
三、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月汇总辖区内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电力项目清单,并抄送相关派出机构。
四、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所核准(或备案)的电力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规开工等行为。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283-83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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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1、现场作业没有按《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使用工作票;2、现场作业前没有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3、二次系统上工作,未按《南网工作票技术规范》要求填写二次安全措施单。
二、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说明]按照《安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必须事先完成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技术措施和《安规》在其它章节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
以下几种情况执行本条规定1、工作票上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补充的)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满足《安规》的要求。
如漏拉、合断路器;漏拉、合隔离刀闸;没有按规定挂接地线;2、未按《安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3、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人员擅自工作;4、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进行工作;5、挂接地线前没有验电;6、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悬挂警示牌(包括在公路边施工两端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份号普通普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文件国电集生?2021?95号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分(子)公司,研究院,基层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公司系统反违章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21年3月17日― 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规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反违章(以下简称反违章)工作,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遏制人员责任事故的重要手段,应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各类违章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反违章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第二章违章定义及分类第五条违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等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第六条违章按性质分为四种: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 2 ―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一)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二)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等不符合有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装置性违章的责任主体是设备主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指挥性违章:指违反有关规程、标准、条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条
附件: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一)行为违章(60条)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2021年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欧阳光明(2021.03.07)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992年原能源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颁发后,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
在电网容量增加、系统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各项事故普遍呈下降趋势,其中锅炉灭火放炮、汽轮机超速、开关损坏、互感器爆炸、系统稳定破坏等事故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运和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尤其是现代计算机技术不断应用于电力生产,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有些事故已大大减少,但有些频发性事故至今仍有时发生,并且有的变得越来越突出,新的事故类型也不断出现。
近来,发生了多年来未曾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如轴系断裂事故、锅炉缺水事故、电缆着火事故以及全厂停电事故。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国家电力公司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重大环境污染、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满水和缺水等事故的重点要求,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各单位应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性事故的发生。
1 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 电缆防火1.1.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电力工程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电力工程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工程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如下:奖励措施:
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电力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发放奖金。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电力工程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发放奖金。
3. 安全技术创新成果奖:对在电力工程安全生产领域做出创新性、技术突破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发放奖金。
4. 一次性奖励:对重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予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处罚措施:
1. 警示通报: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通报,并进行公示。
2. 行政处罚: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或暂扣相关资质证书等。
3. 刑事追责:对故意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涉及安全责任人员的处罚: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未能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后,给予有关安全责任人员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职、调离或任职资格限制等。
以上是一般的奖罚规定,具体实施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一、不要按要求使用工作票工作1、现场作业没有按《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的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使用工作票;2、现场作业前未执行工作许可程序;3、二次系统上工作,未按《南网工作票技术规范》需填写《二级安全措施表》。
二、在设备上工作时,不要按要求采取安全措施[说明]按照《安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必须事先完成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技术措施和《安规》其他章节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以下几种情况执行本条规定1、工作票上填写(包括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证补充的内容)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满足《安规》的要求。
如漏拉、合断路器;漏拉、合隔离刀闸;没有按规定挂接地线;2、未按《安规》需要采取安全措施;3、在采取安全措施之前,工人未经允许擅自工作;4、操作人员擅自改变安全措施工作;5、挂接地线之前没有进行电力检查;6、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悬挂警示牌(包括公路建设两端无安全警示标志)。
三、高压设备上的无人值守工作[说明]下列工作情况之一属于无人值守行为1、未指定监护人;2、监护人本人擅自离开监护岗位,致使经营者或者工作人员丧失监护权的,属监护人违章;3、监护人到达监护现场前,工作人员擅自进行工作,属工作人员违章。
四、未系安全带或未进入生产现场的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说明]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在平行移动作业的杆塔(构架)上作业时,还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站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时,应有专人扶持梯子,并将安全带(绳)挂在高于工作地点的梯子或其他可靠位置;任何人在进入除办公室、控制室(含控制室屏后的继电保护室)、通信机房、除值班室和维护团队室外,其他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鄂带。
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五、现场操作员在工作期间未按要求正确着装[说明]现场作业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时,必须按照《员工劳动保护规定》正确使用本单位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按规定使用属于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违章;如本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则属领导或管理人员违章。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全套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全套管理性违章(70条)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置险作业。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
4.新进人类以及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的电气作业人员,来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
5.安排经医师监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禁忌工作。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和专项施工方室(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
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来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庭及现场监督实施。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
10∙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未开展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IL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来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题。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来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富评审、发布和备案, 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着应急基础资料。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0.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工艺工序卡、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 或审批把关不严。
22.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如电网一次接线图、潮流图、IOkV配网图与电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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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2021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2021版)一、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1、现场作业没有按《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使用工作票;2、现场作业前没有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3、二次系统上工作,未按《南网工作票技术规范》要求填写二次安全措施单。
二、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说明]按照《安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必须事先完成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技术措施和《安规》在其它章节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
以下几种情况执行本条规定1、工作票上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补充的)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满足《安规》的要求。
如漏拉、合断路器;漏拉、合隔离刀闸;没有按规定挂接地线;2、未按《安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3、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人员擅自工作;4、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进行工作;5、挂接地线前没有验电;6、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悬挂警示牌(包括在公路边施工两端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
三、无人监护在高压设备上工作[说明]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属于无人监护行为1、未指派监护人;2、监护人本人擅自脱离监护工作岗位致使操作人员或工作人员失去监护,属监护人违章;3、监护人未到监护现场前,工作人员擅自进行工作,属工作人员违章。
四、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或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说明]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在平行移动作业的杆塔(构架)上作业时,还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站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时,应有专人扶持梯子,并将安全带(绳)挂在高于工作地点的梯子或其他可靠位置;任何人在进入除办公室、控制室(含控制室屏后的继电保护室)、通信机房、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以外的其他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鄂带。
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五、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说明]现场作业人员在从事生产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本单位按照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放的劳保用品,不按规定使用属于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违章;如本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则属领导或管理人员违章。
六、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作业[说明]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发生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程以及厂家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未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均属严重违章。
七、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擅自增加工作人员未补办工作人员变动手续(属工作负责人违章)[说明]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下列情况属违反本条规定:1、在工作票上没有注明的地点进行作业(二次系统放电缆等工作地点应尽量写全,如果确实难以在工作票上全部填写,不作为严重违章界定);2、在现场工作的作业人员没有写入工作票(包括工作票附件)。
八、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说明]安全监护人指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监护人、现场专职安全监督员和起重指挥员。
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必须自觉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视为违章。
按照变电站《安规》3.4.3规定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下列情况不界定为违章:1、继电保护人员在继电保护室工作时,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监护人参加工作;2、一次设备检修,只有一个工作地点,如果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可靠,没有高空作业的危险,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监护人协助工作;3、线路登杆作业,两人一组,一人监护,一人登杆。
杆上作业人员双保险已打好、确无安全风险的情况下,监护人可在地面协助吊装工作;在进行登杆查线工作时,参加作业的人员都具备专职监护人的条件时,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进行互换,并在工作票上注明。
4、新建变电站土建工作(不包括设备安装、交叉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土石方开挖存在踏方危险的作业面)可只设一个安全监护人流动监护。
九、工作前没有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或班组成员不清楚工作中的危险点与预控措施,或在工作票工作人员确认栏代签名(属工作负责人违章)[说明]“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制度中所明确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之一,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自觉履行,否则,属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违章。
本条应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工作前对所有工作班成员列队进行“三交”。
工作前的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必须有书面依据。
书面依据可填写在操作票、工作票上或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上,也可以附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卡。
工作班成员必须清楚作业的危险点,并亲自在工作票上(或分工作票上)签名确认。
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工作时间长,工作人员变动多时可附页签名确认,但必须保证三交到位,附页作为工作票附件一起保管备查。
十、现场作业没有按规定使用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或不按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流程进行作业[说明]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是规范现场作业人员行为,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可靠措施,必须认真执行。
下列情况执行本条规定:1、现场使用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与实际工作明显不符的:2、使用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过程中,未按流程逐项执行,及时逐项打勾和记录的。
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原则上由工作负责人持有。
十一、约时停、送电[说明]电气设备停送电必须按操作命令执行,约时停、送电,违反了“工作许可制度”,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界定为严重违章。
十二、无证操作起重设备或超载起吊[说明]起重设备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无证操作是指操作人员没有操作资格证和起重设备没有合格证。
十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作业指挥者没有履行指挥职责[说明]现场作业未按要求完成安全措施或不具备作业条件就指挥作业或明知有危险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就指挥作业、指挥者擅离职守或不按批准的作业程序指挥作业均视为违反本规定。
十四、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说明]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防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二年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安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安排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没有执行岗位任职条件的,如安排实习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单独巡视设备或单独进行检修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相关作业证进行作业等均视为违反本规定。
十五、设备材料订货和验收把关不严,将伪劣产品引入系统[说明]设备材料不能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伪劣产品。
发现伪劣产品引入系统,不受购置时间限制,将按本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十六、检修、更新改造的设备投运前,作业负责人没有向运行人员书面交待设备变动情况[说明]本条“设备变动情况”是指设备型号参数、与实际相符合的图纸、试验报告及可否投运的结论意见、操作注意事项及运行要求。
竣工时书面资料不全,运行人员可以拒绝投运设备,定为工作负责人违章。
十七、在调度室、控制室、仓库、危险品贮存地等场所使用明火、电炉或不按照规定动火作业十八、将资质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引进系统资质审查: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情况: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包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7、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
十九、新建、改扩建工程未执行南方电网公司、省公司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说明]设计时没有执行相关反措,则设计者为违章者;设计图纸有要求,但施工没有执行,则施工负责人为违章者。
二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将车交无证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出车等行为之一。
二十一、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高低压共杆、临近或交叉跨越带电设备、双电源供电情况等,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前不到现场勘查,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包括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使用绝缘牵引绳);二十二、梯子登高没有专人扶守;二十三、立撤杆塔没有专人统一指挥,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或者过载使用工器具,立8米及以上电杆没有使用扒杆或吊车;二十四、撤杆撤线和紧线前不检查杆身、杆基、拉线等是否牢固,没有打好临时拉线、拉绳,随意调整、拆除临时拉线、拉绳。
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二十五、交通要道施工没有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装置,没有采取防止挂线的措施。
二十六、现场临时聘请的技工或农民工没有正确佩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属工作负责人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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