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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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

章行为(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

(2021版)

一、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1、现场作业没有按《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使用工作票;

2、现场作业前没有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3、二次系统上工作,未按《南网工作票技术规范》要求填写二次安全措施单。

二、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

[说明]按照《安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必须事先完成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技术措施和《安规》在其它章节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下几种情况执行本条规定

1、工作票上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补充的)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满足《安规》的要求。如漏拉、合断路器;漏拉、合隔离刀闸;没有按规定挂接地线;

2、未按《安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人员擅自工作;

4、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5、挂接地线前没有验电;

6、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悬挂警示牌(包括在公路边施工两端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

三、无人监护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说明]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属于无人监护行为

1、未指派监护人;

2、监护人本人擅自脱离监护工作岗位致使操作人员或工作人员失去监护,属监护人违章;

3、监护人未到监护现场前,工作人员擅自进行工作,属工作人员违章。

四、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或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说明]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在平行移动作业的杆塔(构架)上作业时,还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站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时,应有专人扶持梯子,并将安全带(绳)挂在高于工作地点的梯子或其他可靠位置;任何人在进入除办公室、控制室(含控制室屏后的继电保护室)、通信机房、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以外的其他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鄂带。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五、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说明]现场作业人员在从事生产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本单位按照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放的劳保用品,不按规定使用属于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违章;如本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则属领导或管理人员违章。

六、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作业

[说明]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发生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程以及厂家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未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均属严重违章。

七、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擅自增加工作人员未补办工作人员变动手续(属工作负责人违章)

[说明]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下列情况属违反本条规定:

1、在工作票上没有注明的地点进行作业(二次系统放电缆等工作地点应尽量写全,如果确实难以在工作票上全部填写,不作为严重违章界定);

2、在现场工作的作业人员没有写入工作票(包括工作票附件)。

八、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说明]安全监护人指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监护人、现场专职安全监督员和起重指挥员。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必须自觉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视为违章。

按照变电站《安规》3.4.3规定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下列情况不界定为违章:

1、继电保护人员在继电保护室工作时,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监护人参加工作;

2、一次设备检修,只有一个工作地点,如果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可靠,没有高空作业的危险,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监护人协助工作;

3、线路登杆作业,两人一组,一人监护,一人登杆。杆上作业

人员双保险已打好、确无安全风险的情况下,监护人可在地面协助吊装工作;在进行登杆查线工作时,参加作业的人员都具备专职监护人的条件时,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进行互换,并在工作票上注明。

4、新建变电站土建工作(不包括设备安装、交叉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土石方开挖存在踏方危险的作业面)可只设一个安全监护人流动监护。

九、工作前没有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或班组成员不清楚工作中的危险点与预控措施,或在工作票工作人员确认栏代签名(属工作负责人违章)

[说明]“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制度中所明确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之一,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自觉履行,否则,属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违章。本条应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工作前对所有工作班成员列队进行“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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