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员工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认定和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员工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员工工伤保险的申报、认定、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档案,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伤保险缴费记录等。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伤保险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伤保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九条公司应当协助受伤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依法支付员工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章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一条员工发生工伤,享受以下待遇:(一)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二)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三)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十四条员工因工死亡,其家属享受工亡待遇。
第十五条员工发生工伤,公司应当根据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公司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工伤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下面给大家分享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与适用范围1.1目的为认真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在职职工。
2.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 2.2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4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5《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2.6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部门职责3.1事故当事人或安全员及时按要求报告事故;3.2生产部负责事故情况的核实工作,并向生产主管安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发生工亡或重大工伤事故应及时向地方安全管理行政部门报告;3.3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情况4 、管理要求4.1综合办公室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核定的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2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单位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向公司安全环保科报告或公司领导报告。
生产部负责受伤员工抢救协调工作,同时与当地县医院联系进行救治工作。
4.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工伤处理:4.3.1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进行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等部门验证确诊的;4.3.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4.3.3在工作时间,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竞技和文娱、体育比赛等活动而受到意外伤害的;4.3.5受用人单位指派在出差期间因基本生活必需受到意外伤害的。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工伤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工伤事故对企业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企业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工伤管理工作,并向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促进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提升。
第五条本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所有员工的义务和责任,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工伤认定和赔偿第六条若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其工伤认定和赔偿由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员工应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配合企业进行工伤认定。
第八条若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事故,员工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企业将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第九条若员工因工伤需要休息和治疗,在治疗期间享受工伤津贴待遇,企业将予以补足工资差额。
第十条企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对于工作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改正,确保员工的工作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安全防护和培训第十一条企业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使用和保养的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及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演习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应变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第十四条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工伤事故责任的归属,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事故的善后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转岗、暂时借调、下岗员工。
第三条工伤保险是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用于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后的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生活费用以及因工致残、死亡后给予个人或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者患病的,应当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向医院提供工伤证明。
第六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保险申报和理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调查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评估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权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赔偿标准等政策的宣传,使员工对工伤保险有正确的认识。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工伤保险申报和理赔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者患病的,应当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向医院提供工伤证明。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员工的工伤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对工伤保险申报进行审核后,应当及时给予员工理赔,并按照规定发放工伤保险金。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协助员工处理工伤保险理赔事宜,提供必要的证明和协助工作。
第三章工伤保险知识培训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第二十条企业可以邀请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企业进行工伤保险知识的培训。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例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伤保险的管理,并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的权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1.3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申报流程、赔付标准等。
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2.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保证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2.2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应及时向公司申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3 公司将为工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并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赔付标准进行赔付。
2.4 公司将定期进行工伤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三、工伤申报流程3.1 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汇报,并尽快寻求紧急救治。
3.2 员工在获得紧急救治后,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工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3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工伤申报材料,并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处理。
3.4 员工需要提供的工伤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医疗证明、事故现场照片、事故证明等。
四、工伤保险赔付标准4.1 工伤保险赔付标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 工伤保险赔付金额将由保险公司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赔付。
4.3 员工在获得工伤保险赔付后,应如实使用赔付金额,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有关的使用情况。
4.4 公司将对员工按照工伤保险赔付情况进行保密,确保员工的个人隐私权。
五、工伤防治措施5.1 公司将加强工作安全防护设备的投入和维护,并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5.2 公司将定期开展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5.3 公司将定期进行工伤防治宣传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培训。
5.4 公司将设立工伤防治专项基金,用于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更新。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伤及职业病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条公司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为保障员工健康奠定基础。
第四条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尽可能减少工伤及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章工伤认定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八条员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要及时给予治疗,轻微伤情的,在本公司医务所治疗,伤情较重的,到本县指定医院治疗,如本县医院不能治疗的,经指定医院出据转院证明,总经理批准后,可转院外出治疗(紧急情况下,三日内履行手续)。
第九条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个人或其所在部门要在24小时之内向公司安全部报告。
安全部在48小时内填写工伤认定表送达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要及时向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引起的损失,维护公司员工权益和公司稳定运营,制定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依规购买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法定保险待遇。
第四条公司将做好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理员工工伤申报事宜,并积极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参加工伤保险投保工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配合公司对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伤保险申报程序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员工如需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材料:1. 事故发生证明: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资料。
2. 医疗证明:包括医院诊断、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调职证明、复工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资料:如事故照片、报案材料等。
第八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及时进行,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申报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审,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将按照程序进行复审,并及时作出复审结论。
第十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伤申报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员工个人隐私。
第三章工伤保险理赔程序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申请工伤保险理赔,应依法提供以下材料:1. 工伤保险申请书: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工伤情况。
2.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医疗证明: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鉴定证明、残联评残证明等。
第十二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保险理赔及时进行,对符合工伤保险理赔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理赔款项。
第十三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保险理赔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核,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第三章工伤保险的基本权益和待遇第四章工伤保险的申报和认定第五章工伤保险的支付第六章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同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分支机构及办事处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工伤保险的投保事由范围包括员工因工作原因所导致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疾病。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工伤保险,并确保保费按期足额缴纳,以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第五条公司的员工均适用工伤保险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员:1. 全职员工2. 兼职员工3. 劳动合同期满后正式录用的实习生和临时工4.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
第六条受聘于本公司的员工,在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应视为工伤保险范畴: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遭受工伤;2. 在出差、外勤等工作任务中遭受工伤;3. 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条件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导致意外伤害的;4. 因履行工作职责和职位要求,与他人产生纠纷或发生斗殴等行为导致的工伤。
第七条临时工和实习生在工伤发生时,应当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并及时报案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公司聘请的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应由派遣单位负责购买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第三章工伤保险的基本权益和待遇第九条受保员工在遭受工伤后,享受以下基本权益和待遇:1. 医疗待遇:受保员工应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2. 伤残待遇:受保员工因工伤致使基本劳动能力减少或丧失的,按照工伤程度、失能程度等因素给予相应的伤残待遇;3.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受保员工因工伤需要休养或随工伤去世,给予一次性工伤补助金;4. 职业病待遇:对于职业病患者,给予相应的治疗和护理,同时补偿因职业病带来的经济损失;5. 工亡家属抚恤金:工伤造成受保员工死亡的,给予工亡家属一定程度的抚恤金。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模板模版(三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工伤保险管理工作,保障职工权益,提高企业的工伤保险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伤保险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保险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工伤保险管理应与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第六条企业应加强工伤保险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和参保意识。
第二章参保管理第七条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并由企业代为扣缴。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职工的工伤保险费上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九条企业应为每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办理参保证明,保障职工权益。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保险档案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事故认定与待遇支付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事故认定的制度,明确认定责任和程序。
第十二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主动配合企业进行事故认定的调查。
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工伤事故的认定结果,核算职工的工伤待遇,并及时支付。
第十四条职工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有义务配合企业的康复治疗和复工安排。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
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自查和自评,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和改进,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企业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法律责任,确保职工的权益。
第十九条企业违反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企业应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制定,经审批后实施,并向全体职工宣传。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背景与目的工伤保险是一项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所造成的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风险的社会保险制度。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同时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并完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监督工伤保险的申领、审核、赔付等程序,保证职工能够按照法定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提高工伤保险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可能存在的滥用、浪费和腐败问题。
二、制度内容1. 工伤保险申报管理(1)申请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职职工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2)申报材料:职工申报工伤待遇需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事故报告、医院诊断证明、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明等。
(3)申报程序: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应该尽快向所在企业提出申报,企业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然后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工伤鉴定管理(1)工伤鉴定条件:职工申报工伤待遇的,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事故或病因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法规定的工伤范畴。
工伤鉴定由职工所在企业负责组织,并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
(2)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程序包括医疗鉴定和工伤鉴定两个环节。
职工在医疗处理后,应向所在企业提供病历、医院诊断证明等医疗证据材料,企业根据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判断,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医疗鉴定结果作为工伤鉴定的依据,企业根据医疗鉴定结果进行工伤鉴定的申请,并向相关部门提交鉴定材料。
3. 工伤待遇支付管理(1)待遇标准:工伤保险金的支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住院补助、丧葬补助等。
(2)待遇支付程序:职工的工伤待遇支付由所在企业负责处理,企业根据职工提交的工伤保险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相关部门递交审批申请。
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企业按照所核定的金额和支付日期及时支付给职工。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5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根据____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____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
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
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
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
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
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
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
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①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②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③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④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班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⑤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作业小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注。
不设班组和作业小组的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承担班组和作业小组的经济责任。
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责任由公司承担。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3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为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预防工伤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二)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关于新职工入职后的各项事宜规定:1、新职工入职时,上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____张(无二代身份证的职工开据户籍证明)和上交____张彩色一寸照片,上交公司人事行政部。
2、若员工入职后,车间部门主管人员对员工所处岗位的危险所在有及时提醒和说明的义务。
3、公司人事行政部将于每月____号前将上月新增转正员工的资料整理交至社会保障局参保。
4、新入职人员应在入职时在人事行政部领取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交至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合同认证。
五、关于职工离职后有关事宜的规定1、职工擅自离职后车间部门主管人员未按时将离职人员名单上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车间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应承担离职人员每人每月缴纳保险所损失的费用,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3、公司人事行政部部将不定时的对车间职工人数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车间部门主管人员弄虚作假、隐私舞弊的,每发现一次将扣除该部门负责人员一定数目的罚款,并全公司通报批评。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样本(5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样本根据《劳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落实强制性职工工伤保障,分散企业风险损失,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完善员工工伤保险管理。
二、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为全员职工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
三、企业应确保受伤员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企业应收集下列资料:1、保险评估、年费及反回资料;2、索赔事件资料;3、已发出赔偿资料。
五、企业应对下列费用进行调查:1、保险费用;2、有保险时的损失费用;3、无保险时的损失费用。
六、管理部门及职责职工工伤保险由企业工会管理,并指定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相关事项的协调同、资料收集和费用调查工作。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样本(2)具体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可以参考以下要点:1. 缴费管理:规定职工和企业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和缴费期限等,明确缴费方式和缴费责任。
2. 报案管理:要求企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立即向工伤保险机构报案,并提供事故相关证明和资料,确保及时申报工伤。
3. 伤残鉴定管理:规定工伤保险机构和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客观。
4. 医疗费用管理:明确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和费用限额,规定工伤保险机构的审核流程和标准。
5. 伤残津贴管理:规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确保伤残职工合理获得相应的津贴。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管理:制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的申请条件和支付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助。
7.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管理:规定工伤职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间、方式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确保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8. 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和合理使用,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和使用范围。
9. 法律责任管理:规定工伤保险违法违规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职工权益。
以上是一些建议参考点,具体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计和制定。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公司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而导致伤病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以规范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和操作。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降低公司的风险和责任。
二、保险责任范围1.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突发的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或疾病的,均视为工伤;2.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也视为工伤;3.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出差或参加公务活动,以及在工作地点附近休息的,一旦发生伤病,也视为工伤;4. 员工在执勤期间或值班期间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疾病的,同样也视为工伤。
三、保险责任的实施1. 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工伤保险合同,明确了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金额;2. 公司每年按照保险费率和员工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及时投保;3. 保险公司负责对员工进行风险评估,以声明险情,并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4. 员工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公司和保险公司报告,并提交相关的伤病证明和医疗费用报销单据;5. 公司将协助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6. 保险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伤情况进行理赔,并将相关费用直接发放给员工。
四、保险理赔管理1. 员工工伤确诊后,公司应协助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2. 公司应提供员工的相关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工伤认定;3. 员工工伤被保险公司认定后,公司应及时通知员工,并将保险理赔金额告知员工;4. 员工需填写保险公司要求的理赔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医疗费用报销单据,由公司审核后提交保险公司;5. 公司应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理赔进程,并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6. 保险公司根据员工工伤情况进行理赔审核,并将相关费用直接发放给员工。
五、保险费用支付1. 员工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员工无需额外支付;2. 员工需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和相关单据交给公司,由公司进行审核后,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申请;3. 员工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直接支付给员工,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4. 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核算和支付工伤保险费用,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职工的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工在工伤保险事务上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为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整个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职工工伤风险。
第六条企业应加强工伤保险知识宣传,提高职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和了解,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工伤保险管理事务。
第七条企业应及时处理职工工伤保险事务,确保职工享受合法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配合有关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加强工伤保险管理工作,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水平。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工伤保险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伤保险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工伤保险权益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权益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企业应做好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资料的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申诉处理程序,及时处理职工的工伤保险申诉事务。
第十四条企业应开展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知识宣传,提高职工对工伤保险权益的认识和了解。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伤保险权益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应及时了解职工对工伤保险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
第十七条企业应切实维护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做到公平公正处理工伤保险事务。
第三章工伤保险事故处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职工工伤保险事故处理制度,及时、正确处理职工工伤保险事故。
第十九条企业应做好工伤保险事故的报告及时通知职工保险机构,并积极配合保险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伤保险事故。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五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
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
2、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递,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员必须将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
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品管部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
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制度
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制度一、工伤认定1.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
2. 工伤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事故属于非故意行为;事故造成员工身体伤害或患职业病。
3. 工伤认定的程序:员工或其代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机构进行调查核实;社保机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保险费缴纳1.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行业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
2.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拖欠、少缴或不缴。
3.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缴费费率等因素确定。
三、工伤待遇1. 工伤员工享受以下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遗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2.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护理人员误工费等。
3. 伤残待遇根据员工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 遗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四、工伤康复1. 企业应当积极组织工伤员工进行康复治疗,促进其身体功能恢复。
2. 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方面。
3. 企业应当为工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康复设施和条件,配合康复机构做好康复工作。
五、劳动能力鉴定1.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工伤员工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其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
2.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结果作为工伤待遇和安置的依据。
3.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六、法律责任1. 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2.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 对于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工作,保障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护理和经济补偿等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是指企业依法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用于支付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与工作有因果关系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所需的医疗、护理、康复、残疾补助和死亡抚恤等费用,保障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护理和经济补偿等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本企业职工所参保的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伤保险金。
第二章保险范围第五条本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或工作与工作有因果关系的意外事故,以及在工作期间因病突发导致的伤害和残疾,均为工伤。
第六条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费用:医疗、护理、康复等费用。
(二)经济补偿: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等。
(三)工伤津贴:职工在休假或歇业期间因工伤未能返岗而给予的医疗补偿。
(四)其他保障:补助工伤交通费、安装矫形器、安装假肢等费用。
第三章保险责任第七条企业应根据职工工伤保险费缴纳情况,足额支付职工工伤保险金。
第八条企业应及时对职工工伤事故进行报告和认定,并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做出具体的经济补偿和治疗方案。
第九条企业应在职工工伤发生后五日内为其办理医疗保险,保证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第十条企业应做好职工工伤遇难家属的抚恤金等经济补助工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保证职工工伤理赔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二条企业应制定职工工伤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和认定工作机制,确保职工工伤事故申报、调查、处理和问题反馈工作有序、及时、高效。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开展职工工伤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工伤防范意识和技能,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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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
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
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公司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章工伤报告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日内将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特别情况应在10日内完成报告手续。
第十一条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监批准,否则不准上报。
第十二条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带班组长在当班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其他人员不准代替),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领导,经领导签字、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
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安全环保部经理签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批准。
第五章工伤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到安全环保部登记。
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事故单位当班带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各500元。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监部门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
责任明确。
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
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第十五条工伤休息三个月以上人员,经鉴定后复工的,由鉴定委员会报名单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原受伤人员旧病复发,伤者本人可提出恢复工伤申请,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诊,认定确是因工伤引起的旧病复发,方可办理工伤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伤鉴定,对鉴定确诊休息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不具休息的工伤应及时安排复工。
第十七条工伤复工员工要求重新住院及转院治疗,必须经鉴定机构鉴定,方可办工伤相关手续。
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工伤手续。
第十八条工伤经鉴定复工人员一律回原岗位。
因严重“三违”造成的工伤复工前应经安全培训班进行岗前培训后,经有关领导评定后复岗。
第十七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补办工伤的,必须是6个月以内发生的工伤,超过6个月,一律不予补办。
补办工伤必须履行调查证等手续,有调度登记、事故追查分析记录、调查报告、医院病志必须经过科学仪器诊断的部位,然后提交安全环保部,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八条补办工伤部位者,必须是在30天之内发生的工伤,如超过30天,一律不予补办,补办工伤部位必须有足够证据,并履行调查取证等手续,有事故追查分析记录、有调查报告、有经过医院科学仪器诊断部位完整的记录。
然后交安全环保部讨论、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九条精神异常者、有脑外伤引起精神障碍者需住院,必须有市级以上的医院颅脑损伤完整病志复印件、负伤的原始材料、社会调查材料、直系亲属有无精神病史证明材料,需住院治疗者必须有人力资源部出据的脑外伤工伤证明,需经公司指定到省级一医院鉴定后,方可住院治疗,鉴定与工伤无关的精神病患者,一切费用自费。
第六章工伤调查
第二十条发生事故安全环保部有关人员和安全环保部经理必须参加事故调查。
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发生轻、微伤事故由安全环保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织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调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同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调查工伤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必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写明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处理意见、今后措施,由安全环保部经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安全环保部、工会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调查组、安全环保部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处理整改。
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单位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三条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部门、项目部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发生上访的给予发生事故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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