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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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委

托检验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苏食药监安[2012]6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3.08

【实施日期】2012.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安〔2012〕65号)

针对我省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备案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行为,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的GMP )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规范委托检验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完善药品质量检验条件、提高药品检验分析能力,是药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基础性工作。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按照

国家局《通知》要求开展委托检验业务,同时做到规范药品委托检验行为与健全企业质量风险管理体系相结合,加强药品检验软硬件建设与实施新版GMP相结合,防止因药品委托检验行为不规范导致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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