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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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经典案例(3篇)

教育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3月,某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

受害者小王(化名)在校园内被多名同学围殴,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心理受到严重创伤。

事发后,家长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投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案件经过1. 校园欺凌事件2019年3月的一个下午,小王在学校食堂吃饭时,因言语冲突与同学小李(化名)发生争执。

随后,小李召集其他同学围殴小王,持续了约10分钟。

在此过程中,小王多次呼救,但无人理会。

事后,小王被送往医院治疗,身体多处受伤。

2. 家长投诉事件发生后,小王的家长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投诉。

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确认此次事件为校园欺凌,并对涉事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

3. 社会关注事件曝光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媒体纷纷报道此事,呼吁加强对校园欺凌的打击力度。

政府部门也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学校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案件处理1. 学校处理学校对此次事件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对涉事学生进行严肃处理,给予相应处分,并要求其进行公开道歉;(2)对受害者小王进行关心和慰问,安排心理辅导,帮助其尽快恢复身心健康;(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校园欺凌举报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政府部门处理政府部门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以下措施:(1)对涉事学校进行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加强对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意识;(3)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控体系,加大对校园欺凌的打击力度。

四、案例分析1. 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是多方面的,包括身体伤害、心理创伤、学业影响等。

本案例中,小王因校园欺凌事件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心理受到严重创伤,学业受到影响。

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校园和谐稳定。

2. 学校责任学校是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有责任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

本案例中,学校在事件发生后采取了积极措施,但仍有以下不足:(1)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教育工作不够到位;(2)对涉事学生的处理不够严厉;(3)对受害者的关心和慰问不够及时。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教育者应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模范守法、用法,以对学生形成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供大家分享。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一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

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

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

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

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案例7刘云是某医学院的学生,从小父母悉心培养,学习美术、音乐、舞蹈,原本是个多才多艺的花季少女,令人羡慕的好学生。

16岁认识了一个男青年,堕入爱河。

男青年是个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带着她玩、跳迪斯科、打架,父母反对,她搞假自杀逼父母让步。

在男朋友的教唆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弃学业,骗钱,用安眠药使人睡觉然后中进行盗窃,为了一段本不该发生的“恋情”沦为盗窃,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华。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二法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人人懂法守法,我们的社会定会是和谐的!”要进行法制教育,必须从小抓起,让法律真正融入到孩子们的日常生活中。

小学的学生又有自身的独特性:年龄多集中在7-12岁,这一阶段是一个人“三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目前,由于小学生自身辨别能力差、心理不成熟、法律意识不健全,造成现在未成年人儿童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所以对儿童实时进行法制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的首要来源,家长是学生第一任老师,社会是孩子成长的大阵地。

幼儿园法律法制教育案例(3篇)

幼儿园法律法制教育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成长的摇篮,更应该从小培养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本案例以某幼儿园为例,讲述了一次幼儿园法律法制教育的成功实践。

二、案例描述1. 案例背景某幼儿园是一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有12个班级,教职工40余人。

近年来,幼儿园积极开展法律法制教育,旨在培养孩子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2. 案例经过(1)发现问题在一次户外活动中,教师发现两名幼儿在争抢玩具时发生了纠纷。

教师立即上前制止,询问了情况后得知,两名幼儿因玩具归属问题产生了争执。

教师意识到,幼儿园中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有必要对孩子们进行法律法制教育。

(2)制定教育方案为了提高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幼儿园制定了以下教育方案:① 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法律专家为孩子们讲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如物权法、合同法等。

② 创设法制教育主题活动:通过绘画、手工、游戏等形式,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

③ 加强家园合作: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法制教育,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

(3)实施教育方案① 法律知识讲座幼儿园邀请了当地法院的法官为孩子们讲解法律知识。

法官用生动形象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让孩子们了解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② 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幼儿园开展了“我是小小法官”主题活动。

孩子们通过绘画、手工等形式,创作出自己心中的法官形象,并学习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③ 家园合作幼儿园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法制教育。

教师定期向家长反馈孩子的学习情况,家长也积极为幼儿园提供法制教育资源。

(4)教育效果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在日常生活中,孩子们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益。

在遇到纠纷时,孩子们能够主动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总结1. 案例成功之处(1)注重法治教育内容的多样性:通过讲座、主题活动、家园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

法制教育教案小学(6篇)

法制教育教案小学(6篇)

法制教育教案小学(6篇)小学法制教育的教案篇一教学目标:1、情感目标: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道路交通法》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

2、知识目标:初步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知道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明白交通安全重在预防。

3、能力目标: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交通法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重点难点: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习能力的有限,对枯燥的法律条文的理解比较肤浅,因此,本课重点以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为平台,着重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的意识和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教学过程:为了达到教学目的,我遵循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发展为主线的现代教学理念,设计了六个教学步骤:(课件展示)创设情景,合理想象。

合作交流,大胆探究。

事故再现,撞击情感。

直抒胸臆,列举事例。

明白症结,入情悟理。

联系实际,拓展深化。

这六个步骤以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原则构建教学内容,形成师生间、学生间多向性信息交流,构成媒体运用、学生协作学习的'动态组合,从而在一课中突破重难点,完成教学任务。

1、创设情景、合理想象依据教学需要,我首先出示真实情景:(课件展示)这是我校一学生冲下斜坡跑上马路时的情景,教师在指导学生观察的基础上,引导其合理想象:“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这样拉近了课本与学生的距离,在感知的环境中学生有了表达的欲望,为下一步的学习搭建了平台。

2、合作交流,大胆探究根据学生回答,教师导出可能出现车祸与不可能的两种情况,并启发学生分组进行交流其原因是什么?并相机板书。

这一环节的设计通过交流、探究,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与分析能力,以及让他们懂得“道路安全,防患未然”的道理,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教师就此揭示今天的学习主题,自觉遵守交通法。

3、事故再现,撞击情感在学生感知、认知的基础上,为更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情感,教师不失时机地播放录像,(课件展示)通过这些触目惊心的场景和极有说服力的数据,学生的心灵会受到强烈的。

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案例小故事【8篇】

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案例小故事【8篇】

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案例小故事【8篇】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

本文是品才网pincai。

小编为朋友们整理了8篇《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案例小故事》,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篇一老师们、同学们:每当我听到一个个年青、鲜活的生命突然逝去时,无不为朵朵含苞未放的祖国花朵瞬间凋零而感到无比痛心。

在广播电视里听到发生某小学淹死3名初一学生的安全事故,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更向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下面,我将就三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些提醒和要求。

一、安全重于泰山,重在加强教育和自我保护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今天,面对血的教训,我们不得不再次提到安全这个问题。

同学们,生命是世上最宝贵的,当我们还小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那么现在,当我们长大了,离开了父母靠谁来呵护我们的生命?得靠自己,因此,我们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一举一动想到安全,不能让我们的行为有任何闪失,不能让我们的身体受到任何伤害。

具体要求大家做到以下几点:1、各班主任及课任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对生命负责的态度,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要注意安全教育的广度及深度,安全工作要想全做细,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并且要做好各种记载。

真正做到:“放在心上,讲在口上,写在纸上,落实在行动上!”2、班主任老师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时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在校情况。

有事不能上学的学生要求家长必须到校亲自请假履行好书面请假手续。

严禁其他学生捎假或学生自己口头请假,请假期满以后,学生必须由家长送至学校向班主任老师销假。

班主任要健全同家长的联系方式,对不明原因未到校上学的学生,班主任老师要立即同家长取得联系,问明原因。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6篇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6篇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6篇什么是教案教案是教师为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对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等进行的具体设计和安排的一种实用性教学文书。

教案包括教材简析和学生分析、教学目的、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及练习设计等。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6篇作为一无名无私奉献的教育工作者,总不可避免地需要编写教案,借助教案可以让教学工作更科学化。

那么问题来了,教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1一、活动主题: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二、活动目的: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

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

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

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

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

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

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

小学生法制课教案(精选5篇)

小学生法制课教案(精选5篇)

小学生法制课教案(精选5篇)小学生法制课教案1课题名称:请尊重我的隐私教学目标: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并学会如何实施保护自我的隐私权。

重点难点:学会如何实施保护自我的隐私。

教学方法:例举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一、导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未成年人也应学会自我保护,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非法窥看。

二、过程:1、出示案例:小花是武隆县某小学六年级学生,一直以来小花的成绩总是令父母满意,可在最近几次测试中成绩连续下降,妈妈非常担心。

于是家中就发现:小花与同学通电话时,妈妈会拿起另一部电话;小花与同学上网时,妈妈会悄悄地站在她身后;小花的书包这些天总是有被人整理过的迹象。

2.小组讨论案例:你觉得小花妈妈这样做可以吗?为什么?3.讲解个人隐私权(1)个人隐私的含义:是(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比如个人独特的生理特点、心理活动、日记、电话、信件以及在自己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私生活)等。

做练习:请判断下列哪些为隐私。

1、老师的收入。

2、我往来的朋友3、犯罪嫌疑人的信件往来4、甲同学向老师报告乙同学偷了3元钱5、个人病情(2)个人隐私权对于一个国家的意义: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3)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权,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4)小结4.结合理论,联系案例。

(1)小花的行为作了危害社会的事吗?(2)小花的妈妈的行为是爱还是侵权?从哪里看出来的?(3)如果你在生活中有碰到过类似的事情,你会怎样处理?(4)小结: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要大胆向家长说,这是属于我的隐私,请你尊重我的隐私。

但是,我们不能敌对家长,毕竟家长是为了我们好。

5.辩论赛:“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要求:(1)分为正反方进行辩论:(正方:隐私就是丑事;反方:隐私不是丑事)(2)说出支持你观点的理由。

中学生法律法制教育案例(3篇)

中学生法律法制教育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教育,以下是一起发生在某中学的校园欺凌事件案例,通过对该事件的处理与反思,旨在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案例描述1. 案件发生时间:2021年3月15日2. 案件发生地点:某中学教室3. 案件涉及人员:小明(受害者)、小华(欺凌者)、小李(证人)、班主任4. 案件经过:(1)2021年3月15日上午,小明在教室里与小华发生口角,小华不满,遂对小明进行辱骂。

(2)课后,小华伙同小李在教室外对小明进行围殴,小明被打伤。

(3)事后,小明向班主任报告了此事,班主任进行调查。

(4)经调查,证实小华、小李的行为构成校园欺凌。

三、案件处理1. 班主任对小明进行安抚,关心其伤情,并要求小华、小李向小明道歉。

2. 班主任对全班同学进行法制教育,强调校园欺凌的严重性。

3. 学校对欺凌者小华、小李进行处分,包括通报批评、停课、赔偿损失等。

4. 学校向家长通报情况,要求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5. 学校对全校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受害者走出心理阴影。

四、案例反思1. 法律意识淡薄:小华、小李在此次事件中,对法律意识认识不足,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家庭教育缺失: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制观念的灌输不够,导致孩子法制观念淡薄。

3. 学校管理不到位: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存在不足,导致事件发生。

4. 同学间关爱不足:在此次事件中,同学们对小明缺乏关爱,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欺凌行为。

五、建议1. 加强法制教育:学校应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

2. 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制观念。

3.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4. 强化同学间关爱:同学们要关心彼此,互相帮助,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案例(3篇)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业主李某,因小区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绿化带被随意占用、公共设施损坏无人维修、小区内乱停车等现象,导致业主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李某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无果,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物业管理合同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形成的物业管理合同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双方应遵循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

(2)物权法:业主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带等享有物权,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业主的物权。

(3)侵权责任法:物业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业主权益受损,应承担侵权责任。

2. 案例处理过程(1)收集证据:李某收集了小区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证据,如照片、视频、书面材料等。

(2)寻求法律援助:李某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律师支持。

(3)提起诉讼:律师代表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赔偿损失。

(4)法院审理: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李某损失,并要求物业公司整改小区管理问题。

三、教学案例1. 案例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物业管理合同法律关系、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2)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提高学生维权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2. 案例教学过程(1)导入:通过讲述李某维权案例,引导学生关注身边的法律问题。

(2)分析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如物业管理合同、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

(3)讨论:组织学生分组讨论,针对案例提出解决方案,如与物业公司协商、提起诉讼等。

(4)总结:教师总结案例教学成果,强调法律在我们身边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3. 案例教学评价(1)学生掌握法律知识: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能了解物业管理合同、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2)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学生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教学中的法律案例(3篇)

教学中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中学初二学生小王,因家境贫寒,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其他同学的嘲笑和欺负。

一天,小王在放学路上被一群同学围殴,导致头部受伤,腿部骨折。

小王家长将此事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及施暴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分析1. 学校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有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

本案中,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霸凌事件,导致小王受到伤害。

因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施暴者故意殴打小王,造成小王身体受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此,施暴者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家长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小王家长在发现孩子受伤后,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表现出较强的法律意识。

但在整个事件中,家长并未直接参与校园霸凌,因此,家长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教学中的启示1. 加强法制教育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通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形式,让学生认识到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严格校园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对校园霸凌等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及时发现和制止,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3. 加强家校沟通学校与家长应加强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孩子在学校受到欺负的情况,并与学校共同解决问题。

4. 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学会在遇到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

同时,教育学生尊重他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四、结语校园霸凌事件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也给学校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通过本案的分析,我们应深刻反思,加强法制教育,严格校园管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法律为我们护航教学案例(3篇)

法律为我们护航教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我国教育部门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

以下是一则关于法律为我们护航的教学案例,旨在通过实际案例,让学生深刻理解法律的作用和意义。

二、案例描述(一)案例基本情况某市某中学初一年级,共有12个班级,学生总数为600人。

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特聘请了一位法律讲师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在一次法治教育课上,法律讲师讲述了一个关于校园欺凌的案例。

(二)案例内容小华(化名)是该校初一年级的一名学生,性格内向,学习成绩一般。

一天,小华在放学路上被三名高年级学生围殴,身上多处受伤。

小华因疼痛难忍,只好回家告诉了父母。

父母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学校反映。

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并展开调查。

经调查,三名高年级学生构成校园欺凌,学校对三名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

同时,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一次法治教育讲座,邀请法律讲师为师生讲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法律后果。

(三)案例影响1. 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通过此次案例,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增强了法律意识,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 增强师生法治观念:教师们通过参与法治教育,提高了自身的法治观念,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3. 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学校通过开展法治教育,有效预防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为师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教学案例分析(一)案例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法律后果;2. 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 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共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案例教学过程1. 引入案例:法律讲师通过讲述校园欺凌案例,引起学生兴趣,激发学生思考。

2. 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分析校园欺凌的原因、危害及法律后果,让学生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3. 案例讨论:组织学生分组讨论,让学生就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保护自己提出建议。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案例(3篇)

法律在我们身边教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观念的普及,法律教育在校园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作用,树立法治意识,本案例以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为切入点,通过分析事件的处理过程,引导学生认识法律在我们身边的实际应用。

二、案例描述某中学初二(2)班发生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受害者小明(化名)在课间休息时,被同班同学小刚(化名)及其团伙围殴,导致小明身体多处受伤。

事件发生后,小明向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报告,学校立即展开调查。

三、事件处理过程1. 调查取证阶段学校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

调查组通过询问当事人、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

2. 责任认定阶段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小刚及其团伙的行为构成校园欺凌。

学校对小刚及其团伙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向小明赔礼道歉。

3. 法律介入阶段考虑到事件的严重性,学校决定将此事报告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小刚及其团伙进行进一步调查。

4. 法律制裁阶段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小刚及其团伙进行了行政处罚。

同时,学校对小刚及其团伙进行了纪律处分,包括记过、留校察看等。

5. 心理辅导阶段学校为小明提供了心理辅导,帮助其恢复心理健康。

四、案例分析1. 法律的作用在这起校园欺凌事件中,法律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学校通过调查和处理,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小刚及其团伙进行了法律制裁,起到了警示作用。

2. 法律教育的重要性这起事件反映出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需要加强法律教育。

学校通过此事件,对学生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养。

3. 家庭教育的作用家庭教育在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家长应关注孩子的成长,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五、教学案例实施1. 课前准备教师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流程、法律知识等,制作教学课件。

2. 课堂实施(1)导入:教师通过讲述校园欺凌事件,引导学生关注法律在我们身边的作用。

法律进校园典型案例(3篇)

法律进校园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

本文将以XX中学“校园欺凌事件”为例,探讨法律进校园的典型案例。

二、事件概述2019年春季,XX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

受害者小张(化名)在课间休息时,被几名同学围殴,身上多处受伤。

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并对涉事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

然而,这起事件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三、法律教育措施1. 专题讲座学校邀请了当地法制副校长为全体师生进行了一次专题讲座,讲座内容围绕校园欺凌的定义、危害、预防和处理等方面展开。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

2. 法律知识竞赛为了检验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竞赛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竞赛活动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兴趣,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

3. 校园法治宣传栏学校在校园内设立了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法治教育内容,包括校园欺凌案例、法律知识问答等。

同学们在课余时间可以随时查阅,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

4. 家校合作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学校向家长发放了《家长法制教育手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四、事件处理及效果1. 事件处理学校对涉事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主犯进行了留校察看处分,对其他参与者进行了批评教育。

同时,学校还加强了校园安全管理,制定了详细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

2. 效果评估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开展,XX中学的校园欺凌事件得到了有效遏制。

以下是活动效果评估:(1)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调查数据显示,80%以上的学生表示在活动中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5篇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5篇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5篇法制安全教育作为在校学⽣,安全问题与我们的⽣活、学习、成长息息相关。

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提⾼防范能⼒,是学⽣⾃⾝的重要使命。

以⾯是⼩编整理的五篇关于法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案,希望对⼤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1教学课题:法制教育(⾃护、⾃救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学习⼀些家居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

教学⽬标: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树⽴⾃护、⾃救观念,形成⾃护、⾃救的意识,使学⽣安全、健康成长。

重点难点:学会如何实施⾃我保护。

教学⽅法:例举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谈话引⼊:同学们⽣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受到⽗母和家⼈的关⼼、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

但是,家庭⽣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对待,否则很容易发⽣危险,酿成事故。

下⾯就谈谈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交通安全案例|⼀、3⽉31⽇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学⽣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路⼝步⾏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案例⼆、2⽉11⽇14时5分,⼤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7岁)在由南向北步⾏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效当⽇死亡。

1、分组讨论、⾏⾛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1)在道路上⾏⾛,要⾛⼈⾏道,要靠路边⾏⾛。

(2) 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

(4)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红灯停”。

2、骑⾃⾏车要在⾮机动车道上靠右边⾏驶,未满⼗⼆岁的⼉童不准骑⾃⾏车在公路上⾏驶。

三、防溺⽔安全教育。

下⾯给⼤家讲⼏个游泳所带了的惨剧。

(1)2016年4⽉23⽇下午,廉江市安铺镇3男孩结伴下河捞蚬不幸溺⽔,导致2死1失踪。

法制教育进课堂教学教案(精选8篇)

法制教育进课堂教学教案(精选8篇)

法制教育进课堂教学教案法制教育进课堂教学教案(精选8篇)作为一名无私奉献的老师,通常会被要求编写教案,教案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教研活动的开展。

那么你有了解过教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教育进课堂教学教案(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教育进课堂教学教案1教学重点: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教学目的:1、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守法意识;2、使每一位学生远离未成年人的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3、使每一位学生都能懂法、守法、用法;4、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年。

教学过程:一、问题情景观看一组漫画,思考为什么未成年人会有不良习惯,甚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二、学生活动展开小组讨论,分析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特点和成因?进一步思考,针对成因应采取哪些对策?三、主要内容:(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1、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字来概括。

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

5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

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

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

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

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2、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

小学五年级道德与法制教育案例

小学五年级道德与法制教育案例

小学五年级道德与法制教育案例道德与法制教育是小学教育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它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帮助学生了解和认识到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和什么是违法的行为。

本文将以小学五年级的角度,从三个不同的案例出发,探讨道德与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引导学生正确行为的方式。

案例一:小明的故事小明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他是班上的纪律委员,负责维护课堂秩序。

有一天,小明在批改同学的作业时,发现了一个同学抄袭的行为。

按照学校的规定,小明应该向班主任报告此事。

然而,这个同学是小明的好朋友,小明陷入了一个道德和法律的两难抉择。

最终,小明选择了向班主任报告此事,因为他明白守护诚信和道德原则的重要性。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道德与法制教育在小学阶段的重要性。

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道德抉择,如何正确判断和选择,需要通过相关的教育来培养。

法律法规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石,学生应该在小学阶段就了解和认识到法律的存在和作用。

案例二:小红的故事小红是五年级的一名学生,她目睹了一起被人欺凌的事件。

她看到一个同学被几个人围攻,口中充满了污言秽语。

这时,小红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站在一边旁观,保全自己的安全;二是勇敢地伸出援手,制止欺凌行为。

尽管内心有所恐惧,小红最终还是选择了去帮助同学,她知道这是一个正确的行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道德与法制教育中,培养学生的正义感和勇气是必不可少的。

学生应该学会正确认识并对抗各种形式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同时也要懂得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只有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学生才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健康的人格。

案例三:小杰的故事小杰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他上周在老师布置的作业中发现一位同学抄袭了他自己的答案。

小杰对此感到非常生气和委屈,内心充满了怨恨。

在经过一番思考之后,小杰决定放下自己的私心,与同学坐下来好好谈谈,寻找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向老师提出申诉。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培养学生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是道德与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

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

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当前教育工作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可以更加生动地向大学生们传达法制知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治意识。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关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案例。

案例一,校园违规停车事件。

某大学校园内,存在大量违规停车的现象,给校园交通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学校对此开展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邀请交警来校进行讲解,告诫学生们要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同时,学校还加强了对违规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这次活动,学生们对交通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校园内的违规停车现象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案例二,学生宿舍违规用电事件。

某大学学生宿舍频繁发生电线乱拉、私拉电线等违规用电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学校针对这一问题,开展了一次专题讲座,邀请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来校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讲解。

通过讲座,学生们了解到了私拉电线、乱拉电线等行为的危害性,明白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

同时,学校也加强了对学生宿舍用电情况的监督,对违规用电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这样一来,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宿舍内的违规用电现象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案例三,学生违规吸烟事件。

在一些大学校园中,存在学生违规吸烟的现象。

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开展了一次以“拒绝吸烟,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吸烟危害知识讲座、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们自觉抵制吸烟行为。

同时,学校还加强了对违规吸烟行为的管理,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

这样一来,学生们的健康意识得到了提高,校园内的违规吸烟现象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法制教育,才能让大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治意识,做到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希望各大学都能够加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积极的贡献。

法治教育第一课教案(优秀6篇)

法治教育第一课教案(优秀6篇)

法治教育第一课教案(优秀6篇)开学第一课安全法制教育教案篇一教学目标:1、知道犯罪的构成和什么叫犯罪;2、知道犯罪的两种形式;3、通过学习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教学重点:理解掌握犯罪的条件教学难点:理解两种犯罪形式中的第二种形式:不作为。

教学过程:一、导入1、安静的课堂、井然有序的校园,由什么作为保证呢?2、校门口接送低年级的学生家长,都在校门口的两侧的什么位置?为什么要在这个位置等学生?又是由什么作为保证呢?3、我校门口的马路上,有横过马路的斑马线,学生为什么要走他呢?过渡: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学校的井然的秩序;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法律的作用这么大,我们要多学习一些法律,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很好的遵守法律。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我国宪法中的刑法。

二、学习:刑法(一)、犯罪的构成指行为人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一个行为构成犯罪,必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犯罪的客观方面指犯罪行为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行为包括两种基本形式:(1)作为:用积极行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并且具有履行这种义务的能力,而有意识的不实施该种行为,从而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例如: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不作为违反的是刑法的命令性规范,即当为而不为。

比如,负有扶养义务的行为人对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而情节恶劣的,就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看,我国刑法中的由不作为的行为形式实现的犯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在刑法上被称为纯正(真正)不作为犯,如遗弃罪等;一种是既可以由作为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实现的犯罪,在刑法上被称为不纯正(真正)不作为犯,如故意杀人罪、决水罪等。

3、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案例一教师能否让学生“牢记”答案案情河北省某县小学期末统考前;该校三年级某教师竟设法弄到了试卷;并做出答案后;让学生“牢记”;此举引起了学生家长的极大不满..据某家长反映;2月2日下午;已到放学时间了;而孩子们却都没有回家;家长们都十分着急..直到晚上7时30分许;孩子们才回到家;并告诉家长;因为“老师搞到了卷子”;并做出答案后;让他们抄下来“牢记”..次日早上临考前;这位老师竟然又“加班”;给学生们又抄了一道“写作题”..家长们说;这位老师是公办教师;去年10月份才来该校执教..由于会驾驶;他经常晚上加班开车“挣外快”;甚至有时白天也不能正常为孩子们上课..因他如此不负责任;使得孩子们的成绩急剧下降;原来数一数二的优等生在大型抽考中竟然不及格..为了让学生们“考个好成绩”;这位老师竟然采用了“偷考题”的手段..家长们认为;教师除了教书之外;还要育人;而这位老师却如此“做手脚”;只会教给孩子们学会“不劳而获”;又谈何很好地“育人”呢这位老师的作法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并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后果..据了解;某县教育局已委派专人去调查此事..试分析:1. 本案的涉案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3.本案对你有哪些启示答:1.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2. 本案是一起由教师漏题而造成的考试舞弊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1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本案中;该教师身为公办教师;却违反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其为追求个人利益;利用晚间开车;致使白天不能正常上课;学生成绩急剧下降;未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一种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教师应“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而本案中;该教师为了让学生考好;竟采用偷考题、让学生背答案的手段;一方面;说明他对工作和学生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另一方面;也说明他未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而是引导学生弄虚作假;因而;其缺乏作为人民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违反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滥用了自身的教育权..3考试是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为此;教育部特意颁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国家考试行为..而各个学校也都制定了相应的考试工作规程;以保证考试的公正性..而该教师的做法则属于引导学生作弊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破坏了考试的公正性与公平性..3.1教育法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本案的考试随不属于国家教育考试;但也可以此为参考;给予相关责任人该教师和泄题者以一定的行政处分..2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本案中;该教师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又引导学生作弊;影响恶劣..学校可酌情对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3由于学校对该教师平时的教学工作管理不善;监管力度不够;对其教学质量不高也未能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及时处理;最终导致该事件的发生;并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为此;学校的有关领导也应承担一定的行政法律责任..4.由本案引发的一些思考: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确保教学质量;2学校、教师、及相关教育部门均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考试工作规定;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3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和师德教育;严格考试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教师的不良或违纪行为;确保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受侵犯;4学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教师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提出批评意见或上报学校主管部门;5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教师在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如有余力;是可以通过额外劳动取得符合规定的额外报酬的;但前提必须是做好本职工作..只有那些不劳而获;或置本职工作于不顾;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人;才是应该受到道德和法律谴责的..案例二班干部应如何对待违纪的学生案情某小学的一位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了他上小学二年级的孩子刘某被班干部惩罚的经过:5月15日午后3点整;这个班在教室外排队;由于他的儿子刘某在站队时出了怪态;被一名班干部叫了出来;当众罚刘某下蹲35次没有老师在场..当学生们回到教室以后;班干部觉得罚得还不够;于是又叫刘某再次当众下蹲50次;还必须继续做不能停;如果停一下就加罚20次;于是刘某又做了50个下蹲..这名班干部认为刘某下蹲得不合格;又继续加罚刘某下蹲90个..刘某回到家后;感觉双腿蹲得酸疼;头昏眼花;更严重的是刘某感到当众受到侮辱;第二天说什么也不去上学了..次日;刘某的家长找到学校;班主任态度很好;表示事发时他正外出开会;不知道发生了这种事;教师从来也没给过班干部处罚学生的权利;并表示对此事一定要处理好;要对班干部进行教育;等等..试分析:1. 本案的涉案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答:1.本案的涉案主体主要有:主要有学生、班干部及其监护人、班主任、学校..2.本案是一起由班干部体罚违纪学生造成的学生伤害事件;侵犯了学生刘某的人身权...1教育法规定;学校应“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知;对违纪学生;教师有批评帮助的义务;但没有体罚的权利..本案中;当教师不在时;其可以暂时将维护班级纪律的职责交给班干部负责;但这不意味着班干部可以粗暴对待、甚至体罚违纪学生;这种行为显然是违反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的..2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知;作为一名班干部;应依法维护其他未成年同学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老师赋予自己的维护班级纪律的权利;对违纪学生应当耐心批评教育;而不应采取体罚手段侵犯其人身权..3.1教育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或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它民事责任..”民法通则中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班干部侵犯了刘某的人身权;对刘某的身心造成了伤害;本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因其尚未成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其本人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承担责任的方式应以赔礼道歉为主;其它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可以酌情处理..而学校则可对这名班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其适当的纪律处分..2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地方..对于未成年的中小学生而言;学校应对其负有保护责任..由于事情发生在上课过程中;学校的教师本应负有责任;但该教师不是外出办私事;而是因公外出开会;这是由于学校本身的管理失误造成的..因此;学校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在此;我们应该分清的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原因是失职;承担的责任不是连带责任..3.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1应当说;当班主任不在时;班干部维持班级纪律的行为是正当的;但其必须依法进行..2 学校和班主任应加强对班干部的法制教育;使其能正确行使教师赋予的管理班级纪律的权利;在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们的人身权..3刘某违反班级纪律;是本案的始因;学校也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使其加强组织纪律性..案例三学校停电造成学生拥挤死伤案案情某镇实行限电减负荷;规定每晚8时停电一周;并已通知该镇的一所初中..这所学校学生人数严重超标;每班超出标准30人..就在停电期间的某晚8时以后;学校下晚自习;学生从教室蜂拥而出..因没有电;楼道也没有备用灯;而整栋教学楼的楼梯结构为一楼到二楼只有一个楼梯通道;到二楼后又分为两个楼梯通道;到三楼后又合成一个楼梯通道..当众多学生都挤到一楼的时候;一名学生恶作剧地减了一声“地震了”..结果造成学生严重拥挤;有些学生被挤倒;受到踩压..而学校也没专人负责及时疏通..这次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重伤..试分析:1.本案的涉案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答: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校和学生..2. 本案是一起由于学校管理疏忽而导致的学生伤亡事故;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1教育法规定;学校“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而该校教学楼内却没有备用灯;学生人数又严重超标;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2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而本案中;学校在接到镇政府的停电通知后;并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以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此外;当学生挤到一楼时;如能有人及时进行管理疏通;也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事故;说明学校既缺乏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以应对突发的安全事故..3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本案中;学校的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不到位;教学设施也存在不安全隐患等;均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显然;该校未能按照此办法的规定去做;安全管理不到位..3. 本案中;学校应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1学生事故伤害处理办法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本案中;正是由于学校的设施不安全和不作为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为此;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①学校负有行政责任..如上所述;学校的不作为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此;学校的行政主管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②学校负有民事责任..学校是对未成年学生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有保护未成年学生不受人身损害的责任和义务..本案中;由于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此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③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应负有刑事责任..这起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8人重伤;是一起由于学校过错致使学生死伤的重大恶性事故;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已触犯了刑法;并构成渎职罪..2喊“地震了”的学生应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这个学生不喊“地震了”;就不会造成其他学生的恐慌;这场恶性事故就可能不会发生..因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学生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学校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3. 本案对我们的启示有:1学校要加强对教育设施的规范管理;应尤其注意到通道和楼道的路面是否平整、照明设施是否齐备、正常..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提前排除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2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如:进行预防突发事故的演练等;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3学生应自己遵守学校纪律;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能力..案例四假期排练:学生殴斗致残案案情寒假期间;某乡镇中学初三1班的数名学生根据老师的安排到学校进行腰鼓排练..上午排练刚一结束;学生李道与王磊因琐事在教室内发生争斗..同学们看到恼怒已极的王磊用铁簸箕扔打李道;便急忙将王磊拉出教室;不曾想王磊的好友张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顺手拎起落在脚边的铁簸箕砸在李道头上;致使其颅脑损伤;左侧顶骨凹陷性骨折;头皮血肿、撕裂;经鉴定为10级伤残..李道的父母向学校索赔不成;便诉至法院..庭审中;学校提出:虽然腰鼓排练为学校安排;但系假期;殴斗又发生在排练结束之后;与学校的管理活动无关;而且教师事先已将注意事项交待给学生;为此;学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试分析:1. 本案的涉案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答:1.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生李道、张海、王磊及其他们监护人和学校..2.本案是一起因学生在教室内发生欧斗而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1教育法规定;学生应“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而学校的规章制度中;是禁止学生在校园内进行打架斗殴的..本案中;学生李道、王磊和张海在学校排练结束后发生殴斗;显然违反了学校的管理制度..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而上述3位学生在学校排练结束后发生殴斗;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也侵犯了对方的生命健康权..3. 本案中;学生李道、王磊、张海;以及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本案中;学生李道、王磊和张海在排练结束后发生殴斗;三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均有过错;为此;他们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学校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可根据其违法和侵权行为的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学生张海殴打李道致残;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因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由其监护人支付相应的赔偿费..3因本伤害事件发生在校内;且腰鼓排练为学校所安排;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学校也存在对限制行为能力学生教育、监管不力的过错;也应适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3.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1学生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相互礼让;团结互助;不打架斗殴..2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管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3对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严格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增强法律意识;勇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加大防范力度;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4当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通过有效途径寻求法律救济..案例五教师的教育权能否自行放弃案情2004年;某中学青年教师薛明;因学校分给其新住房以及在同年的职称评定中没能晋升中学一级教师;思想上想不通;觉得自己受到排挤;因而对在该校工作失去了信心;于是向学校提出了请调报告;要求立即调走..当时学校正值学期中间;工作非常紧张;并且薛明担任的课程还未结束;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也还未到期..因而;经研究;学校决定暂不考虑薛明的调动问题;并派人做他的思想工作;劝其认真考虑;最好还是能继续留校任教..薛明却认为学校这样做是有意拦阻不放其走;因而;拒不上课;致使其所担任的语文课被迫停课..学校领导多次找薛明做工作;但其仍不去上课;并声称:“教师有教育权;权利可以放弃;因此;我不上课并不犯法”..试分析:1. 本案的涉案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答: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教师薛明、学校和学生..2. 本案是一起由于教师违约而导致的学生停课事件;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1我国宪法和教育法中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教师法在规定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育教学权等相关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其应当履行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等各项义务..由此可知;本案中;薛明作为一名教师;在享有教育教学权的同时;也应履行教师的各项义务..而其在与学校签订的教师聘任合同尚未到期;请调报告未获批准、所任课程还未结束的情况下;就拒不为学生上课;致使他所担任的语文课被迫停课;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其不仅违反了教师法;也违反了宪法和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2本案中;薛明声称:“教师有教育权;权利可以放弃;因此;我不上课并不犯法”;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其将教师的教育权等同于一般的公民权..我们知道;教师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与个人利益相关的基本权利;如:选择职业、调换工作、依法签订或解除聘约等..但与此同时;其作为国家的一名教师所享有的教育权则是与教师的职业密切相关的;它是国家赋予教师的特有的职务权利..而教师的公民权和职权是有本质区别的;公民权的行使代表的只能是个人利益;而教师职权的行使其所代表的则是国家利益;是其作为一名国家教师的职责..公民权可以放弃也可以不行使;因为放弃公民权并不侵犯他人的利益;而职权却必须履行而不能放弃;如若放弃职权;不履行职责;则必然要侵犯他人的权益;因而放弃职权就等于失职;当事人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知;本案中;薛明认为自己有权放弃自身的教育权;但实际上其所放弃的是他作为一名国家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其致使学生的语文课没人上;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3根据教师法中的有关规定;学校应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和教师应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签订教师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案中;学校与薛明已签订了聘任合同;当合同尚未解除时;薛明单方提出解除聘约而不去上课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4根据宪法、教育法、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应责成薛明及时纠正自身的违法行为;自觉履行聘约;必要时应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3.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1教师在聘期间;应严格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确保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受侵犯..。

法律之上的教学案例(3篇)

法律之上的教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校园霸凌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了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我们选取了一起发生在某中学的校园霸凌事件作为教学案例,旨在通过分析事件过程,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在维护正义和公平中的作用。

二、案例概述某中学初二学生小王(化名),因学习成绩较好,受到了同学小李(化名)等人的嫉妒。

小李等人联合其他同学,对小王进行了持续的言语侮辱、肢体攻击和财产侵害,严重影响了小王的学习和生活。

小王在遭受霸凌后,一度产生了厌学情绪,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三、案例分析1. 事件过程分析(1)霸凌行为的实施:小李等人通过言语侮辱、肢体攻击和财产侵害等方式对小王进行霸凌。

(2)小王的应对:小王在遭受霸凌后,试图通过忍让和求助老师等方式解决问题,但效果不佳。

(3)校园霸凌的影响:小王的心理和生理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学习成绩下降,人际关系恶化。

2. 法律适用分析(1)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3. 法律责任分析(1)小李等霸凌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小李等人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罚款或刑事处罚。

(2)学校的法律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对霸凌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小王的法律救济:小王可以向学校、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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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安全法制教育教案河北满城中学王驰宇一、教学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重点: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引言:同学们都有十六,七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一) 你对法律知多少?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

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

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

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

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讨论)(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

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

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

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

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

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

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

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

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

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

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

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

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

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例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

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

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

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答案:违法。

案例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

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

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

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不正确(五)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原则: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

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

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什么是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

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

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

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

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

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

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

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但是,中小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

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

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游击队长李向阳说:“要想抓住狐狸,就得比狐狸狡猾。

”《鸡毛信》中的海娃就是把鸡毛信藏在羊群头羊的尾巴下,躲过日本鬼子的搜查,胜利地完成了送重要情报的任务;小兵张嘎也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招数,战胜愚蠢的敌人。

前不久,某市一小学生一人在家做功课,忽听有人撬家门,立即悄悄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几分钟后,警察迅速赶来,当场抓住正在撬门企图入室盗窃的坏人。

可见,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

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

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基本方法: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

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

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

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

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

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

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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