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主义.
z法团主义
法团主义法团主义,作为一个利益代表系统,是一个特指的观念、模式或制度安排类型,它的作用是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国家的决策结构中去。
这个利益代表系统由一些组织化的功能单位构成,它们被组合进一个有明确责任(义务)的、数量限定的、非竞争性的、有层级秩序的,功能分化的结构安排之中。
这些功能单位得到国家的认可(如果不是由国家建立的话),它们被授予本领域内的绝对代表地位,作为交换,它们的需求表达,领袖选择,组织支持等方面的行动受到国家的一定控制。
根据这一界定,法团主义可以被视为一种对国家和社会间常规互动体系的概括。
这个体系包含以下要点:1、有国家参与,社会参与则以功能团体的形式,它们互相承认对方的合法性资格和权利;2.它的中心任务是将社会利益组织、集中和传达到国家决策体制中去,因而它代表着国家与社会的一种结构(制度化)联系;3、进入体制认可的功能团体对相关的公共事务有建议、咨询责任;4、进入体制认可的功能团体数量是限定的;5、进入体制认可的功能团体间是非竞争的关系;6、体制内的各功能单位以层级秩序排列7、功能团体在自己的领域内享有垄断性的代表地位;8、对功能团体的领袖选举、利益诉求和组织支持等行动,国家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以国家掌握的限度区分为“国家法团主义”或“社会法团主义”两种最基本的形态。
很明显,这种理念试图在传统的极权主义和多元主义框架之外寻求对利益整合的解释,它抛开了体制内外的分野,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国家——社会”分化的视角,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讨论。
它帮助研究者观察到了“国家——社会”框架容易忽略的问题,背后的理论假设,或者是“国家法团主义”,或者是“社会法团主义”,但已经不是“极权主义”或“多元主义”。
这表明,多年来支配中国研究的主流模型正处在转变之中,这种转变对于研究者的意义在于,他们所关注的问题及其设问方式也在随之转变。
法团主义与当代中国社会作者:陈家建来源:《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2期提要:作为一个源远流长的政治思想,法团主义一直认为要关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联合与协作,这种主张与西方当代主流的多元主义大相径庭,后者提倡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立与制约。
社群主义与法团主义
第一,当代西方国家能力的进一步弱化
建立近代自由主义主要强调保护个人的选择自由和 机会均等, 机会均等,重点在于扩大公民个人的自由活动范围而 限制国家和政府的活动范围。 限制国家和政府的活动范围。 凯恩斯主义作为主流思想下的福利国家产生表现为 国家能力增加大; 国家能力增加大; 新自由主义复兴,国家的职能又表现为开始弱化, 新自由主义复兴,国家的职能又表现为开始弱化, 这表现在国家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干预日益减少。 这表现在国家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干预日益减少。 在资本全球化的形势下, 在资本全球化的形势下,国家能力的弱化也是一种对 个人利益的损害。社群主义倡导从“权利政治” 个人利益的损害。社群主义倡导从“权利政治”走向 公益政治” “公益政治”,正是对西方社会国家职能弱化的一种 自发反应。 自发反应。
第二、 第二、权利是社会历史的产物
个人享有的权利是以社会条件为前提的; 个人享有的权利是以社会条件为前提的; 历史地看,权利不是从来就有的, 历史地看,权利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们 奋斗争取的结果。直至中世纪结束前, 奋斗争取的结果。直至中世纪结束前,从未 出现过“权利”的概念和意识。 出现过“权利”的概念和意识。 现实地看,不论性别、种族、地位、天资、 现实地看,不论性别、种族、地位、天资、 宗教等条件而平等地赋予人类全体成员的权 至今还没有实现过。 利,至今还没有实现过。 权利并不具有对各种社会价值的优先性。 权利并不具有对各种社会价值的优先性。 也不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 也不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
5.社群主义主要内容 5.社群主义主要内容
第一、 第一、尊重传统
自我并不是一种先验存在, 自我并不是一种先验存在,而是由 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纽带、 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纽带、习惯的 传统所构成的。 传统所构成的。没有社会就不存在 任何现实的自我理解和人格同一性。 任何现实的自我理解和人格同一性。
浅论多元主义下的法团主义理论价值
浅论多元主义下法团主义的理论价值摘要:法团主义试图在传统的极权主义和多元主义框架之外寻求对利益整合的解释,它抛开了体制内外的分野,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国家——社会”分化的视角。
它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常规互动与相互认可。
表面上看这是一种对民主多元主义固化不平等,歪曲公民意识,破坏公共议程并让渡公民团体对公共机构的最终控制等缺陷的有效弥补,但是社会团体本身所具有的自组织特性和法团化政府的形成却给了法团主义理论当头一棒。
进而本文希望通过对多元主义的解读论述法团主义其理论价值缺失。
关键词:多元主义法团主义自组织原子化多元平衡一、多元主义民主价值观及其与社会利益团体之间的关系多元主义是政治学和比较政治学研究领域最为常见的术语之一,在学理上对其定位是极其复杂的。
但是通过分析总结我们不难发现,关于权力配置状态以及作为经验民主理论,是多元主义较为核心的研究重点。
1、多元主义是一种对权力配置方式的研究的理论多元主义中的“元”既不是传统自由主义中所说的公民个人,也不是保守主义的精英理论对于大众群体的简单理解,其实质应该是作为个人与团体之间中介的利益团体。
基于对利益团体的认识我们不难看出多元主义的基本命题:①.有关利益集团广泛性的命题。
多元主义将各种利益团体视为政治权利分散的社会基础。
②.利益集团的终结性命题。
在多元主义的范畴内,利益集团有时被称为“中介组织”,因为它们恰好处于人民和政府之间。
③.利益集团的动员性命题。
在多元主义看来并非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从事政治活动。
④.利益集团的私人性命题。
多元主义认为,利益集团的组织必须是自愿的,其基础在于共同的利益和关心。
⑤.利益集团的定向性命题。
多元主义认为,利益集团充斥于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但对于具体的利益团体来说它们的活动天地不是漫无节制的,而是局限于某一特定领域的。
⑥.利益集团的竞争性命题。
现代社会被分解为无数的具有不同利益和资源的集团,它们运用资源区接近和影响政府,并与其他的利益团体相互竞争。
法团主义——精选推荐
《法团主义》读后感到今天为止,我自己感觉学习政治社会学最大的好处是发现以前看过和没看过的社会学书籍都忽视了政治社会学的方法论,比如权力、权威、组织等等。
所以当李老师介绍一些书目和文章时,我决定我要尝试着试一下。
因为在以前写有关NGO的论文时看到过市民社会与法团主义的理论,于是便选择了张静的《法团主义》。
我读本书最大的收获不是明白什么是法团主义?什么是多元主义?什么是自由主义?又或这些理论观点有何分歧等此类问题,而是我在此书论述分析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和社会事实中,并受到法团主义理论的启发,联想起当前中国转型时期正经历的经济和政治改革,(也有一些是农村社会学课上学习的观点),使我对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感悟,或者说对中国社会现状的了解、调查和以后我可能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读张静的《法团主义》,感觉非常的吃力,许多与我从前所知道的东西是那么的不同,以至于我自己感觉无法真正理解,特别是无法想象这种理论如何在现实中具体实行,书中大多是例举美国和欧洲的国家社会关系,只有在最后一节才有所涉及。
当我读三遍的时候,才多多少少有些入门。
因为本书的写作风格有些象西方作者的著述,但更关键的是许多的西方理论以前只是听说过,我却从来没明白过。
我个人感觉张静自己也未必对书中的著述能够完全的理解把握,也许正因为如此,她采用了一种不同与国内学者著述的理解和阐述方法,有时好像是西方学者文章的翻译,但她始终以国家—社会关系为主线,以自由主义、多元主义与法团主义的对比来说明,也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和方法。
下面是我对本书部分内容所涉及的部分理论和观点的简要概括:一、法团主义和自由主义论争的焦点在社会中心论和国家中心论上。
法团主义认为国家在工业政策方面充当干预社会生产和福利事务的双重角色。
法团主义特别突出组织和社会集团的作用。
因此,所谓“双重国家角色”,法团主义主要指的是,在工业政策方面国家干预社会生产和福利事务的角色。
法团主义
解释自由主义理论中有关”公共”和”个体”领域的分野。
法团主义的分类
根据国家与社会力量对比的差异,有两种不同的法团主义的结构安排: “国家法团主义”和“社会法团主义”(Schmitter,1979) “国家法团主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通常表现为社会法团主义结构,其社会组织
并且它是通过组织间的多元状态达成的,即组织的竞争冲突造成了他们的相互控制,因而不需要
第三方的其他控制机构存在。法团主义也怀疑政治市场的自然竞争必然导致所有团体与公共利益
均衡的结果,因而,它倾向于主张需要使用一种结构来建构均衡,及国家和垄断性的职能团体建立合约。
利益集团和政府的互动方式
多元主义利益集团影响政府的手段无所不有,就其合法手段而言,主要有直接游说、间接游说、游行示威、 影响选举和承担法庭诉讼等。其中,直接游说是指利益集团直接对国会议员、政府官员表达其观点,
在传统上具有强大的自主力量,使得法团主义结构的主导力量在社会而不在国家。
例如:在奥地利和瑞典等国,社会法团主义的制度化程度很高,强大的劳工团体 在与雇主协会及国家的谈判中举足轻重。
“社会法团主义”代表自下而上的组织关系,其中社会力量主导着关系秩序。
法团主义的分类
类型 国家法团主义 社会法团主义
团体数量
法团主义
——一种国家和社会关系理论描述
尹璐 216101031
目录
1. 法团主义的概念和基本观点
2. 比较视角中的法团主义和多元主义
法团主义的概念和基本观点
法团的概念
法团(Corporation),本意指社团,法团主义所说的法团 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团,是一种被吸纳到政府体制内的,能参 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组织化功能团体、行业性团体。
第五章多元主义、精英主义、社群主义
奥尔特加并不否认民主,但在他看来,民 主是少数精英(他称之为文明少数)创造 的,如果多数人尊重少数人的正常权威,
民主就可成为一种现实可行的制度。否 则现代文明的毁灭将在劫难逃。显然, 在奥尔特加看来,民主政治必须与精英 政治相结合,以承认少数精英的权威为 前提。
4)米歇尔斯 “寡头统治铁律”:
2)帕雷托:把社会成员具体分为10个 等级,如律师是第一等级,最倒运者如 “小笨贼”属最末等级,在帕雷托看来, 不管什么行业,只要在该行业中位居最 高等级,他便是社会的精英。
(2)核心
精英理论的核心是论证社会精英特别是 统治精英对社会的关键或决定作用
1)莫斯卡: 莫斯卡列数了以代议制和普权制、分权制为
(3)统治精英的意识形态 莫斯卡和帕雷托认为,在任何社会里,统
治精英都力图找到其独占权力的合法和 道德依据,并把它描绘成“普遍承认和 接受的学说,信仰的逻辑和必然结果”, 它使人们普遍地感到精英统治“不是根 据纯粹的物质力量和知识力量,而是根 据道德原则的”。莫斯卡称之为“政治 公式”。
政治公式未必符合真理,而常常是被人 民所接受的似乎有理的神话,是统治阶 级为自己的政策所披上的一件道德和合 法的外衣。
但尽管如此,也不应简单地斥之为统治 阶级所精心制造的骗局。因为政治公式 在相当程度上是独立于政府权力的,人 们之所以相信和遵守它,是因为它能满 足人们的道德需要,而且它还具有统一 政治制度、统一不同民族、统一各种文 化的内聚力量。
莫斯卡甚至认为这种政治公式在20世纪 的表现就是民主和社会主义,在他看来, 民主和社会主义与其他政治公式一样都 是统治者借以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的 “虚假神话”,它们的背后实际存在的 都是专制统治。
极少数政治精英对绝大多数群众的统治 是通过组织实现的,政治精英是一个有 组织的集团,绝大多数群众只是一群丝 毫无能为力的无组织的乌合之众。
第五章多元主义、精英主义、社群主义
假设:
精英具有天生优越性,且在社会与政治 的稳定秩序中具不可或缺性。他们认为, 大众在能力上是不可信任的和不能始终 如一的,是一个冷淡的、政治上避而远 之的群体。
帕累托定义了人群中的两个主要阶层(1) 下层阶级,非精英和(2)上层阶级,精英。 后者又可分为(1)统治精英,直接或间接 在政府中起到相当大作用的个人和(2) 非统治精英,精英中除去统治精英剩下 的那些人构成。
述了著名的“寡头政治统治者的铁律”。在他 看来,极少数政治精英对绝大多数群众的统治是 通过组织实现的,官僚制是现代组织的特征。罗 伯特·米歇尔斯具体论述了官僚制,指出了官僚 制的中心化和非集权化趋势。并定义了在大型 组织中导致寡头政治倾向的变量,包括有:组织 的技术和管理上的特征,大众对领导者的心理依 赖,领导者出色的能力。
渊源:多元主义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是自由 主义中的个人主义。它强调个人的地位、权 利、尊严的重要性,认为社会就是个体的总 和,个人是权力来源的基本单位,一切权力 最终需要取得个人的同意。个体的利益可以 通过团体来聚合。因此不作分析。
团体是个体偏好和利益集合的结果。除了力 量外,它在本质上与个体无异。团体也是个 有自己意志的生命实体,一个有权利和义务 的“人”。团体的目标是谋取本团体的利益, 在人员、资源和政府关系方面彼此竞争以使 政策走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
特征的民主政治在实践中表现出的一系列弊 端。 第一,民主社会的多数人并不能如卢梭等人所 说的那样选择政府,实际上只是有组织的少数 人在自我选择。他们玩弄权术设法迎合民众。 第二,民主政治由于一味顺从民众物质要求而 导致官僚机构在规模和权力两个方面的膨胀, 因为其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结果则是分权 制度的名存实亡。
第五章 精英主义、多元主义、 与法团主义
理解法团主义兼论其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
理解法团主义兼论其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解析法团主义理论,并探讨其在研究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适用性。
法团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社会学理论,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合作与互动,通过制度化渠道来协调利益冲突,实现社会稳定与发展。
本文首先将对法团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基本特征及其在西方国家的实践进行概述,以便为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背景。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分析法团主义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独特政治、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国家,其国家与社会关系呈现出与西方国家不同的特点。
本文将通过对比中西方国家的政治结构、社会组织和利益表达机制,探讨法团主义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具体表现,并评估其解释力和局限性。
本文还将结合中国的实际案例,对法团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应用进行实证分析。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本文将展示法团主义如何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下发挥作用,以及其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影响。
本文还将探讨中国政府在推进法团主义实践中所采取的策略和措施,以及这些策略和措施对实现国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本文将对法团主义在中国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法团主义可以作为一种有益的理论工具,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和繁荣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指导。
二、法团主义的理论框架法团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和社会理论,起源于欧洲,尤其以意大利和法国为代表。
它主张通过组织和代表各种社会利益集团来参与和影响政治决策,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法团主义的理论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利益代表与整合:法团主义强调社会利益集团在政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它认为,通过有组织的利益代表,可以整合和表达多样化的社会利益,从而避免社会冲突和分裂。
这种整合过程有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秩序。
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在法团主义视角下,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
法团主义-PPT课件
问题:利益团体怎样对超出本集团之外的公共利益负责的问题。团体利益目标和 政策建议的相互冲突、团体接近决策中心的战争,可能毁坏相当一部分社会利益 的组织化过程,进而把他们与体制联系的机会消灭掉。
由托克威尔开创的、近代保守主义政治学关心的冲突与认同的平衡、自由与约束 的平衡、分化与内局的平衡、政治期望同制度化体制的平衡立场。 法团主义显 然面对的是更新的社会现实:现代社会利益组合从利益团体到功能团体的新发 展。 如果多元主义政治过程的重心是利益集团和议会的关系,那么,法团主义 则是功能团体——行业组织化的利益代表和国家的关系。很明显,这个代表体系 有双重作用:利益聚合和被委托推行政府政策的责任。
4.秩序还是冲突?
多元主义的利益组织方案:让多元利益组织在竞争实践中达成平衡,社会中存在 的自主和竞争能够抵制垄断和宰制,从而使权力分布在不同的人群、种族中间, 形成分散势力的均衡。团体只为其代表的利益负责,它位于政府和民众之间,在 政府或国家机制与个人之间提供组织化手段;团体是基于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自愿 联合体,其成员之间享有共同的利益和关怀,通过利益团体间的相互联系,个人 参与从基层扩大到国家层次。
3.社会利益传递结构
多元主义存在问题 “自由竞争” 法团主义 稳定与整合 社会冲突 秩序 资本主义“组织化”
一、法团主义的基本立场
渊源:欧洲天主教义(社会应统一于基督的 爱和公正,并跟随上帝的感召意愿);民族 主义(个体对民族利益的服从和牺牲,从而 使社会结为一体) 正式的私人团体执行公共任务的责任 “第三种解决办法”
法团主义
—及其与多元主义的主要分歧
张静 2019.7
第二小组成员:冯玮 蔡艳 马雯婷 李嘉瑜
一、导言 二、法团主义的基本立场 三、与多元主义:异争?融合? 四、比较概念解说 五、法团主义视野中的国家 六、协调组织化利益 七、法团主义政制的生长背景 八、法团主义与中国研究
z法团主义
法团主义法团主义,作为一个利益代表系统,是一个特指的观念、模式或制度安排类型,它的作用是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国家的决策结构中去。
这个利益代表系统由一些组织化的功能单位构成,它们被组合进一个有明确责任(义务)的、数量限定的、非竞争性的、有层级秩序的,功能分化的结构安排之中。
这些功能单位得到国家的认可(如果不是由国家建立的话),它们被授予本领域内的绝对代表地位,作为交换,它们的需求表达,领袖选择,组织支持等方面的行动受到国家的一定控制。
根据这一界定,法团主义可以被视为一种对国家和社会间常规互动体系的概括。
这个体系包含以下要点:1、有国家参与,社会参与则以功能团体的形式,它们互相承认对方的合法性资格和权利;2.它的中心任务是将社会利益组织、集中和传达到国家决策体制中去,因而它代表着国家与社会的一种结构(制度化)联系;3、进入体制认可的功能团体对相关的公共事务有建议、咨询责任;4、进入体制认可的功能团体数量是限定的;5、进入体制认可的功能团体间是非竞争的关系;6、体制内的各功能单位以层级秩序排列7、功能团体在自己的领域内享有垄断性的代表地位;8、对功能团体的领袖选举、利益诉求和组织支持等行动,国家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以国家掌握的限度区分为“国家法团主义”或“社会法团主义”两种最基本的形态。
很明显,这种理念试图在传统的极权主义和多元主义框架之外寻求对利益整合的解释,它抛开了体制内外的分野,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国家——社会”分化的视角,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讨论。
它帮助研究者观察到了“国家——社会”框架容易忽略的问题,背后的理论假设,或者是“国家法团主义”,或者是“社会法团主义”,但已经不是“极权主义”或“多元主义”。
这表明,多年来支配中国研究的主流模型正处在转变之中,这种转变对于研究者的意义在于,他们所关注的问题及其设问方式也在随之转变。
法团主义与当代中国社会作者:陈家建来源:《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2期提要:作为一个源远流长的政治思想,法团主义一直认为要关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联合与协作,这种主张与西方当代主流的多元主义大相径庭,后者提倡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立与制约。
浅析法团主义理论之源
2010年第4期 总第100期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Jiamusi Education Institute
No.4. 2010 Sum 100
浅析法团主义理论之源
姬广鹏
(河南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 河南郑州 450052)
摘 要:本文着重从哲学层面与宗教文化基础方面考察法团主义的产生、发展,以理清发展主义之源。 关键词:法团主义;社会有机论;天主教;通谕 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9795(2010)04- 0215- 01
(一)整体 至上, 部分永 远不能 脱离整 体而 存在。 社会有 机 论涉及到整体 与部分、部 分与部分之 间关系的调适 ,从亚里士 多德到孔德, 到社群主义 者都秉持社 会有机论的观 点。在哲学 史上,亚里士 多德是第一 个把整体与 部分的关系作 为一个基本 的哲学问题来 加以探讨的 人。在探讨 过程中他毫不 掩饰其鲜明 的整体论倾向 ,即把整体 摆到第一位 。个体永远不 能脱离整体 而存在。亚里士多德认为 :“城邦(虽在发生程序上后于个人 和 家庭),在本 性上则先于个人和家庭 。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 先 于部分;以身 体为例,如 全身毁伤, 则手足也就不 成其手足, 脱离了身体的 手足同石制 的手足无异 ,这些手足无 从发挥其手 足的实用,只在含糊的名义上大家仍旧称之为手足而已。
多元主义_法团主义_网络主义_政策过程研究中的三个理论范式_任勇
2007年1月总第49期第1期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TH E JOURNAL OF HARBIN COM M IT TEE SCHOOL OF THE CCPJan.,2007Serial No.49No.1#科社新探#多元主义、法团主义、网络主义:政策过程研究中的三个理论范式任勇(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成都610031)摘 要:在政策过程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先后形成了多元主义、法团主义、网络主义三种理论范式。
由于前两种理论范式具有一定的理论缺陷,网络主义就成为政策过程研究中比较流行的理论范式。
网络主义在公共政策领域主要体现为政策网络理论,在充分汲取了相关学科的研究资源后,政策网络成为政策过程理论中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理论工具。
关键词:政策过程;多元主义;法团主义,网络主义中图分类号:D73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520(2007)01-0061-04收稿日期:2006-06-06作者简介:任勇(1978-),男,河南卢氏人,政治学系教师,法学硕士。
自从1962年库恩提出范式理论以来,它已经成为科学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
按照库恩的论述,范式是由从事某种特定学科的科学家们在这一学科领域内所达到的共识及其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尤其是通过研究实践中的范例即/一组标准事例0来理解的共同约定。
具体到政策过程的研究领域,要深入地分析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必然要涉及到政府、利益集团、官僚群体、公民团体、新闻媒体等相关的政策主体。
由于以上几个政策主体不同的互动关系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在政策过程的研究中形成了不同的分析框架和理论范式。
从其历史演进的角度而言,主要形成了多元主义、法团主义、网络主义三种理论范式。
一、多元主义及其局限多元主义最早可以追溯到5联邦党人文集6的相关论述。
在这部经典著作中,麦迪逊认为,/由于获取财产的各种不同才能,立刻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和各种各样的财产占有情况;而由于这一切对各财产所有人的感情和潜在的影响,从而使社会划分为不同利益集团和党派0[1]。
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_能促型国家与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增权
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能促型国家与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增权顾 昕提要:在过去20多年间,大量新型社团涌现,众多官办社团也开始培育其自主性。
在教育与学术、工商管理、文化娱乐和专业人士领域,社团的发展更加迅速。
社团空间的监管体系具有强烈的国家法团主义特征,高度强调国家的控制,同时在社团的唯一性、代表性、垄断性等方面,施加严格限制。
推进公民社会发展之道在于打破国家与社会零和博弈的陈腐观念,代之以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的新理念。
国家发挥能促性角色,走向社会法团主义,推进民间组织在社会公益领域中发展,反过来可以有效增强国家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
关键词: 国家法团主义 社会法团主义 能促性国家 公民社会 社会团体作者顾昕,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 100875)一、导言市场转型的不断深入推动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
以国家监控甚至穿透社会各个角落为特征、甚至社会并不存在的全能主义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①自主性的社会空间不断扩大,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变得多样而复杂。
在扩大了的社会空间中,最为活跃的、富有生机的、也引起广泛关注的就是社团空间(associational space),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的发展在我国并非一帆风顺。
长期以来,受到某种单向性思维的影响,人们倾向于把公民社会视为国家的对立面,仿佛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零和博弈,国家强必定社会弱,而社会强必定国家弱。
这种单向性思维在1990年代初期曾经主宰了国际学术①用全能主义(totalis m)或者全权主义(totalitarianis m)来概括改革开放前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最经典论著,参见Tang Ts ou, The Cul tur al Re volution and Post-Mao Re forms:A His toric al Per s pec tive.Chic ago and London:The Univers ity of Chicago Pres s,1986;Benj amin I.Schwartz,Communis m and C hina:Ideology in Flux.Ca mbridge,M.A.:Harvard Univers ity Press,1968.邹傥的最新思想表述在其《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
法团主义 政治学术语
法团主义政治学术语
1、法团主义(政治学术语),也被译为“社团主义”、“统合主义”或者“阶级合作主义”等。
法团主义试图提供关于社会结构的若干理想型,用来描述国家和社会不同部分的体制化关系,它的重心在功能单位和体制的合法化关系。
2、法团主义试图提供关于社会结构的若干理想型,用来描述国家和社会不同部分的体制化关系,它的重心在功能单位和体制的合法化关系。
法团主义关注的不是个人的或非制度性的关系。
法团主义是一个利益代表系统,是一个特指的观念,模式或制度安排类型。
从国家主义到法团主义
提要:专业性社团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北京大学公民社会团体研究中心的调查,作者发现:由于国家的卷入,专业性社团的自主性尚未得到充分发展。
在具有法团主义特征的社团监管体系下,专业性社团享有垄断地位。
绝大多数专业性社团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形成的,也就是所谓“由组织出面组建”;虽然国家不再为专业性社团提供财务支持,但业务主管单位通过领导人选择有效地控制着专业性社团的活动。
为了能够继续维持其垄断性地位,专业性社团大多也不积极寻求社团自主性的强化。
由于国家主义的遗产,国家与专业性团体的这种法团主义式关系,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过渡性形态。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这样一种大的制度框架中,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否能够得到发展,并且进一步推动中国的社团空间向社会法团主义转化?关键词:专业性社团/公民社会/法团主义/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市场转型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最深刻变化之一就是专业人士社会自主性空间的拓展。
在改革之前和改革初期,“专业人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类别并不存在,而是同所谓的“知识分子”混同起来的。
无论是作为日常生活话语,还是作为政策文件中社会类别的称谓,人们用“知识分子”一词笼统地指称所有达致大学教育水平的人士。
所有的知识分子,当然也包括本文所关注的专业人士,都受雇于国家,也受制于国家。
虽然党和国家强调“又红又专”,但是政治正确性总是压倒专业才干,成为国家管理专业人士活动时所遵循的第一原则。
尤其是,有别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改革前长期推行的对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的政策,具有民粹主义和反智主义特征,所有类型的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均被归入所谓“臭老九”(White,1987:254),甚至属于“人民的敌人”之列,经常成为政治运动的清洗对象(Thurston,1987)。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许多社会经济领域,中国的专业人士正在形成半独立的社会群体。
专业服务的组织、专业教育的开展、不同领域专业人士的社会角色和声望、专业资格的认定、专业人士的薪酬收入、专业人士的工作条件等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由市场力量来主宰,而不再是国家行动的产物。
张静:法团主义笔记
张静:法团主义笔记法团主义(台湾翻译为统合主义):多元社会&国家权威的中间状态,相当多的自主地位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有制度化的连接。
【组织化秩序】欧洲最早提出的学者:欧洲内部冲突【一个国家从外部思潮中学到什么,不在于外部思潮,而在于内部面临的问题,以及当时的意识形态和学习能力】法团主义要解决的:建立一怎样的政治和社会秩序什么是一个好的秩序:产生服从和认同的秩序。
中国的左右翼与国外有不同:* 国内右翼轻视法团主义,认为它增加国家权力。
劳工立法;* 法团主义与法西斯有血缘关系(?)* 左翼接受程度可能高,但:“一个劳工组织代表所有劳工利益”,可能并不“民主平等”。
原本基于民主选择的工农团体的代表性含义被改变。
(大众民主意识形态)* 如果从意识形态立场,如果从解决问题立场。
国家:整合者角色,而非强权。
制度化机制来达到社会整合目的,把社会各方面吸纳到整个公共体系来。
制度主义者认为:仅有目标和愿望不够,结构关系建立才能保证目标实现。
intermediate,中间通道,有了通道设置,协商才能发生。
(不是想协商就协商,不想协商就不协商。
通道安排化、制度化)整个理论针对的是多元主义。
由于缺乏中介性的渠道和连接安排,多元主义出现混乱无序。
【张静: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一项知识的解释性,而不是它的趋向热点性。
】公共控制力的增强/组织结构的集中化程度:* 斯考波尔(Theda Skocpo):美国社会组织结构化程度增加,民间社会组织不再是基层共同体的治理核心,被卷入国家政治的巨大引擎。
公共事务的动力由上而下更多。
* 福山:国家能力和权威的存在* 科尔奈:匈牙利U型转弯中国是结构分散但权力不分散的社会,中国需要的是分化,路线相反,但问题仍然出现了。
* (中国权力集中,需要建立多元;而西方是多元,需要权力的制度化安排)* 公民社会组织,中国官方警惕其的政治化,但社会不公如果由政府解决,那这种政府化动力就不存在了。
(组织代表加入公共决策)* 一个政府的整合度越高,吸纳性就越强,多数组织都没有被排斥在这个体制整合之外,之外的容易被发展为对抗性力量。
法团主义_一种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模式
团主义在我 国仍有不适应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 一 ) 法团主义与 我国政治 、 经 济环境 不符 。西方 法团主 义多是在多 党执政、 议会斗争、 市场经济 高度成 熟的政 治、 经 济环境下发 展起来的 , 多采用利益 集团的形 式为本集 团利益 与国家进行 博弈、 抗衡。这 与我 国的 环境 有着 很大 的差 异。 假如将西方 语 境下 的 法团 主义 代 入到 我 国 , 在 我国 市 场竞 争、 法律体系还不完 善的 情况下 , 法 团主 义的 发展 很有 可能 导致我国各 团体间的利益分化及不公 平竞争 , 从而造 成社会 的极度动荡 和分化。这对于我国建设和 谐社会、 实现 共同富 裕的目标将 会造成很大的威胁 , 与 我国的政 治目标及 国家的 背景是不相 符的。 ( 二 ) 我国社会组 织的发展还未成熟 , 与 法团主义 的诸多 特征不符 。由 于 我国 的 社会 组 织发 展 并 未成 熟 , 对 政 府组 织、 大的利益团体有 着相 当的依 赖性 , 没 有足 够的 能力 和自 主性可以独 立地参与到国家决策中去 , 并缺 少在本领 域里独 挡一面的能 力。其次 , 法团主义的内 涵中所 包含的行 业垄断 的特征在我 国也并没有真正形成。虽然 我国 社会团 体登记 管理条例 的确在形成行业垄断这 方面对社 会组织的 准入进 行了严格的 规定 , 然而在 我国 除了已 注册 的社 会组 织之 外 , 还存在着许 多未注册的社会组织。这些 组织大 多较为 松散 , 在没有影响 到国家决策的情况下 , 国家政府 也基本上 对其采 取不理睬的 态度。我国 这种 合 理不 合法 的 社会 组织 的大 量存在 , 在一 定程 度上 难 以威 胁 到注 册 社会 组 织的 垄 断地 位。
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 , 中国自主性 社会空 间不断 扩 大 , 公民对民主、 政治参与的呼声日益 高涨 , 社会团 体以迅 猛 的发展势头成为了 公共 管理 学界不 可忽 视的 因素。 中共 十 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 党委领 导 , 政府 负责 , 社会 协调 , 公 众 参与 的新型社 会管理 格局 , 为 重新探 讨我 国国 家与 社会 关 系的实践模式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法团主义》读书笔记
《法团主义》读书笔记张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998年7月第1版现代社会的决策变得越来越困难,它比过去需要更多的专业经验、特别信息、专门技术知识和不同意见的合作参与,这显然不是任何一个组织或单凭国家自己就能承担的,它需要社会各方面对公共事务承担责任,需要既代表“公”利,又代表“私”利的组织共同参与决策过程。
(28)如此说来,有理由把法团主义理解为一种关于社会结构性冲突及秩序的学说,具体而言,它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不同利益如何得到有序的集中、传输、协调和组织,并用各方同意的方式进入体制,以便使决策过程有序吸收社会需求,将社会冲突降低到不损害秩序的限度。
法团主义安排建立在这样的假定之上:在多元主义政制下,自由竞争导致了利益团体权力的不均衡,一部分团体有反映利益的优先渠道,而其他团体没有,这种参与机会的不平等反映了不同团体动员和行动能力的差异,因而对于某些团体是不公平的,它可能将一部分利益排除在社会整合之外,这个缺陷需要通过体制安排来解决。
(29)从这种历史变迁的角度看,斯密特指出,社会多元主义一般被发现与这样的政治制度相联系;它是相对自治的,有多个地方单位,有开放的、竞争的选举过程和政党,有多种变化的意识形态,有着主动的政治文化传统;国家法团主义则同中央科层协调的政治体系相联系,它通常有取得支配性地位的政党,行政权威有意识形态统一的传统,它通过特别渠道招募成员,其政治文化的基础是阶级或种族,并伴随有对地方主义的严厉抑制。
(32)法团主义的一个潜在观点是,利益合作机制的发展和国家角色的发展是同步的,而且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即在不同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上,协调社会利益的政治结构是有差别的,而当代发达社会政制的主要变化,是参与机制朝向制度化的发展方向。
(33)权力是“实施法律的权力”,它是普遍主义的、抽象的,而不是一种特权维护自已地位的手段,即使是国家也不能例外。
(36)不同于自由主义把国家权力看成压制的主要来源,法团主义假定国家是一个公正的中间人角色,社会团体与国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可以避免团体中间的强制,因为所有的社会团体都能被体制包容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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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过社团的利益聚合功能将分化的利益“组织”进行体 制可控制的轨道,也就是把公民团体吸纳到国家体制内,国 家承认和保护他们的代表性地位和联系渠道。以便使决策过 程有序吸收所有团体的需求,将社会冲突降低到不损害秩序 的限度。这样,政府就不会面对多个权威的局面。总之,国 家和社会是通过非竞争的、垄断性的沟通渠道和国家保持常 规联系。
反映了三类不同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结构。
权威型主要特征: 第一,国家准许利益中介组织存在,反过来,它们 也准许国家的行动,否则社会行动者的经济自由受 到限制。 第二,合作系统内各组织在价值和目标方面存在有 限度的一致,国家控制的存在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变 经济和社会秩序。 第三,合作结构建立为的是尽可能保证国家的控制 权。
法团主义就是要建立一个稳定的、良好控制的、具有广泛联 合能力的体制,让社会从广泛激烈的团体冲突中解脱出来, 从而避免社会冲突造成的社会分裂。从而把相互竞争的利益 集团“再组织”起来,以便有效地传递到权力中心。社团组 织通过自我控制和限制数量,来分层协调和自我约束,达到 相互包容合法的利益组织,从而,限制代表渠道,同时提高 唯一代表团体的权威性,安排被认可的组织进入政府机构, 取得代表其领域合法权团主义思想是在70年代未由斯密特(Schmitter)系统 概括而成。主要代表有雷姆布拉什(Lehmbruch)、考森 ( Cawson ) 、 威 廉 姆 森 ( Williamson ) 、 肖 尔 廷 (Scholten)、古德泽(Goldthorpe)等
3、法团主义的思想来源
第二,对国家看法上,法团主义强调国家中心
社会中心:
国家体制或政府没有自主性或独立性,只是提供了一个社 会团体的竞争场所。在社会竞争中获胜的团体力量,便成 为支配政府政策的意向来源。
国家中心:
国家是一个具有自主行动能力的组织实体,它有着自己的 目标、利益、资源和执行组织,有着管制权力和使用强制 力的合法性地位。提高国家的制度化程度和能力,从大利 益集团势力的偏好中解放出来,从而作为一种全局性的自 主性力量来平衡各种利益集团的竞争。
第五,组织功能具有中介性:法团主要功能就是把社会利 益有序地、集中传达到国家决策体制中。
第六,与国家关系,具有合作性:相互联合的社会团体形 成具有代表功能的团体,并与国家之间建立制度化、常规 化的协商合作关系。这样,从原来强调自我协调和对国家 的防范转向与政府的合作。
二、法团主义
1、法团主义概念。 法团主义(Corporatism)译为“合作主义”、“社团
4、法团主义产生的原因
法团主义是一种与多元主义相对应的理论。 第一,多元主义危机。法团主义是作为资本主义
占正统地位的多元主义出现危机之后产生的一种 替代性理论。多元主义分裂了社会,使得社会进 一步原子化。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激励冲突很难 形成秩序。
第二,社会日益组织化和分工化。组织化使得分散的利益群 体影响减弱,分散的利益群体被少数实体强大的团体支配, 使得广泛形成共同利益产生困难。因此,如何促使利益表达 向协约化和功能组合化的联合体成为现代社会一种必须的制 度形式。 第三,社会结构的变化。由于“阶级”在现代社会中已经逐 渐消解,通过阶级集中利益影响决策已经不在现实。而新的 主要是行业或职业分化的功能组织成为利益的主要聚合力量。
主义”和“统合主义”。按照施米特的观点,法团主义被视 为一种对国家和社会间常规性互动体系的概括。
法团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与国家链接方式的制度化的 理论与实践活动。
法团主义,作为一个利益代表系统,是一个特指的模式或制 度安排类型。它的作用是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 国家的决策结构中去”。这个利益代表系统由一些组织化的 功能单位构成,它们被组合进一个有明确责任(义务)的、 数量限定、非竞争性的、有层级秩序的、功能分化的结构安 排之中。这些功能单位得到国家的认可,它们被授权给予本 领域内的绝对代表地位,作为交换,它们的需求表达、领袖 选择、组织支持等方面的行动受到国家的一定控制”。
第三,在价值理念上,法团主义重视责任、自我约 束、稳定、协调和整合。 由于法团主义的利益团体被政府行政化、部门化成 一种准公共机构,从而超越了狭隘利益团体的视界, 具有了一定公共责任,注重社会秩序和整合。
6.法团主义三种理念模型
(1)权威型法团 (2)同意型法团 (3)松散合约型法团 这三种法团主义分别具有不同的特征和运行条件,
第二,组织数量具有限定性:相似的利益集团只设立一个 国家承认的最高代表构成。在自己的领域内具有垄断性的 代表地位,不能有其他团体与之竞争。
第三,组织结构具有层级性:同一行业内的法团组织以层 级秩序排列
第四,组织领导机构具有精英性:法团主义的权力机构模 式是由高级国家机构成员、工商社团的高级成员和工会的 高层人士组成。
法团主义
一、法团
1、法团的概念。 所谓法团(Corporation)本意就是指社团。不过,
法团主义所说的法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团,是 指一种被吸纳到政府体制内的,能参与政府公共 政策的制定的组织化功能团体、行业性团体。
2、法团的特征。
第一,组织目标具有公共性:强调组织和社会集团的作用 和执行公共任务的责任。
法团主义思想渊源于两种哲学的综合:欧洲的天主教和民 族主义。天主教义强调和谐与社会的统一;民族主义重视 适应本民族文化传统。这形成了法团主义的传统主题:提 倡和谐、一致的社会秩序。
社会有机体理论,它以一种无阶级的社会结构为假设前提, 该社会结构根据在社会分工中履行的不同职能而被划分为 各种社团,国家创设各种组织并特许其代表各种利益,但 同时又对所有的人实行严密控制。
5、法团主义内容
第一,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结构来看,法团主义强调统一 的国家结构。
多元主义模式下要求政府运转遵循分立的原则。多元主义 的公民社会主要一种追求自我利益的集团,它们是一种政 府体制外的力量,通过选举投票、捐款、院外游说对政府 施加压力,从而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故被称为压力集团。 公民社会是一个竞争性的舞台,社会中包含着利益和价值 相互冲突的群体,所以,竞争的结果就总是少数强势利益 集团左右着国家公共政策,大多数社团被排除在外。也就 是说,利益集团的力量不均衡,造成社团参与机会不平等。
同意型法团主义主要特征 第一,国家准许利益中介组织存在,反过来,它们 也准许国家享有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行动力。 第二,合作系统内各组织在价值和目标方面有着较 高程度的一致,因而国家只需实施有限的控制,中 介组织和社会行动者有明显的自主性 第三,合作结构建立为的是促进认同。
松散合约型法团主义主要特征 第一,国家通过保证合约实施、或同生产者集团的谈判取得 支配权,功能团体的领袖保证召集其成员建立各种形式的合 作约定,有时是在国家帮助下,其中较弱的合约可能缺少约 束力。 第二,各团体原则上同意支持现有秩序,但特别的需求和冲 突不时威胁着秩序。 第三,合作结构建立在很高程度的自主决定基础上,与政府 的制度化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