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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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市政发〔2016〕52号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市政发〔2016〕52号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市政发〔2016〕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6〕3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经办机构设置问题鉴于我市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五险合一”模式,为最大化发挥各类管理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便于各险种间政策、业务衔接,新农合管理体制调整后,不再单独设立新的经办机构,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隶属关系,成建制划入所在地地方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关于人员划转问题市、县两级卫计委新农合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应编制应划转到人社部门,具体人员及编制数由卫计委、编办核定确认,人社部门负责据实接收。

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整体移交一并划转。

三、关于基金移交问题新农合基金由卫计委移交人社部门。

移交前,新农合经办机构、财政、开户银行三方要进行资金对帐,做到帐帐相符,三方财务人员共同在对帐单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关于业务档案移交问题新农合历年的政策文件、业务凭证等档案资料(包括纸介和电子文档)都应分类归档并列出移交清单,完整移交。

已存档的历年档案资料要提交归档文件清单。

五、关于财务资产移交问题新农合历年基金收支财务会计凭证、帐册和印鉴均列清单移交人社部门。

新农合经办机构债权债务移交前应处理完毕;暂不能处理的,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居民大病保险医保报销流程

居民大病保险医保报销流程

居民大病保险医保报销流程一、参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其参保当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二、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下同)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的有:(一)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二)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扣除自费费用和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部分后的医疗费用。

不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的有:(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及以下的费用、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等原因降低报销比例支付部分以及按病种定额(限价)结算超出定额(限价)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暨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试行)》中的丙类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使用该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三)医疗救助基金已经支付的费用及省医疗保障局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三、报销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自付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按70%的比例报销。

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其大病保险起付线为0.55万元。

个人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0.55—10万元(含),按6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不设封顶线。

五、城乡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在定点医院住院,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只需交个人负担的费用,按规定应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说明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它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基本医疗保险的操作流程。

一、参保登记1、单位参保单位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员工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经办机构会对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2、个人参保个人参保一般分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城乡居民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参保一般由社区、村委会统一组织办理,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二、缴费1、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依据。

一般来说,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至 300%之间选择。

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情况确定。

2、缴费比例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缴纳 6%至 8%,个人缴纳2%。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一般为 8%至 10%。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缴费一般由个人缴纳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

3、缴费方式单位参保的,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季度或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可以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等方式进行缴纳。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费一般由社区、村委会代收,或者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等方式缴纳。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24•【字号】•【施行日期】2016.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4日新余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人社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94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求,改革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行政管理和经办职能的有效划转、基金资产的安全移交、工作人员的平稳转移等整体移交工作;根据省里统一安排,依据省里出台的政策,结合新余实际,2016年底前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积极稳妥原则。

整合工作相关各方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市各地同步开展原卫计部门新农合职能的移交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移交任务。

单位主体变更社保转移流程

单位主体变更社保转移流程

单位主体变更社保转移流程一、准备工作1. 了解政策:详细阅读并理解关于单位主体变更和社保转移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流程的合规性。

2. 准备材料:-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需注明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二、原单位社保转出1. 提交转出申请:-线上办理:登录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官网,提交社保转出申请。

-线下办理: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窗口,提交转出申请及所需材料。

2. 获取转出凭证:-申请通过后,原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会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新单位社保转入1. 提交转入申请:-在新单位缴纳了一个月社保后,向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提交转入申请及所需材料。

-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

2. 等待审核:-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1. 确保原单位已停止社保缴纳且无欠费:在申请转出前,需确保原单位已停止个人的社保缴纳,并且没有欠费情况。

2. 社保卡余额处理:社保卡内的余额在转入地可能无法使用,需在办理转出时要求社保局将余额提取,并前往银行取消社保卡。

3. 重复缴费处理:如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存在缴费重复的情况,应在新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退费。

五、查询进度可通过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官网或窗口查询社保转移进度。

以上为单位主体变更社保转移流程的范本,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为准。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2013版)各缴费单位:原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更名为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原基金归集账户改为吉林银行长春振兴支行,请各单位在缴纳医保费时,按以下格式正确填写,以确保缴费金额及时、准确到帐。

开户名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户帐号:011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振兴支行一、票据填写标准格式1、同城转帐参保单位在使用转账支票填写进账单时,在填写银行进帐单时,在收款人处按下图填写:、备注栏内应以()的形式标注具体征缴专户的号码,以此来明确所缴基金种类,其中:(01)为基本医疗保险;(02)为工伤保险;(03)为生育保险;(04)为城镇居民保险;(05)为新农合保险。

、备注栏内应正确填写12位数字,其中前6位是企业编码后6位为缴费所属期。

例如:单位编号为100000的企业,在缴纳生育保险基金时,进账单正确填写应为:l 收帐通知:2、电汇、网上银行、大小额支付参保单位在通过电子汇兑、网上银行、大小额支付缴费时,在填写相关凭证时,应按如下标准填写:、收款人账号处应按完整填写帐号,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1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2缴纳生育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3缴纳居民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4缴纳新农合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5温馨提示:各单位在填写帐号时,务必在主帐号与子帐号之间加“-”,否则无法入帐。

、备注栏内应正确填写12位数字,其中前6位是企业编码后6位为缴费所属期。

二、具体要求1、各参保单位需按照上述标准格式填写相关缴费凭证;(温馨提示:同城支票与电子汇款填写方式有区别)2、各参保单位需按照每月核定的征缴通知单金额足额、准确缴费;3、各参保单位需按月缴费,不得在一张缴费凭证中缴纳多月费用;4、以下情况会造成银行退票,使缴费不能及时到帐,将影响参保职工不能及时享受医疗、工伤、生育待遇:(1)未按标准格式填写缴费凭证的;(2)未按照征缴通知单金额缴费的;(3)备注信息不填写、填写不完整、填写错误的。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者出院之后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和身份证交到本乡镇合管所,经过审核之后,乡镇合管所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送到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用将会转入参保人指定账户中。

”二、医疗报销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三、医疗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医保怎么迁移

医保怎么迁移

医保怎么迁移
⽬前有很多⽹友在热议,参保⼈员异地流动后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续,⼩编针对于此问题,做如下介绍,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续,然后由本⼈向市社保中⼼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保怎么迁移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续,然后由本⼈向市社保中⼼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结算中⼼办理医保关系和个⼈账户转移⼿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续。

没有接收单位的,个⼈应在终⽌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内参保缴费。

第⼆,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由转换。

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起享受转⼊地相应待遇。

办理⼿续期间发⽣医疗费⽤的,如在规定的3个⽉内参保缴费,转⼊地经办机构按规定⽀付相关医疗费⽤,如超过3个⽉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地经办机构不予⽀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

提⽰: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推出的⼀项重⼤惠民政策,⽽医疗保险的转移更是将此惠民政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

但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满⾜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市民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障的同时,应该做好重疾⽅⾯的保障!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的知识。

希望⼩编的这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

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的内容,也可以到⽹上进⾏搜索查询。

医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医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医保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1.1 医疗保险的目的与意义医疗保险旨在保障参保人员在疾病、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药品的费用补偿,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医疗保险的原则医疗保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参保范围与条件2.1 参保范围我国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居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2.2 参保条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医疗保险基金3.1 基金来源医疗保险基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政府补助;(3)医疗保险基金收益;(4)其他合法收入。

3.2 基金管理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高效运作。

3.3 基金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

四、医疗保险待遇4.1 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合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4.2 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合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4.3 特殊疾病待遇参保人员患有特殊疾病,合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4.4 药品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合规药品费用按照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五、医疗保险结算5.1 结算方式医疗保险结算采取直接结算和手工结算两种方式。

5.2 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当出示医疗保险凭证,按照规定程序结算医疗费用。

5.3 结算周期医疗保险结算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医疗保险违规处理6.1 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处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保险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暂停或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2)追回违规所得;(3)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07年08月31日 09时12分 1453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医疗保险”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07]9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一)具有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简称市内四区)非农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二)具有市内四区非农户籍未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和在市内四区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三)具有市内四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不含未成年居民,以下简称低保人员)。

第三条大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民政、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四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坚持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的原则;坚持按区域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坚持自愿参保、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应保尽保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衔接的原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是用于证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的凭证。

下面我们将介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作用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证明其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有效凭证。

凭此凭证,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所提供的各项权益,包括退休养老金、医保待遇等。

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内容
1. 参保人信息:包括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

2. 参保单位信息: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单位编号等。

3. 缴费信息:包括缴费起止时间、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等。

4. 缴费方式:包括缴费方式,如银行扣款、现金缴纳等。

5. 缴费凭证号码:每一份缴费凭证都有唯一的凭证号码,用于标识该凭证的唯一性。

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申领与使用
1. 申领:参保人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时,可以向社保机构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 使用: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注意事项
1. 妥善保管:参保人应妥善保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防止遗失或损坏。

2. 及时缴费:参保人应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以确保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的正常享受。

3. 凭证真实有效:参保人应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使用伪造或过期的凭证。

以上就是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基本介绍。

参保人应积极了解和关注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确保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权益。

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

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

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1、转移人本人或参保单位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出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2、转移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分别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送至社保中心;4、社保中心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养老保险基金;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需要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的,一并转移。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完成保险关系接续。

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在多地建立社保关系,容易出现中断缴费,建议在各参保地按时缴费,如存在中断缴费,为防止重复缴费,建议在社保缴费归并后一并补缴。

目前,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频繁,因户籍地、参保地不一致,使得社保转移问题变得较为复杂。

养老待遇领取地原则上是户籍所在地,但如在非户籍地参保缴费满10年,又可选择参保地作为待遇领取地。

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在没有确定待遇领取地之前,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待最后确定了待遇领取地后,再归集到一起。

同时,对自己的参保缴费情况要及时掌握并保管好相关缴费凭证,以免日后办理社保关系接续转移时出现麻烦和问题。

随着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打破就业壁垒等政策的逐步宽松与放开,人员的流动性也不在不断加剧,国家为了进一步适应这种状况,也在不断调整各种政策。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国统一政策、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内可互转。

跨省转移须将社保基金连同社保关系、缴费年限一起转移,省内转移只转社保关系和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附件 1: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据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个人编号
户籍
公民身份

号码
地点
当地参保
在当地参保当地实质
时期个人账
起止时间缴费月数
户储藏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
行政区划
单位名称
代码
邮政
电话地点
编码
经办人(签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代日
(本凭据一式两联,填发此凭据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自己各一联)
重要提示
1.本凭据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据,请妥当保存。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个人账户储藏额按规定持续计算利息。

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据,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据如不慎丢失,请与填发此凭据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联系方式可就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问。

附件 2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
原个人
户籍所在地
编号
原参保原参保地社
所在地保机构行政
区名称区划代码
原参保地原参保地社
社保机构保机构联系
名称电话
原参保地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社保机构
地点邮政编码
参保单位(章):申请人(署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代日年代日
(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文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文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务局:现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能够顺畅接续,保障参保(合)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

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

第三条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条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六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天津医保出具《参保凭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天津医保出具《参保凭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天津医保出具《参保凭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天津医保参保凭证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下面将详细介绍
天津医保参保凭证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1.前期准备: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天津医保参保的政策和要求,并准备
好所需材料。

2.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领取医保
参保申请表格,并认真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

3.提供所需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并提供以下材料:
(2)户口本: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用于查验个人信息。

(3)最近3个月的个人缴费记录:向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索取
最近3个月的个人缴费记录,或提供个人社保账户的缴费记录。

(4)社保卡:如已办理社保卡,需要提供社保卡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

4.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递交给当地社会
保险事业管理部门。

5.审核和办理: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将审核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确
认个人的医保参保资格。

经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并出具《参保凭证》。

所需材料:
2.户口本:户口本复印件。

3.个人缴费记录:最近3个月的个人缴费记录。

4.社保卡:社保卡的复印件。

5.照片:近期彩色照片2张,一寸或二寸。

6.其他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

三险合一系统操作流程

三险合一系统操作流程

三险合一系统操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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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医保人员办理流程

新参医保人员办理流程

新参医保人员办理流程今天咱来唠唠新参医保人员的办理流程呀。

一、参保前要知道的事儿。

咱得先搞清楚自己是不是符合参保条件。

一般来说呢,要是在本地常住,没有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小伙伴就有机会参保啦。

不过不同地方可能会有点小差异哦。

比如说有的地方对年龄、户籍啥的有特殊要求,这时候就得去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者打电话问问清楚啦。

可别稀里糊涂地就去办,万一不符合条件白跑一趟多闹心呀。

二、准备材料。

这一步可重要啦。

就像出门得带钥匙一样,材料不齐那可办不成事儿。

1. 身份相关的材料。

身份证那肯定是不能少的,这可是证明你是谁的重要东西。

如果是本地户口,户口本可能也会用到哦。

要是外地户口在本地参保,可能还需要居住证呢。

这居住证就像是你在这个城市的临时小户口一样,很重要哒。

2. 照片。

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提供照片,一般就是那种一寸或者小二寸的证件照啦。

宝子们可别随便拿个自拍就去了,得是那种规规矩矩的证件照,看起来精神又干净的那种。

3. 就业相关材料(如果适用)。

要是因为工作参保的小伙伴,那劳动合同或者就业证明之类的东西得准备好。

这就好比是你工作的小凭证,医保机构得知道你是有正经工作才给你办医保呀。

三、办理途径。

1. 线下办理。

- 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宝子们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医保经办大厅。

一进去呀,就找工作人员问清楚该在哪个窗口办理。

一般会有专门的新参保业务窗口呢。

到了窗口,就把咱们准备好的材料递给工作人员,然后就听人家的指示就行啦。

工作人员可能会让你填一些表格,这时候可别慌,就按照上面的要求仔细填,要是有不懂的就大胆问,他们都会很耐心地给你解答的。

- 社区(村)服务中心。

有些地方的社区或者村服务中心也可以办理医保参保业务哦。

这就方便了很多住在附近的小伙伴,不用跑大老远的。

在社区办理的时候,可能会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就像在邻居家办事儿一样。

不过也要注意,社区办理的时间可能会有限制,不像医保经办大厅那样整天都办公,所以要提前打听好办公时间呀。

贵安新区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

贵安新区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

贵安新区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原创版】目录1.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的概述2.贵安新区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的具体内容3.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的重要性和作用4.如何办理贵安新区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正文一、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的概述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是指用人单位为其员工参加医疗保险并按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

这一证明是员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也是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权益的具体体现。

二、贵安新区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的具体内容贵安新区,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一个重要经济引擎,其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员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2.医疗保险缴费期限:包括起止时间、缴费周期等。

3.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

4.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情况:包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报销限额、报销流程等。

三、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的重要性和作用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具有以下重要性和作用:1.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员工在参加医疗保险并按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因疾病或意外带来的经济负担。

2.提高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3.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的推广和普及,有助于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四、如何办理贵安新区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办理贵安新区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用人单位需先在当地社保部门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3.用人单位需向社保部门申请开具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员工名单、缴费记录等。

4.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为用人单位开具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

总之,贵安新区用人单位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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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参保(合)凭证
凭证号:(省简称)(统筹区名)年份(第XXXXXX号)生成日期:年月日
基本信息
参保人
姓名
身份证号(社会保障)
医疗保障编号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
参保信息
基本医疗保险类型
转出地
参保(合时间)
起:年月
其中累计实际缴费月数

止;年月
个人账户余额
(大写)¥(小写)¥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
2.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有接受单位的,将此凭证交由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3.其他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应携带此凭证及有效证件在3个月内到指定办理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机构名称
(盖章)
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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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①尚未将社会保障号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唯一识别码的统筹地区填写医疗保险编号。②此表由参保人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
注意事项:
1.本凭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发,是参保的权益记录及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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