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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_1

探究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_1

探究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发布时间:2021-11-12T12:08:25.714Z 来源:《防护工程》2021年23期作者:卢少军[导读] 改善农村生态,缓解灌区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和资源短缺诸多问题。

平南县东平水库管理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537313摘要:当前,我国灌区,有超过450余处,灌溉面积达到30万亩,占据国内耕地约15%。

灌区设备的顺利运行是粮食生产和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

部分大中型灌区由于建设时间较早,经过连年运行,其排灌能力不断降低,灌溉效益也难以发挥。

因此,为了将灌区效益衰减这一现状改善,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和水利部共同启动续建配套的节水改造项目。

下文结合某灌区实际运行情况,对于其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进行分析,明确工程实施环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应解决策略,期待提高灌区建设质量。

关键词: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问题;解决建议引言:我国针对大中型灌区,采取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优先在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严重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改造,对于存在严重病险类型的渠首工程、建筑物以及干支渠等工程进行改造。

改造以后,能够将灌溉条件恢复,使农业生产实现节约用水,改善农村生态,缓解灌区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和资源短缺诸多问题。

一、灌区概况某灌区处于黄河下游,属于兴建较早的大型灌区,灌溉范围包括5个县,实际灌溉面积能够达到512万亩,灌区内人口数量超过40万,干渠有9条,支渠有190条,干渠长度97公里,支渠总长度达233公里,所有干渠和支渠拥有300座建筑物。

自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项目启动以后,该灌区共计进行6次工程改造建设,累计投资超过6,000万。

改造项目实施以后,修建衬砌渠道20余公里,节制闸维修2座,支门新建和改建数量共计41座,新建3座测水桥,新建交通桥3座,渠堤道路修建长度达到17公里。

上述改造项目实施以后,将该灌区的供水条件极大改善,不但节约了水资源,而且还呈现出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53139

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53139

附件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相关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

第二章主要建设内容和目标第三条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首工程改建、加固,骨干输水渠道、排水沟开挖、疏浚、衬砌及其建筑物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等。

同时,可根据需要适当安排灌区量测水设施、管理信息化、灌溉试验站等建设任务。

第四条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的主要目标是完善灌排工程设施,提高灌区输水、配水效率和灌排保证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健全灌区管理体制机制,增强灌区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增收。

第三章前期工作第五条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分为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

各地要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做好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符合要求,合理安排各项工程建设内容和措施。

第六条各地要加强项目储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组织编制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规划或总体实施方案。

灌区管理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按灌区整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个别工程建设及投资规模较大的灌区,可分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工程建设内容外,还应包括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保障灌区长期良性运行的内容。

第八条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批。

项目建设涉及占地和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完成后,灌区管理单位(或项目法人)应按要求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审查批准。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技术指南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技术指南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技术指南一、总则1. 中型灌区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载体。

为进一步提高中型灌区的管理水平和效益,推进中型灌区的现代化改造,制定本技术指南。

2.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应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中型灌区的综合效益。

3.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应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改造内容1. 灌溉水源工程:根据中型灌区的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灌溉水源工程建设,提高灌溉保证率和供水安全性。

2. 输配水工程:对灌区内的输水渠道和排水沟进行整治,提高输配水效率,降低水损率。

3. 渠系建筑物:对灌区内的渠系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其运行安全性和稳定性。

4. 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5. 农业节水工程: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三、技术方案1. 灌溉水源工程:根据中型灌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新建水库、扩建水库、加固水库、引水工程等措施,提高灌溉保证率和供水安全性。

2. 输配水工程:采用混凝土衬砌、生态护岸等措施,对输水渠道进行整治;采用生态排水沟等措施,对排水沟进行整治。

3. 渠系建筑物: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更新改造、维修加固等措施,提高渠系建筑物的运行安全性和稳定性。

4. 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采集、监控、调度、管理一体化,提高中型灌区的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5. 农业节水工程:推广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立节水灌溉示范区,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四、实施步骤1. 前期准备:开展中型灌区的现状调查和分析,制定改造方案和实施计划。

2. 规划设计:根据前期调查和分析结果,编制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明确改造目标和任务。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简介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简介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简介项目背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灌溉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具有关键作用。

同时,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和土地资源变化,水资源日趋紧缺。

因此,在农田灌溉领域,节水已经成为非常关键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水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大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以提高灌溉水利效益、减少用水量、改善水质环境,从而实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简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实施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灌溉效率、保护水资源,并全面提升农业的生产力和质量。

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对灌区进行改造升级,引入新型灌溉技术和设备,优化灌溉布局,建设灌梁、灌沟、渠道等灌区配套设施。

2.节水改造工程:对现有的农田灌溉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引进节水技术,包括节水灌溉、微灌、滴灌、喷灌等技术,降低灌溉水量。

同时,通过耕作技术、土壤改良等措施增强土壤保水能力,实现灌溉用水量的减少。

3.建立水利管理体系:完善水利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农田水权管理,制定灌溉用水计划,加强水资源调配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节约用水。

项目效果通过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水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具体效果如下:1.提高农业生产率:新型灌溉设备和设施的引入,有效地提高了灌溉效率,增加了田间产量和品质。

同时,降低了灌溉水的用量,减少了对水资源的浪费。

2.保护水资源:节约了水资源的使用量,降低了土地的水分蒸发,减少了农业源地的水污染和土壤粘性的增加。

同时,通过优化灌溉布局、建设配套设施等措施,实现了对水资源的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和利用。

3.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田灌溉效率,能大大促进农村经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农民创造更加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就业机会。

总结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是一个重要的水利工程,对中国农村发展和水资源利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掌握科学的技术和管理,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程方案,实现节水与提高生产之间的平衡,促进地区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11128047_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效益分析

211128047_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效益分析

Value Engineering0引言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20年关注三农问题。

为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就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国家兴衰的命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对持续稳定粮食生产能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改善灌溉条件、增强灌区综合效益和进一步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水利基础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1]。

1998年以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解决了诸多“卡脖子”工程,其中部分中型灌区基础设施已经得到了改善,但仍有较多的中型灌区自建成运行以来尚未进行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部分水源工程和骨干输配水工程以及渠系建筑物等都已年久失修,不能发挥效益[3],所以加快解决制约灌区功能和效益发挥的主要问题,提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措施,并对其进行效益分析是十分迫切的。

1工程概况与现状坷垃缝电灌站灌区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卫贤镇公堂村南的淇河左岸。

始建于1981年。

灌区包括卫贤镇的裴营、高营、山西、谢庄、李小屯、郭庄、龙口、于营等8个行政村,范围为北以王胡沟、群英渠为界,南邻金丰渠,西起卫淇(卫贤镇~淇滨区)路,东至刘洼沟。

卫贤镇西靠淇河与淇县一水之隔,东与小河镇为邻,南与新镇镇接壤,北接钜桥镇,东北与白寺毗连。

西距京港澳高速公路仅2公里,距107国道、京广铁路也不足4公里。

境内公路四通八达,省级公路大海线贯穿东西,巨新线横亘南北,交通便利。

坷垃缝电灌站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3万亩,灌区已列入《全国中型灌区名录》,为一般重点灌区。

坷垃缝电灌站灌区自淇河左岸取水,设计引水量1m3/s。

取水泵站建于1981年,设5台机组,装机总容量187.43kW,其中14吋泵2台,每台的设计流量1000m3/h,扬程14m;10吋泵3台,每台的设计流量600m3/h,扬程14m。

电灌站由于年久失修,缺少维护资金,并且遭受河南“7.20”特大洪水灾害,致使该站只有一台水泵勉强运行。

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方案

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方案

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方案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的紧缺性逐渐凸显出来。

传统的农田灌溉方式存在着大量的浪费和低效现象,对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形成了威胁。

因此,对于水库中型灌区进行配套续建和节水改造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项目旨在针对水库中型灌区,提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的方案,以实现农田灌溉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升级现有的农田灌溉设施,改造传统灌溉方式,采用现代化的灌溉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从而减少水的浪费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项目目标1.提高水库中型灌区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的浪费;2.优化农田灌溉设施,提高灌水效果,提高农业生产效益;3.推广现代化的灌溉技术和管理模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项目内容1. 灌区续建配套项目1.1 建设更高效的输水管网在灌区内建设更高效的输水管网,提高供水能力和输水效率。

通过采用新型材料和设计方法,减少管道泄漏和水质污染的风险,确保灌溉水的质量和稳定供应。

1.2 新建或改造水闸和渠道在灌区内新建或改造水闸和渠道,提高管理和控制水资源的能力。

引入先进的水闸控制技术,实现对灌溉水的精确调控,减少水量浪费和混浊。

1.3 提升自动化灌溉系统能力对于灌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引入自动化灌溉系统,通过传感器和控制器实现对土壤湿度、气温、降雨量等环境参数的实时监测和智能控制,精确计量和供给灌溉水,减少浪费。

2. 节水改造项目2.1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等,减少灌水量和灌溉水与土壤接触面积,提高灌水效率。

同时,根据不同作物的需水量和生长阶段,制定科学合理的灌溉方案,避免过量浇水和不必要的水分损失。

2.2 建设水资源调控和储存设施在灌区内建设水资源调控和储存设施,如集雨池、蓄水池等。

通过收集和储存雨水和农田排水等可再生水资源,弥补干旱季节的水量缺乏和减少水的浪费。

2.3 提高农民节水意识和管理能力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和管理能力。

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方案 (2)

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方案 (2)

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方案一、项目背景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而灌溉是农业生产中最大的水消耗行为之一。

为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本项目旨在对水库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提升整个灌溉系统的效率,并减轻对水资源的过度利用。

二、项目目标1.提高水库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2.减少水的浪费,降低灌溉用水;3.优化水库灌区灌溉设施,提升灌溉操作的便利性和灵活性;4.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项目内容1. 灌溉设施改造•对水库灌区内的灌溉设施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改造范围;•更新和优化灌溉管道、阀门、喷灌头等设备,提升水的输送和喷灌效率;•增设智能灌溉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化管理和精确控制,减少水的浪费;•安装水表和流量计,对灌溉用水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为农户提供用水数据和管理建议。

2. 引进新的节水技术•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提高灌溉用水的利用效率;•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减少水的蒸发和渗漏;•引进植物感知技术,通过监测土壤湿度和作物水分需求,实现精准灌溉;•利用遥感技术对农田进行监测,提高灌溉调度的准确性。

3. 发展灌田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灌田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农田的远程监控与控制;•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农田灌溉设备进行远程控制和状态监测;•结合气象数据和作物需水量模型,自动调整灌溉方案;•通过手机App和互联网平台,为农户提供灌溉管理服务和决策支持。

四、项目实施方案1. 前期准备•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搜集水库灌区的相关数据,包括灌溉用水量、现有灌溉设施等;•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农户的需求和痛点,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

2. 设计方案•根据前期调研和数据分析,确定灌溉设施改造范围和节水技术应用方案;•绘制灌溉管道布局图和水流动态模拟图,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编制设备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准备下一阶段的招投标工作。

3. 招投标和采购•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进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招标;•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开展设备采购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8.30•【文号】水节约〔2021〕263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水节约〔2021〕263号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深挖全流域节水潜力,大力提升全流域用水效率,现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深度开展节水控水,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实现黄河流域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的根本转变,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二)基本原则严格管控、两手发力。

立足全流域缺水水情,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节水指标刚性约束,加强节水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发挥水价水权在促进节约用水方面的调节作用,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对标先进、全面提升。

按照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先进用水水平的原则,制定各领域节水标准和政策制度,健全节水体制机制,加快普及先进节水技术,全面提升全社会用水效率。

整体布局、突出重点。

根据黄河流域上中下游不同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统筹布局,综合施策,聚焦高耗水领域和重点用水单位,加快推进节水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

统一部署、协同推进。

水利部加强统一领导和部署,指导和推动有关省区落实责任,强化部门沟通协调,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共同推进行动见效。

湖北省35处中型灌区纳入全国改造实施方案

湖北省35处中型灌区纳入全国改造实施方案

湖北省35处中型灌区纳入全国改造实施方案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就今后两年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未来两年将对全国461处中型灌区实施改造,改造面积2726万亩。

湖北省共有35处中型灌区纳入改造,改造面积201万亩,灌区改造数量及改造面积均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农田水利工程投入,大型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渠系相对配套完善,但受投资政策及资金限制,中型灌区建设投入不足,“卡脖子”问题仍然较突出,原设计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为改善中型灌区现状,“十四五”期间水利部、财政部将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按照“规划一处、建成一处”的思路,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补齐中型灌区工程完好率低、设施不配套等短板,提高供水效率和效益,促进灌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中型灌区“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总目标。

湖北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谋划“十四五”中型灌区项目库,指导各灌区抓紧编制总体方案,并认真对其进行复核,保障前期工作质量,为项目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统计,我省自2019年以来,已累计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多亿元,用于110处重点中型灌区改造,通过项目实施,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53万亩,新增粮食产量1.41亿公斤,新增节水能力3.19亿立方米,中型灌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为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水利支撑。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12.14•【文号】水资管〔2021〕390号•【施行日期】2021.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1〕390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是我国的基本水情。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面临着水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必须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水安全支撑。

现就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健全初始水权分配,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四水四定”、量水而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筹协调、分类施策,改革创新、两手发力,面向社会、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硬指标”基本建立,水资源监管“硬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推动落实“四水四定”的“硬约束”基本形成,面向全社会的节水制度与约束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得到严格管控,用水效率效益明显提升,全国经济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6%左右,北方60%以上、南方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亿亩,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9%,全国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超过170亿立方米。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11.11•【文号】办农水〔2021〕340号•【施行日期】2021.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农水〔2021〕3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规范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经商财政部,我部制定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1年11月11日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规范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实施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中型灌区项目)。

本办法所称中型灌区指设计灌溉面积为1万亩及以上、30万亩以下的灌区。

第三条实施中型灌区项目主要目的是完善灌区骨干灌排工程设施,提高供水效率和效益,健全管理体系,提升灌区管理水平,打造“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中型灌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渠首工程、骨干输配水(含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连接渠道)和排水工程、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用水量测、管理设施)、灌区信息化等。

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或受来水条件制约等确需新建、改扩建、除险加固蓄水量1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源工程、调蓄工程的,应当严格论证并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条水利部、财政部定期组织编制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滚动实施。

各地应当根据建设任务需求,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材料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材料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文号】办规计函[2013]103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材料的通知(办规计函〔2013〕1035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为确保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完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整体推进和整装实施,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核工作,目前大部分灌区可研报告已经过审核并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经研究,现请各单位抓紧完成剩余灌区可研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将所有灌区可研报告最终成果提交我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完成灌区总体可研报告编制审核工作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大型灌区总体可研报告编制审核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2〕401号)要求,抓紧完成灌区总体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核工作。

一是对尚未上报及按照审核意见需重新编制和修改完善总体可研报告的灌区项目,请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抓紧组织完成编制和修改完善工作,务必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报告报送相关单位审核,无法按期报送的项目2014年暂不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并相应核减2014年度该省份其他项目中央补助投资。

二是对尚未进行审核、11月25日前新报送及需重新审核的灌区项目,请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及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抓紧组织审核,于12月20日前提出审核意见。

二、正式报送总体可研报告及审核意见请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于12月30日前将已通过审核的灌区总体可研报告最终成果行文报送水利部(抄送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所有材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设计图册等)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以省为单位报送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水利投资和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财政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水利投资和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财政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水利投资和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财政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5.02.27•【文号】•【施行日期】2015.0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水利投资和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财政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通知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今年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由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在水利投资运营等重点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

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编制分领域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有关要求,我部启动了水利投资运营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为做好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划范围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水利投资安排的水利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专项水利资金安排的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包括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库建设、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

二、规划期限2016~2018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测算现行政策下未来三年水利资金需求,分析现行投入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现行财政投入政策的建议。

四、有关要求(一)重大水利工程(不含规模化节水示范工程)、主要支流治理、中型水库等需细化到具体项目,其他工程按省或按单位打捆编报。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对于尚未执行完毕的水利专项规划,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规划、全国大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水土保持规划、首都水资源保护、敦煌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国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规划、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等,按照现有规划,结合到2014年底已经安排的投资和2015年建议安排投资情况,对2016-2018年投资需求进行逐年测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17.12.11•【字号】水办农水〔2017〕58号•【施行日期】2017.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水利局:为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桂水党〔2017〕48号),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加快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的整体推进和实施,确保各年度项目按时完成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2018年度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批工作2017年6月,水利厅办公室以《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水办农水〔2016〕23号)布置了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各项目申报书上报后,经自治区水利厅、农发办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将广西宾阳县六冯灌区、永福县金鸡河灌区、八步区合面狮灌区、玉州区苏烟灌区、扶绥县汪庄灌区、平南县东平灌区、临桂区义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书和审查意见以《关于将广西宾阳县六冯等7个灌区列入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函》(桂水农水函〔2017〕21号)上报了水利部农发办、国家农发办。

请各市抓紧申报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工作,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在2017年12月底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并报送自治区水利厅备案,水利厅将根据国家农发办、水利部农发办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选择前期工作进度快、质量好、便于实施的项目进行立项备案。

二、抓紧在建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验收工作的意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每年1月底要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备案上年验收工作总结报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利部•【公布日期】2005.02.25•【文号】国农办[2005]26号•【施行日期】2005.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农办[200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务)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水利(务)厅(局):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和规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同水利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水利部反馈。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利部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原称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是指对灌溉面积5~30万亩的中型灌区的灌排骨干工程进行配套完善和节水改造的项目,重点为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提供灌排骨干工程条件。

通过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第三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定。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四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扶持的重点区域是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区,兼顾其他地区。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3.11•【文号】办农水函〔2022〕233号•【施行日期】2022.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22〕233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做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管理工作,保障投资效益可持续发挥,根据《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做足项目储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项目储备。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有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需求、已纳入全国中型灌区名录的灌区管理单位或项目法人,按照自愿原则编制项目立项建议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1),项目立项建议报告应当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有序组织中型灌区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的审查,通过竞争立项等方式,筛选符合改造条件的灌区,建立中型灌区项目储备库,并按照优先级进行排序。

灌区改造的基本条件应符合《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87号)的有关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明晰各自条件。

今后我部将把灌区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编制完成情况作为各省份中型灌区改造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有序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对纳入项目储备库的灌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优先级、灌区改造的计划安排、资金规模、地方积极性等,组织灌区管理单位或项目法人有序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水利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分两年实施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年度投资、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详细的实施计划。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复核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0〕118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复核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0〕118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复核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复核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0〕118号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要求,现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下简称达标建设)年度复核及“回头看”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及“回头看”范围和工作方式(一)复核及“回头看”范围对完成2019年度达标建设验收并报我部备案的北京等29个省级行政区及其374个县级行政区进行复核,抽取一定比例县级行政区进行现场复核。

抽取水利部公布的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开展“回头看”。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及“回头看”分工安排见附件1。

(二)复核及“回头看”工作方式1.复核工作方式复核采取资料复核与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报我部备案的省份全面开展形式复核和指标赋分合理性复核,抽取一定比例县级行政区进行现场复核。

(1)形式复核核实各省份备案资料和数据,重点核查达标建设组织实施是否合规、必备条件是否满足、备案资料是否完整等。

(2)指标赋分合理性复核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逐项核对通过形式复核的县级行政区各项指标的数据来源和计算过程,填写各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表。

(3)现场复核按照分工安排明确的抽取数量,对县级行政区进行现场检查。

重点抽查资料复核中发现存疑问题的县级行政区,对问题逐项进行现场核实。

现场复核主要对各行业用水户的节水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现场复核表及调查问卷(见附件2-1-2-5)。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大力推进节水灌溉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大力推进节水灌溉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大力推进节水灌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5.20•【文号】办农水函〔2022〕456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大力推进节水灌溉的通知办农水函〔2022〕4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流域管理机构:近年来,水利部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会同各地严格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灌溉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升,但监督检查和巡视发现仍有部分地区存在农业节水设施不配套、灌溉取用水管理不到位、用水浪费等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推进节水灌溉,坚决遏制“大水漫灌”现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要求,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券、社会资本投入等渠道,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采取渠道防渗、管道化改造等措施减少输配水过程中的渗漏和损失,因地制宜加强灌溉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提高灌溉用水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

暂未纳入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要做好灌区现代化改造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积极储备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实施。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灌区骨干工程现代化改造与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统筹,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

要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程措施与农机、农艺、生物等措施的结合,提高农业综合节水能力。

各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流域内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建立项目清单台账,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指导做好农业节水设施建设。

二、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灌溉用水管理,指导大中型灌区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尚未申领取水许可的大中型灌区,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申领工作。

河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关于开展《全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

河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关于开展《全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

河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关于开展《全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2009~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文字号】冀水农[2009]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09.01.19
【实施日期】2009.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关于开展《全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2009~
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冀水农[2009]3号)
相关设区市水务(水利)局、扩权县(市)水务(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增加投入扩大内需总体部署,加快全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搞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2009~2020年)》编制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本辖区内中型灌区的现状和发展需求实际,学习借鉴大型灌区多年来的建设管理经验,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谋划中型灌区的长足发展的基础上,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范围本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05.10•【文号】发改农经〔2017〕889号•【施行日期】2017.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889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完成434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等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地方主体工作责任。

《方案》是“十三五”期间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地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和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分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方案》确定的灌区范围、建设内容、任务目标及控制投资规模,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

做好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合理安排各项工程建设内容,优化技术选型和方案。

在加强灌区灌排骨干工程改造的同时,完善量测水设施、管理信息化、灌溉试验站等附属设施,同步推进田间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进一步健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运行维护经费,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维修养护,促进提升灌区管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三、加快推进灌区水价等管理改革。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灌区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灌区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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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年度滚动计划编制细则
水利部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是指为了发挥水利部门行业技术优势,通过对灌溉面积5万至30万亩的中型灌区灌排骨干工程进行节水改造和配套完善,为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灌排骨干工程条件,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批准,由水利部组织实施、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一、选项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高标准农田规划》),体现与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实施、同步发挥效益的原则,适应农业综合开发战略调整思路,按轻重缓急,高质量完成1575处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同时,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型灌区改造现代化建设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工程设施配套完善、测控及管理调度技术先进,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于一体的现代化中型灌区。

1
(二)基本原则
1.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保障粮食安全。

立足水土资源条件,合理开发利用,遵循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打造我国粮食生产核心区。

2.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结合。

紧紧围绕国务院批准的《高标准农田规划》,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灌排骨干工程支撑保障条件,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衔接紧密、互为依托,实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3.促进向现代灌区转变。

适应农业综合开发改革创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需要,实现传统灌区向现代化灌区的转变,通过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改造现代化建设示范项目,为建设现代化中型灌区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三)区域布局
1.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兼顾非粮食主产区,更好地体现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提供水源保障的原则,在项目安排上,强调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机结合。

2.根据《高标准农田规划》,2011-2020年需要完成改造的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共1575处(其中,2013-2020年需要完成1339处),平均每年170处左右。

(四)扶持政策和重点
1.中央财政资金采取补助的方式,全部无偿投入。

2.根据相关规划和财力可能,优先扶持的地区和项目:
--部门间配合良好。

水利、财政及农发机构之间分工明确、
配合良好,已建立了规范高效的合作机制。

--地方工作基础较好。

以前年度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工作规范,水利、财政及农发机构管理和技术力量较强,地方财政资金有保障,对项目建设积极性较高。

--灌区基础条件较好。

灌区水源工程条件较好,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经费有保障、运行正常。

--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匹配。

灌区水源、来水量及工程安排等,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需要。

--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向13个粮食主产省(区)倾斜,特别是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

(五)投入标准和建设标准
1.投入标准
根据《高标准农田规划》、项目建设客观需要,以及财力可能等,科学确定单个项目投入标准。

根据《高标准农田规划》确定的标准,单个中型灌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应从目前的1000万元逐步提高到2000万元;示范项目先按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安排,将来根据灌区改造建设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投入标准。

2.建设标准
--总体标准。

适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需要,达到《高标准农田规划》要求的各项标准。

--示范项目。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现代化灌区建设要求,做到骨干工程改造、田间工程配套、现代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同发挥效益,成为工程设施配套完善、测控及管理调度技术先进,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于一体的现代化中型灌区。

(六)主要建设任务和内容
1.干支渠(沟)道开挖疏浚(流量不小于0.1立方米/秒);
2.干支渠道衬砌防渗(流量不小于0.1立方米/秒);
3.干支渠(沟)系建筑物(农桥、涵洞、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隧洞等)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
4.输水管道、暗渠制作安装、建设;
5.水源及渠首工程改建、维修及加固;
6.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0千瓦)及配套输变电工程(电压等级不超过35千伏)新建、改造;
7.工程管护设施、量水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新建、改造;
8.施工临时工程设施、土壤流失防治及环保工程措施等建设。

示范项目还应包括如下建设任务和内容:
灌区水源及渠首工程、干支等骨干渠道及渠系建筑物、斗农等小型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等,要全面更新改造、疏浚整治和衬砌防渗;灌区工程管护、现代管理系统要有中央控制室、主要放水口要有实时测控设备(包括视频监测设备),并配备小型气象站,观测降雨、土壤含水量、温度、风速等;示范项目建成后,不仅做到适时适量灌溉,而且做到自动灌溉、智能灌溉(施肥等)。

二、项目立项基本条件
1.纳入《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修编)》,原则上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团场、农场);
2.灌区有效或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为5-30万亩;
3.水源工程条件较好,水量供应有保障,用于农田灌溉的水量一般不低于70%,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4.灌区骨干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对提高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制约;
5.灌区管理机构明确、机制健全。

示范项目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灌区有效或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为5~10万亩,原则上不超过20万亩;
2.灌区现状管理基础较好,灌区控制灌溉区域适合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
3.当地现有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
项目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示范项目应在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章节做必要说明。

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省级水利部门和农发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负有最终责任。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从灌区在当地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与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有机结合等方面,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建设条件和目标
包括灌区地点或范围,基本情况,基础条件,有利、不利因素,其它需要分析的建设条件,并具体说明项目建设的任务和目标。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单位,以及项目法人的基本情况。

(四)项目建设方案
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路线,工程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制作安装,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安排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及使用
(1)投资估算。

包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及分项额等。

(2)资金来源。

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水利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资金等。

同时,在符合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鼓励受益乡镇、农村集体和农民以筹资、投劳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3)财政资金使用。

说明财政资金用于土建工程、设备购置
及制作安装、前期工作费及其他费用的情况。

(4)财政资金使用具体环节说明、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及措施。

(六)项目管理及组织分析
主要包括机构与职责,建设期间管理措施(要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建后运行管护等。

(七)项目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预计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

(八)附表、附图、附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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