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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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根据水利部、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0〕483号)的有关规定,2018年2月8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内蒙古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汇报,通过评审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复审,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结论,审查意见如下:
一、内蒙古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包括葡萄墩工业园区和腾格里工业园区,分别位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腾格里镇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南部。2011年5月和2012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以“内政字〔2011〕146号”“内政字〔2012〕415号”批复葡萄墩工业园区、腾格里工业园区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2013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以“内政字〔2013〕228号”批准葡萄墩工业园区和腾格里工业园区进行整合,设立内蒙古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腾格里南片区、腾格里北片区及葡萄墩片区)。开发区现入住项目20个,2016年开发区实际用水量为171.17万m3/a,其中生产用水量162.98万m3/a,生活用水量8.20万m3/a。生产取水水源为黄河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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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和企业自备井地下水,生活取水水源为企业自备井。
二、在规划与水资源相关的内容识别与分析和开发区所在区域水资源条件分析的基础上,《报告书》对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的适应性、规划对水资源的需求、规划实施水资源保障方案、规划实施水资源供用耗排平衡、规划实施的取水和退水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论证,并提出了规划实施取水和退水影响的缓减对策。《报告书》编写基本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
三、《报告书》根据开发区位置及周边水资源状况进行了水资源配置。开发区生产供水水源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黄河地表水;生活供水水源为开发区自来水。
四、《报告书》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了供需水预测,提出2020年规划水平年开发区需水量为617.46万m3/a,其中生产需水量584.19万m3/a、生活需水量33.28万m3/a。考虑损失后,取水量为684.9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651.69万m3/a、生活取水量33.28万m3/a;2030年规划水平年,开发区需水量为675.41万m3/a,其中生产需水量为600.38万m3/a、生活需水量为75.03万m3/a。考虑损失后,取水量为742.9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为667.88万m3/a、生活取水量为75.03万m3/a。
五、《报告书》提出开发区拟选的生产水源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黄河地表水;生活水源为开发区自来水。根据《报告书》分析,开发区2020年的可供水量为684.97万m3/a,其中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21.69万m3/a,黄河地表水630.00万m3/a、自来水供水量为33.28万m3/a。开发区
2030年的可供水量742.91万m3/a,其中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37.88万m3/a、黄河地表水630.00万m3/a、自来水供水量为75.03万m3/a。根据配水原则进行供需平衡分析,开发区2020年和2030年可供水量满足开发区的需水量。
六、《报告书》根据水质化验报告对各水源水质进行分析,开发区各供水水源经处理可满足用水水质要求。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规划实施取水、退水影响分析结论。开发区污水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实现零排放。
八、建议
1. 开发区应根据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和再生水管网建设情况,优化开发区用水结构,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再生水。
2. 开发区应当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域水资源监测、管理和保护工作,按要求完善取用水监测设施。
3. 开发区内单个项目需分别进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
组长:
副组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