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乡村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乡村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乡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乡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乡村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乡村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1.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生产经费。
4.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1. 企业是乡村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5.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 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四、乡村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及相关管理制度
崇信县新窑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相关管理制度中共新窑镇委员会新窑镇人民政府二○九年三月○新窑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新窑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对所属村社、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宏观监管,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2)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及重大活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制度措施、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为党政领导决策及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并检查、指导所辖单位、部门安委会(领导小组)的工作。
(3)组织研究需要政府及上级部门亟待解决的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灾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危险源,并迅速上报。
(4)结合实际,分析形势,组织安排安全宣传、教育培圳、集中中和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查找问题,纠正违章,治理隐患,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5)组织考核,并报党委、政府批准,实行奖惩。
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
(6)组织研究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按规定上报。
(7)组织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新窑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综合管理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镇安全生产规划;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监督使用,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按照委托执法范围行使执法权,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及时汇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
安全生产基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责任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4. 所有员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限责任,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在职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4.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操作规程,员工必须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6. 安全生产记录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7.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五、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1. 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2. 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乡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及具体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含个体经济组织)、农机、矿山、地质灾害、乡村道路上的车辆(三轮车、报废车等)、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乡村建筑、沼气、农村防火、防汛等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把好“三同时”审查关,督促所辖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
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主要领导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责任。
二、镇人民政府XXX镇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上传下达。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包括个体商户实施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重点抓好乡村道路交通、建筑工程、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农村用电、农村沼气、森林防火、地质灾害、街道民宅等各项安全管理。
(四)辖区内凡是死亡、失踪,或二人以上重伤,以及爆炸、危险品泄漏等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营救,做好善后工作,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五)解决好镇安全生产办公经费、设备等相关问题。
乡镇安全生产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制度乡镇安全生产制度1一、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三、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原则,当地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
四、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制订详细的方案,辖区内安全生产的全面检查由党委、政府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一般由其主管部门组织。
五、安全生产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重点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潜在隐患。
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下达整改文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查整改。
乡镇安全生产制度2一、乡镇主要领导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对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签定责任状,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乡镇安全生产制度31、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和监督全镇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承担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主要活动;督查镇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镇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分解到各级单位和个人,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责任制度,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效能。
具体来说,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镇政府负责人责任制:镇政府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全面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3. 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责任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他们需要制定和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4. 监管部门责任制:镇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他们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员工责任制:每个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
他们需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设备,严禁违章
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报告,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建立和落实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可以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基本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基本制度第一部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一)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同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纳入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四)定期向县安委办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县安委办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乡镇、村(居)委、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监督管理网络,选好配强安监办工作人员并专职使用,依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信息。
(六)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七)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九)建立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执行有关事故处理决定;接到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十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清单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清单乡镇、街道应建立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
(四)乡镇(街道)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五)乡镇(街道)安监站负责处理乡镇(街道)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综合事务。
(六)各站所办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辖区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 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原则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主要负责人也可委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召开。
会议由其他党政分管领导、各站所办负责人和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扩大到辖区内村(社区)和有关企业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召开前,安监站应认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会议议题和须研究解决问题,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召开。
(四)会议实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
由安监站或党政办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乡镇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乡镇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镇镇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明,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四、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保证反事故措施和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五、镇党政各副职领导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镇长负责。
六、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七、镇长调动工作时新任镇长相应成为古峰镇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乡镇安全生产环境,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制定好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现予以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为了落实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应当成立乡镇应急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社区代表等组成委员会成员。
乡镇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乡镇政府的安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为了应对紧急情况,乡镇应急管理委员会要积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救援、恢复等安全生产应急体系;2、建立建筑、交通、采矿、危险品、电力等各种行业的安全管理体系;3、建立社区应急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应急预防工作。
第四章城乡安全生产管理1、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传递、处理、管理及安全保密的相关要求;2、有效实行生产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列出明确职责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目录;3、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行为管理和员工安全生产守则,建立员工安全生产签订制度。
第五章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乡镇应急管理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制订相关应急预案。
预案应涵盖安全生产预防、应急处置、隐患排查、应急演习、信息报送等内容,确保在实际应急行动中指挥调度有序、高效。
第六章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1、应制定并公布应急救援资源目录,对特种设备、瓶装气体、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领域进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2、组织开展志愿者应急队伍和防汛、抢险、救援力量的培训和演练工作;3、建立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及管理。
第七章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责任人负责制,制定完整严密的配备计划和预案,全面开展生产安全举报制度;2、形成流程完善、承前启后、综合协调、高效运转的应急指挥系统;3、制定应急应对方案和技术标准,确保各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等资源合理配置,以满足应急行动需要;4、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民众自救互救、科学应对紧急情况能力。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乡镇安全⽣产⼯作制度乡镇安全⽣产⼯作制度(通⽤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都会使⽤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作、劳动、学习、⽣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和各项⼯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的应⽤⽂。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的呢?下⾯是⼩编帮⼤家整理的乡镇安全⽣产⼯作制度(通⽤7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乡镇安全⽣产⼯作制度1 ⼀、建⽴健全组织机构⽣产经营单位是安全⽣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或实际控制⼈是安全⽣产第⼀责任⼈,对安全⽣产全⾯负责。
⽣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依规履⾏安全⽣产职责,取得安全⽣产许可,设置安全⽣产管理机构,配⾜安全管理⼈员,层层签订安全⽣产责任状,将安全⽣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建⽴安全⽣产会议制度⽣产经营单位每半个⽉召开⼀次安全⽣产会议,乡安监站每个⽉召开⼀次矿⼭企业安全⽣产⼯作会议,通报当⽉的安全⽣产情况,布置安排下个⽉的安全⽣产。
三、建⽴安全⽣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准⼊。
⽣产经营单位对新招员⼯必须先进⾏体检、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上岗。
特殊⼯种持证上岗。
严禁未培训就上岗或先上岗后培训。
新招员⼯必须实⾏⼯伤保险。
1、严格培训。
⽣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复产前,要组织员⼯集中培训三天,每⽉集中培训⼀天,使安全⽣产教育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管理。
实⾏员⼯统⼀编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出⼊井销号制度,严禁混岗、替岗、⽆证上岗,员⼯与单位签订安全⽣产责任状,员⼯离开单位时,需进⾏体检,体检表交乡⼯业办备案。
3、建⽴档案。
⽣产经营单位应建⽴员⼯档案,实⾏⼀⼈⼀档,将员⼯的培训资料、编号、⼯伤保险⾦、养⽼保险⾦、⾝份证复印件、体检表、上岗证、安全⽣产责任状等资料,统⼀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长必须每⽉亲⾃下井带班8次以上。
四、建⽴安全⽣产现场管理制度、实⾏值守制度。
镇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
镇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镇街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镇街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镇街辖区内的所有企业、机构、事业单位以及个人。
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的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生产。
第三条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由镇街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
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镇街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第五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员。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保障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处理。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事故记录、事故调查报告、隐患排查清单等,做到及时查阅和更新。
第三章建筑施工安全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施工活动,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障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保障施工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档案,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日志等内容,提供给有关部门查阅。
第四章矿山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乡镇安全生产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条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组织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四)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五)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清单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清单一、背景及意义乡镇作为基层单位,是保障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重要责任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清单,是确保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的必然要求。
二、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清单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 乡镇应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乡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相关部门负有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2 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2.1 定期组织乡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2 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利用各类宣传途径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 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制度3.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排查隐患,总结经验,加强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形成检查报告。
3.2 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施限期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
4.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4.1 制定乡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应急救援人员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4.2 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5. 安全生产奖惩激励制度5.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激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5.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罚,对不重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处。
结语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清单是规范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方式,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各乡镇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本乡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保证目标实现。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要有书面记录,形成纪要,并根据会议决定,及时督促有关站所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手段。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与辖区的村、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认真组织考核、奖惩。
五、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乡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县政府审批和有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管理台账。
七、负责及时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资金,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八、及时督促各行政村及乡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后,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学习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乡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制度。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3、汇报会议制度。
安监站定期向乡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乡镇安全生产制度工作方案(精选20篇)
乡镇安全生产制度工作方案(精选20篇)乡镇安全生产制度工作方案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为全面提高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提高乡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少事故发生和危害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管理机构1.设立乡镇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明确办公室的职责和成员名单,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2.设立乡镇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专家等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设立乡镇安全生产应急专业队伍,人员由乡镇政府安排,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类型、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组织形式等内容,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统一报告平台,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共享。
4.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指导。
五、应急管理措施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
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追究责任。
六、应急管理监督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机制,评估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2.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主体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篇)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制度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乡镇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行政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乡镇行政管理机关是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1.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乡镇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统筹协调乡镇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2.乡镇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乡镇行政管理机关应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宣传和培训。
2.企事业单位应制定与自身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流程,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演练。
四、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1.乡镇应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及时获取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确保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五、事故应急管理1.乡镇应制定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
2.企事业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流程,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安全宣传和教育1.乡镇应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2.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符合要求。
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乡镇应及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进行处罚。
2.乡镇行政管理机关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八、制度执行和监督1.乡镇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对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内各类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居民所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应当依法、科学、公正、文明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监管,切实保障乡镇安全生产的稳定性。
第五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六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调、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第七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第九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应急预案管理系统,确保安全信息畅通、应急预案完善。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十一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分工明确,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二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乡镇内的各类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居民进行统一管理和督导。
第十四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及时表彰先进,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处理机制,保证安全信息的及时报送和处理。
第十六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七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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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本乡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保证目标实现。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要有书面记录,形成纪要,并根据会议决定,及时督促有关站所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手段。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与辖区的村、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认真组织考核、奖惩。
五、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乡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县政府审批和有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管理台账。
七、负责及时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资金,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八、及时督促各行政村及乡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后,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学习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乡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制度。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3、汇报会议制度。
安监站定期向乡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4、检查制度。
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二、凡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以上站所、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召开例会,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会研究的重要内容:1、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2、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3、研究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活动;4、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乡属各站所、村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安监站要结合实际,每月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对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
四、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要详细记录在案,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或其它相关部门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跟踪督促整改并销号。
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对事故隐患暂时不能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或相关部门处理。
四、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三、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适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领导和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站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负责对辖区内的工矿商贸(含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安监站实行双重领导,行政上隶属乡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导,完成县安监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劳动保护政策、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
四、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妥善解决本辖区内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并为乡政府安全生产决策当好参谋。
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掌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的使用情况。
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政府实施关闭;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罚。
七、参与和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结果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八、做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乡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政府乡长是本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乡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二、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应急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四、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有关部门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行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人员伤亡。
五、凡本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
必要时建议政府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结合实际,配合抓好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
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五、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七、组织相关部门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乡安监站站长工作职责一、在乡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安监站的工作。
二、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
四、每月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一次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遇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生产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组织制定本乡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贯彻落实情况。
六、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协调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