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民非—教育类)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共
秩
序
维
护
1.应建立公共秩序台账,各项记录完整;
2.应在出入口配有专职秩序维护人员值守,各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主出入口立岗时间不少于6小时;
3.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每天不少于8次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现场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4.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安防控制室,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2次的应急预案演习;
7.每日清扫楼梯1次,无电梯住宅隔日清拖楼道1次,有电梯住宅每周清拖楼道1次,每周擦拭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箱)、指示牌等共用设施3次,每月除尘、擦拭门窗玻璃和灯具2次;
8.每日擦拭电梯轿厢门、面板2次,清拖轿厢地面1次;
9.对车库每日巡视保洁1次,每半月全面清扫1次地面,每半月清洁1次车库内公共设施设备,每月清理1次排水沟;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制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定、维护保养和巡查规程,建立台账,保持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
2.设备机房,每日巡视2次、每周清洁1次,机房内不得堆积杂物,按规范设置鼠药盒或粘鼠板、挡鼠板;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各类管线有分类标志和流向标志;交接班记录齐全、完整;确保正常运行;
8.应保持安防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画面齐全、清晰,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每周对图像采集设备的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检查1次,每半年对摄像机的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检查1次,每月对红外对射探测器检查1次,图像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9.应设立电梯安全员,负责日常巡视电梯运行和使用状况的记录,并落实电梯定期检验计划,确保电梯24小时运行,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现场,专业维修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
17.教师队伍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高厅〔2011〕2号)
1.生师比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明确的限制招生指标。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数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的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标造成重大事故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与学费收入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之和的比例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达到教高厅201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校未经许可在学校未经许可育促进法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办学地址经审批机关核准在审批机关核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地点以外的场所准的办学场所内办学未擅自设立分支机办学地点以外的场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办学或对外出租校所办学造成重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舍影响学校安全稳事故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定和教育教学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学校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内容完备规范法人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经审批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设置依据指标观测点建议一般关注情形建议重点关注情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
2.学校办学实际情况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一致。
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10.08•【字号】哈民政规〔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哈民政规〔2019〕11号全市性社会组织: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成长,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承接政府职能创造条件、奠定基础,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规定,市民政局决定对全市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18年6月30日前在哈尔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参加评估:1.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3.已获得评估等级满两年,拟申报更高等级的社会组织。
全市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1.一年内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2.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二、评估方式、程序和时间评估工作采取自我评估、资料审核、现场抽样调查、评估对象汇报等方式进行。
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全市性社会组织自我评估(2019年10月20日—2019年12月31日)。
按照评分指标自我打分评定等级,等级评定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再将初评等级评定材料上报。
第二阶段:评估机构评估(2020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
评估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按评估细则有关内容的要求,结合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估结论。
第三阶段:评估委员会审核(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
评估委员会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查,有针对性的对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并将评估结论报复核委员会。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告模板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告模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告模板评估日期:[评估日期]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名称]1. 基本信息:- 组织名称:[组织名称]- 组织类型:[组织类型]-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组织规模:[组织规模,包括成员数量、活动范围等]- 组织使命和目标:[组织使命和目标的描述]2. 组织治理评估:- 组织架构:[组织的机构结构,包括领导层次、部门设置等] - 决策机制:[组织决策的原则和过程,包括参与决策的机制和透明度等]- 组织文化:[组织的价值观念、传统和行为准则等]- 职责分工:[组织内各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分工情况]- 内部管理:[组织管理效果的评估,包括内部流程、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3. 组织运营评估:- 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效果评估,包括项目策划、执行和监控等]- 资源整合:[组织资源整合的能力评估,包括资金、人力、物资等资源的获取和利用情况]- 信息管理:[组织信息管理的能力评估,包括数据搜集、存储和应用等]- 沟通协作:[组织内部和外部沟通协作的效果评估,包括沟通渠道、沟通方式和沟通效果等]- 绩效评估:[组织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以及绩效管理的结果]4. 项目成果评估:- 项目目标达成情况:[对组织主要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 项目效果评估:[对组织主要项目效果的评估,包括社会影响、经济效益等方面]- 项目推广和复制:[对组织成功项目的推广和复制效果评估]5. 组织影响力评估:- 社会声誉:[组织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评估]- 合作伙伴关系:[组织与其他相关方合作伙伴关系评估]- 公众认知度:[公众对组织的知晓程度和认知度评估]6. 总结与建议:- 组织优势和劣势分析:[对组织的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和总结]- 改进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组织改进和发展的建议]以上仅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告的模板,实际使用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评估报告的编写应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组织的实际情况,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指导。
合肥市(市辖区)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合肥市(市辖区)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序言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数据专题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普通中学数量,普通小学数量等,对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
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第一节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现状 (1)第二节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一、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普通中学数量现状统计 (3)三、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占全国普通中学数量比重统计 (3)四、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普通中学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普通中学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同全国普通中学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一、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现状统计 (7)二、全国普通小学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三、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占全国普通小学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四、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同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现状统计表 (1)表2: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普通中学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4: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占全国普通中学数量比重统计表 (3)表5: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2016-2018)统计表 (4)表6: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普通中学数量(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普通中学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合肥市普通中学数量同全国普通中学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普通小学数量现状统计表 (7)表12: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占全国普通小学数量比重统计表 (7)表13: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2016-2018)统计表 (8)表14: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同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表17:合肥市普通小学数量同全国普通小学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第一节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现状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合肥市普通中学和普通小学数量情况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党建工作指南
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党建工作指南作者:来源:《大社会》2019年第05期2018年是广东省试行新的评估指标第一年,根据新的评估指标要求,党建工作部分由原先的30分增至100分,现将党建工作部分分解如下: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指南一、成立依据(一)《中国共产党章程》(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51号)(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五)《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办发〔2016〕8号)二、成立条件凡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含3名)中共正式党员,须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员须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或任副会长、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具备长期稳定在社会组织工作条件。
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设置:(一)凡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含3名,不超过50名)中共正式党员的,须单独建立党支部。
见附件(一)。
(二)中共正式党员50名以上的,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正式党员不足50名的,确因工作需要,经省社会组织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部。
见附件(一)。
(三)中共正式党员100名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中共正式党员不足100名的,确因工作需要,经省社会组织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见附件(一)。
(四)中共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按照类型相近、行业相通、地域相邻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行业统建、单位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支部。
见附件(一)。
(五)对流动党员较多的社会组织;或组织关系在原单位党组织但未担任职务、在社会组织兼职半年以上的退(离)休人员党员有3名以上的,可向省社会组织党委申请成立临时党支部。
见附件(二)。
成立党支部/党总支/基层委员会/联合党支部指南(一)核查党员情况。
合肥市抓重点促培育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
管理合月巴市抓重点促培育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0文I 张健图片新闻2月27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在筑梦书屋开展主题为■'四点半课堂,缤纷开学 一 乐离进社区"体验活动。
摄影/陆春晓厂£ Q 年,安徽省合肥市紧z_U IO 紧围绕建设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育发展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 抓手,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水平,提高社 会组织建设质量,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健 康有序发展。
注重顶层设计 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组 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顺利出台。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 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 展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合肥市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在充 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6月,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 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 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为合肥市加强和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强 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不 断完善。
合肥市积极探索“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新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出台《合肥市“五社联动”实施 意见》。
2018年3月,出台了《合肥市“五社联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基 层党组织的引领下,依托社会服务平台,在居(村)委会等社区自治组织的支持 下,由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并积极整合公益基金等社会资 源,面向居民开展项目化的社区服务与活动,实现创新社区服务管理的基层社会治 理目标。
该项工作已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列为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
二是 确定首批“五社联动”联系点和观察点。
为认真抓好《合肥市“五社联动”实施意 见》的贯彻落实,根据任务要求,面向全 市征集“五社联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联系点,在各县(市、区)申报的基础上, 经认真审核研究,确定25家街道、社区为合肥市“五社联动”首批联系点和观察 点。
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其他类(1)
业务活动与设施设备
(20分)
业务活动场所的合规性
10
□活动场所规模能满足业务活动长期稳定发展需要,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得10分
□活动场所规模不能满足业务活动长期稳定发展需要,或者不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得0分
配备办公设备
指标分类和标准
标准
分值
计分依据
自评
业务
主管
单位
审核
评估
机构
评定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指标
1基础条件(130分)
1.1
法人资格(50分)
1.1.1
净资产
(10分)
净资产
10
□年末净资产高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最低标准,得10分
□年末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最低标准,得0分
1.1.2
法定代表人(10分)
□发生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得0分
变更程序
5
□变更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未发生变更事项得满分),得3分
□变更程序不符合章程规定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得0分
1.4
遵纪守法(50分)
1.4.1
年检
(20分)
按时年检
□未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得0分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10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会计核算办法和规则
(2)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3)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4)项目(业务活动)收支管理办法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7.23•【字号】合教〔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合肥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已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教育局2021年7月23日合肥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以及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精神,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发〔2018〕32号)的要求,推进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一、评定范围全市所有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
实行集团化办园的以分园为单位独立认定。
已评定的市特一类、市一类如变更办园主体、办园模式或办园地址等事项须重新认定。
二、等级分类合肥市幼儿园共分三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市二类幼儿园。
三、评定办法(一)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
市二类幼儿园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设置相关文件认定并管理。
(二)评估认定的程序如下:1.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对照本办法向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等级认定申请。
2.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评,向市教育局推荐参评幼儿园,并于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评估组成员由幼儿教育行管人员、教研人员、专职督学、省一类(或特一类)幼儿园园长等组成,适时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布日期】2020.05.13•【文号】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公益慈善事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对公益事业范围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对慈善活动范围的规定。
三、本公告第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及管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及管理按本公告执行。
四、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二)每年应当在3月31日前按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
报告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包括本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比例情况)等内容。
首次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当报送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的专项信息报告。
(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度每年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上年总收入的比例均不得低于70%。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2019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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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计范围--3
● 4、科研机构用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培养的财政拨款。 ●5、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6类07款03项 “
科学技术普及-青少年科技活动” 的财政拨款。 ● 6、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以外的培训机构
(以下简称“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承办农民工培训、 复转军人培训、岗前培训等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所取得 的财政拨款。
◆教财基1表的填报范围: 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05类“教育支出”科目中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 学校附属独立设置的中小学、幼儿园填报教财基2表,不 填报此表。
2019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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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指标解释—基1-1表
● 教财基1-1表:
◆1.年初在职教职工:填报统计年度1月1日编制在学校,并从 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含临时工和编 制外聘任人员)。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的划分以工资关系为 准,下同。
□ “其中:危房”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校舍建筑总面 积中由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 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进行 鉴定,并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校舍面积,包 括B、C、D三个级别。
2019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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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指标解释—基1-1表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合肥市第七批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等“一站式”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合肥市第七批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等“一站式”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合教秘〔2020〕147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合肥市第七批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等“一站式”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工作,严格控制检查评估数量和频次,我局按照“归口管理、精简项目、简化程序、注重实效”的原则,印发《关于开展“一站式”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合肥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等6个项目实行“一站式”评估认定。
现将2020年“一站式”评估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希望通过评估认定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丰富积累创建成果,发挥好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奋力推动合肥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合肥市第七批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名单2.合肥市第二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3.合肥市第二批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4.合肥市首批创建“美丽校园”和“六美”校园先进单位名单5.合肥市第二批“美丽班级”和“美丽家长”名单6.通过语言文字工作省市联合督导评估县(市)区名单合肥市教育局2020年12月22日附件1合肥市第七批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名单附件2合肥市第二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附件3合肥市第二批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附件4合肥市首批创建“美丽校园”先进单位名单合肥市首批创建“六美”校园先进单位名单附件5合肥市第二批“美丽班级”名单附件6通过语言文字工作省市联合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名单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
等级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标准(普通类)
等级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标准(普通类)等级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标准(普通类)评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等级评定是为了对其综合发展水平进行量化评估,并为其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发展方向。
以下是一套普通类评估评分标准,用于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等级。
一、法律遵守与行政管理(30分)1. 法人资格及注册(10分):评估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完成了相关注册手续。
2. 法律遵守(10分):评估单位是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3. 组织架构及规范管理(10分):评估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二、经营发展能力(30分)1. 经营范围与定位(10分):评估单位是否明确了自己的经营范围与定位,并保持了相对稳定。
2. 经济效益(10分):评估单位是否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并能持续增长。
3. 服务质量(10分):评估单位的服务是否得到用户的认可和好评,是否有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
三、社会责任和影响力(25分)1. 社会公益活动(10分):评估单位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是否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2. 社会影响力(10分):评估单位在所在地区是否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是否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3. 员工福利和关爱(5分):评估单位是否注重员工的福利待遇,是否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发展。
四、管理和创新能力(15分)1. 创新能力(5分):评估单位是否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活力,是否有独立的研发能力。
2. 管理能力(10分):评估单位的管理水平是否高效稳定,是否有规范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流程。
五、其他(分数待定)评估单位可根据其特定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和信息,用于补充评估。
其他评估要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给予相应的评分。
根据以上标准,评估单位将按照评分来划分等级。
具体划分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可以划分为五个等级,如:优秀(85-100分)、良好(70-84分)、一般(55-69分)、较差(40-54分)、不合格(0-39分)等。
教育类民非
查看章程核准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依法进行修订,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
10
章程按照规范进行修改,得10分
章程未进行修改,得0分
1.3业务范围
(10)
1.3.1业务范围符合规定(10)
业务活动与登记内容一致
10
有办学许可证,业务活动与登记内容一致得10分
查看相关材料
组织的宗旨、愿景陈述基本清晰3分
组织的宗旨、愿景陈述不清晰0分
2.2组织机构(110)
2.2.1教职工(代表)大会(10)
教职工(代表)大会
5
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分
查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内容
未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0分
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5
按章程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好5分
10
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良好10分
监事会会议纪要和年度工作报告(若未按期换届,此项0分)
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一般5分
未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0分
2.2.4内设机构(15)
设置合理,符合业务需要
5
内设机构设置健全合理,能满足业务活动需要5分
查看内设机构设置情况,两年度内业务承接和完成情况
现场调取两年内任两个月份的社保清单,核对劳动合同
社保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该保未保的0分
2.4领导班子(20)
2.4领导班子(20)
2.4.1负责人(20)
2.4.1负责人(20)
产生程序和履行职责情况
5
按章程规定程序产生3分
查看产生程序和履行职责的证明材料
有效履行职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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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法定
代表人(10)
任职资格、产生程序符合章程规定
10
任职资格、担任职务符合章程规定5分
查看理事会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相关证书、阅历证明等
产生程序符合章程规定5分
任职资格、担任职务和产生程序不符合章程规定0分
1.1.2活动资金(15)
年末净资产
10
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登记注册资金10分
理事会成员资料
理事会换届、召开任何1项不符合章程规定扣5分
理事会定期召开
10
按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10分
有任何1年未按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扣5分
最近一次换届相关资料
理事中有员工代表
5
理事中有员工代表,且每次理事会均有员工代表参加5分
理事中有员工代表,但未能每次理事会都参加3分
2019年合肥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民非—教育类)
申请评估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估小组计分:_______________总分满分1000分
评 估 指 标
四级
指标
满分
评 分 与 计 分
评定方法与说明
评估机构计分
复核计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1.基础条件(140分)
查看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未召开过教职工(代表)大会0分
2.2组织机构(110)
2.2组织机构(110)
2.2.2决策机构(40)
理事产生、罢免
10
理事产生、罢免符合章程规定10分
产生、罢免理事(含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会议纪要
理事产生、罢免不符合章程规定0分
理事会换届、召开次数
10
理事会按期换届、召开符合章程规定10分
10
活动场所规模能满足业务活动长期稳定发展需要,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0分
核查活动场所经规划、消防、卫生等部门检查情况
活动场所规模能基本满足业务活动开展需要,基本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5分
活动场所规模不能满足业务活动开展需要,不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0分
查看办学许可证抽查日常业务活动资料
业务活动与登记内容不一致,得0分
1.4登记和备案
(20)
1.4.1变更登记(10)
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0
任何1项有变更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扣10分
核查现实情况和变更登记材料
1.4.2备案(10)
1.基础条件(140分)
1.基础条件(140分)
1.1法人资格(60)
1.1.5业务活动场所
(20)
业务活动场所与《办学许可证》上注册的地址一致
10
业务活动场所与《办学许可证》上注册的地址一致;
有增设教学点的需经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批准得10分
实地查看
活动场所与注册登记不同或增设教学点未经批准,得0分
教学设备、仪器查看台帐其它设施设备现场查看:1.办公电话一部、已上网的微机一台、配备消防设施2.教室整洁、采光、照明好
教育教学、生活与安全保障设置基本配备,但数量和状况不能完全满足教学需要,存在仪器短缺情况5分
无相应的教学设施0分
1.1.5业务活动场所
(20)
教学场所的合规性(含办学许可证上允许的新增教学点)
2.内部治理(405分)
2.内部治理(405分)
2.内部治理(405分)
2.内部治理(405分)
2.内部治理(405分)
2.内部治理(405分)
2.内部治理(405分)
2.内部治理(405分)
2.
内部治理(405分)
2.1宗旨愿景(5)
2.1.1宗旨愿景(5)
组织的宗旨、愿景
5
组织的宗旨、愿景陈述清晰5分
理事会(工作人员)名单、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等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5
任何1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扣5分
查看理事会、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等备案手续做到一届一备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备案手续
5
任何1项未办理备案手续扣3分,扣完5分为止
查看备案材料
1.5年度检查(20)
1.5.1年度检查(20)
查看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核对上年末净资产与登记注册资金
上年末净资产低于登记注册资金0分
有独立的银行帐户
5
开立独立银行帐户5分
查看银行开户许可证
未开立独立银行帐户0分
1.1.3名称(5)
悬挂单位名称牌匾
3
牌匾悬挂于办公场所,清晰、醒目3分
实地查看
牌匾悬挂于办公场所内,不够清晰、醒目1分
未悬挂名称牌匾或悬挂牌匾与实际名称不符0分
1.基础条件(140分)
1.1法人资格(60)
1.1.3名称(5)
名称一致性
2
对外使用的名称与批准的名称一致2分
查看单位网站及宣传资料,民非单位名称包括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业务范围、组织形式
对外使用的名称与批准的名称不一致0分
1.1.4教学条件(10)
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
10
配备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10分
1.2
章程(30)
1.2.1制定程序(10)
章程制定或修改得10分
章程经民主程序通过,有全体理事签名,有原始会议纪要
章程制定或修改不符合法定程序,得0分
1.2.2
章程核准(20)
章程制定或修改按规定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按规定于30日内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得10分
查看相关材料
组织的宗旨、愿景陈述基本清晰3分
组织的宗旨、愿景陈述不清晰0分
2.2组织机构(110)
2.2.1教职工(代表)大会(10)
教职工(代表)大会
5
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分
查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内容
未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0分
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5
按章程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好5分
未按规定申报核准或备案,得0分
查看章程核准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依法进行修订,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
10
章程按照规范进行修改,得10分
章程未进行修改,得0分
1.3业务范围
(10)
1.3.1业务范围符合规定(10)
业务活动与登记内容一致
10
有办学许可证,业务活动与登记内容一致得10分
按规定参加年检
5
任一年度未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此项得0分
查看上两年度年检报告书
年检报告书内容完整详实
5
年检报告书内容完整5分
查看两年度年检报告书内容
年检报告书内容较完整3分
年检报告书内容不完整0分
近两年度年检合格
10
任一年度年检基本合格扣5分,不合格得0分
登记证书副本年检记录
2.内部治理(4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