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办法(草案)
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播州区三岔镇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播州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镇(乡)党委选举工作的通知》(播党办字[2016]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选举单位提名,报镇党委原则同意,经支部(总支、党委)党员大会充公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三岔镇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不低于20%。
第三条会议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候选人得赞成票均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按所缺名额的20%差额确定候选人,重新组织党员选举,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新当选党代表。
第四条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赞成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的,需在选票后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右边的空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晰,符号要准确。
对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票计票。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五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六条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
监票人建议名单由选举单位从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在党员中酝酿,经党员会议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程进行监督。
选举办法(草案)
旗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之八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2008年12月22日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提请2008年12月24日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会议的选举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会议在主席团主持下,选举下列人员:选举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选举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旗长1名;补选阿拉善右旗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
第三条选举的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的旗人民政府旗长候选人,可以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补选的旗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条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主席团以应选名额提出,然后由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选举的旗人民政府旗长候选人和补选的旗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以应选名额提出。
经全体代表讨论、酝酿、协商后如没有提出其他候选人,即进行等额选举。
如果提出的候选人数超过了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是否进行预选,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如果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名单,按汉字姓名笔画排列,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仍然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提出,并填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登记表》,交主席团,向代表介绍情况。
如果被提名者拒绝接受提名,主席团将这一情况告诉提名的代表,则不列入候选人。
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同一候选人,只有一次联合提名权。
党委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留耕镇第六次代表大会党委委员选举办法(草案)(2011年6月28日中国共产党留耕镇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留耕镇第六届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留耕镇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中国共产党留耕镇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 名。
由五届留耕镇党委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本次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的差额为正式候选人数的20%。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本届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8名,候选人排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五、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党委委员选票为红色。
七、选举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赞成的,在其姓名后的空白栏内划“○”,反对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写上被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其后的空白栏内划上“○”;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填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决定当选人时,应以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本次党员代表大会设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各一名,在大会主席团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投票结束后,将投票人数和收回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员签字并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再由会议主持人公布候选人得票的结果。
小学生代表团选举办法(草案)
小学生代表团选举办法(草案)一、目的和范围本选举办法旨在规范小学生代表团的选举程序,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培养他们的民主意识和领导能力。
适用于全校小学生代表团的选举。
二、选举程序1. 候选人提名- 任何符合条件的小学生都可以自愿提名成为代表团候选人。
- 候选人需要通过书面申请表达意愿,并获得班级内有限的推荐人支持。
2. 候选人宣讲- 每位候选人有机会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宣讲。
- 宣讲内容应包括个人介绍、理念陈述和服务承诺等。
3. 选民登记- 所有小学生均有权成为选民,参与代表团选举。
- 学校将提前安排选民登记时间,确保所有合格选民都能登记并获得选民证明。
4. 投票- 选举日,每个选民在指定投票地点进行投票。
- 选民需按照提供的选票,选择心仪的候选人。
5. 计票和结果公布- 根据投票结果,由选举主席团进行票数统计和候选人排名。
- 在选举结束后的一周内公布选举结果,并通知选举团体和学校。
6. 违规处理- 如发现候选人或选民有违规行为,选举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或剥夺选举权。
三、选举条款1. 一学年选举一次,任期为一学年。
2. 候选人需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如成绩、品行等。
3. 选民须遵守校纪校规,对候选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四、其他事项1. 选举主席团由教师组成,负责选举的组织和监督。
2. 学校将为选举提供必要的场地、材料和宣传支持。
3.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
以上为小学生代表团选举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党建党委
---------------------------------------------------------------范文最新推荐------------------------------------------------------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党建党委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中国共产党××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
三、经党员酝酿讨论并报镇党委审批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期满后,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3xxxx的比例,确定差额x名,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形式选举产生。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五、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1 / 7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确定;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如果第二次选举仍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应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小学少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小学少代会选举办法草案一、背景介绍小学少代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组织形式之一,旨在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意识。
为了确保少代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一套选举办法草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选举目标1. 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2. 选出品质优良、积极向上、有责任感的学生代表;3. 提高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选举程序1. 提名阶段a. 任课教师在班级内宣布选举相关事宜,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b. 学生可以通过书面提名或自荐的方式参选,同时需要获得班级其他同学的推荐或支持;c. 提名人和推荐人需要写明被提名人的优势和能力,并附上推荐人的姓名和签字。
2. 候选人宣传a. 成为候选人的学生将有机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自我介绍、宣扬自己的优势和理念;b. 学生宣传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引用虚假事实或污蔑他人。
3. 投票a. 投票时间由学校安排,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告;b. 投票地点在各班级教室或其他学校指定地点;c. 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学生需将选票投入投票箱;d. 班级老师或校园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投票过程,确保公正和公开。
4. 结果公布a. 投票结束后,由指定老师或工作人员负责进行票数统计;b. 统计结果需在校园内进行公示,以保证透明度;c. 选举结果应在24小时内公布,可以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电子公告板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全校师生。
四、选举监督1. 选举由任课教师和学校校园组织部门协同进行,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2. 学生可随时举报违反选举规则的行为,举报渠道可以是口头或书面。
五、选举纠纷解决1. 如遇选举纠纷,应在48小时内向学校校长或指定负责人提出申诉;2. 校长或指定负责人应当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在72小时内做出解决决策;3. 解决决策应当公正客观,保障选举的公平性。
六、选举结果处理1. 荣获选举职位的学生代表应立即履行职责,与班级和学校相关人员密切配合;2. 候选人如有不满意结果的,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出复议请求,复议结果则为最终结果。
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广州市国营汽车集装箱运输公司委员会第一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 3 名,候选人 4 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XX商会选举办法(草案)
XX商会选举办法(草案)
石家庄工商联XX商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石家庄市工商联XX商会章程》规定,石家庄市工商联XX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商会筹备组负责。
三、理事会的候选人,是在市工商业联合会和商会筹备组协商考察的基础上,由筹备组提出候选人名单,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举手表决和等额选举的办法。
五、对列出的候选人,会员代表有权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六、候选人须经与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即可当选。
七、石家庄市工商联XX商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选举办法同上。
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草案【三篇】
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草案【三篇】草案一: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草案第一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一切社会团体的选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的领导人选举、理事会成员选举等。
第二条:社会团体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第三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依法组织,并建立选举制度和程序,明确选举的基本规则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向选民普及候选人信息,并提供公正透明的候选人评议机制。
第五条:选举的候选人应当具备符合团体要求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条:选举应当设立严格的监督机构,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监督机构可以由社会团体成员组成,也可以从外部聘请。
第七条:选举结果应当经过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
如有选举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及时解决。
第八条:选举结果一经确认,选举获胜者应当按照团体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履行各项义务。
第九条:对于违反选举规则、过程不正当的行为,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选举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须按照正当程序进行。
所有社会团体应当在一年内将选举活动纳入本办法管理。
草案二:关于社会团体选举办法草案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选举活动。
第二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地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真实有效。
第三条:选举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竞争、民主的原则,任何个人或组织的行为都不得违反这些原则。
第四条:选举应当有候选人提名环节,提名应当由全体团体成员或代表行使,确保选举权的普及和代表性。
第五条:选举应当有投票环节,投票应当由全体团体成员或代表行使,确保选举权的平等和公正。
第六条:选举应当有计票环节,计票应当公开、公正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
第七条:选举应当有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的成员应当由全体团体成员或代表组成,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透明。
《选举办法草案5则范文》
《选举办法草案5则范文》第一篇:选举办法草案中共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上报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批准,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党委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
四、本届委员会应选委员7名,候选人9名。
五、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六、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所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党员大会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由总监票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会后报营口港务集团合资合作企业党委。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篇:选举办法草案中国共产党xx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xx年xx月xx日)一、为了使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中国共产党xx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XX镇(乡、街道)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一、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中共XX镇(乡、街道)第X届委员会委员X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X人。
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大会主席团从候选人以外的代表中,提名总监票人一人、监票人二人,并请代表大会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对发票、投票、计票等选举工作进行监督。
三、大会主席团根据上届党委的建议,提出本届委员会委员、纪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名单,经过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后,报告大会主席团,由大会主席团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预选。
四、镇(乡、街道)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进行差额预选,差额各为一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两张选票投入同一票箱,分别计票。
根据差额预选的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两张选票投入同一票箱,分别计票。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预选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确定正式候选人,原则上按得票多少为序。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或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接近应选名额时,按正式选举时的选举办法处理。
预选采取分团投票、集中计票的办法进行。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半数的人员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实到会半数的人员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重新选举时,候选人按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经再次选举,当人数仍未达到应选名额又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实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本次大会可不再进行选举。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本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市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委员每届任期5 年,可以连选连任,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推选产生,每个委员拥有相等投票权。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自荐、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候选人1名(一户业主只能推荐一次)或社区(小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推荐。
筹备组审查候选人的资格,其中党员候选人应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提名候选人应将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简历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提交筹备小组,筹备组审查候选人资格,同等条件下,“两委员、一代表”、党员优先。
本次选举采用等额选举,最终确定7名委员。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选举应提前15天公告,不经公告,选举无效。
公告内容包括投票日期、投票地点和候选人名单等。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投票权数按每一房产权证(包括商铺)计一票,储藏室、地下车位不记投票权数。
第六条投票方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1、设流动票箱:安排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表决票;2、电话委托:投票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采取电话委托形式委托代理人。
采用电话委托代理时,需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采取电话免提的方式向投票人说明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征求投票人意见,根据投票人意见填写选票。
投票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代表投票人投票的,可视为授权。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选举为有效。
得票数超过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且前5名者当选。
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投票。
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不得以业主代理人身份出席业主大会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XX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名,XX镇人民政府镇长1名、副镇长3名。
其中人大主席、镇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实行等额选举,副主席、副镇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实行差额选举。
三、大会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数,该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在主席团确定各项候选人名单以前,被提名人如果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四、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计票人、唱票人各2人。
监、计、唱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镇十四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并提交大会通过。
六、本次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选票共4张,浅蓝色是“人大主席候选人选票”、浅绿色是“人大副主席候选人选票”,深红色选票是“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选票”;粉红色选票是“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选票”。
七、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候选人的得票数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时,是否重新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九、对选票上所列的各项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就在选票的空格里写上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材料3——中心校党总支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心校党总支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2021年12月31日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心校党总支委员会,由中心校党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中共中心校党总支由5名委员组成。
经全体党员酝酿,提出6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芒市教育党工委审核同意后,提交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0%。
五、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所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数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候选人所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党员大会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一栏写上所选人的姓名。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九、大会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其他党员投票。
十、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
请假未参加会议的党员不参加投票。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示例:××××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泰安市社会团体选举办法》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泰安市××××协会首届理事会理事、监事、监事会主席、秘书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长(会长)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大会应到会员(或会员代表)×××名,实到×××名,实到会员(或会员代表)超过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本会《章程》要求。
三、本次大会采用差额(或等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筹备组经过协商,成立了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在组织发起单位、会员提名候选人的基础上,经过候选人资格审查和充分酝酿,经筹备组讨论通过,确定了理事候选人××名、监事候选人××名、监事会主席候选人×名、秘书长候选人×名、副理事长(副会长)候选人××名、理事长(会长)候选人×名,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五、候选人的得票需超过应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
得票超过应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者,以得票多者当选。
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重新投票。
六、会员(或会员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
对选票上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对选票上候选人不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空格内划“×”号;如对候选人弃选,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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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崩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草案)
(2016年6月4日背崩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次会议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的选举及表决事项,由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主持。
二、本次会议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被选举的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三、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说明:代表在赞成候选人的姓名前边的符号栏内画“O”;投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前边的符号栏内画“×”;不画任何符号的为弃权。
如果另选其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前边空格内画“o”;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前边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
填写选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画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
四、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
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提交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已提名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
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五、会场共设1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六、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首先在投票箱投票,随后主席团投票,其他代表按顺序依次投票。
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按照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选举办法经背崩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