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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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中心小学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惩条例
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明确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职责,学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处室三个文明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常态化,制拟订本条例:
一、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以编办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与全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
2、制定完整的创建文明单位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分阶段目标。
3、确立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共同管理的原则。
二、计划、总结制度
1、每年初指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三、会议制度
1、每个月领导班子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商讨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对创建工作众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评优制度
1、进行集体评优活动,开展文明班级、文明个人评比,提高教师综合素养。
2、开展个人评比,举行各级优秀工作者评比活动。
五、检查制度
1、按照各项评比活动的细则,随机或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2、每阶段结束,根据检查记录,确定评比结果。
六、目标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及计分标准
(总分100分)
1、宣传教育(40分)
(1)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领导小组)。4分。
(2)坚持中心组学习,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党支部)。4分。
(3)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师生层面的专题教育(党支部)。3分。
(4)重视组织建设,每年举办年级组党员活动不少于2期(党总支)。6分。
(5)各班定期进行心理、卫生、安全、学习等方面的板报宣传(负责人、少先队)。4分
(6)各年级组宣传橱窗每二周更换一次。(负责人、少先队)4分(7)各年级组每学期完成一本校本教研材料集上交。(教务处)5分
(8)完成党报党刊和相关教育教学刊物征订任务。(校务处)10分
2、文明校园建设(30分)
(1)加强教育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提高装备使用水平。(校长室、校务处)5分
(2)积极开展年级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校长室、教导处)10分
(3)校园环境包括景观、绿化、设施等体现育人功能(校长室、校务处)。5分。
(4)校园环境整洁卫生,无脏、乱、差现象(负责人)。5分。(5)环境卫生区域基础设施维护及时,水、电、绿化、路灯、卫生设施完善(校务处)。5分。
3、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30分)
(1)破旧习,树新风,师生精神风貌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校长室、党总支、少先队)。5分。
(2)认真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活动(党支部)。5分。(3)加强精神文明素质修养,积极开展和参与精神文明处室评比活动。(校长室、党总支)5分。
(4)扎实开展少年儿童“三生教育”活动。(负责人、少先队)。5分。
(5)精神文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统一,工作方法得当,对学校申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学校)作出突出贡献。(校长室、教导处、校务处)10分。
金鸡中心小学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