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产的保护制度与推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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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 (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
由英格兰古代开始发展(12及13世纪成形)而成的法律体系。以英国为首的,以及 所有现在或以前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或属土、或英联邦国家。
英格兰王室为要加强司法审判权,便派出法官巡回各地审判案件。当时有很多法律 问题,都没有白纸黑字的法例规范,因此法官都是根据当地的社会风俗、习惯、道德观 念和一般常理来作出判决,其中基督教圣经的教训对当时英格兰社会的道德观念也有着 不多不少的影响。当这些判例一个又一个的累积起来,再加上当时的法官习惯上都会尊 重和跟随以前法官(尤其是较高级法庭的法官)判案的原则,于是过了几百年,累积起 来的判例便形成了适用于全国的法律。法官审每一件案件时也越来越详细地解释他判案 的理由,和分析以前的判例作为支持他判案的理据。到了大约15世纪,这种无须经过立 法机关立法而成的 “法律”慢慢确立,所以普通法又叫不成文法。
内务部国家公园局
文部省/文化厅
地段、史迹、建筑物、 建筑物、构筑物 构筑物、物件
指名阶段考虑国家、州、 无 地方三级
一般50年以上
50年以上
许可制度,Ⅰ、Ⅱ*国家统一 管理、Ⅱ地方政府负责 不需要听取所有者意见
没有
较多
建设项目审议制度
1980年起需要听取所有 者意见 1976-1986年非常多, 以后逐渐减少 较少
1.1 法律制度
(2)保护体系 2)分类保护: ● 根据历史文化遗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类型的保护对象,并制定出 相应的保护内容、方法及手段。 ● 世界各国历史文化遗产立法时序来看,一般都经历了从文物古迹保护到 历史地段及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不断拓展和深化的过程。 ● 各个国家一般都将保护对象分为三个层次 文物古迹——历史保护区——历史文化城镇 特殊遗产(文化景观、非物质遗产)
A journey to discover the nature ,a journey to discover yourself !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More than Preservation
A search for history ,a search for freedom!
1 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 2 文化遗产保护的推动模式
● 部门规章(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各个部门制定的规定、办法。
●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配套的地方行政规章。
1.1 法律制度
(1)立法体系 1)立法方式: ● 国家与地方立法相结合的方式——如法国、日本、美国、中国等。 ● 以国家立法为核心的方式——最典型的是英国。 ● 完善的立法体系——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相配合的法律、法规健全 保护资金的立法保证 法律内容的操作性强,有利于贯彻与执行。 2)中国的法制建设 : ●与保护体系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全国性法律法规不完善 。 ● 高层次的保护立法较少。 ● 已颁布的法律法规覆盖面窄,其广度和深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提出了 “为什么”、“做什么”的要求,而少涉及“怎么做”、“做多少”的问题。
1 保护制度
制度(Institution):
或称为建制。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下,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 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 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建制的存在,都会带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从而规范、影响建制内人们 的行为。
倘若一个社会认为应该表达多元声音,重于执政效率等其他价值观的 话,那么选举制度便会倾向设定于有利表达多元声音(例如:比例代表 制),多个党派都能借助此制度得到相应民意支持而被选出。
● 文化遗产法律的产生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始于19世纪末,最早的保护立法包括1882 年英国的《历史古迹保护法》、1897年日本的《古神社、寺庙保存法》等。 三项内容: 立法体系 保护体系 登录制度
法律体系:
是比较法中用来对各种法律进行划分的概念,意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传统、原则、 制度和特征等要素的一类法律制度的总和。
1.1 法律制度
(2)保护体系 2)分类保护:
1969年《住宅法》 英国古城: 切斯特市 彻切斯特 约克 巴斯
切斯特市
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文物
可移动文物
珍贵文物 一般文物
一级珍贵文物 二级珍贵文物 三级珍贵文物
历
不可移动文物
(指定或选定)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史
(包括:古遗址、古
(指定)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责
“The past speaks to us through its silences.To listen with all our being and to make that silence speak is our greatest tribute to our heritage.”
•巴米扬谷文化景观和考古遗址(Cultural Landscape and Archaeological Remains of the Bamiyan Valley 2003)(1972-2008)
2001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The theme of World Heritage 2002: “Shared legacy,Common responsibility”
许可制度
需要听取所有者意见
减免部分地价税和固 定资产税 较少
441,118(1993年,英格兰 80000(2007年) 地区)
《规划(登录建筑和保护区) 《国家历史保护法》 法》
1778(2000年,不含 指定文化财2,184)
《文化财保护法》
1.1 法律制度
(3)登录制度:意义 ● 拓展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畴 ● 增加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灵活性 ● 提高了公众的历史保护意识
1996年日本修改的《文化财保护法》:导入了欧美的登录制度
项目 名称 管理部门 类别
分级
建筑年限 约束力
居民意见
优惠政策
补助金 登录总数 (件) 法律依据
英国 登录建筑 环境部/国家遗产部 建筑物、构筑物等 Ⅰ、Ⅱ* 、Ⅱ三级 10年以上(1988年起)
美国
日本
历史性场所的国家登录 登录有形文化财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罪
Throughout history we discover again & again that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tend to accompany the destruction of the victims’culture. They are both indications of the project to destroy the humanity of others.
市级历史文化街区 登录历史文化街区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镇)
市级历史文化城镇 登录历史文化城镇
(4) 美国遗产保护的法律基础
1)历史保护法律体系
● 联邦政府:1906, 古迹法(The Antiquities of Act) 1916, 国家公园组织法(The National Park System Organic Act) 1935, 历史场所和建筑法(The Historic Site and Buildings Act) 1949, 国家历史保护基金宪章(Charter of the National Trust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 1966, 国家历史保护法(The 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 Act)
● 包括有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资金保障制度这三项基本内容,以及相 应的监督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
● 法律制度是保护制度的核心。
1.1 法律制度
● 法律体系 法律制度是通过立法形式建立起相关的法律体系,规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 行为。
● 文化遗产法律内涵 文化遗产法律既是保护观念、方针和政策的延续与发展,也是保护实践的提炼 和总结。
重庆市规划局干部培训班课程
历史遗产保护制度与推动模式
主讲人: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To reveal and sustain the great diversity of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humans and their environment, to protect living traditional cultures and preserve the traces of those which have disappeared, these sites have been inscribed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 ”
1.1 法律制度
(2)保护体系 对历史文化遗产分类分级保护的法律框架。
1)分级保护: ● 历史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是根据保护对象的历史文化价值,将其列为不 同的级别(或等级)。 ● 英国将登录建筑划分为三级:Ⅰ级是具有“重要价值”的建筑,Ⅱ级是具 有“特别意义”的建筑,Ⅲ级为具有一般价值和意义的建筑。 ● 中国: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国家、省、市县三级 历史文化名城分为国家、省两级。
欧陆法系 (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
主要由欧洲大陆的国家及其他受上列国家影响的国家采用。历史渊源是古时罗马帝 国(Roman Empire)的法律 。到了十八世纪,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都颁布了法典,尝试列 出各种法律分支的规范。因此欧陆法系又叫成文法。
混合法系 :
立法体系(中国):
● 法律(全国人大) 国家立法。包括宪法、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国际公约,是国家最高权力 机关制定或批准实施的。其中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基本法律包括 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
● 行政法规(国家政府) 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 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地方性的条例或者法律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1 保护制度
保护制度的构成
1.1 法律制度 1.2 行政管理制度 1.3 资金保障制度
● 监督制度
● 公众参与制度
1 保护制度
保护制度的基本认识
●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现方式是保护制度。只有建立起与保护目标相配套 的保护制度,藉此协调保护工作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使保护事业规范化、科学 化和程序化,才能保证保护工作的落实。
(3)登录制度:中国登录制度发展设想 ● 增加登录保护的层次
1.1 法律制度
中国登录制度发展设想 历 史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体 系
文物建筑
历史地段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城镇
全国重点文化保护单位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登录文物建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登录历史地段
文
墓葬、历史文物建筑
化
、文物古迹地段等)
(指定)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遗
产
保
(选定)
护
历史风貌地段
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体 系
(包括:传统街区 、历史小镇、古村
(指定)
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落等)
历史文化城镇
(指定)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示 意图
1.1 法律制度
(3)登录制度:概念 ● 登录(Register/List):是将历史文化遗产选定登记并予以法律保护的一 种方式。 ● 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指定(Designate)制度 登录制度 指定制度+登录制度 ● 指定制度体系:一般是将少数价值较高的历史遗产确定为保护对象并采 取维持现状的严格控制措施 ● 登录制度:是对大量的多种多样的历史环境进行注册、登记,对登录过 的历史环境的保护既有一定的法规条例来约束,更要通过媒 体提高大众的保护意识,推动历史保护运动的广泛开展。 1913年法国《历史古迹法》:登录制度与指定制度 1944年英国《城乡规划法》:登录制度的框架 1966年美国《国家历史保护法》:历史性场所的国家登录制度
Protecting our heritage is: “Protecting our Identity”
The Passage of Time
The Foundation for Peace
The guard of Life
A Vision for the பைடு நூலகம்uture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More than Preservation
由英格兰古代开始发展(12及13世纪成形)而成的法律体系。以英国为首的,以及 所有现在或以前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或属土、或英联邦国家。
英格兰王室为要加强司法审判权,便派出法官巡回各地审判案件。当时有很多法律 问题,都没有白纸黑字的法例规范,因此法官都是根据当地的社会风俗、习惯、道德观 念和一般常理来作出判决,其中基督教圣经的教训对当时英格兰社会的道德观念也有着 不多不少的影响。当这些判例一个又一个的累积起来,再加上当时的法官习惯上都会尊 重和跟随以前法官(尤其是较高级法庭的法官)判案的原则,于是过了几百年,累积起 来的判例便形成了适用于全国的法律。法官审每一件案件时也越来越详细地解释他判案 的理由,和分析以前的判例作为支持他判案的理据。到了大约15世纪,这种无须经过立 法机关立法而成的 “法律”慢慢确立,所以普通法又叫不成文法。
内务部国家公园局
文部省/文化厅
地段、史迹、建筑物、 建筑物、构筑物 构筑物、物件
指名阶段考虑国家、州、 无 地方三级
一般50年以上
50年以上
许可制度,Ⅰ、Ⅱ*国家统一 管理、Ⅱ地方政府负责 不需要听取所有者意见
没有
较多
建设项目审议制度
1980年起需要听取所有 者意见 1976-1986年非常多, 以后逐渐减少 较少
1.1 法律制度
(2)保护体系 2)分类保护: ● 根据历史文化遗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类型的保护对象,并制定出 相应的保护内容、方法及手段。 ● 世界各国历史文化遗产立法时序来看,一般都经历了从文物古迹保护到 历史地段及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不断拓展和深化的过程。 ● 各个国家一般都将保护对象分为三个层次 文物古迹——历史保护区——历史文化城镇 特殊遗产(文化景观、非物质遗产)
A journey to discover the nature ,a journey to discover yourself !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More than Preservation
A search for history ,a search for freedom!
1 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 2 文化遗产保护的推动模式
● 部门规章(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各个部门制定的规定、办法。
●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配套的地方行政规章。
1.1 法律制度
(1)立法体系 1)立法方式: ● 国家与地方立法相结合的方式——如法国、日本、美国、中国等。 ● 以国家立法为核心的方式——最典型的是英国。 ● 完善的立法体系——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相配合的法律、法规健全 保护资金的立法保证 法律内容的操作性强,有利于贯彻与执行。 2)中国的法制建设 : ●与保护体系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全国性法律法规不完善 。 ● 高层次的保护立法较少。 ● 已颁布的法律法规覆盖面窄,其广度和深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提出了 “为什么”、“做什么”的要求,而少涉及“怎么做”、“做多少”的问题。
1 保护制度
制度(Institution):
或称为建制。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下,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 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 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建制的存在,都会带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从而规范、影响建制内人们 的行为。
倘若一个社会认为应该表达多元声音,重于执政效率等其他价值观的 话,那么选举制度便会倾向设定于有利表达多元声音(例如:比例代表 制),多个党派都能借助此制度得到相应民意支持而被选出。
● 文化遗产法律的产生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始于19世纪末,最早的保护立法包括1882 年英国的《历史古迹保护法》、1897年日本的《古神社、寺庙保存法》等。 三项内容: 立法体系 保护体系 登录制度
法律体系:
是比较法中用来对各种法律进行划分的概念,意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传统、原则、 制度和特征等要素的一类法律制度的总和。
1.1 法律制度
(2)保护体系 2)分类保护:
1969年《住宅法》 英国古城: 切斯特市 彻切斯特 约克 巴斯
切斯特市
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文物
可移动文物
珍贵文物 一般文物
一级珍贵文物 二级珍贵文物 三级珍贵文物
历
不可移动文物
(指定或选定)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史
(包括:古遗址、古
(指定)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责
“The past speaks to us through its silences.To listen with all our being and to make that silence speak is our greatest tribute to our heritage.”
•巴米扬谷文化景观和考古遗址(Cultural Landscape and Archaeological Remains of the Bamiyan Valley 2003)(1972-2008)
2001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The theme of World Heritage 2002: “Shared legacy,Common responsibility”
许可制度
需要听取所有者意见
减免部分地价税和固 定资产税 较少
441,118(1993年,英格兰 80000(2007年) 地区)
《规划(登录建筑和保护区) 《国家历史保护法》 法》
1778(2000年,不含 指定文化财2,184)
《文化财保护法》
1.1 法律制度
(3)登录制度:意义 ● 拓展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畴 ● 增加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灵活性 ● 提高了公众的历史保护意识
1996年日本修改的《文化财保护法》:导入了欧美的登录制度
项目 名称 管理部门 类别
分级
建筑年限 约束力
居民意见
优惠政策
补助金 登录总数 (件) 法律依据
英国 登录建筑 环境部/国家遗产部 建筑物、构筑物等 Ⅰ、Ⅱ* 、Ⅱ三级 10年以上(1988年起)
美国
日本
历史性场所的国家登录 登录有形文化财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罪
Throughout history we discover again & again that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tend to accompany the destruction of the victims’culture. They are both indications of the project to destroy the humanity of others.
市级历史文化街区 登录历史文化街区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镇)
市级历史文化城镇 登录历史文化城镇
(4) 美国遗产保护的法律基础
1)历史保护法律体系
● 联邦政府:1906, 古迹法(The Antiquities of Act) 1916, 国家公园组织法(The National Park System Organic Act) 1935, 历史场所和建筑法(The Historic Site and Buildings Act) 1949, 国家历史保护基金宪章(Charter of the National Trust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 1966, 国家历史保护法(The 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 Act)
● 包括有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资金保障制度这三项基本内容,以及相 应的监督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
● 法律制度是保护制度的核心。
1.1 法律制度
● 法律体系 法律制度是通过立法形式建立起相关的法律体系,规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 行为。
● 文化遗产法律内涵 文化遗产法律既是保护观念、方针和政策的延续与发展,也是保护实践的提炼 和总结。
重庆市规划局干部培训班课程
历史遗产保护制度与推动模式
主讲人: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To reveal and sustain the great diversity of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humans and their environment, to protect living traditional cultures and preserve the traces of those which have disappeared, these sites have been inscribed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 ”
1.1 法律制度
(2)保护体系 对历史文化遗产分类分级保护的法律框架。
1)分级保护: ● 历史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是根据保护对象的历史文化价值,将其列为不 同的级别(或等级)。 ● 英国将登录建筑划分为三级:Ⅰ级是具有“重要价值”的建筑,Ⅱ级是具 有“特别意义”的建筑,Ⅲ级为具有一般价值和意义的建筑。 ● 中国: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国家、省、市县三级 历史文化名城分为国家、省两级。
欧陆法系 (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
主要由欧洲大陆的国家及其他受上列国家影响的国家采用。历史渊源是古时罗马帝 国(Roman Empire)的法律 。到了十八世纪,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都颁布了法典,尝试列 出各种法律分支的规范。因此欧陆法系又叫成文法。
混合法系 :
立法体系(中国):
● 法律(全国人大) 国家立法。包括宪法、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国际公约,是国家最高权力 机关制定或批准实施的。其中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基本法律包括 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
● 行政法规(国家政府) 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 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地方性的条例或者法律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1 保护制度
保护制度的构成
1.1 法律制度 1.2 行政管理制度 1.3 资金保障制度
● 监督制度
● 公众参与制度
1 保护制度
保护制度的基本认识
●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现方式是保护制度。只有建立起与保护目标相配套 的保护制度,藉此协调保护工作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使保护事业规范化、科学 化和程序化,才能保证保护工作的落实。
(3)登录制度:中国登录制度发展设想 ● 增加登录保护的层次
1.1 法律制度
中国登录制度发展设想 历 史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体 系
文物建筑
历史地段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城镇
全国重点文化保护单位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登录文物建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登录历史地段
文
墓葬、历史文物建筑
化
、文物古迹地段等)
(指定)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遗
产
保
(选定)
护
历史风貌地段
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体 系
(包括:传统街区 、历史小镇、古村
(指定)
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落等)
历史文化城镇
(指定)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示 意图
1.1 法律制度
(3)登录制度:概念 ● 登录(Register/List):是将历史文化遗产选定登记并予以法律保护的一 种方式。 ● 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指定(Designate)制度 登录制度 指定制度+登录制度 ● 指定制度体系:一般是将少数价值较高的历史遗产确定为保护对象并采 取维持现状的严格控制措施 ● 登录制度:是对大量的多种多样的历史环境进行注册、登记,对登录过 的历史环境的保护既有一定的法规条例来约束,更要通过媒 体提高大众的保护意识,推动历史保护运动的广泛开展。 1913年法国《历史古迹法》:登录制度与指定制度 1944年英国《城乡规划法》:登录制度的框架 1966年美国《国家历史保护法》:历史性场所的国家登录制度
Protecting our heritage is: “Protecting our Identity”
The Passage of Time
The Foundation for Peace
The guard of Life
A Vision for the பைடு நூலகம்uture
文化遗产之于人类
More than Pre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