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则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范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范文一、引言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是一项旨在提高学校教职工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的重要制度。
全员聘任制的实施要求全校范围内的教职工都按照一定标准参与聘任评价,并通过评价结果来决定其职务和待遇。
本文将详细阐述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的具体细则。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教职工全员聘任评价必须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体或群体;2. 绩效导向:评价主要根据教师的教学成果和绩效表现为依据,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3. 管理科学:聘任评价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之上,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4. 激励奖励:通过聘任评价,鼓励优秀教职工的发展,提供更好的职务和待遇,激发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5. 共享责任:教职工全员聘任制需要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共同维护,提高整体素质。
三、聘任评价指标1. 教学成果:评价教师的教学成果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学质量、教研成果等指标;2. 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需要考察其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3. 教育改革与创新:评价教师对教育改革和创新的贡献,包括教案设计、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4.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行为,包括教育教学的态度、为人师表的行为等;5. 专业发展:评价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学术交流、获得专业资质等方面。
四、聘任评价程序1. 评价组织:学校聘任评价办公室负责组织聘任评价工作,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专家、教职工代表组成;2. 评价材料:教职工须提交个人的教学成果、教学改革和创新项目、师德师风报告、专业发展证明材料等;3. 评价方式:评价采用组织评审和个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委员会将根据材料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定;4. 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教职工可提出异议,由评价委员会重新评审;5. 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评价结果得以最终确认并公布。
五、聘任结果及待遇1. 优秀: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可以获得更高的职务和待遇,包括职称晋升、工资增加等;2. 良好:评价结果为良好的教师,可以获得适度的职务和待遇调整;3. 合格: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教师,继续保持原职务和待遇;4. 不合格: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需要参加培训或者改进工作,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将进行相应处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一、基本情况面试(总分10分)1. 学历背景(最高学历)(2分)2.1 本科学历(0.5分)2.2 研究生学历(1分)2.3 博士学历(2分)2. 学科背景(2分)2.1 理科学科背景(0.5分)2.2 文科学科背景(0.5分)2.3 专业对口学科背景(1分)3. 教育工作经历(2分)3.1 在教育机构任教经验(1分)3.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经验(1分)4. 教育培训经历(2分)4.1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教育培训课程(1分)4.2 参与学校或区级教育培训项目(1分)二、教学能力面试(总分30分)1. 教学经验(8分)1.1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2分)1.2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4分)1.3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10年(8分)2. 教学成果(1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2分)2.2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学奖项(5分)3. 教学评价(10分)3.1 学生满意度调查(2分)3.2 学生考试成绩提升(4分)3.3 班级师生和谐度调查(4分)三、教研和科研面试(总分40分)1. 教研经验(10分)1.1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2年(2分)1.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5年(4分)1.3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10年(10分)2. 教研成果(2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教研项目(5分)2.2 发表教育教研论文(7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研奖项(8分)3. 科研成果(10分)3.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3分)3.2 发表科研论文(5分)3.3 获得学校或区级科研奖项(2分)四、综合考量(总分20分)1. 职务层次(5分)1.1 担任学校级职务(2分)1.2 担任区级职务(3分)2. 学术荣誉(5分)2.1 获得学校级学术荣誉(2分)2.2 获得区级学术荣誉(3分)3. 社会评价(10分)3.1 社会评价良好(5分)3.2 受社会好评(10分)以上积分细则仅为模版,针对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则
七星湖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那么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分细那么。
本评分细那么总分值为100分。
一、竞聘根本条件竞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积极奉献。
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按有关文件规定,以下十一种人员暂不参加竞聘,已聘任的应予以解聘。
〔一〕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限未满的;〔二〕事业单位中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受降职、撤职处分,其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三年的;〔三〕受开除留用处分,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期总分值配正式工作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五年的;〔四〕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其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期总分值配正式工作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五〕违反方案生育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的;〔六〕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的;〔七〕因停薪留职或单位内部工作变动,脱离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八〕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聘期内累计一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九〕上年度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十〕不承当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十一〕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修业不合格的;在竞聘上岗期间被举报、立案调查或立案侦察未结案的,可先按有关资格条件参加竞争,等结案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二、教龄:6分教龄每年0.2分〔其它工龄、军龄等按每年0.1分计算〕。
三、出勤情况:6分1、准时上下班,出满勤,每学期得1分。
2、病假:每天扣0.05分〔法定假期除外〕。
男教师年满50周岁、女教师年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病假累计满一个月开始扣分。
岗位聘用评分标准
岗位聘用办法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进贤县教育系统岗位聘用评分指导意见及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评分标准:一、资历1.工龄:每满一年计1分。
2.聘任年限:已聘任本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每年计3分,取得本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聘每年计1分。
二、学历研究生学历8分、本科学历6分、大专学历4分、中专及以下学历2分。
三、考核近五年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考核“称职”及以上每次计2分。
四、业绩(时间截止至年月底)1.个人荣誉:任现职以来,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校级荣誉称号分别计分为: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
注:1、证书以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颁发的证书为准; 2、任现职以来,获得三次以上同级奖的可向上提高一个级别计分;3、个人荣誉称号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和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4、多次获奖者,只取最高层次的一次计分。
2.学科竞赛:任现职以来,教师本人参加教学竞赛或指导师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者7分、三等奖6分;获省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获市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获县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注:1、以主办单位的级别确定层次(主办单位必须是教科体行政主管部门); 2、持所出的证明无效;3、任现职以来,获得三次以上同级奖的可向上提高一个级别计分;4、取最高层次的一次计分,5、证书上未分等级的则按二等奖对待。
3.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分别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计分。
注:1、任现职以来,在同一级别刊物上连续发表三篇论文可提高一个档次计分,但仅限于跨上一个档次;2、取最高层次的一次计分。
4.课题研究: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持教研课题获国家、省、市立项分别计6分、4分、2分;获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结题分别计10分、6分、4分。
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
排上镇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聘任工作必须严格按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聘任。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符合基本聘任条件的教师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情况,决定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量化加分。
每人加分累计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指标的多少进行聘任。
其量化项目如下:1、教龄加分。
每周年加1分。
2、年龄加分。
每岁(实岁)加0.5分。
3、评优选模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获国、省、市、区党政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各项先进分别加12、9、6、3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4、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分,被评为区级骨干教师或区级学科带头人可加4分(不重复加分)。
5、承担示范课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承担省、市、区示范课并获得肯定者分别加10、5、2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6、学生获奖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辅导的学生参加国、省、市、区学科竞赛获奖者分别加4、3、2、1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7、教育教学论文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所写教育教学论文获国、省、市、区奖并发表,分别加6、4、2、1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8、班主任工作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所带教学班能正常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并无其他严重失误,班主任每学年加1分。
9、管理人员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中心校、初级中学校长、书记每学年加2分;中心校、初级中学副校长(副书记)、完小校长每学年加 1.5分;其它各中小学行政人员每学年加1 分。
10、评职年限加分。
从其高、中级职称已评时间算起,到参加竞聘截止时间为止,每周年加1分。
11、其他情况:当年有重大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扣5分;当年统考为倒数一、二名,分别扣3、2分。
12、解释权归中心校。
排上镇中心校2006年11月8日2006年度排上镇高、中级职务聘任对象量化评分统计表。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教师系列岗位聘任量化考核项目共分4项:四项内容以100分计1 .资历积分(权重0.6)(1)任职年限权重0∙2以最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任职年限即为任职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最高任职年限X个人任职年限(2)工作年限权重0.4以最高工作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年限即为工作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40)÷最高工作年限X个人工作年限2 .工作量积分(权重0.2)以近三学年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量(个人工作量以280个课时封顶)即为工作量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280课时X个人工作量工作量计分办法:(1)双肩挑人员工作量分管理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工作量所占比例:院级领导占90%,中层领导占80%,其余人员占60%;教学工作量所占比例:院领导周2课时占10%,中层领导周4课时占20%,其他人员周6课时占40%;(2)教师承担培训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工作量,以培训处证明为准;(3)教师带领学生实习实训或参加实践进修,每天以6课时计算工作量;(4)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的教师每周以2课时计算工作量;(5)从事专项辅导2教学时计1课时工作量;(6)学院批准进修学历学位或访问学者,在签订的合同期内进修以280个课时计,期满未归未续签合同则以零课时计;(7)学报兼职外文翻译每翻译1篇论文按2课时计算工作量;(8)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讲座、听评课等,且有教学日历、上课记录或津贴发放等佐证,可以折合成课时计入工作量。
3 .科研积分(权重0.15)以近三年科研成果得分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科研得分即为科研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15)÷最高科研得分X个人科研得分科研成果计分办法:(1)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5分,结题计3分;省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分,结题计2分;院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0.5分,结题计1分;第二、三主持人计分减半;其它参与者按国家、省、学院立项和结项分别计0.3分、0.2分、0.1分和0.6分、0.4分、0.2分。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赋分内容和标准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赋分内容和标准(一)、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每年1分。
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年限。
(二)、学历赋分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三)年度考核赋分计算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成绩(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四)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参加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组织的继续教育,近四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每年3分。
(五)、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奖励2、其它优质课一等奖,按同级优质课折半计分;二三等奖依次降1分。
3、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4、同一业绩只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计18分。
(六)、荣誉称号赋分说明:1、“济宁学院”荣誉按县级荣誉计算。
2、校级其它荣誉按3分计算。
3、以上各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项计分。
(七)、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结题报告。
已结题的,须有结题鉴定书和规划部门的鉴定意见。
正在进行中的科研课题折半记分。
(八)、著作、论文赋分2、论文赋分注:1、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及著作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均以其最高级别计分。
2、各类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各类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
3、论文、著作、教材及教辅应与现任专业对口,且只计算在任职期间的。
属多人全著(编)的,其主编、副主编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算。
(1)著作以出版社级别而定;(2)主编、副主编、编委以人数按照级别分数的平均数计分;(3)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4、发表论文和获奖论文为同一篇目者,不累计计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引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进行评聘和晋升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档旨在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相关细则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评聘条件、聘任程序、评审标准等方面内容的介绍和解释。
评聘条件学历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学历要求如下:1.教师职称资格评审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不同职称的学历要求各不相同;2.硕士及以上学位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职称的评审;3.本科学历可以申请中级职称的评审。
工作年限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工作年限要求如下:1.初级职称的评审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通常要求3年以上;2.中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通常要求5年以上;3.高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通常要求10年以上。
专业背景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背景要求如下:1.教师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学科领域相关;2.教师的专业知识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并能在该领域做出突出贡献;3.具备相关学科的研究背景和专业能力。
聘任程序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程序如下:1.提交申报:教师首先需要填写聘任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的申报材料,如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2.网上申报:教师将申报材料上传至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平台,完成网上申报程序;3.材料审核:教育行政部门会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评审组成立:根据教师所申请的职称级别,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相应的评审组,由有关专家和教授组成;5.评审过程:评审组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和相关条件,进行资格评审和技术评审,并形成评审结果;6.聘任决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做出是否聘任的决定,并通知教师本人;7.聘任手续:根据聘任决定,教师需要进行相应的聘任手续,如签署聘任合同、领取聘书等。
评审标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评审标准如下:教学工作评审中会综合考量教师在教学工作方面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2.教学质量:评估教师的课堂设计、教学内容、教学评估等;3.教学创新: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的创新性和实践成果;4.学生指导:评估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帮助和引导。
教师职务聘任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范例)
教师职务聘任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漳教职改[2005]1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聘任考评委员会(名单附后)研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竞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已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履行所竞聘的教师职务工作职责。
第三条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闽职改字[1993]18号),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闽教人[2005]14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暂不参加竞聘: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情节严重者;2、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3、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4、受党内的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教师法》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搞有偿家教的,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6、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或窃取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人员;7、上年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8、连续病休一年(含一年)以上或擅离岗位,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9、因停薪留职、借调或单位内部工作变动等原因,完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10、从外县(市、区)调入,考察期未满3个月的人员。
第四条按本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积分低于70分者,不能聘任为中级或高级职务。
第二章学历与资历:10分(本项不封顶)第五条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得6分(以本科文凭入伍的另加1分,获学士学位另加0.5分),专科毕业得4分,不达标但取得初中专业合格证(含免试对象)得3分,达标的第二学历另加1分,研究生毕业9分。
第二学历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本文规定的学位、学历均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家教育系列。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2篇)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做好本校教师职务评聘的考核工作,使职评工作真正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教师职务系列《试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章考核对象和范围符合《教师法》及教师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具备晋升、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在职人员。
近一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本年度考核:1、政治思想表现差,不服从工作分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2、严重体罚学生或参与赌博;3、本学年被试聘或待聘者;4、受党纪、政纪处分者;5、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一个学期及以上者(政策许可、经市教育局批准或学校工作需要的除外)第二章考核内容和评价细则师德考核(量化分为____分)一、基本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实践____重要思想,思想言行与____保持一致。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诲人不倦。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东阳市教师十不准》各项要求。
3、热爱学校,爱岗敬业,有集体主义精神,顾全大局,热心帮助同志进步。
4、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实事求是。
5、为人师表,情操高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7、以主人翁精神投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尽心尽职完成各项任务。
8、宽以待人、严于律己,正确处理与人交往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二、扣分条例:1、违反“师德十不准”要求之一的,该大项不得分。
2、说不负责任、不求进步的话,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扣____分。
3、工作时间上网看影视、打游戏、炒股票;从事第二职业;上课期间接电话(或手机)、发短信;吸烟、打瞌睡、坐办公室(或房间)、接待亲戚朋友来访等,每次扣____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用来指导和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细则。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内容:
1. 职务聘任条件:详细列举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包括学历、工作年限、职称评定等要求。
2. 聘任程序:明确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申请、审核、评审等环节,以及相关材料的提交和审批的时间节点。
3. 聘任评审:具体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经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审标准。
4. 聘任结果公示:规定了聘任结果的公示方式和程序,保证公平公正。
5. 聘期和待遇:明确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和待遇的相关政策。
6. 相关责任和纪律:明确了相关责任和纪律,规定了聘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
以上只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可能因不同学校或机构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订。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一、目的与范围本细则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聘任方式和程序,确保所有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提高绩效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教师和行政人员,无论其职称、岗位或级别。
三、基本原则1. 公平与公正:聘任制应该公平、公正,任何个人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
2. 竞争与激励:通过竞争,有助于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整体教育水平。
3. 能力与绩效:聘任应根据个人的能力和绩效评价而非其他不相关的因素。
4. 透明与公开:聘任的过程和结果应该对所有教职工透明公开,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公正行为。
四、聘任程序1. 报名资格审查: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学校将对报名教职工的资格进行审查。
2. 笔试评价:学校会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置相应的笔试,以测评教职工相关知识、专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面试评价:笔试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将由学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以评估教职工的应变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 资历评审:面试合格者将进入资历评审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经验、学术资历、研究成果等进行评估。
5. 竞争评价:学校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竞争评价活动,如集体备课、授课示范等,以评价教职工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6. 绩效考核:学校将定期对所有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7. 聘任决定:根据笔试、面试、资历评审、竞争评价和绩效考核等综合评价结果,学校将作出聘任决定,通知相关教职工。
五、聘任周期与终止1. 聘期:教职工的聘期根据具体岗位的需要和学校规定的聘期长度来确定,聘期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 终止聘用:如教职工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经过多次绩效考核后未能达到学校要求,学校有权终止其聘用合同。
六、聘任内容1. 职务与职称:a.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能力与绩效评价结果,授予相应的职务和职称。
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则
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则一、教学业绩(最高分30分)1.教学成果(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教学研究等):10分评定标准:教学成果显著,能够取得一定的教学成果,对学生的学习效果有明显的提升;在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2.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10分评定标准:在学科研究中有一定的带头人地位或骨干教师地位,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对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学科竞赛中能取得优异成绩。
3.教育教学工作:10分评定标准: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精心备课,教学效果良好,能够积极关注并解决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能够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二、科研能力(最高分30分)1.科研成果:10分评定标准:在科研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参与科研项目等;对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贡献。
2.科研能力:10分评定标准: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够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积极关注学科前沿动态,不断更新科研思路。
3.学术影响力:10分评定标准:在学术界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能够通过学术交流活动、学术报告等方式推动学科发展,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素养。
三、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最高分20分)1.学术团队建设:10分评定标准:能够协调组织学术团队建设,推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能够与其他学科教师合作开展项目、工作,提升学科整体实力。
2.教学管理:10分评定标准:具备一定的院系教学管理经验,能够组织开展规范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能够积极参与教学,推动教学模式的创新和实践。
四、社会影响力和服务(最高分10分)1.社会服务:5分评定标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学校和社区提供相关教学服务或普及教育知识,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2.社会影响力:5分评定标准:在社会上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通过权威媒体、学术机构的专访等方式宣传学科成果和教学经验。
五、岗位职责和发展潜力(最高分10分)1.岗位职责履行:5分评定标准:能够认真履行所担任的职务,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一、教龄赋分每年0.8分。
教龄计算办法,自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龄。
二、学历赋分分值为:初中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2分、研究生1.8分(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中学历不计分)。
计算办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按段计算,累加计分。
三、任职年限赋分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按周年计算。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助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
四、年度考核赋分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l.5分。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以近五年年度考核计分;竞聘中级教师职务以近4年年度考核计分。
待聘人员,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每年加0.5分。
五、荣誉称号赋分l、各级党委、政府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含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十佳教师、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党员、农村教育先进个人等,分值为: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区级6分、乡级3分(非教师节表彰年表彰的乡优分值为2分)。
2、省、市、区级劳动模范,分别按15分、12分、9分计分;省、市、区级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按13分、10分、7分计分。
3、因工作突出,经组织推荐,受省、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表彰的岗位明星、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巾帼创业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按省级8分、市级5分、区级3分计分。
评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获得的以上荣誉可以累加,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8分。
六、论文论著赋分1、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主编、副主编),按国家级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计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200字以上者可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500字以上者可认定。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四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是指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基础,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全员聘任的制度。
其细则如下:1. 聘任对象:适用于所有在职的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职能人员。
2. 聘任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综合考量个人的学术成果、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创新、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3. 聘任评价程序:聘任评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评、同行评价、学生评价、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
4. 聘任评价周期:聘任评价周期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
5. 聘任结果及奖惩措施: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良好的教职工进行聘任或晋升,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称号;对评价不合格的教职工应给予相应的警告、培训或纪律处分。
6. 聘任制度监督与反馈: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聘任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接受教职工的反馈意见,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通过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可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同时,也能够建立起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促进教职工的职业发展。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学校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的聘任事项,包括教师、教辅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聘任制是指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和岗位要求,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对教职工进行聘任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的聘任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依据能力、业绩和道德素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和考察。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聘任工作机构,明确各级聘任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聘任程序第六条教职工的聘任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评估和聘任决策等环节。
第七条提出申请是指教职工根据学校规定的程序,主动向学校提出聘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资格审查是指学校对教职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核实其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2篇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精选2篇(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进行规定的一份文件。
以下是一般的实施细则内容:1. 聘任条件:详细列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条件,包括教师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2. 材料准备:规定申报教师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等,以及要求材料的格式和提交方式。
3. 评审程序:明确评审的具体程序和工作流程,包括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和答辩等环节,并规定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要求。
4. 评审标准:制定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标准,包括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成果、专业贡献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并指导评审专家进行评判和打分。
5. 评审结果:规定评审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并详细说明评审结果的等级划分。
6. 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审核机构和人员,包括评审专家的选拔和任命方式。
7. 监督管理:规定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包括对有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以上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院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精选2篇(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具体操作细则。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实施细则的示例:一、评聘条件:1. 拟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学校的相关规定;2. 拟评聘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3. 拟评聘教师所在学科或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应有一定的成果和贡献。
二、评聘程序:1. 学校应制定评聘工作的计划和时间表,并公告给全体教师;2. 拟评聘教师应提交评聘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术成果等;3. 学校设立评聘委员会,由校内专家和外部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拟评聘教师的材料和进行面试;4. 评聘委员会根据教师的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等综合评价,拟定评聘结果,并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核;5. 学校领导审核评聘结果,作出最终决策;6. 评聘结果公示,并给予评聘教师合理的反馈。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范文(3篇)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规范聘任程序,激发教师的专业发展潜能,提高中学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聘任对象第二条对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备一定教龄的中学教师,可以申请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三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业绩、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四章聘任评价第四条聘任评价主要包括个人申报、学术评审和终审三个环节。
第五章个人申报第五条中学教师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按照本细则要求,填写个人申报,并提交本人的教学科研业绩材料与申报书。
第六章学术评审第六条学术评审由学校组织,设置专家学术评审组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科研业绩、师德表现和学术水平。
第七章终审第七条终审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学术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聘任结果。
第八章聘任结果公示和申诉第八条聘任结果应当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并且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的申诉。
第九章聘任证书第九条聘任成功的教职工应颁发聘任证书,并记入档案。
第十章相关规定第十条对于教职工的奖励、晋升和调整等问题,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进行规范。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负责具体执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并于(日期)起施行。
以上是一份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范本,具体实施过程和评价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范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学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在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中,应明确以下内容:一、聘任制度1.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倡导真实、公正、透明的评审过程。
聘任高级教师量分细则
聘任高级教师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称聘任管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淮南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小学高级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一、成立学校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聘任原则:1.坚持六公开,即政策公开,岗位公开,聘任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办法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2.采取量化评分,优胜劣汰。
三、聘任条件:具备按照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资格证书原件为准)四、聘任程序1.基本成绩30% 2.测试30%3.答辩20% 4.民主测评20%(四项分数相加,为应聘教师的总分数。
)五、量化细则:基本成绩(30%)1、学历达标:中师3分,每提高一学历层次加1分,以原始证件为据。
2、资历:教龄1年加0.5分(任现职以来,校领导、班主任、教研组长、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职一年加0.5分,兼职者取单项的最高项,不重复加分)3、任职资格年限:任小教一级教师职务以来,一年加1分,以小教一级资格证书为准。
4、年度考核(含师德考核):在任现职期内,合格为2分,优秀一次加0.5分,以原始证件为准。
5、表彰奖励:以奖励证书的原件为据。
任现职以来,受到各级各类奖励和表彰以国家、省、市、区、乡分别赋分5、4、3、2、1分(仅限于学校和教育教学工作)。
6、论文、课件、教具、教学设计等评比获奖赋分:注:以获奖证书为准,满分20分(封顶)。
7.教育教学部分优质课、竞赛获奖、教师参加活动获奖赋分:(近三年,15分封顶)注:以原始证书为准8、教师辅导学生期中,期末赋分,成绩以近三年为准,以全乡统一监测为据。
第一名12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2分。
9、学生获奖赋分:(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项活动)获得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分:3、2、1。
每上一个级别,多加1分。
(满分10分封顶)六、不予聘任的对象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情节严重者;2.上年度任职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3.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4.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5.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人员;6.一年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按照国家规定应享受病假的妇女和因工伤住院,治疗的人员除外),因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者;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理期未满者或受其它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8.参聘出示假材料,假证明的,推迟三年参与评聘,学校还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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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湖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评分细则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分细则。
本评分细则满分为100分。
一、竞聘基本条件竞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积极奉献。
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按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十一种人员暂不参加竞聘,已聘任的应予以解聘。
(一)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限未满的;(二)事业单位中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受降职、撤职处分,其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三年的;(三)受开除留用处分,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五年的;(四)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其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的;(六)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的;(七)因停薪留职或单位内部工作变动,脱离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八)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聘期内累计一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九)上年度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十)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十一)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修业不合格的;在竞聘上岗期间被举报、立案调查或立案侦察未结案的,可先按有关资格条件参加竞争,等结案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二、教龄:6分教龄每年0.2分(其它工龄、军龄等按每年0.1分计算)。
三、出勤情况:6分1、准时上下班,出满勤,每学期得1分。
2、病假:每天扣0.05分(法定假期除外)。
男教师年满50周岁、女教师年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病假累计满一个月开始扣分。
3、事假:每天扣0.2分(法定假期除外)。
4、旷课:每节扣1分。
5、学校规定的活动每缺席1次扣0.2分。
6、根据坐班情况或抽查检查情况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1分。
四、教育教学工作:69分(一)教学工作量:12分1、课时量:10分(1)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教师:语、数12节(少于10节扣分,多于12节给予加分),其它14节(少于12节扣分,多于14节给予加分)。
班主任的班队课工作量计1节。
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满工作量的标准可酌减。
(2)校级领导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主要校级领导根据情况确定上课时数),其他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1/2为满工作量。
近三年,教学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要求得8分。
三学年平均每周工作量多1节(半个工作日)加0.5分,少一节(半个工作日)扣0.5分。
2、听课:2分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即正在接受岗位培训的教师每学年听课40节,并有听课笔记,得2分。
少1节扣0.1分。
要求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专用听课记录本作听课笔记本,每学期结束由教研组长检查,报送教务处审批建档。
(二)编写教案:4分1、精心设计教案,有特色,以学为主,实用性强为一等,得4分。
2、有写教案,但以教为主为二等,得3分。
3、教案简单马虎为三等,得2分。
每学期由教务处成立评定小组对教案进行检查评定。
(第一次评聘暂分两等,分别得4分、3分)编写教案要求规范,统一使用学校印制教案本,教案内容:每课时课题、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程序、教学方法、作业与练习、教具等。
老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可写简案,其他一律要写详案。
不论详略,教案均需具备上述教案内容。
每学期由评定小组对教案进行检查评定,评定小组组长由教研组长担任,评定结果由教务处审查建档。
(三)批改作业:3分1、布置作业量恰当,批发认真、及时,有日期,有针对性评语,学生作业错误有纠正为一等,得3分。
2、有布置作业,及时批改,错误有纠正为二等,得2分。
3、作业量过大,学生负担过重,或作业量过小,学生负担过轻,批改不及时或有错误为三等,得1分。
4、学校不要求布置作业未布置作业的给1分,要求布置作业而未布置作业的给0分。
第一次评聘暂分两等,分别得3分,2分。
批改作业,是教师检查教与学的效果,对学生进行指导的有效手段。
布置作业量由各教研组统一要求,语、数原则上都要批改,作文要每学期8大8小,全批全改,其它科目如有布置课外作业,都必须批改。
作业质量要求:认真细致,防止误批、漏批,在作业本上打分或写评语时,字迹要工事,文字具体明确,实事求是,写在适当的空白位置上,不可随手乱写。
要求学生作业写清上交时间,老师写明批改日期,做到收作业、批改作业、发作业和评讲作业及时。
每学期由评定小组对批改作业进行检查评定,评定小组由教研组长担任,评定结果由教务处审定建档。
(四)授课:8分1、准时上、下课,以学为主,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学生或教师评价好为一等,得8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较好为二等,得7分。
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为三等,得6分。
授课是教师完成教学的主要方式,是教学工作的中心五环节,授课是备课效果的检验。
授课要求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教学组织好,学生或听课教师评价好。
成立评定小组,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课堂出勤情况记录表(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1分)及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五)教学质量:14分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并依据每学期、学年期末测试的合格率、巩固率全面衡量,分为一、二、三等,分别得14分、12分、10分。
评定等级方法:(1)根据所教学科成绩进步情况。
(2)根据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
(六)公开课教学:3分1、承担省以上范围组织的公开果,获好评,一次得3分。
2、承担市范围组织的公开课,获好评,一次得2分。
3、承担县范围组织的公开课,获好评,一次得1分。
4、承担校范围组织的公开课,获好评,一次得0.5分。
5、承担学校安排外校教师听课的公开课,获好评,一次得0.5分。
(七)专任教师:18分(1)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5分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学科竞赛单项奖。
A、教育主管部门或联办的比赛。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B、非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比赛,按同级表彰的一半计分。
(指导学生获奖证书需经学校竞聘工作小组签字方可量化计分)(2)班主任工作及其他工作:6分(A、B、C仅选其一)A、近三学年,认真履行班主任、年段长职责,班(年级)风气良好,学生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每学年得2分。
如果学生有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应酌情扣分。
所任班级、年级被评为校、县及县以上先进班级、年级或文明班级、年级,一次奖给0.5分、1分。
B、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年段长、教研组长及学校视同班主任工作量的教师,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师生反映好,每学年得2分。
成绩突出者(个人获奖或科、室、处获奖)一次加0.5分(视同班主任工作量的同等计分)。
C、近三年没有担任班主任或其他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其他工作按每学年0.5分计分。
(3)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2分经学校批准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承担指导一个以上兴趣小级,有任务、计划、总结、活动正常,成绩显著得1—2分。
(4)指导培养教师:2分A、指导实习生获好评(有聘书或教务处认定的)得0.5分。
B、以老带新的指导教师(有聘书),较好履行职责,达到学校要求的,每年得1分。
C、培养的教师在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奖,指导教师分别得1.5分、1分。
D、在市级、县级、校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研究会上举办个人讲座,效果好,每场分别得2、1.5、0.5分。
(八)辅导、转化后进生:4分1、期初定出转化对象报学校备案,有转化措施、记录及总结,效果好,得4分。
2、有做转化工作,但材料不完整或效果一般,得3分。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学校以上批评的,此项不得分。
(九)教研教改工作:6分1、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研活动的,每年得1分。
2、承担了国家、省、市、校(县)级教研项目,有完备的材料,取得一定成效,有经验总结的,分别得3、2.5、2、1分。
五、年度考核:4分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得3分;一年以上优秀,其他合格得4分;有一年不合格得0分。
六、继续教育:5分根据教师继续教育政策规定,三年内能参加组织培训,自觉完成自学学时的,得3分。
无故不参加组织培训的,此项不得分。
七、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5分1、在CN级教育刊物(增刊号除外)发表,每篇得3分。
2、省级汇编(含非教育刊物或增刊号的CN、BN书号的文章)每篇得2分。
3、市级汇编,每篇得1.5分。
4、县级汇编,每篇得1分。
5、校级汇编,每篇得0.8分。
6、发表多篇论文以满分5分计,论文获奖只计论文得分。
八、个人获奖:5分A、综合性表彰指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师德之星称号等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获奖表彰。
1、获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含省教育厅、人事厅和省教育厅、省总工会联合表彰)综合性表彰者,得5分。
2、获地厅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4分。
3、获县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3分。
4、获科局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1.5分,获教育局综合性表彰得2分。
5、获校级综合性表彰者,得1分。
其它部门表彰的综合奖,按表彰部门级别降一级计分。
B、单项表彰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1、获校级表彰得0.7分。
2、获局(科)级表彰得1分,获教育局表彰得1.5分。
3、获县(处)级表彰得2分。
4、获市(厅)级表彰得2.5分。
5、获省(部)级(或以上)表彰得3分。
其他部门表彰的单项奖,按降一级表彰计分。
说明:同年度、同项、多级表彰不重复计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分。
九、附则:1、除一、二项外,三至八项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以近三学年时间为界限,第一竞争上岗,考核期限为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评价标准各大项得分实行封顶,不计负分。
3、奖励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及其它的(10分)。
指参加学校的各种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的;主动承担学校临时性的工作等。
4、竞聘教师得分必须高于60分,学校才能聘任其为中级或高级教师职务。
5、本评分细则未尽事宜由校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