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学方法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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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学方法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和影响
摘要:本文主要以西方当代建筑类型学理论及其设计方法为研究对象,其中它对建筑形态的影响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研究。简略综述类型学理论起源与发展的基础,主要针对现代建筑之后直到现在(即20 世纪60 年代至今)的当代西方建筑形态中涉及类型学理论的建筑实践加以归纳和论述。
关键词:建筑类型学、原型类型学、范型类型学、第三种类型学、新理性主义、新地域主义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aims in the contemporary western architectural typology theory and its design method as the research object, its effect on the architectural form of a preliminary analysis and study. A brief overview of type theory origin and development, mainly for the modern building until now (that is, since the nineteen sixties) of the contemporary western architecture in architectural typology theory to practice to summarize and discuss.
Keywords: Architectural typology, prototype typology, generic typology, third types of schools, the new rationalism, New Regionalism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类型学概况
自然科学中的分类行为我们称之为分类学,而社会领域的分类行为则称之为类型学。二者既区别又联系。但是,分类学往往对于“自然属性”进行探讨,而类型学却可以用来研究可变性与过渡性问题,类属间变化愈细微,限定自然类属的区别因素就愈困难,所以分类学就愈不胜任。同时,由于类型学通常为追加的目的来进行条理化,所以分类学可以被看作限于条理问题的类型学。
建筑学上常以功能、形态、结构、地域等分类,由此可见,建筑学中讨论的分类行为应该是类型学的而不是分类学的。把一个连续、统一的系统(continuum)做分类处理的方法用于建筑,因而有了建筑类型学。至于把类型学明确引入建筑设计,则还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所以“建筑类型学”还是一门较新的研究课题。类型在建筑理论中亦有独特含义,作为一种形式创造手段,它也超出了史学范畴。
类型学在建筑中的运用
类型进入建筑领域是源于人们的需要和对美的渴求。
在新古典主义时期,法国的一些建筑家首先发展出一套类型学理论,将古典
建筑的平面及立面整理出一些基本类型。它们进入建筑历史试图解决任何所遇到的景观、城市、个体各个层次上的问题。然而此概念似乎是只可意会而不能言传,一旦表现以文字,便可能削弱其真正含义。因此我们可以说类型即一类事物的普遍形式(或者说理想形式),其普遍性来自类特征,类特征使类型取得普遍意义。但由于与技术、功能、风格还有建筑制品的集体性质和个体要素辨证地相互作用,因此最后的表现形式总是千差万别。
近代建筑类型学研究已经有了一段很长的历史,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探讨和争论,类型学原理已在不同层次上全面影响着近代建筑活动,并且已成为必不可少的批判性和实用性的双重工具。从卡特勒梅尔·德·昆西到迪朗到柯布西耶到艾莫尼诺再到阿尔多·罗西,类型学经历了“原型类型学”,“范型类型学”,发展到“第三种类型学”。
2.1 原型类型学
建筑的类型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5和16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建筑师圣迎罗(Antonio da Sangallo,1455-1534)、卡塔奈奥(Carlo Cataneo)、瓦萨里和斯卡莫齐(Vincenzo Scamozzi,1552-1616)等的理想城市的模式,以及帕拉蒂奥对建筑模式的系统化的探求等。但直到18 世纪法国启蒙时代,才有真正意义上明确的建筑的类型学概念。18 世纪末,建筑本身的分类被认为是以建筑的外观来确定其种类。类型学的目的是企图从以往多种多样的排列中发现建筑的普遍原则,当这些原则回到实践中时,必将产生新的形式以适应新的、发展了的环境。至此,原型类型学作为建筑类型学的第一阶段,经过欧洲理论者的反复探讨,基本上为建筑类型学构筑起了完整的框架。
范型类型学
19 世纪末,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大量性生产的要求日趋强烈,更确切地说是由机器来进行大量性生产,产品定型化与标准化成为大量生产的主要依据,建筑物不可避免地被归入机器生产的世界。寻找它侧身其间的本质特性,基本上以理性科学和技术成果代表形式上的进步。因此在20 世纪初,“类型”(包括“模型” )演变成为“范型”。建立在范型基础上的类型学(维德勒称之为第二类型学)把新类型的产生当作中心主题,但不再信奉第一代原型类型学者的图构程序,而是认为”人是新类型的根本” ,1927 年柯布西耶写道:“由于法语中类型一词的双重含义,法语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定义。语意的变形在普遍的语言中导致了一种等价——即人=类型;从类型变成人这一点出发,我们把握了类型的重要扩展。因为,人—类型(MAN-TYPE)是唯一性的身体类型的综合形式,并可述诸充分的标准化。原型类型学向范型类型学的转变是历史的必然。这种自然观的转变必然反映在建筑的表现系统上:原型类型学以自然界(第一自然)作为背景,范型类型学则以人工化了的机器自然(第二自然)为背景。
第三种类型学
人类思维活动的轨迹总是呈现出循环向上的规律,以解决新问题开始,又总
是以新问题产生为结束。在类型学领域也是如此。由于现代主义范型类型学贬低了形式及其携带的情感因素(当然是历史的),作为二战后60 年代反思的中坚思想之一的类型学的兴起,正是出于一种全新的评价,迅速促成了一种新的第三种类型学。第三种类型学,以新理性主义为代表,标志着当代类型学的形成。在前两种类型学中,建筑(人制造出来的)曾和它本身以外的另一“自然”进行比较并使其合法化。同前两种类型学相比,当代类型学研究不再以外在的“自然”来使类型学元素合理并系统化,而是作为艺术形式理想的变体在城市的层面上展开,显示出真正建筑类型学的特点。新类型学把城市当作元素集合的场所和新形式产生的根本,表达了突出形式与历史连续性的愿望。城市作为显示在有形结构里的整体,其过去和现在应同时被考虑。所以城市本身就是一个类,一个建筑类型层次的终端形式,这种思想导致了城市―建筑(urban-architecture)的产生。而这正是我们所见到的当代类型学的基本性格。
类型学在建筑中的影响
当代西方建筑类型学在审美意识与形态构成上形成了独特的美学风格,这也正是当代建筑类型学产生诱人魅力的所在。从广义的范围来讲,只要在设计中涉及“原型”概念或者说可分析出其“原型”特征的,都应属于建筑类型学研究的范围。由于选择“原型”的来源角度不同,概括起来,当代西方建筑类型学的架构主要有两大部分组成:从历史中寻找“原型”的新理性主义的建筑类型学,与从地区中寻找“原型”的新地域主义的建筑类型学。
新理性主义是当代西方最有影响的美学思潮之一,它所设计和建立的里程碑区别于相对集中成“团状”的城市设想,这个设想是由一些新理性主义者提出的作为新理性主义运动思潮的一个组成部分。新理性主义是运用古典原型的现代主义,从本质上讲仍是古典理性主义。它不是通过运用现代新材料和结构等技术,而是运用接近自然的、传统的、或有传统和自然感的材料,结合新的结构、构造技术来追求现代的“古典美”。另一方面,新理性主义表现出对城市空间的极大关注,力图解决现代主义所带来的城市问题。
新地域主义的出现可以说是对现代主义的极端性进行反思的重要潮流之一。它几乎与新理性主义具有等同的广泛影响。它首先是对现代建筑的城市化理想的抵抗性反应。城市化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侵蚀了建筑的地域特征,使人们的居住环境退化为单纯的商品,导致人们厌弃大都市的生活,向往前工业社会的生活模式,追求更舒适和更具个性的生活环境。建筑设计领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当代建筑师不愿照搬过去的古典语言,但又反感美国的后现代建筑师们随意拼贴古典符号的装饰主义做法,新地域主义则为之提供了可接受的模式和灵感,并作为“自觉地去瓦解世界性的现代主义”的反现代主义的一支生力军而悄然崛起了。
如果说新理性主义是一种执着于文化传统的寻根倾向,那么新地域主义则是一种执着于地域特性的寻根倾向。前者的原型是一种还原历史的“宏大叙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