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城市用地分类与主要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规划用地性质
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 设施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医疗卫生用 地
A51
医院用地
A5
A52
卫生防疫用 地
A53
特殊医疗用 地
A59
其他医疗卫 生用地
A6
社会福利设 施用地
A7 A8 A9 B
B1
B2
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
B3
B4
B9
M
M1
工业用地
M2
M3
W
W1
物流仓储用 地
W2
W3
S
S1
文物古迹用 地
外事用地
宗教设施用 地
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
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
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
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
地 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
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 地
B12
批发市场用 地
B13
餐饮用地
B14
旅馆用地
商务设施用 地
B21
金融保险用 地
B22
艺术传媒用 地
B29
城市用地的评价和分类
第五章城市用地的评价与分类一、城市用地及用地规模的概念一、城市用地规模(1)城市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用途与功能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
既指以建设利用的土地,也包括已列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尚待开发建设的土地。
(2)城市用地规模: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大小。
城市用地规模(A)=预测的城市人口规模(P)×人均建设用地标准(a)与城市用地规模相近的两个名词:城市是人与各种活动的聚集地,各种活动大多有聚集的现象,占据城市中固定的空间位置,形成区位分布。
这些区位(活动场所)加上连接各类活动的交通路线和设施,便形成了城市的空间结构。
城市总体布局是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工程技术和建筑空间组合的综合反映。
(城市总体布局的核心是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它是研究城市各项主要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
根据城市的性质和规模,在分析城市用地和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将城市各组成部分按其不同功能要求有机地组合起来,使城市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用地布局。
)二、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一、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方法:城市用地评价主要包括自然条件、建设条件及用地的经济性评价三个方面。
其中,每一方面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
进行城市用地评价必须用综合的思想和方法。
二、自然条件的评价(即城市用地适用性评定)自然环境条件与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
它不仅为城市提供了必需的用地条件,同时也对城市布局、结构、形式、功能的充分发挥有着很大的影响。
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主要包括工程地质、水文、气候和地形等方面的内容。
1. 工程地质条件:(建筑土质与地基承载力、地形、冲沟、滑坡与崩塌、岩溶、地震)A.建筑土质与地基承载力由于地质构造和土质的差异,以及受地下水的影响,地基承载力相差悬殊,故需全面了解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种地基的承载能力。
特别要注意有些地基土在一定条件下常常因改变其物理性质和形状而出现问题,如湿陷性黄土受湿后结构下陷,易导致建筑的损坏;膨胀土受水膨胀、失水收缩都会带来危害;沼泽地处于水饱和状态,地基承载力较低。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2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2.1城市用地分类
2.1.1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2.1.2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它相关因素。
2.1.3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1大类、53中类、80小类。
2.1.4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1.5城市用地分类代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
加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2.1.6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 2.1的规定。
深圳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22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2.2.1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政府社团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
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十大类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
全市城市建设用地的人均指标应控制在105〜120平方米。
222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各类主要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单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23分区规划及以上层次的规划用地汇总表宜采用表 2.2.3的格式。
城市规划用地汇总表
2.2.3
2.2.4分区规划及以上层次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宜采用表 2.2.4的格式。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2.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用地标准 4.0.1 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用地。
4.0.2 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
4.1.1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 指标级别 用地指标人( m2/人)I 60.1~ 75.0 II 75.1~ 90.0 III 90.1~ 105.0 IV 105.1~ 120.0 4.1.3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表 4.1.3 的规定确定。
所采用的规划人 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指规划人均建设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表4.1.3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允许调整幅度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指标级别 水平人 (vm2/ 人) 人( m2/人 )人 (m2/人) ≤ 60.0 I 60.1~75.0 +0.1~ +25.0I 60.1~75.0 > 0 60.1~75.0 II 75.1~90.0 +0.1~ +20.0II 75.1~90.0 不限 75.1~90.0 III 90.1~105.0 +0.1~ +15.0 II 75~1~90.0 -15.0~ 0 90.1~105.0 III 90.1~105.0 不限 IV 105.1~120.0 +0.1~ +15.0III 90.1~105.0 -20.0~ 0 105.1~120.0 IV 105.1~120.0 不限 ≥ 120.0 III 90.1~105.0 < 0IV105.1~120.0 < 04.0.3 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地多人少的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人 150.m2/人。
城镇用地分类标准
城镇用地分类标准城镇用地是指城市和城镇建设用地,是指为城市和城镇建设所需的土地。
城镇用地分类标准是对城镇用地进行分类管理的依据,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重要基础。
城镇用地分类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直接关系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对于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镇用地分类标准的基本原则。
城镇用地分类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科学性、合理性、适应性、可操作性。
科学性是指城镇用地分类标准应当具有科学性,基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科学研究和分析,确保分类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合理性是指城镇用地分类标准应当具有合理性,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适应性是指城镇用地分类标准应当具有适应性,能够适应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需要,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可操作性是指城镇用地分类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的应用和执行。
二、城镇用地分类标准的主要内容。
城镇用地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市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和广场用地、居住用地等。
城市建设用地是城市和城镇建设用地的基本组成部分,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工矿仓储用地是指为工业、矿山和仓储设施所需的土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是指为商业、服务业设施所需的土地,包括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文化体育、旅游服务等。
公共设施用地是指为公共设施所需的土地,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设施等。
交通运输用地是指为交通运输设施所需的土地,包括道路、铁路、航空港口等。
绿地和广场用地是指为城市绿化和休闲娱乐所需的土地。
居住用地是指为居民居住所需的土地。
三、城镇用地分类标准的管理。
城镇用地分类标准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理、有效保护。
科学规划是指城镇用地分类标准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用地的分类标准和布局。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2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2.2。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3人口规模population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5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完整版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总贝]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城乡用地tow n and cou 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2 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2.2。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3 人口规模population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5 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sin gle-category urba n developme nt la 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第5讲 城市用地的分类与用地
1986年第一次全国房屋普查结果表明,全 国1/4位缺房户、无房户、生活不便户 (人均小于4M2、老少三代同堂、成年未 婚男女分不开等)
我国住宅建设投资比例的发展 1949—1978年 1979—1989 1991 0.78% 1.0% 3.67%
2000 > 5%
根据联合国的标准,正常投资比例为5%,小 于3%时,是会出现住宅问题的临界点。
国际居住标准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孙中山 最低标准:每人一个床 文明标准:每户一套房 舒适标准:每人一个房间 豪华标准:每人一套房 现在我国正朝着舒适标准努力, 争取每户一套房,每人一间房。
住宅制度的改革
• 个人购房: 1997年:20% 2002年:95%以上
2、城市居住用地的组成 (1)城市居住区的类型 – 按所处位置分类 • 城市型居住区 城市功能用地的一部分,相对集中的居 住用地,与城市其它功能用地相连, 不含居住区以上级公共设施 • 独立工矿型居住区 独立性较强,与城市其它功能用地距离 较远,含有部分居住区以上级公共设 施(医院、商业服务、公园等)
3、城市居住用地的选择 (1)自然地质条件
不能存在地震、洪水、滑坡、崩塌、沙
土液化等自然灾害的隐患
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尽量选择通风和
向阳的坡面
应当尽量少占高产农田和不占基本农田
保护区
(2)周围环境
自然环境
• 接近水面、森林,将人文景观组织到居住区中 • 与城市主导风向的关系 功能用地环境 • 与工业区的关系 • 与对外交通的关系 • 与公共设施的关系 建筑环境 • 城市小气候 • 高层建筑群
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完整word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用地
E9
其它非建设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用地
等用地
表 3.3。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内容
R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
体育用地
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 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M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
工业用地
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
天矿用地
(完整 word 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内容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
M1
一类工业用地
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完整 word 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内容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 用地
第5章 城市用地构成及规划
A52、A53、 A59共计13小类。
3 城市用地类型
城市用地分类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 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的事业单位用地。
中类: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娱乐康体用地(B3)、公
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等共计5类;
社区附属绿地), 服务设施用地(RX2,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幼托、文化体 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含中小学用地),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中类下又设保障性住宅用地(R20), 共计7个小类。
3 城市用地类型
城市用地分类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 的服务设施用地。
空闲地 其他未利用地
3 城市用地类型
城市用地分类
代 码 R A B M W S U G 居住用地
residential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8大类、35中类、44小类)
范围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用地
用地类别
公பைடு நூலகம்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用地,不包括居 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W)
物资储备、中转、配送、批发、交易等用地,包括大型批发市场以及 货运公司车队的战场(不包括加工)等用地。
中类: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W1)、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W2) 、三类物流
仓储用地(W3)共计3类;以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程度 划分。
51第五章 城市用地规划2 居住用地工业用地
• R分类
– 一类居住用地 R1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 住宅为主的用地
– 二类居住用地 R2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 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三类居住用地 R3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 或住宅与工业的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 四类居住用地 R4
设置几个工业区。 必须远离城市的,应就近设置生活区。
• 避开军事用地等战略目标
(四)工业用地的布置
1、工业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
– 布置在生活居住区的小型工业用地
• 生产用地面积较小、运输量小、无污染、与居民生 活关系密切的工业,如食品、缝纫、玩具制作、手 工艺品等,可布置在居住区的角落或边缘;
• 对居住区无影响的小型精密仪器、仪表、服装鞋帽 等,可以布置在居住区的独立街坊。
• “十一五”期间秦皇岛开发区的功能定 位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窗口; 京津冀都市圈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工 贸易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转化基 地、高附加值服务业承接基地、区域物 流重要的枢纽、发展循环经济的样板; 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多功能、综合性 产业区
(五)旧城工业布局调整
3、对水源的要求
• 食品工业要求水质优良
• 造纸、印染工业要求用水量大,有污染
4、对交通运输的要求
• 运输量大的企业尽量安排在一起,综合利用
5、环境保护对工业用地的要求
• 安排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 安排在城市河流的下游 • 与城市其它用地用绿化带隔离
6、其它
• 职工上下班方便 不宜距离城市太远。 大城市可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 以下
房(含廉租 住房)
合计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标准解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12月24日联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 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Chinese英文同(近)义词EnglishH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 land2.0.2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4.0.1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4.0.2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4.1.1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 4.1.1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数值。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4.1.5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地多人少的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得大于人15O.m2/人。
421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的规划人均单项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4.3.1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 4.3.1的规定。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 933.0.2.2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3.0.2规定。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表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m2/人)《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 —934.1.3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人口统计应与用地统计的范围相一致。
4.2.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 4.2.1的规定分为五级。
4.2.3对已有的村镇进行规划时,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以现状建设用地的人均水平为基础,根据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确定,并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423.2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的村镇,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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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城市用地分类及其适用性评价
城市规划原理Principles of Urban Planningv 一、城市用地的概念t 城市用地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用途与功t 包括:已经建设利用的土地,也包括已经列入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尚待开发建设的土地。
v二、城市用地的属性和价值t城市用地的属性•自然属性:如位置的固定性,独特的地貌、土壤特征,耐久性、不可再生性。
•社会属性–权利表征:隶属性,依附于一定的社会权利–经济表征:通过人类社会活动而体现–法律表征:一项资产,国家、集体所有t城市用地的价值•使用价值:用作城市活动产生而具有使用价值。
区位、地质等差异影响使用价值。
•交换价值:可以作为商品进入市场。
具体表现为地价、租金或费用等。
v三、城市用地的区划t行政区划t用途区划t房地产权属区划t地价区划v一、城市与自然环境v二、自然环境条件分析t地理条件•地理位置•地理环境,城市与周边或地区在地理特征方面的相互关系•地形地貌,影响布局、建设项目、工程设施与建筑物的布置密度、景观。
包括:坡态、坡度、坡向、标高、地貌等。
•地形一般在200以下很低,平坦广阔平原一般在200米~500米较低,起伏不大,坡度缓和丘陵一般在500米以上较高,峰峦起伏,坡度陡峻山地t地质条件•城市用地选择和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地质分析•地质现象–黄土:湿陷大孔性土壤–滑坡与崩塌–喀斯特现象:石灰岩溶洞–冲沟–沼泽地、泥石流、砂丘等•地质构造:地震断裂带1烈度在9度以上地区不宜作为城市用地(1)重要工业不要放在软基地、古河道或易于滑塌地区(2)地下有断裂带的地面上,设置100m 宽的居住区卫生防护带,其实不宜布置要求较高的建筑及设施(3)建筑不宜连绵成片,应留适当的防火间隔,水库不宜在强震区的上游(4)防灾指挥中心避免在强震区建设城市2按照用地的设计烈度及地质、地形,安排相宜的城市设施•地基承载力–指地基单位面积上容许承受的荷重,在此荷重下,地基不会发生大的变形和破坏。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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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一般规定 ❖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 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G22 防护绿地
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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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 公园绿地(G1)的名称、内容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统 一,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位于城 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 园功能的绿地属于“公园绿地”(G1),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其 它风景名胜区则在“城乡用地分类”中分别归入“非建设用地”(E)的 “水域”(E1)、“农林用地”(E2)以及“其它非建设用地”(E9)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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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 4.1.1 用地面积应按平面投影计算。每块用地只可计 算一次,不得重复。
❖ 用地面积应按照平面图进行量算,山脉、丘陵、斜坡等 均以平面投影面积,而不以表面面积计算。每块用地只 计算一次,不得重复,如道路中的街心花园,作为公园 绿地记入绿地后,在道路用地计算时应将其扣除。
整理课件
4.1 一般规定
❖ 4.1.2 城市(镇)总体规划宜采用1/10000或1/5000比 例尺的图纸进行建设用地分类计算(用地量算应有一定 精确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宜采用1/2000或1/1000比例 尺的图纸进行用地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分类计 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以保证统一的精度,计算范围 保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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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住用地的规划布置 1、理论发展 我国的“里”、“坊”——“田园城市”——“邻里单 位”
三合院形式,有 向心性和围合感
小区实例
800-1000米 步行距离
邻里单位的组合变化
2、居住用地的选择考虑的因素(P95) 自然环境 用地评价 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居住—工作、居 住—消费 环境质量 与工业区 关系、防护隔离 用地规模与用地形状布置公共设施、住 宅
2.4工业区与居住区的关系
为减少城市中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 的劳动人流,节约居民在路途上的精 力和时间,要求工业区与居住区在满 足环境要求条件下就近布置,一般以 步行不超过30分钟为宜。在规划中应 均衡布局工业区,减少单向高峰交通 量。
3、工业区 3.1工业协作(产品、原料,废渣、原料,厂外运输给水
第五章城市用地分类与主要用地布局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与用地构成 一、城市用地分类 依据不同用途分 10大类、46中类 、 73小 类 (P84) 二、城市用地构成 1、定义:简单的就是形成的城市功能组合 和布局结构而呈现不同的构成形态。 2、分类 地理上分:中心城区、近郊区、 远郊区(P85) 对应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的用地构成(P86)
对这类公共设施,在布置时一要考虑: ①设施本身对用地和环境的要求 ②城市规划对这类公共设施布置的要求
(P127天安门广场)
5.2城市公共中心的组织与布置 5.2.1城市公共中心系列
①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
②专业性公共中心,如体育中心、科技 中心等.
5.2.2市级公共中心 布置时要考虑: ①按照城市的性质和规模, 组合功能与空间环境。 大城市往往有配置齐全的商业中心,一些 城市还有CBD,还有几个副中心(P130上海)
2、工业布置的基本要求
2.1工业用地的自身要求
——用地的形状和规模 ——地形要求 ——水源要求 ——能源要求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要求 ——工业的特殊要求 ——其他要求
2.2交通运输的要求 ——铁路 ——水运 ——公路 ——连续运输 2.3防止工业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减少有害气体对城市的污染 ——防止废水污染 ——防止工业废渣污染 ——防止噪音污染
④C4 体育用地
C41 体育场馆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⑤C5 医疗卫生用地
C51 医院用地 C52 卫生防疫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⑥C6 教育科研用地 C61 高等学校用地 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C63 成人与特殊学校用地 C64 科研设计用地
⑦C7 文物古迹用地
⑧C8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4.4工业布置的形式
——远离城区的工业
——城市边缘的工业
——城市内和居住区内的工业 (P113表4-4-4)
4.5工业用地布局与城市的关系 ①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位置关系 一般有三种形式:平行布置
垂直布置 混合布置
②工业用地布局与城市总体布局的关系 (1)工业区包围城市 (2)工业区与其它用地交叉布置 (3)组团布置 (4)群体组合布置
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
三、用地指标(人均指标和占城市总用地 比重指标)
1、影响用地指标的因素
——城市性质 工业城市、交通城市和旅 游城市 ——城市规模 大、中、小城市 ——自然条件 平原与山地、内地与边陲 ——城市用地标准 分级用地,Ⅰ、Ⅱ、 Ⅲ、Ⅳ
2、用地指标
——按照(GB137-90),居住用地占 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0%~32%;
——轴向布置:主要表现为居住用地沿城市辐射路布
置; (P98图4-4-12、13)
4、居住用地的组织与构成 居住用地的组织主要是考虑居民居住生
活方式(习俗文化)、对配套设施的需求和 使用频率、居住行为特点等来划分不同的活 动圈域和需求层次。
——规模较大的城市,常采取多级配置,如哈罗新城, 由邻里单位(6000人)、居住区(17000~23000,包括 2~4个邻里单位)和居住区域(90000人,用地2450公顷)
工业用地规划布局 1.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 1905.3公
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19%, 人均用地面积为17平方米左右
2.中心城区新规划工业区为三处: 改造下摄司重工业区为二类工业区
现有国家级高新区的用地规划为全市 科技创新创业中心,双马机电工业
园区规划为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工 业用地面积为821.45公顷;规划羊 牯-赤马地区大学城科技园区为一
——我国目前通常分为居住组团、居住小区和居住区三 级(P100,图4-4-15,表4-4-3)
——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和 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地区不平衡,居住 地域分级规模和中小学、幼托等设施 的配置都要考虑城市实际发展情况。
——居住用地分级不是僵硬的,也可 无明显分级 (基本单元构成和分等级构成)
——按环境污染程度:隔离工业、 严重 干扰和污染的工业、有一定干扰和污染 的工业、一般工业;
4.2工业用地在规划建设用地中的比重
——一般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5%~25%;
——人均一般10~25平方米。
4.3工业布置的原则 ——有足够的用地且能符合工业用地条件 ——职工居住用地布置在环境较好地段 ——工业区和城市其它部分互不妨碍 ——相关企业联系方便,协作便利
绿地 RX4 居住区公园、小游园、运动场、林荫道、 小 块绿地、成年人休息和儿童活动
场地等
二、用地分类(P89,表4-4-1)
一类居住用地(公共设施齐全、布局完整、 环境良好 、以低层住宅为主)
二类居住用地(···环境较好 、多中高 层为主)
三类居住用地(设施较齐、布局不完整、 环境一般 、与工业用地有交叉)
1、概述
——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与规模在一定 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的性质、物质文化 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
——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与规模与城 市的性质和规模有关
——城市公共设施的布置与组合形态是 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和形态的重要构成 要素
——城市公共设施是以公共利益和可 公共使用为基本特征
——城市公共设施一般包含有建筑、 场地、绿地及附属设备等
5.2旧城工业布局调整原则 ——充分利用与逐步改造 ——专业化生产 ——减少环境污染 ——便于居民生产
5.3旧城工业调整的措施 ——留 ——改(改变生产工艺、生产性质) ——并 ——迁(利用土地极差地租搬迁)
附:湘潭市工业用地布局
工业用地规划原则 1.结合城市功能完善、升级和产业
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工业用地布局 和用地比例。
4.2公共设施配置的考虑因素 4.2.1合理配置
(1)指根据城市需要配套齐整 (2)根据城市的布局结构进行分级
或分类的系统布置
(3)局部地段成套配置(车站、地区中心) (4)专业设施要集中布置(专业市场群、
商业街)
4.2.2合理确定服务半径
(1)要考虑居民对设施的方便使用
(2)公共设施经营管理的经济性与 合理性
污水处理协作,动力设施协作,铸锻加工的协作,厂前服 务设施协作等)
3.2工业区的组织(将个工业协调布置在一起,统一规
划)
3.3工业区的组成(厂房、仓库、动力市政设施、
辅助企业、公共、运输设施、实验中心、防护带)
3.4工业区的规模(合理控制规模)
4、工业用地在城市中的布置
4.1工业的分类 ——按工业性质:冶金工业、电力工业、 燃料工业、机械工业、化学工业、建材 工业;
类工业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 279.97公顷
3.逐步搬迁河西旧城区内和河东城 市中心区内的现状零星工业企业
4.马家河地区的建材工业近期限制 发展,远期逐步取消,远景恢复自 然山林生态原貌
湘潭高新区控规
1、概况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1992年经湖南省 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9年3月18日,经国 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2.3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 4.2.4结合公共设施本身特点及对环境 的要求布置(如医院、球场)
4.2.5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 4.2.6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并留有余地 4.2.7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改扩建)
5城市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
5.1主要公共设施分布 ——有重要地位的 ——有大量交通集散的 ——建筑体形硕大的
2.公共设施的分类
2.1按使用性质分类
① C1 行政办公用地 C11 市属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②C2 商业金融用地 C21 商业用地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C23 贸易咨询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 C25 旅馆业用地 C26 市场用地
③C3 文化娱乐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C35 影剧院用地 C36 游乐用地
——详细规划阶段,指定公共设施分 项用地指标和建筑指标
3.2确定公共设施指标的依据 城市的性质和规模 城市生活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 城市的布局结构(带形城市、矿区城市) 社区建设与发展
3.3指标确定的方法 按照人口情况,通过计算确定(中小学) 根据各专业系统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依地方的特殊需要,通过调研,按需确定 非地方性公共设施,可按项目来确定用地
新区与旧区关系 可行性与效益
房地产市场利用原有设施、节省投资 的需求趋向 注意留有余地 与产业发展一并考虑
3、规划布置 ——集中布置:城市规模不大,有足够用地,无自然
或人为障碍;(P97图4-4-8)
——分散布置:受地形或自然条件限制,受产业分散
布置的影响,或受道路交通设施的阻隔等; (P97图 4-4-9、 10 、11)
湘潭高新区确立“自主创新、特色发展、 重点支撑、赶超跨越”的发展思路,建成 了湘潭(德国)工业园、新材料工业园等 特色产业园区和以聚集创新资源、提升区 域创新能力为核心的湘潭国家火炬创新创 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