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委派的金融机构,负责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中,提供买卖双方之间的流动性,并担任交易所内证券的价格制定者。
做市商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流动性,防止市场出现“卖方市场”或者“买方市场”,以此来保证市场的稳定性和公正性。
同时,做市商制度也是在保证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市场合理发展的一种机制。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从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渊源、应用与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渊源做市商制度的出现,最早是在美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所。
1921 年,纽约股票交易所 (NYSE) 开始采用做市商制度。
1953 年,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NASD,现已更名为 FINRA) 成立,成为全美范围内的自律性机构,管理定价商 (Market Makers) 的行业自律事宜。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的透明和公正,同时还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减少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后,做市商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成为各国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机制。
二、做市商制度的应用与发展趋势目前,做市商制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主要有以下应用和发展趋势:1. 逐步扩大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成立做市商,并得到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这些机构可以是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等。
这种扩大市场参与者的方式,可以提高做市商的数量和质量。
2. 提高做市商的流动性随着做市商数量的增加,做市商数量之间的竞争也随之增加。
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做市商需要提高自身的流动性。
提高流动性,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交易,同时还可以降低市场风险。
3. 数据化和自动化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做市商制度也在向数据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
在信息处理和交易系统方面,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做市商制度原理与实务
做市商制度原理与实务1.做市商角色:做市商是一个独立的市场参与者,其主要职责是提供报价和交易指导。
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市场趋势,公开发布买入和卖出的报价,作为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交易对手方。
2.提高市场流动性:做市商制度的核心是提供流动性,让买家和卖家能够在需要时快速成交。
当市场中缺乏流动性时,做市商会主动参与交易,提供报价,以吸引其他交易者参与。
3.降低交易成本:做市商的存在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当市场上有做市商存在时,买家和卖家可以直接与做市商交易,而不需要进行复杂的市场和报价比较。
4.提高价格发现效果:做市商制度可以提高价格的发现效果。
做市商会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其他信息,提供实时的报价。
这些报价会反映市场上的供需情况,进而影响交易者的决策。
1.设计合适的激励机制:为了保证做市商的参与和积极性,需要设计合适的激励机制。
一种常见的激励机制是向做市商提供费用减免或奖励。
2.监管和风控: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市场的稳定,监管机构需要对做市商进行监管和风险控制。
他们需要确保做市商的报价准确和合理,防止操纵市场。
3.做市商策略:做市商在提供流动性的同时,也需要管理自己的风险。
他们会根据市场条件和交易者需求,制定适当的交易策略。
这些策略包括定价、风险管理、交易量等。
4.做市商和交易所的合作:做市商制度需要与交易所密切合作。
交易所可以为做市商提供相关数据和技术支持,促进做市商的参与和效率。
总之,做市商制度在金融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提供流动性、降低成本和提高价格发现效果,它能够促进市场的发展和稳定。
同时,做市商制度也需要合适的激励机制、监管和风控,以及与交易所的密切合作来保证其有效运行。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标题:做市商制度——提升市场流动性与稳定性(上)概述:做市商制度作为现代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市场流动性与稳定性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做市商制度的定义、运作方式以及优缺点,以期进一步增进读者对该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第一部分:做市商制度的定义与目的做市商制度是指金融市场上,由一些承诺在特定交易所品种中作为交易对手方生成买卖差价的机构或个人所组成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供流动性,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做市商制度的运作方式1. 买卖报价:做市商通过对特定交易品种进行买卖报价,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
在买家和卖家发生交易后,做市商通过买卖差价获利。
2. 提供流动性:做市商在市场中连续标价,能够为投资者提供随时可买可卖的交易机会,进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3. 价格调控:做市商能够通过调整自身的买卖报价,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控,使市场价格不致过于偏离正常的供需均衡水平。
4. 技术支持:做市商在搭建自己的交易系统和运营团队的同时,还需要配置相关的技术支持,以确保买卖报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部分:做市商制度的优点1. 提供流动性:做市商通过连续标价和承担风险的方式,为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流动性,减少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2. 增加市场稳定性:做市商能够通过调控买卖报价,稳定市场价格,防止价格的剧烈波动,从而降低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
3. 促进市场竞争:做市商的参与扩大了市场参与者的选择范围,增加了市场的竞争性,提高了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
4. 提高投资者参与度:做市商制度的实施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加方便地参与市场交易,吸引更多的小额投资者参与,增加市场的活跃度。
第四部分:做市商制度的局限性1. 无法避免市场风险:虽然做市商制度能够稳定市场价格,但仍无法完全避免市场的风险,因为市场风险的大小和性质取决于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和外部环境的影响。
2. 可能存在道德风险:由于做市商需要承担风险,他们可能会受到潜在的道德风险的诱导,如故意操纵市场价格以获取不公平的利益。
做市商与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与做市商制度一、做市商制度做市商是指通过提供买卖报价为金融产品制造市场的证券商。
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为中心的市场交易方式与交易制度。
使用做市商制的市场称为做市商市场。
纯粹的做市商制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所有客户订单都必须由做市商用自己的账户买进卖出,客户订单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
第二,做市商必须在看到订单前报出买卖价格,而投资人在看到报价后才下订单。
在全球市场上,做市商制度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多元做市商制;另一种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特许交易商制。
1.多元做市商制伦敦股票交易所和美国的那斯达克(NASDAQ)市场是典型的多元做市商制,每一种股票同时由很多个做市商来负责。
在那斯达克市场,活跃的股票通常有30多个做市商,最活跃的股票有时会有60个做市商。
做市商通常也是代理商,他可以为自己、自己的客户或其他代理商进行交易。
做市商之间通过价格竞争吸引客户订单。
2.特许交易商制(Specialist System)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里,交易所指定一个券商来负责某一股票的交易,券商被称为特许交易商(Specialist)。
交易所有将近400个特许交易商,而一个特许交易商一般负责几个或十几个股票。
与那斯达克市场相比,纽约股市有三个特点:第一,一个股票只能由一个特许交易商做市,可以被看作是垄断做市商制。
第二,客户订单可以不通过特许交易商而在代理商之间直接进行交易。
特许交易商必须和代理商进行价格竞争,所以纽约交易所是做市商制和竞价制的混合。
第三个特点是特许交易商有责任保持“市场公平有序"。
二、做市商的职责1.NASDAQ市场:(1) 做市商必须随时准备用自己的账户买卖他所负责的股票,并有义务持续报出他对该股票的买卖价格。
(2) 做市商必须恪守自己的报价,必须在他的报价下执行一千股以上的买卖订单。
(3)做市商的报价必须和市场价格一致,买卖价差必须保持在规定的最大限额之内。
2.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股市的特许经纪人除了以上提到的做市商的职责,还有责任保持市场公平有序。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引言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 System)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制度,旨在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该制度通过引入专门的市场参与者(即做市商),促进了交易的顺畅进行。
本文将对做市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其定义、动机、运作原理和优缺点等方面。
定义做市商制度是指在金融市场中,专门从事交易的市场参与者,他们以提供买入和卖出报价的方式,为其他市场参与者提供流动性和交易执行能力。
做市商通过自己的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有效性。
动机做市商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动机:1.提高市场流动性:市场流动性是指市场上可以迅速买入或卖出某一资产的能力。
做市商通过不断提供买入和卖出的报价,使得市场上始终有交易活动,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2.降低交易成本:做市商制度可以降低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成本。
首先,做市商通过提供买入和卖出的报价,减少了市场参与者寻找交易对手的成本。
其次,由于做市商在市场中充当流动性提供者的角色,他们愿意在一定的价差范围内进行交易,从而减少了交易执行成本。
3.减少交易风险:做市商在市场中提供了稳定的买入和卖出报价,使得市场参与者可以更容易地进行交易。
这种稳定的报价提供了投资者的下单参考依据,降低了交易风险。
运作原理做市商制度的运作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报价:做市商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买入和卖出的报价。
这些报价通常包括价格和交易量等内容。
2.匹配:当市场参与者发出交易委托时,交易所或经纪商会将委托发送给做市商,做市商将根据自己的报价情况和其他市场信息,决定是否接受这些委托,并进行交易的匹配。
3.执行:如果做市商接受了交易委托,他们将根据报价进行交易执行。
如果委托的数量超过了做市商的报价量,那么做市商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市场操作,以满足交易的需求。
4.风控:做市商在交易过程中需要进行风险控制。
他们会设置一定的风险限额,当达到或超过这些限额时,做市商可能会暂停或调整自己的报价,以控制自身的风险。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指在金融市场中,由特定金融机构充当买卖双方的中间人,提供流动性和价格稳定的机制。
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会以自己的账户进行买卖交易,以提供即时的报价和交易对手方,从而促进市场活跃和投资者交易。
做市商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市场流动性不足和价格波动剧烈的问题。
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中,买卖双方可能由于缺乏对手方或者价格波动过大而无法进行交易。
而做市商作为中间人,通过提供流动性,使得投资者能够较容易地找到对手方,从而提高了市场的交易活跃度。
做市商制度主要包括报价和交易两方面。
首先,做市商会在市场中发布买卖报价,即时提供买入和卖出的价格,以吸引投资者进行交易。
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进行交易,从而避免了在市场中寻找对手方的困难。
其次,做市商会根据投资者的交易需求,以自己的账户进行买卖交易,与投资者进行撮合交易。
通过这种方式,做市商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即时的交易对手方,提高了交易的便利性。
做市商制度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做市商通过提供流动性,使得市场中的买卖双方能够较容易地进行交易。
这有助于提高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并促进市场的发展。
其次,做市商能够通过发布报价,引导市场价格的形成。
做市商会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调整报价的大小和涨跌速度,从而稳定市场价格,防止价格的过度波动。
最后,做市商还承担了市场监测和风险管理的职责。
做市商通过不断地监控市场情况和自身交易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市场的稳定运行。
然而,做市商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风险。
首先,做市商在提供流动性的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交易风险。
如果市场出现剧烈的价格波动或者交易量大幅增加,做市商可能会面临巨大的亏损风险。
其次,做市商的报价和交易行为可能受到操纵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
这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甚至影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因此,监管机构需要对做市商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的健康运行。
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期权交易市场中的一种重要机构安排,旨在提高市场流动性,增加市场深度,降低交易成本,并提供交易方便和高效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一、做市商的定义和作用做市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流动性:做市商的存在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使得市场上买卖双方能够更容易地找到交易对手并成交。
做市商会在市场上主动挂出买卖两个方向的报价,同时持续地向市场提供报价,并确保在市场需求增加时能够及时地成交。
2.构建市场深度:由于做市商承担买方和卖方的双重角色,他们的交易活动可以为市场带来更深的交易深度。
当投资者想要成交大额交易时,做市商可以提供相应的交易量,避免了交易对手不足的问题。
3.降低交易成本:做市商能够通过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降低交易成本。
当交易者想要以市场价成交时,做市商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市场报价,并向交易者提供更好的成交价格,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二、做市商的运作模式在期权交易中,做市商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持仓模式: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交易期权合约来建立自己的仓位。
当市场上缺乏卖方或买方时,做市商以自己的仓位来承担相应的风险,并完成交易。
持仓模式能够有效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但同时也承担了较大的市场风险。
2.报价模式:做市商通过主动报价来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
他们会不断地提供买卖两个方向的市场报价,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报价。
当投资者有需求时,他们可以通过报价直接与做市商成交。
报价模式能够提供快速和高效的交易,但对做市商的交易能力和风险管理要求较高。
3.混合模式:做市商可以同时采用持仓模式和报价模式的组合运作。
在市场流动性较好时,做市商主要采用报价模式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而在市场流动性较差时,做市商会以持仓模式来承担交易风险,确保市场稳定。
三、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做市商制度在期权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优点:1.提高了市场流动性和市场深度,使得交易更容易成交;2.降低了交易成本,为交易者提供了更好的成交价格;4.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度和活跃度,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我国做市商制度
我国做市商制度中国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中为证券提供买卖报价和流动性支持的机构。
中国在2007年引入做市商制度,旨在提高市场流动性和降低价格波动率。
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制度逐渐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做市商制度的特点、功能和局限性,以及它对中国股市发展的影响。
一、做市商的特点和功能做市商的主要特点是通过提供双向报价来承担证券买方和卖方的风险。
具体而言,做市商在证券市场上发布双向报价,即买价和卖价,以确保市场的流动性。
当买卖双方完成交易时,做市商会从中赚取利润。
此外,做市商还有其他功能,如提供市场咨询和风险管理服务等。
二、做市商的优势1.增加市场流动性:做市商能够提供连续的价格信息,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增加市场流动性。
2.降低交易成本:做市商在证券市场中扮演了市场砝码的角色,提供买卖双方的撮合服务,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3.维护市场稳定:做市商能够提供流动性支持,使市场的价格波动率降低。
三、做市商制度的局限性1.市场风险:做市商存在市场风险,即在市场价格发生突变时,做市商必须对自己的持有头寸负责,有可能遭受巨额损失,影响整个市场的稳定性。
2.利润受限:由于做市商必须保持持续双向报价,他们的盈利能力受到一定限制。
3.信息不对称:在某些情况下,做市商可能拥有更多的交易信息,使得其在交易中获得不正当的优势。
四、做市商制度对中国股市的影响随着做市商制度的逐步完善,它在中国股市中的作用愈发重要。
做市商制度带来的流动性、价格稳定性和交易效率等影响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中国股市,促进股市的发展。
同时,做市商制度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与监察提出了考验,需要配合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以避免出现不白不黑的经济行为。
总结:做市商制度是中国股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通过提供流动性和价格稳定性等支持,为股市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该制度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市场风险、利润受限和信息不对称等。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为加强对做市商业务的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做市商是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在系统中提供双向报价并履行交易义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
做市商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接受系统的自律管理。
证券公司开展做市业务前,需向系统公司申请备案。
其他机构的具体规定由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申请备案的证券公司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设立专门部门、建立管理制度等,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
系统公司将在十个转让日内对申请文件齐备的证券公司出具是否同意从事做市业务的备案函,并予以公告。
同时,系统公司有权对做市商的业务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做市业务人员应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熟悉相关法规,具有良好的诚信纪录,并签署自律承诺书。
做市商的技术系统应满足特定要求,包括符合数据接口规范、具备必要功能等,并应建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做市商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报价管理、库存管理、资金管理、业务隔离、风险控制等,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同时,应
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做市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
做市商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应依法合规,不得从事不履行报价义务、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制造价格波动等违法行为。
每月需向系统公司报送业务情况报告,并积极配合自律管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做市商,系统公司可采取包括约谈、要求整改、公开谴责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严重违规的,将报告中国证监会。
本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简述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
简述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又称做市者,是金融市场中的参与者之一,指的是在特定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上为买方和卖方提供流动性的中介机构。
做市商通过不断报出买卖价格,以保证市场上的买卖双方能够以市场价立即买卖金融产品,从而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做市商制度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优点和缺点相伴而行。
一、做市商制度的优点1. 提供流动性:做市商为市场上的投资者提供持续的流动性,他们随时准备买入或卖出金融产品,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
这种流动性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效率。
2. 促进价格发现:做市商定期报出买卖价格,提供了价格发现机制。
通过市场上的供需关系,做市商的报价将反映市场上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从而反映出金融产品的合理价格。
3. 降低交易风险:由于做市商提供了流动性,并随时愿意买卖金融产品,投资者可以立即进出市场,从而降低了交易的风险。
特别是在市场波动剧烈、交易量较小的时候,做市商的角色尤为重要。
4. 促进市场深度:做市商的参与促进了市场的深度,即市场上可执行的买入和卖出交易的数量。
当市场深度提升时,交易者可以更容易地进出市场,并更有效地完成交易。
5. 促进市场发展:做市商制度为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为市场发展提供了动力。
投资者可以利用做市商制度,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并从市场的波动中获利。
二、做市商制度的缺点1. 利益冲突:做市商在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同时,也在追求自身的利润。
当市场波动剧烈或交易量较小时,做市商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报出不利于投资者的价格。
这种利益冲突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2. 操作风险:做市商需要对市场进行持续观察,及时调整报价。
如果做市商的观察出现错误或判断不准确,可能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操作风险是做市商制度存在的一种缺陷。
3. 市场集中度提高:做市商集中在少数机构或个人身上,可能导致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化的交易模式,它在股票、期货、外汇等领域广泛应用。
做市商制度利用市场深度和流动性来提供双向报价,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更好的交易环境和更好的价格保障。
本文将从做市商制度的定义、运作原理、优点和缺点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做市商制度的定义和运作原理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指在某个市场上不断报出买卖价格,并相应地承担交易风险的交易商。
做市商在市场经营中属于中介商,它不断地买卖市场上需要流动性的资产,并用自己的资本进行市场的风险中介,从而使市场具有连续性。
做市商制度的运作原理是,做市商在市场上不断报出买卖价格,并通过自己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能力来控制市场中的偏差风险,从而获得交易利润。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做市商利用自己的交易技巧和信息优势,为交易双方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报价,从而实现自身的交易利润和市场竞争优势。
二、做市商制度的优点和缺点做市商制度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提高市场流动性。
做市商制度在市场经营中具有连续性和交易活跃度,从而提高市场流动性和交易效率。
2. 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机会。
做市商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好的交易环境和更好的价格保障,从而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
3. 保护投资者利益。
做市商通过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交易技巧,为投资者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报价,并控制市场中的偏差风险,从而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做市商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1. 可能造成市场垄断。
做市商制度可能在市场上形成垄断,从而使市场缺乏竞争性和透明度。
这可能会降低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效率。
2. 存在信息不对称。
做市商在市场经营中具有信息优势,可能会导致信息不对称,从而影响市场公平和透明度。
3. 存在操纵市场的风险。
做市商可能通过其报价和交易策略操纵市场价格,从而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发展趋势做市商制度适用于各种交易市场,包括股票、期货、外汇等市场。
在中国股票市场中,做市商制度是推行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做市商制度名词解释
做市商制度名词解释做市商制度,又称为市场制造者制度或流动性提供者制度,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制度。
它通过由特定的金融机构扮演做市商的角色,为市场上的某一种或多种金融资产提供连续的报价、买卖双向报价以及相应的流动性,以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做市商通常是金融机构,如银行、券商或专门的市场制造者公司。
它们在市场上扮演着买卖双方之间的中介角色,承担着提供流动性、减少买卖价差、促进交易活动等职责。
做市商制度的运作方式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则:1. 提供连续报价:做市商会在市场开放期间持续提供买卖双向报价,确保市场上的资产始终有可供买卖的流动性。
2. 减少买卖价差:做市商通过同时提供买入和卖出报价,使买卖双方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进行交易,从而缩小买卖价差。
3. 承担交易风险:做市商会主动参与市场交易,承担起资产价格下跌或上涨的风险。
这种风险承担促使做市商在报价时要谨慎考虑市场波动和资产风险。
4. 监管要求:做市商制度通常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和规范,以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
做市商制度可以提供多种益处。
首先,它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使得买卖双方能够更容易地找到交易对手。
其次,做市商的市场参与可以减少交易的成本,降低买卖价差,从而使市场更具吸引力。
此外,做市商的存在也可以提高市场的效率,促进价格的发现和资产定价的合理性。
然而,做市商制度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
例如,做市商可能面临大量的风险敞口,特别是在市场波动剧烈时。
此外,做市商的行为也可能受到操纵和不当行为的诟病,因此需要监管机构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合规要求。
总之,做市商制度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和交易便利性。
它能够促进交易活动,提高市场效率,并为投资者和交易对手提供更好的交易体验。
但是,对于做市商制度的有效运作,监管和合规要求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
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
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市场价格的形成分为两种,一种是报价驱动即做市商制度,一种是指令驱动也就是撮合交易制度,下面对两种交易制度进行对比分析。
做市商制度一、做市商制度优缺点做市商制度,即报价驱动制度,具体流程是:做市商建立、调整做市证券的合适库存并给出股票的买入和卖出价,然后接受所报价位上的买单和卖单,即投资者发出卖出指令时做市商以自由资金买入、投资者发出卖出指令时做市商以自由资金买入、投资者发出买入指令时用库存证券执行卖出,若库存不足,则向其他做市商购买,最后根据市场调整做市证券的双向报价。
整个流程可以有效地稳定市场,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但是如果某些品种的做市商数量比较少,做市商容易依靠自己的资金和信息优势跟客户做对赌,操纵价格。
做市商参与报价,充当所有人的对手方,承担做市义务,投入自有资金,是有风险的。
做市商会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承担的风险要求补偿,获取收益,利润是买卖报价的差价。
做市商优点如下: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
由于投资者的交易对象就是做市商、交易价格就是做市商报出的价格,投资者无需担心提交的委托找不到交易对手。
做市商可以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随时应付各种买卖,活跃市常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
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爆跌暴涨的时候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投机,起到维护市场稳定的作用。
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做市商所报的价格是根据分析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信息来衡量自身分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
投资者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
从而使证券价格逐步靠拢其实际价格。
做市商的缺点如下:1.做市商制度下交易成本较高。
做市商承担做市义务,投入自有资金,是有风险的。
做市商会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承担的风险要求补偿,获取收益。
价差中部分被做市商取得,这就增加了投资者的成本负担。
2.对做市商的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做市商有可能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
而任意扩大买卖价差。
3.缺乏透明度。
在报价驱动下,买卖盘信息集中在做市商手中,做市商具有信息优势。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做市商也称庄家制度或造市制度,具有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的功能,依靠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实行双向叫价,保证证券交易的规范和效率。
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简称纳斯达克,实行的就是这种制度。
纳斯达克拥有的坐席商达到5000个,平均13个做市商交易一家股票,纳斯达克30年的发展和这种做市商制度密不可分。
做市商制度可以起到做市、造市、监市三大作用。
做市商制度的类型
做市商制度的类型1.挂牌交易做市商制度:挂牌交易做市商制度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平台上挂牌的交易品种,由专门的做市商提供连续的报价和买卖报价。
这种做市商制度的特点是交易品种有限,一般是股票或其他证券,交易活动相对集中。
做市商在挂牌交易做市商制度下,通过提供连续的报价,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并促进了交易的进行。
2.证券市场做市商制度:证券市场做市商制度是指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市场引入的做市商机制。
在这种制度下,做市商扮演着市场的参与者,为交易双方提供流动性,通过提供买卖报价来促进交易的进行。
证券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能够提供更深入的市场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交易体验。
3.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是指在外汇市场中,由一些主要金融机构充当做市商,向投资者提供买卖外汇的报价。
外汇做市商制度的特点是参与者众多,交易活动频繁。
投资者可以从外汇做市商处获得更好的报价和更高的流动性。
此外,外汇做市商还负责管理外汇市场的流动性风险,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
4.衍生品市场做市商制度:衍生品市场做市商制度是指在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衍生品市场中,由专门的做市商提供报价和交易服务。
衍生品市场的交易规模大、变动频繁,因此需要做市商提供流动性和报价。
做市商通过提供报价和交易服务,促进了衍生品市场的交易活动,并确保了市场的稳定运行。
5.跨国交易市场做市商制度:跨国交易市场做市商制度是指在跨国交易市场上,由专门的做市商提供报价和买卖服务。
在跨国交易市场中,不同国家的证券、期货等金融工具交易活动频繁,涉及到多种货币和不同的交易规则。
做市商通过提供流动性和报价,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交易环境和交易体验。
总结:做市商制度是金融市场中为了促进交易活动而引入的一种交易机制。
不同类型的做市商制度根据具体的金融市场和交易品种而有所区别。
无论是在挂牌交易、证券市场、外汇市场、衍生品市场还是跨国交易市场中,做市商制度都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报价和流动性,促进交易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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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一、做市商和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也称庄家制度或造市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市场中较为流行和普遍认同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
通俗地说,所谓做市商制度,是指在一定监管体系下,券商持有某些股票或债券的存货,并以此承诺维持这些股票和债券的双向买卖交易,这些维持双向买卖交易的券商就是做市商。
(一)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30多年的历史,它在证券市场所起的作用已获得证券界的共识:做市商制度具有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的功能,依靠其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保障证券交易的规范和效率,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市场运行、规范发展市场的有效手段。
具体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下列三方面的功能:1、坐市。
当股市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股价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
2、造市。
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
3、监市。
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
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政府行为对股市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二)做市商具备的条件、应尽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正因为做市商制度具有上述功能及调节买卖盘不均衡状况、随时保证提供买卖双向价格的特点,决定了其功能实现的前提条件是拥有高素质的做市商。
做市商的选择极其严格,只有那些运营规范、资本实力雄厚、自营规模较大、熟悉上市公司与二级市场运作,而且风险自控能力较强的券商才能担当。
一般来说,做市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1、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这样才能建立足够的证券库存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要。
2、具有管理证券库存的能力,以便降低库存证券的风险。
3、要有准确的报价能力,要熟悉自己经营的证券并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做为做市商,其首要的任务是维护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所以做市商必须履行“做市”的义务,即在尽可能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条件下,随时承担所做证券的双向报价任务,只要有买卖盘,就要报价。
针对做市商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要享有以下特权:1、资讯方面,要求全方位的享有个股资讯,即享有上市公司的全部信息及所有买卖盘的记录,以便及时了解发生单边市的预兆。
2、融资融券的优先权。
为维护市场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须时刻拥有一大笔筹码以维护交易及一定资金作后盾,但这并不足以保证维持交易的连续性,当出现大宗交易时,做市商必须拥有一个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资融券渠道,优先进行融资融券。
3、一定条件下的做空机制。
当市场上大多数投资者做多时,做市商手中筹码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维持交易的连续。
4、要求减免印花税。
做市商交易频繁,同时承担买进卖出的双方交易,为买而卖,为卖而买,在买卖差价中赚取利润,势必要求减免手续费和印花税。
(三)美国做市商制度的实施状况做市商制度已被许多成熟证券市场广泛采用,其中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系统)及其场外市场堪称最成功的典范。
美国实行的是证券交易所的专业经纪人制度和场外市场的做市商制度并行的交易方式,其中做市商在场外市场交易的主要对象是债券和非上市股票,通过NASDAQ系统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6000多个做市商联系在一起,并可迅速提供在各地场外市场交易的近7000种股票和债券的买价和卖价,提供统一的清算和监控,此外,还编制NASDAQ系统的股票价格指数。
由于做市商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随时准备交易,使投资者不用担心没有交易对手,从而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
美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有1800多种,而在场外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却有7000种之多,NASDAQ系统极大地方便了场外市场的交易,促进了它的发展,使之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有益补充和完善。
二、我国引入做市商制度的现实可行性既然发展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市场的一种趋势,那么我国目前引入做市商制度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呢?确切地说,目前我们还不具备实施的条件,做市商制度主要是在场外市场进行的,而我国的场外市场还很弱小,如果大力扶持的话,恐怕会打破证券市场的现有供求均衡,造成资金分流。
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意识不够深化,可能出现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市场分割,不利于市场统一发展。
此外,要建立类似NASDAQ 系统的报价、清算、监控网络,目前还有不少困难。
我们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如果实施完全的做市商制度,面对众多分散的做市商,证监会可能显得鞭长莫及,那样只能使做市商制度沦为“做庄”的代名词。
那么,是不是说我们就完全不可能引入做市商制度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发展做市商制度刻不容缓,但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也有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我国要发展做市商制度也要因势利导,使其水到渠成。
做市商制度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做市商,市场的发展需要一支既能保持市场流通性又能维持市场稳定的中坚力量,我们的大证券公司完全有能力也有责任和义务承担此项重任,大证券商不仅资金力量雄厚,业务能力强,更重要的是他们已认识到他们肩负着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使命,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与证券商的生存之间的休戚与共的关系。
具备了最关键的人的因素,其余的条件都可以靠人来创造。
三、现阶段推行做市商制度可能面临的问题要建立一个规范的做市商制度,如果在市场机制上达不到一定的要求,即使勉强建立起做市商制度也一定变形的,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我们现在推行做市商制度可能面临以下几个问题:1、监管问题。
做市商在享有其权利的同时,有可能会滥用特权。
经纪和自营难以分离,即使分离也难以监管,由于做市商享有资讯特权,做市商与大股东、上市公司联手进行内幕交易以及做市商之间联手垄断价格都极有可能发生,这些都为监管加大了难度。
如何建立起一个规范、高效、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是我们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2、技术问题。
建立做市商制度,必须在交易及清算技术上达到很高的要求,我们的委托报价,电脑主机直接撮合成交方式是非常先进的,为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的债券登记、保管与结算系统不够完善,没有形成统一的登记结算中心。
做市商制度依赖于先进的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讯手段为技术支持的支付系统和证券结算系统,由此引发的相关技术问题是我国推行做市商制度面临的第二道难题。
3、交易主体问题。
交易需要对手,而且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实力相当的对手,交易人员才有兴趣,市场才有活力。
我们的证券市场仍然是中小投资者为主的散户市场,二级市场不够活跃和稳定,如何大力培养机构投资者,使机构投资者成为证券市场的交易主体,成为做市商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我们要尽快发展各种各样的投资基金,如国债投资基金、股票基金、企业债券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等,使交易主体平稳规范地转化为专业人士组成的机构投资者。
4、融资融券问题。
做市商保证其交易连续性的必要条件是拥有合法、有效的融资融券渠道,我们目前尚没有一家全国性的证券融资公司来保证交易的顺利实施,仅有的国债回购市场也不够活跃,品种少,无法满足做市商的要求。
以上这四方面的问题,都是实施做市商制度所必然解决的问题,但对于目前尚不完全成熟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还不是短时间内便能轻而易举达到的事。
四、现阶段如何试行做市商制度的构想做市商制度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新生事物,其完全建立需要很多时间和条件的配合,我们可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步骤的试行,以便取得一定的经验教训,使我国证券市场尽早与国际接轨。
1、先在国债市场试点做市商制度我国的股市最大问题是投机过盛,如果实行做市商制度,恐怕会进一步引发监管混乱,不利于该制度的推行。
相比较而言,我们的国债市场要稳定得多,市场主要由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构成,比股票市场要理性,价格较贴近其投资价值。
此外,国债一级自营商基本上满足做市商的要求,国债回购市场是良好的融资融券场所,新建的国债中央登记托管结算公司也满足做市商制度要求的技术条件。
整体而言,我国的国债市场基本具备了实施做市商的全部条件。
在国债市场试点做市商制度,更会促进我国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使之向利率市场化靠拢,这对我们都是有益的尝试。
2、开展隔夜回购业务做市商制度能否顺利开展,做市商的资金来源至关重要。
现有的国债回购市场还不够完善,不足以满足做市商的要求,如果能增设隔夜回购业务,对于做市商而言则增添了行之有效而且低成本的融资渠道,美国的做市商融资融券的主要途径就是隔夜回购,这对于活跃回购市场,减少回购市场的投机性也是大有好处的,我们不妨尝试一下。
3、建立证券商的资信评估制度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做市商队伍,建立证券商的资信评估制度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由资信评估机构通过综合考察影响证券商的资信状况的内外部因素,对其履行经济承诺能力、可信任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并以简单明了的符号表示其优劣,定期公布给社会大众。
这不仅有利于协助证券管理部门加强对证券商的监管,有利于证券商加强自律,同时对于正确引导投资者,营造一个持续、稳定、长期发展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证券商的资信评估建议要从基础素质、经营水平、财务质量、盈利能力、信誉状况、发展前景等六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评,具有优良等级的证券商才有资格成为做市商。
结束语做市商制度的实施尽管有着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是做为现行交易制度的一种补充以及有益的探索,我们应积极地开展。
不论是深圳还是上海,要成为全国乃至全亚洲的金融中心,这是一条必须走过的路。
九七香港回归给我们提供了百年难遇的机会,整个世界都在关注着中国,亚洲的新兴证券市场普遍缺乏做市商制度,如果我们能在这方面有所发展、领先一步的话,不论最终是否取得试点的成功,在广泛的意义上来讲,我们在整个金融市场的竞争中都是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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