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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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灵昆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用PPT

温州市灵昆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用PPT

道路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内外交通衔接:进一步加强灵昆岛的对内交通与对外交通衔接,对重要交 通节点进行控制预留(主要指立交控制)。着重做好本片区与半岛工程片 区之间的主次干道的衔接工作。
六、综合交通
对外交通:进 一步加强与交 通局、港航局、 铁道办衔接灵 昆岛的对外交 通,规划对外 交通用地面积 约187.3ha。
对内交通:本片区道路网按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建立以主次干路 为骨架,支路成系统的城市道路网。本区道路网架总体上呈“西收东放”的形 态,在灵昆本岛内相对独立成系统,向东与半岛工程做好衔接。规划主干道宽 度36-50米,次干道宽度18-24米,支路主要结合原有道路及河流村庄肌理进行 布置。
一、规划范围及背景
区位图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灵昆岛全岛,总规划 用地面积约20平方公里。
规划背景(使用非确定性城市规划方法的原因)
原始定位:
温州市灵昆岛位于瓯江入 海口整个岛就是一个镇, 原隶属瓯海区下的一个小 城镇。1993 年,温州市 城市总体规划首次将其纳 入规划建成区,但仅作为 远期发展区域,并由此开 始了长达十余年的规划控 制。
• 刚性控制:对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因素进行刚性控 制,如对外交通、主体道路网络、基本农田、生 态基础环境、近期急需建设的项目的规模及位置 等进行强制性控制,明确提出保护或预留控制要 求。
四、规划规模和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 在总体控制、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适当引导城镇形态结构的演化,总体
上形成“风车型”结构,其间农田绿地相间,相对集中发展,为未来的开 发打好基础。 规划规模:
经人口预测,规划本区人口规模近期约为2.1万人,远期按4万人口计。
五、用地布局
土地利用现状图
三面环海,岛陆 面积25平方公里,滩 涂面积30.05平方公 里。地势低平,地表 面海拔在2.6--3.5M之 间,地表坡度极小。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01•【字号】温政发〔2015〕40号•【施行日期】2015.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5〕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1日温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水域的规划、控制、保护和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内蓝线的划定和管理。

第四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蓝线的划定工作;城乡规划、水利、城管与执法、国土资源、住建、环保、港航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蓝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划定城市蓝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考虑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以及防洪、排涝、灌溉、环保、航运、景观等需要,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水系安全;(二)与同阶段城市规划的深度保持一致;(三)控制范围界定清晰;(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城市蓝线的划定应当与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水域保护规划、航道港口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划定城市蓝线,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当确定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二)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蓝线保护要求确定城市蓝线的位置。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州市杨府山·七都岛分区规划的批复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州市杨府山·七都岛分区规划的批复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州市杨府山·七都岛分区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22•【字号】温政发〔2004〕34号•【施行日期】200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州市杨府山·七都岛分区规划的批复温政发〔2004〕34号市规划局:温市规〔2004〕49号请示悉。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杨府山·七都岛分区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起七都岛东岸,西至车站大道,南起锦绣路机场路,北至瓯江南岸。

规划陆域总用地面积26.7平方公里,其中杨府山片13.95平方公里,七都岛片12.75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规划期限:近期为2004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三、原则同意该片区规划职能:(一)杨府山片:核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以旧城为依托、以城市会展商务中心为核心的城市综合功能区;具有生态特色和水乡风貌的现代化滨江生态复合型城区。

(二)七都岛片:服务于市区的高级住宅区、生态型休闲区和科研基地;城市商务功能的发展拓展用地。

四、原则同意该分区规划规模:(一)人口规模:远景人口杨府山片22万人,七都岛片5万人。

(二)建设用地规模:杨府山片至2020年建设用地控制在13.04平方公里以内,七都岛片控制在9.13平方公里以内。

城市建设要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五、根据该区域用地现状和自然条件,原则同意该分区整体布局结构。

(一)杨府山片以杨府山公园为核心,通过向西、向东、向南3条生态走廊的联系,共同构成滨江生态复合型的现代化城区。

(二)七都岛片以岛中央100-150米宽生态廊为主轴,连通瓯江东西两岸,将水网和城市开敞空间组成绿化生态廊,共同构成新型生态岛空间形态。

六、原则同意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城市设计引导、居住用地规划、公共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园林绿地和环境保护规划及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同济匡小明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同济匡小明
容积率 混合用地 性质/比例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地标建筑限低
绿地率 水面面积 配套设施 机动车位 自行车位
服务型单元
单元指标 单元编号 单元类型 用地面积
主导功能
重点项目 常住人口 工作岗位 路网密度 水域特征 水质标准
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容积率 混合用地 性质/比例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水面面积 配套设施 机动车位 自行车位
总述篇 分析篇 规划篇 设计篇 控制篇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THE REGULATORY PLAN AND CITY DESIGN OF OUJIANGKOU NEW DISTRICT PHASE II,WENZHOU
3
1.2 现状解读
SITE
规划范围位于灵霓岛中部,是由填海形成的区域。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THE REGULATORY PLAN AND CITY DESIGN OF OUJIANGKOU NEW DISTRICT PHASE II,WE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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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规划特色
1.5.5 智慧城区
全面物联、充分整合、激励创新、协同 运作。实现智慧技术高度集成、智慧产 业高端发展、智慧服务高效便民、打造 温州建设智慧城市的示范区和先行区。
策略三:强化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增加附加图则。
策略四:划定特定意图区,部分指标不受通则控制而 单独给定。
策略五:区分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
策略六:鼓励混合用地。
分类分级指标体系
中心型单元
单元指标 单元编号 单元类型 用地面积
主导功能
重点项目 常住人口 工作岗位 路网密度 水域特征 水质标准
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州市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是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

为了适应快速的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温州市制定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宜居环境。

一、总体要求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总体要求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平衡发展、开放包容、绿色环保。

城市规划应当注重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品质。

二、土地利用规划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行集约用地和高效用地,减少土地浪费。

应当优先选择闲置土地或破旧厂房进行城市改造和重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建筑规划设计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建筑规划设计应当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保持城市的整体风貌。

建筑物的高度、体量、材质和色彩等应当与周围建筑相协调。

同时,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四、交通规划管理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优化交通网络规划和交通组织,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要加强公共交通的建设,推广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辆的使用量和排放量。

同时,建立完善的停车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停车场和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题。

五、绿地和环境保护规划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要注重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减少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同时,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和污染治理,提高空气质量和水质。

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要保护好历史建筑、古村落、传统街区等文化遗产,保持其原有特色和风貌。

同时,要结合当代城市发展,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使其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和亮点。

七、城市社区规划管理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加强城市社区规划管理,提高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

要建设社区公共设施,满足居民的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要注重社区的美化和绿化,增加居民的休闲和娱乐场所。

温州最新规划方案

温州最新规划方案

温州最新规划方案2019年12月,温州市政府发布了最新的城市规划方案,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文将对该规划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规划范围该规划方案覆盖了温州市所有行政区域,总面积达到10569平方公里。

其中,城市用地面积为1609平方公里,农村用地面积为6235平方公里,森林用地面积为2971平方公里,水域面积为754平方公里。

此外,规划范围还包括10个重点产业园区和4个旅游经济开发区。

二、规划目标该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城市宜居、产业兴旺、绿色发展和智慧温州。

具体来说,规划有以下5个方面的目标:1. 建设宜居城市。

计划到2025年,全市城镇人口比例将达到75%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将达到45%以上,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将达到60%以上,人均居住面积将达到40平方米以上。

2. 推动经济发展。

计划到202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000亿元以上,工业总产值将达到5000亿元以上,旅游接待人数将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新增注册企业将达到2万家以上。

3. 保障生态环境。

计划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将达到64%以上,水质达标断面比例将达到9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将减少20%以上。

4. 推进文化建设。

计划到2025年,全市文化产业产值将达到200亿元以上,文化设施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文化消费将占家庭消费支出的10%以上。

5. 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

计划到2025年,全市将建设5G网络覆盖城市区域,建设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城市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实施重点:1. 调整城市布局。

规划将大力推进城市副中心和新城区建设,通过多措并举实现城市空间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

2. 优化交通网络。

规划将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公路网、快速路网和高速铁路网,提升城市交通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3. 发展现代产业。

规划将着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现代化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瑞安市滨海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

瑞安市滨海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

瑞安市滨海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目录瑞安市滨海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2)第三章总体布局 (3)第四章城市“四线”控制 (10)第五章地块划分和控制指标 (10)第六章工程规划 (11)第七章市容、环卫规划控制 (12)第八章综合防灾规划 (13)第九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14)附表一:规划用地平衡表附表二:规划各地块指标一览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贯彻《瑞安市域总体规划》的意图,顺利实施《瑞安市滨海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城市规划的重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施行)2、主要技术规范、标准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国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40-200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标准3、其他相关规划及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7-2020)》(报批稿)《瑞安市滨海新城空间发展概念规划》(报审稿)《温州港瑞安港区控制性规划》《瑞安市丁山二期围垦区回填造地及软基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瑞安市丁山二期围区河道规划报告》(报批稿)《丁山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相关规划第三条规划原则1、整体效益最优原则2、可持续发展的原则3、区域协调发展原则4、生态环境最佳原则5、可操作性原则第四条规划目标在遵循《瑞安市域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参考《瑞安市滨海新城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的研究成果,对本规划区的规划进行深化完善。

关于瓯江口新区灵霓半岛规划建设分析

关于瓯江口新区灵霓半岛规划建设分析
■ 李 波 ● L i B o
【 摘 要】 笔者根据瓯江 1 : 3 区域的实 际情况 , 并结合 自身 的实 践 工作经验 ,从规划 的范围、 目标与设计要 求出发 ,对灵 霓半岛的规划 问题 提出观 点,以供参考。 【 关键词 】 灵霓半 岛 规划范围 规划 目标 设计要求
础条件 、区位优势 和环境承载能力 ,其规划 目标 归
析如下。
设温州 宜商 宜居现代化大都市为 契机 ,以建设瓯江 口产业 集聚平台为基础 ,构建 时尚繁荣、功能完善 的城 市商业中心、政治 、经济 、文化和信息 中心 , 着力打 造 “ 高品位 、生态 型、智 慧型、宜居型 ”的 现代化滨海新城 。 ( 2 )依 托 便 捷 的交 通 网络 、深 水 港 口和 空 港 资 源优 势 ,重点发展现代服 务业,构建结构合理 、布 局优 化的专业市场 ,发展 与优势企业配套的物流 、 会展 、 电子商务等服务 ,形成商贸服务业、物流 中 心与文化创意产业及 生态 旅游业相互促进 、协调发 展的繁荣局面。 ( 3 )利用滨 水岸线及 自然 环境资源 ,塑造 灵霓 半岛 区域特有 的城 市空间形象 ,强调生态环境 ,提 高环境质量与生活品质 ,增强滨水地 区的活力 。 ( 4 ) 通过对灵 霓半 岛区域概念性规划 的分析和 研究,准确反映城 市功能定位、空间形态 、生态环 境建设等方面 的设 想,为该区域纳入温州市城 市总 体规划做好铺垫 ,为指导下一层面详细规划提供 理
关于瓯江 口新区灵霓半 岛规划建设分析
A n a l y s i s o f t h e P l a n n i n g a n d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Ou j i a n g E s t u a r y D i s t r i c t i n L i n g n i P e n i n s u l a

温州市域铁路客运S1线项目情况说明

温州市域铁路客运S1线项目情况说明

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项目选址调整情况说明2011年10月26日,省住建厅颁发温州市域铁路S1线工程选址意见书(浙规选字第[2011]147号)。

规划选址后,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多次工程现场踏勘、选址线位地质条件勘探、线位进一步论证,以及与沿线各区、功能区衔接后,发现原规划选址线位在局部地区存在工程可实施性差、地质条件差等问题。

设计部门根据新的情况对选址线位进一步优化,已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2012年11月19日,省发改委批复《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3年6月10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2013]10号意见和市政府6月5日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初步设计,温州市发改委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批,设计线位与《温州市域铁路S1线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审查意见》批复内容相比,主要存在选址线位局部调整、项目用地功能和建设规模调整的问题。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范要求,为了更好地衔接规划实施,本次针对市域铁路S1线调整内容进行规划选址的补充论证。

一、项目概况、规模和技术标准调整后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西起瓯海区潘桥镇,向北经沿海铁路温州南站后,折向东上跨沿海铁路至温州西站,沿既有金温铁路廊道至温州东站,折向南沿龙湾区南洋大道、前房路经奥体中心至永强机场,出机场后向北跨越瓯江南口至灵昆半岛,线路全长53.507 km,其中地面线3.029 km、高架线(桥梁7座)39.112 km、越岭双线隧道2座1.323 km、地下线10.043 km,桥隧比94.34%。

全线近期设置桐岭、潘桥、温州南、温州西、德政村、龙霞路、温州站、府东路、上江路、龙腾路、温州大道、南洋大道、奥体中心、永强、机场、灵昆、半岛一站共17座车站(地面车站2座、高架车站12座、地下车站3座),预留下斜、文昌路、半岛二站共3座车站;近期平均站间距3.13km,远期平均站间距2.73km;于桐岭站位置设桐岭车辆段一处,半岛二站东端设灵昆停车场(预留检修基地)一处,温州站附近设控制中心。

(发展战略)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温州市实施规划

(发展战略)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温州市实施规划

《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温州市实施规划》提出“126”空间布局(即“一轴、两区、六片”)和“十二产业区”联动的发展框架。

“一轴”联动基础设施先行加快甬台温高速和滨海大道的建设,不仅为合理开发瓯江、飞云江、鳌江等三江河口地区资源提供基础保障,更成为串联“六片”和“十二产业区”的沿海快速通道发展轴。

“两区”互动协调联动开发沿海产业带分核心区、规划区两个层次。

核心区:北至南塘、南至霞关的南金公路沿线乡镇,以及部分海岛乡镇,具体包括乐清、龙湾、洞头、瑞安、平阳、苍南等6个县(市、区)的44个乡(镇、街道),陆域面积约1656平方公里。

协调区:市域其他乡镇,重点协调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生态建设和基础设施网络等,目标是实现陆海联动开发,一方面让产业带工业布局为中心城区、沿海重点城镇的“退二进三”预留空间,另一方面能与带上原有开发区(园区)的产业发展形成互动和梯度转移。

“六片”协进统筹实施规划“六片”是指乐清片、瓯江口(洞头)片、龙湾片、瑞安片、平阳片和苍南片等6个片区,其发展规划是以重点城市(镇)为依托,以重点产业区为基础,兼顾县(市、区)等行政实施主体的操作性,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分片实施。

·乐清片包括乐清乐成、翁垟、黄华、天成、蒲岐、南岳和南塘等7个乡镇。

以乐清城市建设区为中心,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生产性服务和滨海旅游业;乐清经济开发区和乐清湾临港产业基地两大产业基地为支撑,承接传统产业转移及培育临港产业;南岳、蒲岐、翁垟、黄华等城镇配套。

·瓯江口(洞头)片包括龙湾灵昆、洞头霓屿、元觉、北岙、东屏、大门等6个乡镇,以及温州半岛工程形成的陆域。

状元岙港区着重培育港口物流、出口加工、对台经贸合作等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小门岛着重发展石化产业和原材料储运业。

·龙湾片包括龙湾海滨、永兴、沙城、天河、海城等5个街道(镇),含滨海工业园区和民营科技产业基地,主要任务是加快城区“退二进三”和产业布局结构调整。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15•【字号】温政办〔2015〕30 号•【施行日期】2015.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的通知温政办〔2015〕30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15日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实施管理,健全控规实施管理机制,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制定本通则。

本通则适用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地块规划条件之前,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地块控制条件的深化完善。

同时,城市重点区域(详见附图)应整体统筹考虑区域特色与亮点,运用城市设计等技术手段专题论证。

一、指标控制类1.用地性质。

控规用地兼容性要求可依据本通则的《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表》(详见附表)执行。

2.地块边界和面积。

在城市道路、自然山体或水体围合的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细分或合并。

在地块细分或合并时,可增加区间道路;如取消区间道路或增加城市支路,需进行专题论证后确定。

因地块权属边界与规划用地边界不一致或因道路、河道、各类工程管线规划实施等因素,可对地块边界进行局部修正。

3.容积率。

3.1道路与交通设施或公用设施用地(上盖物业等综合开发地块除外)的容积率可根据相关专项规划或行业标准进行深化完善,具体包括交通场站用地、交通枢纽用地、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和安全设施用地。

3.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容积率可根据相关专项规划,国家、省、市等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深化完善,具体包括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物古迹等用地。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强片次区域规划的批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强片次区域规划的批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强片次区域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6.08.25•【字号】2006年08月25日•【施行日期】2006.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强片次区域规划的批复市规划局:温市规〔2003〕130号请示悉。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温州市龙湾区永强片次区域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规划范围为:西起茅竹岭和大罗山、北含灵昆岛、东抵海岸边、南至海城街道,陆域面积约160平方公里。

其中建设用地控制在81.22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龙湾区永强片功能:(一)城市新区,推动温州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展示现代化新温州风貌的窗口;(二)充分利用机场和沿海快速路的交通优势,形成温州大都市区的东大门;(三)在滨海工业区发展临海型工业、无污染的轻加工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四)温州大都市区次中心功能。

随着半岛工程的实施,包括灵昆岛、机场地区在内的城市东部未来城市拓展空间,需另行作城市发展规划。

三、原则同意龙湾区永强片的规划人口为:近期(2005年末)达到48万人,远期(2020年末)为71万人,城市建设要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四、原则同意通过建设由大罗山通向大海的3条宽近300米的结构性生态绿地,将龙湾区永强片划分为4个组团的空间结构形态。

五、原则同意用地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及大型基础设施规划。

六、因至洞头岛的铁路支路选线未最终选定,因此,对各铁路选线方案中经过永强片的铁路通道均需进行全线控制。

要严格按照该《规划》组织龙湾区永强片的建设活动,同时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确保《规划》依法实施。

要尽快编制完成龙湾区的各专项规划和各分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落实、深化永强片次区域规划。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条轻轨交通规划
旧城在南浦路(民航路)和江滨路上布置轻轨交通,规划在相应位置预留轻轨出入口站,设置停车场地,组织相应的交通。
第二十一条公交系统规划
规划在主次干路和交通性支路上布设双向行驶的公交线路。规划在城区各主要交通发生点设置五个公交枢纽或首末站,在公交走廊沿线相应配置必要的停靠站或换乘站。
第二十二条步行系统规划
3、步行街
规划建议将五马街、公安路、庆年坊、朔门街、解南步行街及江滨步行街作为旧城的六条步行街。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地
规划在旧城范围建造21座社会停车场(楼)存放进城车辆。另外,各类公建和生活居住用地也按相关标准布置必要的停车车位。
第二十四条广场规划
结合旧城现有广场建设和创建宜人的生活空间要求,在旧城范围内规划建设和保留四处休闲游憩广场,分别有松台广场、华盖广场、星河广场和海坦广场。
2、保护性改善和再发展相结合原则
3、功能结构整合原则
4、基础设施完善原则
5、突出文化特色原则
第十条规划目标
1、建立符合“山水城市”特色的生态环境,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生活空间。
2、强化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区域性商业功能。
3、强调古城风貌保护,延续传统文化脉络,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
4、建立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公建配套体系。
第三条文本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规模的变更,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拆建、新建和城市道路及工程管网设施的新建和改造等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本规划外,规划范围内允许进一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但对本规划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文中带下划线部分即为强制性内容)。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1

温州市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温州市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温州市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1-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永强片次区域规划》、《洞头县城市总体规划》、《温州市半岛工程西片区规划》及国家和温州市其他相关法规和条例编制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在温州市半岛工程西片区规划的基础上,落实并完善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及整体发展框架,为半岛起步区的建设开发持续稳定地进行和规划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技术依据。

第二条本规划是温州市半岛起步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但对本规划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文中下划线部分即为强制性内容)。

第三条本规划范围西起灵昆岛东环路,东至甬台温复线,南北以南、北堤为界,总用地面积约为6.13k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55 km2。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集组成,规划文本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温州市有关技术规定。

第六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温州市规划局,如需调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经温州市规划局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职能定位和规模第八条职能定位温州滨海新城产业岛起步区,以高新产业和传统产业提升为主要产业类型的,以新型标准厂房建设为载体的新型工业区。

第九条人口规模本区规划人口为3.0万人。

就业人口为2.2万,工程建设安置人口为0.8万。

第十条用地规模本区总用地面积为613.83ha,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554.83ha。

第三章用地布局规划第十一条规划原则1、产业、生活、公建配套等功能的合理分区;2、预留足够的通道,如甬台温复线,南、北堤综合廊道;3、配套设施在满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尽可能集中布置;4、与市政工程规划保持协调,确保城市建设的连续性;5、注重开发建设的时序安排,增加实施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8〕89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8〕89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8〕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4日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大建大美”工作部署,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区域的规划编制和管理。

第三条温州市瓯江沿线开发建设指挥部协调领导瓯江两岸规划管理。

温州市规划局负责市本级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以及瓯江两岸规划的统筹管理。

乐清市、永嘉县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业务上接受温州市规划局的指导。

第四条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区域,西起山福镇,东至灵昆岛,岸线长约60公里,两岸纵深约300至1000米,陆域总面积约160平方公里(不含历史文化名城1.4平方公里)。

具体范围由乐清市、永嘉县以及各区(功能区)会同温州市规划局提出方案,报温州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核心区范围,西起东瓯大桥,东至规划七都三桥,岸线长约15公里,包括一环(40公里滨江交通景观环)、两岛(江心屿和七都岛)、三片(滨江商务区、状蒲片和三江片)。

因城市发展需要调整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区域范围的,由县(市、区、功能区)提出申请,温州市规划局审核,报温州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温州市域铁路客运S1线项目情况说明

温州市域铁路客运S1线项目情况说明

温州市域铁路客运S1线项目情况说明一、项目概况、规模和技术标准1、线位情况温州市域铁路客运S1线西起南过境线南侧潘桥动车停车场,东至半岛二站,串联瓯海中心、中心城区、龙湾中心与瓯江口新城,并预留向洞头延伸条件,线路全长51.9km,其中潘桥动车停车场至叶焦路段位高架线,叶焦路至瓯海大道段为地面线,瓯海大道至南塘大道段为高架段,南塘大道至温州站东侧200米处为地面线,温州站东侧至茅竹岭隧道均为高架线,茅竹岭隧道以东至滨海大道与纬三十路路交叉口为地下线,滨海大道至灵昆岛环岛南路为高架线,环岛南路至灵昆大道为地面线,灵昆大道以北均为高架线,其中地下线13.38km,地面线4.06km,高架线34.46km。

线路主要参数:铁路等级为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速度目标值,120km/h(局部地段限速),正线线间距4.0m,最小曲线半径为一般地段800m、困难地段700m,限速地段根据实际情况和速度时间曲线模拟确定,最大坡度为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2、用地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需349.41公顷,其中项目线位用地面积为114.41公顷,停车场及牵引变用地面积60.82公顷,车站配套设施用地约127公顷(包括梁场临时用地,需要在站点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落实),拆迁安置需47.18公顷用地。

3、项目控制要求地下线路区间段:两侧地下构筑物之间的宽度宜大于50米。

地上线路区间段:两侧用地红线按轨道边线两侧各30米控制。

站点段:普通铁路站点按两侧宽度各60米,沿铁路线240米长度控制;轨道线网换乘站点,如永庆街站、温州站、温州大道站、机场站和灵昆站,根据交通换乘需求划定站点控制范围。

线位控制保护地界内线路两侧8米范围内现状建筑拆除处理,保护地界内线路两侧8米外用地原则上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

二、本项目与相关规划衔接(一)沿线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1)《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批复成果)本项目建设能够打通温州老城区与西部瓯海中心区、东部龙湾中心区、瓯江口新城联系,为温州由“沿江城市”向“滨海城市”提供交通保障,符合总体规划的城市发展目标。

城镇体系规划案例介绍

城镇体系规划案例介绍

20xx
城镇体系规划 案例介绍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CHAPTER 1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温州市市况和发展概述
城市性质 温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南沿海重要的商贸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 城市规模 规划确定温州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不宜超过350万人。2020年温州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 规模为300平方公里 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2020年末温州市域总人口预计为980-105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0%左右 2.市域空间结构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城市交通 城市轨道:规划布局3条城市轨道,即M1线、M2线和M3
城市骨架道路:规划"环+放射+联络线"9条快速路,服 务组团间快速机动化联系,衔接对外交通干线、高速公 路出入口和主要综合交通枢纽,服务对外快速集散。规 划预留环岛南路快速路。主干路衔接主要交通集散中心 ,服务片区用地布局和交通联系,形成片区间贯通性良 好的骨架性主干路网络。西片和中片规划"五纵五横"骨 架性主干路,东片及瓯江口片规划"五纵四横"骨架性主 干路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东片:包括龙湾区茅竹岭以东 的部分和围填海区域。依托国 际空港和区域大通道,利用宝 贵的新增土地资源,发展科技 创新、新兴工业和新兴服务业 ,培育温州的国际化功能 瓯江口片:主要为洞头区。依托 海港,利用海岛资源,发展海洋 经济为主的临港产业和休闲旅游 业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1.温州中心城区 发展成为东南沿海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工业、商贸、港口城市,成为辐射浙南、闽北地 区的经济、金融、交通、、科技、信息中心和我国大区域商品物质重要集散地区之一。 高起点考虑产业发展定位,以中心城市建设和基础产业为重点,加快应用高新技术改造 传统特色产业,着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产业和临海型工业,加速以商贸、金融、房 地产、展览、旅游和信息、服务等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发展 2. 鳌江流域经济区 以鳌江、龙港为龙头,带动昆阳、灵溪、金乡、钱库、萧江等城镇组成温州南部鳌江流 域经济区。继续加强工贸基础,发展专业市场,开发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以印刷、编 织、机械等第二产业和以金融、贸易、房地产、文化、娱乐为主的第三产业 3. 山区半山区经济区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温政发〔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温政发〔202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2024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4日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一、编制原则坚持“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聚焦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强基、交通强市、清洁能源保供、水网安澜提升、城镇有机更新、农业农村优先、文化旅游融合、民生设施九大领域,立足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具有战略意义、引领作用、支撑作用的“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强化对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的支撑作用。

项目按进度分续建、开工、前期三大类,其中2023年已实施的项目列为续建类,2024年计划开工的项目为开工类,2024年开展前期研究的项目为前期类。

二、编制范围1.先进制造业基地领域项目包括: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子领域项目。

2.科技创新强基领域项目包括:高能级科创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子领域项目。

3.交通强市领域项目包括: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沿海港口、机场等子领域项目。

4.清洁能源保供领域项目包括:清洁电源、电网、油气管线、LNG接收站、石油储运等子领域项目。

5.水网安澜提升领域项目包括:水资源配置、防洪排涝、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等子领域项目。

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TRANBBS城市TRANBBS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温州市市域范围内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温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含开发区)内的一切规划、TRANBBS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规划期限:近期 2003~2007年中期 2008~2012年远期 2013—2020年远景 2020年以后文本中粗体字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总目标:将温州建设成为国际性轻工城及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工业、商贸、金融、港口、旅游城市,实施“一港三城”发展战略,加快从“滨江城市”向“滨海城市”的发展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生态城市建设,为提前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

形成现代化大城市的经济结构和综合实力,到规划期末国内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结构接近国内一流大城市的相应水平。

形成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温州都市区,到规划期末温州的城市化、工业化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确立影响全国、辐射浙南闽东的中心城市地位。

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宏观管理制度,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逐步向资源配置市场化、合理化,经济运行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形成现代化温州都市区基础设施的构架,到规划期末,建成现代化的城市综合TRANBBS 交通、公用设施、环境保护、抗灾防灾等基础设施系统,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形成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发展体系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环境,社会风气良好、公共秩序井然、生活环境优美为重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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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1-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永强片次区域规划》、《洞头县城市总体规划》、《温州市半岛工程西片区规划》及国家和温州市其他相关法规和条例编制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在温州市半岛工程西片区规划的基础上,落实并完善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及整体发展框架,为半岛起步区的建设开发持续稳定地进行和规划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技术依据。

第二条本规划是温州市半岛起步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但对本规划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文中下划线部分即为强制性内容)。

第三条本规划范围西起灵昆岛东环路,东至甬台温复线,南北以南、北堤为界,总用地面积约为6.13k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55 km2。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集组成,规划文本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温州市有关技术规定。

第六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温州市规划局,如需调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经温州市规划局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职能定位和规模第八条职能定位温州滨海新城产业岛起步区,以高新产业和传统产业提升为主要产业类型的,以新型标准厂房建设为载体的新型工业区。

第九条人口规模本区规划人口为3.0万人。

就业人口为2.2万,工程建设安置人口为0.8万。

第十条用地规模本区总用地面积为613.83ha,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554.83ha。

第三章用地布局规划第十一条规划原则1、产业、生活、公建配套等功能的合理分区;2、预留足够的通道,如甬台温复线,南、北堤综合廊道;3、配套设施在满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尽可能集中布置;4、与市政工程规划保持协调,确保城市建设的连续性;5、注重开发建设的时序安排,增加实施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6、规划强调弹性原则,兼顾目前实施与远期地区发展的要求。

第十二条功能分区本区主要功能区块有公共管理区、二类工业产业区、一类工业产业区、生活居住区、市政通道控制区。

规划形成以南北两大产业区为主体,生活居住以及公建设施配套布置的功能分区特点。

第十三条工业用地规划1、采用相近工业门类相对集中的规划布置原则,规划形成两大产业区,一类工业产业区、二类工业产业区。

工业园区以标准通用厂房建设为主,以政府为投资主体,只供厂房不供地。

2、产业选择弹性控制,设置环境保护入园门槛,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产业区块划分。

3、标准厂房单体面积一般不得小于1000m2,容积率达到1.8-2.4,建筑密度控制在40%-45%,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单位用地面积不得小于50亩。

严格控制与园区内标准通用厂房相配套的非生产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一般不得超过工业园区总面积的10%。

统一标准厂房园区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规划建设,绿地率控制在20%以内。

4、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59.88ha,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6.84%。

第十四条居住用地规划1、用地布局采取工业生产与生活居住分离的模式,本区居住用地主要由单身职工公寓区、管理人员高级公寓区、配套生活区组成。

单身职工公寓区用地面积为15.4公顷,管理人员高级公寓区用地面积为18.5公顷,安置用地22.9公顷,其中配套生活区用地面积为5.47公顷。

2、中小学布置本片区设置24班中学一座,用地面积为2.88ha。

本片区设30班小学一座, 用地面积为1.91ha。

本区设置9班幼儿园两所,每所用地面积约为0.3ha。

3、居住配套设施布置本片区设菜市场1座,用地约0.3ha,建筑面积约1500㎡。

本区布置了2个邻里中心,邻里中心主要包括有幼托所、健身活动场所、图书阅览室、小型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所和小型超市等商业服务设施。

结合南北生活片区布置,总用地面积3.09ha。

4、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59.25ha,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0.68%。

第十五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公共设施配套划分为片区级公共设施和组团级公共设施二个层次。

1、片区级公共设施:片区级公共设施沿经四路呈南北向线型布置,用地规模为25.38ha。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8.32ha,主要有片区办公大楼、会展中心、检测中心及综合大楼等公共设施;商业金融用地7.68ha,主要为片区生产生活服务的金融银行、大型商场等设施;科研设计用地9.38ha,主要为片区的科研中心。

2、组团级公共设施配套按3万人配建指标,具体配置参看第十四条第2、3点。

3、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16.86ha,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04%。

第十六条弹性控制用地规划规划预留弹性控制用地32.8ha,近期作为甬台温复线交通走廊的预留用地,远期待明确甬台温复线具体走线定位后,用地功能进行置换,具体用地开发控制指标参照临近地块执行。

第十七条交通走廊控制用地规划规划沿北堤控制宽度为260米,沿南堤控制宽度为145米的交通走廊控制用地37.65ha,作为半岛西片区联系温州市区、灵昆镇、洞头县的交通、市政设施走廊,各种建设不得占用。

廊道最后实施宽度有待市政管线以及高速路、铁路的最后方案确定后才能最终明确。

第四章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第十八条对外交通规划1、规划结合北堤300米交通走廊预留77省道、进港铁路等对外交通用地。

2、规划对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两个方案的交通走廊按照150米的宽度进行预留。

同时根据甬台温复线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本片区规划建设一处甬台温复线与洞头高速互通收费口。

3、规划建议尽快打通本片区经由东环路-半岛南路-滨海大道-瓯海大道-城市其他片区的半岛地区与温州永强片区的第二交通通道。

第十九条城市道路系统规划1、道路结构与等级设置本区的城市道路网采用“方格网”的结构形式,分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个等级。

(1)快速路:半岛南路作为半岛片区的城市快速路,东西贯穿本区,为温州和洞头的主要联系通道。

(2)主干道:本区主干道主要有半岛北路、滨水北路、滨水南路和东环路。

本区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道路两侧各留15米绿带。

整体路网呈“三横一纵”的布局形式。

(3)次干道:次干道共7条,道路红线宽度34米。

(4)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8-24米。

规划确定18米的支路可进行调整或取消,24米的支路原则上不予改动,同时可以根据地块实施划分和交通组织的要求,适当增加道路,其红线宽度控制在18米以下。

2、交通设施规划(1)公交首末站本区设置1处公交首末站,位于滨水南路南侧地块。

(2)社会停车场规划社会停车场(库)面积2.40ha。

规划社会停车场3处,每处面积8000平方米左右,(3)加油站本区规划按1.2公里的服务半径布置加油站,共设2处中型加油站,每处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左右。

(4)立体交叉口规划设一处高速公路收费口,位于甬台温复线西侧;规划一处高速公路枢纽,位于甬台温复线和洞头高速公路节点处。

第五章绿地及景观系统规划第二十条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将绿地分为公共绿地、防护绿地两部分。

1、公共绿地本片区公共绿地主要包括核心区大型公园绿地、滨水绿地、街头绿地,人均公共绿地为7.4m2。

2、防护绿地本片区规划防护绿带集中布置在半岛南堤、北堤内侧,用以产业园区的自然灾害防护以及交通走廊通道的预留。

总用地面积为28.28ha。

3、片区规划绿地面积为50.47ha,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9.10%。

第二十一条景观系统规划(1)景观背景本片区位于东海之上,一望无际的海洋景观构成了片区优美的自然景观背景。

(2)景观风貌区本规划区划分为公共中心景观风貌区、现代工业建筑景观区和居住建筑景观区、中心绿地景观风貌区。

(3)景观轴沿东环路两侧控制绿化带,分隔灵昆生活区和半岛产业片区,并形成本区南北向主要景观轴线;沿北环堤河,加强绿化和活动设施的建设,与公园、街头绿地空间共同构筑以观赏为主的滨河景观轴线;沿南环堤河形成以休闲生活为主的景观轴线,成为沟通灵昆和半岛两者不同景观的通道。

(5)通廊考虑到灵昆居住景观风貌和半岛片区的现代工业景观风貌的互相渗透,规划沿起步区的三条内河设置视线通廊。

(6)建筑空间形式及风格生活区规划以多层为主,根据景观需要布置少量的小高层建筑。

沿重要景观面采用多层、小高层、板式、点式结合以及底层商业服务等布置方式,使整体街景空间多样,层次丰富。

居住区的建筑风格应保持以明快、简洁为主,建筑色调以白色调为主,产业建筑风格应保持简约大方,淡雅朴素,建筑色调以浅灰色调为主第六章控制方法与地块单元划分本规划采用四线导控、园区综合平衡、街坊独立平衡、地块落实指标等4级控制体系、分别制订四线导控规划、规划区总体指标控制、街坊分图则来落实控制指标。

第二十二条四线导控规划由绿线、蓝线、红线和黄线共同组成的“四线控制体系”。

(1)绿线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规划控制绿线。

基本涵盖城市所有绿地类型,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

规划明确铁路防护绿带宽度不小于50米。

规划岛二河两侧绿化带按30米控制,规划岛三河两侧绿化带按20米控制,规划岛四河两侧绿化带按10米控制,经四南路、滨水北路、滨水南路、半岛北路、半岛南路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小于15米,其他按相关规范标准控制。

公园广场绿地主要指中心广场绿地,严禁该用地挪作他用。

(2) 蓝线蓝线指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

由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主要包括一级河道按60-30米控制,其他河道根据防洪规划确定,各种建设不得占用。

(3)红线本次规划中用于界定道路和其他重要交通设施的用地范围线称为红线(见表2)。

红线控制的核心:一是控制道路和其他重要交通设施用地范围;二是控制各类红线沿线建(构)筑物的设置条件。

其中主次干道道路(详见表二)红线不得随意调整,支路道路红线可以调整。

(4)黄线指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控制黄线。

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黄线导控的核心是控制各类基础设施、地面输送管廊的用地及设施,以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220kv变电所、110kv变电所、消防站严格控制用地范围。

禁止随意变更用地规模和性质,同时高压走廊、洞头给水管走廊等城市基础设施走廊需按相应规范要求进行严格控制,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第二十三条总体开发强度控制以规划区为范围,提出规划控制与设计指导总要求进行指标、设施的总体规定,设置入园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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