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结账流程结账与账务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计年底结账流程及年底结账注意事项
年底结账是核算企业经营成果,申报缴税(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关健节点,对会计专业水
平最终的考验,也是会计人员最忙的时间,那年底结账的步骤有哪些,年底结账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年底应在财务、账务清理完毕,账目核对相符的基础上进行年底结账。年底结账工作一
般分为3个步骤,即年底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1年底转账
年底转账的程序如下:
(1)计算出各账户的借方和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月末的余额;
(2)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并试算平衡;
(3 )按年底转账办法—” 31日的记账凭证,并记入有关账户。
2.结清旧账
结清旧账的做法如下:
(1)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
(2)对年底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底余额转入新账,结束旧账。
3.记入新账
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底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按表列出各账户的年底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
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年底结账前需要注意的事情:
一、发票问题
1、费用性的支出:根据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票不能税前扣除。结账前需要检查有没有应该取得发票但是还没有取得的情况,如果有就要督催有关人员催要发票。
2、存货:购进材料,货到票未到,有没有暂估入库,如果平时没有暂估,那么在年底结账前一定要先估价入账,并督促有关的人员尽快索要发票。估价入账是会计制度的要求,
但是估价入账的时间要有合理性,如果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还未取得发票,应在所得税汇
算清缴申报时做纳税调整。
二、防止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入账,当年的费用一定要计入当年的损益。所得
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年底结账
前应对所有预提、计提、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企业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防止造成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一般来说应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注:日常报销的
差旅费等可以跨年底,但应合理,一般在出差回来后应及时报销。
三、各项往来账]
财务人员应对本年度的应收、应付往来账项余额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尤其是长年
往来交易额比较大的账项,年底结账前科目发生额及余额应重点关注。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
账款应确定为坏账,对于不再支付的应付账款,取得相关证据并经内部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个人借款
的款项应及时处理。
五、财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
前或延后扣除。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
关批准后,可追补确认在损失发生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应纳
所得税额。调整后计算的多缴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或者抵减企业当期应纳税款。
财务人员在年底结账前检查企业当年发生的财产损失是否及时报批,有关的进项税是否
转出,以免增加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
六、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底总体计
算一下自己的税负情况。财务人员应检查企业的税金缴纳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漏缴,对当年
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
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务进行适当调整。
七、检查企业当年的账务处理
根据选择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查看会计科目的设置、账务处理的方式是否正确。企业会计应针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重点检查一下自身的会计处理情况,是否有不符
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事项。
如有,则应在结账前调整。
会计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岁末年初会计必看
导读】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一直到最后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在这一系列工作中,有一些需要企业财务人员重
点关注的问题,比如涉税事项的调整等。
一、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年终时,企业应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然后
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率进行适当调整。这是因
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
一下自己的税务情况。如果异常,请及时作相应的税收调整。如计算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计
算公式为: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十当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
税货物销售额。
《企业所得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还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各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
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 }十当期“应 税销售额”累计数;或={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 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 -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 计数}十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0 (无负数,负数实为
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二、 避免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企业在年底结账前应对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 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和跨年
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企业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 依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
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入当期申报扣除, 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
滞后申报扣除。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三、 结账前应注意所得税扣除项目处理
(一) 税务罚款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
出不得税前扣除:(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
得税税款;(3 )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 )本法第九条规 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 的其他支出。倘若企业将税务罚款进行了税前扣除, 在结账前应进行调账, 以免带来不必要 的麻烦。
(二) 预提、待
摊会计处理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的。 对
于待摊费用直接按规定摊销入成本费用, 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
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可以扣除的。对待摊费用的处理, 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 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