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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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相关推荐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通用8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1一、活动时间4月26日上午10:00——12:00二、活动地点文化广场三、活动主题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四、参与单位县科委、县文体广新局、县工商局、县电视台五、活动内容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咨询活动。

1、县科委负责国家、市、县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宣传。

2、县文体广新局负责有关版权保护方面的宣传和咨询。

3、县工商局负责保护商标权、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以及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宣传和咨询。

六、活动要求1、县科委负责活动场地的衔接和布置。

2、参与单位各自准备一幅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见附件。

3、参与单位必须落实2名工作人员,做好本次宣传工作。

4、参与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充分做好宣传的资料准备工作。

5、县电视台安排人员对活动进行报道。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2根据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xx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校知识产权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知识产权意识,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全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具体活动方案公布如下:一、活动目的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校师生知识产权意识,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化建设,为我校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再创新成就。

二、活动时间20xx年4月20日至26日三、活动主题四、宣传活动主要内容1、利用电子大屏幕、宣传横幅、宣传栏等形式营造校园氛围,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2、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见附1)。

3、开展“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电子版报制作活动(见附2)。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近年来,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在此背景下,各级城市纷纷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以下是一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旨在为相关城市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工作目标1.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3.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4.增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1.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 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确保政策体系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相衔接;- 推动政策落实,加大对知识产权创新、保护、运用的支持力度。

2.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 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地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查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4.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转化效率;- 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融资扩大生产。

5.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

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作经费;3.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进展进行定期评估;4.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工作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2021-2023年):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定相关政策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2.第二阶段(2024-2026年):深化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水平;3.第三阶段(2027-2029年):巩固和扩大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成果,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1.03•【文号】国知发运字〔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要求,经城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北京市丰台区等1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见附件1),北京市昌平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2),江苏省宜兴市等30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名单见附件3),河北省迁安市等97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见附件4),试点示范时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部署,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投入,与相关城市建立强市共建机制,与相关县(市、区)建立联系指导工作机制,指导城市和县(市、区)制定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现省市联动、全域行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方案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国家决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本文将从背景分析、示范区建设目标、主要建设内容、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方案。

一、背景分析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社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频发、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等。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国家需要建立示范区,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示范区建设目标1.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通过建设示范区,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2.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示范区将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升级。

3.打造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示范区将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入驻,建设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跨国合作和交流。

三、主要建设内容1.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

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2.建立知识产权培训机构。

设立知识产权培训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和企业培训,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能力。

3.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和应用。

投入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1.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领导小组。

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领导小组,统筹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

2.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包括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2023年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1.背景和目标高新区作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区域, 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对于推动高新区经济发展、推动国家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提升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 推动高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2.工作重点(1)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高新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 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加强资源整合和监督指导, 推动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增加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 并加强执法和司法力量。

(3)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

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转化,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效益。

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促进知识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和便利化。

(4)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

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 提高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

(5) 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和交流, 推动高新区在国际上的知识产权影响力提升。

3.工作计划(1) 第一季度: 制定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政策。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 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2) 第二季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 建立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和技术转化服务。

(3) 第三季度: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建设, 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人员,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执法机构的协调合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公布日期】2015.10.27•【文号】国知发办字〔2015〕60号•【施行日期】2015.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5〕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委、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的有关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现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请贯彻执行。

根据《工作方案》,将分批次组织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示范学校的申报和认定。

首批拟认定30至50所“试点学校”。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需会同教育厅(委、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条件推荐3-5所试点学校。

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电子件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杨非电话:************传真:************邮箱:***********.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邮编: 100088联系人: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马学阳电话:************附件:1.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2.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2015年10月27日附件1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的要求,通过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学校,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10•【字号】宜府发〔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宜府发〔2022〕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0日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以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质量优先、系统协同、聚焦重点等基本原则,推动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高效能管理,激发创新活力,为宜昌加快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通过示范建设,使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能力与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知识产权在推动产业升级、赋能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的区域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2•【字号】绍政办发[2010]51号•【施行日期】2010.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绍兴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期两年。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绍兴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复函》(国知发管字〔2010〕2号)的要求,结合绍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和科学管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坚持发展和保护并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确立知识产权战略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

(二)试点期内,全市专利年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全省同类城市前列,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幅高于总申请量的增幅。

全市商标注册量稳定增长,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数量有新的突破,名牌产品数量有新的增长。

(三)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新培育各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80家以上。

知识产权实施方案(5篇)

知识产权实施方案(5篇)

知识产权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____开展____省百户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____》(云知联发[____]号)的要求和部署,及《____省知识产权局____开展____省百户企业知识产权局试点示范总结验收工作____》(云知发[____]____号)的要求、推进我公司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使我公司试点工作做到认识统一、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进度有序,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创新人才为目标,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____保障成立由林向芳先生领导的专利管理办公室,主任:____,副主任:____,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____人及兼职人员____人。

三、总体要求专利管理办公室,必须重视并加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并按以下要求保证与试点相关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1.试点工作按照“一企一策、突出重点、逐步深入、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2.并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及目标;3.专利及知识产权的人员培训和高级管理人才培养作为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人才战略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重视;____把加强企业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作为企业结构调整、重组改造、技术优化升级和市场拓展的重要内容,切实纳入到企业技术开发、引进、改造,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中去;____把专利及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特别是企业相关技术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作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在技术创新和经营战略中的独特作用,有效促进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储备;6.以专利工作带动企业商标等其它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形成企业全方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新格局,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07•【字号】武政办〔2024〕89号•【施行日期】2024.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4〕8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7日武汉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为全面推进武汉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打造创新涌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典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保护“武汉经验”,辐射带动全省及国家中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到2025年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在83.5分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超过40件,年度版权登记数达到85000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显著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周期压减10%以上,全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超过3500件;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显著增强,推动知识产权审判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5%,全年平均结案时间压缩至100天以内。

二、工作任务(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1.加强统筹调度。

建立武汉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督办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全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最新)

全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最新)

全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最新)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加强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科技创新和进步,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X〕13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X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X〕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X—X年)的通知》(国办发〔X〕64号)等文件精神和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原则,以完善科技体制机制为基础,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为重点,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为支撑,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县知识产权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实行稳步推进,最终形成有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二)突出重点,注重示范。

试点工作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提高大众知识产权素养为重点,重点抓好示范企业和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并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县上下知识产权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围绕中心,服务企业。

试点工作坚持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使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经济工作紧密结合。

同时,试点工作坚持从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做好服务,使知识产权工作切实成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速企业规模发展的有效抓手。

三、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为契机,力争用2年时间,使我县政府推动、协调、管理知识产权的工作绩效显著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知识产权经营水平较高、竟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县域科技进步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1.12.23•【文号】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施行日期】2021.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十三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试点示范地方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经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决定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对标强国建设标准,按照“试点促普及推广、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国家局抓示范、省局抓试点”的分级管理模式,发挥局省市联动作用,集聚各方面优势资源,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方阵,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城市、县域、园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坚持质量优先。

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突出质量导向,优化考核评价指标,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有效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及申报第一批试点区域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及申报第一批试点区域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及申报第一批试点区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3.09.15•【字号】粤知规[2003]50号•【施行日期】2003.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及申报第一批试点区域的通知(粤知规[2003]50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为贯彻《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落实我局《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粤知协[2003]37号)精神,充分发挥我省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进技术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我局决定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现将《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方案》的要求,配合做好全省区域试点示范工作,以《方案》的精神指导本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可参照《方案》的做法,开展本地区的区域试点示范工作。

执行中如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规划发展处联系。

今年,我局将在全省择优选择2个地级市、4个县(市、区)、2个特色园区作为试点区域,先行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标、试点内容、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详见《方案》,请各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已纳入或已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城市的,不列入我省试点城市申报范围。

三、我局今年已确定中山市古镇镇、汕头市凤翔街道、佛山市南海区金沙镇及顺德区容桂街道为我省第一批试点镇(街道),此次镇(街道)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四、请将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电子件于9月25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谢红,联系电话:87300624。

二00三年九月十五日lar_10015。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8.02.21•【字号】浙知发综〔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知发综〔2008〕8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推进我省城市、园区的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

现将我局制定的《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区域知识产权创建(示范)工作方案提纲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精神,从广度和深度推进我省城市、园区的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我省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工作的创建与示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与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开展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工作的创建与示范,有利于建立点面结合、层次分明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突出各有重点和特色的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形成以创新促普及、以示范促深化的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1.县(市、区)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的工作要求(1)深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重视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培训。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2.06.23•【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解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批示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于日前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加快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一、背景意义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形成若干保护高地”的具体措施。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进一步提出“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择优遴选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

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全面部署。

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有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有效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

知识产权实施方案系列

知识产权实施方案系列

知识产权实施方案系列知识产权实施方案篇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__-__年)的通知》(国办发〔__〕22号)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结合本市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务求实效,进一步优化首都发展环境,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改善首都保护知识产权环境,促进创新发展,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保护知识产权首善之区。

(一)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二)重点打击集群式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三)积极、有效解决好本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造、管理、运用、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五)建立并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工作机构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成立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以下简称保知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知办)负责保知组日常工作;成立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受理、转交、跟踪反馈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搭建执法协调、上下联动、部门互动、信息共享的保护知识产权平台;进一步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队伍。

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运行机制。

保知组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的建设。

(一)沟通机制。

定期沟通机制。

一是建立保知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各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等;二是建立与驻华使馆、驻京外国商社、外资企业定期对话、交流制度,每半年一次。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

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1为了更好地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建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本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创新作为当前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推动我们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无穷力量。

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大力推动本公司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在行业领域和区域范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力带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加快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二、工作目标全面提高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通过两年的创建工作,力争成为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三、工作内容(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我们将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切合实际,在完成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寻找自身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知识产权制度。

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企业管理全过程,实现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规范化。

其中,尤其要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和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将知识产权工作状况作为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从职位晋升、工资晋级等方面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建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企业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在技术质量部设置知识产权办公室,并确定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的体系化和专业化。

根据企业自身能力,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培训,并积极与成功示范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学习。

加强知识产权部门的管理职能,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地支持和保障知识产权创建工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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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计划,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主线,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博乐市和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引导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设立专项经费,完善考评体系,成立中介服务机构,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努力把博乐市建设成为博州知识产权强市。

二、工作目标
按照各级试点示范计划的要求,切实做好3家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服务工作和培育工作,圆满完成试点示范任务。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1、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博乐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年度推进计划;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的协调、组织和落实,圆满完成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指标。

按照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健全机构,加大投入,快速发展,确保发挥试点示范作用。

2、扎实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和优势企业培育
按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的要求,指导试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知
识产权管理制度,将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成果及时申请专利,确保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有显著提升。

指导优势培育企业做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建立或完善主导产品的专利数据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监控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在国内外进行专利布局,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落实和兑现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积极推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能独立处理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专业人才。

3、全力推动专利申请增量提质
以试点示范县区和试点企业为突破口,狠抓全市专利申请量,提高发明专利和职务发明申请比例。

2012年全市完成申请量80件,授权专利30件。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专利中介机构的服务作用,争取建立本土化的专利服务机构。

继续实行分工联系制度,开展“企业专利服务月”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将创新成果及时申请专利。

进一步巩固和做好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管好用好资助资金。

4、协调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实施
指导试点和优势培育企业加强专利技术和产品的推广
和宣传,积极参加全国发明展览会、中国专利周等各种专利交易会;争取科技、经济、金融等有关部门对专利技术、项目实施转化的支持和扶助,促进专利成果的转化;争取开展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试点,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5、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执法
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
行动,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维权和守法意识。

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协作,整合执法力量,加大主动查处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产品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工作。

认真开展专利纠纷调处,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

加强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经验的总结,开展纠纷调处的案件回访等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避免重复侵权现象的发生。

6、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活动。

制订《2013年知识产权宣传方案》,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普法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扩大对知识产权工作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广泛试点示范,提升运用能力
进一步完善博乐市市区知识产权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对试点示范企业试点工作的考核、督促和指导。

千方百计加大投入,争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专项经费。

对试点单位优先推荐申报各类项目,优先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和支持。

总结
和推广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好的经验,带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共同发展。

2、培育创新文化,优化发展环境
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专利申请补助、优秀专利发明人评选奖励和产业化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形成鼓励和引导自主创新的良好制度。

开展经常性的专利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加大知识产权普及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简报等新闻媒介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推介,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

3、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大力弘扬“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博乐市精神,大力倡导“忠实、友爱、创新、创优”的科技行政文化理念,加强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执行力。

加强全员岗位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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