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
广州市信息办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信息办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10.13•【字号】•【施行日期】2005.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信息办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直属各单位:为了做好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根据《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广州市财政局二○○五年十月十三日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11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做好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明确和加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的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管理范围及原则(一)凡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
(三)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广州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并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二、广州市财政局是本市财政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结算审查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一规划、项目概算审查、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价。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目录1 总则 ......................................................................................................................................... - 4 -1.1目的 (4)1.2适用范围 (4)1.3验收依据和标准 (4)1.4测评 (4)2 术语 ......................................................................................................................................... - 5 -2.1信息化项目 (5)2.2验收 (5)2.3建设单位 (5)2.4承建单位 (5)2.5监理单位 (5)2.6信息工程测评机构 (5)2.7一般项目 (6)2.8大型项目 (6)2.9重大项目 (6)2.10用户试用报告 (6)2.11测评方案 (6)2.12测评报告 (6)2.13项目概要 (6)2.14立项审核申请 (6)2.15项目建设方案 (7)2.16项目变更申请 (7)2.17项目变更审批文件 (7)2.18项目开工报告 (7)2.19项目实施报告 (7)2.20项目竣工报告 (7)2.21项目自检报告 (8)2.22用户手册 (8)2.23项目监理报告 (8)3 验收流程 ................................................................................................................................. - 9 -3.1验收的前提条件 (9)3.2验收流程 (9)3.2.1 一般项目验收流程.................................................................................................... - 9 -3.2.2 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流程...................................................................................... - 11 -3.3项目验收的组织.. (13)3.3.1 验收组构成.............................................................................................................. - 13 -3.3.2 验收组任务.............................................................................................................. - 13 -3.4验收结论与处理.. (14)3.4.1 验收合格.................................................................................................................. - 14 -3.4.2 验收不合格.............................................................................................................. - 15 -3.4.3 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 15 -4 检测 ....................................................................................................................................... - 16 -4.1信息网络系统检测 (16)4.1.1 环境平台检测.......................................................................................................... - 16 -4.1.2 网络安全和管理平台检测...................................................................................... - 18 -4.1.3 网络基础平台检测.................................................................................................. - 20 -4.2信息应用系统检测. (21)4.2.1 检测说明.................................................................................................................. - 21 -4.2.2 检测内容和符合标准.............................................................................................. - 22 -4.3信息资源开发检测. (23)4.3.1 检测说明.................................................................................................................. - 23 -4.3.2 检测内容和符合标准.............................................................................................. - 23 -5 相关标准清单附录 ............................................................................................................... - 24 -附件1: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申请表.................................................................. - 26 -附件2: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备案表.................................................................. - 28 -附件3:项目概要模版 ............................................................................................................. - 30 -1 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要求标准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要求标准目录1 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1.3 验收依据和标准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4 测评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
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2.1 信息化项目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2.2 验收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本规范中,验收为综合验收,不同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中要求的工程尾款也不同于质保金。
2.3 建设单位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2.4 承建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目录1 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1.3 验收依据和标准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4 测评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
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2.1 信息化项目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2.2 验收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本规范中,验收为综合验收,不同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中要求的工程尾款也不同于质保金。
2.3 建设单位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2.4 承建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
项目验收工作指南-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
项目验收工作手册验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1.上传的张冠李戴。
2.选择上传,除《其他资料》外选择上传实际为“有则必传”一、项目文档(项目管理系统)要求 (2)(一)上传文件必传、选择分类要求 (2)(二)上传的文档正确完整。
(2)(三)文档组织形式 (2)(四)文件内容要求 (3)(五)文件模板 (3)二、科信局专家验收会准备 (4)(一)项目材料 (4)(二)汇报材料 (4)三、系统流程 (4)(一)50万元以下项目 (5)(二)50-300万元项目 (5)(三)3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 (5)(四)300万元以上运维项目 (5)(五)系统流程和操作要求 (5)1.符合性验收流程 (5)2.备案流程 (6)3.专家验收流程 (6)4.验收测评流程 (6)四、验收来文要求 (7)(一)验收备案和专家验收 (7)(二)规划专家论证 (7)五、项目资料下载 (7)六、技巧 (8)(一)规范实施项目,按模板准备对应文档 (8)(二)常用工具 (8)(三)各文档准备技巧 (9)附件:验收参考资料 (9)一、验收前提工作 (9)二、项目文档资料(来自验收规范) (10)一、项目文档(项目管理系统)要求(一)上传文件必传、选择分类要求选择性上传:有则必传,其他资料一项除外。
设为可选,因为部分项目不一定会有招标书或变更等。
(二)上传的文档正确完整。
(1)上传文件与系统要求对应文件项一致。
合同上传本项目合同,审核意见上传本项目的审核意见。
常见的是上传文件与要求不一致,例如财局批复文件上传非财局批复文件,监理报告上传其他文件的,为能发送随意上传文件的。
历史原因小项目无审核意见的上传无审核意见原因说明文件。
(2)文件完整。
所提供文件完整,不只是部分。
主要几个扫描文件,例如立项审核意见只提供第一页、合同提供一半的等。
(三)文档组织形式一个文档一个电子文件(非压缩包文件),一一对应,一个合同一个文件,一个招标书一个文件,一个投标书一个文件,一个承建方报告一个文件。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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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1.3 验收依据和标准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4 测评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
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1 信息化项目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2.2 验收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本规范中,验收为综合验收,不同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中要求的工程尾款也不同于质保金。
2.3 建设单位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2.4 承建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
广州市信息办关于开展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信息办关于开展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信息化字[2007]3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7.05.31
【实施日期】2007.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信息办关于开展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穗信息化字〔2007〕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市信息办和市财政局将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的要求,全面开展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准备
(一)项目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建设任务,并达到项目设计的功能与性能要求。
(二)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的用户验收,已形成用户试运行报告或用户意见书。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系统化项目验收要求规范
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市信息化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目录1 总则................................................................. - 4 -1.1目的. (4)1.2适用围 (4)1.3验收依据和标准 (4)1.4测评 (4)2 术语................................................................. - 5 -2.1信息化项目 (5)2.2验收 (5)2.3建设单位 (5)2.4承建单位 (5)2.5监理单位 (5)2.6信息工程测评机构 (5)2.7一般项目 (6)2.8大型项目 (6)2.9重大项目 (6)2.10用户试用报告 (6)2.11测评方案 (6)2.12测评报告 (6)2.13项目概要 (6)2.14立项审核申请 (6)2.15项目建设方案 (7)2.16项目变更申请 (7)2.17项目变更审批文件 (7)2.18项目开工报告 (7)2.19项目实施报告 (7)2.20项目竣工报告 (7)2.21项目自检报告 (8)2.22用户手册 (8)2.23项目监理报告 (8)3 验收流程............................................................. - 9 -3.1验收的前提条件 (9)3.2验收流程 (9)3.2.1 一般项目验收流程............................................... - 9 -3.2.2 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流程........................................ - 11 -3.3项目验收的组织 (13)3.3.1 验收组构成.................................................... - 13 -3.3.2 验收组任务.................................................... - 13 -3.4验收结论与处理.. (14)3.4.1 验收合格...................................................... - 14 -3.4.2 验收不合格.................................................... - 15 -3.4.3 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 15 -4 检测................................................................ - 16 -4.1信息网络系统检测 (16)4.1.1 环境平台检测.................................................. - 16 -4.1.2 网络安全和管理平台检测........................................ - 18 -4.1.3 网络基础平台检测.............................................. - 20 -4.2信息应用系统检测 (21)4.2.1 检测说明...................................................... - 21 -4.2.2 检测容和符合标准.............................................. - 22 -4.3信息资源开发检测 (23)4.3.1 检测说明...................................................... - 23 -4.3.2 检测容和符合标准.............................................. - 23 -5 相关标准清单附录 .................................................... - 24 -附件1: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申请表.................................. - 26 -附件2: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备案表.................................. - 28 -附件3:项目概要模版 ................................................... - 30 -1 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
□验收测评 □符合性验收 □专家验收 ☑存档备查 □验收测评 ☑符合性验收 □专家验收 ☑存档备查 □验收测评 ☑符合性验收 □专家验收 ☑存档备查 □验收测评 ☑符合性验收 ☑专家验收 □存档备查
□验收测评 □符合性验收 □专家验收 ☑存档备查 □验收测评 □符合性验收 □专家验收 ☑存档备查 □验收测评 □符合性验收 □专家验收 ☑存档备查 □验收测评 □符合性验收 □专家验收 ☑存档备查
二、水务系统因其业务特性,信息化项目常与工程 建设实施捆绑在一起,应结合实际加以分析,归类 处理。
三、结合新要求新形势,思考云环境下的信息化项 目建设模式。
四、梳理本单位业务职能,制定局属电子政务框架, 画出信息化覆盖图。
谢谢!
●计划申报
每年4月份征集全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计划,应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一单位一新建一运维项目 财政申报系统和项目申报系统统一入口,除续建项目均应申报 市科信局计划审核结果(任务函)开展方案编制工作 方案编制应按照《编制指南》要求。
●方案报审
➢ 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中止获得批准。 ➢ 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建设相
关标准。
项目档案资料齐全
➢ 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立项审核意见、市财政局批复文件等)及有关档案, 单项设计、施工、监理、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招标文件、合同档案, 各类标准、管理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
如项目因出现变更,应及时(招标前)报市科信局审核,如变更超过审核意 见10%或50万应重新评审。
变更应清晰阐述依据及原因,并与原方案对照详列变更内容。
●招投标
遵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
●项目验收
具体要求见下文。
●项目验收前提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符合性验收、专家验收、投标流程2013年11月
整理时间:2013年11月仅供参考承建单位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符合性验收流程:通过自验、初验、第三测评后,由建设单位申请符合性验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符合性验收单位四方到场,承建单位提前半小时到场,准备符合性验收资料:第一部分:符合性验收单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科信局立项审批资料2.承建单位试运行报告3.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内容情况4.承建单位项目变更情况5.承建单位软件建设试运行报告6.第三方第三方测评报告7.试运行中发现问题记录8.监理方人员、文档数量统计(工作量统计)9.资金使用情况第二部分:符合性验收单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提供以下资料,进行验收广州市信息化符合性验收目录:1.提前半小时到场2.将竣工文档分五组放置专家们(5名专家)3.准备PPT及软件演示内容,熟悉环境(形成气场)4.专家入场(5名专家)5.建设单位介绍专家,专家内部挑选指定组长(鼓掌通过)6.专家主持会议7.内容1:建设单位介绍项目背景(8分钟)8.内容2:承建单位项目验收汇报(10分钟)9.内容3:专家意见#意见1:汇报的PPT内容●根据合同内容写,并提供对应证明资料;●列出项目变更情况●列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意见2:软件项目,需做软件功能演示10.监理单位汇报工作#主要所做的内容11.建议单位用户意见12.专家答辩13.专家讨论14.专家意见(鼓掌通过)承建单位人员做以下动作:1.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投标点2.纸上签到3.提交投标文件4.网上签到5.等待截标时间6.填写投标运作意见表7.截标时间报时,关门,截止投标8.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拆标书,核对光盘9.唱标:统计投标报价10.答辩抽签11.核对、打印、签字确认唱标表12.唱标结束,凭投标保证金凭证、唱标表,去电子政务大厅领取投票保证金13.方案讲解、答辩14.专家意见:方案讲解内容,按照评分要求来写。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也不例外。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项目,广州市财政制定了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现预期目标。
一、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项目管理的第一步,也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一步。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立项应该有明确的规划、目标和实施方案。
并且项目立项需要经过多方面的审批,包括草案审议、咨询、评审和决策等环节。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定了项目目标和计划,才能开始后续的工作。
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是整个项目的核心工作,也是最具挑战性的环节。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实施应该确保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和项目成本的控制。
这就需要执行的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以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进行预算管理,控制项目的成本支出,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三、项目评估项目评估是对整个项目进行总体评估,以确定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评估应该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价。
评估的过程中,需要考虑项目的长期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便确定项目是否成功完成。
四、项目管理工具为了更好地管理信息化项目,广州市财政制定了多种项目管理工具。
这些工具包括项目管理软件、风险管理工具等等。
这些工具可以帮助项目管理人员更好地掌控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总之,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既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又有利于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些管理办法对于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资源利用效率具有积极的作用。
广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做好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明确和加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的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管理范围及原则(一)凡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
(三)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广州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并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二、广州市财政局是本市财政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结算审查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一规划、项目概算审查、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价。
三、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程序(一)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概算各项目单位要围绕业务需求,依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国信办〔2003〕2号)、《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总则》(国标委高新〔2002〕42号),顺应技术发展趋势,遵循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可扩充性、易维护性和开放性等原则,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具体编制要求和格式另行发文。
(二)项目审核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一式三份报送市信息办审核。
市信息办在收到项目单位递交的项目建设方案后1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或修改完善意见;项目建设方案初审通过或项目单位的修改稿再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市信息办组织专家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项目概算的合理性进行评审;项目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市信息办形成书面审核意见送市财政局,并抄送项目单位。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标准[详]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目录1 总则目的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 )的验收。
验收依据和标准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测评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
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信息化项目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验收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本规范中,验收为综合验收,不同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中要求的工程尾款也不同于质保金。
建设单位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承建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
广州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期应用项目
市教育局 大型项目
2
广州市武警支队常规同播无线 通信网络系统
市武警支队 大型项目
3
程控交换机扩容建设方案
市公安局 大型项目
4
电视会议系统
市公安局 大型项目
5
公安专用光纤网补点工程
市公安局 大型项目
6
白洞水库大坝安全监控与
管理系统
市水利局 大型项目
7
从化市水利局综合业务系统
财政和信息化主 管部门批复文 件、项目合同规 定建设任务和项 目建设目标满足 情况
经费使用情况
财政批复金额 万元, 目前已支付金额 万元。
万元,合同金额 万元,尚未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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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情况
已试运行 日,系统运行正常,性能满足合同 要求,达到验收要求。
检测内容(在对 应的“□”内打“”)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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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文件
穗信息化字〔2007〕6 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 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属各单位: 为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
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广 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5〕62 号),现将《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市信息办联系。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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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全面 考核信息化项目设计、实施、监理、管理等工作,分析项目的 实际使用情况和效果,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中办发〔2002〕17 号)、《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工程管理》 (国标委高新〔2003〕7 号)、《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 (粤府办〔2005〕11 号)和《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 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5〕62 号),结合我市的实际,制 定本办法。
71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71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第一篇:71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71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6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1.3验收依据和标准;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1.4测评;测评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1.3 验收依据和标准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4 测评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
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 2.1 信息化项目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2.2 验收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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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日期:2007年03月16日 09:56:24 来源: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
市属各单位:
为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5〕62号),现将《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市信息办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蔡凌宏,电话:83124161)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全面考核信息化项目设计、实施、监理、管理等工作,分析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效果,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工程管理》(国标委高新〔2003〕7号)、《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粤府办〔2005〕11号)和《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5〕62 号),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由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按项目的投资额度将信息化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大型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
(一)一般项目:总投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项目。
(二)大型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的项目。
(三)重大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
第三条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市信息办或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项目立项、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以及工程质量的认定。
第四条市信息办和市财政局应当结合项目的立项审核和经费预算做好验收的组织和决算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必须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具体规范由市信息办另行制定)及相关标准、规范按时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条一般项目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由市信息办负责组织。
信息化项目经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第六条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需经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的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相应的测评,测评结果作为验收的依据。
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项目合同所有工程并达到测评要求后,必须向市信息办提出验收测评申请,市信息办委托招标选定的信息工程测评机构对项目实施测评。
信息工程测评机构在测评实施前将测评方案提交给项目建设单位且在完成验收测评后将项目测评报告提交给市信息办和项目建设单位。
第七条一般项目验收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验收报告报市信息办登记备案。
大型及重大项目由市信息办依据经市信息办审核通过的项目方案及项目审核意见、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财政经费批复和项目测评报告等内容组织验收。
市信息办应当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没有通过的,市信息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项目建设单位重新申请验收。
第八条大型及重大信息化项目工程尾款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大型及重大信息化项目验收通过的,由市信息办核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通过证明,项目建设单位凭该证明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支付工程尾款的手续和项目决算手续。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通过证明由市信息办统一印制。
第九条一般项目的验收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解决,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的首次测评、验收费用由市信息办统一支付,并列入其部门预算。
信息化项目未能通过信息工程测评机构测评,要组织二次及二次以上测评的,二次及二次以上测评费用由项目承建单位承担。
第十条市信息办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在验收过程中违反有关
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责令其整改,并按第五条规定重新组织验收。
违反本办法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信息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监察部门依照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项目建设单位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项目验收登记备案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未经验收通过却将信息化项目正式交付使用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未经验收通过却支付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尾款的;
(四)其它由于项目建设单位原因造成信息化项目无法进行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
对于逾期不改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广州市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范围内对其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造成公共财政损失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追究行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承建单位的经济纠纷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信息化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下一年度申请信息化建设预算时,要以书面形式说明该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要从严把关。
第十二条验收资料齐全并符合验收条件,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不办理验收备案或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区、县级市的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般项目、大型项目、重大项目的划分可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定义投资额度。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信息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