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大唐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大唐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大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2. 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4. 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1. 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核算、预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2. 财务部经理负责全面领导财务部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对财务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财务部各岗位职责如下:(1)会计核算岗:负责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税务申报等工作。
(2)预算管理岗:负责编制、执行、分析、考核公司预算工作。
(3)资金管理岗:负责公司资金筹集、支付、回收等工作。
(4)成本管理岗: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分析、控制等工作。
四、财务核算1. 财务核算应遵循会计准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2. 财务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财务核算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会计资格证书,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五、预算管理1. 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按照预算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3. 预算执行结束后,财务部应及时进行预算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六、资金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 资金筹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 资金支付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4. 资金回收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回收。
七、成本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分析、控制。
2. 成本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成本状况。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所有与财务有关的工作。
2. 财务管理机构子公司设立财务部门,由财务主管负责整个财务管理工作。
3. 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职责如下:1.记账:按照国家财务法规、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记载账务。
2.报销:审核报销单并支付费用。
3.进项税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进项发票进行管理。
4.出纳业务:负责企业内部现金管理与结算,如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押金等。
5.财务报表:编制、汇总、审核、交付账面现金、资金往来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6.现金预算:负责编制年度、月度现金预算,对公司现金流实行有效控制。
7.资金管理:负责公司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督和预测工作。
8.审核:负责审核与财务有关的业务数据及陈述,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
9.其他管理工作:完成财务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4. 会计核算在会计核算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并制作会计报表。
2.统计、分析和掌握企业财务状况。
3.开展借款纪录管理和结算工作。
4.完成税务核算中涉及的各项任务。
5.学习新的财务核算规则和办法。
5. 审计工作1.完成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2.进行内部审计,对企业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制定解决方案。
3.向企业主管部门和股东报告审计结果。
4.完成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6. 财务制度的执行1.内部制度:子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的内部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和授权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规范。
2.外部制度:子公司应当遵循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外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3.审核制度:子公司应当建立财务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 财务安全1.财务安全标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咨询,建立安全档案和文件库。
2.内部财务安全:按照财务安全标准,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安全制度,确保信息资产安全和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集团及子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2. 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及时性原则;3.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执行、监督财务预算;2.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3. 负责资金管理、成本控制、内部控制;4. 负责税务筹划、合规性审核;5. 负责财务档案管理、财务信息披露;6. 完成集团总部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任务。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利润预算等内容。
第八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四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表第九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十条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一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反映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总部要求,开设银行账户,规范资金收支。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资金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章内部控制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七条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财务制度、采购制度、销售制度、人力资源制度等。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
第三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保密性原则:对财务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第四条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负责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监督资金收支,确保资金安全。
(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与公司总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子公司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各业务部门自行支配。
(二)计划管理原则: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调度资金。
(三)风险控制原则:加强资金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条资金收支管理:(一)子公司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二)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审批制度。
(三)银行账户管理:子公司应设置合法的银行账户,并定期与银行对账。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七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二)历史成本原则: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历史成本计价。
(三)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合理预计和确认。
集团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集团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子公司经济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三、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1. 子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2)负责编制、审核、执行公司财务预算;(3)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4)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5)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配合工作;(6)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合规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核算制度(1)子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核算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子公司财务核算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严格执行财务核算规定。
2. 预算管理制度(1)子公司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公司审批后执行;(2)子公司每月、每季度、每年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3)子公司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公司审批。
3. 资金管理制度(1)子公司设立独立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子公司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3)子公司加强资金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4. 财务报表管理制度(1)子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2)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报表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公司总部;(3)子公司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检查1. 子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2. 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 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子公司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依据。
大唐企业财务制度
大唐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财务制度,规范大唐企业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唐企业财务制度适用于大唐企业所有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大唐企业财务制度内容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管理、财务责任制度等。
第四条大唐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大唐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五条大唐企业财务制度实施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文件。
第六条各级财务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公正、廉洁、诚信、有效地执行本制度。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当增强法制观念和职业操守,忠实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对公款、公物保管使用负有严格责任。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九条大唐企业财务管理机构包括:财务部、出纳部、审计部、统计部等。
第十条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财务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及审计监督等。
第十一条出纳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企业日常资金收支管理、资金监管、银行结算等。
第十二条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第十三条统计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企业数据收集、分析、整理,提供数据支持和依据。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治理、诚信合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公正、透明、有效。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素质。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十八条大唐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工作。
第十九条财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
第二十条大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政策和核算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准确。
大唐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唐集团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营行为,保障子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集团旗下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等。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 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3. 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维护企业信誉;4.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5.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子公司应设立以下机构:1. 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2.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3. 管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4. 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
第六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任、罢免和职责,按照《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七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制定自身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实施计划。
第八条子公司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运营成本。
第十条子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运营安全。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合规、合法、高效。
第十四条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风险评估与识别;2. 内部控制措施;3. 内部监督与评价;4. 内部控制改进。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第五章薪酬福利与员工权益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
2. 子公司应遵循母公司的财务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财务组织与职责1. 子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资格和经验,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负责。
三、财务计划与预算1. 子公司应根据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市场情况,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
2. 财务计划和预算应经过子公司管理层审批,并报母公司备案。
四、资金管理1.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2. 所有资金往来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进行,禁止使用个人账户处理公司资金。
五、资产管理1. 子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2. 对于资产的购置、处置和报废,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成本控制1. 子公司应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对成本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2. 定期分析成本结构,采取措施降低不必要的开支。
七、财务报告与审计1. 子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上报母公司。
八、税务管理1. 子公司应遵守国家税收法规,依法纳税。
2. 建立税务筹划机制,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九、财务风险管理1. 子公司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对潜在的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2. 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财务危机。
十、财务信息系统1. 子公司应使用母公司推荐的财务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定期对财务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子公司管理层审批,并报母公司备案。
注:此模板为通用模板,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母公司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大唐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大唐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文档旨在全面介绍大唐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规范子公司财务管理的流程和方法,以确保公司财务的正常运行和合规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大唐集团的子公司,包括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和其他相关岗位。
2.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2.1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子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组织,在公司内负责财务相关的规划、执行和监督工作。
财务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资本投资等方面的计划;•监督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确保公司资金的合理运作;•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协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提供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咨询和培训。
2.2 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是负责具体财务工作的员工,包括会计师、出纳员、财务分析师等。
财务人员的职责如下:•根据财务部门的指导,执行财务工作任务;•准确记录和报告财务交易,包括收入、支出、负债等方面的信息;•负责核对和审计公司账目,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参与财务预算和分析工作,为管理层提供相关的决策支持。
3. 财务管理流程子公司财务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财务预算每年初,财务部门会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财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支出、资本投资等方面的计划,并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调整。
财务预算的编制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2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子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资金筹集、资金运作和资金监控等方面的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确保公司资金的充足和合理运作。
同时,财务人员还需要与银行、合作伙伴等进行资金结算和对账等工作。
3.3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和定期的记录和报告。
财务部门负责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这些报表对于公司及时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以及提供给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评估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子公司账务管理制度
子公司账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账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做到合规、规范、透明。
第五条子公司应设置财务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监督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总部报送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第九条子公司应按月结账,每月底实施月度财务结转。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总部的指导意见编制年度预算。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成本。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运作,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税收义务,确保纳税合规。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登记、使用、处置等规定。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催收欠款,防止坏账发生。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建立存货管理制度,做好库存管理和进销存记录。
第二十条子公司应建立投资管理制度,谨慎选择投资项目,确保投资回报率。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识别和评估各类经营风险。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公司财务信息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有权对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子公司应积极配合。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子公司经济活动的合规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所有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成本核算、资产管理、税务处理等。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财务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2. 负责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3. 负责资金收支管理;4. 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5. 负责税务处理和税务申报;6. 负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7. 负责财务档案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第七条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资金预算编制与执行;2. 资金收支管理;3. 资金筹措与使用;4. 资金监督与审计。
第八条子公司应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人由财务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九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条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成本核算方法与标准;2. 成本控制措施;3. 成本分析与考核;4. 成本预算编制与执行。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设立成本管理部门,负责成本管理的日常工作,成本管理部门负责人由财务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2.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3. 风险评估与识别;4. 风险应对与控制。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设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由财务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报告规定,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1 为加强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处理、内部控制等。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2.1 子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2.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公司总部指派,对总部负责。
2.3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会计部、资金部、成本控制部、税务部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应财务工作。
三、会计核算3.1 子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3.2 会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可比性原则。
3.3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真实、完整、规范,并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3.4 财务报表应按月、季、年编制,并及时报送公司总部。
四、资金管理4.1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4.2 资金收支应实行集中管理,严禁个人借款、公款私存。
4.3 资金调拨应严格按照公司总部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
4.4 资金结算应使用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
五、成本控制5.1 子公司应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
5.2 成本核算应准确、及时,并与实际发生费用相符。
5.3 成本控制措施应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5.4 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六、税务处理6.1 子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6.2 税务申报应准确、及时,不得有漏税、逃税行为。
6.3 加强税务筹划,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七、内部控制7.1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7.2 内部控制应涵盖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授权审批、职责分离、凭证控制、实物控制等。
7.3 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八、附则8.1 本制度由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集团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子公司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子公司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
(二)真实性原则:子公司财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完整性原则:子公司财务核算应全面反映经济业务。
(四)效益性原则:子公司财务管理应注重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财务部门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七条子公司财务部门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负责编制财务预算,执行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负责财务报表编制,按规定时限报送集团公司。
(五)负责财务分析,为子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六)负责内部审计,对子公司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七)负责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八条子公司其他部门职责:(一)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经济信息。
(二)协助财务部门做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
(三)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九条财务预算管理:(一)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二)子公司应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偏差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
第十条会计核算管理:(一)子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集团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
(二)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档案完整、安全。
集团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集团及子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行为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隐瞒、篡改。
(三)谨慎性原则:对财务风险进行合理估计,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
(四)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内外部监督。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设立财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子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财务部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子公司财务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审核集团及子公司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三)监督子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四)组织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
(五)负责集团及子公司财务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财务部门职责:(一)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行为合法合规。
(二)编制和审核本公司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三)组织实施本公司财务预算,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四)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配合集团财务部进行内部审计。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集团及子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
第九条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真实反映集团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第十条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及时向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披露。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应经审计机构审计,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财务预算与控制第十二条集团及子公司应制定财务预算,明确年度财务目标。
大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唐公司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预算编制和执行应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确保预算资源与战略目标相匹配。
(二)全面预算原则:预算应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领域和职能部门,实现全面预算管理。
(三)量入为出原则:预算编制和执行应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
(四)权责一致原则: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应明确权责,确保预算管理的有效性。
(五)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的适应性。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预算编制周期为一年,自上年度12月1日至下年度11月30日。
第五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编制部门预算草案。
(二)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形成公司预算草案。
(三)公司领导层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四)财务部门根据领导层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五)公司领导层批准预算,正式下达预算执行。
第六条预算编制要求:(一)预算编制应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趋势、政策法规等因素。
(三)预算编制应细化到部门、业务、项目等具体环节。
(四)预算编制应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七条预算执行期间,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预算执行要求:(一)各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向公司领导层汇报。
(三)公司领导层应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四)各部门应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预算调整:(一)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行业趋势、政策法规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预算目标无法实现,可申请调整预算。
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机构、财务人员及财务相关业务。
第三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2. 依法纳税,合规经营;3. 预算管理,严格控制;4. 内部控制,风险防范;5. 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集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本制度,并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子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设置以下岗位:1.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对财务总监负责;2.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对财务总监负责;3. 会计: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工作;4. 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工作;5. 财务助理:协助财务经理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预算管理1.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集团审批;2. 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各项指标;3. 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需报集团审批。
第八条会计核算1. 子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集团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2. 会计凭证应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伪造、变造;3. 会计报表应按期编制,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第九条资金管理1.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2. 资金支付应遵循“支付审批、支付审核、支付执行”的程序;3. 资金收支应按月进行汇总,编制资金收支报表。
第十条内部控制1.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2. 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预算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集团子公司财务制度
集团子公司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子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确保财务资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护母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部门1. 子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审计、财务报告等日常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适时接受相关培训。
3.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4.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财务状况和财务风险。
三、财务核算1. 子公司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处理流程,保证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 子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 子公司应当与外部审计机构合作,进行财务审计,检查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四、财务预算1. 子公司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确定经营目标和预期收入、费用等指标。
2. 财务预算应当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
3. 子公司应当根据财务预算动态调整经营计划,确保公司财务稳健。
五、财务报告1. 子公司应当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如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并按规定向集团公司报送。
2.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子公司应当按时向集团公司报送内部报表,开展财务分析和经营评估。
六、财务审计1. 子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内部控制制度。
2. 子公司应当与外部审计机构合作,进行财务审计,确认公司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子公司应当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确保公司财务活动合规。
七、财务风险管理1.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类财务风险。
2. 子公司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3. 子公司应当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保障公司财务安全。
集团子公司财务制度范本
集团子公司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子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子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财务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全体员工,具体负责执行和监督的机构为财务部,最高负责人为集团总经理。
第三条财务部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法的原则,对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全面、及时、准确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子公司各级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不定期对子公司各项财务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财务运作纪律性。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六条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集团公司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会计政策和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会计档案和账簿。
第八条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周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及时向上级公司报送财务报表。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财务交易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当对子公司的每笔财务支出和收入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各项资金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做到收支平衡、节约用途、科学运作。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进行严格的资金计划和预算编制,合理安排和分配资金使用。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和审批流程,对各项预算支出和收入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公司的资金流动进行及时统计和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问题。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对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变化和风险动态。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公司的各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大唐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唐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唐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等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大唐集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保障信息时效;(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五)风险防控原则: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确保企业财务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大唐集团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集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执行集团财务预算;(三)组织财务核算、分析和报告;(四)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五)协调、指导下属企业财务工作;(六)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五条下属企业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在本企业领导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执行本企业财务预算;(三)组织财务核算、分析和报告;(四)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五)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大唐集团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预算内容应涵盖企业各项财务活动;(二)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三)可控性原则:预算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控制和考核。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财务部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集团财务预算草案;(二)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集团财务预算草案;(三)下属企业根据集团财务预算,编制本企业财务预算;(四)财务部汇总编制集团财务预算;(五)董事会审议通过集团财务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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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团公司省级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范集团公司省级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省发电公司)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实行目标控制、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省发电公司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在集团公司制度框架内,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省发电公司。
第二章产权管理第四条省发电公司属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原集团公司内部核算电厂划入省发电公司后,为省发电公司内部核算电厂,由省发电公司实施管理。
原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划入省发电公司后,为省发电公司控股子公司,省发电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管理,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
第六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与省发电公司的产权纽带关系,省发电公司每年按集团公司核定数额上缴投资收益。
第三章投、融资管理第七条大中型基建工程、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工程和限额以上小型基建工程等投资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相关计划及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融资管理。
第八条省发电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非电项目投资。
第九条省发电公司按照自我平衡的原则安排集团公司批准项目的资金筹集、使用和还贷计划。
第十条省发电公司在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编制融资方案,融资方案纳入资本性收支预算。
第十一条省发电公司负责审核所属企业的年度借款预算、项目融资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二条基层企业负责落实项目贷款承诺。
第十三条基层企业负责编制年度借款预算、项目融资的建议方案,报省发电公司审核。
第十四条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利用外资借款,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担保管理第十五条省发电公司为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需报集团公司同意后办理。
如需为多经企业提供担保,必须进行风险分析,报集团公司同意后办理。
第十六条省发电公司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确有必要提供担保的,需由省发电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核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办理。
第十七条省发电公司所属内部核算单位不得提供担保,如确需对多经企业提供担保,必须进行风险分析报省发电公司同意,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办理。
第十八条省发电公司所属企业如需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省发电公司需提交正式的担保申请和对担保金额、方式的建议,并将其所属企业的申请附后。
集团公司担保方式以保证担保为主,原则上不采取其他担保方式。
第十九条提供担保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要严格审查担保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还贷能力,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企业为担保申请人提供担保在如下情况时,必须要求担保申请人或其他方提供反担保。
(一)企业为担保申请人借款提供担保的比例超过企业在担保申请人的投资比例,担保申请人或担保申请人的其他股东须对超出股比部分提供反担保;(二)企业为非直接投资单位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或其直接投资者须提供反担保;(三)企业为多经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方须提供反担保。
第二十一条反担保的主要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企业可依据风险程度和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确定反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反担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三条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规定对各类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省发电公司管理资产的重组(包括置换、购并、出让、改制、项目公司组建等)由集团公司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省发电公司审核所属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核销,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六条省发电公司自行安排固定资产零星购置计划。
第二十七条执行集团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标准,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大型施工机械、2.5万千瓦及以上发动机、35吨/小时及以上锅炉、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和15000千伏安及以上变压器等主设备的报废、出售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九条权限内的主设备以外的固定盘亏(盈)、报废、出售事项由省发电公司自行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内部核算单位自行审批权限内的主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盘亏(盈)、报废、出售事项,报省发电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
控股子公司权限内的主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盘亏(盈)、报废、出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报省发电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上级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省发电公司自行审批权限内的存货盘亏(盈)、报废、出售事项,报集团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内部核算单位自行审批权限内的存货盘亏(盈)、报废、出售事项,报省发电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
控股子公司权限内的存货盘亏(盈)、报废、出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报省发电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上级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省发电公司自行审批权限内坏账损失,报集团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内部核算单位坏帐损失由省发电公司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控股子公司权限内的坏账损失董事会审批,报省发电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上级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省发电公司自行审批权限内的对外捐赠,报集团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内部核算单位自行审批权限内的对外捐赠,报省发电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
控股子公司权限内的对外捐赠由董事会审批,报省发电公司备案;超过权限的报上级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存货的盘亏(盈)、报废、出售和坏帐损失处理、对外捐赠等事项,要按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三十四条省发电公司按照自主安排、自我平衡的原则安排限额内的自有资金使用。
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对省发电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十六条省发电公司及所属企业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账户。
第七章预算管理和资产经营考核第三十七条省发电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集团公司关于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建设计划,公司投资、融资协议,改制、收购兼并等重大经营事项安排等编制公司预算。
第三十八条预算编制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上报。
第三十九条省发电公司代管企业年度预算经省发电公司初步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四十条集团公司根据总体经营目标和省发电公司上报的预算建议方案确定省发电公司主要预算指标,并以文件形式下达。
第四十一条省发电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预算编制正式预算,同时根据正式预算编制执行预算,对预算指标进一步分解,将分解后的预算指标下达给其所属企业。
第四十二条定期组织预算分析,监控公司及所属企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三条遇有重大事项需要调整预算的,将调整原因及调整额以文件形式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第四十四条集团公司按照预算管理、资产经营考核等有关办法,对省发电公司预算完成情况、资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十五条省发电公司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所属内部核算单位、控股子公司预算完成情况、资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八章收入、成本和利润管理第四十六条负责组织所属企业向地方有关部门争取电(热)价政策,协调电(热)价执行中发生的问题,统一对外的市场策略,审核所属企业电(热)价调整方案。
第四十七条自主决定其所属企业电费结算方式。
集团公司统一考核省发电公司电费回收情况。
第四十八条执行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核定的成本定额、标准。
第四十九条实施全过程成本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第五十条定期进行成本项目及单位成本差异比较分析,发现差距,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第五十一条确定内部核算电厂、控股子公司目标利润,监控目标利润的完成,审核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第九章税收管理第五十二条统一汇算缴纳具备条件的内部核算单位增值税;控股子公司就地缴纳增值税。
第五十三条统一汇算缴纳内部核算单位企业所得税;控股子公司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四条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土地税等其他税费由各单位就地缴纳。
第十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第五十五条执行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会计报表体系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五十六条按时报送母公司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
第五十七条组织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并按规定报送财务分析报告。
第五十八条省发电公司代管企业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同时报送省发电公司。
第五十九条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年度决算审计,按时报送审计报告。
第十一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六十条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编制公司财务稽核工作计划,按计划对所属企业进行财务稽核。
第六十二条配合监事会、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财务检查。
第六十三条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第六十四条对重大财务事项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六十五条省发电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应事先征求集团公司意见,并报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备案。
第六十六条组织公司会计人员培训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三章附则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