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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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学院《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解读系列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报告会成功举办文章类型:校园生活文章发布时间:2011-06-03 10:27:29点击次数:139
6月2日,《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解读系列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报告会在文理大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报告由山东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高希星主讲,水土学院院长刘福胜、党委书记李树枫等学院党政领导以及水土学院全体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高希星,我校毕业的优秀校友,现任山东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长期从事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了我省多项关于水资源方面的重大决策和水资源规划、配置、节约、保护制度,特别是在组织设计、制定了我省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有着重要贡献。
报告会上高希星采取图文结合的形式对《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分析。高希星在报告会从行政管理、目前山东水资源形势、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等十个方面进行讲授。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省委一号文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山东省实际情况与中央1号文件精神相碰撞的结晶。加快水利发展,增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在我省具有特殊战略意义。纵观目前我省水利发展状况,高处长提出用建立健全“三条红线”管理的方法来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个方面。高处长用朴素幽默的语言表述了山东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必要性,进一步将水源管理落到实处的急迫性。
通过此次报告会,广大师生对当前和今后水利改革发展的形势有了深刻的认识,对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精神又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熟悉了山东省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力度,同时对水利水资源学科的发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信心,对今后学习、教学和科研的方向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本次报告会对于广大学生了解专业动态,提高对水资源制度的认知,培养专业的学习兴趣,对学生求真创新的良好学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文章出处:水土学院团委
文章作者:冯国营王玉亭李波华正晓
山东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处长高希星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
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被禁止新增取水。
据介绍,新办法的重点是严格控制三个关口:一是把住用水总量关,每个市、县用水总量必须控制在可用水量的范围之内,对突破区域可用水量控制“红线”的地方行政首长进行问
责;二是把住用水效率关,每个行业都要确定基本用水定额,超过用水定额的,不予办理用
水许可审批;三是把住纳污容量关,引导中水回用、循环利用,实现达标排放,避免因过度
排放加重污染,影响水质安全。
在新办法正式实施之前,山东省在菏泽、淄博、临沂3个市进行了先行先试工作。通过控制用水总量保持水资源永续利用,进而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设计初衷已经有所显效。
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是菏泽市的用水大户,一直将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2006年底投产时,每年用水23万吨。2010年,菏泽市根据山东省水利厅下达的用水总量指标,给这家企业下达了用水定额,面对压力,这家企业改造了设备,并积极推广和应用节水措施,目前每年用水量已下降至15万吨。
单县化工有限公司也是菏泽市的用水大户,单县试点用水总量控制以后,县水务局每月都对这家公司的取水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公司通过强化对内部各部门的用水考核、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废水回用率等措施,节水效果初步显现,2010年吨产品耗水11.1立方米,比2009年降低47.6%。2010年用水比2009年减少28万立方米,用水量同比降低3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
高希星说:“严控用水总量,严格按不同产业的用水定额标准审批用水许可,可使水资源真正成为引导各地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布局结构,发展节水型经济的‘杠杆’。”
山东属严重缺水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5。全省年均可补充、可循环、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仅有303亿立方米,按目前用水方式测算,全省年缺水40多亿立方米。
有关专家认为,实施新的用水管理办法是用制度保障人水和谐的自觉行动,也是对未来发展的高度负责。山东划定“三条红线”,对于促进全国范围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样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