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创章程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是组织的基本规范,用于指导和管理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工作。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一个由青年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通过自愿服务促进青年的成长与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为社会和谐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条组织名称: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简称“联合会”)第三条组织架构:联合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并设有若干个委员会和工作组。
第二章会员组织第四条会员资格:任何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青年均可作为会员申请加入联合会,并经过批准后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权益: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提案权、参与组织活动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遵守联合会章程制度、参与志愿工作等义务。
第六条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制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按时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主席团:主席团是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联合会的整体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理事会是主席团的重要协助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各个委员会的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秘书处是负责联合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会员管理、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四章委员会和工作组第十条委员会:联合会可以设立若干个委员会,如志愿活动委员会、公关委员会等,主要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开展。
第十一条工作组:根据需要,联合会可以创建工作组来处理临时性工作或特定项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资金来源:联合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捐赠和赞助等,同时也可以开展公开募捐等活动。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联合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的透明度和合法性,定期进行财务报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第十四条章程修改:对章程的修改需由联合会主席团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联合会的其他规章制度应基于本章程进行制定。
青年团体章程制度
青年团体章程制度
第一条总则
本章程旨在规范青年团体的组织建设和运作,促进其健康发展,增强团体成员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第二条团体名称
青年团体的名称为XXXX。
简称为XXXX。
第三条组织目标
青年团体的主要目标是XXXX。
详细说明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
第四条组织结构
青年团体设立执行委员会,由X个核心成员组成。
执行委员会负责团体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成员权利和义务
1. 所有团体成员享有、平等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2. 所有团体成员有义务遵守章程规定,维护团体声誉,履行团体分配的任务和职责。
第六条团体活动
1. 青年团体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学术研讨、社区服务和文化交流等。
2. 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和参与方式由执行委员会决定并通知团体成员。
第七条资金管理
青年团体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会费和捐赠。
资金的使用需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并及时做出公示。
第八条纪律处分
1. 对于不服从章程规定、损害团体利益的成员,执行委员会有权采取纪律处分。
2. 纪律处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团体权益或开除团体等。
第九条章程修订
任何成员都有权提出对章程的修订建议。
修订需由3/4以上成员同意,并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执行委员会制定并实施,并及时告知团体成员。
第十一条生效
本章程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适用于团体所有成员。
以上为《青年团体章程制度》的内容,供参考。
公司青年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青年员工的创业意识,促进青年员工的创业实践,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青年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特设立公司青年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协会是公司内部非营利性、自愿性、服务性的青年创业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以“激发创业热情、培育创业人才、服务公司发展”为宗旨,为青年员工提供创业指导、交流平台和资源对接,助力公司青年员工实现创业梦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决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实施;(五)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秘书处职责:(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组织策划协会活动;(三)协调各部门工作;(四)管理协会经费;(五)负责协会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认同协会宗旨,愿意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三)具备一定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四)无不良记录。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三)缴纳会费;(四)颁发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获得协会提供的创业指导和资源支持。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三)维护协会声誉,不得损害协会利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四条协会定期举办创业讲座、培训、研讨会等活动,邀请行业专家、成功创业者分享经验。
第十五条协会搭建创业项目对接平台,为会员提供项目展示、投资对接、合作交流等服务。
青创赛策划书3篇
青创赛策划书3篇篇一青创赛策划书一、赛事主题“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二、赛事目的激发青年创新意识,培养创业能力,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发展。
三、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四、赛事时间及地点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细地点]五、赛事安排1. 报名阶段([报名时间])发布赛事通知,明确参赛要求和报名方式。
接受团队报名,提交项目计划书。
2. 初赛阶段([初赛时间])对报名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进入初赛。
组织初赛评选,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3. 决赛阶段([决赛时间])举行决赛,入围团队进行项目展示和答辩。
邀请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团队。
4. 颁奖仪式(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团队和个人。
举办创新创业成果展,展示优秀项目和创业成果。
六、赛事流程1. 项目申报参赛团队填写项目申报表,提交项目计划书。
项目计划书应包括项目简介、创新点、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预算等内容。
2. 初赛评选由赛事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评选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市场前景等。
3. 决赛展示入围决赛的团队进行项目展示和答辩。
展示形式可以是实物展示、PPT 演示、视频展示等。
答辩环节由评委进行提问,团队进行回答。
4. 颁奖仪式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团队和个人。
奖项设置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
七、赛事宣传1. 利用学校官网、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赛事通知和宣传信息。
2. 举办赛事宣讲会,介绍赛事流程和参赛要求。
3. 邀请优秀创业者和创业导师进行经验分享和指导。
八、赛事组织与保障1. 成立赛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设立赛事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
3. 提供赛事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参赛团队提升项目质量。
5. 设立赛事专项经费,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
九、注意事项1. 参赛团队应遵守赛事规则和要求,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创新性。
2. 赛事组委会将对参赛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项目存在抄袭等问题,将取消参赛资格。
青少年志愿服务队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养青少年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青少年志愿服务队,是指由青少年自愿组成的,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要任务的团体。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少年志愿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经费使用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青少年志愿服务队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整体领导,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组织内部管理、团队建设等工作。
3. 办公室:负责文件管理、活动策划、对外联络等工作。
4. 宣传部:负责宣传推广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服务队的知名度。
5. 财务部:负责经费管理、财务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六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热爱志愿服务,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的青少年。
2. 招募方式:通过学校、社区、网络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进行面试、选拔。
第七条志愿者培训:1. 培训内容:志愿服务理念、基本技能、团队协作、安全知识等。
2. 培训形式:讲座、实践、讨论等。
第八条志愿者考核:1. 考核内容:志愿服务态度、工作表现、团队协作等。
2. 考核方式:定期考核、现场考核、问卷调查等。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九条志愿服务活动范围:1. 社区服务:关爱老人、帮助弱势群体、环境保护等。
2. 教育服务:支教、辅导、科技创新等。
3. 文化服务:文艺演出、图书捐赠、展览展示等。
4. 公益宣传:倡导志愿服务理念,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十条志愿服务活动流程:1. 确定活动主题和目标。
2. 制定活动方案,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物资等。
3. 宣传动员,招募志愿者。
4. 开展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5. 活动总结,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青少年志愿服务队经费来源:1. 社会捐赠。
平和青年创新创业协会章程
平和县青年创新创业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平和县青年创新创业协会。
英文名称:Pinghe County Youth Innovate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英文缩写:PCYIEA)。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为平和籍或在平和县自主创业的个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创新、服务、共享、共赢。
通过服务会员单位,搭建青年创业交流平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调与会员有关的事务,促进平和县青年创业的健康和规范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共青团平和县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住所和主要活动地域:平和县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第六条协会的任务是:(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发展青年创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1(修)定有关青年创业的政策、法规、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二)开展青年创业领域基本情况调查,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青年创业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及经济预测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制定青年创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三)积极开展青年创业学术交流;推动创新创业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青年创业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四)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以资源整合为主题、诚实守信为基础,合作双赢为目标,积极开展企业资源对接和产业提升,组织或参与国内外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推广适合我县中小企业的新技术;(五)指导企业单位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参加有关青年创业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推进优秀企业、平台、团队和个人的典型案例;(七)积极开展协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根据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为青年创业投资开发项目、可行性方案等提供论证与咨询;(八)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青年创业书刊、声像资料;(九)完善行业规约,禁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知识产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十)完成政府或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
创新创业者协会章程
创新创业者协会章程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促进创新创业事业的发展,维护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创新创业者开展交流合作,建立创新创业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推动创新创业者的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协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创新创业者的培训、指导和资源支持;- 组织创新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的评选和奖励;- 维护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开展创新创业相关的研究与咨询。
第四条协会的会员资格开放给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组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企业;- 相关创新创业领域的专业机构或组织;- 具备创新创业经验或潜力的个人。
第二章 - 组织架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七条协会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负责特定领域的相关事务。
第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组织协会的日常事务,承担会员管理、会务组织、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三章 - 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决策的权利,并有权利就自身创新创业领域的问题提出建议。
第十条协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应当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利用协会的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章 - 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会员的会费;- 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的资助;- 经济活动所得的收入。
第十三条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进行财务报告和会计核算。
第五章 - 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协会成员大会上进行讨论。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失效前的事项仍适用原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可以由协会理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和决定。
青年工作站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年工作站的组织建设,提高青年工作站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青年在工作站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组织青年开展各项活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平台。
第三条工作站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动青年发展,努力为青年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第四条工作站实行民主集中制,保证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站的团结和统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作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若干名,下设办公室、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
第六条站长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工作站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全体成员负责。
第七条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分管各部门,负责具体事务。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工作站日常行政事务、文件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九条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活动,丰富青年生活,提高青年综合素质。
第十条宣传部负责工作站的形象宣传、对外交流、媒体推广等工作。
第三章成员第十一条工作站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4. 积极参加工作站活动,为工作站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二条工作站成员入站程序:1. 提交入站申请;2. 经工作站审核通过;3. 参加入站培训;4. 正式成为工作站成员。
第十三条工作站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工作站各项活动;2. 对工作站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选举和被选举为工作站领导职务;4. 获得工作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保障。
第十四条工作站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工作站章程,执行工作站决议;2. 积极参加工作站活动,为工作站的发展贡献力量;3. 维护工作站形象,树立良好风气;4. 完成工作站交办的任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五条工作站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
青年志愿者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社团的组织和行为,明确社团宗旨、任务和活动原则,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社团全称](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性质为:由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青年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社团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文明风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社团的任务是:(一)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成员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二)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扩大志愿服务在社会的影响力;(三)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争取社会资源,为志愿服务提供支持;(四)培养成员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第六条本社团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名称]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社团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会员大会每届[时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临时召开。
第九条本社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组成,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第十一条本社团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本社团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荣誉会员和单位会员。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创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家非营利性组织,成立于本国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内。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促进青年创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创业资源和支持,推动青年创业活动的发展。
第三条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创业项目培训和讲座,提供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举办创业大赛和展览,开展青年创业者交流活动等。
第四条协会的管理机构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
第五条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普通会员由协会接受入会申请后即可成为会员。
理事会会员由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费、赞助、捐赠等方式。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3. 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协会的管理工作;4. 获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八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主动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所有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主持。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务。
理事会由理事会会员组成,每届任期2年。
第十一条理事会负责选举产生协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并组织和实施协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运作工作。
秘书处由主席任命并领导,由协会成员组成。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协会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对协会的经费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由会员缴纳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方式组成。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五条对本章程的修改由会员大会决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通过。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协会章程。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属于协会。
青年工作委员会章程
青年工作委员会章程(参考)第一章总则一、性质***局(公司)青年工作委员会是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团委倡议下成立的,负责指导本单位青年工作的开展,属非常设性机构。
二、宗旨在单位党、团组织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鼓励和支持青年在发展中建功成才,为***局(公司)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青年人才。
三、工作对象各单位35周岁以下青年。
四、工作职责1、明确青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青年工作方针,紧密结合团县委工作安排部署,研究本单位青年工作的思路、目标、计划、措施和重点工作。
2、努力提高青年政治业务素质。
引导青年积极适应时代要求,刻苦学习新知识,努力掌握新技能,不断完善知识和技能结构,成为知识丰富,业务熟练,技术精湛的青年人才。
3、开发青年人力资源。
培养、选拔、推荐、评选青年优秀人才,为***局(公司)造就一批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各类青年人才。
4、组织青年为***局(公司)的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通过各种符合青年特点、时代要求和***局(公司)实际的活动载体,推进工作创新和服务创新,使广大青年职工在提高技能水平、培育团队精神、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5、服务青年,为青年解决实际问题。
积极关心青年,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一、机构***局(公司)青年工作委员会为青工委一级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与团组织合署办公),负责青工委日常事务。
二、人员(一)委员组成:青工委委员采取委员常任制,由3-5人单位党政部门负责人、优秀青年代表组成。
青工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
办公室设主任1名。
(二)委员任免:委员由团组织提名。
发生委员调、离职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青工委会议上进行委员的卸免和增补。
(三)委员职责:1、委员有权对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人才培养、活动开展等方面提出本人意见和建议。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含五篇)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含五篇)第一篇: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中文简称为:中青企协;英文译名为:Chinese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YEA。
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国青年企业家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共青团联系青年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充分履行沟通交流、促进发展、维护权益等职责,引导青年企业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中央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帮助青年企业家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宣传优秀青年企业家典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优秀青年企业家表彰活动,促进青年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二)帮助青年企业家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的联系,为青年企业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术、资金等服务;(三)举办经贸考察协作活动,促进青年企业家之间的经济协作;(四)组织青年企业家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有关团体、企业家尤其是青年企业家进行合作交流;(五)反映青年企业家的意愿,维护青年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六)指导各级地方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实行届期制。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个人会员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经营管理才能;2、自愿遵守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积极为协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社会形象良好;4、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中国公民;5、入会年龄不超过45周岁;6、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企业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的。
学校手工制作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和审美情趣,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参与的手工制作活动。
第三条手工制作活动应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审美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为目标,鼓励学生发挥创意,积极参与。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手工制作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手工制作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和总结工作。
第六条手工制作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七条手工制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1. 制定活动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2. 组织开展活动前的宣传、动员工作;3. 指导各班级开展手工制作活动;4. 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5. 对活动成果进行整理、展示和推广。
第三章活动内容与形式第八条手工制作活动内容分为以下几类:1. 传统手工艺制作:如剪纸、泥塑、编织、陶艺等;2. 创意手工制作:如纸艺、布艺、废旧物品改造等;3. 科技创新制作:如机器人制作、电子制作等;4. 综合实践活动:如环保手工制作、社区服务手工制作等。
第九条手工制作活动形式多样,包括:1. 课堂教学:教师在课堂上进行示范教学,引导学生动手实践;2. 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手工制作比赛、展览等活动;3. 小组合作:鼓励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手工制作,培养团队协作能力;4. 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手工制作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活动实施与评价第十条手工制作活动实施流程:1. 宣传动员:通过校园广播、班会等形式进行活动宣传;2. 报名参加:学生根据兴趣选择活动项目,报名参加;3. 策划实施:手工制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组织教师进行指导;4. 作品展示:活动结束后,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评选和奖励;5. 总结评估:对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活动效果,为今后活动提供借鉴。
第十一条手工制作活动评价标准:1. 创意性:作品具有独特创意,富有创新精神;2. 实用性:作品具有实用价值,能够解决实际问题;3. 艺术性: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体现审美情趣;4. 团队协作:学生在活动中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完成作品。
少年团校章程
少年团校章程标题:少年团校章程引言概述:少年团校章程是少年团组织的基本规范和制度,旨在规范团员的行为举止,培养团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本文将从章程的制定目的、内容要点、执行方式、监督机制和更新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定目的1.1 规范团员行为:少年团校章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团员的行为举止,引导团员遵守纪律,培养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1.2 培养爱国主义精神:章程的制定也旨在培养团员的爱国主义精神,激励团员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1.3 培养社会责任感:通过章程的制定,可以培养团员的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作为团员的责任和使命。
二、内容要点2.1 团员权利:章程应规定团员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参与团内活动的权利等。
2.2 团员义务:章程应规定团员的义务,包括遵守团内纪律、参加团内活动等。
2.3 团内组织架构:章程应规定团内的组织架构,包括团委会、团支部等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三、执行方式3.1 宣传教育:团校章程应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让团员了解章程的内容和意义,引导他们自觉遵守。
3.2 案例教育:可以通过案例教育的方式对违反章程的团员进行教育和警示,促使他们改正错误。
3.3 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反章程的团员,应依据章程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监督机制4.1 团内监督:团委会和团支部应对团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章程的情况。
4.2 上级监督:上级团组织应对下级团组织的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章程得到有效执行。
4.3 群众监督:团员和广大群众也可以对团校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更新机制5.1 定期修订:团校章程应定期进行修订,根据团内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更新。
5.2 民主程序:章程的修订应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听取广大团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章程的合理性和民主性。
5.3 全团参与:修订章程的过程应让全团参与,确保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符合团员的利益和意愿。
结论:少年团校章程是团组织的基本规范和制度,对于培养团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
青创工作方案
青创工作方案
背景
青年创业者在创业初期,往往面临诸如资金、资源、团队等方面的问题。
而政府也一直在积极鼓励和支持青年创业,推动创业创新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因此,为了帮助青年创业者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下文的青创工作方案,旨在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指导和支持,促进创业者创业路上的成功和成长。
工作方案
一、创业咨询
将邀请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导师进行现场咨询,帮助青年创业者排除创业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疑惑。
二、创业基础知识培训
通过系统的创业基础知识培训,帮助青年创业者了解市场环境、了解行业趋势、加强创意思维等等。
我们将邀请业界内的专家,定期举办各类主题培训。
三、创业计划指导
针对已经拥有创业计划的团队,我们将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进
行实践。
通过针对性培训和实际操作辅导,帮助创业者更好的理解市场,了解客户需求,制定更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的创业计划。
四、宣传推广
对于具有创新性且可行性的创意和团队,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进
行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各大社交媒体平台、创业展览和比赛、创
业投资平台等等,提供项目曝光和推广服务。
五、资金扶持
针对优秀的创业团队或创意项目,我们将予以资金扶持,在创业
初期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并针对团队需求,提供行业资源的整合和开
发等支持服务。
结语
青年创业是激励经济创新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们希望能够
通过此次青创工作方案,搭建一个让青年创业者更好交流、更好借鉴、更好学习的平台,让更多人敢想、敢做、好做、实做。
青创工作方案
青创工作方案背景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是培育和支持创新创业人才,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创业初期的资金、资源、管理、市场等问题,很多项目难以持续发展。
如何提高创业项目的成功率,成为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目的本文主要旨在探讨如何通过青创工作方案,来提高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的成功率。
方案1.清晰的创业定位创业是一个漫长的旅程,在创业前期需要清晰地确定创业方向和目标。
具体来说,创业者需要明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特点,以及所在的市场规模、竞争环境等信息。
只有通过市场调研、用户需求分析等方式,重新审核自己的项目,才能确保创业方向的明确性。
2.成熟的创业团队团队是创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成熟有力的创业团队也是投资人最为看重的。
因此,在青创阶段,建立一个成熟团队尤为关键。
不只是网上招聘,可以在大学、职业院校、社区等地方组织推介,募集志同道合、有才情者加入。
3.精细化的创业计划精细化创业计划不仅包括市场研究、市场营销方案、产品规划等传统内容,还应该包含运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
这样才能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传统的商业计划需要不断完善,并可以根据需求而进行调整。
4.寻找合适的创业场地一个好的创业场地能为创业者提供资源、资金、服务等多种支持。
建议选择有前人经验的创业园区或加速器,更方便找到相关的跨界合作和创业基本服务。
5.适时的融资融资是提升创业项目成功率的关键因素之一。
并不是说投入的资金越多越好,融资还需要一个策略和计划。
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可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担保贷款、众筹等方式进行融资,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实情来选择最适合的投资方式。
结论通过以上方案,可以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为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未来,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将充满机遇,劳模草根创业者们将能够在充满挑战的竞争中闪耀。
少年团校章程
少年团校章程引言概述:少年团校章程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少年团校的运行和管理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
它旨在培养和提升少年团员的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本文将从章程的目标、组织结构、教育内容、管理制度和培养方法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少年团校章程的内容。
一、章程的目标1.1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少年团校章程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少年团员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通过系统的教育和培养,使少年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热爱祖国、忠于党的事业,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1.2 培养优秀的人才少年团校章程的另一个目标是培养优秀的人才。
通过丰富多样的教育内容和培养方法,激发少年团员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培养他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3 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少年团校章程还致力于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通过团队活动和项目实践,让少年团员学会与他人合作、相互支持,培养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为他们今后的社会交往和工作中的团队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结构2.1 校长和教职员工少年团校章程规定了校长和教职员工的职责和权益。
校长负责校园的整体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教职员工则负责具体的教学和辅导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开展课程教学、组织团队活动等。
2.2 学生会和班级组织章程还规定了学生会和班级组织的设置和职责。
学生会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学生活动;班级组织则负责班级内部的学习和生活管理,维护班级的正常秩序。
2.3 家长委员会为了加强家校合作,章程还规定了家长委员会的设立。
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负责与学校沟通、协调家校关系,并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三、教育内容3.1 思想品德教育少年团校章程明确了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性。
通过开展讲座、班会和集体活动等形式,培养少年团员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和道德修养。
青年创业联盟规章制度
青年创业联盟规章制度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队员守则第三章:团队组织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第四章:团队日常管理制度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六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七章:考勤制度第八章:保密制度第九章:奖惩制度第十章:其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团队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郑航青年创业联盟实际情况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团队采取自愿加入和积分考核淘汰的原则,加入团队全体队员必须遵守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决定及安排。
第三条团队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组织、部门、个人做有损团队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团队发展的事情。
第四条团队通过充分发挥全体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队员的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团队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团队实力和提高运作能力。
第五条团队提倡全体队员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团队管理知识、销售知识、电子商务知识、电脑软件应用技术等专业常识,为队员提供学习、交流、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队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维新、作风硬、业务强、理论精、团结和谐的队员队伍。
第六条团队倡导队员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七条团队为队员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队员积极向上。
第八条团队鼓励队员积极参与团队的决策和管理,提倡队员就团队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团队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团队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条团队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一条维护团队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团队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少年团校章程
少年团校章程一、总则少年团校是为了培养和发展少年儿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和劳动纪律,提高他们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培养他们健康成长为有社会责任感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而设立的学校。
二、宗旨少年团校的宗旨是: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提高他们的文化科学水平和劳动纪律,促进他们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三、任务1. 开展思想教育: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和爱国情怀。
2. 提高文化科学水平:组织开展各类文化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注重培养少年儿童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3. 培养劳动纪律:通过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少年儿童的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劳动技能。
4. 促进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少年儿童的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和社交能力,通过开展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他们在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
5. 培养社会责任感: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四、组织结构1. 校长:负责全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2. 教师团队: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团队组成,负责开展各类课程和活动,引导和教育少年儿童。
3. 学生会: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协助校长和教师团队开展各项工作,代表学生的利益和意见。
4. 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负责与学校沟通、协调家校关系,共同关心和教育少年儿童。
五、教育管理1. 课程设置:根据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学习需要,合理设置各类课程,包括思想教育、文化科学、劳动实践等。
2. 教学方法:采用多种灵活的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激发少年儿童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3. 考核评价:根据少年儿童的学习情况和发展特点,采用多元化的考核评价方法,注重综合素质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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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青年创业俱乐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呼伦贝尔市青年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本会由呼伦贝尔市市青年创业者、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心和支持促进青年创业事业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全市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创业者提供交流、学习、专业指导的平台,帮助创业者提高创办企业的能力,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加强后续支持服务,提高企业的成活率。
以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业激情,提高创业能力,弘扬创业精神为目的,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小企业家和创业带头人,推动更多的青年创业者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认真贯彻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鼓励会员守法自律,诚信经营;(二)开展创业技术和技能培训;(三)举办管理论坛,开展创业经验交流活动,协助会员提高创业能力、经济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会员自主创业;(四)开展政策法律、项目、投融资、技术、人才及管理等咨询服务,为会员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五)开展企业理财咨询和财务策划服务;(六)挖掘、表彰、宣传优秀青年创业典型,促进青年创业队伍的发展壮大;(七)举办经济洽谈、投融资及考察活动,促进会员进行经济协作;(八)组织会员与其他商会、创业团体及创业青年交流合作,兴办实业。
(九)反映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开展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十一)承办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单位会员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工商局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单位,或在民政局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四)个人会员是指在创业、有意愿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热心支持南宁市创业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五)个人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三)个体言行对本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制订或修改本会会费标准;(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理事会成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会员代表大会确定。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六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组织协调能力强,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群众基础好;(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五)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处理会长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本会设监事1名,不设监事会。
本会理事、秘书长、财务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疑和建议,并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三)监督本会领导成员工作,对严重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提请理事会予以罢免;(四)监督本会的财务管理。
有权提请常务理事会对本会的开支情况进行审计;(五)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会按本《章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会费标准的制订或修改,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向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由具备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八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本会章程修改,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财产处理第四十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本会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