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丹巴县兴顺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丹巴县兴顺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5人发起,于2014年3月6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丹巴县兴顺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900000元。
本合作社住所: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乡三道桥村。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牛、羊养殖及销售。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
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
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二章成员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
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
第九条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会议纪要、任职文件
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理事的任职文件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张迪辉为法定代表人兼理事长,张立新、方国熏、张国辉为理事,由张懿奇执行监事。
签名: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时间:2011年1月14日地点: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邹家桥村参加人员:张迪辉、张立新、方国熏、张国辉、张懿奇主持人:张迪辉记录人:张懿奇会议内容: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地点、业务范围。
三、制定通过章程。
四、选举成立: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问题。
张迪辉: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
2、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增加社员实现共同致富,由张迪辉发起,召开成立大会,本社定名称为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设在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邹家桥村。
业务范围主要是:牲猪饲养、饲料销售及牲猪技术咨询服务。
3、选举成立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会人员举手一致通过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理事长:张迪辉理事:张立新、方国熏、张国辉执行监事:张懿奇4、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问题。
最后,散会。
签名: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文化程度,增加社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张迪辉、张立新、张国辉、方国熏、张懿奇等五人发起,召开成立大会,本社定名为益阳市资阳区迎丰牲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社是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业务范围是:牲猪饲养、饲料销售及牲猪技术咨询与服务。
维护社员的合法利益,增加社员的经济收入。
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的经济组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____米,深____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
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
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池、排粪沟、下水道出口等)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必要时带畜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同时要做好饲用器具、诊疗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周转舍、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羊后大消毒____次。
圈舍空置____周后方可再饲养。
七、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所在圈舍进行局部强化消毒,规范死亡羊的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九、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消毒记录。
____合作社疫情报告制度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____小时内向乡镇兽医站报告。
三、动物疫情实行零报告制,每月____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上报乡镇兽医站。
四、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应立即采取隔离、控制转运和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电话报告当地乡镇兽医站,经其诊断核实为可疑疫情的,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指导下,按规定开展先期处置。
四、任何人不得乱报、谎报、漏报、瞒报重大动物疫情,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处罚。
五、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动物疫情记录。
____合作社免疫制度一、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病种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殖行业的组织管理,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依法成立本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合作、互利、共享的原则,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XXXX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XXXX养殖合作社”。
第四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地址为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乡镇)XX号。
第五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范围主要包括养殖业务、兽医服务、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永久。
第七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自登记注册后获得。
第八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自愿退出成员,在退出时应按照大会决议进行清算。
第九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尊重和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合作组织原则收益共享。
第十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依法合规,做到财政公开、明账。
第二章成员第十一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自愿参加、自愿退出为原则。
第十二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接受农民、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自然人、法人的会员申请,会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十三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共同推动养殖业务发展。
第十四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当定期缴纳入股金,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参与养殖业务和管理。
第十五条养殖专业合作社鼓励成员间相互交流、合作,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第十六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如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损害合作社利益的,经合作社监事会审议决定,可以开除其会籍。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七条养殖专业合作社设立执行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必要的部门。
第十八条执行理事会由全体成员推选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九条监事会由全体成员推选产生,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组成。
第二十条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责和权益由执行理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经营计划、管理用人、制定会员权益、收支管理等。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依法实行民主管理,自负盈亏,经济效益归属于合作社成员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合作社”。
第四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住所设在农业生产场地所在地,如需迁移,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1.农业生产经营;2.种植业务和养殖业务;3.农产品采购和销售;5.农业机械设备的租赁和维修;6.其他与农业种养殖相关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成立、变更、解散第六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会议采取听证决议方式;2.有不少于五名成员;3.成员应当为具有农业种养殖经验或专业知识的自然人或农民合作社。
第七条成立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应遵循以下程序:1.预备会议:成员应当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所有拟成立合作社的农民,说明目的、意向和规模等,并邀请拟成为会员的农民参与讨论;2.成立会议:召集预备会议所讨论的农民,进行决议,通过成立决议书,提出各项规划;3.向有关农业行政部门报备并提交相关的注册材料;4.注册材料通过审核后,办理工商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取得社团法人资格。
第八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如需变更合作社章程,应经成员大会通过,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解散应遵循以下程序:1.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2.向有关农业行政部门报备;3.清算财产,评估债权债务;4.缴纳相关税费,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权益由合作社享有,并依照合作社章程分配。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第十一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由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为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成员组成。
一般应当定期召开,至少每年一次,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行为和成员行为,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地址:×××。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
理事会成员为3-7人,监事会成员为1-3人,成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合作社的发展和经营活动。
第七条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农业事业,愿意为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成员入社应当缴纳出资额,出资方式可以为货币、土地、设备、技术等。
第十条成员享有合作社收益分配权、决策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成员应当履行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按期缴纳出资等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决定。
第十三条合作社经营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律,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透明,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章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第十六条合作社应组织开展成员培训,提高成员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促进合作社产业发展。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制度,为成员提供市场、技术、政策等信息服务。
第六章违纪处理第十九条违反合作社章程和决议的成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合作社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作社章程模板
合作社章程模板一、总则(一)为规范合作社运作,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本合作社名称:XX农业专业合作社。
(三)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四)宗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销售,推动农业现代化。
二、社员资格与入社条件(一)凡具有XXX市户籍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农民均可申请加入本合作社。
(二)社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
(三)新社员需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社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部门职责(一)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组织机构。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日常事务处理和决策,对社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监事会对社员大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执行情况,保障合作社资产安全。
四、股权设置与收益分配(一)社员按照出资额确定股权比例。
(二)每年根据合作社盈利情况进行利润分配,社员按其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
五、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一)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二)会计人员由理事会聘任,负责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六、合作方式与业务范围(一)本合作社以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为主要业务。
(二)社员可自愿将自有的土地、林地等资源入股合作社,共同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七、违约责任与退出机制(一)社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其他社员的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社员在退社时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在完成财产清算和交还生产资料后方可退出。
如造成经济损失,须依法赔偿。
八、合作协议与合同(一)本合作社将与其他相关企业或个人签订合作协议,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二)社员之间可签订生产、销售等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九、本章程修改程序(一)本章程可在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修改。
(二)修改章程应由理事会提出方案,并经过半数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十、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社员大会。
十一、其他(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正式社员。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如今各种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那当然少不得合作社的章程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于xx年xx月xx召开设立大会,由xx人发起。
本社名称:xx市xx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x万元人民币本社法定代表人:xx本社住所:肇东市xx镇(乡)xx村邮政编码:xx联系电话:xx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业务范围:组织采购成员用于xx种植(养殖)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种植(养殖)、收购、销售、贮藏成员种植(养殖)的xx,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包装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xx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具体出资方式:xx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共计出资xx万元。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帐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全体养殖专业合作社会员,该合作社以养殖专业
事业为中心的社会化组织。
第二条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循法律法规,以公平、公正、爱岗敬业、互
助互利为宗旨,服务养殖业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社会公众,促进会员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合作社自愿组织社员开展有效活动,改进养殖经营理念和方法,提高养殖技术及养殖企业经营水平,为养殖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
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合作社会员类别分为本地自然人会员、法人会员、临时会员等
三类,申请会员的条件及会员入会流程予以标明。
第二条会员入会后,应履行会员义务。
一般会员义务包括:充分遵守
合作社章程,严格实施合作社制度;广泛关注国家,地方,行业及本社政
策法规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合作社报告;参加合作社活动,如经营技术培训,促销活动等;定期参加合作社会员大会;及时向合作社缴纳会费。
第三条会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及实际情况。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社名称合作社的名称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合作社)。
第二条合作社的地址本合作社的住所设在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
第三条经营范围第四条合作社的性质与目的本合作社是一个由农民自愿组成、以合作经营为主要方式,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本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种植和养殖领域的合作、共享经验和资源、提高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合作社成员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效益。
本合作社的经营宗旨是合作、共赢、互利、公平、公正。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五条合作社成员的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农户、农业企业等自愿加入本合作社,并能认同并履行本章程,愿意在本合作社中共同经营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第六条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合作社成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平等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2.合作社成员有分享经济效益的权利,优先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生产技术、供应和销售等服务的权利。
3.合作社成员有监督合作社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权利。
4.合作社成员有接受合作社的指导、培训等服务的义务。
5.合作社成员有按照章程规定的要求参与合作社经营和管理的义务。
6.合作社成员有按时缴纳合作社规定的资金和费用的义务。
第七条合作社成员的退出合作社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退出合作社:1.书面申请退出,经合作社理事会批准即可退出;2.因违反合作社章程等情况,经合作社理事会决定除名;3.其他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退出后,合作社成员不再享有合作社成员的权益。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结构第八条合作社组织1.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全体会员共同参与决策,理事会是本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
2.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本合作社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3.合作社设立主任、副主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理事会1.理事会由所有合作社成员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条合作社宗旨。
本合作社的宗旨是为了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共同发展和实现经济利益,同时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第二条成员资格。
1. 本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 成员之间应当相互信任,共同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三条经营范围。
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相关领域,成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经济利益分配。
1. 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分配应当按照成员的出资额或者劳动力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2. 分配方式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损害成员利益的情况。
第五条组织管理。
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合作社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大事项,并进行决策。
第六条财务管理。
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严格的财务管理。
2. 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成员监督。
第七条退出与解散。
1. 成员有权自愿退出合作社,但应当提前向合作社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 合作社可以根据法定程序自行解散,但应当向成员公告并进行合理的财产清算。
第八条规章修改。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合作社会员大会的讨论并经过多数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合作社会员大会的讨论并经过多数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以上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望各位会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养殖合作社章程(精选3篇)
养殖合作社章程(精选3篇)养殖合作社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____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____,总股本____。
本社住所设在____县(市)____乡(镇)____村。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采购生产、生活资料;(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本社自愿加入____合作社联合社,承认其章程,享受社员社的权利,履行社员社的义务。
第二章社员第七条凡从事____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八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社员退社须提前____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度结算后退还。
第九条社员的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十条社员的义务:(一)按规定交纳股金;(二)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四)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五)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农民专合社章程
农民专合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社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全体成员共同富裕为目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四条本社住所:XXXXXXX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社的业务范围:(一)组织成员进行农业种植、养殖和经营活动;(二)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三)通过联合与合作,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五)组织成员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成员的文化生活。
第三章成员资格与入社、退社第六条本社成员由农民成员和其他方面的人员组成。
成员总数不得超过XX 人。
其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XX%,成员总数在XX人以下的,全体成员均为农民。
其他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农民成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承诺入社时交纳一定的入社股金;(二)有加入本社的意愿;(三)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是怎样的?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相关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1第一条:专业合作社名称和住所1、专业合作社名称:XXXX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专业合作社住所:。
第二条: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蔬菜种植、销售。
第三条: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四条:成员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第五条: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比资比例:第六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成员的权利:(1)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专业合作社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成员会议记录和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成员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专业合作社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2、成员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成员承担违约责任。
(3)专业合作社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5)遵守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七条:成员转让出资的条件一、成员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份出资。
但转让后,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成员向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成员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成员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成员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成员依法转让出资后,专业合作社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成员名册上。
第八条:专业合作社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专业合作社的活动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由***************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第三条本社名称:***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本社法定代表人:***** 专业合作社总部地址:******* 第四条本专业合作社是从事肉牛养殖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第五条本养殖合作社经营范围:肉牛饲养、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畜禽养殖产前、产中、产后、市场咨询、技术指导、及饲料、兽药产品第六条本专业合作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各级*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和服务第七条本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任务:1统一建设标准化示范场,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肉牛品改,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统一推荐种苗、饲料及饲料原料和药品等;统一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的产品,按高出本地市场价元/斤的价格收购;统一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和市场开拓;统一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等,提升产品品牌;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服务第二章会费设置第八条本专业合作社的经费由发起人筹资第九条本专业合作社社员不需交纳会费第十条本专业合作社须向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向当地兽医管理部门申报动物检疫制2第三章社员第十一条凡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同类或相关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生产经营者或畜牧兽医人员,自愿提出加入专业合作社申,方可成为本专业合作社社员本专业合作社社员主要以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相同产业的农民为主第十二条社员的权利:有权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联合认购股份的社员由推选代表行使相应权利;享有本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交售权;股东享有按认购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享有*管理、*监督本专业合作社的权利,有权对本生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有权拒绝本专业合作社不合法的负担;有权申请退出本专业合作社;股东享有本专业合作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第十三条社员的义务: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社员大会的决定;严格履行与本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各项协议或合同,按规定的生产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3和交售;按照本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营销策略,积极组织实施,开拓市场,努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社员之间互帮互学,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积极向本专业合作社反映情况,提供信息;维护本专业合作社利益,保护本专业合作社的财产,爱护本专业合作社的设施;依其缴纳资金额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四条社员退出本专业合作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证明,并经社员大会通过退出专业合作社后,其加入合作社资金于该年度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专业合作社经营盈余,可参加盈余分配;本专业合作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社员大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出专业合作社手续:不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各项制度;不履行社员义务;6个月以上不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活动;其行为给本专业合作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第十六条社员死亡的,可由继承人继承其社员资格,办理有关手续后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继承人不愿意加入合作社的,可按本章程规定申请退出合作社第四章4组织机构第十七条本专业合作社设立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等组织机构第十八条社员大会是本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经授权,社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社员大会职权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社员总人数的十分之一,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第十九条社员大会的职权:审议、修改章程;除名社员;决定增减认购资金和资金转让;决定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决定生产经营方针、投资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社员认购的资金总额、每股金额和单个社员认购最大份额;决定重大财产处臵;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其它需要社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第二十条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提议;三分之一以上社员股东、代表提议第二十一条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社员出席方可召开5第二十二条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交易量较大的社员股东,可享有附加表决权,但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第二十三条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第二十四条召开社员大会前,须提前3天向社员告知会议内容,否则社员有权拒绝参加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是本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4人组成,理事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4人、监事1人理事长为本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理事会的职权: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向社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向社员大会提交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退出专业合作社、除名、继承等事项;讨论决定内部业务机构的设臵及其负责人的任免;讨论决定社员与职员的奖励和处分;代表本专业合作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根据本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聘用或解雇本专业合作社职员;管理本专业合作社6的资产和财务;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第二十七条理事会负责经营本专业合作社业务保障本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安全如有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理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必要时可邀请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第二十九条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定事项和执行情况,采取适当形式按时向社员报告第五章产品交售、作价和结算第三十条社员应根据与本社签订的生产协议,足额交售符合要求的产品除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未交足额的,须缴纳不足部分20%的公积金7第三十一条社员出售的产品(肉牛)价格按高出本地市场价格元/斤收取第三十二条社员产品结算可以待本批产品销售完毕后付款第三十三条非社员交售给本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其作价政策和结算方式,可以按批次由理事会临时决定第六章财务管理与盈余分配第三十四条本专业合作社应依照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定本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第三十五条本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社员认购资金;盈余分配中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银行贷款或借款;*扶持资金及接受的捐赠;其它来源第三十六条本专业合作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专业合作社的自有资产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平调本专业合作社资产第三十七条本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费用开支范围,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8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支出;科研、咨询、培训、宣传、推广、项目申报、认证认定等支出;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社员和职工的奖励;福利事业费用和特别困难社员的补助;其他本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而又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第三十八条本专业合作社按公历年度进行会计核算理事会须在每一季度终了时将上期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员公布理事会须于每年x月x日前向社员大会提交上年经审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同时,提出本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交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第三十九条扣除当年经营、服务成本,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能力、奖励及亏损弥补;公益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风险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用于本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风险盈余分配,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净利润按股金比例分配上述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第四十条本专业合作社需列支的社员交易成本、盈余分配、聘用职员工资、社员和职员的物质奖励,计入成本9第四十一条本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个人赠予资产,应当用于本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盈余部分按股金比例分配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十二条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农业部门的年度审计和专项、换届审计第七章变更和终止、清算第四十三条本专业合作社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认购资金、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时,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第四十四条本专业合作社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社员大会决定解散时,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本专业合作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本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社员大会决议解散的;因本专业合作社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本专业合作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专业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时;宣告破产第四十五条在确认解散或重组后,理事会应在1月内向社员和社会公布解散或重组10第四十六条本专业合作社决定解散时,由社员大会选出5人组成清查小组,对本专业合作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社员大会批准本专业合作社共有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支付清算费用;支付所欠职员劳动工资;缴纳本专业合作社所欠税款;抵偿债务;按社员认购资金比例还款;按社员认购资金比例进行分配清算完毕后,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有必要制定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欢迎大家阅读。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______等人发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定名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本合作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主要业务活动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
具体出资方式为: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_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农民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组织建设,规范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依法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为×××农民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的地址为×××,属于×××居民小区。
第四条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结合在一起,以合作发展农民水产养殖事业的经济组织。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2.水产产品生产、加工、销售;3.水产养殖设备、器材的生产、销售;4.开展水产养殖科研、试验;5.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
第六条合作社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适当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成员权益和义务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有以下权利:1.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2.具有合作社经营收益权;3.获得合作社的工作报酬和津贴;4.在合作社解散时,享有合作社剩余财产的分配权;5.提出合作社经营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有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2.按照合作社的决策参与生产经营活动;3.主动交纳相应的合作社会费;4.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任务;5.公平合理使用合作社的资源。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十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设置理事会主席一名。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通过合作社章程和决议,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规划和发展方向;2.选举并监督经理的工作;3.审核并决定合作社的投资、融资和分配方案;4.讨论合作社的重大事项;5.解决合作社的争议。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设置监事会主席一名。
农村合作社章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专业合作社章程。
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对合作社成员,执行理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合作社宗旨: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成员以农民为主题。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资源、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
实行民主管理。
赢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生产资料的购买、销售、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三条、合作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津贴、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适应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诉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合作社经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经营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合作社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合作社名称:某某家畜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六条、合作社住所:某某县第七条、合作社经营范围:家畜、家禽养殖、销售。
第八条、合作社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入社成员实缴的出资总额。
人民币200 万元。
大写贰佰万元整。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应当在财务年终了的三个月前向执行理事或者成员大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终了时终止。
第十条、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经成员大会全体入社成员表达一致通过、增加和减少。
第十一条、凡持有本合作社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合作社成员,成员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驶成员权利。
第十二条、合作社在册成员共6 人,自然人成员6 人,自然人成员目录:1、成员姓名:XX住址:XXXXXXXXXXX 县认缴出资:55 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27.5%认缴时间:2022 年3 月24 日2、成员姓名:XX住址:XXXXXXXXXXX 县认缴出资:20 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10%认缴时间:2022 年3 月24 日3、成员姓名:XX住址:XXXXXXXXXXX 县认缴出资:25 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12.5%认缴时间:2022 年3 月24 日4、成员姓名:XX住址:XXXXXXXXXXX 县认缴出资:40 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20%认缴时间:2022 年3 月24 日5、成员姓名:XX住址:XXXXXXXXXXX 县认缴出资:30 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15%认缴时间:2022 年3 月24 日6、成员姓名:XX住址:XXXXXXXXXXX 县认缴出资:30 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15%认缴时间:2022 年3 月24 日第十三条1、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牧养殖领域的合作,提高养殖效益,促进畜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以畜牧养殖为主要业务范围,依法注册成立,符合合作社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X畜牧养殖合作社”,下称合作社。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设在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加强养殖业的技术与信息交流,提高养殖品质与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六条本合作社的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业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纳税。
第八条本合作社的财产独立,独立承担合作社的债务,股东对本合作社的债务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
第九条本合作社依法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十一条本合作社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负责合作社的重大决策,由合作社的所有股东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是理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理事长带领理事们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策。
第十五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带领监事们组成,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运作情况。
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办事机构,由理事长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业务运作。
第十七条合作社根据需要设立一些或者几个专业委员会,以便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股东享有合作社资产的分享权,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分红。
第十九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
第二十条股东有义务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合作社的决策,积极参与合作社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参与合作社的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二条股东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纳股金。
第四章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第二十三条本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收支勤务及时、准确。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预算,并向股东大会报备。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由发起人( ),户农民自愿组成,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合作社,社址设在 ( ).第三条本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宗旨是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服务。
第四条本社的业务范围包括: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畜牧养殖生产资料,组织收购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着的畜牧产品,开展牲畜配种、改良、育肥、兽药防疫治疗等服务,引进畜牧业发展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开展畜牧业发展经营的有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第五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供应、生产和销售,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监督。
第二章合作社资本第六条本社创建资本总额【】万元,分为【】股份,每股【】元,其中【】入股【】万元(【】股),社员入股【】万元(【】股).第七条社员必须按其业务量认购相应股份,并在注册登记时一次付清,由合作社开据股金证书.第八条一个社员,不论其持多少股份,都只承认其为一个股东,股份不可分割,可以继承和转让,但必须到合作社办理有关手续.第三章社员第九条承认本社章程,遵守本社规章制度,并认购股金者,经本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十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依据生产资料供应证,享受本社提供的服务。
2、参加社员代表大会,有发言权、表决权、咨询权和监督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和细则。
3、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改选或罢免董事、监事。
4、参加年终分红或其他分配。
5、享有合作社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社员的义务:1、遵守本社的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根据章程的规定交纳入社费,认购股金及由社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3、保证按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实施生产,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供货时间、数量和质量.违反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社员有退社自由。
退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社员退社一定要在业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出,经理事会批准,完成当年任务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中途不得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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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望城县靖港镇大泊湖农业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次成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程建波等人发起,于二 0 一一年四月六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定名为:望城县靖港镇大泊湖农业种养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四十万元。
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程建波。
本合作社地址:望城县靖港镇石豪村 14 组,邮政编码:410204 。
第三条:本社采用专业合作社形式经营。
成员共同认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成员出资。
第四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
具体出资方式为:合伙经营。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望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农民和相关业务人员,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
本合作社可以吸收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
第十条欲加入本合作社者,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维护合作社利益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依照章程规定享有权利。
二经本合作社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章程规定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对本合作社享有均等的表决权。
出资额较多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可以享有一定的附加表决权。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承偌承担保证责任的成员,须履行相应的承偌。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声明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量化为该成员所有的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
如本合作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退出成员须承担其资格终止前应按出资比例承担的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
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合作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合作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一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
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三其他情形。
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八条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九条成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本合作社成员达到一百人以上,每十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
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
成员代表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决定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四审议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八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九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作出决议十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十一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作社每年召开次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 15 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 15 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一人。
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长、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若干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七代表本合作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合作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
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一条本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合作社的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本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合作社理事可以兼任经营管理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本合作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本合作社理事、监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办事公道正派,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合作社及成员利益二不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相竞争的活动三不得侵占本合作社及成员的利益,不得挪用本合作社资金或者擅自将本合作社资金借贷给他人四不得以个人名义将本合作社资产为成员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五不得将本合作社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