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和油企业标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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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9
4 食品添加剂
Q/GSLS0001S—2017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
应符合 GB 8955 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35
大豆油
GB/T 1536
菜籽油
GB/T 1537
棉籽油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3桶,2桶用于检

芝麻调和油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油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为原料,经净选、炒制、石磨磨浆、水代法、物理净化制成小磨香油,与一定比例的葵花籽油和大豆油混合,辅以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经混匀、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芝麻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535 大豆油GB 1886.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9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9种抗氧化剂的测定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0464 葵花籽油GB/T 11761 芝麻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SB/T 10292 食用调和油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

食用油标准

食用油标准

字体大小:- - 发表于 10-04-06 11:01 阅读(2641) 分类: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不适用于氢化油和人造奶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 T 5009 .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 T5009 . 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 T5009 . 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lGB / T5009 . 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 T 5009 . 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 166296 号抽提溶剂油GB / 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 1植物原油virgin vegetable oil以植物油料为原料制取的原料油。

3 . 2食用植物油edible vegetable oil以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脂。

4 指标要求4 . 1 原料、辅料要求4 . 1 . 1 原料应符合GB 19641 的规定。

4 . 1 . 2 浸出使用的抽提溶剂应符合GB 16629 的要求及其他规定。

4 . 2 感官要求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4 . 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5 . 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睛关规定。

食用植物调和油标准

食用植物调和油标准

食用植物调和油标准
食用植物调和油是一种由多种植物油混合而成的食用油,其种类繁多,品质参
差不齐。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

首先,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准应包括原料的选择和比例。

在生产食用植物调和
油时,应当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植物油作为原料,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混合。

这样可以保证食用植物调和油在口感和营养成分上达到较好的平衡。

其次,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准应明确加工工艺。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循一定
的加工工艺,包括脱酸、脱臭、脱色等环节,以确保食用植物调和油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此外,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准还应包括产品的质量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包括色泽、透明度、氧值、酸值等多个方面,这些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食用植物调和油的品质和安全性。

最后,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准还应包括包装和贮存要求。

在产品包装和贮存过
程中,应当符合一定的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和保质期。

综上所述,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通过明确原料选择和比例、加工工艺、质量指标,以及包装和贮存要求,可以有效地规范食用植物调和油的生产和销售,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食用植物调和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用油市场。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离心分离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食用油标准

食用油标准

字体大小: - - 发表于10-04-06 11:01 阅读(2641) 分类:令狐采学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不适用于氢化油和人造奶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 T 5009 .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 T5009 . 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 T5009 . 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l 的测定GB / T5009 . 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 T 5009 . 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 166296 号抽提溶剂油GB / 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 1植物原油virgin vegetable oil以植物油料为原料制取的原料油。

3 . 2食用植物油edible vegetable oil以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脂。

4 指标要求4 . 1 原料、辅料要求4 . 1 . 1 原料应符合GB 19641 的规定。

4 .1 . 2 浸出使用的抽提溶剂应符合GB 16629 的要求及其他规定。

4 . 2 感官要求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4 . 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 的规定。

5 食品添加剂5 . 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睛关规定。

粮油标准质量标准常识

粮油标准质量标准常识

一、我国粮油标准体系目前,我国粮油标准体系中包括产品标准、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生产操作规范、机械设备技术规范等,标准总数达到400余项,涵盖粮食及产品、油料及油脂、以及粮食收购、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

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标准化法》同时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有:●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质量标准●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粮油产品质量标准●粮食卫生标准、植物油料卫生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定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饲料卫生标准二、我国的粮油产品质量标准我国粮油产品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原粮、油料和粮油加工产品等。

国家标准中对小麦、稻谷、大豆等原粮和油料的分类、等级、主要质量指标都有要求,例如:小麦用容重确定质量等级。

稻谷用出糙率确定质量等级。

使用不完善粒、杂质、水分等一般质量指标确定原粮、油料的质量好坏。

优质粮食在一般质量指标基础上,增加了食味评分值、面筋含量等品质指标,促进了粮食品质质量的提高。

国家标准中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脂等粮油产品质量都有要求,例如:小麦粉根据加工精度和品质特点进行分类,对面粉的粉色麸星、含砂量、蛋白质、面筋特性等有相应的要求。

大米根据大米表面的留皮程度进行分等,对其中的碎米、异色粒等有明确的要求。

食用成品油分为四个等级,对油脂色泽、烟点、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等均有明确要求。

此外,国家对粮油产品的包装、标识等也有严格的规定。

三、我国的粮油卫生安全标准目前,我国粮油卫生安全标准中,对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进行了严格控制,主要包括: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用调和油等5种食用植物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用调和油等5种食用植物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用调和油等5种食用植物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7.04•【文号】国质检监函[2003]517号•【施行日期】2003.07.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2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27日)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用调和油等5种食用植物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3]5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进一步做好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总局决定将食用调和油、亚麻籽油(胡麻油)、油茶籽油、玉米胚油和红花籽油等5种食用植物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取得食用调和油等5种食用植物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程序要求(一)已经取得食用植物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拟扩项生产上述产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企业拟扩项生产调和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胚油、红花籽油的,可直接提交书面申请书。

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只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不再进行产品发证检验。

2.企业拟扩项生产调和高级烹调油和调和色拉油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办理:(1)具有全精炼食用植物油生产能力的企业,拟扩项生产高级烹调油和调和色拉油的,企业可直接提交书面申请书。

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只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不再进行产品发证检验。

(2)只具有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生产能力的企业,拟扩项生产高级烹调油和调和色拉油的,企业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

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后,应当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并对其拟扩项的高级烹调油或者调和色拉油进行发证检验。

3.按照上述要求,经审查及发证检验合格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并批准企业的扩项申请后,企业可以在扩项的油品的包装及标签上使用QS标志和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如何做好食用植物调和油质量安全及监督管理

如何做好食用植物调和油质量安全及监督管理
理工作
政府部门作为公平公正的管理部 门,深受人们的信任。因此,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食用 油的监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
从以下几个点着手。①加强对食用油 市 场 的 准 入 管 理。 对 于 新 的 食 用 油 市场的准入,市场监管局可根据 GB 2716-2018 等相关标准要求,严格审 查企业的质量认证、生产资质、法人 代表等相关信息,从源头上避免小企 业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②加强对 企业和经销商的质量安全监测。市场 监督管理局一方面需要对于各生产企 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检查, 包括生产线上仪器的使用是否符合相 关规定,自行监测手段是否完善以及 对实验人员、监测人员和生产加工人 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另一方面 也需要对经销商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 产品抽检,防止有问题的食用油流入 市场,严肃的处罚生产过程中或者销 售过程中不达标的产品,并实时跟踪 后续的整改情况。③加大对生产原料 的检测力度。除要对食用油的生产企 业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抽样外,还应该 对这些企业的供应商及供应原料等上 游企业检查,比如用来榨食用植物调 和油的玉米、花生、葵花籽等原材料 加强监督,防止这些原材料在生长过 程中农药过量、运输过程中发霉等问 题的出现。
总结
综 上 可 知, 食 用 植 物 调 和 油 的 质 量安全关乎每一个人民的身体健康, 做好食用植物调和油的质量安全及监 督管理需要生产企业和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局的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生产 企业保持自身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在生产各环节保证产品的加工符合国 家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需要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局对于生产企业进行严格 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每一桶流入市场 的 食 用 植 物 调 和 油 都 符 合 GB 27162018 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广大消费 者吃的放心,用的安心。

芝麻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以芝麻为原料,经净选、炒制、石磨磨浆、水代法、物理净化制成小磨香油,与一定比例的葵花油和大豆油混合,辅以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经混匀、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芝麻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535 大豆油GB 1886.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GB 19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5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524 动植物油脂扦样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 5526 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GB/T 5527 动植物油脂折光指数的测定(ISO 6320:2000,IDT)GB 5529 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GB/T 5532 动植物油脂碘值的测定GB/T 5534 动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GB/T 5535.1 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GB/T 5535.2 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2部分:己烷提取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 10464 葵花籽油GB/T 11761 芝麻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6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制备(ISO 5509:2000,IDT)GB/T 17377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脂的气相色谱分析(ISO 5508:1990,IDT)GB/T 17756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23373 食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与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

食用油的执行标准

食用油的执行标准

食用油中分Q和GB两种标准号。

Q是指的是企业标准,而GB指的是国家标准。

另外还有GB/Q指的是国家强制标准,GB/T指的是国家推荐标准,T指的是推荐的意思,还有GB/Z指的是国家指导性标准,Z是指导性的意思。

所以说GB/Z或GB/T标准都是比较好的选择。

市面上售卖的食用油,其产品的执行标准号,一般比较多的有两种“GB1534”和“GB1535”。

仅仅只是相差一个数字,但所代表的食用油却完全不同,如果搞不清楚两者的区别,那很容易被商家偷梁换柱,吃亏的反而是我们消费者,所以买食用油,要分清“1534”和“1535”,差别很大,搞懂再买不吃亏。

GB1535国家执行标准号下的食用油,适用于成品大豆油和大豆原油。

并且也是不含有其他的混合食用油类。

与花生油相对比,大豆油可以说是比较平价亲民的食用油了。

价格相对来说每升要比花生油低好多。

一般市面上大豆油最常见的有转基因大豆油,和非转基因大豆油;而转基因大豆一般产量高,所以价格上也会比非转基因大豆油更实惠一些。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氧丙烯甘油醚〉(GB 1886.297-2018)等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5号)》,其中包括《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用油(GB2716—2018)》。

这个新国标将原来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一起,是对《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的整合修订,可谓四标合一。

该项国标是食用油领域最重要的基础性标准,将对国内植物油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选购方法1、看颜色,一般来说,精炼程度越高,油的颜色越淡。

当然,各种植物油都会有一种特有的颜色,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精炼至没有颜色。

2、看透明度,要选择清澄透明的油,透明度越高越好。

3、嗅无味,取一二滴油放在手心,双手摩擦发热后,闻不出异味(哈喇味或刺激味),如有异味就不要买。

芝麻调和油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油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油为原料,辅以大豆油、亚麻籽油,按比例配制、混合、灌装而制成的芝麻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535 大豆油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3 芝麻油GB/T 8235 亚麻籽油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芝麻油:应符合GB/T 8233的规定。

食用植物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植物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植物调和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亚麻籽油和菜籽油为原料,经调配、精过滤、灌装等工序制成的食用植物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536 菜籽油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36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5524 动植物油脂扦样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T 5531 粮油检验植物油脂加热试验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5 亚麻油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应符合GB 1536菜籽油和GB/T 8235亚麻油的规定。

QXSP 0005 S-2014 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 食用调和油

QXSP 0005 S-2014 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 食用调和油

QXSP 0005 S-2014 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食用调和油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SP 0005S-2014代替Q/XS P 0005S-2012食用(植物)调和油2014-12-20公布2015-01-14实施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公布前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代替Q/XSP 0005S-2012《食用(植物)调和油》。

本标准与Q/XSP 0005S-2012《食用(植物)调和油》相比要紧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由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食用(植物)调和油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两种以上(含两种)的成品食用植物油按一定的比例调配制成的食用(植物)调和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534 花生油GB 1535 大豆油GB 1536 菜籽油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524 动植物油脂扦样GB/T 5525 植物油脂检验透亮度、气味、味道鉴定法GB/T 5528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GB/T 5529 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GB/T 5530 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33 芝麻油GB/T 8235 亚麻籽油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 10464 葵花籽油GB 11765 油茶籽油GB 13113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5680 棕榈油GB/T 17377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 19111 玉米油GB 19112 米糠油GB/T 22327 核桃油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T 22465 红花籽油GB/T 22478 葡萄籽油GB/T 22479 花椒籽油GB 23347 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已经备案的调和油标准

已经备案的调和油标准

Q/***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0001S-2011芝麻调和油******** 发布 *********实施******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由*************************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发布时间:芝麻调和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油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召回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成品芝麻油和菜籽色拉油按2:1比例调和后,再经过滤、灌装、灯检及分装后形成的芝麻调和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5688 -2008 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 17374-2008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6-2008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制备GB/T 17377-2008动植物油脂测定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GB/T 17756 – 1999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 18979– 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27-2003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T 5009.37 -200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524 -2008植物油脂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525 -2008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T 5528-2008 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GB/T 5530 -2005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的测定GB/T 5538 -2005油脂过氧化值测定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98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102号令3 指标要求3.1 芝麻油:应符合GB8233的规定3.1.2 色拉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求见表13.3 理化指标理化等级指标见表23.4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批产品的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附件1:0201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T剥壳T破碎T轧胚T蒸炒T压榨T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T倾析|-------------- ・离心分离鲜果T清理T磨碎T融合初榨橄榄油I I离心倾析T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T破碎T软化T轧胚T浸出T蒸发T汽提T大豆原油—4 —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T筛选T漂洗T炒子T扬烟T吹净T磨酱T对浆搅油T振荡分油T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T过滤T脱胶(水化)7脱酸(碱炼)7脱色T脱臭T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7过滤7脱胶(酸化)7脱色7脱酸(水蒸气蒸馏)7脱臭7 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7加热7冷却结晶7过滤7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7溶剂稀释7冷却结晶7分离7蒸发溶剂7 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7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7冷冻7润湿硬脂晶体7离心分离7洗涤7干燥7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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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调和油 由两种以上(含两种)的成品食用植物油按一定的比例调配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脂。 3.2 透明度 油脂可透过光线的程度。 3.3 水分及挥发物 在一定温度条件下,油脂中所含的微量水分和挥发物。 3.4 杂质 油脂中不溶于石油醚等有机溶剂的物质。 3.5 酸值 中和1克油脂中所含游离脂肪酸需要的氢氧化钾毫克数。 3.6 过氧化值 1千克油脂中过氧化物的毫摩尔数。 3.7 溶剂残留量 1千克油脂中残留的溶剂毫克数。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项目 色泽(罗维朋比色计,1英寸槽) 水分及挥发物 g/100g 不溶性杂质 g/100g 酸价(KOH)/(mg/g) 过氧化值 mmol/kg 溶剂残留量 mg/kg 总砷(以 As 计)/(mg/kg) 铅(Pb)/(mg/kg) 黄曲霉毒素 B1/(ug/kg) 苯并(a)芘/(ug/kg) 农药残留
5.13 倍硫磷,(mg/kg):按 GB/T 5009.20 执行。
5.14 腐霉利,(mg/kg):按 SN/T 2230 执行。
5.15 敌草快,(mg/kg):按 SN/T 2230 执行。
5.16 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 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扦样
按 GB/T 5524 的要求执行。 6.2 出厂检验 6.2.1 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6.2.2 检测项目有:感官、色泽、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 6.3 型式检验 6.3.1 当新产品投入生产以及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6.3.2 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6.3.3 检验项目有: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
调和油
Q/YZ0002S-20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和油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 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储存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两种以上(含两种)的成品食用植物油按一定的比例调配制成的食用 植物油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YZ0002S-2010
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 罗维朋色泽的测定
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SB/T 10292 食用调和油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质检总局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8 包装、储存和运输 8.1 包装
应符合GB/T 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8.2 储存
应储存在卫生、阴凉、干燥、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尤其要避开有 异常气味的物品。 8.3 运输
运输车辆和器具应保持清洁和卫生。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 和标签脱落,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于同一运输单元。
4 要求
4.1 主要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芝麻油:应符合 GB 8233 的规定。
4.1.2 大豆油:应符合 GB 1535 的规定。
4.1.3 玉米油:应符合 GB 19111 的规定。
4.1.4 菜籽油:应符合 GB 1536 的规定。
Q/YZ0002S-2010
4.1.5 葵花籽油:应符合 GB 10464 的规定。
GB 8233 芝麻油 GB 1535 大豆油 GB 19111 玉米油 GB 1536 菜籽油 GB 10464 葵花籽油 GB 1534 花生油 GB 23347 橄榄油 GB/T 22327 核桃油 GB 19112 米糠油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524 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525 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8 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 GB/T 5530 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测定 GB/T 5538 动植物油脂 过氧化值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9 保质期 本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质期为 18 个月。
4.4 真实性要求
指标≤黄70 红Fra bibliotek1.0≤
0.10

0.10

3.0

6.0
不得检出

0.1

0.1

10

10
按 GB 2763的规定执行
不得掺有非食用油脂,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4.5 食品添加剂
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
4.6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7 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Q/YZ0002S-2010
6.4 判定规则 产品各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可以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7 标签标识 7.1 应符合 GB 7718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 7.2 产品名称:符合本标准相应要求的产品,标注为调和油。 7.3 加工工艺:应标识每种配料油的加工工艺。 7.4 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应符合 GB 8955 的规定。
Q/YZ0002S-2010
5 检验方法 5.1 色泽:按 GB/T 22460 执行。 5.2 透明度、气味、滋味:按 GB/T 5525 执行。 5.3 水分及挥发物:按 GB/T 5528 执行。 5.4 不溶性杂质:按 GB/T 15688 执行。 5.5 酸价:按 GB/T 5530 执行。 5.6 过氧化值:按 GB/T 5538 执行。 5.7 溶剂残留量:按 GB/T 5009.37 执行。 5.8 总砷(以 As 计 ):按 GB/T 5009.11 执行。 5.9 铅(Pb):按 GB 5009.12 执行。 5.10 黄曲霉毒素 B1:按 GB/T 5009.22 执行。 5.11 苯并(a)芘:按 GB/T 22509 执行。 5.12 乐果,(mg/kg):按 GB/T 5009.20 执行。
4.1.6 花生油:应符合 GB 1534 的规定。
4.1.7 橄榄油:应符合 GB 23347 的规定。
4.1.8 核桃油: 应符合 GB/T 22327 的规定。
4.1.9 米糠油:应符合 GB 19112 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
气味 滋味 外观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特征香味,无其它不良气味。 具有该产品的特征滋味,无其它不良异味。 澄清透明液体,无悬浮颗粒、乳浑浊和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Q/YZ
安徽燕庄油脂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YZ0002S-2010
调和油
2010-11-18 发布
2010-11-20 实施
安徽燕庄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Q/YZ0002S-2010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调和油的特点而制定的。 本标准参照 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和 SB/T 10292-1998《食用调和 油》规定了调和油的各类要求。 本标准的编写规则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编写。 本标准由安徽燕庄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和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兵、黄飞、罗东。 本标准于 2010 年 11 月 20 日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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