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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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规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行事,以身作则,作为先进模范。

第三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维护公平正义,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第四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完善自身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

第五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关心员工,崇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员工的成长与发展。

第六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正确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给予亲朋好友或其他特定人员特权。

第七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加强对下属的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团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不歧视、不虐待、不欺压员工。

第九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经济责任,不得挪用或侵吞单位资金和财物。

第十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勤奋工作,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履职尽责,不得懈怠、迟延、推诿责任。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组织的决定和安排。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勇于担责,善于协调,能够处理复杂问题,保障单位的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积极履行反腐败的职责,加强廉政教育,自觉抵制腐败行为。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定期进行个人自查和工作总结,接受组织的考核和监督,对工作中的失误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遵循群众利益,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为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各事业单位负责执行,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干部的管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与创造力,制定本规定。

二、干部选拔任用1.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得违背干部能力和潜力的要求。

2.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综合素质和工作考核绩效,不得以任何非正当因素干扰选拔和任用。

3.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公正审慎,建立健全程序和机制,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干部培养教育1. 干部培养教育应当紧密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2. 干部培养教育应当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目标,注重培养干部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能力。

3. 干部培养教育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干部参与企业内外交流,提升干部的全局意识和战略思维。

四、干部考核评价1. 干部考核评价应当以工作业绩为核心,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2. 干部考核评价应当结合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和经营状况,适应企业的需求和变化。

3. 干部考核评价应当公正客观,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体系,确保考核公开透明。

五、干部监督管理1. 干部监督管理应当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制度,确保干部廉洁自律。

2. 干部监督管理应当加强对干部的日常工作和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干部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六、干部激励机制1. 干部激励机制应当根据干部的贡献和绩效公正激励,鼓励干部积极履职。

2. 干部激励机制应当注重激发干部的内在动力,通过赏罚明确激励与约束。

3. 干部激励机制应当多元化,包括薪酬激励、晋升机会和荣誉表彰等多种方式。

七、干部退休离岗1. 干部退休离岗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背法律和政策。

2. 干部退休离岗应当依法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和保障,保障干部的合法权益。

3. 干部退休离岗应当合理安排,确保干部的后续工作和生活的平稳过渡。

八、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加强干部的管理工作。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指的是针对干部队伍的管理权限和制约规定。

干部是指在组织中担任管理职务或领导工作的人员,他们对于组织的发展和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干部队伍的权威性、正规性和公正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干部选拔任用权限:确定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包括选拔程序、资格要求、考察核查等,以确保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工作要求。

2. 干部考核评价权限:制定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公平、客观的考核评价,以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绩效。

3. 干部培训教育权限:规划和组织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干部不断学习和成长,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适应工作需要。

4. 干部纪律处分权限:依法依规对干部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以维护组织的纪律和形象。

干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干部任免规定:明确干部的任免程序和条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制定干部考核评价的内容、标准和方法,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和有效。

3. 干部培训教育规定:规划、组织和实施干部培训教育,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机会,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 干部纪律处分规定:明确干部纪律处分的程序和措施,确保纪律处分的公正和严肃。

这些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推动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是指对于国有企业中的干部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一般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的内容:
1. 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了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干部选拔的资格条件、选拔方式、选拔程序等。

2. 干部培养和选拔机制:规定了国有企业干部培养和选拔的机制,包括培养对象、培养方式、培养计划等。

3. 干部考核评价:规定了对国有企业干部进行考核评价的方式、指标和程序,包括工作实绩、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4. 干部职务管理:规定了国有企业干部职务的设置、调整和管理制度,包括干部的职务晋升、任免、轮岗等。

5. 干部廉政建设:规定了国有企业干部廉政建设的制度和要求,包括防止腐败、违纪违法等方面的措施和纪律处分。

6. 干部队伍建设:规定了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和措施,包括人员编制、人才选拔、培训等方面。

7. 干部监督管理:规定了对国有企业干部进行监督管理的机制和措施,包括监督检查、问责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和修订,具体内容以最新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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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是指对干部在工作进行管理的权限和规范,主要包括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发展、约束约束、激励激励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将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发展、约束约束、激励激励五个方面展开阐述。

一、干部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是指对选拔和任命干部进行规定和管理。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和程序,保证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1. 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党的领导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德为先、以能为主、以才为重的原则,注重德才兼备、知行合一。

2. 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需要进行的程序有:干部提名、资格审查、考察调查、领导审定、任免决定等。

二、干部考核评价干部考核评价是指对干部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提供反馈的过程。

通过对干部的考核评价,可以科学合理地评价干部的工作情况,促进干部的进步和成长。

1. 考核评价的内容:考核评价应包括干部的思想作风、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明确。

2. 考核评价的方式:考核评价可以采用定期考核、集体评议、自评互评等方式进行。

评价结果应经过权威机构审核并向被评价者及时反馈。

三、干部培训发展干部培训发展是指对干部进行培训和发展的活动。

通过培训和发展,可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1. 培训发展的内容:干部培训发展应包括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经验交流等方面的内容。

可以根据干部的工作特点和需要进行个性化培训。

2. 培训发展的方式:培训发展可以通过集中培训、轮训、外出培训等方式进行。

培训机构应有专业化的培训师资和教材,确保培训质量。

四、干部约束约束干部约束约束是指对干部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通过加强干部的约束约束,可以有效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保持干部队伍的廉洁和作风。

1. 约束约束的内容:约束约束应包括廉政要求、行为规范、内部纪律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内容应制定具体的规定和条例予以落实。

退休干部_管理规定(3篇)

退休干部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保障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退休干部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退休干部,包括退休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

第三条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老人,关爱老人,服务老人;(二)依法管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三)发挥优势,服务社会,发挥余热;(四)加强教育,提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地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三)组织开展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体活动;(四)关心退休干部的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五)维护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六)发挥退休干部的作用,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七)收集、整理、归档退休干部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退休干部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退休干部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二)享有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三)参加本地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四)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五)继续发挥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七条退休干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二)遵守本地区关于退休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三)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和文体活动;(四)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关心下一代;(五)发挥余热,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四章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第八条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应当做到:(一)建立健全退休干部信息档案;(二)定期开展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体活动;(三)关心退休干部的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四)维护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五)加强与退休干部的沟通交流。

干部人事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颁布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和加强党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该规定共分为九章五十二条,总长度约为____字,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党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发挥干部在全党的带头作用,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的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党要管干部、从严治干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注重选贤任能,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事尽其能。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政治纪律进行,依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搞权力和金钱交易。

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干部人选的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领导潜力进行评估。

第三章干部职务任免工作第十四条干部职务任免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根据干部在各级组织中的实际业绩和素质,按照党的政治纪律和干部任免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干部职务任免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搞积极性和市场化交易。

干部的职务任免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的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估。

第四章干部组织人事工作第二十一条干部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和政治要求开展。

干部组织人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干部工作的程序和实行相应的制度程序。

第五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第二十七条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必须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干部工作要求、干部工作流程和实施的制度和规定进行。

第二十八条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干部的有关情况。

第六章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第三十二条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政治要求进行。

考核评价必须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针对性。

第七章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培训教育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三篇)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三篇)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是指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制定的用于管理国有企业干部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根据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干部应该遵守以下几个方面:1.选拔任用:国有企业干部的选拔任用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才的选拔和任用能够真正反映干部的能力和潜力。

2.绩效考核:国有企业干部应该定期接受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调整。

3.职业道德:国有企业干部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不得利用职务权力谋取私利。

4.廉洁从业:国有企业干部应该遵守廉洁从业规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对于腐败行为应该严肃查处。

5.培训提升:国有企业干部应该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6.离退休制度:国有企业干部在离退休时应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政策。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二)是指对国有企业干部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在中国,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确立了选优用能、多渠道选拔干部的原则,明确了选拔任用程序和条件,要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了对干部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评价的制度,根据干部的工作成绩、能力素质和廉政风险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干部的晋升、调整、奖惩等事项。

3. 干部培训发展制度:设立了干部培训机构,制定了培训计划和课程,通过培训和进修提高干部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

4. 干部待遇管理制度:明确了干部的工资、福利、奖励、退休等待遇管理办法,保障干部的合法权益,激励干部积极进取。

5. 干部廉政管理制度:强化了对干部廉政建设的要求,建立了防止腐败的制度,加强了廉政教育和监督机制,保障干部廉洁从政。

6. 干部纪律处分制度:规定了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明确了违纪违法责任的追究和处罚措施。

7. 干部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对干部人事任免、考核评价、培训发展等信息进行公开,增加管理透明度,提高社会监督。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一、前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地位和职责。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二、干部选拔与任用1. 干部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能上能下、能者上、平者优等原则。

2. 干部任用应重视专业知识和能力,注重选拔具备相关经验和技能的人才。

3. 干部选拔和任用的程序要规范,严格执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选拔标准。

4. 干部在担任重要职务前,应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考核,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合理性和适应性。

三、干部培训与发展1. 干部培训应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干部的发展需求,制定全面、系统的培训计划。

2. 干部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

3. 干部培训应开展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观摩、学习考察等。

4. 干部培训应加强与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培训项目和研究课题。

四、干部考核与奖惩1. 干部考核应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注重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业绩的关联性。

2. 干部考核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 干部考核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严禁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4. 干部考核结果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干部积极进取,激励干部敢于担当。

五、干部监督与问责1. 干部监督应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程序。

2. 干部监督应注重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握重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干部监督应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方式,包括上级领导、同级干部、下属员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4. 干部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问题应迅速处理,保证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六、干部选拔任用的信息公开1. 干部选拔任用的信息应及时公开,包括招聘公告、选拔标准、选拔结果等。

2. 干部任用的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和公平。

3. 干部任用的信息公开应利用官方网站、宣传栏等途径,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3篇)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3篇)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是指在组织机构中,对干部的管理所具有的权限和相应的规定。

干部管理权力的行使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组织章程等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关于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____字详细说明。

一、干部管理权限的界定干部管理权限是指对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培养、考核、监督和处罚等方面进行管理的权力。

干部管理权限在组织机构中一般属于领导者、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具体的权限范围和行使方式由组织机构的具体情况和制度规定确定。

1. 干部选拔权力干部选拔权力是指对干部进行选拔、提拔的权力。

具体包括招标、考试、面试等程序和方法,以衡量干部的素质、能力和潜力。

选拔干部应公平、公正、公开,以确保选出具备专业能力和领导才能的人才。

2. 干部任用权力干部任用权力是指对干部进行任用、安排工作的权力。

干部的任用应基于绩效和能力,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合理的分配。

同时,干部任用应遵循职位公开、竞争上岗的原则,以确保干部的能力适应职位的要求。

3. 干部培养权力干部培养权力是指对干部进行培训、培养、提升的权力。

干部的培养要充分发挥干部的潜力和特长,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创造培养干部的环境和平台。

同时,干部培养还应注重个体发展和组织需求的结合,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4. 干部考核权力干部考核权力是指对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考绩定级的权力。

干部考核应以职责、目标和绩效为基础,采用科学、公平的考核方法,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

同时,干部考核还应注重考核结果和发展激励的结合,以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5. 干部监督权力干部监督权力是指对干部进行监督、评估的权力。

干部的监督应注重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既要强调干部的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又要注重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影响。

同时,干部监督还应包括对干部能力和操守的评估,以确保干部队伍健康发展。

6. 干部处罚权力干部处罚权力是指对违反纪律、职责失职的干部进行处罚的权力。

机关干部管理规定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管理规定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管理规定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机关干部管理规定是指对机关干部进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规定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奖惩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

一、选拔任用制度:根据干部岗位的需要,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任用、选拔任用考试等程序,确保机关干部的选拔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还需明确干部任免的职权权限,并建立干部选拔的考察考核机制。

二、培养教育制度: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可以组织干部培训班、学习班,开展岗位能力培训、干部轮训等。

同时,还需建立健全干部培养规划和干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干部培训的有效性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激励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奖励,例如表彰、晋升、褒奖等,以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对违反职业道德、纪律规定的干部进行惩处,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以维护机关干部队伍的纪律和形象。

此外,机关干部管理规定还需明确干部的考核评价制度、干部职务任免制度、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等,以确保机关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制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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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是指对于干部进行管理的权限和相关规定。

干部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等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1. 干部选拔任用:根据党和国家组织人事制度,对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包括提拔、委任、调整等。

2. 干部培养和教育:组织干部培训,提供学习机会和资源,加强干部的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培养。

3. 干部考核评价:定期对干部进行岗位考核和绩效评价,评估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以便合理安排干部岗位。

4. 干部纪律:要求干部严守党纪国法,不违纪违法,不玩忽职守,不贪污腐败,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

5. 干部奖惩:根据干部工作表现,对优秀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干部进行惩处和纪律处分。

6. 干部岗位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能力,对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以充分发挥干部的专长和能力。

7. 干部监督和问责:建立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失职失责干部进行问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不同组织和单位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同时,干部管理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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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是指在组织中对干部进行管理的权限和规定。

一般来说,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选拔任用权限:包括对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和晋升的权限。

这需要根据干部的能力、业绩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

2. 调配安排权限:包括对干部进行调动、安排工作任务的权限。

根据组织的需要和干部的能力、专业背景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配和安排。

3. 培养培训权限:包括对干部进行培训和发展的权限。

组织可以通过培训课程、学习机会等方式,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 绩效考核权限:包括对干部进行绩效考核的权限。

通过评估干部的工作业绩,确定工作表现和奖惩措施。

5. 纪律管理权限:包括对干部进行纪律监督和处分的权限。

对于违反组织规定、职务失职等不端行为,可以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6. 队伍建设权限:包括对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的权限。

组织可以通过制定干部培养计划、建设干部储备库等方式,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

总体来说,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是为了保证干部的选拔任用公平、职权行使合理、纪律执行严格,从而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行
和发展。

对于干部本身而言,也是一种规范和激励,促使其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为组织的目标和任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是指针对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权限和规定。

这些权限和规定旨在确保干部履行职责、维护干部队伍的纪律和形象,提高干部工作的效能和公正性。

具体的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干部的选拔任用权限:确定干部选拔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职位的要求和干部的能力进行选拔和任用。

2. 干部的培养和培训权限:组织和安排干部培训、学习和提升,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3. 干部的考核和评价权限:制定干部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对干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

4. 干部的调整和晋升权限:根据干部的表现和能力,决定干部的调整和晋升。

5. 干部纪律和行为规范:制定干部的纪律和行为规范,要求干部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不得有不良行为或违反纪律的行为。

6. 干部监督和追责权: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纪律或职责的干部进行追责。

7. 干部福利和待遇规定:明确干部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为干部提供合理的物质和精神保障。

8. 干部退休和离职规定:规定干部的退休年龄、退休待遇和离职程序。

以上是一般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一些内容,具体规定可能因不同的组织和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是指对国有企业干部进行管理的规定。

在国有企业中,干部是企业的重要管理人员,负责领导和管理企业的各项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

因此,对于国有企业干部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选拔任用规定1. 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选拔、考核等方式进行。

2. 干部的选拔任用要注重政绩和业绩,对于能够创新、善于管理、具有发展潜力的干部要优先考虑。

3. 干部的选拔任用要遵循诚信原则,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不能有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培训规定1. 国有企业干部要接受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 培训内容要与企业的实际需要相结合,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3. 培训机构要有资质,教师要具有专业素质,培训费用要合理。

三、考核评价规定1. 干部的工作要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价结果要与晋升、薪酬挂钩。

2. 考核评价要有科学性和全面性,要注重绩效评价和素质评价。

3. 干部考核评价结果要向干部本人进行公示,并根据结果进行奖惩。

四、纪律监督规定1. 干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2. 对于违法违纪的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降级、撤职等。

3. 干部要接受监督,对于监督机构和群众的举报要及时处理,不能包庇和纵容。

五、激励保障规定1. 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对于业绩优秀的干部要提供适当的薪酬激励。

2. 对于创新和发展的干部要给予适当的晋升机会和岗位调整。

3. 对于退休的干部要给予合理的养老保障和福利待遇。

六、干部监督规定1. 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对于干部的日常工作和行为进行监督。

2. 对于干部的决策和执法要进行监督,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和处理。

3. 干部监督的主体包括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要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以上就是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的内容,通过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评价、纪律监督、激励保障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可以有效提高国有企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和改革。

事业干部管理规定全文(3篇)

事业干部管理规定全文(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干部结构,确保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本行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干部。

第三条事业干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任用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力突出、实绩显著的干部;(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四)坚持依法管理、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

第四条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应当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五条事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选拔任用计划;(二)公布选拔任用条件;(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四)开展竞争性选拔;(五)进行考察、酝酿;(六)作出任用决定;(七)公布任用决定;(八)办理任职手续。

第六条事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五)符合国家和事业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事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实行竞争性选拔,包括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等方式。

第八条事业单位干部考察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二)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三)注重考察干部的实绩,突出业绩考核;(四)严格执行干部考察程序,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第三章任免与培训第九条事业干部任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二)坚持按岗设人,合理配置干部资源;(三)坚持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坚持依法依规,规范任免程序。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是对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的制度规定。

该规定包括了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评价、干部培养和管理、干部激励和奖惩等各方面的内容,是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重要法规。

一、干部选拔任用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是国有企业干部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关系到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

根据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选拔任用国有企业干部必须依据科学、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人才优选机制,坚决遏制各种形式的人情关系和特权干预。

二、干部考核评价干部考核评价是指对国有企业干部工作业绩、道德品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旨在建立科学、公正、公开、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按照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干部考核评价应该充分考虑工作实绩、反映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突出特殊情况、避免形式主义等影响因素。

三、干部培养和管理干部培养和管理是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另一个重点领域。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指出,干部培养和管理必须贯彻“固本培新、动态管理”的理念,注重干部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工作经验、基本素质、职业素养等方面的不断提高,注重培养和发掘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实战经验和人际交往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四、干部激励和奖惩干部激励和奖惩是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有企业保持竞争力和发展动能不断增强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干部激励和奖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注重区分不同岗位和不同级别干部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注重重视基于工作实绩的考评,并以此为基础做好激励和奖惩的安排。

在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干部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各级干部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也应该积极探索和实践组织机制改革、工作方式创新、干部激励和奖惩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举措,从而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干部管理相关规定

干部管理相关规定

干部管理相关规定
是指在组织机构中对干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干部管理相关规定:
1. 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要求公正、公平、公开,重视干部素质和能力。

2. 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工作业绩、作风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干部进行奖惩和晋升调整。

3. 干部培训规定: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4. 干部选拔任用遵循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从各个渠道选拔干部,重视干部的政治表现和业绩,注重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干部,避免以权谋私。

5. 干部轮岗交流规定:鼓励干部间的轮岗交流,促进干部间的互动和学习,提升干部的全面素质。

6. 干部表彰奖励规定:建立干部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干部积极向上。

7. 干部遴选考察规定:明确干部遴选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干部遴选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8. 干部工作纪律规定:制定干部工作纪律,明确干部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干部的行为。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提高组织机构的工作效能。

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规定

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规范干部行为,确保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二)严格管理,奖惩分明;(三)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领导。

第五条严格执行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严肃工作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旷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利用秘密信息。

第八条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受贿。

第九条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条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第十二条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第十三条上下班实行指纹签到,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第四章请假制度第十五条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第十六条因事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请假审批权限:(一)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三)请假3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八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意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第十九条不得在非保密场所谈论、记录、传播秘密事项。

第二十条不得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泄露保密文件、资料。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干部,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范本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范本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范本干部管理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一环,通过规定范本来规范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能够有效地实施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养选拔等工作。

下面将就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范本进行探讨,详细介绍其内容。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权限和规定1. 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 干部的选拔任用应依据其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贡献程度进行评估,不得搞任人唯亲、任人唯亲,避免任人唯亲、推动干部选准。

3.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包括考察、考评、面试等环节,确保选拔任用的公开、公正、公平。

4. 尊重干部的意愿和选择,不得强制调整干部的岗位和职务,避免对干部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压力。

二、考核评价干部的权限和规定1. 干部的考核评价应以干部的工作表现和绩效为依据,注重对干部工作的实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2. 考核评价应与干部任期相结合,定期进行,确保干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3. 借鉴优秀经验,建立科学严谨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包括考核指标、考核方法等。

4. 干部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干部,帮助其改进和提升工作能力。

三、培养选拔干部的权限和规定1. 培养选拔干部应注重培养干部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2. 培养选拔干部应以干部的发展需求为导向,为干部提供广泛的学习培训机会和平台。

3. 建立健全的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包括轮岗锻炼、学习交流、干部培训等,确保干部能够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

4. 鼓励干部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干部管理监督的权限和规定1. 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的责任,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和监督体系,确保干部能够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为党和人民做好工作。

2. 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管理、纪律管理等,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3. 及时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工作失职的干部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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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控制表干部管理规定一、目的规范干部管理,建设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含代管单位)。

三、名词定义本规定所称干部指行政职务为公司本部主管、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人员,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领导人员及董事、监事人员。

四、管理原则(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坚持“三个不吃亏”和“两个不用”原则(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用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

(二)坚持标准,逐级提拔。

干部选拔应满足集团公司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附件1),同时应符合《五凌公司岗位任职资格标准》(附件2),特别优秀或确因工作需要可破格提拔。

(三)双向选择,以组织安排为主。

建立干部有序交流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

(四)按需聘任,调配优先。

干部职数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置,空缺岗位优先从同级别现职干部中调配,调配不足人选从下一层级干部中选拔。

五、管理方式(一)公司干部职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助(副总师)层级,中层正职层级、中层副职层级,办主任层级、办副主任层级。

(二)属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三)公司中层副职级(含)以上的任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提出方案,按以下方式研究决定:1.公司总助(副总师)以及电厂、在建单位和分、子公司(不含辅业子公司)正职、财务总监的任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与党委书记酝酿、与其他党委成员沟通后,由总经理提议,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报中电投集团公司批准,公司发文任免。

2.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等选任制干部由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候选人,报中电投集团公司相应机构同意后,根据选举的有关规定及程序选举产生。

3.本部部门正、副职、电厂和在建单位副职及分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任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与党委书记酝酿、与其他党委成员沟通后,由总经理提议,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司发文任免。

其中,监察部门负责人的任免,需事先征求中电投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意见。

4.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组建、换届、调整,以及子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任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商有关部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与党委书记酝酿、与其他党委成员沟通后,由总经理提议,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具体程序和要求见《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四)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按以下方式研究决定:1.电厂、在建单位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方案,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所在单位发文任免。

2.分、子公司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决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备后,自行任免。

3.本部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报所在部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按委派制管理的办主任级人员任免,其所在单位应事前征求委派管理部门意见。

(五)建立和完善中青年后备干部库。

公司对后备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充实,始终保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

具体程序和要求见《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六)社会化招聘人员的初次提拔任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满,履行考核、测评程序。

经考核、测评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再重新发文公布。

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社会化招聘人员初次提拔任用前,人力资源部门应事先通过查阅社保纪录、个人档案和采取必要的外调手段核实其基本情况、工作资历、业绩等信息。

六、干部职数(一)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等根据需要设置。

(二)本部部门、直属机构原则上按一正一副设置。

根据需要可酌情增减1人。

(三)电厂经营班子职数原则上按3-5人设置,其中,厂长1人、副厂长1-3人、总工程师1人。

(四)在建单位经营班子职数原则上按3-5人设置。

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3人,总工程师1人。

(五)子公司经营班子职数原则上按4-5人设置。

其中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2人、财务总监1人。

(六)分公司经营班子职数原则上按3-5人设置。

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3人、财务总监1人。

(七)驻外办事机构/代表处干部职数原则上按1-2人设置。

(八)总部办主任级职数根据需要设置。

电厂、在建单位和分、子公司所属部门负责人原则上按一正一副配置。

对于管理幅度较大、管理职责单一的部门,经公司批准,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减1人。

七、干部选拔(一)坚持不断优化干部结构,优先选拔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领导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

重视对女性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

(二)干部选拔一般以组织推荐、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等方式产生考察对象。

1.组织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单位的党组织直接提名考察对象。

一般情况下,组织推荐的考察对象应该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并经过相应的预审、比选程序后确定。

2.民主推荐依据岗位要求和选拔任用条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民主推荐产生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一般需要同时履行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的程序。

3.竞争性选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争岗位及其职责、任职要求等信息,对满足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测试、测评等方式来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对象确定后,即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现场考察,在履行集体研究、任前公示、上报审核等规定程序后聘任。

具体选拔任用程序和要求见《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四)干部提拔任用应遵循逐级晋升的原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对特别优秀或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破格聘任。

八、干部培训(一)干部培训要服务于公司总体战略实施的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和岗位职责,按需施教、分类培训、梯次培养。

公司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干部培训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课堂教育与调研实践、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领导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升。

属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根据集团公司安排和公司干部培训计划,有计划地选送、安排参加培训;属公司管理的干部,由公司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在各部门、单位的配合下,根据公司干部培训计划安排参加培训。

(三)各级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新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在职期间的各类知识更新培训;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每个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五)干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1.政治理论: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培训,注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发展观。

2.政策法规:重点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培训,注重加强对中央及有关部委最新制度精神和要求的学习,提高干部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能力。

3.业务知识:重点进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专业知识的培训,注重业务知识的深化和扩展,注重知识结构的丰富和提升,加强生产经营、金融资本、风险控制、市场竞争、科技创新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内容的学习,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

4.领导素养:重点围绕提高干部的领导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培训,注重加强对公司战略的领会和贯彻,培养战略思维,提高干部贯彻公司决策部署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定性和执行力。

九、干部管理(一)考核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干部履职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地综合考评。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组织调配、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考评档案。

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的考核评价程序和结果运用见《中层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办主任、办副主任级干部的考核评价由所在单位参照执行。

(二)交流部门、单位负责人在同一部门、单位连续任职满6年的必须交流,连续任职满3年的有计划地安排交流。

具体交流办法见《干部员工交流管理办法》。

(三)回避对总助(副总师)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

1.任职回避: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办公室、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和物资采购等工作。

2.公务回避:干部履行职责时,凡重大项目投融资,项目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的担保、借贷、审批,企业的兼并、重组、承包,资产的转让、租赁,查办案件、出国审批、审计等,涉及干部近亲属时,必须回避;凡涉及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如考核、任免、奖惩、调配、人事聘用、组织发展等,必须回避。

(四)监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监督机制。

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监督机构的作用。

具体监督管理要求见《领导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电厂、在建单位和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离任必审”,对任期较长的主要负责人实施届中审计。

审计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选聘任用参考。

部门、单位负责人辞职或调离公司系统,应经过公司人资、财务、审计、监察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五)重大事项报告实行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由本单位(部门)采用书面形式函报,请示报告事项一般应在领导班子内部进行通报。

具体需报告事项及管理要求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六)退出1.公司部门负责人级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内的,原则上退出领导岗位,聘为公司调研员,由原所在部门(单位)管理。

调研员实行弹性工作制,岗位工资下调2档,年终绩效奖金的基数按同级在岗人员的80%确定。

2.办主任级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内的,原则上退出干部岗位,聘为部门(单位)协理员,岗位工资降低2档。

协理员可自主选择工作方式,由所在部门(单位)管理。

其中,选择弹性工作的,年终绩效奖金的基数按同级在岗人员的80%确定;选择在岗工作的,绩效奖金按岗位考核情况发放。

3.年龄已达退出门槛的干部,表现特别优秀者(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为优秀或有其他突出贡献),如果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批准后,可继续在原岗位上工作,待遇不变。

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调研员、协理员,其管理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为其安排一定数量的研发任务,并按课题研发情况确定年度考评等级,兑现年终绩效奖金。

(七)辞职干部辞职分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三类:1.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为自愿辞职。

自愿辞职需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批准手续;2.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不宜再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为引咎辞职;3.公司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任现职,通过组织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为责令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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