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规定汇编含运输之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1、分管负责人是民爆物品储存、押运、运输的主管责任人,对民爆物品储存、押运、运输的安全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在公司的领导下做好民爆物品储存、押运、运输工作。
3、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押运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带有安全隐患车辆装货运行。
装货要平稳牢固严实。
带好安全防护链,按规定速度行驶,保证运输车辆押运安全可靠运行。
4、火工品专管员理办好装运提货、交货的交验手续,按计划装运品种、数量、及流向登记,作好车辆出领入登记。
5、火工品专管员、做好矿井爆破器材使用、配送、退库的协调工作,做到不超储存。
6、严禁雷管、炸药及其它物品混装,或超高、超量装运。
7、承担民爆物品车辆进行同时安全性能测试,和消防器材的检查;建立好运行车辆性能评估档案,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2)是指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运输和押运过程中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的要点:1. 运输许可:运输民爆物品前需要申请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 司机资质:驾驶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持有爆炸物品运输驾驶证等,且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
3. 车辆要求:运输车辆需要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包括车辆类型、装载容量、安全设施等。
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 包装要求:民爆物品需要进行专门的包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损坏或引发事故。
包装要符合国家标准,并标注明确的警示标志。
5. 装卸操作:运输中的民爆物品的装卸操作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 押运要求:对于较大规模或重要的民爆物品运输,通常需要进行专门的押运。
押运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了解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7. 安全防护: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运输设施和装备。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活动,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运用,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民爆物品的生产企业、经销商、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单位。
第二章:民爆物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一条根据民爆物品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分为A类、B类、C类三种,分别对应不同的管理标准。
A类民爆物品A类民爆物品一般为高爆炸性物品,使用前需经过特殊许可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使用。
B类民爆物品B类民爆物品包括一些较为常见的烟火爆竹等物品,需在规定的地点购买并使用,禁止私自携带和储存。
C类民爆物品C类民爆物品为一般民用烟花爆竹等物品,需在指定地点购买并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不得私自组装和改装。
第二条各类民爆物品的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许可或违法携带使用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章:民爆物品的生产要求第一条从事民爆物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条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企业应按照相关环保法规进行处理,确保环境污染最小化。
第四章:民爆物品的储存和运输规定第一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和设施,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储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二条运输民爆物品必须符合相关运输规定,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和包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露或损坏物品。
第五章:民爆物品的使用管理第一条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使用资质和证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使用,确保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条在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禁止使用过期或损坏的物品。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处罚规定第一条相关部门将定期对从事民爆物品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并能在严重情况下暂停或吊销相关许可证。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是指对民爆物品进行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的一套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运输,预防事故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 许可制度:运输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以确保其具备合法运输民爆物品的资格。
2. 车辆要求: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需要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包括车辆结构强度、防静电措施、防火措施、保险装置等要求。
3. 包装要求: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在符合规定的包装容器中进行,以确保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露、碰撞等问题。
4. 路线规定:对不同类型的民爆物品,可能会有特定的运输路线规定,包括禁止进入某些区域、禁止通过某些地点等规定。
5. 押运人员要求:进行民爆物品运输的押运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在运输过程中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应急处理。
6. 监督和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会对民爆物品的运输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运输单位和个人遵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7. 应急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疏散和伤员的医疗救治等。
通过建立和执行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民爆物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发生时的情况。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1、为确保民用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安全,除执行本制度外,危险品运输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618-2004)、《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颁布的交通安全规则。
2、在公司区域内运输爆破器材的行车路线由安全生产部门给予确定,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司机必须按此路线行驶。
3、公司区域内运输主干道应畅通无阻,使用普通汽车运输民爆物品时,排气管应安装灭火罩,车厢底部应铺软垫。
4、生产区至爆破现场区运输道路应坚实牢固、路面平整、边坡稳定,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5、混装车运输乳胶基质及镂油炸药原材料时,所载工业炸药质量不得超过150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6、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在人群聚集的地方,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
汽车在通过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如视野不清,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在遇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IOnl以内时,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应停止行驶。
7、装有民爆物品的车辆遇有临时停车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区和重要施设,并设专人监护抢救室;车辆故障必须进行检修时,。
8、在生产区和仓库区内运输民爆物品的机动车行车速度不应超过15km∕h,前后车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9、危险品运输车在遇有雪天、冰雪路面时应上防滑胎、防滑链。
10、采用电瓶车运输民爆物品时,电瓶车应符合防爆要求。
11、运输民爆物品的汽车司机除应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符合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0000km和经营性货物运输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由企业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12、从事运输和装卸民爆物品的作业人员,应掌握所运输和装卸民爆物品的理化性能及应急措施。
爆破材料运输管理制度(5篇)
爆破材料运输管理制度一、运送炸药、雷管入井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3)、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矿车内只准放一层炸药材料箱,不得滑动。
运送其它类炸药炸药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矿车高度的2/3。
(4)、在装有爆炸材料的车内,除爆破工或指定的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人员。
(5)、运送爆炸材料时,绞车的提升速度不得超过2m/s。
(6)、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7)、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二、根据运输量的大小,从井下炸药、雷管发放点到采掘工作面可用人力、矿车等运输。
但无论用那种方式运输,都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下列安全运输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2)、雷管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代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并存放在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意放置。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三、用人搬运爆炸材料时、除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下列有关规定:(1)、运送人员在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绝缘套的矿灯。
(2)、炸药和电雷管应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
禁止装在衣代内。
(3)、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
(4)、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材料,不得携带爆破材料在人群聚集的地点停留。
(5)、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材料量不得超过:同时运搬炸药和起爆材料10kg;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24kg)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48kg)四、爆破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职责(1)、放炮员必须经过国家安全机构培训,并取得资格操作证,方可进行爆破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坚持在规定的地点放炮。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范文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爆物品的运输和押运管理,保障民爆物品的安全性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爆单位和民爆运输、押运单位。
第三条民爆物品的运输和押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
第四条民爆物品运输和押运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对运输和押运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第五条民爆物品运输和押运单位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运输管理第六条民爆物品运输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运输资质和相关的运输设备,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和可靠。
第七条民爆物品运输单位应当建立运输计划,明确运输路线、时间和数量,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八条民爆物品运输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民爆物品不发生泄露、燃爆等事故。
第九条民爆物品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输档案,记录运输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货物状况、运输员工、运输车辆等。
第十条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民爆物品运输单位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人员伤亡。
第三章押运管理第十一条民爆物品押运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押运资质和相关的押运设备,保证押运过程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二条民爆物品押运单位应当确保押运人员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培训,具备相关的押运经验和技能。
第十三条民爆物品押运单位应当建立押运计划,明确押运路线、时间和数量,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十四条民爆物品押运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工具和装备,确保民爆物品在押运过程中不发生泄露、燃爆等事故。
第十五条民爆物品押运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押运档案,记录押运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货物状况、押运员工等。
第十六条押运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民爆物品押运单位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人员伤亡。
第四章监管与检查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爆物品运输、押运单位的监管与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范本(2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除军用和专用爆炸物品外,能够直接或间接产生爆炸性能、燃烧性能、以及剧毒、腐蚀性能等危险性的物品。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制,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自觉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经营者的许可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规定。
第八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障安全。
第九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测和事故应急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和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十三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评估,及时修复和更新设备。
第十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生产中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六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范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为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装卸和运输管理,确保公众安全,本公司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装卸和运输进行科学、规范、安全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和运输工作的相关人员。
四、管理要求1. 购买管理要求1.1. 本公司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2.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出具有效证件,确保身份真实。
1.3.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应符合工作需要,并确保所购买物品的质量及其安全性能。
2. 装卸管理要求2.1. 所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装卸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2. 确保在装卸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错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2.3. 在装卸过程中,应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防火防爆控制,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碰撞物品。
2.4. 在装卸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确保车辆和物品的稳定。
3. 运输管理要求3.1.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前,必须进行有效的包装,并标明明显的警示标志。
3.2. 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置专韧韧防火装置,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3.3. 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车速适宜,禁止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
3.4. 在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5. 运输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车辆,确保不留下任何危险物品。
五、责任与处罚1. 购买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证件等。
2. 装卸过程中,如发生错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六、培训与教育为提高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和运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本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以确保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3篇)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第一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爆炸物品运输证》;第二条承运人员(驾。
驶员、押运员)首先核对用户所办理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并与专用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发货单位、到达单位一致后,方可启运;第三条运输车辆严禁带病出车,车辆应按时接受检验,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应行驶;第四条车厢内应有防止移动和撞击的固定装置;,第五条车身外应有符合GB13392规定的标志;第六条采用厢式运输车,要有良好的散热装置;第七条车厢的黑色金属部分应用导静电胶皮、木板等不易产生静电的非金属材料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者除外);第八条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车轮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第九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____104Km和____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由企业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第十条从事运输、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人员,对所运的民用爆破器材应掌握其危险性质及应急措施。
进入装卸作业区严禁随身携带火种,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第十一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
押运员应随车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应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
押运员在接收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从事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的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训练。
应经常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进行安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第十三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
当车辆通过铁路道I____I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
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____米以外:严禁超车抢行。
行使速度应按JT618-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各种车辆的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含运输
目录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安全例会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安全检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民用爆炸物品购置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盲炮安全处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送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事故汇报和处理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也许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贯彻购置、运送、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旳发生。
3、建立健全项目部旳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从项目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旳第一负责人,爆破作业施工队旳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旳直接负责人。
4、建立和完善项目部旳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贯彻。
5、根据实际状况制定本项目安全工作方针、目旳、计划措施并组织贯彻。
6、组织做好重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旳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项目部常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旳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旳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档将整理和汇编相关的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以便于广大读者了解和学习。
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对于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爆炸物品的分类和管理要求;•爆炸物品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申请及公司资质要求;•生产、经营爆炸物品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安全要求;•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爆物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一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包含了对民爆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管理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和公司资质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三、生产管理制度1. 生产许可证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民爆物品需要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关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有稳定的生产能力和充足的生产原材料供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的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测措施。
2. 生产过程控制为了确保民爆物品的生产质量和安全,生产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原材料采购验收措施;•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措施;•生产环境的卫生与清洁要求;•产品包装和标签要求;•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测和验收措施。
3. 产品追溯机制为了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和对异常产品进行召回,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机制。
该机制包括对产品生产过程的记录、产品流向的追踪和产品出厂后的质量反馈等。
四、经营管理制度1. 经营许可证要求除了生产许可证,经营民爆物品的企业也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民爆物品运输的安全、快捷和可靠,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适用范围包括涉及民爆物品的运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涉及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2. 术语和定义2.1 民爆物品:指国家规定的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
2.2 运输:指民爆物品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的过程。
2.3 运输单位:指从事民爆物品运输的单位。
2.4 运输车辆:指用于民爆物品运输的车辆。
3. 运输单位的责任3.1 运输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输活动。
3.2 运输单位必须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3 运输单位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民爆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3.4 运输单位必须对运输路线进行调查和评估,选择最安全、最合适的路线进行运输。
4. 运输车辆的管理4.1 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符合民爆物品运输的要求。
4.2 运输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4.3 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以应对突发情况。
4.4 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载重量和载物方式进行装载,严禁超载和混装民爆物品。
5.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5.1 运输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运输安全计划,并严格执行。
5.2 运输单位必须对运输车辆和民爆物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5.3 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员工培训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5.4 运输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保障驾驶员和乘务员的休息和工作条件,防止疲劳驾驶导致事故发生。
5.5 运输单位必须做好运输车辆的防盗和防灾工作,确保民爆物品不被盗窃和损坏。
6. 运输事故和紧急处理6.1 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2 运输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随时应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含运输)2完整篇.doc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含运输)4第2页3、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企业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2、公司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围墙范围内定为禁火区。
禁火区内对火源实施严格管制。
3、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
4、进入库区的车辆排气管必须安装有防火罩。
5、库房周围保持无杂草和无易燃物,8m范围内宜设防火隔离带,2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
6、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随时保持器材良好有效。
2024年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器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行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爆破器材的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爆破器材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设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应由符合资格要求的专业人员进行,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操作。
第七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禁止违规行为和低质量操作。
第八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爆破器材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章运输管理第九条爆破器材的运输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人员应严格按照运输工艺和规定的路线进行运输,禁止擅自改变路线和运输方式。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运输车辆应经过安全检查合格,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运输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的运输应交由专业运输企业承担,禁止个人或非专业企业擅自进行运输。
第十六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人员应按照运输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并报告运输情况。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清醒,禁止饮酒、吸烟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第十八条爆破器材的运输人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九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范文1. 总则1.1 为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运输和押运过程,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民爆物品运输和押运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1.3 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法规遵循,责任落实,监管有力。
1.4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运输管理2.1 运输前准备2.1.1 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2.1.2 运输前,进行货物清点和记录,确保物品完整。
2.1.3 运输前,核查相关运输文件和许可证,确保合法合规。
2.2 运输过程2.2.1 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表运输,禁止途中停留或改变路线。
2.2.2 运输车辆应配备专职司机和随车人员,确保安全。
2.2.3 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的状况,按照规定速度行驶。
2.3 运输后整理2.3.1 运输结束后,对车辆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无漏洞。
2.3.2 在卸货地点对货物进行清点和记录,确保无遗失。
3. 押运管理3.1 押运人员资格3.1.1 押运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
3.1.2 押运人员应经过安全背景调查和安全意识培训。
3.2 押运仪器和装备3.2.1 押运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押运证和身份标识。
3.2.2 押运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押运工具和防护设备。
3.2.3 押运人员应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并保持畅通。
3.3 押运过程3.3.1 押运人员应全程监控运输车辆,确保无异常情况。
3.3.2 押运人员应与驾驶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安全协同。
3.3.3 押运人员应随时关注周围环境,及时发现风险。
3.4 监督检查3.4.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押运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3.4.2 监督检查应包括押运人员的工作记录和操作情况。
3.4.3 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并对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
4. 应急措施4.1 发生突发状况时,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民众和物品安全。
4.2 押运人员应熟知应急逃生和救援程序,并具备相关应急技能。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是指国家对其使用、贮藏、运输、销售、处置等活动作出管制的爆炸性物品。
为确保公共安全,对民爆物品的管理有一系列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许可证要求:从事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贮存、运输等活动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或使用民爆物品。
2. 限制使用场所:民爆物品的使用受到场所的限制,一般在城乡结合部、市区范围、人口稠密区等地禁止使用,严禁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
3. 贮藏要求:贮存民爆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建有专门的仓库或者库房,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保证物品不易受潮、曝晒和外力损坏。
4. 运输规定:运输民爆物品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采取专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安全规定,不得在普通交通工具上携带、运输。
5. 销售管理:销售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许可证,只能在指定的售卖点销售民爆物品,不得向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
6. 安全保护措施:使用民爆物品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佩戴防护装备、设置警示标志等,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7. 严禁非法行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非法行为,相关部门将进行严厉打击与惩罚,以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共安全,避免由民爆物品导致的事故和伤亡,履行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社会责任。
爆破材料运输管理制度(3篇)
爆破材料运输管理制度一、运送炸药、雷管入井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3)、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矿车内只准放一层炸药材料箱,不得滑动。
运送其它类炸药炸药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矿车高度的2/3。
(4)、在装有爆炸材料的车内,除爆破工或指定的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人员。
(5)、运送爆炸材料时,绞车的提升速度不得超过2m/s。
(6)、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7)、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二、根据运输量的大小,从井下炸药、雷管发放点到采掘工作面可用人力、矿车等运输。
但无论用那种方式运输,都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下列安全运输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2)、雷管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代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并存放在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意放置。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三、用人搬运爆炸材料时、除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下列有关规定:(1)、运送人员在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绝缘套的矿灯。
(2)、炸药和电雷管应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
禁止装在衣代内。
(3)、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
(4)、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材料,不得携带爆破材料在人群聚集的地点停留。
(5)、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材料量不得超过:同时运搬炸药和起爆材料10kg;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24kg)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48kg)四、爆破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职责(1)、放炮员必须经过国家安全机构培训,并取得资格操作证,方可进行爆破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坚持在规定的地点放炮。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一、引言为规范企业民爆物品运输和押运管理,确保企业生产运营安全、公众安全和环境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民爆物品运输和押运的原则、要求和程序,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民爆物品的运输和押运管理。
三、定义1.民爆物品:指爆炸、燃烧、毒害、放射线等不安全因素具有肯定规模,可能对人员、资产和环境造成损害的物品,包含但不限于爆炸物、火药、炸药、雷管、引火线等。
2.运输:指将民爆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包含陆路运输、水运、航空运输等。
3.押运:指对民爆物品进行监管和保护的过程,包含人员、车辆和设备等。
四、民爆物品运输管理1.运输前准备–在运输前,必需订立认真的运输计划,明确起止地方、运输路线、时间布置等,并确保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运输前,必需对所运输的民爆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包装完好、标识清楚、运输条件合适等。
–假如民爆物品需要特殊的运输条件和保护措施,必需提前准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
2.运输过程管理–运输过程中,必需布置特地的人员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运输车辆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车辆的技术情形良好、安全设施完满,能够安全运输民爆物品。
–运输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定,确保司机和押运人员的安全驾驶和行为规范。
–运输过程中,必需严禁超载、超速和超载超速行为,确保运输安全。
–运输过程中,必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运输过程中,必需对民爆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防止外界因素对其造成损坏或泄露。
3.运输结束管理–运输结束后,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民爆物品的交接和存放,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性。
–运输结束后,必需对运输车辆和设备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卫生和安全。
五、民爆物品押运管理1.押运人员资质要求–押运人员必需具有相关的资质和证书,包含但不限于民爆物品押运证、安全生产培训证等。
民爆物品运输制度(3篇)
民爆物品运输制度1、使用单位到相应炸药库领取爆破器材后,指定专用车辆进行运输,严禁人货混装。
2、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3、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运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
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内。
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内,不准同时载运人员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爆破器材应当在远离生活区和人烟稠密地区停歇、装卸。
(4)装卸爆破器材,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
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
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
(6)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7)运输爆破器材需有押运人。
(8)按指定路线行驶。
(9)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座。
(10)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转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
4、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一律采用红旗统一标识。
5、使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每次出车前务必检查车辆的工作状态,保持车况一切正常。
(2)汽车应装设专门的缓冲器。
(3)汽车的排气管应引至散热器的下面,并使排气孔向下或对地面。
(4)在汽车驾驶室外面两边靠近车辆的地方,应配挂两个泡沫灭火器和其他必要的灭火工具。
(5)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注意防止急刹车或意外事故发生。
(6)汽车行驶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时速不得超过20km(施工区内不得超过15km/h),在变、多坡、陡路、狭窄的路段应保持时速5km以内。
(7)装卸爆破器材的车辆,严禁开快车、抢车。
民爆物品运输制度(2)是指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进行管理和监管的制度。
这些爆炸物品包括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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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管理规定汇编含运输之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含运输)》之范本目录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1)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1)2、安全例会制度(1)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4、安全检查制度(3)5、危险场所定点定量管理制度(3)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7、仓库安全保卫制度(4)8、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10、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6)11、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1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7)13、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8)14、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15、盲炮安全处理制度(10)16、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11)17、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12)18、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12)19、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3)第二部分岗位安全责任制度(16)1、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16)2、仓库安全生产职责(16)3、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7)4、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7)5、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18)6、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8)7、爆破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19)8、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19)9、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0)10、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20)11、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20)12、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1)第三部分爆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2)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8、确保充足、有效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活动,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进行1-2次演练,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0、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安全例会制度1、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
2、安全例会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
3、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安全工作,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公司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
4、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公司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5、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总结和计划会议,总结一年来公司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
6、办公室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
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
7、各级领导(部门)须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分管安全生产、使用、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他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3、公司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相应资格培训,取得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5、公司安全部门每年初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年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6、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相应的登记,考试卷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四、安全检查制度1、公司执行三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列为公司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2、三级巡回检查,分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公司级)、公司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部门级)、以及保管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3、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企业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着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2、公司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围墙范围内定为禁火区。
禁火区内对火源实施严格管制。
3、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
4、进入库区的车辆排气管必须安装有防火罩。
5、库房周围保持无杂草和无易燃物,8m范围内宜设防火隔离带,2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
6、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随时保持器材良好有效。
任何人不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生活区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8、确因工作需要,须在禁火区带入火源的,应按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1、除仓库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并经值班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3、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库区,通讯器材、烟火应寄存在库区值班室。
4、严禁在库区内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5、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6、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7、库区内防雷、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8、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短少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八、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具有较高的感度,在烟火、摩擦、撞击、电火花、电流等作用下,极易引起爆炸。
为防止外来作业的激发能量,对动火动焊、临时用电、库区维修施工等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管制。
2、未经批准,仓库区域内严禁动火、动焊,严禁使用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进行维修、施工作业等有危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的危险作业。
3、仓库因生产、储存设施损坏需动火、动焊的,必须办理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审批表。
4、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审批表由负责作业的单位提出申请,拟定采取防范措施,公司安全员对防范措施进行审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指定现场监护人。
5、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须经现场监护人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现场监护人员方可离开。
6、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由专业的电气焊工操作,需动焊的建筑物或与电焊网线相联的建筑物内,严禁储存任何危险品。
7、动火动焊作业5m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动焊作业时应备好消防水。
8、临时用电铺设和拆除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9、对库房维修、库区土建施工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加强监控,严禁带入火源火种,严禁他们接触民用爆炸物品。
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公司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各种福利物品。
3、公司应教育职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职工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和带钉的鞋子进入库房或接触民用爆炸物品。
5、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或人员)验收,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十、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1、为强化安全责任,提高职工安全工作积极性,将安全工作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加强经济考核,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