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1目的

1.1加强现场变更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指引,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变更签证审批效率。在施工过程中,

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工程量或工作量增减进行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2术语和定义

2.1现场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

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在这里特指除设计变更及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2.2现场签证结算:凡是以《签证申请单》或《工程指令单》进行的结算均属于现场签证结算。

2.3重大施工方案:是指具有危险性较大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挖深度>5M的土方开挖工程以及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2)模板支撑高度≥8M或跨度>18M或施工总荷载>15KN/M2的高大模板工程;

3)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幕墙安装工程;

4)30M以上高空作业。

3适用范围

3.1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发起、审批、施工后现场确认的管理。

4关键活动描述

4.1现场签证和类型

4.1.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2)现场需要: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

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等。

3)材料设备品牌变更。

4)营销需要:配合策划和销售要求或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5)甲方要求:由公司提出,或因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6)施工合同外的零星工程的确认。

7)其它:政府要求以及其它原因。

4.2现场签证的成本管理原则

4.2.1一单一算一编号一对应原则:即一个现场签证单对应编制一份预算一个编号,且对应一个工程合

同。如果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该预算书内容应根据不同签证内容分别列项。

4.2.2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只确认工程量及工作内容,成本合约部负责复核工程量、套价。

4.2.3先估价后施工原则:施工前先估价,然后按权限审批执行。

4.2.4一月一清原则:成本合约部应对施工单位上月的预算审核完毕,形成预算成果资料。

4.3现场签证提出

4.3.1因各方提出的现场签证需求都由施工单位统一填写《现场签证申请表》并向监理单位提交,监理

工程师经分析判断,确定是合同范围外且需甲方承担费用的,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指南》要求签批意见并报工程部,工程部组织成本合约部到现场勘察签证申请进行调查(成本合约部不在现场应在1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核),核对现场需签证的工程量,成本合约部对工程量进行现场造价预算。

4.3.2涉及技术核定的,由施工单位同时填写《技术核定单》(由建设厅统一制定)。

4.4现场签证审核

4.4.1工程部现场工程师与成本合约部造价人员收到现场签证申请后填写《现场签证审批表》,对现场签

证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如影响其它专业施工则与相关专业工程师确认。

4.4.2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和成本合约部人员在办理施工单位提交的现场签证申请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

现场签证,如发现不合理现场签证,需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现场签证的原因,并存档备案。不合理现场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该现场签证已经办理又重复签证的;

2)合同中已约定而无需再办理的现场签证;

3)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现场签证,如施工单位前期进度耽误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

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等;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单位为提高工期等提出的技术措

施变更。

4.4.3涉及技术核定的,将施工单位填写的《技术核定单》作为附件,一并流转。

4.4.4工程部负责人需熟悉售房合同附件的内容,判断签证是否与售房合同及销售承诺冲突,并考虑签

证内容对其他专业的影响。

4.4.5如现场签证涉及任何最终产品本身的变化、售房合同及销售承诺或需要提供补充或变更图纸,则

由工程部提请设计研发中心提供补充或变更图纸,并按《设计变更管理流程》执行。

4.4.6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履行签证复核及完成审批手续的,工程部负责人与成本合约部及审批权限内

分管领导沟通同意后,可以先实施签证,但必须保留准确的签证文件。工程部应在签证实施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有手续。

4.5现场签证申请的审批

4.5.1现场签证的审批权限规定详见《权责手册》。

4.5.2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现场签证,否则视为无效,如果不在权限范围

之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5.3对于因设计变更导致的现场签证,由于在设计变更阶段已经对可能造成的签证金额做过评估,施

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后可由工程部、成本合约部负责复核,报审核权限领导备案即可由工程部下发签证记录单,备案时需附相应的设计变更审批表。

4.5.4有效签字人必须在有效期内签字,否则现场签证无效。

4.6现场签证的执行与统计

4.6.1《现场签证审批表》经过会签、审批并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对签证内容的现场

实施,工程部按照现场签证结果签署正式意见。

4.6.2对于有争议的现场签证,工程部在每个月根据现场签证的数量安排两到三次集中的时间,组织成

本合约部,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会商现场签证内容。

4.6.3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现场签证落实情况进行审核,不合格的监督整改,工程部与成本合约部进

行复核,并将执行情况填到《现场签证记录单》中,并做好施工资料附件整理(签证审批表,现场勘察及预估量、价资料,现场实际发生计量单)。

4.6.4每月25日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汇总现场签证及相关费用,并附《现场签证月度汇总表》,统一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