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侦破纪实】抢劫杀人案侦破纪实---行程一万公里擒恶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抢劫杀人案侦破纪实---行程一万公里擒恶魔
山东省公安厅近日向临沂市公安局监管处发来贺电,向破案民警表示祝贺。
至此,沂南“12·15抢劫杀人案”侦破终结。
临沂市公安局沂南分局民警行程上万公里,辗转5省,破获5起杀人案,将3名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全部收入法网。
出租车司机“人间蒸发”
2006年12月15日上午9时,沂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出租车司机王某14日早晨驾驶出租车离家后至今未归,亲友们四处寻找,人车均无踪影。
据王某的亲属反映,年近六旬的王某出车从不跑长途,都是当天返回。
但距报案时间,王某出车已经是一天一夜,是遭到抢劫,还是出了意外事故?亲友心头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刑侦大队值班大队长尹传东立即向局长朱茂臣、副局长刘长杰汇报了案情。
两位指挥员当即决定立案侦查。
县委副书记李枝叶,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波、刑侦支队长马爱军、副县级侦查员石连德等领导亲临工作现场督导。
一场斗智斗勇的攻坚战拉开了帷幕。
神秘租车人浮出水面
人车突然“人间蒸发”,唯一的“现场”就是失踪人王某在县汽车站的出租车停车点。
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联手调查。
走访调查组很快掌握了一条重要信息:12月14日上午10许,两名一高一矮男青年曾在王某出租车前与王某交谈,后租用王某的车离开。
两名男青年来自何方?他们在沂南县城必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侦查员们深入走访调查,在县汽车站附近的一家饺子店了解到,两名男青年14日上午10时前在此吃过水饺,均是东北口音。
经过进一步调查,侦查员们获得重要线索:两名男青年曾在县城一家旅馆住过宿,当时住宿登记的姓名为姜春明,吉林人,住吉林省安图县某林场。
侦查员持姜春明户籍照片请多位目击者辨认,一致认定姜春明即是租用王某出租车的两名男青年之一。
姜春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尽快抓捕姜春明,成为破获此案的当务之急!
行程上万公里擒恶魔
就在办案民警追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犯罪嫌疑人再次“下手”:2007年1月6日,山东省费县一名5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及所驾驶的轿车,被两名东北口音的男青年租用后失踪。
临沂市公安局组织沂南、费县警方召开联席会,分析研究案情,确定沂南、费县两起出租车司机失踪案系抢劫案,并且同系两名东北青年所为,沂南警方以“命案必破”的高度责任感,加强与各地警方的联系和协作,行程上万公里,辗转黑龙江、吉林、河北、辽宁等地组织抓捕,最终将3名凶手悉数收入法网。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从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6月17日在山东、吉林两省作案5起,杀害5人的犯罪事实。
“我知道逃不掉的”
今年32岁的姜春明出生在吉林省安图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96年,姜春明和单位一名职工发生口角,他决定用绑架“仇人”的小孩要钱来报复,一天傍晚在学校门口把“仇人”7岁的儿子绑架,索要现金3万元,被警方连夜抓获,后因绑架罪、抢劫罪被判刑13年。
姜春明从2005年2月出狱到2006年6月杀人作案,仅仅过了一年多的时间。
记者:“30岁从头开始一切都不晚,为什么不汲取教训好好把握自己?”
姜春明:“我出来后在一个厂子找到了工作,干活很卖力,计件活比别人干得多,招惹了别人的妒嫉,还有,我老是觉得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像看待“另类”一样,看不起我这个蹲过监狱的人。
要是不遇到杜某和卢某,没有他们的“拉拢”,我也许走不到今天。
警察逮我的时候,我当时正拿着镐在院子里劈柴,我一点也没有反抗,也没有想到逃跑,因为我知道终究会逃不掉的……我现在就等着快点判(刑)了,执行(死刑)之前我想把我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