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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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门供应的药品(含既往在本院住院所用药品)。
2、医院原则上不使用自备药品,仅在病情确需、在医院或医生允许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3、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4、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统一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如有此类药品由护士督促患者或家属带回。
5、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医生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2)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条件贮藏,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院方保管,则护士做好登记。
(3)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给药,并做好记录。
6、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7、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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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我们都知道,住院的时候,医生会给我们开一些药,但是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觉得这些药不够用,或者有些药我们自己家里有,想要继续用。
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了解一下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了。
1. 什么是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就是医院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规定患者在住院期间可以自备一些药品,但是要按照一定的规定来使用。
这样既可以满足患者的需求,又可以保证用药的安全。
2. 为什么需要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其实,这个制度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有些患者在住院期间可能会觉得医生开的药不够用,或者有些药他们自己家里有,想要继续用。
第二个问题是,有些患者可能会因为自己的病情好转,而不需要再继续用之前开的那些药了,但是如果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停药,可能会对身体造成影响。
所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医院就制定了这个制度。
3.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有哪些规定?患者需要向医生说明自己要自备的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给出一个合理的建议。
患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备的药品送到医院,由医院的药师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医院会给患者一个“自备药品专用标识”,并告知患者如何正确使用这些药品。
患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使用自备的药品,并将剩余的药品交给医院处理。
4. 自备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患者要确保自备的药品是合法的、安全的。
不要随意购买没有经过正规渠道的药物。
患者要按照医生的建议和药师的指导正确使用药物。
不要自行增减剂量或者改变用法。
患者要注意观察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出现不适或者病情加重的情况,要及时告诉医生和药师。
患者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停止使用自备的药品,不要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5. 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好处是什么?其实,这个制度的好处是很多的。
它可以让患者更加放心地接受治疗。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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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自行购买并携带的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自备药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自备药品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备药品应当属于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范围,并且合理使用。
(三)自备药品应当与患者的病情相符,无损治疗效果的风险。
(四)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使用正确,防止交叉感染和滥用。
(五)患者购买自备药品应当保留购药凭证,并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六)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病情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医生应当在接诊患者时了解患者是否使用自备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指导。
(二)药师应当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提供使用建议,确保合理使用。
(三)护士应当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记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
(一)患者在就诊前应当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的自备药品名称、用量、规格、来源等信息。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填写的自备药品登记表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自备药品的存储管理,确保安全、干净、整齐。
第三章处理自备药品的相关流程第九条患者在就诊前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指导,在规定的窗口购药。
第十条药师应当对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并提供合理使用建议。
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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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自备药物管理,提高自备药物利用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秩序,树立健康用药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自备药物是指医院为满足诊疗需要,由医院自行配制、加工和利用的药物。
第三条医院自备药物是医院的重要资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医院自备药物。
第四条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应当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严守质量管理规范,有序进行配制、使用和管理,不得违规私存、流通或变卖。
第五条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疗机构的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六条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对医院自备药物进行分类、编号管理。
第七条药品配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质量安全。
第八条药品库房应当设有专人进行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九条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管理要求,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十条对于过期、损坏、受污染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要及时予以淘汰或者处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对医院自备药物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药物管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合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医疗安全工作。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医疗人员应当按照医疗规范和处方要求合理使用医院自备药物。
第十五条对于医院自备药物使用,应当及时记录相应的使用和消耗情况。
第十六条医疗人员在使用医院自备药物时,应当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告知和说明,保障患者知情权。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应当有专门的内部监察和考核机构,对药品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清查,确保医院自备药物的准确数量和质量。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违规使用、浪费或者滥用医院自备药物情况,应当严格追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给医院自备药物造成损失或者危害患者用药安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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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减少用药错误,防范医疗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5月1日4.《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2011年版)5.《中国医疗机构住院患者自备药临床管理建议》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23年8月第43卷第15期三、名词定义自备药品:是指患者从各级医疗机构或社区药店获得,带入当前住院就诊医院准备继续使用的药品。
四、内容(一)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
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住院患者治疗所需药品均由药剂科供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
(三)仅在特殊情况下,满足以下使用条件时,方可申请使用:1.病情危急,医院无适宜药品可供使用,患者经正常渠道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病情需要,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供应的药品。
3.患方提供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格药品,需提供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自备药品一律不得使用:1.无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处方的药品或无药品购买发票和药品说明书的药品。
2.包装破损或标志不清的药品。
3.生物制剂。
4.特殊管理药品。
5.过期的或变质的药品。
6.国产药品无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7.根据药品说明书需特殊储存条件如:冷藏、遮光、密闭等。
8.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规定的。
(五)使用程序1.临床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由主管医生填写《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
2.主管医师应告知患方使用自备药品的相关风险,医患双方签定《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或生产企业、用法用量等,并明确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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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是为了规范住院病人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病人在住院期间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自备药品,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程序1.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程序如下:- 病人在住院前需向医院提前申报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医院将审核申报的自备药品,并通知病人可携带的药品种类和数量;- 病人携带自备药品入院,需进行登记,并由医务人员核对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医务人员会对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评估,并告知病人哪些药品可以使用及使用方法;- 病人在住院期间使用自备药品时,需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使用情况。
2. 医院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责任如下:- 定期检查住院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确保其安全有效;- 向病人提供使用自备药品的指导和培训;- 对病人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四、注意事项1.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药品应为合法、合规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 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需经医院审核和确认;-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得自行购买或添加新的自备药品。
2. 病人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 不得与医院提供的药品混合使用,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如有不适或药品使用有疑问,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咨询。
五、违规处理如发现住院病人擅自购买或使用未经医院审核的自备药品,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使用自备药品、没收违规自备药品、追究相关责任等。
六、附件附件1: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申报表格以上为《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请遵守并配合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务人员。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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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患者自备药品的定义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行携带或购买的用于治疗疾病或缓解症状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药、保健品和营养品等。
二、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目的1.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自备药品可能与医院开具的药品相互作用,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因此需要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管理,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维护医院药品管理秩序。
患者携带大量自备药品进入医院,可能会干扰医院的药品管理秩序,造成混乱和安全隐患,需要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管理。
3.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对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可以及时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为医师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三、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
医院应优先考虑患者用药的安全,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2. 合理使用。
患者自备药品应符合合理用药的原则,避免滥用药品或误用药品,以免造成损害。
3. 便于管理。
医院应建立便于管理患者自备药品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患者自备药品在医院内的使用不会对医院的药品管理造成影响。
四、患者自备药品管理的具体做法1. 接诊环节。
在初诊环节,医师应询问患者是否携带或购买了自备药品,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登记。
2. 住院环节。
患者入院时,医护人员应对患者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核对和登记,对需要使用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批。
3. 用药环节。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用药指导台,针对患者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用药指导,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自备药品。
4. 沟通协调。
医师应与患者充分沟通,了解患者所携带的自备药品的用药情况,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五、患者自备药品管理的挑战与对策1. 患者不愿意告知。
有些患者不愿意告知自己携带的自备药品,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医院应尊重患者的选择,但可以通过充分的沟通和信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让患者愿意告知自己携带的自备药品。
2. 自备药品种类繁多。
患者自备药品的种类繁多,医院难以对每一种自备药品进行了解和管理,可以建立自备药品的分类和审批制度,对高风险的自备药品进行重点管理。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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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服务发展的需要,为了便于患者自行购买和使用个人医疗保健用品,保障其个人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这一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临床科室的医疗服务工作。
第三条患者在院内购买的自备药品,由院内药房负责管理。
第四条患者自购的药品需通过医生核实和审批方可使用。
第五条患者购买药品后请咨询医护人员关于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六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购买需患者出示医生处方或院内健康档案证明。
第七条患者须通过医院内指定药店购买自备药品,不接受在院外购买并带入药品的做法。
第八条院内指定药店仅供患者购买自备药品,不得购买其他非医疗保健用品。
第九条药房测设药房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
第十条患者购买药品时需填写购药登记表,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药品购买后,医生进行审批。
第三章药品使用第十一条患者购买的药品仅用于个人医疗保健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十二条患者使用药品前,需请医生核实并指导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患者使用药品时需按照医生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遵守用药的时间、剂量、频率等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意见。
第十五条患者使用药品后,需将药品包装、说明书等材料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交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如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不符合医疗保健用品的相关要求,将被责令停止使用,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超过正常使用范围,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使用不当造成患者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医院将定期对患者自购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患者,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药房负责具体实施,如有其他需要,可进行适度修改。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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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预防医疗纠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管理。
第三条本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使用药品,不得滥用或者自行更换药品。
第二章患者自备药品的来源与管理第五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来源可靠,符合国家药品质量管理要求。
第六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由患者或者家属提供,并提供药品的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提供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自备药品档案,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清理,对过期、变质、不符合储存条件的药品应当及时清理,并告知患者或者家属。
第十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当遵守药品的使用规定,按照医嘱或者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药品。
第三章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使用责任等。
第十二条原则上,医疗机构不允许使用患者自备药品。
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第十三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由医生开具医嘱,并由护士按照医嘱执行。
第十四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护士应当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方法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患者。
第十五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护士应当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医生。
第四章患者自备药品的储存与保养第十六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或者潮湿。
第十七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易串味的药品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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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自带药品: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二、医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一般病情,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量报该科主任同意,提交申请到药学部后,由药品采购科安排采购,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经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仍然无法供应,患者又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过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患者使用;;三、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临床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并由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四、若需要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和医嘱进行查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六、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保管和给患者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过期、变质的“自备药品”;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品责任的任何“自备药品”;八、未与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导致赔偿的,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当事科室及个人;九、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同意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附表一:医院自带药品申请表附件二:自带药品知情同意书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诊断:使用理由:一、根据我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因为医生难以辨认药品真假,且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毒副作用难以全面认识,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故本院原则上不接受患者自带药品,尤其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成药注射剂、抗癌药物、抗菌药物、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除非为我院无此种类药品且确为患者病情所需;入院前在我院门诊治疗中用药,且由我院药房发出的药品,入院后继续使用者,不属于自带药品;二、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在病情确需、遵照医嘱使用自带药品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发生以下难以避免的用药意外及并发症,尤其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后果:1、输液反应:如寒战、高热、抽搐、胸闷、呼吸困难等;2、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3、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4、神经精神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等;5、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 6、损害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循环系统;7.其他一些毒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病人死亡;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抢救;医生签名:科主任签字:年月日上述情况医生均已讲明;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谈话内容,经慎重考虑,本人对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理解,相信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治疗,并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按规定缴纳一切费用;因使用自带药品引发的上述情况,责任自负;本人主动要求并授权医院为我使用上述药品,签字为证;患者或授权委托人意见:签名:与患者关系年月日。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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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在医院住院期间,病人携带个人自备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有效治疗,医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以规范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使用。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一、携带药品审查在住院前,病人携带自备药品需要经过医院的专业审查。
医院将组织药师和医生进行药品审查,确保病人携带的药品符合治疗需求和医院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用药或不适当的药品使用。
二、登记和标识医院将对病人携带的每一种药品进行登记,并在药品上贴上标识,包括病人姓名、药品名称、剂量和使用频次等信息。
这样可以提高药品的管理和追溯能力,减少用药错误和混淆。
三、存放和保管医院将为住院病人提供专门的存放药品的柜子或抽屉。
药品柜子应设在药房或护士站附近,方便病人随时取用。
病人需要将自备药品妥善保管,防止出现遗失或混淆的情况。
四、用药指导和监测医院将指派专门的药师或护士负责为病人提供用药指导,并监测其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
药师或护士将告知病人正确用药的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发生药品的不当使用。
五、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监测在住院期间,医院将积极监测病人使用的自备药品与医院提供的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潜在的不良反应。
医护人员将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调整,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禁止携带特定药品为了避免患者自身安全和医疗秩序的维护,医院规定一些特定的药品禁止病人自备携带。
这些药品可能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或与现有医院药品的治疗方案存在冲突,因此需要禁止携带,以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患者的安全。
七、处理过期药品和空药瓶医院将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病人自备药品中的过期药品和空药瓶。
过期药品将送往专门的药品销毁机构予以销毁,空药瓶则进行分类回收,遵守环保要求。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住院病人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
通过明确的管理规定,医院能够有效监控和管理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减少用药错误和潜在的药物不良反应。
然而,尽管医院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仍然需要病人本身的自律和遵守。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5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c3b5e730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b1.png)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一、使用条件: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院《个案购药相关规定》申请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相应能证明药品合格的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二、使用程序: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履行“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2、调剂部门、门诊治疗室不得保管患者自备药品,病区因特殊情况需由护士代为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产地、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3、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三、使用要求:1、不得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年。
4、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2)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1. 医生指导:医生或药师应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患者是否需要自备药品以及选择何种药品。
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关于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指导。
2. 自购程度: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自行购买一些常用且无处方限制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等。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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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必要性1.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必不可少。
2. 患者在住院期间往往需要自备某些特殊药品,而不是依赖医院提供的药品。
3. 为了避免患者自备药品与医院提供的药品相互干扰或冲突,制定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不适用于门诊患者和药店购药的患者。
2. 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
三、管理原则1. 患者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医生开具的药方,且与医院提供的药品无冲突。
2. 自备药品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说明书和合格的包装。
3. 患者自备药品应交由医院保管,由专人负责发药,并记录患者用药情况。
四、患者自备药品的申请和审批1. 患者在住院前应向医院提出自备药品的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
2. 医院药剂科根据患者提供的药方和申请表进行审查,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患者。
五、患者自备药品的购买1. 患者自行前往正规药店购买自备药品,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在购买药品时,患者应保留购买凭证,并向医院提供相关信息。
六、自备药品的保管和发药1. 医院药剂科负责自备药品的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完整。
2. 自备药品每次用药前,由药剂科工作人员发药,并记录发药情况。
3. 患者用药前应向医护人员告知自备药物并提供药品名称、剂量和使用方法,以便监控患者的用药情况。
七、自备药品的交还和处理1. 患者出院时,剩余的自备药品应交还给医院,由医院药剂科负责处理。
2. 在特殊情况下,患者可要求医院将剩余的自备药品退还给患者,并签署相关陈述。
3. 医院药剂科负责自备药品的处置和销毁,并记录相关信息。
八、管理制度的考核和改进1. 医院应定期对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医院药剂科应建立自备药品管理的相关记录,及时反馈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制定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患者自备药品,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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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管理患者自备药品临床合理使用,防范因患者自备药品引起的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细则:1.定义:1.1自备药品:指门急诊患者、住院期间患者/家属带入医院、准备在留观或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
1.2自用(理)药品:由患者自我使用或交由陪护使用的药品。
2.范围:门急诊及各病区临床医生、护士。
3.权责:3.1经管医生:了解患者所有的自备药品。
3.2经管护士:询问并告诉经管医生患者带入院并且在用的所有自备药品;代为管理患者自备药品;评估患者自我给药或陪护协助给药的能力,并按规定进行记录给药情况。
4.作业内容:4.1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国内未上市的药品、需冷藏的又不能确保冷链运送的药品、来源不明及其他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临床使用易带来额外的风险,经管医生须告知患者停止使用该药品。
4.2自备药品剂型范围:包括注射剂型、口服剂型、其他剂型。
4.3原则上不主张使用患者自备药品,仅在以下特珠情况且病情需要时,经经管医生审核后才可使用,并需在病历医嘱中开具:4.3.1本院药房不具有的药品,且无可取代。
4.3.2本院药房现有药品价格高,与患者自备药品存在较大差价。
4.3.3患者长期用特定厂家、规格的药品。
4.3.4原则上不接受比本院级别低的医院医生所开具带入到本院使用的药品。
4.4医师在患者入院评估时,应询问患者自我给药情况,并告知患者本院不主张使用自备药品的规定。
4.5护士发现患者自我给药情况,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主管医生,制止无效者,应该劝离医院,本院不承担任何与该用药行为相关或不相关的医疗责任。
4.6任何药品的使用均必须有医嘱和使用、观察记录。
4.7自备药品医嘱开具和药品核查:4.7.1医生在开具自备药品前需先填写《自备药品药名添加申请单》(见附件),经科主任、药剂科、医务科同意、由药库增加自备药品目录后,方可开具。
4.7.2 医生开具药品医嘱,注明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在自备药品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
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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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病患申请1.患者向医护人员提出病患自备药品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需要详细说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用药理由等信息。
2.医护人员审查申请表,确保患者的申请符合规范,并根据申请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患者自备药品。
二、药品准备与存储1.医护人员提供患者需要的药品清单,并告知患者在合法药店购买药品。
2.患者购买所需药品后,必须向医护人员出示购药发票,并将药品交由医护人员保管。
3.医护人员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标识、储存,并记录入库,确保药品的保存和使用安全。
三、药品使用1.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前,必须向医护人员报告,并填写相关使用记录和反馈信息。
2.医护人员定期检查患者所使用的自备药品,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剂量、使用频次、治疗效果等。
3.如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患者必须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医护人员的指示进行处理。
四、药品导入管理1.若患者所需药品不存在于医疗机构的备药范围内,患者可提出药品导入申请。
2.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需要,进行相关药品的引进工作,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药品清退处理1.如果患者不再需要自备药品或药品超过有效期,患者必须将药品交还给医护人员,并填写相应的药品清退表。
2.医护人员进行药品清退操作,包括核对清退的药品种类、数量和有效期等,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六、病患自备药品管理的违规处罚1.若患者未经批准私自自备药品,或购买的药品超出所需范围,医护人员有权拒绝接收药品,并给予相应治疗上的限制。
2.若患者擅自使用他人药品,或将自备药品提供给其他患者使用,医护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病患自备药品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医疗机构应对病患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
2.患者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进行评价,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进行改进。
icu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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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ICU自备药品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ICU内进行的急救和治疗工作,包括重症监护室、急诊重症抢救室等。
第三条自备药品是指ICU对经常使用的急救和治疗药品,在合法的许可证和手续下按规定自备,以满足急诊和抢救工作需要的药品。
第四条自备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药品合理保存,定期更新,确保使用。
第五条 ICU应设定专门的自备药品存储和管理区域,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
第六条自备药品使用应遵照医嘱,确保用药合理、规范、安全。
第二章自备药品申购和更新第七条 ICU负责人应根据医疗业务需要,制定ICU自备药品的目录和数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ICU负责人应委托专人负责自备药品的申购工作,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和国家相关法规进行采购。
第九条自备药品的申购应由ICU的专职药师或主治医师提供购药计划和用药需求清单,并报经ICU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十条自备药品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应报ICU负责人重新申购,更新药品。
第十一条自备药品申购时,应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或者医疗器械公司,要求提供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和发票等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自备药品的采购数量和品种应根据ICU的临床业务需求和患者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和布局。
第三章自备药品的存储管理第十三条ICU应设置专门的自备药品存储间或柜,保证存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四条自备药品存储间的温度、湿度、光线和空气等环境条件应符合药品的要求,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记录。
第十五条自备药品存储间的进出货管理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对药品进行分类、整理、盘点和防潮、除虫、除尘等工作。
第十六条自备药品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有效期管理和监督,到期的自备药品应及时报废。
第十七条自备药品的使用数量和剩余量应作定期统计,超出使用量的药品应立即通知ICU 负责人办理补充采购手续。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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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己购买或拥有的非处方药、保健品以及中药饮片等药品。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携带自备药品进行自我调整和治疗,但是这种行为往往会带来诸多风险,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自备药品管理的重要性患者在自己携带药品的同时,也需要了解到自备药品管理的重要性。
自备药品管理不仅能够避免自身不必要的医疗风险,还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在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也应该了解到以下几点:•自备药品应该是有相关认证的,而非假冒伪劣药品,患者要对所购买的自备药品进行核对,以免意外购买假冒伪劣的药品。
•患者要了解所携带的自备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等,以免因不当使用自备药品而加重病情或产生其他的负面影响。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该注意相互作用和重复用药等问题。
如果需要同时使用多种药品的话,应该咨询医生的意见,以免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引发不良反应。
•患者应该定期进行药品的清理和更换,以保证使用的药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自备药品的管理制度针对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可以制定以下的管理制度:自备药品的清单管理患者应该将所携带的自备药品做成清单,写清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确保自备药品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同时,还可以记录所购药品的时间,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更换。
自备药品使用的守则患者应该要按照使用说明使用自备药品,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不随意更改药品的剂量和使用方法。
同时应该注意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副作用,对患者病情的干扰和药品的安全保障都是至关重要的。
自备药品使用的告知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该告知医生所携带的药品清单情况,避免因个体差异而产生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导致不良反应。
同时,在就诊前应保证自备药品与所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会受到影响。
自备药品的管理机制医院可以建立完善的自备药品管理机制,对患者在就诊前所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和评估,帮助患者确定哪些药品可以携带,哪些药品需要与医生沟通等等,从而确保患者在就诊期间的药品使用安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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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中心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维护医务工作人员安全和权益,保障病人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原则上不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有以下特殊情况的,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按照医嘱使用。
1、病情特殊需要,现有条件药学部门无法采购到的药品。
2、病情需要,患者要求使用自备药品,而医院无该种药品。
二、如患者自备药品符合使用指征,应当与患者签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
三、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则应当在责任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的规格、剂量、剂型、数量、效期、批号等。
四、患者应提供自备药品的购药发票原件交所在临床科室审验,科室留存发票复印件。
患者如不能提供原始购药发票,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的书面说明。
发票复印件和书面说明临床科留存一年。
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六、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药物。
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