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交办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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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交办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政协今天在这里召开一年一度的提案交办会议,我代表市政协将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组成单位提出的提案,分别交给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和武汉警备区。在过去的一年里,各承办单位为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协向大家并通过你们向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是我市政协提案实行“大口交办”的第二年,即:将过去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把提案直接交给各承办单位改为由市政协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集中送交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武汉警备区确定承办单位并督促办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理顺关系,明确分工,明晰职责,提高提案交办的权威性,使提案交办更加准确,办理更加落实。去年我们试行了一年,效果比较好。当然也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下面我就搞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讲两点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落实上狠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办理提案工作搞得好不好,认真不认真,首先取决于思想认识程度。只有充分认识办理提案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够更加自觉地做好这项工作。近年来,特别是“两办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协提案工作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提高了对办理提案工作的认识,基本做到了“工作上有部署、日程上有安排、措施上有保障、质量上有要求、领导上有分工、目标上有考核”,年年有进步,工作有提高。但每年能够真正落实的提案还不多,一些提案办理结果还不尽人意,除了一些提案的建议不具体或涉及面广等原因之外,应该看到部分单位对人民政协及其提案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委员们反映,有的提案交办得不准,甚至“回了娘家”,既谈不上落实,也给委员所在单位工作带来不便;有的承办单位与委员见面时,对办理提案中“准备做什么”表态非常好,但后来发现原来答复的并没有做;有的承办单位答复提案程式化,把往年的提案答复改头套用,答复委员;有的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提案,承办单位协调力度不够,落实不够;有的委员反映,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填“满意”,实在是碍于人熟,情面难托,并不是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总之,他们都希望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时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办理质量上下气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曾指出,办理提案不仅仅是要让提案人满意,给提案人一个明确的答复,更重要的是通过办理提案,吸收提案中的一些合理建议,改进工作,取得实效。提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再好的提案不认真办理,不能落实,就产生不了效益,既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又影响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可以说,我们和承办单位都是为了共同的目的,做好同样的工作。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来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提案与各自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坚持“工作上有部署、日程上有安排、措施上有保障、质量上有要求、领导上有分工、目标上有考核”的基础上,还要做到“落实上有责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把办理提案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真正使提案的建议落到实处,充分体现出政协提案的价值。二、不断改进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政协武汉市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原案共有708件,立案693件,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十一五”规划、武汉经济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武汉等方方面面。与去年不同的特点是:一是今年提案数量普遍有所增加,总数比去年同期多了60多件,集体提案比去年多了20多件,建议案比去年多了1件;二是整体质量也有提高。这反映出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越来越高,参政议政的水平越来越高,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期望值也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是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希望各承办单位不断改进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1、认真学习
中办、国办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即厅字[2003]8号)和中央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政协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即武办文[2003]58号),以及2005年新修订的《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建议案工作规则》,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提案办复工作。凡是本次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7月31日前必须办复;5月1日以后交办的提案,3个月内必须办复。在办理过程中,凡是提案所提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订计划,创造条件,逐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时,一定要做到走访率100,办复率100。2、认真分析提案,把握所提意见建议实质,创造性地办理提案。要认真研究提案,并注意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了解提案者的初衷,明确提案的目的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并狠抓落实。希望各承办单位一要对本部门办理提案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带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举一反三,推动工作;二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对有的提案进行重点研究,重点办理,办出成效,使委员所提意见建议落到实处。3、充分发挥办理网络功能,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我市在提案“大口交办”的同时,实现了网上交办。希望提案承办单位经常上网查看是否有本单位承办的提案。并希望党群系统尽快与信息产业局政务网联通。提案书面回复要及时上网,没有上网的在提交书面回复的同时,要送交有关软盘。4、及时沟通,及时检查督办。提案办理中,有的可能需要调整交办单位。希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将调整情况通知承办单位,并同时告之政协提案委员会,做到大家心中有数,确保调整后的提案能及时办理落实。从今年开始,拟在适当的时候,请政府向全体市政协常委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希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定期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情况及时掌握,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提案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另外,市政协还准备在今年选择几件去年取得阶段性办理成果的提案(如食品安全的建议案)进行跟踪督办,以进一步推动提案内容的落实,也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鼎力协作,抓出实效。5、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要做好服务工作。要加强与几大家综合部门及各承办单位和提案者的联系,注意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加强对提案办理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积极为承办单位排忧解难。要研究和完善提案办理落实的反馈评估机制,加强对提案办理得好的典型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