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产业”定义的一些思考(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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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产业”定义的一些思考

摘要:文化产业是当前一个极具可持续发展力的朝阳产业。但是,对于这一产业所囊括的范围及其定义,在各政府部门乃至学术界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因此在涉及到一些具体的诸如政策、法规、管理、扶持乃至进行经济学统计等工作时,都不免有捉襟见肘之感。本文在对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关于文化定义的理论,提出了“为提升人类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的品质而提供的一切可以进行商品交易的生产与服务,都可以称之为文化产业”的定义。这一定义将人类最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的消费线作为界定文化产业的下限,可以与统计学上的恩格尔系数的定律与指标完全一致,从而具有可持续的指导作用与统计学意义。关键词:文化;文化产业;恩格尔系数 2001年4月份以来,笔者参加省政协组织的“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的调研工作,在省直各有关厅局、行业以及几个有代表性的地、州、市进行了调研考察。在考察中,一个经常被提及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是“文化产业”?它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项目与行业?这已经不止是政府有关部门、理论工作者日益关注的问题,也是具体涉及到有关行业和产业如何发展以及发展方向的大问题,而且还影响到文化产业的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的统计学口径等问题。现实的状况就是,大家都在喊发展文化产业,各地都在加大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力度,都将其作为一种极具可持续发展力的朝阳产业来抓,但谁也说不清楚究竟哪些产业属于文化产业,哪些产品属于文化产业的产品。例如,由于对文化产业涵盖范围认识的差异,或者不如说认识十分模糊,在对文化产业的生产总值进行统计时,出现了不同的统计口径和不同的统计结果,有些统计指数的悬殊竟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此外,明确什么是文化产业,界定文化产业的内涵以及外延,对制定相应的政策进行引导扶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等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促进文化产业尽快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然而,目前无论是理论界或者是实际工作部门,关于文化产业都没有给出一个定义,甚至连一个为便于具体工作的操作方便而暂时给出的“工作定义”也没有。要对“文化产业”的内涵及其外延进行界定,并且给出一个基本上既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同时又具有指导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的定义来,必须经过缜密的思考、反复的推敲,以及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齐心合力的探讨建构。笔者在对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学术界关于“文化”定义的理论,试图对“文化产业”给出一个“工作定义”,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文化产业的内涵以及外延进行考察。

要给文化产业下一个定义,不能不先谈谈关于“文化”的定义。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文化”是“文”与“化”的复合词。“文化”一词的涵义也就是两个单字的部分涵义的复合义。“文”字的最基本涵义(这里仅取与“文化”一词建构有关的涵义)有五种: 1.纹理,花纹,纹路。如《说文》:“文,错画也,象交文。凡文之属皆从文。”这是“文”字的本义。由于“文”是指物体的纹理、纹路和花纹等,而人类所造文字最初也是横竖交错地画在石头、龟甲和动物的骨板等材料上,极似自然界物体的纹理、纹路和花纹,故“文字”一词即从此引申出来。 2.文采,辞采。如《论语·雍也》:“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里的“质”指的是自然界的本来形态;“文”指的是属于后天社会的人为修饰形态。全句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自然形态超过了人为修饰(教养)的形态,就显

得粗野;反之,人为修饰超过了自然形态,就显得轻浮。只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配合得很和谐、融洽、完善的人,才是至善至美的“君子”。这里的“文”的意义,已经开始进入“文化”的较为深入的层次了。 3.文字。如《尚书·序》:“由是文籍生焉。”这里的“文”指“文字”;“籍”指书籍。全句的意思是文字书籍出现了。此外,文辞、书籍等词也可以由此处“文”字的引申义单独表示。 4.礼乐制度和教化。如《论语·子罕》:“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这里的后一个“文”指礼乐制度。《尚书·大禹谟》:“文命敷于四海。”这里的“文”指文德、教化。 5.礼仪法度。如《荀子·礼论》:“文之至也。”注:“文谓有法度也。”这里的“文”指礼仪法度。以上第四、五两种义项,属于社会制度和伦理法度等,已经进入文化的中层和深层结构之中。此外,还有“文雅”、“文学”等等,亦与“文化”有关,不再赘述。“化”字的主要义项有三项(与“文化”有关者):1.转移人心风俗,如“潜移默化”等。如《礼记·学记》:“就贤体远,足以动众,未足以化民。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管子·七法》:“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谓之化。”这里的“化”指教化。在此义项下,引申出风化习俗等,如“败俗伤化”。 2.造化,自然的功能。如《素问·五常政大论》:“化不可代,时不可违。”这里的“化”主要是强调自然力的作用,如《周易·系辞》:“天地氤氲,万物化醇。”意思就是指天地自然之气的交感氤氲而造化了万物。 3.化生,化生之物。如《礼记·乐记》:“和,故百物皆化。”郑注:“化,犹生也”。这里的“化”指的是“化生”。此句与上句的差别是:上句指的是造化功能,这里指的是化生的过程与化生之物。以上与“文化”有关的主要是第一义项;第二、三两个义项如果引申到社会的范畴中来,也可以抹上“文化”的色彩。在古代中国,“文化”一词,主要涵盖有“文明”、“文治”和“教化”等含义,也就是“文”与“化”两字的某些义项的复合义。如《周易》所称:“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里的“文”指“文明”,“化”指“教化”。即谓通过文明以教化天下。随后,“文化”的这层涵义得到了发展。例如汉代刘向《说苑·指武》中说:“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南朝·齐王融《曲水诗序》说:“设神教以暴俗,敷文化以柔远。”《文选》束《补亡诗》称:“文化内辑,武功外悠。”都是明证。在西方,“文化”一词语源于拉丁文的Cultura,本义为“耕作”,即土地的开垦及植物的栽培。经过十六至十七世纪的丰富和发展,“文化”一词逐渐由耕作转为对树木、禾苗等植物的培养,进而引申为对人类的心灵、肉体和精神的培养与化育。随着“历史哲学”的兴起,德国哲学家康德给文化的定义是:“有理性的实体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进行的能力的创造。”(1790年)这个定义极为抽象,是从历史哲学而不是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提出的。随后,十八世纪法国的一些学者如伏尔泰等人开始在法语中以一种完全的意义使用“文化”一词,将其指认为训练和修炼心智(或思想、趣味、情趣等)的结果和状态,很快即运用于形容某一位受过教育的人的实际成就,以及良好的风度、文字、艺术、科学等。所有这些,都被称之为“文化”。换言之,也就是指人类所有通过教育而可以获得的东西。

根据《牛津词典》,1805年以前,在英语中还没有出现与法语类似的同义词。十九世纪下半叶以后,随着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的建立和兴起,人们开始对“文化”这一人类独有的现象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许多学者分别从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行为学以及历史学的角度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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