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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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基本情况
一、美国联邦总务署概况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其中地方政府包括县、市、镇、社区、特区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三级政府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事务管理和享有相应的管理权力。据了解,目前美国联邦政府除立法、司法机构外,有11个总统办事机构、14个部、57个独立机构。各部和独立机构大多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负责管理联邦政府相关事务。驻各地的联邦派出机构,均由在华盛顿的本部管理。联邦政府派往各地的工作人员约占联邦政府总人数的80%。
美国联邦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由联邦总务署(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简称总务署)统一管理。总务署是联邦政府行政独立机构,署长由总统征求参议院意见并经参议院通过后任命,直接对总统负责。作为联邦政府的集中采购和资产管理机构,总务署与联邦政府行政管理和预算局、人事管理局,被称为联邦政府的三大管理机构。行政管理和预算局主要负责联邦政府各部门组织机构和经费预算管理等项工作,人事管理局是负责联邦政府雇员管理的职能机构。这三大机构是联邦政府正常、高效、有序运转的重要保障,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为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相关服务。
1949年7月1日,总务署根据《联邦资产和行政管理服务法》
成立。总务署由联邦工程署、财政部联邦供应局、战争物资管理局和国家档案中心等4个分散的总务机构合并组成,目的是为了避免“职能重复、开支浪费、物资和场地供应上的责权混乱”。同时总务署还接受了一些其他机构的有关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其职能有所调整,20世纪80年代以来,增加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能。1996年以来,总务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服务理念、服务领域、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都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
总务署的主要职责,一是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场所,负责联邦政府机构在全国各地办公楼的修建、维护和经营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运行;二是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所需物资设备、公务用车提供优质的集中采购、供应、储存、修理服务和公务旅行、财产处置服务。三是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电讯、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四是负责研究、制定、评价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此外,还负责前总统及遗孀的服务管理联邦政府的各类用车,指导联邦幼托中心,保护历史建筑,管理优秀艺术项目等。总之,总务署为联邦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广泛的,哪里有政府的需要,哪里就有总务署提供的优质工作环境,包括办公房、家具、装备、物资、用具、计算机、电话、交通等全方位的服务。
总务署服务机构包括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联邦供应服务中心、联邦技术服务中心和政府政策办公室。职能部门和内部管理机构有11个:财务司,负责总务署的财务管理工作;信息司,负责总
务署的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知识司,负责总务署数据库的管理和业务信息的开发利用等项工作;人事司,负责总务署的人事管理工作;国会与政府间事务司,负责联络国会,组织协调总务署的立法提案和国会提案答复,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络工作;通讯联络司,负责面向政府部门、工商业界、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信息咨询工作;企业发展司,负责帮助小企业、少数民族企业和妇女办的企业获得总务署提供的采购机会和承包合同工作;幼托中心,负责管理和建立全国各地为联邦政府雇员子女服务的幼儿园工作;总顾问办公室,负责总务署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合同申诉委员会,负责听取和裁决承包商与总务署及其他部门之间有关合同纠纷工作;监察长办公室,负责审计调查工作,预防和查处总务署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欺诈、浪费和滥用职权行为。
总务署分别在新英格兰、东北和加勒比海、大西洋中部、西南阳光地带、五大湖、中心地带、大西南、落基山、缘太平洋、西北-北冰洋、首都等全国11个地区的波士顿、纽约、费城、亚特兰大、芝加哥、堪萨斯城、沃思堡、丹佛、旧金山、沃本和华盛顿特区设置了11个地区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目前,总务署拥有14000多名工作人员。
二、总务署的公共建筑服务
总务署通过所属的公共建筑服务中心(Public Buildings
Service)为联邦政府提供公共建筑服务。公共建筑服务中心是美国最大的房地产机构,承担着全国范围的联邦办公楼、法院大楼、边境站、图书馆、资料处理中心的建筑、出租、管理、维修任务。目前它对联邦政府拥有的分散在全美1600多个社区的1800多栋办公楼房地产实施统一的产权管理,还从市场上租用了约6500处办公场所,这些自有产权和租来的办公用房租给了100多个联邦政府机构供100多万政府雇员使用。联邦机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总务署提供的房产,但无权永久占用,不论是政府拥有产权的还是从市场上租来的,“哪怕使用房产的联邦机构的名称已经凿进了石头门楣”,也只有经总务署同意,与总务署签订协议后才能继续使用。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近年已从政府指令经营转为非指令经营,它根据联邦政府机构的需求,有计划地进行一些新建、改造和修缮等项目的建设,并进行资产组合管理,对富余不动产进行处置,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了有效的办公场所服务。1999年雇员7379人,占总务署工作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1999财政年度(美国的财政年度为10月1日至第二年的9月30日,下称财年)收入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
(一)公共建筑的使用管理
总务署作为资产所有者,对联邦政府拥有的公共建筑行使管理权,并进行房地产经营。总务署通过与联邦政府机构签订《房产使用协议》,向他们出租所管理的办公用房(包括拥有产权的和租来的)。《房产使用协议》按照用户的要求,对办公场所情
况和服务项目作出规定,并提供财务概算,对未来房屋租金负担作出估测。房屋租金与当地市场房租水平相适应,每5年议定一次;联邦政府拥有产权的房产,使用期限可达20至30年。为保证重大翻修或其他需要,公共建筑服务中心的资产经理必须限制房产使用期,如果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必须让联邦机构腾空办公房,总务署将承担搬迁费用。联邦政府机构在每年的部门预算中都列有办公房租金项目,预算经国会批准后该项经费直接从国库划拨总务署。
总务署统一负责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总务署的签约专业人员按照惠而不费的标准从尽可能多的承包商中招标选定承包商,承担有关办公场所的物业服务。总务署各地区办的大楼经理、预算分析员、建筑工程师、材料监管和技工等专业人员负责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总务署向承包商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总务署非常注重控制办公用房的运营管理成本,每年考核各地区办管理办公楼的具体指标——“每平方英尺运营费用”,并与当地私营公司相比较,以此衡量各地区办办公场所管理工作绩效。
(二)新建、改造和修缮项目的实施程序
总务署公共建筑服务中心及其11个地区办对每个建设项目都设立项目经理和项目小组,小组成员有总务署有关人员、建筑工程师、施工经理、联邦用户代表等。建设项目一般分以下几个阶段:
1.规划阶段。各地区办负责估测联邦机构在当地的用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