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的规定用法

合集下载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在出版物上使用数字的用法有许多规定。

数字的正确使用可以提高阅读的准确性,同时也能增强出版物的专业性。

以下是一些关于数字用法的规定:1. 一般原则:通常情况下,由零到九的数字应该以文字的形式出现,而大于九的数字则可以使用数字表示。

例如,“三个苹果”和“12个橙子”。

然而,对于特殊情况(如时间、日期、正式文件或科学文献中的实验结果),数字可以在合适的情况下使用。

2. 开头的数字:在句子的开头,所有的数字都应该用文字表示。

例如,“三百人参加了活动”。

3. 数字序列:当数字在同一句话或同一段落中出现时,应该保持统一的格式。

例如,如果一个数字是用数字表示,那么其他数字应该继续使用数字。

同样,如果数字是用文字表示的,其他数字也应该用文字表示。

例如,“我们买了3个苹果、8个橙子和十个香蕉”。

4. 小数和百分数:小数和百分数应该用数字表示。

例如,“该商品的折扣率为10%”。

5. 排名和次序:排名和次序应该使用序数词来表示。

“他在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

6. 长数字:对于长数字,可以在适当的位置使用逗号进行分隔。

例如,“这栋大楼有1,234个房间”。

7. 单位:单位前面应该使用数字,而不是文字。

例如,“本月的销售额为5万元”。

总的来说,合理使用数字可以使出版物更加准确和规范。

对于不同的出版物,其数字用法也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撰写出版物时,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数字用法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在出版物上使用数字的规定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准确性,还可以增加出版物的专业性和可读性。

以下是关于数字用法的更多规定和注意事项,帮助作者正确运用数字来传递信息。

8. 时间和日期:在时间和日期的表示中,数字通常被广泛使用。

例如,“会议将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9点开始”。

但在叙述或描述中,时间和日期可以使用文字来替代,以增加可读性。

“我们将在五月中旬召开会议”。

9. 百分比和比率:百分比和比率表示比例或比较时,通常使用数字。

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

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

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一、关于数字的用法(一)多位数的写法。

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即从小数点为中心,从右到左以半角“,”分节,小数部分不分节。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

如:62,400.1256。

(二)数值范围。

在表示数值范围时,采用“~”连接。

示例:-20~-8℃12,400~20,000元1~6岁注意:前后两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会造成歧义,则不应省略。

如:9亿~16亿,不写为9~16亿。

(三)含月日的专名。

含有月日的专名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应采用间隔号“·”将月、日分开。

示例:“3·12”中国植树日“5·1”国际劳动节(四)年月日的数字用法。

年月日的表达顺序应按照口语中年月日的自然顺序书写。

示例:2008年8月8日。

年月可用“-”替代,但年月日不完整时不能替代。

8月8日不能写为8-8,2008年8月不能写为2008-8。

四位数字表示的年份不应简写为两位数字。

如:1990年不能写为90年。

月和日是一位数时,可在数字前补“0”,如:2008-08-08。

二、括号的运用括号的主要形式有:圆括号“()”、方括号“[]”、六角括号“〔〕”和方头括号“【】”等。

标示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应用六角括号。

如:xx办发〔2021〕3号标示注释内容或补充说明,均用圆括号。

示例:1.XXX医院拥有中高级医师(含已退休)67人2.联合下发了《x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使用计量单位的要求新《条例》明确要求,计量单位的用法要“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即按照《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3101-93)和GB312—93(全部)等标准的规定来使用。

例如:质量单位应使用千克,而不用市斤;长度单位应使用米,而不用尺等。

关于数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

关于数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

关于数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一、规范使用数字1.书写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21世纪90年代公元前221年1949年10月1日10时30分。

注意以下四点:①年份不能简写,如:1996年不能写作96年,1921—1971年不能写作1921—71年,“—”前的“年”可省;同一年某月至某月,前面的“月”可省;同月某日至某日,前面的“日”可省;某年月日至不同年月日,则“年”、“月”、“日”都不能省。

②星期几一律用汉字。

如:星期五。

③农历和清代历史纪年用汉字。

如:正月十五丁丑年四月十八日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年11月2日)。

④中华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民国38年昭和16年。

2.计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使用阿拉伯数字。

注意以下四点:①不是出现在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一、二、……九)可以用汉字。

②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③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不能以百、千作单位,即不得阿拉伯数与汉字数混用。

如:345000000公里,可写作3.45亿公里或34500万公里,但不能写作3亿4500万里或3亿4千5百万公里。

④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3.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应当使用汉字。

如:一律十月革命某部五连二排六班“九五”期间白发三千丈十二分满意实现“四化”五省市。

注意:表示序数的数字要用汉字。

如:第三中学、七O三研究所。

4.邻近的两个数字(一、二……九)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应当用汉字。

如:三五天十之八九十五六岁七八十种。

注意:连用的两个数之间表示概数时不能用顿号隔开。

5.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数字用法规范

数字用法规范

数字用法规范数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随处可见,正确使用数字能够提高沟通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本文将介绍数字的用法规范,并提供一些常见的使用示例。

一、基本规则1. 数字一至十二一般使用汉字表示,例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2. 十以后的整数,可以使用汉字表示,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十、十一、二十、二十一、30、40。

3. 若数字用于表达具体数量、比例、 data 等,通常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2个苹果、50% 的学生、1.5GB 的文件。

二、组合使用1. 单位+数字:单位和数字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3 公里、9 美元。

2. 数字+量词:数字和量词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一本书、五个苹果。

3. 数字+序数词:数字和序数词之间用连字符连接,例如:第一、第二、第三、第十。

4. 小数:小数点前后不加空格,例如:3.14。

5. 分数:整数部分和分数部分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3 1/2。

三、时间和日期1. 时间:小时和分钟之间使用冒号分隔,例如:8:30、13:45。

2. 日期:年、月、日之间使用连字符分隔,例如:2022-05-01。

四、特殊用法1. 特定领域的规范用法:在某些特定领域,例如法律、金融、科学等,可能有专门的数字用法规范,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2. 连号:表示范围时,可以使用连号表示,例如:1-10、2022-2023。

3. 数字缩写:大型数字可采用缩写形式,例如:1k 表示 1000,1M表示 1000000。

4. 百分数:百分数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后面不需要加百分号符号,例如:25%。

五、使用示例1. 在商场购物时,顾客可以看到价格标签上写着“9.99 美元”。

2. 一年有 12 个月,每个月都有不同的天数,例如“4 月有 30 天,2月有 28 天或 29 天”。

3. 在体育比赛中,比分由数字表示,例如“巴西队以 3:2 的比分战胜德国队”。

4. 网络速度通常使用数字和单位组合表示,例如“下载速度为 10 Mbps”。

数字的规范用法

数字的规范用法

数字的规范用法关于出版物上涉及的数字(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和数字代码)用法,国家标准GB/T15835-1995中有相关的规定,因此在新闻报刊中数字的使用要符合此标准。

下面就结合例子来具体分析一下数字(包括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的规范用法。

一、使用阿拉伯数字时须注意的问题1.文章中的数字,除部分表示结构层次的序数和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等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余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新闻稿件中如遇特殊情形,或为了避免歧义,可以灵活变通,但全文体例应当统一。

2.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值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如,10.1%,22%~30%,1/3,1:500。

3.年份必须写全,不能简写。

一些报刊上,类似“00年”“九五年”形式的年份简写经常出现,连新华社1998年3月16日通发的一份国家领导人简历中,也出现过“1941年至46年”“1988年至90年”等多处不规范的年份简写。

错误示例:早在08年前,此事便已提上议事日程,但提而不决,至今还是八字未见一撇。

示例中“08年前”应为“2008年前”。

否则,容易产生歧义,因为“08年前”也可理解为“8年前”。

同理,1990年不能简作“九〇年”或“90年”。

4.5位以上且尾数连续为“0”的整数数值,在非科技出版物中,可以“亿”“万”作单位,但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为单位,更不能将“万、千、百、十”同时使用。

如,234000000,也可写成2.34亿或23400万,但不得写作2亿3千4百万;3000万不得写作3千万。

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单位。

如,1990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1亿3368万2501人。

5.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移行。

6.用阿拉伯数字写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小数点是齐底线的黑圆点“.”。

有关数字用法的规定

有关数字用法的规定

附录1:《有关数字用法的规定》
有关数字用法的规定
除习惯用中文数字表示的以外,一般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

1、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如20世纪,80年代,4时3刻等。

年号要用四位数,如1989年,不能用89年。

2、数与计算(含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如3/4,4.5%,10个月,500多种等。

3、一个数值的书写形式要照顾到上下文。

不是出现在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字可以用汉字,如一个人,六条意见。

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六。

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应该用汉字数字,数字间不用顿号隔开,如三五天,七八十种,四十五六岁,一千七八百元等。

4、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应当使用汉字。

如二倍体,三叶虫,第三世界,“十一五”规划,相隔十万八千里等。

5、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写为以万、亿为单位的数。

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作为单位,如345000000公里可写为3.45亿公里或34500万公里,但不能写为3亿4500万公里或3亿4千5百万公里。

6、数字的书写不必每格一个数码,一般每两数码占一格,数字间分节不用分位号“,”,凡4位以上的数都从个位起每3位数空半个数码(1/4汉字)。

“3000000”,不写成“3,000,000”,小数点后的数从小数点起向右按每三位一组分节。

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从数字中间转行。

关于数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

关于数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

关于数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一、规范使用数字1.书写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21世纪90年代公元前221年1949年10月1日10时30分。

注意以下四点:①年份不能简写,如:1996年不能写作96年,1921—1971年不能写作1921—71年,“—”前的“年”可省;同一年某月至某月,前面的“月”可省;同月某日至某日,前面的“日”可省;某年月日至不同年月日,则“年”、“月”、“日”都不能省。

②星期几一律用汉字。

如:星期五。

③农历和清代历史纪年用汉字。

如:正月十五丁丑年四月十八日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年11月2日)。

④中华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民国38年昭和16年。

2.计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使用阿拉伯数字。

注意以下四点:①不是出现在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一、二、……九)可以用汉字。

②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③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不能以百、千作单位,即不得阿拉伯数与汉字数混用。

如:345000000公里,可写作3.45亿公里或34500万公里,但不能写作3亿4500万里或3亿4千5百万公里。

④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3.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应当使用汉字。

如:一律十月革命某部五连二排六班“九五”期间白发三千丈十二分满意实现“四化”五省市。

注意:表示序数的数字要用汉字。

如:第三中学、七O三研究所。

4.邻近的两个数字(一、二……九)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应当用汉字。

如:三五天十之八九十五六岁七八十种。

注意:连用的两个数之间表示概数时不能用顿号隔开。

5.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文写作对数字运用方面有规范要求

公文写作对数字运用方面有规范要求

公文写作对数字运用方面有规范要求
在公文写作中,对数字的运用有一些规范要求,以确保信息准确、清晰、统一、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范要求:
1.使用阿拉伯数字:除非特殊需要,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来
表示数字,而不是汉字。

例如,使用“2024年”而不是“二零一九年”。

2.规范数字的书写格式:通常情况下,数字要使用半角字符,不要使
用全角字符。

例如,“123”而不是“123”。

同时,要避免数字与其
他字符连在一起,应适当添加间隔,例如,“1,000”而不是“1000”。

3. 统一单位表示:对于表示数量或比率的数字,应按常规单位表示。

例如,“10km”而不是“10千米”或“10公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在特定领域中有专门的单位符号,应遵循该领域的规定。

4.表达大数或小数时使用规范的表达方式:在表示较大或较小的数字时,应使用科学计数法或标准表达方式。

例如,“1,000,000”可以写作“1e6”或“1×10^6”,“0.001”可以写作“1e-3”。

5.显示数字的范围:如果需要表示数字的范围,应使用短划线表示。

例如,“1-10”表示从1到10的范围。

6.一致化数字的使用:在同一篇公文中,应保持数字的一致性。

例如,如果在开头使用了数字来表示项数据,后面的提及应该继续使用该数字,
而不是用汉字重复表示。

总而言之,公文中对数字运用有一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公文的信息
准确、清晰、统一、写作时应注意遵守这些规范,以提高公文的质量和可
读性。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公文是党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进行公务活动、办理具体事务的重要工具,权威郑重,严肃规范,而数字以其清新的视觉感、震撼的冲击性、强烈的说服力和简洁鲜明成为公文中经常使用和出现的一种文字,数字在公文中应当规范有效地使用。

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 0、1 、2、3、4、5、6、7、8、9”等。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如“ 2008 年”写作“ 08 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 ,“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 ”,“一年4 季”,“ 1,300,000,000 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

三、汉语数字规范使用方法(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第二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数字的规范用法

数字的规范用法

数字的规范用法
在出版物上出现的各种数字,其用法要符合国家标准GB/T15835-1995。

1.除了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等用汉字表示外,凡是可以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书体例应相对统一。

2.年份不应简写,如1997年不应简写为"97年"或"九七年"。

书稿中应避免出现今年""明年"等字样。

3.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多位整数和小数,分节时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的位置。

4.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转行。

5.用阿拉伯数字写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

6.表示数值范围时,数值后面可接写"之间",不宜接写"左右"或"以上",如20~50m之间,不可写成20~50m左右或20~50m以上。

7.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要注意下列用词的概念。

1)增加为(或增加到)过去的2倍,即过去为1,现在为2;
2)增加(或增加了)2倍,即过去为1,现在为3;
3)超额60%,即定额为100,现在为160;
4)降低到60%,即过去为100,现在为60;
5)降低(或降低了)60%,即原来为100,现在为40;
6)为原数的1/5,即原数为5,现在为1,或原数为1,现在为0.20。

应特别注意在表达数字减小时,不宜用倍数,而应采用分数,因为用倍数表示容易引起歧义。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交流探讨:公文写作数字的规范用法

交流探讨:公文写作数字的规范用法

交流探讨:公文写作数字的规范用法公文中的数字包括两种,一种是阿拉伯数字,一种是汉字数字。

在公文中如何使用,视情况而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必须”的、“唯一”的选择,如统计表中的数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数字。

如:八国联军、五四运动、二万五千里长征、不管三七二十一、十九届六中全会,等等。

另一种是可以“变通”的选择,如年月日、物理量、非物理量、代码、代号中的数字等,目前体例大都无统一规定,可以灵活掌握。

但有两个可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凡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二是全篇体例应当一致。

在公文中,数字使用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时间表述不规范。

原则上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分为12小时计时制的表述和24小时计时制的表述,而有的混用了,如:“上午8时40分”“下午14时30分”。

因为“上午几时”或“下午几时”是12小时制的表述方式,而24小时制的表述方式不用标明上午或下午,直接写“8时40分”“14时30分”。

此外,也可用另一种便捷表达方式,如:“8:40”“14:30”。

2.分数和百分比的表述不规范。

对于规范格式公文,分数和百分比的表述应使用阿拉伯数的表述方法,如:“1/3”“50%”,而不能使用汉字数字的表述方法。

但许多同志在拟稿时都使用了汉字数字的表述方法,如:“三分之一”“百分之五十”。

3.概数的表述不规范。

与分数和百分比正好相反,概数的表述应使用汉字数字,如:“二三米”“两个小时”。

但常常有同志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在相邻的两个概数之间使用了顿号,如“2、3米”“1、2个小时”或“二、三米”“一、两个小时”。

4.公文体例前后不一致。

按照规定,如果遇到没有严格规定的数字用法,应遵循一个原则,就是要照顾到上下文,保持全文体例一致。

但有的文稿却没有体现这个原则,如:“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数字用法规范

数字用法规范

数字用法规范一、夏历月日误用阿拉伯数字如:8月15,圆月当空。

天上月圆,地上人圆。

让我们为团圆举杯……“8月15”应为“八月十五”。

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为了准确地反映历史面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均应使用汉字。

“八月十五”即中秋节,这是按夏历计算的,故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大年三十”当然也不能写成“大年30”。

同样,按照这条规定,“丁丑年三月十二日”,这是中国干支纪年,也不能写成“丁丑年3月12日”。

二、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误用阿拉伯数字如:秦文公16年,秦国终于击败了西戎,收复了西戎人占领的周王室的土地。

“秦文公16年”应为“秦文公十六年”。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中国清代和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均不应与公历混用,也就是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可以按传统体例即用汉字表述,并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秦文公十六年(公元前750年)。

三、年份随意缩略如:早在92年前,此事便已提上议事日程,但提而不决,至今还是八字未见一撇。

“92年前”应为“1992年前”。

否则,容易产生歧义,因为“92年前”也可理解为“九十二年前”。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年份一般不用简写。

如:1990年不能简作“九○年”或“90年”。

上引“92年前”显然不合这一规定。

四、定型的词或词组中的数字误用阿拉伯数字如:影片上侵略者长驱直入,一路只见残垣断壁,荒草野径,你怎能不感到8国联军铁蹄的疯狂?怎能不感到这一页历史的沉重?“8国联军”应为“八国联军”。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八国联军”是一个定型词组,不是临时组合,因此不能写作“8国联军”。

同理,“第三世界”不能写作“第3世界”,“十月革命”不能写作“10月革命”,“二万五千里长征”不能写作“25 000里长征”……五、“星期计日”误用阿拉伯数字如:直到星期2,车还没到,全厂的人都伸长了脖子。

数字用法的规定

数字用法的规定

数字用法的规定
1.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2.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3.年份不能简写。

示例:1990年不能简作“九O年”或“90”年。

4.中国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用汉字,这类纪年不应与公历月日混用,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示例: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
5.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应使用汉字。

示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腊月二十日正月初八
6.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

示例:一个人三本书五个百分点
7.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移行。

8.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的范围内,使用波浪式连接号“~”。

示例:2500元~3000元
9.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

示例:二三米一两个小时五六万套
10.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

示例:几千年十几天
11.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它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84062部队国办发[1999]9号文件
12.提倡横排。

竖排文字中涉及的数字除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应一律用汉字。

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和符号均按按时针方向转90度。

公文数字使用规范

公文数字使用规范

公文数字使用规范公文数字使用规范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专有名词(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数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一、阿拉伯数字使用规范(一)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形1.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例如:高30m、重70㎏、尺寸400㎜×200㎜×300㎜、电流强度15A。

2.负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

例如:89、-245.8、78%、4/5、1:200。

(二)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形1.日常使用的量(非物理量)。

例如:3500片、8200元、30天、80只、20条。

2.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

例如:公元20世纪70年代、公元前476年、2008年12月5日、3时15分20秒。

3.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多位数不分节。

例如:8341部队、农银发…2009?344号文件、K117/118次列车、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93号汽油、维生素B12。

4.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

例如:马正平/写的智慧/第4卷1435页/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1995年12月。

二、汉字数字使用规范(一)必须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形1.专有名词(定型的词、词组)。

例如:一律、一方面、三叶虫、十滴水、星期五、三氧化二铜、八国联军、九三学社、十月革命、二万五千里长征、十一届三中全会。

2.成语、惯用语、缩略语。

例如:三番五次、七上八下、三令五申、隔三差五、不管三七二十一、相差十万八千里、三从四德、三皇五帝、四书五经、三教九流、“十二五”规划、二八年华、白发三千丈、一把手、四项基本原则、三个代表、八荣八耻。

3.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

例如:第一书记、第二、三季度、红四方面军。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数字用法规则

数字用法规则

数字⽤法规则在科技⽂章中,数字(特别是阿拉伯数字)使⽤的频率是很⾼的。

因此,数字⽤法的正确与否,是衡量⽂章标准化、规范化程度的⼀个重要⽅⾯。

在出版物上出现的各种数字,其⽤法要符合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法的规定》。

除了定型的词、词组、惯⽤语、缩略语等⽤汉字表⽰外,凡是可以⽤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特别是当所表⽰的数⽬⽐较精确时,均应使⽤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义,可以灵活变通,但全书体例应相对统⼀。

⼀、应使⽤阿拉伯数字的场合⽆论⾃然科学还是⼯程技术,都离不开数字。

阿拉伯数字具有笔画简单、结构科学、形象清晰、组数简短的特点,所以被⼴泛应⽤。

现在,普遍使⽤微机排版以后,阿拉伯数字⼜以其具有便于微机录⼊的突出优点,备受录⼊⼈员的欢迎。

在科技⽂章中,阿拉伯数字主要⽤于以下场合。

1. 公历的世纪、年代、年、⽉、⽇和时刻等(1)公元世纪、年代⽤阿拉伯数字,对于⼀些⽤惯了汉字的⼈总觉得别扭,他们顽强地坚持旧的习惯,当然,也有⼀些作者是不了解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法的规定》,于是在我们编辑部收到的书稿中常可见“⼆⼗世纪”、“⼆⼗⼀世纪”、“九⼗年代”⼀类写法。

应分别改为“20世纪”、“21世纪”、“90年代”。

作者来稿实例1:由于该切⽚器设计简洁、结构⼩巧、操作简便,因此,从七⼗年代⾄今,⼀直成为国内纤维检验设备上的⼀种定型产品。

(“七⼗年代”应改为“70年代”)作者来稿实例2: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等国家主动放弃了产量⾼、科技含量低、⽣产过程中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产,继⽽转向各类差别化纤维品种的⽣产开发。

(正确)(2)年份、⽉份、⽇使⽤阿拉伯数字,现在已被⼤多数⼈接受。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引⽂著录、表格、年表等中,按GB/T 7048—19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期和时间表⽰法》的规定,采⽤标准化的简明的表⽰⽅式,不少⼈感到不习惯或不会⽤。

公文中的数字用法规范

 公文中的数字用法规范

公文中的数字用法规范在公文中,数字的使用是非常重要的,它们可以传递准确的信息,并确保文件的可读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探讨公文中数字的使用规范,包括数字的书写格式、计量单位和数字的表达方式等。

一、数字的书写格式在公文中,数字的书写格式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书写格式:1. 0-9的数字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1、2、3等。

对于10以上的数字,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汉字,如11、十二等。

2. 当数字作为句子的开头或单独成句时,一般使用大写汉字,如十、二十等。

3. 百分数的表示方法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加百分号,如10%。

若需要具体描述百分数,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汉字加“%”,如一百五十5%或一五二%。

4. 小数的表示方法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0.5。

百分数也可以转化为小数表示,如50%可以写为0.5。

二、计量单位的使用在公文中,用于描述数量、度量或比率的计量单位也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来使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量单位的使用注意事项:1. 描述长度、宽度、高度等物理尺寸时,通常使用米(m)为单位,如10米、20厘米等。

2. 描述重量时,常用千克(kg)为单位,如5千克、2克等。

3. 描述时间时,使用小时(h)、分钟(min)和秒(s)为单位,如2小时、30分钟等。

4. 描述面积时,一般使用平方米(m²)为单位,如100平方米、50平方公里等。

5. 描述速度时,一般使用米每秒(m/s)为单位,如10米/秒、50千米/小时等。

三、数字的表达方式在公文中,数字的表达方式应简洁明了,以便读者能够准确理解。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数字表达方式的使用要点:1. 当数字具有连续性或顺序时,可以使用数字加破折号来表示,如1-10、21-30等。

2. 当数字需要进行比较时,可以使用“大于”、“小于”或“等于”等词语来描述,如大于5、小于10等。

3. 当数字需要进行列举时,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汉字加顿号来表示,如1、2、3等或一、二、三等。

关于数字的规定用法

关于数字的规定用法

关于数字的规定用法一、数字·阿拉伯数字在数学史上,阿拉伯数字被称作“印度-阿拉伯数字”。

它是古代印度人发明的,后来由印度传到阿拉伯,12世纪初又由阿拉伯传到欧洲,欧洲人称它为“阿拉伯数字”。

印度数码早在公元8世纪初叶就传到中国,但没有流行开来。

直到20世纪初,随着近代数学在中国的兴起,阿拉伯数字才被广泛地使用。

阿拉伯数字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数字制。

它的优点是:笔画简单、结构科学、形象清晰、组数简短,所以被世界各国普遍应用,成为一套国际通行的数字体系。

在我国,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出版物实行横排之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范围扩大了,不仅用于数学及其他自然科学出版物,一般出版物凡是在涉及数字(如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时,也开始使用阿拉伯数字,但由于缺乏统一的体例,各种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十分混乱。

为纠正这种混乱状况, 1987 年 1 月 1 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中宣部出版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

这个规定试行了 8 年, 后经修订,于 1995 年 12 月 13 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作为国家标准颁布,从 199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二、数字的大写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 还是所谓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 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

如“3564 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元”。

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

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三、数字用法的一般原则数字使用看似简单,但是并不简单。

出版物上使用数字时,应该注意:(1)要得体。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数字在文章中的用法

数字在文章中的用法

数字在文章中的用法数字是一种用来表示数的书写符号。

数字在文章中的用法有哪些呢,下面是店铺整理的数字在文章中的用法,欢迎阅读数字在文章中表唯一和确定的用法1、统计表的数值,如正负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75、-1.3、21.2%、1/7、1:1000等,如用汉字数字就累赘难看。

2、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数字。

如一把刀、二倍体、三叠纪、四面八方、五四运动、六五规划、七上八下、八面玲珑、九三学社、十月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百团大战等等。

如用拉伯数字代替,就显得滑稽可笑。

数字在文章中表不统一和确定的用法1、时间量①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一是公历世纪、年代、月、日。

如公元前3世纪、20世纪90年代、2007年5月20日;年份一般不应简写,如2001年不应简作:“零一年”或“01年”。

二是时、分、秒。

如2时、17时30分。

②应当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况一是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

如丁卯年八月十五日、正月初一、九月九日重阳节等;二是中国清代及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

如康熙十二年、贞观八年、藏历阳木龙年一月;三是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

如“一·二八”事变、五一国际劳动节、三八妇女节等。

2、物理量物理量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15千米、30平方米、37度、3安培、4伏特等。

3、非物理量非物理量一般分二种情况:一是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100元、10个月、60岁、150人、5万册、1000幅、30名等;二是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具有统计意义的表格数组,可用阿拉伯数字,也可用汉字数字,如某高中有教职员工450人,学生500人;提了十条意见,买了二本书等。

但不管使用那种,一定要照顾上下行文,全文布局合理,互相照应。

4、多位整数与小数此时应使用阿拉伯数,凡例有以下几种:①专业性科技出版物的分节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数字的规定用法一、数字·阿拉伯数字在数学史上,阿拉伯数字被称作“印度-阿拉伯数字”。

它是古代印度人发明的,后来由印度传到阿拉伯,12世纪初又由阿拉伯传到欧洲,欧洲人称它为“阿拉伯数字”。

印度数码早在公元8世纪初叶就传到中国,但没有流行开来。

直到20世纪初,随着近代数学在中国的兴起,阿拉伯数字才被广泛地使用。

阿拉伯数字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数字制。

它的优点是:笔画简单、结构科学、形象清晰、组数简短,所以被世界各国普遍应用,成为一套国际通行的数字体系。

在我国,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出版物实行横排之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范围扩大了,不仅用于数学及其他自然科学出版物,一般出版物凡是在涉及数字(如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时,也开始使用阿拉伯数字,但由于缺乏统一的体例,各种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十分混乱。

为纠正这种混乱状况, 1987 年 1 月 1 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中宣部出版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

这个规定试行了 8 年, 后经修订,于 1995 年 12 月 13 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作为国家标准颁布,从 199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二、数字的大写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 还是所谓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 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

如“ 3564 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元”。

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

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三、数字用法的一般原则数字使用看似简单,但是并不简单。

出版物上使用数字时,应该注意:(1)要得体。

如报纸上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西峡人戏称“5000轻骑闹山乡”。

这里是一个仿七言诗的句子,数词后面没有量词,直接接名词,本身就有古汉语色彩,写作“5000轻骑”显然不得体。

应改作“五千轻骑闹山乡”。

(2)要保持局部统一。

像下面的例子中数字用法体例就不一致:一一○九钻井队……1211钻井队……六根枕木……7辆载重汽车……400多元……一千多美元……四分之一……1/3……。

(3)带有计量单位的量值(横排)要用阿拉伯数字。

(4)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量值不要移行。

另外,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要夹用汉字“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记位,如:“5千公斤、7百万人口、3千亿元、2万8千6 多亩”都应该改为“5000公斤、700万人口、3000亿元、28600多亩”。

还应注意不要把汉文数码“○”、拉丁字母“Ο”、阿拉伯数字“0”混同起来四、“○”与“零”十个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码的大小写的对应关系如下:1 2 3 4 5 6 7 8 9 O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请注意,汉字小写数码与阿拉伯数字“0”对应的有“○”和“零”两个。

用汉字小写数码标记的一个数字,如果这个数字采用的是读位法,要写作“零”,如“六万零七十三”“一千零一夜”;如果这个数字采用的是读字法,要写作“○”,如“三○八医院”。

汉语中的基数词一般采用读位法,如“八十三万零七百五十二人”;序数词有采用读位法的,如“公元一千九百零五年”;也有采用读字法的,如“公元一九○五年”。

一个数词用于表示序号、代码时,一般多用读字法,所以要写作“○”。

如:北京二○二中| 八○七号决议|二○九师|二○七号牢房|九○级学生|三○五路公共汽车|农药一○五九|一双四○的鞋|○○七在东京|四○三高地。

如果是一个基数词,采用读位法,它的写法就不同了。

如:二百零二所中学|八百零七份决议|二百零九个师|二百零七间牢房|九十级台阶|三百零五辆公共汽车|农药一千零五十九吨|四十双鞋。

上述例子,今天按照《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规定,有些自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这里写作汉字,主要为了作对比。

但出版物有时采用竖排,这些例子还是有实际意义的。

五、零与另“零”,读líng,有“零碎”的意思,指事物或东西等细碎、琐碎、体积小、件数少、分量轻等。

可用来构成“零件、零散、零星、零售”等词语。

此外,我们还经常可以看到有“零售商店、批零商店、零售价格”等字样。

“另”,读lìn g,有“另外”的意思,指此外的或在说过的之外的等。

可用来构成“另外、另眼相看、另起炉灶”等词语。

也可以单独使用,如:“这本书我已经买了,你买另一本吧。

”或“这本书我已经买了,你另买一本吧。

”有的人没有弄清楚“零、另”之间的区别,常常将“零售、批零”误写成“另售、批另”。

其实“零售”是指不是成批地,而是以相对零散的方式将商品卖给消费者,而“另售”则是指“另外出售”的意思,指除了前面所说东西,还有别的东西出售。

“批零”是指批发与零售两种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和经营方式,而“批另”则没有什么意思。

只要意思弄明白了,就不会用错,如:“本店除批发与零售冰棍儿外,另售部分冰淇淋蛋糕。

”六、数字中的分数中文出版物中的分数的写法大体上有四种形式:(一)用汉字。

如:二分之一, 四分之三,十六分之五,百分之百,七千分之一,百分之零点四,三又二分之一。

(二) 用阿拉伯数字,分数线用横线“——”。

如:(三)用阿拉伯数字,分数线用斜线“/”。

如:1/2 ,3/4 , 5/16 。

(四)百分数,用阿拉伯数字,后面使用百分号“%”(另有千分号‟,目前已不主张使用,因为这种形式很像百分号后面带个句号)。

数理化书籍一般习惯使用第(二)种形式。

对一般出版物来说,第(二)种形式常需要加大文本的行距,使文本排列不整齐,因此,一般出版物常常采用第(三)种形式。

但第(三)种形式,分母值不宜过大,如: 6.4/ 1000000,因不醒目,判读困难。

因此,一般在分母数值不大的情况下才采用第(三)种形式。

不过,第(三)种形式不能用来表示带分数和繁分数。

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第 9.3.1 条指出: 标准中的数值应“尽量避免用分数,而采用小数。

”这虽然是对标准文本的写作而说的,但对一般文体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没有限定出版物上的分数必须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因为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分数并不总是得体的。

这个标准的说明条文本身就使用了汉字数码。

如:“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这里不用“1/4 个汉字”“1/2 个阿拉伯数字”, 应该说是比较合适的。

另外,像“我们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中的“百分之百”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七、两数相连的概数如“八九天、十七八岁、两三千年、三两天、百儿八十”。

“百儿八十”里的“儿”不宜脱落,也不要写成“二”。

两个数字中间如果加顿号,有的是没有必要,如“七、八岁的孩子”。

有的容易出毛病,如增加百分之“六、七十”,原意是增加“大约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加了顿号,容易使人误解。

用顿号的往往不是表示概数,例如:“连长和指导员带着二、三排支援上来,占领了三号阵地。

”“夏历六月二十三、二十四这两天,举行了全区性集会。

”上面的“二、三”是“第二和第三”,“二十三、二十四”是“二十三和二十四”。

如果两数相连的概数中间加顿号,往往容易同上面这种情况混淆起来。

还有两个概数连用的,概数之间已经用了顿号,如果数词之间再用顿号,层次不清,越加乱了。

例如:“他们都是二十八九、三十一二的小伙子大姑娘。

”如果不用上面正确的写法,而写成“二十八、九、三十一、二”,就乱了。

“九”“十”并列表示概数,中间如果不用顿号,有时会叫人误以为“九十”,如:“还是在九十年前,他们在绥伦农场见过面。

”中,在“九十”之间应用顿号,但是在有的数不可能到“九十”的情况下,顿号不能加。

例如:“有点儿像北京九十月里的天气”。

“有人九十点钟才来,这儿转转,那儿溜溜,吃了中午饭,又开溜啦。

”八、“翻番”和“加倍”“翻番”和“加倍”是数目增加的不同方式。

“翻番”是两倍两倍地增加。

例如现在基数是3,翻1番就是6( = 3×2 ),翻2番就是12( = 3×2×2 ),翻5番就是96 ( = 3×2×2×2×2×2 )。

也就是说,“翻几番”就是原数乘以几个2,即将基数乘以2的几次方,例如翻5番就是基数乘以2的5次方,翻12番就是基数乘以2的12次方。

“加倍”表示某数的几倍,就是用几去乘以某数。

如3的1倍还是它本身3( = 3×1 ),3的2倍就是6( = 3×2 ),3的5倍就是15( = 3×5 )。

由此可以看出,翻番比加倍要增长得快得多。

翻1番就是增加到2倍,翻2番就是增加到4倍,翻5番就是增加到24倍。

我们经常看见人们将翻番理解为加倍了。

如“我校学生由建校初的120人发展到现在的840人,学生数翻了7番”,实际上是增加到7倍(或说增加了6倍),还不到翻3番的数目960人。

九、数值与量值范围的表示写文章常涉及量值的范围,用连接号去表示“从多少到多少”。

表示量值范围一般比较容易掌握,但有几点需要注意:(1)30%~40%不得写作30~40%;(2)10万~13万不得写作10~13万;(3) 数字后面有量词的量值范围,一般只需要在后面写一个单位,如:250~300米,700~800元;目前,科技界有人主张每个量值后面的单位都应分别写出,如:250米~300米。

但是,涉及普通量词(即非物理量),还是只写一个量词为好,因为它符合口语的实际。

如,人们一般说“七百到八百元”,而很少说“七百元到八百元”,所以写作“700~800元”更为实际,更为简便。

十、数字与记位在数目的横列中,一个数字占有一个位置,即数位。

常用的数位顺序有:整数部分——千亿位、百亿位、十亿位、亿位、千万位、百万位、十万位、万位、干位、百位、十位、个位:小数部分——十分位、百分位、千分位……。

汉语中数位的分级,是四位分级。

这是根据汉语读数法则确立的。

第一级是“个级”,包括“个、十、百、千”四个数位;第二级是“万级”,包括“万、十万、百万、千万”四个数位;第三级是“亿级”,包括“亿、十亿、百亿、千亿”四个数位。

用汉字数码写数,一般按照口语说法照写,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记数,本着与国际接轨的原则,是采用三位分级法。

许多人对此很有意见。

但是,这种三位分级法在中国也很有年头了,不可能变更。

但在使用阿拉伯数字记数时,如果夹用记位的汉字,我们并不采用欧美语言的习惯,使用“千、百万”记位,即不得夹用“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而是只允许用“万”和“亿”两个数字记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