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人口普查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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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一

1.临时出差、探亲访友、旅游的人如何登记?

答:普查时点因临时出差、探亲访友、旅游等暂时居住在本普查小区的外地人不在本普查小区登记;

因临时出差、探亲访友、旅游等暂时离开本地,未居住在本普查小区的人在本普查小区登记,视为普查时点居住本户。

判断临时主要视其目的性。

2.居无定所的人如何登记?

答:对于居无定所的人,只要2010年10月31日晚住在本普查小区地域范围内,无论是桥洞、码头、窝棚,还是其他露天场所,一经发现就在本普查小区登记。也就是说,对于居无定所的人在哪里发现就在哪里登记。

3.生活居住在一个家庭中有两个户口簿以上的户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对于居住生活一个家庭中的成员,无论有几个户口簿,无论有的家庭成员是农业户口、有的家庭成员是非农业户口,只要是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就按一个家庭户进行普查登记。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小区的家庭成员,要按照人在本普查小区,户口登记地在其他普查小区的情况据情填写。

4.高中以下住校的人员在哪登记?

答:初中、小学的住校学生,幼儿园全托的孩子,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作为家庭的现有人口普查登记。高中住校生按其实际居住情况登记,即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普查登记。

5.居无定所的人建筑物编号和房屋编号如何填写?

答:在普查登记时如发现居无定所的人,要填写普查表短表,并补填在《户主姓名底册》的最后,户编号在除“600”以上户编号外最大户编号之后增一续编,建筑物编号和房屋编号补0即可,但要在《户主姓名底册》备注栏中说明。

6.未迁户口的现役军人如何登记?

答:在户口所在地不进行登记,户口登记情况也不登记,视作户口已迁走。

7.如何理解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普查登记工作?

答: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由其所住居地的普查小区普查登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不计入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的本户居住人口中,不参加快速汇总,不计算各级常住人口,由国家单独组织编码、单独汇总、单独公布。

8.张三有两套住房,一套在城里,一套在村里,其户口为农业户口。为了工作和小孩上学,周一至周五在城里住,周六、日回农村住,该户如何登记?

答:如果普查时点居住在城里,在农村按户籍外出人口进行登记,城里按现有人口登记。离开户籍地的时间按连续计算,从问题来看,在城里住的时间要相对长一些。离开户口登记地的原因,从问题来分析主要是为了工作。如果普查时点住在村里,应按人在户在进行普查登记。

9.有多套住房的户在哪里登记?

答:在居住时间比较长的住房所在小区进行登记。分不清在哪里居住时间比较长的,则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哪就在哪进行登记。

10.住在福利院、养老院的老人如何登记?

答:根据普查对象的界定,在户口登记地和居住地都应进行登记。

11.住院的病人如何登记?

答:短期住院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长期(超过半年)住院的病人,户籍地和医院都进行登记,视为医院的常住人口,户籍地按外出人口进行登记。

12.从事流动性工作的人口如何登记?

答:流动性工作可视为临时出差,视为在家中居住。如从事长途运输、野外勘探等人员,不论10月31日晚是否在家中居住,一律在家里进行普查登记。

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二

1.在校大学生租房或常回家居住的如何登记?

答: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租房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对于每天回家的,则在家中进行普查登记。对于在学校和租房的地方或家中两头居住的,按10月31日晚居住情况如实登记。

2.购买限价房、小产权房,住房来源如何圈填?

答:圈填“经济适用房”。

3.农村因土地被征用,集中安置居住的村民,其住房来源如何填写?

答:按照现住房所在楼盘的实际性质填写。如果不是开发楼盘,则填写为“经济适用房”。

4.单位买地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卖给职工,其“住房来源”如何填写?

答:圈填“经济适用房”。

5.“回迁户”住房来源如何填写?

答:按回迁房所属楼盘的实际性质填写。

6.内退人员未从事任何有收入的劳动,生活来源如何填?

答:填其他。

7.涉密单位,在普查小区图中如何给定建筑物编号?

答:像其他建筑物一样,给出建筑物编号,但注意不要标注建筑物的单位名称等涉密信息。

8.新楼盘建筑物内只有少量人口入住,还有大量未售出或已售但未入住的房子,如何给房屋编号?

答:房屋编号都要给,空房不给户编号。

9.院落如何在小区示意图上表示?

答:在偏远农村,一个院落给一个建筑物编号。如果一个院子只住一户,一个建筑物编号对应一个房屋编号;

在城镇、县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镇等,一个院子给一个建筑物编号,院子内所有房屋都要给房屋编号。

10.普查小区内建筑物数超过99,如何处理?

答:合理地合并一些建筑物。

11.对于采空塌陷区如何处理?

答:如人已全部搬走,户口未迁走,可视为大面积连片拆迁。登记时均填写普查表短表,并在标准地址码库中本乡级区域的相关普查区中,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虚拟的普查小区地址代码从“900”开始,依次增一顺序编码,并以编码序号命名(如第900普查小区,901普查小区)。

人在哪住就在哪按现有人口进行普查登记。

如还有部分人居住,则要和其他普查小区一样编制《户主姓名底册》,进行长表抽样,并逐户逐人普查登记。

12.集体户如何在《户主姓名底册》中表示?

答:集体户在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时,将共同居住在一套住房内的人作为一个集体户进行登记,每户填写一行,并在备注栏进行备注。

不在本小区居住,只在单位寄挂户口的集体户人口,按一个集体户进行登记,每户填写一行。

13.全户死亡的户如何填写?

答:全户死亡的户编码为999;

填写《第六次人口普查短表》的H1户编码、H4-2的死亡人口数;

按人登记的项目填写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登记的死亡人口调查表中。

14.集体户如何进行长表登记?

答:如果集体户被抽中为长表普查户,分两种情况:一、对于超过10人以上的集体户,由普查员任意选10人填写普查表长表,其余的人填写短表。填写长表的用原来的户编号,填写短表的重新给一个户编号,续在这个小区的最后。二、集体户不足10人的户,所有人全部填写长表。

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三

1.农村住房间数和面积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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