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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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探讨
海南大学法学院叶英萍黄丽环
内容摘要:诊所法律教育,既是对法学教育传统模式的改革,也是法学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作为一种舶来品,在我国,诊所法律教育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对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模式的探讨,成为各校诊所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强调真实性,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并举,灵活客观全程跟踪的考核机制,是我院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特点。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课堂教学课外实践考核机制
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作为一种教育模式,其是一种由法学院开设的,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们凭借自己已经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办理真实案件的教学方式。我国于2000年引进诊所法律教育,该教育模式一经引进就得到了学生们的广泛欢迎,作为一种法学教育领域的全新探索模式,它逐渐被中国高等法律院校所认同,并由不少高校加入到诊所法律教育的尝试中来。在中国当前的诊所法律教育中,由于各学校的教学条件不同,诊所的性质不同,诊所服务宗旨的不完全相同,其教学模式也不尽相同,各高校也在探索着适合自身特点的诊所教学模式。
海南大学法律诊所开办于2005年初,其是以海南大学法学院为依托,以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技巧为宗旨,以具有多年法官、检察官、律师执业经验的5位全职教师为骨干开展的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诊所通过指导教师(Clinic Professor)指导学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或参与代理案件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校知识教育与社会执业能力的距离。在诊所教学和诊所实践活动中,我们不断进行诊所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创新,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人格塑造有机统一于诊所教学当中。经过近4年的努力与探索,我们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诊所教学模式。
一、诊所类型——真实诊所
真实当事人法律诊所(Live-Client Clinic),是指“设立在法律院校中,通过与真实的当事人接触,解决真实的问题,培养学生成为理性的,具有责任感与专业技能的执业律师的法学教育模式”①。承载海南大学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教学的实际载体就是法律诊所,法律诊所作为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的教学场所,不仅具有空间上的概念,其更是一个成熟、完备、正规的组织。
(一)诊所地点
作为海南大学法学院的一门课程,法律诊所的教学具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法学院专门分配给法律诊所一间教学教室,以满足诊所教学过程中的空间需要。同时作为对外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学院还在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内设立法律诊所接待室,作为法律诊所对外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方便同学们接待当事人以及诊所学员之间讨论案情之用。
(二)诊所规模
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是海南大学法学院《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探索与实践》课程的活动基地。该诊所于2004年9月份开始筹建,同年年底成立,2005年初正式开课。诊所每学期开设一期,一学年两期。每期从法学本科三年级学生中选拔学员30-36名左右。截止至2008年11月,已经开展8期课程,共有近270名学生进入诊所学习。
(三)诊所类型
海南大学法律诊所属于民商法律诊所。接待咨询及受理的案件以民商事案件为主,在以帮助解决贫苦弱势群体的实际案件为主旨的基础之上,服务对象多为农民工、下岗工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案件类型也以农民工的人身伤害案件、讨薪案件、妇女离婚及家庭暴力案件为主。
(四)诊所设备
诊所在具有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等基本办公用品的同时,设有专门的诊所服务热线②用于电话咨询、约见当事人、与指导教授联系等,并有专门的诊所档案管理,为诊所处理的案件及涉及的其他事物建立档案以及进行登记管理,并为法律诊所提供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现代办公设备,建立
①李傲:《互动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②海南大学法律诊所热线:66188112
了专门的法律诊所网站①及邮箱②。
(五)诊所人员
海南大学法律诊所由诊所专职指导教师(其中一人为诊所负责人)、兼职指导教师、行政人员(教学秘书)和学员组成。诊所负责人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对诊所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做出决策。专职指导教师由学院在职教师担任,兼职指导教师由法律实务部门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担任,他们共同承担诊所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案件指导。诊所同时聘有一名兼职行政人员(教学秘书),管理诊所内各种档案及各种文件处理、安排教学场所、协调教学时间、与各司法部门沟通、监督教学等。
(六)诊所服务形式
第一、诊所值班。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将每期学员分成若干组,每组3人,从周一到周五,每组学生在法律诊所接待室轮流值班,负责接听当事人的电话,接待当事人来访,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并将接待情况及解决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对需要代理的案件上报给教学秘书。第二、普法宣传。诊所学员在每期诊所课程中,都会定期在学院老师的带领下,在市区内街边设立普法维权宣传点,发放由同学们自己编写的《维权手册》,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接受相关部门的邀请,到监狱、学校、外来工集中地进行普法教育。第三、代写法律文书。对于上门求助的当事人,根据其需要,免费为其代写诉状、申诉书,起草合同,代写遗嘱等各类法律文书。第四、代理案件。应当事人的代理请求,经诊所学生讨论、指导教师确认后,与当事人签定代理合同,免费为当事人代理案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也可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求和解。
(七)诊所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律诊所的教育教学模式,使法律诊所更加成熟、完备、正规,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海南大学法律诊所指导规范》,《海南大学法律诊所日常值班规定》,《海南大学法律诊所接听法律咨询电话守则》,《海南大学法律诊所接案与代理制度》③等。
①海南大学法律诊所网站:/lawflzs/
②海南大学法律诊所邮箱地址:hd8112@
③具体内容详见海南大学法律诊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