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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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修订通过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12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86年10月7日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订1987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经1994年11月17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12月13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03年4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024年8月30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2024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开发建设第四章产业发展第五章开放合作第六章服务保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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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30•【字号】粤府办〔2016〕22号•【施行日期】2016.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30日广东省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统称经开区)加快转型发展,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新常态下经开区发展定位,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分类指导、探索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创新兴办模式、管理方式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等推动经开区加快转型,促进平衡协调发展,努力把经开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先行地,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水平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经开区综合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层次更加合理、布局更加科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范高效的经开区发展体系。
建成5个以上年产值超千亿元的对外合作产业集聚区和10-20家特色品牌园区,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的特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区、循环经济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总体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8f27ad5d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6c.png)
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包括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以上四区简称广州开发区)和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以上两区简称为南沙开发区)。
在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创新发展模式试验,是加快珠三角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创新机制发挥动力引擎作用的重大战略举措。
现依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制定《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新形势新任务,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以自主创新、金融服务、资源环境、城乡统筹、涉外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为主要任务,围绕经济转型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推动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机制战略性转型和发展模式战略性转变。
(二)总体思路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的总突破口和中心环节,以自主创新和金融服务业改革开放为推动开发区经济转型的两个重要战略支点,以“两型”社会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增强发展协调性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制度保障,以创新涉外管理体制为激发改革动力和保持发展生机活力的重要助推平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在实施改革创新中开发区、行政区各有侧重,开发区围绕自主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形成促进经济转型的区域创新体系和开放型经济运行规则体系;行政区围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框架和公共管理模式。
(三)改革目标3年重点突破,5年基本完成。
争取到2015年,基本实现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机制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模式战略性转变,率先形成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珠江三角洲地区特色的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争创全国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s://img.taocdn.com/s3/m/5a51e90e52ea551810a68755.png)
2.1企业清洁生产
2007年,我区印发了《区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穗开经[2007]2号),制定鼓励政策,实行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对“三废”排放大、污染严重的企业,且没有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开发区还颁布了《区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并组织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培训,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
二、循环经济工作础
从2005年开始,我区着力推进全区循环经济建设,坚持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循环经济发展配套机制为保障,充分考虑自身产业结构及其特点,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在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已经较先进的基础上,节能减排方面取得新突破。2007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到0.45吨标煤,大大低于国家、省市的综合能耗水平;主要污染物COD、SO2排放同比分别下降6.53%和13.5%,区内空气质量一直保持在二级标准以上,万元GDP的SO2、COD产生量都低于国家生态工业园建设标准;万元GDP水耗为6.33吨,在工业总产值增长22.33%的前提下,用水量相对同期增加速度不到5%,在全国处在先进水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85%,“三废”处理达标率达到92%。2007年全区环保投资为14.97亿元,环保投资指数保持在1.5%以上。
379.04
数据来源于:广州开发区2006年发展报告
我区产业体系也随着几次扩区而经历了几次大的变化,到目前为止,共形成4大产业组团。
广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广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https://img.taocdn.com/s3/m/e1b32273de80d4d8d05a4f51.png)
广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我市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创新竞争力的内在需求,是贯彻落实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求、加快构建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的必然路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4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16〕120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价值创新为引领,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南沙自贸区“双自联动”的突出优势,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创新,探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态环境,推动全球创新高端要素集聚,最终落实到经济结构转型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上,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消费、新业态、新空间。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在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科研院所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激励与流动、科技创新与科技管理体制、开放创新与国际合作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方面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每年向全省或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一批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
——率先构建符合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
基本形成政策协调、要素齐全、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逐步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创新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创新生态环境更加优化。
——初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目标。
到2018年,创新投入水平显著提高,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8%;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件以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8cb95c7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4b.png)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18•【字号】穗府〔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8日广州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0〕328号)及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加快广州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探索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新生态,以更高质量推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要求,抓住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双重机遇,发挥广州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重要作用,以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驱动,围绕要素流通、核心技术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数字治理、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加快穗港澳规则对接,深化数字技术研发应用,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速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率先探索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将广州打造成为粤港澳数字要素流通试验田、全国数字核心技术策源地、全球数字产业变革新标杆。
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十三五”规划
![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十三五”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50a7250214791711cc7917cc.png)
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及基本思路初步成果来源:发布时间:2015-07-08字体:[大][中][小]“十三五”时期是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实现“两区融合,一体化发展”的开局期,也是我区转型升级,保持体制优势的攻坚期,更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决胜期。
做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推进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战略意义。
一、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管委会、区政府于2014年12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按照国家、省、市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新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以及区有关单位新增规划体系的要求,我区规划编制工作由原萝岗片区和黄埔片区联合编制,“十三五”规划体系为“1+3+15+20”,即包括1个规划纲要为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3个园区规划主要是经开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规划,15个专项规划包括产业发展、科技发展、生态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等,20个专题研究包括区内外部发展环境和趋势及对策研究、财政收支、产业发展、城市空间发展和土地利用以及民生事业发展专题研究等。
自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以来,我区已对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主要任务及阶段安排、规划编制要求和区划调整衔接工作等工作都作了具体部署,并全面开展编制前期工作。
目前,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总体顺利,20个重大专题研究已完成,3个园区规划和15个专项规划正按时间节点推进,“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报告和基本思路”已形成初步成果,“十三五”规划纲要已启动编制工作。
二、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初步成果谋划好我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对于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抓住创新驱动发展的机遇,通过创新培育新增长点,通过创新推动传统升级,实现发展方式转型和发展动力转换,在区域、全国乃至全球发展格局中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至关重要。
广州开发区审批改革路线图
![广州开发区审批改革路线图](https://img.taocdn.com/s3/m/a48f82366bd97f192279e9b1.png)
广州开发区审批改革路线图作者:刘建华来源:《小康》2018年第04期土地审批是所有审批项目中最难的,但在广州开发区,从规划用地许可证核发修规审查到施工许可证核发7个主流程审批事项走下来,仅用31个工作日就能完成,比承诺办理时间节约了1/3。
如今,广州开发区审批改革路线图已逐渐清晰。
“土地审批是所有审批项目中最难的,但现在广州开发区,从规划用地许可证核发修规审查到施工许可证核发7个主流程审批事项走下来,仅用31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间是54个工作日,实际办下来压减了约1/3时间。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郑勇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改革前,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审批大约需要110个工作日,试点改革初期,简化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初定目标为60天,而实际操作下来,一般30天就办完了。
截止到2017年11月底,审批局已累计受理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案件3269宗,立项投资总额近302.7亿元,企业投资工业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动工的主流程审批事项审批时间大幅压缩,审批效率大大提高。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开发区等三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6〕102号)精神,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试点先行”原则,广州开发区首先针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工业和仓储项目(含使用工业用地的科研类项目,不含涉及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的项目),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并成立全省首家行政审批局。
同时,根据《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集中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穗开管〔2016〕15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
在近两年的“试运行”后,广州开发区审批改革的线路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见成效,逐步形成广州开发区审改模式。
专设行政审批局在位于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三楼,一面墙上贴满了过百个二维码,广州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洪森向《小康》记者介绍说,开发区所有的审批项目都能在这面墙上找到对应的二维码,个人或者企业只要用手机扫二维码,就可以按照上面的提示一步一步完成审批。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60f4d6f69eae009581bec29.png)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穗府[2011]14号【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8.11【实施日期】2011.08.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穗府〔2011〕1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3届1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
建设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对于探索珠江三角洲地区创新发展模式,带动华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6〕6号)、《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发改地区〔2009〕29号)、《广州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实施细则〉》(穗字〔2010〕5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规定》(穗府〔2007〕10号),编制《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
《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对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在理论创新的指引下,重点推进广州科技创新,同时对产业创新、城市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也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广州创新发展的行动纲领。
实施本规划,将显著提升广州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增强城市创新功能和国家中心城市功能,推进广州发展方式转变,辐射带动周边地区走创新发展道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3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30号](https://img.taocdn.com/s3/m/1823422b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0c.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主创新战略,我委决定在推进深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围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继续指导和推进一批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试点城市原则同意大连、青岛、厦门、沈阳、西安、广州、成都、南京、杭州、济南、合肥、郑州、长沙、苏州、无锡、烟台等城市申报的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方案,支持以上十六个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要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健全创新体系、聚集创新资源、突出效益效率、着眼引领示范,探索区域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形成若干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统筹规划协调,强化城市创新功能。
制订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以自主创新统筹经济、科技、教育发展,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重大工程,系统推进创新型城市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强化城市创新功能,增强城市创新发展能力,实现发展模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健全区域创新体系,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广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粤府[92]31号
![广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粤府[92]31号](https://img.taocdn.com/s3/m/761f0ade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62.png)
广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正文:---------------------------------------------------------------------------------------------------------------------------------------------------- 广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1992年3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92)31号发布)第一条为扶持我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促进我省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按照《广东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三条银行在国家下达的科技贷款规模、指标和信贷资金内(包括国家安排给我省各专业银行的机动贷款规模),应尽力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和生产建设所需的资金。
第四条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项目,应及时编制计划,向当地开户银行报送项目贷款计划和项目评估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争取纳入当年广东省的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火炬计划”或“企业技术开发计划”以及银行信贷计划。
第五条各专业银行根据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所需贷款总额,每年应从科技专项贷款中(包括国家安排给我省各专业银行的机动贷款规模)划出一定规模的贷款指标,用于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的中短期贷款一般为一至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执行。
但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贷款进行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的,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享受贴息或垫息优惠。
第七条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贷款时,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下限到20%-30%。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ce284f4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d2.png)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11.04.06•【字号】穗发改高技[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发改高技〔2011〕10号)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科信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一年四月六日附件: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自主创新发展战略,做好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州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一)创新资源丰富。
广州共有普通高等院校76所,占居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三分之二,集中了全省所有的国家重点高校和97%的国家级重点学科;汇聚了全省大多数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91万人,2009年底在穗两院院士34人;集中了各类科研机构158家,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23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培育)27家;各级工程技术中心162家。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83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26.2%;经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7家。
(二)创新特色明显。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5670.71亿元,增长28.9%,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8.5%。
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快速增长;聚集了12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区建设成效显著,由五大园区构成的广州高新区是全国首批启动开展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4家高新区之一,代表未来发展的中新知识城已进入规划实施,全市科技企业孵化链条渐趋完整;科技合作特色鲜明,面向独联体国家的国际技术转移已成规模,与新加坡在知识创新合作上迈出步伐,穗港澳科技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智力引进平台形成品牌,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已成为海内外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留学人才与科技项目交流平台,广州引进留学人员每年以30%速度递增。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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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文字号】国发[2015]18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5.04.08【实施日期】2015.04.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
一、建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和促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二、自贸试验区要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贯彻“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粤港澳经济合作新模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
要积极探索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
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好《方案》实施工作,有效防控各类风险。
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实施效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相应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
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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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21•【字号】穗府办函〔2018〕105号•【施行日期】2018.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1日广州市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快IAB 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构建高端引领、龙头带动、全链集成、多维融合、开放共享的价值创新园区,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一)总体思路。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动能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建设10个“产业龙头+主导产业链+产业创新中心+产业资金+产业服务平台+产业社区”六位一体融合发展的价值创新园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水平,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的协调统一,推动广州产业转型升级,辐射带动珠三角乃至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10个价值创新园区基本建成产业特色明显、协作配套紧密、创新活力迸发的发展体系,成为集聚高端产业新平台、广州经济发展新引擎、产城融合发展新示范。
1.主导产业链条不断健全。
龙头企业的产业引领和带动辐射作用显著增强,吸引一批产业链上下游的高关联配套企业集聚,形成完整的产业上下游耦合关系,到2020年,各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度达到80%以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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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09•【字号】穗府〔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意见穗府〔2018〕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有关批复精神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的建设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境外资本参与创新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活动(一)支持境外风险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内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股权投资。
鼓励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内开展境外有限合伙人投资业务,参与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
(市金融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市商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配合)二、发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以下简称“双自”)联动优势,促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二)按照有关规定,运用电子围网、公共保税仓库等方式,对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企业自用研发设备和进口研发耗材实施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开展服务贸易,重点推动跨境研发和国际服务外包,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般信用及以上等级)开展相关业务的进口设备(由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实施保税监管,并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市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市商务委、科技创新委配合)三、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开展生物材料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改革试点(三)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经广东检验检疫局考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生物材料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单位,建立生物材料出入境检验检疫绿色通道。
国家战略与开发区发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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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战略与开发区发展定位——关于国家级开发区“十一五”规划的若干思考之一广州开发区政研室主任沈奎一、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八十年代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创新之举,体现了老一辈国家领导人推行对外政策的勇气和智慧。
1982年1月,中央书记处的一次会议就对外开放和自力更生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认为我们10亿人口打过的现代化事业,应该而且只能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
但是,我们又绝对不能囿于过去的狭小圈子,把自力更生曲解为闭关自守、孤立奋斗。
我们一定要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把视野从国内范围扩展到国际范围,不但要放手调动国内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而且要放手利用国外一切可以为我所用的因素,以天下之长,不一国之短。
1984年1月4日至2月17日,邓小平同志考察了深圳、珠海、厦门3个经济特区,充分肯定了经济特区取得的成绩,在深圳的题词是:“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从南方回到北京后,2月24日,小平同志和中央一些同志座谈,讨论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和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的问题,提出了极其重要的战略指导思想,其中一条就是“除现有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施特区的某些政策”。
3月26日至4月6日,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了沿海部分港口城市座谈会,研究沿海部分港口城市如何进一步开放的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
4月30日,中央政治局讨论了这份纪要,并作出了决定。
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下发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这就是著名的“中发〔1984〕13号文”。
《纪要》明确提出,在沿海部分港口城市逐步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大体比照经济特区的规定执行。
据此,拉开了开发区建设的序幕。
新华社资深记者曾建微记录了这一决策过程,刊载于1984年6月《瞭望》24期杂志上。
从这段历史看,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经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决策。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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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广州政报》
【年(卷),期】2017(000)009
【摘要】<正>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17]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2017年2月16日广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我市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创新竞争力的内在需求,
【总页数】24页(P1-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最大限度释放创新驱动巨大潜能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 [J],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J], ;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J], ;
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J], ;
5.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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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包括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以上四区简称广州开发区)和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以上两区简称为南沙开发区)。
在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创新发展模式试验,是加快珠三角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创新机制发挥动力引擎作用的重大战略举措。
现依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制定《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新形势新任务,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以自主创新、金融服务、资源环境、城乡统筹、涉外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为主要任务,围绕经济转型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推动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机制战略性转型和发展模式战略性转变。
(二)总体思路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的总突破口和中心环节,以自主创新和金融服务业改革开放为推动开发区经济转型的两个重要战略支点,以“两型”社会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增强发展协调性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制度保障,以创新涉外管理体制为激发改革动力和保持发展生机活力的重要助推平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在实施改革创新中开发区、行政区各有侧重,开发区围绕自主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形成促进经济转型的区域创新体系和开放型经济运行规则体系;行政区围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框架和公共管理模式。
(三)改革目标3年重点突破,5年基本完成。
争取到2015年,基本实现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机制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模式战略性转变,率先形成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珠江三角洲地区特色的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争创全国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共管理模式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围绕推动经济和社会转型,全面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形成开发区、行政区各有侧重、协同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
(一)强化行政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
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探索新形势下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政府职能定位。
能够通过管办分离和政府购买取得的公共服务,政府应由公共服务直接提供者转变为购买者;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行业,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市场与社会组织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职能应逐步弱化。
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逐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实现行政审批“零收费”。
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切实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构建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公共服务体系。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
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
(二)提升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水平。
探索与促进经济转型相适应的职能定位,加快发展模式转变,从以土地开发、房产租赁等为主的招商引资发展模式转向为以参与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创新要素集聚的发展模式,实现发展模式新跨越。
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领域,政府要放手市场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能够借助市场力量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性资金要变直接扶持为商业化杠杆式推动;政府能够事后监管的事项,政府管理职能应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化;政府必须事前审批的事项,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国际化水平。
建立体制外投诉、体制内监察、自上而下的问责和自下而上的社会化评估等制度。
建立和完善统一互联的电子政务平台,推行网上办公、政务处理和政务公开。
(三)创新政府组织体系。
根据开发区和行政区职能分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分别整合经济发展与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和机构,构建科学、规范的大部门管理体制。
整合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模式。
健全科学决策程序,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企业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赋予更大的发展自主权。
进一步理顺市政府与开发区管委会之间的事权关系,法律、法规没有限制、属于市政府的权限,原则上下放给开发区。
国家和省赋予广州市的有关政策性试点,优先放到开发区先行先试。
进一步理顺垂直管理部门与开发区管委会的关系,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部门管理体制。
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开发区工商局享受省一级外资登记管理权限。
争取商务部参照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商贸企业审批权限,允许广州保税区管委会审批区内同类企业。
(五)创新园区投融资机制。
发挥区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各类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探索多种形式的资产证券化,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在招商引资、投资环境建设、资本运营、公共服务代理、公共工程代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构建开放式区域创新体系以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将广州国家级开发区打造成为穗深港创新轴的中心节点和珠三角自主创新的增长极,成为全国自主创新示范区。
(一)创新科技管理方式。
理顺“多区合一”、“一区多园”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广广州高新区行之有效的科技管理服务制度。
继续探索和完善政府(管委会)—学研机构—企业三者协同互动的“三螺旋”创新空间,打造自主创新综合性支撑平台,提高内生创新能力。
改革政府科技经费投入方式,完善政府资助支持产学研有效结合的制度。
扩大政府创投引导基金规模,推动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吸引社会投资对异地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项目进行创业投资,并将投资成功后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或企业带回来,优化本区产业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实现“走出去”与“引进来”有机结合。
制定具有园区特点的促进知识产权的形成和保护制度,围绕主导产业集群建立专业化的专利分析和应用机构,促使科技创新成果在产业化基础上实现规模化。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行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科研、标准化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同步发展,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
(二)完善自主创新机制。
加强政府、学研机构和创新企业三者协同互动,完善孵化器和创业导师等多层次创业辅导体系。
探索产学研联合开发、利益分享的机制,形成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和产业基地协调发展的链式发展模式。
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试验室建设,积极与部、省、市及知名高校共建大型研发机构、中试和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
鼓励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建立研发中心。
重点培育数字家庭、生物医药、基因疫苗、电子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等联盟,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联合开发、利益分享的新机制。
加快建设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中科院广州工业技术研究院、教育部广州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南沙资讯科技园、广州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等为重要支点的电子信息、生物和新材料等公共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大幅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三)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建设要求,借鉴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先进经验,为科技企业制定从种子期到成熟期全过程、全覆盖的政策体系。
逐年加大财政对科技和创业扶持的投入,落实国家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和创业扶持优惠政策,逐步提高R&D(研究开发费用)占GDP的比重。
扩大科技项目孵化器规模。
加快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
不断完善科技及基础设施、生活及商务配套,改善人文环境、创业环境和宜居条件,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元素,形成园区的创新凝聚力。
(四)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
建立广州开发区与世界先进科技园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
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探索国际科技联合招商的新模式。
定期举办珠三角地区创新论坛。
建设创新网络中心和创新驿站,与国家及美国、欧盟等创新网络有效对接,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新服务。
实施人才全球招聘制度,充分发挥“留交会”和国务院侨办“引智引资重点联系单位”的作用,引进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领军人才。
以建设集劳动用工、就业、保险、招用工体检于一体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为载体,构建开发区人力资源交流与服务平台。
探索新型人才管理模式,探索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人才评价制度。
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对专业技能培训给予政策扶持。
四、深化金融服务业改革开放建立有利于推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引导境内外新型金融机构集聚发展,集中开展金融后台及相关配套业务,将广州开发区建设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功能区、科技产业金融创新基地和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基地。
(一)建立有利于推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把金融信息服务业作为广州开发区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和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进行重点培育,从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上进行倾斜和引导。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广州开发区先行实施鼓励金融外移外包业务法人化、市场化试点。
探索允许企业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注册登记或列入经营范围,先行试点设立涉及电信与网络增值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
探索设立由政府引导、多元化投资参与的“金融BPO基金”,建立健全风险退出机制,拓宽金融BPO(业务流程外包)行业在资本市场的投融资渠道。
以政府性资金为引导,吸引有资质的机构面向中小金融机构建设金融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共享平台,以灾难备份服务为主,融合金融信息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和应用托管等功能,为服务外包发展提供基础性信息和技术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上市。
(二)加快金融创新服务区建设。
完善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空间规划,推进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升级为省级金融创新服务区,使之成为广东建设金融强省的重点项目,承接国际、港澳台及国内金融机构外包业务,与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形成功能互补、配合密切、联动高效的发展格局。
配合广佛同城化建设,促进两地金融前中后台业务合理分工和共同发展。
引导境内外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在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集聚发展,加大法律、会计、审计、咨询等中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力度。
鼓励金融控股公司设立为各专业子公司提供共享后台的客户服务、信息备份、数据处置等平台服务公司。
大力引进国际著名投行机构和战略投资者,并鼓励与中资合资入股。
梳理、出台包括政府奖励、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吸引高端金融人才落户广州开发区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