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模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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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封面)440200韶关市

440201市辖区

440203武江区

440204浈江区

440205曲江区

440222始兴县

440224仁化县

440229翁源县

440232乳源瑶族自治县

440233新丰县

440281乐昌市

440282南雄市

企业规模代码表(表1-1)

单位类别代码表(表1-1)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表1-1)

单位隶属关系代码表(表1-1)

水域功能区类别(表2-1)

(污水)排放去向(表2-1)

A、直接进入海域

B、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C、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

D、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近海海域)

E、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F、直接污灌农田

G、进入地渗或蒸发地

H、进入其他单位

K、其他

污水排放规律(表2-1)

1、稳定连续排放

2、周期性连续排放

3、不规律连续排放

4、有规律间断排放

5、不规律间断排放

6、其他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表(表2-2)

废气排放规律(表2-2)

1、稳定连续排放

2、周期性连续排放

3、不规律连续排放

4、有规律间断排放

5、不规律间断排放

噪声功能区分类编码(月季变更表)

噪声源性质(月季变更表)

污染物排放基本计算方法

1、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标态风量(标立米/小时)×排气时间(小时)÷10000

2、废气污染物量(公斤)=污染物平均浓度(毫克/立方米)×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100

3、废水污染物量(公斤)=污染物浓度(毫克/升)×废水量(吨)÷1000

治理类型代码表

废气除尘、脱硫方法分类代码表

固废处置方法代码

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599-2001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storage and disposal site for general industrial

solid wastes

2001-12-28 发布 2002-07-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贮存、处置场的类型

5. 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

6. 贮存、处置场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7. 贮存、处置场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要求

8. 关闭与封场的环境保护要求

9. 污染物控制与监测

10.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二次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原冶金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2-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6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5086.2-199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1~15555.12-199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8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 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3.2 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至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3 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4 贮存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3.5 处置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3.6 渗滤液

一般工业固废物在贮存、处置过程中渗流出的液体。

3.7 渗透系数

水力坡降为1时,水穿过土壤、岩石或其他防渗材料的渗透速度,以cm/s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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